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交通安全責任
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建立乘車學生、駕駛員、接送學生車輛信息檔案,定期對接送學生車輛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3、了解掌握車輛運載學生的情況,及時發現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4、放學后,學校安排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做好學校與學生、家長“一對一”登記接送。
二、家長方面:
1、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拼裝、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兩輪摩托車、三輪車、拖拉機、貨運車、面包車等非法營運車輛上、放學;
2、家長應該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學生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禁止電動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進入機動車道,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把頭和手伸出窗外,車輛停穩后方可下車;
3、不租用、雇用未經備案、登記,有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對自發組織合伙租用社會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交通安全由合伙家長自行負責;
4、家長必須及時了解掌握車輛運行狀況;
5、嚴禁學生騎兩輪摩托車上、放學;
6、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車輛,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酒后駕駛;
。4)駕駛員超速行駛;
。5)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三、本責任狀中“車輛”指所用交通工具,也涵蓋步行,“駕駛員”指所有駕駛任意交通工具的人。
四、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各一份,報鎮政府備案。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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