小學生的安全責任書(通用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責任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責任書有助于落實責任。擬定責任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生的安全責任書(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生的安全責任書1
為了保證校內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明確各部門、各相關責任人的職責范圍、督促各相關責任人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責任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定期檢查重要設備設施如校舍、建筑、電線線路、電器設備設施的安全,設施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規范和安全要求,受損、泄漏或陳舊老化的必須及時更換或維修。
3、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的安全檢查。
4、嚴格按照學校制度和國家《衛生法》要求做好學校食堂衛生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上報學校。
5、定期檢查微機室、實驗室等設備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6、加強消防檢查,及時添置和更新消防設施,消滅火災隱患;消防通道必須暢通,消防應急指示燈和消防標識齊全。
7、做好體育設施的檢查維修工作,確保學生使用安全。
8、因管理疏忽未發現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以及因管理疏忽未而造成的財產損失由管理者負責。
9、樓道、走廊及其它通道必須安全、暢通;走廊護欄高度不低于1.2m;照明設備應處于正常狀態,受損時要及時維修。
10、校園內教學用房、輔助用房、食堂、圍墻和門窗、花臺、石梯、體育設施、活動設施等應符合安全要求,有問題的要及時上報學校維修更換。
11、加強對校園內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防止學生受到傷害。
小學生的安全責任書2
尊敬的家長:生命屬于我們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讓他們輕松愉快的學習和鍛煉;健康快樂的成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這不僅是孩子的愿望,也是我們共同的心聲。學生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學校、社會和家庭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是學校、家長特別是學生本人的責任和義務。為此,特制訂學生安全“五禁、五不準”,以規范學生行為,加強安全防范,并以責任書形式簽訂,供各方遵照執行。
一、學生行為“五禁、五不準”:
1、禁止在樓道起哄、打鬧、追逐、坐在陽臺、圍攔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行為。
2、禁止到網吧、歌廳、游戲室、錄像廳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3、禁止隨身攜帶危險器械、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4、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拉幫結伙、滋事、打架斗毆、偷盜及曠課和迷戀網絡游戲;
5、禁止往樓下扔雜物、倒水、擲球、雨傘、書本等物品,以免傷著他人。
6、不準翻越圍墻及攀爬其它高危設施或進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損壞樹木;
7、不準向學校、老師隱瞞既往病史或身帶嚴重疾患參加不宜參加的活動;
8、放學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私自結伙到河里、水塘、水庫等游泳、抓魚等。
9、不準在學校園內及公路上學騎自行車和搭乘“三無”車輛(無車牌、無行駛證、無養路費)。出行要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安全。
10、不準購買飲用過期變質的飲料、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二、責任劃分:
。ㄒ唬⿲W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師負責關注本班學生的日常行為,發現違反“五禁止、五不準”苗頭,及時提醒和教育,督促學生改正。若因疏于管理,發現不良苗頭未及時指出糾正和報告,而導致安全事故的,按學校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ǘ⿲W生家長負有監護人責任,要經常用口頭、書信、電話等形式,告誡和叮囑學生務必遵守“五禁、五不準”。學生本人要自覺接受教育,服從管理,切實規范自身行為,嚴格遵守“五禁、五不準”。若因家長忽視監護,學生本人不聽教育,而違反“五禁、五不準”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假期責任:學生節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間,若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上學或放學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違反“五禁止、五不準”中的第2、6、8、9、10條,導致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三、附則
(一)若出現安全事故
。1)依照學!栋踩鹿蕬碧幚眍A案》實施救援。
。2)依據國家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ǘ┍矩熑螘,由學生本人、班主任老師簽字,學生必須交家長簽字后交學校保存。
。ㄈ┴熑螘行r間為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5日。
小學生的安全責任書3
“安全重于泰山”,為了確保學生上、下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責任自負。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家長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責任自負。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小學生的安全責任書4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于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課間、午休除外。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蜃孕械叫0l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1、學校應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生中餐由學校統一免費提供,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蜃杂闪羧,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22、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3、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小學生的安全責任書5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做好學校暑假安全工作的要求、精神,切實做好學生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堅決杜絕暑假期間學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發生,特與學生、學生家長簽定暑假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責任:學生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要對學生暑假離校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要把學生暑假期間防溺水,防觸電,注意飲食衛生、交通安全作為防范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
二、學生責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識,保證自身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在暑假期間必須做到:
1.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嬉戲,不攀爬車輛,不乘坐無牌照的營運車;行車走路不闖紅燈、不搶道,不騎快車、不搭肩行,拐彎、十字路口要小心;遵守公共秩序,排隊等車,車未停穩不得靠近車輛,上下車時不得擁擠。
2.防溺水安全:不準私自下水游泳,不準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準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準不會水性的學生下水施救。
3.用電安全:不要亂動電線、燈頭、插座;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等。
4.防火安全: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以免發生火災。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小心、安全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等;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隨便放煙花、爆竹等。
5.飲食安全:自覺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飯前便后勤洗手,防止傳染病的發生;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一定不能購買食用;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凈后才可食用,不吃腐爛、變質的瓜果;不準隨便吃不認識的野果,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注意飲食衛生等。
6.防汛防暑安全:在夏季雷雨天氣,不在大樹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避免被雷電擊中;大雨天氣,不要外出,如遇洪水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高溫天氣,長時間在室外要采取降溫措施,防止中暑等。
7.自然災害方面的安全:不到涵洞、陡坡等事故多發地區游玩;掌握地震、雷電等自然災害發生時自救、逃生的知識,掌握野外防災自救常識;盡量不參加帶有危險性的旅游活動,堅決杜絕到人跡罕至的地域或未向游人開放的區域旅游或探險。
8.網絡安全:不要輕信陌生人的網上邀請,不和陌生人聊天;禁止上網吧,禁止到游戲室、臺球室、歌舞廳等娛樂場所;不準未告知家長和網友私自外出見面、外宿和遠游,防止被綁架、拐騙或走失;禁止玩、恐怖、等網絡游戲等。
小學生的安全責任書6
教育孩子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確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關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寧,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前途。我們必須警鐘長鳴,牢固樹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識,認真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家校雙方必須重視對青少年的保護,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教育。
2、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規校紀,不打架、不罵人,進出教室不要擁擠,上下樓梯要靠右行。教育孩子嚴禁翻越圍墻、校門、追跑打鬧,攀高爬低,觸摸帶電設施。如學生違紀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3、教育孩子獨自在家時,不要給陌生人開門在上學、放學回家途中,不與陌生人交往,不聽信陌生人的話,不隨陌生人而去,,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別人家里。
4、學生有事要請假,事畢要銷假,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未到校上課,私自逃課,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5、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家長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橫穿馬路,不騎車帶人,不在路邊玩耍,否則后果自負。
6、教育并督促您的孩子注意飲食安全,不要到校門外購買食品,以防車輛撞傷,更不要到小商販處購買不衛生食品,以防引起食物中毒。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系,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同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8、注意飲食衛生,飯前便后要洗手,謹防食物中毒。
9、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保險。
【小學生的安全責任書(通用6篇)】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