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A核算制度體系的理論
〔論文關鍵詞)勞動價值論 要素價值論 國民生產總值 第三產業 勞動生產率
[論文摘要〕在我國SNA核算體系的建立,是否意味著我國經濟理論基礎發生轉變,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及勞動價值論是否失去了在我國的基礎理論地位,通過時幾種代表性觀點的評析,可以看出SNA核算體系的理論基礎是發展的或擴展了的勞動價值論,SNA核算制度的合理性并非一定就能說明多元要素價值論是正確的。
一、問題的提出
為了全面反映第一、二、三產業的總成果和總水平,便于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作經濟比較,以及反映產業結構狀況及變化趨勢,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我國逐漸放棄了原社會主義國家普遍采用的與社會總產值指標相聯系的物質產品平衡體系,簡稱MPS核算體系,改用與國民生產總值指標相聯系的國民經濟賬戶核算體系,簡稱SNA核算體系。
國民生產總值指標和社會總產值指標相比,其主要優點在于:(1)它只計算了最終產品的價值(或各種產品的增加值),而沒有計人中間產品的價值,因而在它里面不包含重復計算的部分,而社會總產值指標把中間產品的價值作了重復計算;(2)它不僅計人了物質生產部門的增加值而且計人了所有服務部門的增加值,因而反映了現代產業結構的變化,反映了教育、科學技術、金融等第三產業在社會經濟中的作用。由于有這兩個優點,國民生產總值被認為比較真實和全面地反映了一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總水平和整體實力,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比較真實和全面地反映了一個國家勞動生產率的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所以從MPS核算體系向SNA核算體系的轉變,是我國經濟核算領域的一次重要實踐創新和理論突破。但是,在我國SNA核算體系的建立,是否意味著我國經濟理論基礎發生轉變,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及勞動價值論失去了在我國的基礎理論地位?是否要用西方經濟學的多元價值論或要素價值論取代勞動價值論的指導地位,重建價值理論體系?SNA核算體系能否在勞動價值論的范圍內得到釋解?這些問題在理論界產生了不同看法和爭論。本文提出一些粗淺看法,以求批評指正。
二、對幾種代表性觀點的述評
本文首先對幾種具有代表性的觀點作一簡單述評:
有一種觀點認為,勞動價值論是被實踐證明的科學真理,SNA核算體系和勞動價值論是對立的,沒有必要為SNA提供勞動價值論的基礎。基于SNA核算體系對勞動價值論所作的拓展是對勞動價值論的否定。有作者說:“在我們看來,為了進行國際比較,采用SNA進行國民經濟的統計核算是必要的,但是,正如吳易風同志所指出的,‘我們沒有必要,也沒有可能給國民經濟核算體系(SNA)提供勞動價值論基礎!X(伯海)先生說吳易風同志把話‘講絕了,一點回旋余地也沒有’,看來,錢先生也好,(錢先生的)20位博士生也好,都是在為找到‘一點兒回旋余地’而努力。但是,因為SNA的理論基礎和勞動價值論是根本對立的,要想為SNA建立勞動價值論的基礎就像馬克思說的,是‘企圖調和不能調和的東西’,還必需指出的是,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是經過一百多年實踐檢驗的科學真理,其本身也早已成為一個客觀存在,不是想怎樣‘解釋’就可以怎樣‘解釋’,想怎樣‘改造’就可以怎樣‘改造’的!
上述觀點是作者在批評錢伯海教授的物化勞動創造價值的觀點時提出的。持這種觀點的人實際上把馬克思主義看成了封閉的理論體系,阻塞了馬克思主義理論發展的通道,削弱了勞動價值論在發展了的社會現實面前的說服力,正好為勞動價值論的否定者提供了口實。晏智杰教授就說:“如果SNA制度的理論基礎不是勞動價值論,而勞動價值論又真如上述作者所言,那么SNA這種制度本身也必定不會是正確的了;既然不正確,當然就應予以否定或取消,并恢復原先的基于勞動價值論的MPS制度,或者,除了‘進行國際比較’以外,不能容許將SNA用于其它方面,等等。但是這樣一來還有一個問題是不能回避的:如果這種核算制度的理論基礎是不科學的,那么基于這種理論基礎所進行的‘國際比較’還能是可靠可信的嗎?結論當然也應當是否定的”。
第二種觀點認為,勞動價值論與SNA核算體系是不相容的,說明在新的社會現實面前勞動價值論已經失去了令人信服的解說力,應該用西方經濟學的多元要素價值論取代勞動價值論,重塑經濟學的價值論基礎。晏智杰教授認為,從MPS到SNA核算體系的轉變,表明我國已經從傳統的一元勞動價值論轉向同它對立的多元要素價值論,這“無疑于一場思想革命”。SNA制度就是多元要素價值論的體現和運用,“要求現代SNA制度體現勞動價值論的要求,哪怕是擴大的或發展的勞動價值論的要求,不能說決不可能,至少是很不現實的。
其實,SNA核算體系與MPS核算體系相比,只是拓寬了生產性勞動的范圍,把第三產業服務行業也納人生產性勞動的范圍,成為價值創造的源泉,這里只是涉及生產性勞動范圍大小的問題,并不能由此導出多元要素價值論,第三產業是否創造價值和資本、土地、自然力等能否創造價值不是一回事。晏智杰教授為了肯定他的多元要素價值論,硬要把SNA核算體系與要素價值論結合在一起,把MPS核算體系與勞動價值論結合在一起,認為即使擴展生產性勞動的范圍,也無益于彌補勞動價值論的缺陷和不足,以至得出否定勞動價值論的結論。但是遺憾的是晏智杰教授在他的文章中也并沒有拿出多少令人信服的論據,來說明SNA制度與要素價值論一定就是相容的,SNA制度的合理性并非一定就能說明要素價值論是正確的。
第三種觀點認為,SNA體系可以在勞動價值論的基礎上得到解釋和說明,不過對傳統勞動價值論要進行深化和擴展。因為傳統勞動價值論認為,只有物質生產部門(包括工業、農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才創造價值和剩余價值,服務行業的收人來源是對物質生產部門創造的價值和剩余價值的分割,把服務行業排除在了價值源泉之外。我國已故著名統計學家錢伯海教授認為:“如果MPS以勞動價值論為理論基礎,那包括服務在內的SNA,同樣是勞動投人、成果產出,僅僅是產出成果形態的不同而已。SNA生產范圍拓寬了,其理論基礎應該講是拓展了的勞動價值論。馬克思主義是發展的科學,要與時俱進,那我國的新國民核算體系,可以講它仍建立在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基礎上。如果認為這樣不妥,馬克思的物質生產觀點不容改變,那就要講它建立在拓展了的勞動價值論的基礎上,或者講它建立在三次產業勞動價值論的基礎上。第一、二、三產業的勞動,合稱社會勞動,那就直截了當地講明:我國新國民核算體系建立在社會勞動價值論的基礎上!
錢教授把SNA核算體系的理論基礎建立在三次產業勞動價值論或社會勞動價值論之上,他研究問題的方向是正確的',至于他后來提出活勞動和物化勞動共同創造價值的觀點,企圖調和勞動價值論和要素價值論的矛盾,則值得商榷,另當別論。
三、SNA核算體系能夠在勞動價值論框架內得到釋解
筆者認為,要說明勞動價值論作為SNA核算體系的理論基礎,在理論上需要說明如下兩個問題:
(一)第三產業作為非物質生產部門是否創造價值
SNA體系拓寬了生產性勞動的范圍,它不但包括物質生產部門創造的價值,而且還包括服務行業、第三產業創造的價值,而服務行業、第三產業是不是生產部門,其勞動是否創造價值?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就會把實踐中的SNA制度與勞動價值論對立起來。錢伯海教授曾指出,幾十年來,在推行MPS核算制度的國家,包括中國和前蘇聯等國在內,一方面批判服務生產,另一方面又模模糊糊地把大量服務部門的活動成果,作為產值計算到物質生產部門的成果中,以致造成了這樣的后果:一方面將各種工業生產的服務支出列人生產成本,使各種服務部門(廣告、旅游、醫療、教育、養路等)服務活動成果計算到工業總產值中;另一方面在扣除物耗以計算工業凈產值時,卻按統計制度規定只扣除生產耗用原材料、輔助材料和折舊,對于各種服務支出,規定不能減去,都保留在工業凈產值中。農業和建筑部門也不例外。針對這種矛盾和混亂情況,錢教授說:“把各色各樣的服務產值算作工農業產值、建筑業產值,變成張冠李戴,這好嗎?當然不好!遠不如實事求是,把服務作為生產,直接計算各類服務產值會更好。”他又說:“堅持物質生產MPS體系,雖然理論上確認物質生產是生產,否定各種服務是生產,但實際上又對各種服務活動計算產值,相互矛盾,名不符實。這進一步表明,僅僅承認物質生產是不夠的,必須包括服務,才能消除矛盾。
統計領域實行SNA制度,需要拓展生產性勞動的范圍,把服務行業納入創造價值的生產性勞動之列。經過多年的討論爭鳴,理論界在此問題上基本形成一致的看法,即生產勞動應是在物質生產領域或非物質生產領域以物質產品、服務或精神產品形式為社會創造的具有國民經濟統計意義的社會有效勞動。_工人、教師、醫生、營業員、演員、作家、軍警、政府工作人員以及科技工作者的勞動都是生產勞動。生產勞動的范圍及勞動產品的種類會隨著社會分工的加深和社會需求的發展而不斷擴展。
我們不能把是否創造出物質產品作為劃分生產性勞動的依據。糧食、衣物、住房總是人們生活的必需品,而在今天的社會中,彩電、冰箱、空調、轎車、文體娛樂甚至出國旅游、心理咨詢都進人到了人們正常生活消費品的范圍。很難設想一個生活在現代社會的人僅僅通過一些物質產品甚至簡單的衣食住行就能健康地再生產出其勞動力。我們必須承認,隨著社會生產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教育、娛樂等等許多非物質屬性的服務和產品對于人們的正常生活來講,越來越具有像糧食、衣物、住房一樣的消費必需品屬性。社會需求及消費的范圍在不斷的擴大,因此生產勞動的范圍也就必然相應擴大。所有提供這些滿足人類不斷增長的需求的勞動都是生產勞動,都是創造價值的。
生產勞動是一個發展的概念,其內涵、范圍、劃分標準今天不同于昨天,明天不會等同于現在。第三產業作為不斷發展的新興的產業部門,不但創造使用價值量,而且創造社會價值量的觀點越來越成為多數人的共識。
(二)SNA體系中的總量經濟指標一國民生產總值是物量指標還是價值量指標
二戰后隨著生產力的高度發展和勞動生產率的大幅度提高,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國民生產總值成倍增長,而勞動者的勞動時間卻在大大縮小,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力數量,無論是相對量還是絕對量都在減小。
按照勞動價值論,勞動生產率與商品價值量成反比的原理,勞動生產率越高,單位時間內生產的商品使用價值量就越多,而生產單位商品所需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就越少,單位商品的價值量就越小。在社會活勞動投人量不增加甚至減少的情況下,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是否只會增加社會使用價值總量,而不能增加社會價值總量?按不變價格計算的國民生產總值按一定比例增長,是使用價值量的增長還是價值量的增長?如果是價值量的增長,增加的價值是從哪里來的?這個問題,有些學者把它比喻為馬克思經濟學的“不解之謎”。其實,這個問題,并非勞動價值論的缺陷和不足,也非勞動價值論與現實經濟生活實踐的巨大反差和矛盾,“價值總量之謎”是能夠在勞動價值論框架內得到解釋和說明的。因為隨著社會進步和科技水平不斷提高,科技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勞動創造的價值在社會價值總量中的比重不斷增大。谷書堂教授在談到這個問題時曾指出:“在生產過程之外開發研究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科技工作者,雖然置身于生產過程之外,但他們的工作實際上也是生產過程的一個組成部分,只是要通過出賣專利后把他們在財富和價值的創造作用才能都發揮出來,而這一部分勞動應該折合成若干倍的簡單勞動。這樣一來,財富的增加和價值的增加便會一致起來。
就企業而言,通過采用新的生產技術、加強生產管理提高企業個別勞動生產率,能夠獲得超額剩余價值,超額剩余價值的生產不但能使企業獲得更多的剩余價值或利潤,而且會增加社會價值總量,這一新增加的價值量并不是由于直接從事物質生產活動的工人付出的勞動量的增加,而是由于企業勞動生產率提高的結果,而企業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原因主要來自于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新的生產技術的不斷采用。所以,超額剩余價值的源泉是轉化為現實生產率的科學技術本身的價值轉化而來的,它是由科學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等勞動者創造的超過自身勞動力價值的一部分剩余價值。那種認為勞動
生產率的提高,只會增加使用價值,不會增加社會價值總量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
有人把超額剩余價值看成是一種“虛假”的社會價值。超額剩余價值是由人的勞動創造的,用貨幣形式表現的,并且要計人國民生產總值的一部分,是實實在在的價值,怎么能說是“虛假”的呢?
還有人認為勞動生產率高的企業之所以能夠獲得超額剩余價值,是由其它企業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轉化過來的。如果認為超額剩余價值只僅僅是分配的結果,那么一旦當所有的資本家都通過采用新的生產技術來提高勞動生產率而獲得相對剩余價值時,這種相對剩余價值該是通過怎樣的分配而產生的呢?實際上,超額剩余價值只是相對剩余價值的一種特殊形式,他們都是通過提高勞動生產率而獲得的,所不同的是相對剩余價值是全社會資本家都能獲得的一種剩余價值。馬克思說:“相對剩余價值與勞動生產力成正比。同理,超額剩余價值與個別勞動生產率也成正比,企業勞動生產率越高,社會剩余價值總量就越多。個別企業通過提高其勞動生產率獲得超額剩余價值,不僅使單位時間生產的使用價值量增加,而且增加了價值量,從而使社會價值總量增加,用貨幣表現的商品價格總量也會增加。以不變價格計算的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必然會反映這一增加了的新價值量。
從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與商品價值及價格總水平的變動關系看,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說明生產商品所需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減少,單位時間內提供的使用價值量會以相同的幅度增加,而凝結在每一商品中的物化勞動量和活勞動量會以相同幅度減少,商品的價值量會以相同的比例下降。而社會價值總量不會因此而減少,因為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意味著同一勞動量所推動的生產資料量增加了,或者說用更少的活勞動就可以使用更多的物化勞動。伴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社會生產率的提高,資本的有機構成和技術構成不斷提高,物質生產部門中的活勞動量會不斷減少,在商品的價值構成中,物化勞動所占的份額和比重越來越多,而活勞動的份額和比重相對減少。所以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歸根結底是活勞動的節約。隨著產業結構的優化和調整,會有更多的勞動力退出物質生產部門而進入非物質生產領域,F代社會產業結構的特點正好說明發達國家國民生產總值的70%左右來自第三產業部門。第三產業日益成為社會價值創造的主要來源。
隨著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在物質生產部門提供的物質產品的價值及價格下降的同時,社會享受到的非物質生產部門提供的勞務產品的量卻越來越多,勞務產品的價值量在社會產品價值總額中所占的比重便會不斷增加。
社會勞動生產率的不斷提高,第三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越來越大,第三產業是科技含量比較高的產業部門,其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大小,恰恰能夠反映一國經濟發展的水平和質量。經濟統計資料表明,西方發達國家在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中,科技貢獻率已達60%到80%,這就清楚地表明,在價值創造中,科技工作者的勞動作為更復雜的勞動,其創造的價值在國民生產總值中所占份額越來越大。如果我們把“勞動”僅僅規范為物質生產工人的勞動,不但與社會經濟發展的現實不相符合,而且也難以說明在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的現代社會,價值的創造和來源問題,也就不可避免地把國民生產總值看作是衡量財富量增長的指標而非價值量指標,用勞動財富論代替勞動價值論。
采用國民生產總值這一衡量社會價值總量變動的重要指標,既包括物質生產部門創造的價值量,也包括了非物質生產部門形成的價值量。以不變價格計算的當年國民生產總值按一定比例增長,就不僅僅表明物質財富量的增長,它還是勞動生產率的不斷提高,使社會價值量不斷增長引起的社會商品價格總量不斷增加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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