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解讀
《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將于9月1日起施行。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解讀”,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從9月1日起,《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將開始施行,又一部“長牙齒”的地方法規將開啟“護航”貴州生態文明建設之旅。我省生態文明法制鐵籠再添一根籠條,進一步織密。
就著這根籠條,回望我省立法機關編織生態文明法治鐵籠這一路,可以概括為九個字——“醒得早”、“起得快”、“干得實”。
生態立法“醒得早”。
貴州生態建設立法起步較早,1980年,省人大常委會就制定了第一部關于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地方性法規——《貴州省獎勵“三廢”綜合利用和排放“三廢”收費、罰款暫行辦法》,開啟了我省生態立法之路。以此為開端的多年立法實踐,為我省生態文明建設立法近年來在全國走前列,奠定了良好基礎。
生態立法“起得快”。
2009年10月,貴陽市首開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綜合立法之先河,表決通過《貴陽市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條例》,出臺了全國第一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地方性法規。2013年2月,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又通過了全國第一部建設生態文明城市專項法規《貴陽市建設生態文明城市條例》。
2014年5月,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出臺全國第一部省級生態文明建設地方性法規,在全國率先立法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成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機構,啟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排污權交易改革試點,建立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化、市場化保障機制。在當時國家還沒有專門上位法,全國各省(區、市)也還沒有出臺同位法的情況下,貴州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法治軌道,將全省生態文明建設綜合立法進一步引向深入,發出了“多彩貴州拒絕污染”強音。
地方立法先行,為貴州下好生態文明建設“先手棋”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生態立法“干得實”。
制定赤水河流域保護條例,探索建立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行政區域管理服從流域管理的管理體制,建立“河長制”和以財政轉移支付、項目傾斜等為主要方式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等重要機制,對保護長江上游自然生態環境,保障以國酒茅臺為代表的醬香型白酒生產環境安全和促進流域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制定新型墻體材料促進條例、節約能源條例、民用建筑節能條例,推動全社會保護和節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制定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條例、森林防火條例、義務植樹條例、濕地保護條例,著力保護森林、濕地等自然資源,改善生態環境。
據不完全統計,僅省級生態立法,我省已先后制定50多件,現行有效30余件。通過我省立法機關努力,具有貴州特色的生態文明建設法制體系初步形成。
立法步伐還在繼續,生態文明法制鐵籠還在進一步織密。
據介紹,在省級層面,《貴州省水資源保護條例(草案)》即將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初審。在市州層面,已獲得地方立法權的設區市和自治州,正在圍繞飲用水資源保護、流域環境資源保護等領域開展立法調研工作。
貴州生態立法正如火如荼,竭盡全力為貴州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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