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放學安全責任書范本(精選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責任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責任書可以更好地明確我們應該承擔的任務,有利于我們完成應該完成的使命。一般責任書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生放學安全責任書范本(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學生放學安全責任書1
為了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2、學生必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學生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學生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學生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學生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交通法規規定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一律不能騎自行車上學,因此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禁止騎車上路。
8、文明騎車,在校園內推行,在校園外做到靠路右邊行駛,不走路中間,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不騎"英雄車",拐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
9、學校核準學生騎車人數,每天由值班老師進行督促和檢查。
10、家長要做好雙休日、節假日及學生在家時間的監管。
11、學生因違犯以上條款和國家的有關的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交通安全責任,學生或其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學生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其行為要對自己、對學校、對家長負責。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小學生放學安全責任書2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市教育局轉發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校車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交通安全及節后企業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切實落實市教育局、縣政府關于學生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確保孩子上下學路途安全,本人選擇以下方式中的第()種,作為孩子上下學往返的方式,并作出安全責任承諾:
1、乘坐具有交通部門認定合法有效的.行車證的車輛,駕駛人員具有有效的駕駛證以及客運資格證書。證件驗照工作由監護人負責。因此而產生的后果由監護人按法定程序解決。
2、委托接送。監護人委托他人接送,須與受委托接送人簽訂《委托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若受委托人用機動車接送學生,則其車輛資質和證照驗證由監護人負責。因此而產生的后果由監護人按法定程序解決。
3、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孩子每次上下學往返,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接送,并負責好往返安全。
4、自主上學:孩子每次上下學,由孩子自已往返,家長加強交通安全教育,負責好孩子上下學往返的'安全。
5、騎自行車上下學:按交通法規規定,凡未年滿十二周歲的孩子,不得騎自行車上學。由于本家庭原因,家長對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進行了專門訓練,決定讓自己的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孩子上下學往返的交通安全,由本家庭負全部責任。
為積極響應學校關于維護交通安全的倡議,進一步增強廣大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切實保障每一位學生的生命安全,我們家長和學生現分別鄭重承諾:
學生承諾
1、認真學習有關交通法規和安全知識,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時刻注意維護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嚴格遵守步行時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認真執行"一停二看三通過"、"紅燈停,綠燈行"等規定,做到從人行橫道或人行天橋過街,不在道路上玩滑板或溜旱冰、不橫穿馬路和道路綠化帶、不翻越道路護欄等。
3、嚴格遵守乘車時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上車時不擁擠,遵守"先下后上"的要求,文明讓座,下車后遵守步行交通規則。不搭乘無牌、無證、無保險車輛,以及超員、超載、超速車輛、載貨車輛、酒后或疲勞駕駛車輛或農業車、三輪車等非載客車輛。
4、嚴格遵守騎自行車時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未滿12周歲不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家長承諾
1、作為監護人,不斷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識,規范文明交通行為,并通過多種形式對孩子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進一步增強家庭成員對交通安全隱患的防范能力。
2、以身作則,給孩子做出步行或乘車時應該遵守交通規則的榜樣。駕車時,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不闖紅燈、不酒后或疲勞駕車、不違章停車、不違規超車等。
3、為保證出行安全,絕不讓孩子搭乘無牌、無證、無保險車輛,以及超員、超載、超速車輛、載貨車輛、酒后或疲勞駕駛車輛或農業車、三輪車等非載客車輛。不準未滿12周歲的孩子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4、讓自己的家庭成員成為和諧交通的參與者和宣傳者,勸誡親戚和朋友時刻遵守交通法規,用自已的實際行動做到尊重生命、善待生命。
本承諾有效期:20xx年9月9日至20xx年9月10日。此承諾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留存一份。
學生就讀學校:
學生就讀班級:
承諾人(學生)簽字:
承諾人(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小學生放學安全責任書3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為了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險,學校同家長簽訂學生上學、放學安全書,提醒家長要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給學生創設一個安全成長的環境。
1、家長經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行路靠右、靠邊,不追車、不扒車,不騎電動車、摩托車,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
2、家長督促子女按時回家、到校,不到有危險的地方。子女在該回家的時候沒有到家,家長必須立即查明情況,跟老師聯系。
3、教育子女遇雷電交加的暴風雨、暴風雪天氣,不在樹下危險處避雨、雪、風。
4、暴風雨、暴風雪天氣的早、晚子女回家、來校,家長必須全程接送。
5、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6、家長應主動每周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系,積極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7、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3)不打架、不罵人、不穿奇裝異服,不留怪異發型,不欺騙老師及其家人,遇事不隱瞞、不謊報真情;
(4)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遇路口小心行走,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攜帶手機、mp3、mp4等視聽通訊工具,一經發現,全部沒收。
8、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9、走讀生在離校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10、走讀生放學回家和上學途中不許進入游戲廳、錄象廳、歌舞廳、網吧、飯店等營業性場所,途中不許打架斗毆、抽煙喝酒、談情說愛,違者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一旦學校發現上述情況,則由家長每天接送學生上下學。
11、住校生周末上學放學乘車安全應做到如下幾個方面:
(1)乘坐車輛時,家長要選擇證件齊全,牌照完備,有營運手續的車輛,不坐三無車輛,不乘坐農用車、三輪車、手扶拖拉機、報廢車輛。
。2)超載超員是造成惡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要求家長不讓學生乘坐超載超員車輛。
。3)乘車時家長應與車主簽好協議或索要車票,以利于處理和解決一些相關問題。
。4)在乘坐符合規定的車輛時,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
(5)家長教育學生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6)學生下車時家長應教育學生注意觀察,防止被其它車輛撞傷。
12、教育并約束子女放學、周末、假期不要到水塘、水壩等地玩耍,防止發生溺水事故。珍愛生命,安全第一,學校將繼續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望因家長加強對孩子的監管,由上述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將由學生及家長承擔責任。
此責任書由學生和家長簽字生效,謝謝配合!請簽字后交學校收存。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小學生放學安全責任書4
為了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家校聯手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在加強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時,希望家長能配合學校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準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家長保證孩子上下學乘坐車輛的安全。不包、租車上下學,不要乘坐“三無”車輛(無牌、無證、無保險),不要乘坐“三超”車輛(超速、超載、超員),不要乘坐“三違”車輛(違法行車,摩托車、農用車載人,有危險品車輛載人,報廢車輛),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嚴禁在校門口亂停亂放,應遠離校門接送,不阻塞學生行走通道,保證學生路隊暢通。
8、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家校距離一般不遠,因此學生一律不準騎車入學。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10、學校地處S308線旁,車輛多、車速快,學生要格外注意上下學交通安全。
家長教育學生按時上下學,養成放學及時回家的習慣,不要在回家途中玩耍,確保上下學交通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
學校(蓋章): 年級 班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11年11月28日
小學生放學安全責任書5
甲方:
乙方: 年級 班 同學之家長:
為確保您的孩子的安全,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請家長明確自己對學生的監護責任,現將我校加強安全保障的幾點意見印發給您,請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做好以下作:
1、家長負責監護學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做到防火、防盜、防交通事故、防觸電、防意外傷害傷等。教育孩子嚴禁私自到河、池、壩塘、水庫 游玩,遠離水源,防止溺水事故發生。
2、上學,放學要求家長接送,否則發生校外安全事故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3、為了您的孩子的安全,家長有事需進入校園時,說明情況,在門衛室登記,方可進入學校。
4、為確保孩子的安全,接送孩子時車輛不準進入校園。
5、教育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上學、放學的路上不準乘坐車況不好或沒有相應駕駛執照的車輛。上學、放學的路上不準逗留玩耍,注意交通安全 和個人安全,上學要按時到校,放學要準時回家。
6、教育孩子在校期間,不準擅自離校逃學。孩子生病,必須由家長親自來接,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7、孩子在家生病或有事要由家長打電話向老師請假(家長必須交請假條)學生未到校發生安全事故由家長負全部責任。(家長不請假,學生無故不到校,每學期曠課累計達3次,由家長將孩子領回家自己教育,教育好后再返校,期間發生任何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8、學校上午7:30開門,8: 00上課:11: 35放學;下午13: 00開門,13: 30上課,15: 40放學,16: 30清校,請注意接送孩的時間,過早將孩子送到校 門口(或學生自己早到),發生安全事故,由家長自己承擔一切責任。
9、堅決杜絕學生到網吧、游戲廳等場所上網、打游戲,防止社會不良行為的侵蝕。
10、教育學生要遵紀守法,愛護學校公共財物和設施,損壞照價賠償。
11、學生外出游玩及各種比賽、競賽和培訓班等必須由家長陪同、接送。
12、家長應對以身作則,為孩子作出表率;家長有責任和義務為孩子營造奮 發進取、積極向上的家庭文化氛圍,針對孩子不同的年齡階段開展有益孩子身心 健康成長的豐富多彩的文娛活動。
若因家長監管不到位發生的安全問題,由家長自己承擔一切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生效至該生(因畢業、轉學或其它原因)終止研和宋官小學學籍時止。
班主任聯系電話: 家長聯系電話:
甲 方: (蓋章) 乙方: (家長簽名)
班主任: (簽名)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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