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診的制度(精選13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會診的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會診的制度 篇1
凡疑難病例,均應及時申請相關科室會診。申請會診醫師應做好必要的準備,如化驗、X光片等相關資料,填好會診申請單。
一、科內會診
對本科內較疑難或對科研、教學有意義的病例,由主治醫師提出,(副)主任醫師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關醫務人員參加,進行會診討論,進一步明確診斷和統一診療意見。會診時,由經治醫師報告病歷并分析診療情況,同時準確、完整地做好會診記錄。
二、科間會診
1、門診會診
根據病情,若需要他科或專業會診者,由病人持門診病歷,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專業會診。會診醫師應將會診意見詳細記錄在門診病歷上,并同時簽署全名;屬本科疾病由會診醫師處理,不屬本科診療范圍的病人應轉科被邀請科室或再請其他有關科室會診。
2、病房會診
院內科間會診申請必須經本科主治醫師以上醫師審批同意,會診醫師要求主治醫師以上醫師擔任(急癥例外),會診醫師接到會診通知單后應簽收并注明時間,并于24小時內前往會診。如有困難不能解決,應請本科上級醫師協同處理。
申請會診科室必須提供簡要病史、體檢、必要的輔助檢查結果以及初步診斷和會診目的及要求,并將上述情況認真填寫在會診單上,由主治醫師簽字后送往會診科室。
被邀請科室醫師會診時,主管經治醫師應全程陪同進行,以便隨時介紹病情,聽取會診意見,共同研究治療方案,同時表示對會診醫師的`尊重。會診醫師應以對病人完全負責的精神和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認真會診,并將檢查結果、診斷及處理意見詳細記錄于會診單上。如遇疑難問題或病情復雜時,應立即請上級醫師協助會診,盡快作出診療方案并提出具體意見。對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許推諉扯皮、延誤治療。
申請會診盡可能不遲于下班前一小時(急癥例外)。
3、急診會診
急診科值班醫師對于本科難以處理、急需其他科室協助診治的急、危、重癥病人,由經治醫師提出緊急會診申請,并在申請單上注明“急”字;蛘咧苯与娫捦ㄖ脱。會診醫師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申請科室進行會診。會診時,申請醫師必須全程陪同,配合會診及搶救工作。
4、院內大會診
疑難病例需多個科室會診時,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邀請有關醫師參加。一般應提前1-2天將病情摘要、會診目的及邀請會診人員報醫務科。醫務科確定會診時間,并通知有關科室及人員。
會診由申請科室的科主任主持,醫務科參加,必要時分管副院長參加,由主治醫師報告病歷,經治醫師作詳細會診記錄,并認真執行會診確定的診療方案。
5、院外會診
本院不能解決的疑難病例,可邀請外院專家來院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申請,由主管病人的主治醫師填寫書面申請,包括簡要病史、體檢、必要的輔助檢查結果以及初步診斷和會診目的及要求等情況,科主任簽字送醫務科批準。由醫務科或相關科室與有關醫院聯系,確定會診時間,并負責安排接待事宜。會診由科主任、醫務科主任或分管副院長主持。主治醫師報告病情,經治醫師作詳細會診記錄。
需轉外院會診者,經本科室主任審簽,送醫務科登記,報分管副院長審批。
6、外出會診
外院指定邀請我院醫師會診,必須提供單位(醫務科)介紹信,經我院醫務科同意,辦理外出會診手續后方可外出會診,否則由此發生的醫療糾紛或交通事故,由外出應診醫師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7、會診時應注意的問題。
申請會診科室應嚴格掌握會診指征,必須由主治醫師以上醫師審核同意。
切實提高會診質量,做好會診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歷,會診人員要仔細檢查,認真討論,充分發揚學術民主。主持人要綜合分析會診意見,進行小結,提出具體診療方案。
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絕按正常途徑邀請的各種會診要求。
會診的制度 篇2
一、會診范圍
凡遇到以下情況或其他緊急情況時,應及時提出會診。
。ㄒ唬┗颊呷朐浩呷蘸笕晕创_定診斷者,必須在三日內組織科內或院內會診。
(二)患者住院兩周后治療效果不顯著并逐漸加重者。
(三)已提出重危報告的患者,診斷治療尚不明確者。
。ㄋ模┓残g前診斷不明確或技術水平難以勝任的手術。
。ㄎ澹┗颊哂袊乐氐牟l癥及多臟器損害。
。⿲颊邔嵤┬麻_展的技術項目、技術操作。
。ㄆ撸┗颊呒凹覍賹υ\斷、治療過程提出異議的。
。ò耍┨厥馍矸莸幕颊撸ɡ细刹俊⒗霞t軍、海外僑胞、外籍)。
二、會診形式
。ㄒ唬┛苾葧\:由經治醫生或主治醫師提出,科主任組織科內醫務人員集體會診。
。ǘ┛崎g會診:門診由接診患者的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并在門診病歷中注明,由病員直接到有關科室會診。如遇不宜搬動的病員,應由接診醫師將會診醫師請到本科會診或作相應輔助檢查。
療區由經治醫師提出,并填寫會診單,經上級醫師或科主任同意并簽字。應邀醫師要在48小時內完成會診,并書寫會診記錄,寫明會診意見、會診時間、會診醫師所在科室,并簽名蓋章。不準口頭會診。
(三)院內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部同意并確定會診時間,通知有關人員參加,會診由科主任主持并請醫務部參加。
。ㄋ模┽t師外出會診(執業)及外聘專家來院會診。
(五)急會診:申請科室要在會診單上標明“急”字,應邀科室應隨叫隨到。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
三、會診要求
。ㄒ唬┛崎g會診、院內會診及急會診的要求
1、應邀醫師由主治醫師以上擔任。夜班或節假日急診會診可由值班醫生擔任。涉及相同專業醫院設立兩個療區的科室,如心內科、神經內科、普外科、骨科,按照年月日的日期確定,原則上單日由1科負責會診,雙日由2科負責會診。任何科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
2、會診醫生如遇到不能解決的問題或值班期間療區患者病情不允許離開時,應立即請示上級醫生或科主任,上級醫生及科主任應盡快妥善處理會診事宜。值班醫生應邀會診,必須向護士及相關專業療區的值班醫生說明去向。
3、會診前應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要詳細匯報病史,明確提出會診應解決的問題,做好會診記錄,科主任要進行小結并認真組織實施會診意見。
4、凡提出會診的科室,會診前必須事先做出書面摘要報送醫務部,會診由申請科室主任組織,經治醫生認真做好記錄,醫務部做好備案。
。ǘ┽t師外出會診(執業)的要求
1、醫師外出會診(執業)為其它醫療機構特定的患者開展執業范圍內的診療活動,必須經醫院批準。未經醫院批準,醫師不得擅自外出會診。
2、醫院高級職稱醫務人員(正、副高級職稱),外出會診(執業)、調休、事假一天需請示報告,經醫務部準假方可;一周內超過兩次需經主管院長審批,醫務部備案。
3、會診醫師要在不影響本科室正常業務工作和醫療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外出會診(執業)。雙休日、節假日科主任外出亦需到醫務部登記批準。
4、醫院批準醫師接受會診后,會診醫師應詳細了解患者的病情,親自診查患者,完成相應的會診工作,并按規定書寫醫療文書。醫師在會診過程中發現難以勝任會診工作,應當及時、如實告知邀請醫療機構,并終止會診。醫師在會診過程中發現邀請醫療機構的技術力量、設備、設施條件不適宜收治該患者,或者難以保證會診質量和安全,應當建議將患者轉往其他具備收治條件的醫療機構診治。
5、醫師在會診過程中應當嚴格執行有關的衛生管理法規、法律、規章和診療規范、常規。醫師在外會診時不得違反規定接受邀請醫療機構報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家屬的錢物,不準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6、醫師在會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糾紛,由邀請醫療機構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
7、會診結束后,會診醫師要在返回本單位2個工作日內,將外出會診情況報告院醫務部。醫院將建立我院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檔案,并將醫師外出會診情況與年度考核相結合。
8、邀請我院醫師會診的醫療機構,需向我院發出書面會診邀請函。內容包括擬會診患者簡要病情、邀請醫師的專業、職稱及任職資格、會診的目的'、理由、時間和費用等情況,并加蓋邀請醫療機構公章。遇緊急情況用電話等方式提出會診邀請的,應當及時補辦書面手續。
9、邀請醫療機構支付會診費用要統一支付給醫院,不得支付給會診醫師本人。醫院將拿出邀請醫療機構支付會診費用的60%給會診醫生作為勞動報酬;節假日出外會診的,醫院將拿出邀請醫療機構支付會診費用的80%給會診醫生作為勞動報酬。
(三)外聘專家來院會診的要求
1、臨床科室在診療過程中,根據患者的病情需要或患者自愿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請其他醫療機構的醫師來院會診時,經治科室要向患者說明會診目的、費用等情況,征得患者同意后,報請醫務部批準。當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能力時,應征得其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同意。
2、申請外院會診的科室,應由科主任提出,并填寫“聘請外院專家會診審批單”及“邀請函”,經醫務部同意,并報主管院長簽字批準。醫務部或申請會診科室應及時與有關單位取得聯系,確定會診時間及有關事宜。會診由申請科室主任主持,必要時攜帶病歷,陪同病員到院外會診,也可采用遠程會診。
3、會診中涉及的會診費用,按照邀請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規定執行,差旅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結算。屬醫院根據診療需要邀請的,一切費用由醫院承擔;屬患者主動邀請的,費用由患者承擔。
會診的制度 篇3
一、科際會診(普通會診)
由經治醫師填寫會診單,主治醫師或上級醫師同意簽名。應邀醫師應在24小時內完成會診,并寫好會診記錄。
(一)門診會診根據病情,若需要他科會診或轉?崎T診者,需經本門診年資較高的醫師審簽,并在門診病歷中注明所需會診或轉診的科室,由病人持門診病歷,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會診。會診醫師應將會診意見記錄在門診病歷上,同時簽署全名;屬本科疾病由會診醫師處理,不屬本科病人可回轉給邀請科室或再請其他有關科室會診。
。ǘ┎》繒\申請會診科室必須提供簡要病史、體檢、必要的輔助檢查所見,以及初步診斷、會診目的與要求,并將上述情況認真填寫在會診單上,主治醫師簽字后,送往會診科室。被邀請科室按申請科室的要求,派主治醫師或指定醫師根據病情24小時內完成會診。會診時經治醫師應陪同進行。會診醫師應認真會診,并將檢查結果、診斷及處理意見詳細記錄于病歷上。如遇疑難問題或病情復雜,應立即請上級醫師協助會診,盡快做出診療方案,提出具體意見,供邀請科室參考。申請會診盡可能不遲于下班前一小時(急診例外)。
二、急會診
。ㄒ唬⿲Ρ究齐y以處理急需其他科室協助診治的急、危、重癥病人,由經治醫師提出緊急會診申請,并在急診病歷或會診單上注明“急”字。在特別情況下,可電話邀請。會診前急診科室應將急診病歷書寫完整,做好必要的輔助檢查,在急診病歷上寫明會診目的。病房邀請科室應將住院病歷書寫完整,做好必要的輔助檢查,會診單書寫規范,會診目的明確,邀請會診時間須寫到幾時幾分。
。ǘo特殊情況下,被邀會診的醫師在10分鐘之內到達。
。ㄈ⿻\時,申請醫師必須在場,配合會診搶救工作。
(四)會診后,被邀醫師應將檢查結果及診斷處理意見寫在急診病歷和會診單上,對危重疑難病員的診療建議應向原接診醫師交待清楚。
。ㄎ澹┤鐣\后診斷仍不能確定,患者所在科(室)應暫時承擔主要診治責任,不得相互推諉,并及時請有關上級醫師檢查,確定診治方案。
(六)如病情需要多個科室會診,由患者所在科(室)向醫務科匯報,由醫務科召集有關科室會診,并應按病情,明確由某科負主要責任。
(七)危重病人的搶救應及時進行,不得因會診而延誤診治。
三、科內會診
對三天未確診、較疑難或對科研、教學有意義的病例,由經治醫師或主治醫師提出,主任醫師或科主任主持召集科內有關人員參加,進行會診討論,以進一步明確和統一診療意見。會診時,由經治醫師報告病歷并分析診療情況,同時準確、完整地做好會診記錄,并認真執行會診確定的診療方案。
四、院內大會診
疑難病例需多科會診者,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備案,邀請有關醫師參加。申請會診的科室應提前一到兩天將病情摘要、會診目的及邀請人員報告醫務科。醫務科確定會診時間,通知有關科室人員參加。會診由申請科室的科主任主持,醫務科派人參加。必要時分管院長參加。主治醫師報告病歷,經治醫師作會診記錄,并認真執行會診確定的診療方案。
五、外院專家手術、會診(外院專家會診、手術指導)
。ㄒ唬┭埍臼性和鈱<視\
各科室在診療過程中,根據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請本市其他醫療機構的醫師會診時,經治醫療組應向患者說明會診目的及費用等情況,征得患者同意后(當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應征得其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同意),填寫邀請院外專家會診單,經科主任批準,上報醫務科審批,必要時經業務副院長或院長審批,同意后與有關單位聯系。
(二)邀請外地專家會診、手術指導
邀請本市以外醫療機構的醫師會診或手術指導時,經治醫療組應向患者說明會診目的及費用等情況,征得患者同意(當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應征得其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同意)后,填寫邀請院外專家會診申請單,經科主任批準,并上報醫務科及業務副院長審批,同意后與有關單位聯系。
(三)會診申請單內容應包括擬會診患者病歷摘要、擬邀請醫師或者邀請醫師的'專業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會診或手術指導的目的、理由、時間、費用。醫務科接到會診申請單后加蓋醫務科印章,電話聯系被邀請醫院醫務管理部門,并書面傳真會診單。接到對方確認后,通知邀請科室完善相關資料,做好接待和配合會診醫師的準備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不得提出會診、手術指導邀請
1.會診或手術指導內容超出被邀醫院診療科目或者被邀醫院不具備相應資質的;
2.醫院的技術力量、設備、設施不能為會診或手術指導提供必要的醫療安全保障的;
3.會診或手術指導超出被邀請醫師執業范圍的;
4.會診或手術指導超出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ㄎ澹⿻\費根據《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時原則上由科主任主持,主治醫師報告病情,分管住院醫師作會
診記錄,科主任外出或因工作原因無法主持時,應委托副主任或醫療組長主持,經管醫療組長及相關醫務人員應陪同參加會診工作,涉及需要檢查治療或者手術時,應邀請相關科室參加會診工作。
。ㄆ撸⿻\結束后,邀請科室應對會診情況進行詳細記錄。意見書寫在會診單上,并簽名。邀請科室經管醫師應將會診意見記錄在病歷中。
(八)需轉外院會診者,經本科科主任審簽,醫務科批準,持介紹信,帶全有關醫療資料,明確會診目的及要求,陪同病員前往院外會診。必要時也可將病歷資料復印件,寄發有關單位,進行書面會診。
六、外出會診
。ㄒ唬┽t院或各科室接到會診邀請后,在不影響醫院正常業務工作和醫療安全的前提下,由醫務科通知相關科主任及時安排醫師外出會診。對于外出會診可能影響醫院正常業務工作,但確因特殊需要的情況下,由業務副院長或院長批準。
。ǘ┙邮軙\邀請或者不能派出會診醫師時,醫務科應及時通知邀請醫療機構。
。ㄈ┽t務科決定派出會診醫師后,應及時填寫《外出會診通知單》,通知會診醫師執行會診任務,為會診醫師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醫師外出會診嚴格執行有關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規范、常規,不得違反規定接受邀請醫療機構報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屬的錢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ㄎ澹┽t師在會診過程中發現難以勝任會診工作的,應當及時、如實告知邀請醫療機構,并終止會診。發現邀請醫療機構的技術力量、設備、設施條件不適宜收治該患者,或者難以保障會診質量和安全的,應當建議將患者轉往其他具備收治條件的醫療機構診治。如果患者擬轉入醫院進一步診治,應事前通知相關科室或者醫務科做好相應準備。
(六)醫師外出會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事故爭議,由邀請醫療機構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處理。必要時被邀醫院協助處理。
。ㄆ撸┽t師在會診結束返回醫院2個工作日內將外出會診的有關情況報告所在科室和醫務科,并將《外出會診通知回執》交回醫務科。
(八)班外時間緊急會診邀請由總值班報告值班領導或者醫務科負責人根據上述原則處理。次日或節假日后第一天到醫務科補辦手續。
七、會診注意事項
(一)會診科室應嚴格掌握會診指征。
(二)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情,提出會診要求,做好會診記錄。會診醫師要對病員詳細查體,結合有關檢查資料,綜合分析,明確提出會診意見。主持人要進行小結,如有意見分歧,一面查閱資料,繼續研究,一面獨立思考,綜合分析意見,由上一級醫師或科主任提出診療方案。
。ㄈ┤魏慰剖一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絕正常途徑邀請的各種會診要求。
(四)各科室應對會診工作情況及時進行登記和評價,作為科間評價和考核的依據。
(五)醫院會診管理由醫務科負責。
。┽t務科應加強會診管理工作,完善會診登記,建立會診管理檔案,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會診情況的科間評價,將會診情況與科室、醫師的考核工作相結合。
(七)醫師違反規定,擅自外出會診或者在會診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診療規范、常規,由醫務科記入醫師考核檔案,情節嚴重的依法嚴肅處理。
。ò耍⿻\收入納入醫院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會診收費和醫師會診報酬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ň牛┽t師接受衛生行政部門調遣到其他醫療機構開展診療活動或者參加緊急救援行動的不適用本辦法規定。
會診的制度 篇4
一、院內會診
(一)院內會診包括院內常規會診、院內大會診及院內急會診。
。ǘ┓灿鱿铝星闆r,應及時申請會診:疑難危重病例需要有關科室協助診治;危急患者需要及時搶救;重大手術前因病情復雜,涉及多學科知識,需要提供協助;醫療糾紛需要分析判斷;以專業基礎性疾病收入院后經診斷有其他專業情況或存在合并癥;家屬或患者有會診要求,需要轉科治療等。出現以下情況時,必須申請醫教部組織院內大會診:
1.臨床確診困難(一般入院后超過3天不能確診)或療效不滿意的疑難、危重病例;
2.擬邀請院外專家會診或院內多科室會診(超過3個專業)的病例;
3.出現嚴重并發癥的病例;
4.已發生醫療糾紛、醫療投訴或可能出現糾紛的病例。
。ㄈ┰簝葧\管理實行科主任或診療組長負責制,必須保證隨時能找到會診人員。常規會診,會診醫師應由主任(副主任)醫師、3年以上主治醫師擔任;院內大會診,會診醫師應由主任(副主任)醫師擔任;點名會診被點名會診醫師應及時參加會診,不能安排其他人員頂替;被邀請參與第二次會診專業,應安排主任、副主任醫師擔任;緊急會診可由住院總醫師或值班醫師先行處理,根據實際情況請示上級醫師指導或由上級醫師隨后到達現場處理。
。ㄋ模┏R帟\一般經主管醫師提出,診療組長同意后方可實施。
(五)組織院內大會診時,申請會診科室必須提前一天向醫教部遞交會診單(緊急會診除外)并明確會診主持人(主持人須副高或副高以上醫師)。會診科室須提前做好會診準備;受邀會診專家須按時到達會診地點,認真負責地完成會診工作。
(六)邀請會診前應將患者各項資料準備齊全,填寫“會診記錄單”,并及時將“會診通知單”送達被邀請科室,被邀請科室應安排專人接收,并及時通知會診醫師。
。ㄆ撸┏R帟\應在48小時內完成;緊急會診應在10分鐘內到達現場;院內大會診應在指定時間內到達。點名會診按照邀請科室時間盡早到達。
。ò耍⿷麉⒓訒\的醫師應本著對患者負責的嚴肅態度全力配合,認真檢診,積極提供有助于診斷和救治的意見和建議,并在會診單上做詳細記錄。
(九)會診時,申請科室要主動介紹病情,必須有同級醫師陪同會診。會診醫師應根據常規診察患者,并按照規定書寫會診意見,并標明完成會診的具體時間。會診后,應將會診意見以及執行情況在病程紀錄中詳細記錄。
(十)會診科室可根據病情,直接申請高級醫師會診或點名申請某醫師會診。邀請科室必須要有同資質醫師提出申請,被邀請會診科室應根據病情或申請會診科室的要求派相應醫師前往會診。
。ㄊ唬└骺剖覒叨戎匾曉簝葧\工作,安排符合本制度規定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參加會診,醫院將院內會診制度落實情況納入醫療質量管理體系中。
1.各科室有互相監督院內會診落實情況的義務,對違反本制度的科室和相關人員需及時報醫教部備案。
2.醫教部負責每月月底檢查匯總全院會診落實情況,對科室安排不具備會診資質、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會診、未安排相同資質人員進行陪同會診以及參加院內大會診遲到者,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扣科室醫療質量檢查分數3分,院內通報批評;對無故不參加院內大會診者,每次扣罰責任人100元,扣科室醫療質量檢查分數6分,院內通報批評。
3.對于因會診不及時觸發的醫療糾紛,按照《淮北礦工總醫院醫療安全防范預案與醫療糾紛處理辦法》處理。
二、院際會診
。ㄒ唬┰和鈺\
1.以下情況方可要求院外會診:
1.1本院無相應專科。
1.2病情需要,病人/家屬要求。
2.邀請院外醫師來院會診程序:
2.1主管醫師填寫院外會診申請單,經科主任簽字后交醫教部。
2.2醫教部審批同意后,負責聯系院外會診醫院及醫師。
2.3院外會診所產生的費用由病人承擔。
。ǘ、本院醫師外出會診
1.本院醫師外出會診應符合衛生部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頒發的《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要求。
2.請求會診的醫院發傳真件或會診單至醫教部,如遇急會診,在無會診單或傳真件的情況下,外出會診的醫師必須口頭向醫教部/總值班匯報。
3.醫教部根據會診要求選派醫師前去會診。
4.外出會診的'醫師原則上應安排好本職工作后才能外出會診,如遇急會診等情況,應安排相應資歷的醫師代替自己的工作。
5.臨床與醫技科主任外出會診前應向分管院長匯報。
6.如在外會診(特別是手術)過程中有意外發生,回院后應及時向醫教部書面匯報。
7.外出會診醫師按規定收取會診醫院的會診費用。
已辦理外出會診手續后,外出會診過程中發生交通、醫療等意外情況,本院可協助解決;未辦理手續私自外出會診者,醫院不負責任。
會診的制度 篇5
一、目的
為了使患者得到及時、準確的診斷和治療,特制定會診制度。
二、定義
會診的流程標準。會診包括:科內會診、科間會診、急診會診、院內會診、院外會診、赴外院會診。
三、職責
1、醫務部主任負責制定和修訂會診制度。
2、醫療科室醫師負責執行會診制度。
3、醫療科室主任負責監督和檢查本科室會診制度的執行。
4、醫務部主任負責監督和檢查全院會診制度的執行。
5、院長負責監督和檢查醫務部主任會診制度的執行。
四、程序
1、會診對象
急診、門診、住院的疑難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確診病例。
2、會診人員資格
原則上會診人員由主治醫師以上資格人員擔任,緊急情況下除外。
3、會診申請
。1)科內會診申請
由主管醫師向科主任提出口頭會診申請,科主任批準后執行。
。2)科間會診申請
由主管醫師提出,填寫書面會診單,主治醫師以上資格醫生審核簽字,送達被邀請的.科室執行。
。3)急診會診申請
由主管醫師提出,填寫書面會診單,并在申請單上注明“急”字,立即送達被邀請科室執行。病情特別緊急可在會診單上注明“特急”,立即送達被邀請科室執行,或用電話邀請先執行,后補寫書面會診單。
。4)院內會診申請
由科主任提出,填寫書面會診單,科主任簽字后,上報醫務部或總值班批準。由臨床部或總值班通知受邀請科室后執行。
(5)院外會診申請
由科主任提出,填寫書面會診單,科主任簽字后,上報醫務部批準。
醫務部負責與有關醫院聯系,發出邀請函;緊急情況時,可由醫務部派人派車前往;必要時也可由申請會診科主任攜帶病歷,陪同患者到外院會診;也可將電子病歷資料,網上轉發有關醫院,進行遠程會診。
。6)赴院外會診或手術申請
由院外醫院邀請,填寫院外會診邀請函,醫務部審核后,上報院長審批。
4、會診人員
。1)科內會診人員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內有關醫務人員參加。
(2)科間會診人員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請科室應由主治醫師以上資格人員擔任,特殊情況除外。
。3)急診會診人員
被邀請科室應由主治醫師以上資格人員擔任,特殊情況除外。
。4)院內會診人員
由醫務部主任主持,應由被邀請科室主任或專家擔任,醫務部確定會診時間及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5)院外會診人員
由醫療院長主持,應由市級以上三級甲等醫院科主任或專家擔任。
。6)赴院外會診或手術人員
由我院科主任或專家擔任,在不影響本院工作的前提下前往。
5、會診時間
。1)科內會診時間
由本科主任根據情況自行按排。
(2)科間會診
在接到會診單2小時內完成,如需?茣\的病情較輕的患者,可由醫護人員帶領到?茣\。
。3)急診會診
必須在接到書面申請單后10分鐘到達會診科室,病情特別緊急會診必須在接到書面申請單或電話后10分鐘到達會診科室,不得延誤。
(4)院內會診
在接到書面申請單后12個小時內完成。
(5)院外會診
應有臨床部與院外受邀請單位協商后確定時間。
。6)赴院外會診或手術時間
應由臨床部確定。
6、會診記錄
所有會診均由主管醫生填寫會診申請單,匯報病情。受邀會診醫生會診完畢后,要在會診患者病歷中詳實記錄會診記錄,會診記錄上要有會診醫生的手寫簽名,并歸檔到病案中。
會診的制度 篇6
一、科內會診:
對本科內較疑難或對科研、教學有意義的病例,由主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關醫務人員參加,進行會診討論,進一步明確診斷和統一診療意見。會診時,由經治醫師報告病歷并分析診療情況,同時準確、完整地做好會診記錄。
二、科間會診:
是指醫院各科室因醫療需要而要求某一個科室給予的會診。
1、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并填寫會診單,本醫療組主治及以上醫師審查簽字。應邀醫師必須為主治醫師以上人員,一般會診在兩天內完成,并寫會診記錄。
2、會診醫師不能確診或遇到不能處理的問題,應主動請本科上級醫師再次會診。請會診科室醫師認為會診未能確診時,也可主動提出再次請會診醫師的上級醫師會診。
3、同一科室會診同一病人兩次以上仍不能解決診療問題,原則上應由科室正副科主任會診,并不得再收取會診費。
4、超過5個專業及兩次本專業會診未能解決問題時及時申請全院會診。
5、醫務處有權指定有關會診醫師,被指定的會診醫師,應以搶救患者為第一原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三、急診會診:
被邀請的人員必須隨請隨到。急救時應在接到邀請會診的通知(電話)樓內5分鐘內,樓間10分鐘內到達急救現場。會診時,申請醫師必須在場配合會診搶救工作。
四、全院會診:
是指由科室根據病情需要或患者與家屬自己提出的要求醫院組織相關科室參加的.集體會診。
1、需要全院會診的病例,原則上先由全科討論,如仍不能確定診斷或治療時,可向醫務處提出申請。申請時應填寫患者基本病情、會診理由、要求解決的問題及所邀請的會診科室,經科主任審查簽字后上報醫務處,醫務處同意,確定會診時間,再由醫務處具體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會診一般由科主任主持,醫務處主管人員參加。
2、參加會診醫師必須是副主任醫師及以上人員。
五、派出會診:
請會診的醫院必須持蓋有該院醫務處公章的介紹信、會診單與醫務處聯系,并辦理會診手續。醫務處根據會診要求,通知科主任安排會診醫師。如果請會診的醫院點名會診,科主任盡可能安排被點名醫師前去會診。派出急會診應告知總值班或值班的院級領導。任何醫師不允許私自外出會診。違章者,發生任何意外,由外出應診醫師本人承擔。
六、外請專家會診:
凡因患者病情需要邀請外地醫療機構的專家會診或手術,嚴格依照《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和《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科室應提前三天寫出正式書面申請單,包括會診或手術病人病歷摘要、擬邀請醫師姓名、會診或手術時間等內容,遞交醫務處(急會診須征得醫務處或主管院長同意)。經審批同意后,由醫務處向擬邀請專家醫師所在醫院醫務處遞交申請單,并通知手術室,無醫務處通知手術室將不予安排手術。(具體規定詳見《寧夏醫學院附屬醫院外國醫師來院行醫管理規定》及《寧夏醫學院附屬醫院關于邀請外地專家會診或手術的管理規定(試行)修訂》)
七、會診費管理:
會診費依照當時物價標準收取。由請會診科室以會診費記入患者住院帳單,并向被請會診醫師出具會診憑據。會診醫師持會診憑據每月底由科室統一登記造冊并將原始憑據一起交到質控辦,質控辦將會診費從請會診的科室的支出中扣除。月底統一結算,將會診費發給會診醫師本人。
八、會診人員應認真負責,切忌敷衍了事,嚴禁遲到、缺席。
會診的制度 篇7
一、凡遇到疑難病例,應及時申請會診。
二、科間會診:
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并簽字后,填寫會診單。應邀醫師在兩天內完成,并寫會診記錄。如需專科會診的病人,可到?茩z查,由提出會診科室填寫會診單,被請科室接到會診單后,應填寫會診人、時間、并將附聯交給申請會診科室。
三、急診會診:
被邀的人員,必須隨請隨到。
四、科內會診:
由經治醫師或主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參加。
五、院內會診:
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處同意,并確定會診時間,通知有關人員參加,一律由申請科主任主持,醫務科要有人參加。
六、院外會診:
本院一時不能診治的'疑難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處同意,并與有關單位聯系,確定會診時間。應邀醫院指派科主任或主治醫師前往會診,會診申請科主任主持必要時攜帶病歷,陪同病員到院外會診。也可將病歷資料、寄發給有關單位,進行書面會診。
七、科內、院內、院外集體會診:
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史,做好會診前的準備和會診記錄,會診中,要詳細檢查,發揚民主,明確提出會診意見。主持人要進行小結,認真組織實施。
會診的制度 篇8
一、會診內容:急診會診、科內會診、科間會診、院內會診、院外會診等
凡遇疑難急危重病例,應及時申請會診,會診完成后,必須填寫會診記錄,并簽字。
。1)急診會診:急性危重病人,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快進ICU。被邀請會診的科室人員,由值班醫生必須隨請隨到。院內醫師必須10分鐘內到達。
。2)科間會診: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填寫會診單。一般會診應邀醫師要在24小時完成。會診醫師必須由主治醫師及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會診時必須對病人進行體檢及查看相關檢查報告。如需專科會診的輕病員,可到?茩z查,以避免專業設備儀器搬運。
(3)科內會診:由經治醫師或主治醫師以上提出,科主任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參加。
。4)院內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并確定會診時間,通知主管院長和有關人員參加。一般由申請科主任主持,醫務科和相關科室人員參加,并報告主管院長,做最后處理決定。
。5)院外會診:本院一時不能診治的疑難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填寫申請單,經醫務科同意,進行遠程會診;如遠程會診解決不了,由醫務科與有關單位聯系,確定會診時間。會診由申請科主任負責組織,并報告主管院長參加。
二、會診程序: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史,做好會診前的`準備和會診記錄
會診中,要詳細檢查,發揚技術民主,明確提出會診意見。由醫務科組織,主持人要進行小結,認真組織實施。
三、會診收費:參考河北省二級甲等中醫院收費標準進行收取
院內普通會診費2元/次,高級職稱6元/次。指定專人會診,按照副主任醫師40元/次,主任醫師64元/次收取。會診費按50%比例抽取給會診醫師。
會診的制度 篇9
(一)院內科間會診
1、會診的提出:會診由病房主治醫師決定,住院醫師填寫會診單,須詳細填寫申請單的申請會診項目,簡要重點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診療狀況、申請會診的理由和目的,申請時間具體到日,經主治醫師審核并簽宇。申請科室負責將申請單送達邀請會診科室。特殊病人經科主任(或主任醫師)同意并簽宇,能夠特邀會診醫師。
2、會診時間要求:一般會診48小時內完成,如需特殊檢查的輕病人,可預約時間到?茩z查。院區內急會診務必在10分鐘內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適當放寬時限)搶救須隨請隨到,危重病人能夠電話邀請,被邀請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會診,嚴禁會診醫師不親自查看病人進行電話會診。
3、會診醫師的資格認定:由有執業資質的總住院醫師(二線)或主治醫師職稱以上的'醫師承擔院內會診工作。如被邀請科室的會診醫師因故不能及時到場,須請該科其他同級醫師或上級醫師代為會診。對特殊或疑難重癥病人需要專家或科主任會診者,須由申請會診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醫師)同意并簽字。院內急會診如二線醫師正在手術或搶救病人,由三線醫師或上級醫師及時完成會診。
4、會診醫師職責:詳細閱讀病歷,了解病人的病情,親自診察病人,會診后須書寫會診記錄。會診記錄包括會診意見和推薦,會診醫師的科室、會診時間及會診醫師簽名,會診過程中要嚴格執行診療規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權,對疑難病例、診斷不清或處理有困難時,須及時請本科上級醫師協助會診。會診時須有甲請科室醫師陪同、介紹病情。
5、會診后確認需轉科的病例,由會診醫師簽署轉科意見,自簽署時起,病人的診療職責由轉入科室負貢。因各種原因暫時不能轉入時,轉入科室須確保病人不發生診療延誤。搶救及危重病人須及時轉入,確有困難時須上報醫療行政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二)院際間會診制度
1、疑難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請院際間會診時,經病房副主任醫師以上醫師同意,寫好病人的病歷摘要和會診目的,確定請求會診醫院的相關專業(或會診醫師),報醫務處,由醫務處與有關單位聯系,確定會診時間,會診時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陪同,主管醫師要詳細介紹病情,做好會診前的準備工作,并做好會診記錄。
2、院內外聯合會診由科室向醫務處提出申請,并帶給病歷摘要。會診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管醫師要詳細介紹病情,做好會診前準備和會診記錄工作。
會診的制度 篇10
一.科內會診
對本科內較疑難或科研,教學有意義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醫師主動提出,主任醫師或科主任有關衛生技術人員參加,進行會診討論,以進一步明確和統一診療意見,會診時,由經治醫師報告病歷并分析情況,同時準確,完整地做好會診記錄。
二.科間會診
。ㄒ唬╅T診會診
根據病情,若需要他科會診或轉?崎T診者,須經本科門診年資較高的醫師審簽,由病人持診療卡和門診病歷,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會診,會診醫師應將會診意見詳細記錄在診療卡或門診病歷上,并同時簽署全名;屬本科疾病由會診醫師處理,不屬本科病人可回轉給邀請科室或再請其他有關科室會診。
。ǘ┎》繒\
申請會診科室必須提供簡要病史,體檢,必要的輔助檢查所見,以及初步診斷,會診目的與要求,并將上述情況認真填寫在會診單上,主治醫師簽字后,由護士送往會診科室。被邀請科室按申請科的要求,派主治醫師或指定醫師據病情在24小時內完成會診。會診是經治醫師應陪同進行,以便隨時介紹病情。聽取會診意見,共同研究治療方案,同時表示對被邀請醫師的尊敬。會診醫師應對病人完全負責的精神和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認真會診,并將檢查結果。診斷及處理意見詳細記錄與病歷上。如遇疑難問題或病情復雜病例,應立即請上級醫師協助會診,盡快作出診療并提出具體意見,供兄弟科室參考。對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許退諉扯皮延誤治療。申請會診盡可能不遲于下班前一小時。(急癥例外)。
三.急診會診
對本科難以處理急需其他科室協助診治的急,危,重癥的病人,有經治醫師提出緊急會診申請,并在申請單上注明“急”字。在特別情況下,可電話邀請,會診醫師應迅速到達申請科室進行會診。會診時,申請醫師必須在場,配合會診搶救工作。
四.院內會診
疑難病例需多科會診者,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邀請有關醫師參加,一般應提前1——2天將病情摘要,會診目的`及邀請會診人員報醫務科。醫務科確定會診時間,并通知有關科室及人員。會診由申請科室的科主任主持,醫務科參加,主治醫師報告病歷,必要是院長參加。經治醫師作會診記錄。并認真執行會診確定的診療方。
五.院外會診
本院不能解決的疑難病例,可聘請外院專家來院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申請,醫務科同意,報請院長批準。醫務科與有關醫院聯系,確定會診時間及需解決的疑難問題,并負責安排接待事宜。會診由科主任主持。院長,醫務科長參加。主治醫師報告病情,分管住院醫師作會診記錄。
需轉外院會診者,經本科科主任審簽,醫務科批準,持介紹信前往會診,外出會診要帶全有關醫療資料,并寫明會診目的及要求,院外會診亦可采取電話會診或書面會診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會診時應注意的問題
。ㄒ唬⿻\科應嚴格掌握會診指怔。
。ǘ┣袑嵦岣邥\質量,做好會診前的充分準備,專人參加,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歷,與會人員要仔細檢查。認真討論,充分發揚技術民主,所有參加會診的人員不論職稱,年資,討論問題時一律平等,要暢所欲言,以提出明確的會診意見。主持人要進行小結,遇有意見分歧,一面查閱資料,繼續研究,一面獨立思考,綜合分析會診意見,由上一級醫師或科主任提出診療方案。
(三)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絕按正常途徑邀請的各種會診要求。
會診的制度 篇11
1.醫療會診包括:
急診會診、科內會診、科間會診、全院會診、院外會診等。
2.急會診可以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相關科室,相關科室在接到會診通知后,應在10分鐘內到位。會診醫師在簽署會診意見時應注明時間(具體到分鐘)。
3.科內會診原則上應每周舉行一次,全科人員參加。
主要對本科的疑難病例、危重病例、手術病例、出現嚴重并發癥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學價值的病例等進行全科會診。會診由科主任或總住院醫師負責組織和召集。會診時由主管醫師報告病歷、診治情況以及要求會診的'目的。通過廣泛討論,明確診斷治療意見,提高科室人員的業務水平。
4.科間會診患者病情超出本科專業范圍,需要其他?茀f助診療者,需行科間會診。
科間會診由主管醫師提出,填寫會診單,寫明會診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請科室。應邀科室應在24小時內派主治醫師以上人員進行會診。會診時主管醫師應在場陪同,介紹病情,聽取會診意見。會診后要填寫會診記錄。如需專科會診的輕病人,可到?茩z查。
5.全院會診病情疑難復雜且需要多科共同協作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醫療糾紛或某些特殊患者等應進行全院會診。
全院會診由科室主任提出,報醫務科同意或由醫務科指定并決定會診日期。提請會診科室應提前將會診病例的病情摘要、會診目的和擬邀請人員報醫務科,由其通知有關科室人員參加。會診時由醫務科或申請會診科室主任主持召開,業務副院長和醫務科長原則上應該參加并作總結歸納,應力求統一明確診治意見。主管醫師認真做好會診記錄,并將會診意見摘要記入病程記錄。
6、院外會診。
本院暫不能診治的疑難病例,有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后,聯系相關單位,確定會診時間,并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邀請外院醫師會診或派本院醫師到外院會診,須按照衛生部《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衛生部42號令)有關規定執行。
會診的制度 篇12
第一條凡遇疑難病例,應及時申請會診。
第二條科間會診:
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填寫會診單,會診醫師應具備主治醫師職稱(急診除外)。應邀醫師一般應在當天內完成,并寫會診記錄如需?茣\的輕病員,可到?茩z查。
第三條急診會診:
被邀請的人員,必須隨請隨到(原則上十分鐘以到達).
第四條科內會診:
由經治醫師向主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參加。
第五條院內會診:
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并確定會診時間和參加人員。一般由申請科室科主任主持,醫務科派人參加。特殊情況應向分管院長報。
第六條邀請院外會診:
。ㄒ唬┍驹阂粫r不能診治的疑難病例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請上級醫院會診的,經治科室應當向患者說明會診、費用等情況,征得患者或代理人同意后,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與有關單位聯系確定會診時間并發出書面會診邀請函。內容:擬會診患者病歷摘要、擬邀請醫師或者邀請醫師的專業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會診目的、理由、時間和費用等情況,并加蓋醫務科章。用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會診邀請的,應當及時補辦書面手續。
。ǘ┯邢铝星樾沃坏,不得提出會診邀請:
1、會診邀請超出本單位診療科目或者本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的;
2、本單位的技術力量、設備、設施不能為會診提供必要的.醫療安全保障的;
3、會診邀請超出被邀請醫師執業范圍的。
第七條科內、院內及邀請院外的集體會診: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史,做好會診前的準備和會診記錄。會診中會診醫師要詳細檢查,明確提出會診意見。主持人要進行小結,認真組織實施。
第八條會診意見科室經治醫生要結合病人情況采納,不能采納的要說明理由。
第九條會診時,經治醫師必須陪同會診醫師查看病人并簡要介紹診療情況。
會診的制度 篇13
一、如遇需其他科室處理的危重病人,首診科室人員不得推諉,應爭分奪秒采取最基本的.搶救措施,然后告知相應科室參與處理,并作口頭交接班。
二、緊急情況下,經治人員或科室先電話告知要求急會診,被邀科室人員須于5分鐘內到達邀請科室。特別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大批病人的搶救,需及時請多科急會診,要求盡早趕到配合搶救,待病情有所緩解或事后再補寫會診單及應邀科室的處理意見。
三、不超過24小時的留觀病人需會診時,可在急診病歷卡注以“請XX科會診”字樣,并由觀察室值班護士與會診科室電話聯系,接受會診科室不得推諉,并及時前來會診。超過24小時的留觀病人需會診時,除應寫留觀病歷,還應填寫急會診單,由觀察室值班護士與會診科室電話聯系,被邀請科室盡快確定會診醫師并囑其及時到達會診地。
四、會診時,急診經管醫師應為會診準備好必要的臨床資料,并陪同檢查,介紹病情,應邀醫師認真填寫好會診記錄。
五、會診后需入院治療者,由醫師開出入院證,值班護士電話聯系住院床位。
六、病區間的緊急會診可參照第2條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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