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站安全責任書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責任書有助于落實責任。擬起責任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汽車站安全責任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汽車站安全責任書1
一年一度的春運是旅客運輸的高峰期,同時也是交通事故的高發期,為確保春運運輸的安全、高效、有序,認真貫徹和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得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加強20xx年“春運”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強化源頭管理,確保本年度春運運輸安全,杜絕各類運輸安全事故發生,保障旅客的運輸安全,共同抓好客運源頭安全管理,使我站春運工作目標順利實現,客運中心站特與客運參營單位簽訂20xx年“春運”安全生產責任書,請各參營單位認真履行以下職責并督促駕駛員、乘務員履行各自的職責:
一、加強管理,對到我站應班的車輛各參營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和二級維護工作,確保每天到我站應班車輛的技術狀況符合安全要求,保證車輛的完好性,把好車輛源頭關。否則由參營單位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二、嚴把駕駛員資質關,保證提供符合要求的駕、乘人員來我站參營。掌握駕駛員的身體以及精神狀況,教育駕駛員遵守國家有關安全行車的法令、規章,行車時保證證照齊全有效,自覺服從交警、運政部門及車站的監督管理,不違章、不超速、不超載(高)、不疲勞駕車、不酒后駕車,保證有充沛的精力參加春運期間的運輸工作。否則由參營單位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三、要求駕駛員配合我站做好“五不出站”工作,抓好源頭安全管理,督促駕駛員認真做好“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三檢工作,保證車況隨時良好,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齊全有效,滅火器、應急錘等置于提取方便之處。
四、加強對駕駛員、乘務員(業主)的宣傳教育,自覺遵守我站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愛護站內安全設施,服從車站管理人員指揮,在指定位置下客進站,停放整齊有序,嚴禁堵塞進出站口和場內通道,站內限速每小時5公里,站內停車時,乘務員要協助指揮駕駛員停放車輛,車未停好,不得打開車門上下旅客,不得將車內的垃圾傾倒在站場內。杜絕站場內發生事故。
五、嚴禁駕、乘人員攜帶“三品”進站,并認真配合車站做好“三品”檢查,防止旅客攜帶“三品”上車,保證旅客乘車安全。
六、文明行車,熱情為旅客服務,為旅客在“春運”和“百日安全”活動期間營造一個良好的乘車環境。
七、凡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事故和惡劣影響的,由責任者承擔全部責任,我站將按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書一式二份,車站與參營單位各持一份。
客運中心站:(簽章) 參營單位:(簽章)
責任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汽車站安全責任書2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汽車站安全源頭管理,消除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原則,依據《ⅹⅹⅹ汽車客運站安全管理規范》,參照行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并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甲方:
乙方:
第一條:本責任書適用于:
1、本站所有進站企業車輛,社會車輛班線客運經營者。
2、春運、節假日外公司調入本站加班車輛客運經營者。
第二條:本責任書主要內容為車輛進站安全資料審查、車輛安全技術性能檢查、旅客行包“三品”檢查的防范措施等內容。
第三條:凡進站車輛的各企業作為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協同車站,按照本單位的管理制度,加強對本企業車輛安全運行的監管。
第四條:凡涉及到本責任書具體內容的,由車輛駕乘人員和車站負責具體管理實施。
第二章客車進站安全資料的登記
第五條:進站車輛首次進站發班前,應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供甲方在車輛檔案中錄入,有一項不合格者,甲方拒絕進站。
1、道路運輸證及線路標志牌。
2、駕駛員的駕駛證及資格證。<含乘務員資格證>
3、行駛證及年審、春檢有效審驗記錄。
4、車輛二級維護有效證明。
5、車輛的保險證明。<含強制險>
6、運管部門開具的進站證及進站通知單。
第六條:凡第五條有關內容時間到期,車輛更新、更換車主,需及時到甲方調度室進行更改及重新簽定本責任書,否則,甲方有權停止發班。
第七條:甲方調度在車輛報班前,需認真審核報班車輛的基礎資料,并逐項登記《車輛安全運行報班登記表》,雙方簽字認可后,憑安檢合格證給予報班。
第八條:甲方調度在當班期間,對自己所派出的發班車輛有關特殊情況應認真做好記錄,以完備責任。
第三章客車出站安全技術性能檢查
第九條:車輛安檢實行一班一檢制度,乙方車輛在發班前,必須到車站車輛安全檢查臺進行檢查、檢驗合格,甲方發給安檢合格證,檢驗不合格,停班檢修,經修復檢驗合格,發給合格證。
第十條:凡檢驗合格的車輛,駕駛員應在安檢合格證存根上簽字認可,以完備責任。
第十一條:客運車輛安全部件技術狀況檢查的主要內容:
1、轉向:轉向節及比臂,轉向橫、直拉桿及球銷應無裂紋和損傷;轉向盤應轉動靈活,操縱方便。
2、制動:無漏油、漏氣現象;相關連接鎖銷齊全、牢固;駐車制動有效;氣壓表工作正常。
3、傳動:離合器應結合平穩,分離徹底;中間軸承和萬向節不得有裂紋和松曠現象;驅動橋梁不允許有裂紋。
4、照明:前照燈、霧燈、轉向信號燈、示廓燈、制動燈、前位燈、后位燈、危險報警閃光燈齊全有效。
5、輪胎:輪胎不得有嚴重磨損(轉向輪的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于3.2mm,其余輪胎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于1.6mm);輪胎不得有破裂和割傷(輪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長度超過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胎簾布層的破裂和割傷);氣壓符合要求。 6、懸掛:不得有斷裂、移位現象。
第十二條:乙方營運客車駕駛員出站發班前應向旅客亮證,接受旅客監督。
第十三條:甲方車輛安檢工作人員應積極參加行業等部門的業務培訓活動,做到業務熟練;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安全檢測收費按甘交運<1997>第九號文件執行,無論車輛大小人工檢查每次/輛收費3元。“安檢門”上線每次/輛收費10元。
第四章客車出站檢查
第十五條:客車出站甲方實行一班一檢制度,凡乙方正常運行的車輛,出站時應主動停車,接受甲方門崗的檢查。
第十六條:客車出站甲方檢查的主要內容為:
1、當班當次有效路單;
2、單程400公里以上是否配備雙班駕駛員;
3、是否有超員、超載行為;
4車輛是否載有“三品”;
5、有無無照駕車行為;
6、使用酒精測試儀對駕駛員測試是否有飲酒行為;
7、是否懸掛客運線路標志牌;
8旅客和司乘人員是否系好安全帶。
第十七條:甲方門崗安檢人員應認真按第十六條內容逐項檢查出站客車,凡檢查合格的車輛,按《甘肅省營運客車出站安全檢查登記表》內容逐項登記,并由駕乘人員簽字后方可放行。
第十八條:甲方門崗對第十七條內容有一項不合格的,應阻止客車出站,并責令當場糾正,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以絕對保證車輛出站安全。
第十九條:甲方門崗值班人員應熟悉業務,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并做好工作日志記錄工作。
第五章旅客“三品”的檢查
第二十條:凡進站旅客攜帶行包由甲方負責實施“x光”安全檢查。
第二十一條:甲方安檢員對檢查出的“三品”、按有關規定進行現場處理,杜絕“三品”進站上車并做好各種原始記錄。
第二十二條:甲方門崗人員檢查“三品”是對此項工作的重復檢查,乙方應積極配合,并負責給旅客做好解釋工作。
第二十三條:旅客在站內上車前,乙方駕駛員、乘務員對旅客攜帶的行包、也有責任進行檢查。出站中途上車的旅客行包由乙方負責檢查,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章防范措施
第二十四條:乙方進站車輛駕、乘人員要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道路運輸條例》及本站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乙方對甲方提供虛假資料、強行出站、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除按照甲方有關制度處罰外,并承擔一切后果。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車輛運行途中,要安全謹慎駕駛、嚴禁超員、超載、超速,以保障廣大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第二十七條:乙方車輛單程行駛距離在400公里以上的,必須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保證車輛滅火、防滑設施用具齊全。
第二十八條:乙方營運車輛應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服從甲方調度和站場人員的指揮,若拒不進站、站外發車,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及全部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按期向甲方提供每輛進站客車駕駛員信息及派車單(過往車除外)。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乙方應認真履行此責任書,否則,甲方有權停發乙方車輛班次,并拒絕進站,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十一條: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車號:
站長: 車主:
年 月 日
汽車站安全責任書3
甲方:山亭區運輸管理所
乙方:山亭區汽車站
為切實加強汽車站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全區運管系統良好的安全形勢,根據山亭區交通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意見制訂本責任書。
一、考核指標
(一)站內工作人員安全
站長必須與本單位每位工作人員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制定獎懲措施,站內工作人員在工作日期間外出的,必須由站長批準。擅離職守并出現單位有其個人不安全事故的,一切責任由其本人全部承擔;每年的第一季度,汽車站要請當地供電部門對站內的所有線路和配供電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所有隱患必須立即徹底消除干凈,否則,一旦出現安全用電事故,由汽車站長負全部責任;凡需專業電工操作的用電項目,需請當地供電部門幫助進行,如果自行操作,出現了不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其它出現的由個人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所內工作人員在非工作時間、非工作范圍、非公務活動中出現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二)站內車輛安全
站內車輛必須由正式駕駛員駕駛,車輛派出必須由所長親自安排,否則,一切事故責任由駕駛員個人全部承擔;凡無證駕駛或非公務用車所出現的一切事故,由當事人和汽車站長負全部責任;防汛期間,站內車輛均應停放在所內,以備防汛急需或上級隨時調用。車輛必須停放在安全穩妥的地方,否則,出現被盜或遭受嚴重損壞的,由所長及駕駛員全部賠償。
(三)辦公設備設施安全
站內所有的價值在30元以上的辦公物品逐一登記造冊,各項物品保管必須由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如果出現被盜、火災或者遭受人為嚴重損害的,全部責任由所長、當事人和值班人員承擔。
(四)錢、帳、票據安全
所收的票款必須在當天存入當地銀行,存取款時不得少于2人。帳薄管理要按照區交通局的要求,存放在安全、防水、防火、防鼠、防蟲蛀的地方,票據必須由專人管理,嚴格執行區交通局制訂的關于票據使用、管理、繳銷的有關規定,因當事人的責任而出現的丟失、被盜、以及其它情況的,所有損失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五)安全事故報告
站內出現的一切重大安全事故,汽車站必須立即報告區交通局,轄區內出現的重大交通事故,必須在得知情況后立即報告區交通局。凡漏報、瞞報、遲報的,將對所長及其責任人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二、考核獎懲
(一)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的汽車站,站長每年交納1000元,區局拿出與乙方單位及其所有人員交納的抵押金同等數量的獎金,與抵押金捆綁使用,作為乙方及其人員本年度的獎勵基金。
(二)凡出現如下情況之一,除全額扣除乙方交納的風險抵押金外,并取消乙方單位負責人及其他人員所有評先樹優的'資格。
1、車輛發生被盜或遭嚴重損壞的;
2、辦公室發生被盜;
3、辦公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在30%以上(含30%)的(以交警部門責任認定書為準);
4、本單位人員在工作區域發生重傷或死亡的責任事故。
三、責任書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甲方蓋章:所長簽字:
乙方蓋章:站長簽字:
簽定時間:年月日
汽車站安全責任書4
為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源頭管理,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實保障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車站進站經營者自愿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并嚴格遵守:
一、 嚴格遵守國家及行業管理部門道路交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規定,服從客運站安全員管理和檢查。
二、 杜絕超員、超速行駛,杜絕強超搶會,酒后駕車,疲勞駕車等違法違章行為;
三、 自覺做好發班前、行車中、收車后的各項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每日發班前自覺接受安全例檢,發現不合格項目,及時排除或到修理廠修理。
四、 自覺遵守車站安檢、報班、發班、出站管理制度。自覺接受車站出站登記制度,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駕駛員;當班駕駛員必須和車站檔案駕駛員資料相符合;車輛及駕駛員人員各種證照齊全有效并隨車攜帶;發班手續不完備不出站。
五、 嚴格遵守客車夜間停車休息的相關安全管理規定,遵守客運車輛必須避開夜間晚22時至次日凌晨6時在三級及以下山區公路運行的安全管理規定,遵守連續駕車超過4小時必須停車休息不少于20分鐘,一天累計駕車不得超過8小時的安全行車規定。
六、 車輛必須按車站安排的發車臺位停放、候班,并采取安全停放措施,確保車輛停放安全、有序。車輛的安全門、窗、須完好有效,配備有效的滅火器、鐵鏟、三角木以、防滑鏈、碎玻錘等安全設備,不私加座位和擅自改裝車輛。
七、 車輛必須按規定進行車輛等級評定和維護,保證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良好,符合營運客車技術要求,杜絕帶病車上路營運。
八、 自覺配合車站查堵“三危物品”,嚴禁旅客在車站內及車站外將“三危物品”、未經檢疫的動物及國家禁運物品攜帶上車。
九、 車站內行駛限速5公里/小時,在站場內倒車時應謹慎。停放在車場的班車,不用明火取暖、烘烤車輛或以直供油方式發動車。不在通道上、下客。夜間停放要對車輛進行檢查,切斷電源,鎖好門窗,拉好手制動,安全停放。
十、 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自續簽新的責任書后失效。
。 )汽車客運站 進站車輛牌照號:
代表人(簽章): 經營者(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汽車站安全責任書5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強化安全管理,執行“一崗雙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來抓,根據上級批示有關精神和股份公司20xx年車站安全目標管理的要求,客運室主任與檢票服務員、候車服務員簽訂20xx年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責任時間:自20xx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檢票服務員(候車服務員)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和《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學習有關安全、法律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積極參加車站和班組組織的各類安全知識學習和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
三、嚴格執行部頒檢票服務員(候車服務員)工作標準和崗位職責,工作中嚴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嚴格按車輛核定座位及有關攜帶免票兒童有關規定配客檢票,不檢超員票,同時嚴把車輛檢驗關,對無檢驗車或檢驗不合格車輛堅決不配客、檢票、發車。
四、配合車站調度和安保部門,嚴把駕駛員資質關(含長途車駕駛員配備情況),無證、無卡或資質不符合人員的車輛堅決不配客、檢票、發車。
五、嚴把危險品進站上車關,堅決杜絕危險品進站、上車,把查危、堵危工作做為各項工作的重點。同時,協助有關部門杜絕大件鐵器等物品放車廂內,嚴把人貨混裝關,杜絕人、貨混裝車輛發車。
六、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規范、自救技能及引導旅客疏散方法,了解常見消防器材的使用。
七、做好各項工作特別是安全工作的記錄,遇到不能現場處置的突發事件,應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映
八、年內責任期間各項安全控制數:
1、責任期間(含春節等重大節假日)不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2、危險品進站、上車次數為零;
3、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含未定期二級維護)的車輛配客、發車出站次數為零;
4、客運班車未經調度審核報班配客發車出站次數為零;
5、客運班車旅客(含免票兒童)配客超載發車出站次數為零;
6、進站車駕駛人員無證、無卡、無資質(含無效證件)發車出站次數為零;
7、路單上名字與實際駕駛員不符車輛配客發車出站次數為零;
8、無路單車輛配客發車出站次數為零。
九、責任書經部門領導與責任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簽字): 部門主任(簽字):
20xx年xx月 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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