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人員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外來人員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1
一、門衛安全協管員實行24小時值班及16小時立崗服務制度。
二、門衛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文明執勤,禮貌待客,認真負責,服裝整齊,儀容端莊,按時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三、嚴格執行工作制度,認真填寫各類門崗工作記錄。
四、對流浪乞討,拾破爛和收買廢舊物品以及叫賣人員,推銷人員等各類閑雜人員未經同意不準其進入小區。
五、保持門崗周圍環境的整潔及設施標志完好。每天10點以前小區主管要負責落實門崗內外的清潔工作。
六、門衛值班室及站崗區域禁止非工作人員滯留,以免影響門衛正常工作,值班室內物品應保管愛護、擺放整齊,衛生良好。
七、執行工作和客戶來訪時應站立,提前主動上前工作,工作時間不允許從事與工作不符的`事,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允許酒后上班和上班喝酒,工作應使用文明用語。
八、值班電話為工作電話,非工作原因不得使用值班電話,應保障值班電話的通暢,對住戶電話或親自反映的問題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及時給予處理或耐心解釋。
九、發生突發事件和發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報告公司領導,并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問題,無論發生任何情況,門衛都必須保證有人留守。
十、上下班高峰期門衛人員應保證在崗,快速兼靈活處理機動車進出小區,避免進出小區車輛長時間堵塞道路。
十、配合巡邏崗人員做好當班工作,配合做好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對因客戶原因損壞小區設施、設備及公司辦公物品,門衛人員有權要求損壞者照價賠償,損壞者拒賠的,門衛人員對損環者有權暫不放行,報警處理。
十二、本規定從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為了加強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保證外來參觀、學習人員的人身安全,確保外來施工安裝工程及其他作業過程能夠安全正常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設備及公司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所有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外來施工單位員工和我公司相關的部門、車間。
三、術語定義
1、外來人員:包括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外來業務人員、外來施工人員等未在公司注冊而進入生產區域的任何人員。
2、業務聯系部門:負責聯系外來施工單位、外來業務人員的部門或負責接待外來參觀、學習人員的部門。
3、施工所屬單位:外來人員施工現場所屬我公司的車間。
四、引用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江西鴻飛藥業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五、職責
1、安全環保部負責制定本制度并負責解釋。負責制定本制度并負責解釋。負責外來人員的安全綜合監督管理,負責外來施工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負責外來施工單位的建檔。
2、業務聯系部門負責外來施工單位相應資質資格證明的審查。
3、保衛部負責外來人員入廠許可證的辦理,負責檢查、監督考核外來人員所帶車輛在廠內行駛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
4、施工所屬單位負責外來施工人員的現場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及作業過程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
5、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外來業務人員的接待單位負責教育安全注意事項,負責相關人員的安全管理。
6、生產管理部負責外來參觀、學習人員進入生產區的路線確定,并負責引導講解工作。
六、要求
1、工作程序要求
1.1、對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執行“屬地管理”和“誰引進、誰負責,誰界區、誰負責”的原則。
1.2、外來人員進入廠區由保衛部警衛人員電話落實業務聯系部門是否準入,業務聯系部門同意進入后由警衛人員登記外來人員情況并發放《入廠許可證》或《參觀證》。
1.3、業務聯系部門在對來公司施工的單位或人員應選擇在安全管理和安全素質上有保障,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并保存外來施工單位資質證明復印件一份,代表公司與外來施工單位簽定合法的施工合同,并填寫《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外來施工單位和公司簽完施工合同后持《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到公司安全環保部接受入廠安全教育,并簽定合法的安全協議,交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根據施工單位規模大小和施工時間不同風險抵押金數額為500元-5000元),由安全環保部建立外來施工人員檔案?己撕细竦耐鈦硎┕と藛T持安全協議和《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到施工所屬單位接受作業現場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現場進行施工。施工完成后,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由業務聯系部門和所屬單位驗收合格后,將安全協議和《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交給安全環保部,根據施工過程中考核情況支取安全風險抵押金。
1.4、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外來業務人員入廠后必須先由業務聯系部門提醒安全注意事項,如需進入生產現場,需經生產管理部同意并建立檔案,指定行走路線后,由生產管理部安排專人陪同方可進入生產廠區。
1.5、未按以上程序辦理的,不準進入生產現場,所屬單位有權制止。
1.6、業務聯系部門對進入現場的人員要進行全方位的'管理,負責施工單位與項目的聯絡工作,并負責作業過程中的安全,對任何違章行為均有權制止。
1.7、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外來施工單位及外來人員隨時進行監督監察安全作業情況及違章違紀情況,發現野蠻施工、違章作業、不符合安全作業要求等現象,有權制止。如不聽勸阻可令其停止作業、罰款、直至停止在本公司的施工。
1.8、施工所屬單位負責施工單位的監督管理,公司安全環保部對外來施工單位的違章違紀情況考核施工所屬單位。
2、外來人員的安全要求
2.1、外來人員需隨身攜帶《入廠許可證》或《參觀證》,以備檢查。
2.2、在作業中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及施工方案,遵守公司和所屬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2.3、作業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器具等做好檢查,防止事故的發生。
2.4、進入甲級防火防爆區域,不準穿帶鐵釘的鞋子及產生靜電的服裝,不得隨意攜帶引火物,更不得無證從事可能產生火花的工作,手機等其他通訊工具必須關閉。
2.5、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非允許區域。未經有關單位同意和沒有公司電工人員陪同,不得進入配電室、變電室,不得私自動用電器設備。
2.6、任何人嚴禁私自動用我公司的設備、器具。
2.7、登高作業(2米以上)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垂直作業不得上下亂扔東西。
2.8、任何人員不得在公司內住宿、睡覺,特殊情況應經安全生產副總經理批準簽字。
2.9、公司內嚴禁吸煙。嚴禁酒后作業。
2.10、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必須遵守的其他作業規程和技術規程。
3、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內的安全要求
3.1、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取得上級有關部門頒發的施工安裝許可證,或相應資質資格,方可進入本公司施工。
3.2、外來施工單位進入公司施工時必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網絡,并設有專職安全員,以便加強聯系。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施工方自己負責,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實施監察管理。
3.3、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本公司的有關安全規定和制度,若違章作業,野蠻施工,造成人身傷害、火災、爆炸等一切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一切責任,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由施工單位全部負責。
3.4、外來施工單位不得私自接電、水、汽(氣),因施工需要時,必須與生產管理部聯系,征得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或票證。
3.5、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在指定范圍內作業,并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欄或警戒線,懸掛安全標志,施工單位的備料不得影響交通。
3.6、外來施工單位對承包的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向公司提交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經公司認可后方可施工。
3.7、外來施工單位自帶的各種設備、工具必須符合施工現場的安全要求和國家標準;使用的壓力容器必須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由主管處室檢查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3.8、外來施工單位的車輛必須執行廠內交通規則,行車限速,會車要做到“禮讓三先”,進入防火防爆區域必須安裝阻火器。
3.9、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內施工,必須根據需要按規定到所屬單位辦理用電、動火、動土、登高、進入容器等作業票證,嚴格執行《化工企業廠區內作業安全規程》、《化工企業安全制度》、《化工生產41條禁令》等。
3.10、外來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方可進行特種作業。
3.11、施工單位要督促施工人員嚴格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禁止施工人員在正常生產區內閑遛亂逛或靠近、動用與施工安裝無關的設備、閥門及其他設施。
3.12、施工中一旦發生事故,如砸碰管道、管架、設備、電纜等應及時向所屬單位報告,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不得隱瞞或逃跑。
3.13、外來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并按公司合同要求與業務聯系部門及時聯系,由雙方負責人和施工所屬單位共同進行驗收檢查。驗收合格后,外來施工單位人員即離開施工現場。
七、記錄
1、《入廠許可證》或《參觀證》
2、《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
3、《外來施工單位安全協議》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3
為規范學校外來人員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做以下要求:
一、隨訪者一般應事先與被訪者電話聯系,征得被訪人在校并有時間同意接待,同時出示有關有效身份證件并填寫好會客單。
二、校外機動車輛不準進校園,必須進校的汽車應按規定路線限速行駛,并按指定地點停放,禁止鳴笛。車輛安全自負。上級領導,機關來校檢查指導工作,參加有關會議等乘坐的車輛,應由校務辦公室提前通知門衛放行,在指定地點停放。
三、新聞記者來校采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門衛要事先報告校務辦并由校務辦報告校長室出面接待。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訪。
四、在學校上學、放學高峰和重大活動時期門衛負責對進出校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保持大門的整潔和暢通。
五、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攜帶貴重物品出校門,必須有校務辦公室或總務處開具證明。
2、基建施工單位攜帶施工設備工具出校憑施工單位證明,攜帶施工材料出校門憑總務處證明。
3、外校人員進校登記時須注明攜帶的'貴重物品,離校時經門衛核查無誤后出校。
4、發現證物不符等可疑情況,門衛值勤人員有權將所帶物品扣留。報保衛部門處理。
六、食堂送貨車在上學、放學的高峰時間段不準進入。嚴格阻止推銷員等外來無關人員進入校區并不允許在校門口設攤。制止收廢品者、撿破爛者、小商販和其它閑雜人員混入校園。
七、上課期間,學生要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師的批條,并進行登記。上課期間禁止家長進入學校;家長有事在門衛打電話聯系教師或班主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4
1.目的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2.范圍
適用于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3.責任者
企業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生產技術部、財物部、運輸部、外來各施工部門。
4.程序
4.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4.2外包部門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外包部門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4.3我公司與外包部門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4.5外包部門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經企業安全委員會同意,主管部門負責人現場監督。
4.6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4.7外包部門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4.8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部門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4.9外包部門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4.10外包部門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4.11外包部門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部門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4.14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4.15外包部門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4.16外包部門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報經企業安全委員會批準后,方可入內工作。
4.17外包部門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企業安全委員會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4.18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企業安全委員會門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4.20外包部門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4.21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嚴格遵照“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4.24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4.25因外包部門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部門負責。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5
1.目的
維護我廠區安全,完善對出入我廠的外來人員、車輛及物品的管理。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日常進出我廠區的外來人員、車輛及物品。
3.職 責
3.1門衛負責外來人員進我廠的通知、檢查、登記等手續的辦理。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外來人員接待。
4.工作程序
4.1外來人員的出入管理
4.1.1門衛了解來訪客人的來意,并征得受訪人員的同意,由來訪客人填寫《來訪登記單》(一式二聯)后,門衛應告知來訪客人注意事項,再由受訪人到門衛處接待。會客結束由受訪員工在《來訪登記單》上簽字確認,來訪客人出我廠時將《來訪登記單》交于門衛。
4.1.2外來人員注意事項
a) 禁火區內嚴禁煙火和禁止吸煙;
b) 進入維修作業區、財務室必須有我我廠專人陪同,直到來訪客人離我廠。
4.1.3外來施工人員出入管理,參照《相關方安全、環境管理辦法》。
4.2外來車輛的`出入管理
4.2.1聯系業務的外來車輛進入我廠區,需接受門衛安全檢查,司機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由門衛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并指定車輛停放處。
4.2.4來本我廠提、卸貨的外來車輛,需憑“入門證”、“出門證”交門衛核準后放行,車輛出入管理參照《外來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規定》執行。
4.2.5外來施工車輛管理,參照《相關方安全、環境管理辦法》。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2.范圍
適用于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3.責任者
安全部、保衛科、工程部、各施工單位。
4.程序
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5.外包單位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經安全保衛部門同意。
6.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7.外包單位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管理制度《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8.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9.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10.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11.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12.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13.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14.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15.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16.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報經安全部批準后,方可入內工作。
17.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安全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18.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安全部門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19.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20.外來人員在作業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生事故。
21.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22.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23.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嚴格遵照“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24.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25.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26.本公司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27.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在我廠廠區內工作的外來人員的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根據《電力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及公司《外來人員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廠主業、實業公司、綜合服務中心的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中的“外來人員”包括臨時工、外包施工人員、參觀人員、檢查人員、指導人員、外廠來學習人員等。
“臨時工”指由廠人事部與其簽訂勞務用工合同并支付工資的所有人員(包括反聘人員、外來勞務人員、在部門或班組長期工作的臨時人員等)。
“外包施工人員”指與廠指定的職能部門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具有法人資格)所有人員。
“參觀人員”指經過廠有關部門批準并有接待人員陪同,按照預定路線活動的外部人員。
“檢查、指導人員”指事先于廠有關部門聯系,按照計劃內容進行檢查工作的政府、上級主管機構的領導和工作人員。
“外廠來學習人員”指事先與廠有關部門聯系、并已得到廠部批準、到指定部門學習的人員。
第四條各部門、各單位行政正職是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第一責任者,用工部門或項目負責部門是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部門,參觀或檢查指導工作接待部門是參觀人員以及政府或上級檢查指導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部門,安監室負責外來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并監督本辦法貫徹執行。
“外來人員”在廠工作預計15天以(包括15天)上由安監室負責入廠安全教育,不滿15天者由所在用工管理部門負責入廠安全教育。
第五條外來人員在廠生產區域內發生人身傷亡或其應負責任的設備事故時,按《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和政府有關法規執行。
第六條外來人在廠范圍內從事的活動應遵守及執行廠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第二章臨時工的管理
第七條臨時工進入廠區工作前,必須經廠規、廠紀及電力生產安全教育,并經《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合格后,在監護人員的帶領下,方準進入生產現場;超過一年的外來人員每年還必須參加《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年考,考試成績必須記錄在案。進入廠區必須佩戴標志(標志由廠行政部發放),進廠標志只發給符合上述規定的本人使用,嚴禁轉借。外來施工人員如從事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廠安監室應審核其特殊工種證原件并復印備案。
第八條臨時工在入廠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由安監室發“安全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有關部門和班組必須對培訓教育情況進行記錄。
第九條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工作的臨時工應按正式員工待遇,發給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的,事故責任由違反規定者個人承擔。
第十條禁止安排臨時工(包括按承包合同分散到部門班組工作的外來人員)在機組集控室、燃運、化水等運行崗位獨立操作或替崗。禁止安排臨時工在上述工作場所獨立進行工作或在大型起重機械、卸煤機上操作或替崗。
第十一條在生產區域內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工作的臨時工要定人、定崗、定編,必須堅持先培訓后考核發證,持證上崗的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清退。臨時工的使用應遵守公司及廠下發的有關勞動工資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臨時工有權要求各使用部門對其工作內容和范圍進行技術交底,并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有權拒絕合同規定范圍以外的工作。
第十三條臨時工在從事電力生產有關的工作時,必須遵守華能濟寧電廠生產現場臨時工(外包工)安全守則(見附件)。
第三章外包施工人員的管理
第十四條外包施工人員應遵守第二章第七條的規定。
第十五條外包施工單位必須組織外來施工人員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小結一周來的安全情況和經驗教訓,學習上級和廠安全簡報事故通報以及周安全活動內容等文件資料。
第十六條外包施工單位必須設置以下的記錄臺賬。即:人員進出登記、特殊工種登記、電氣工器具使用登記、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及使用登記、起重工器等機具的使用登記和定期檢驗記錄。
第十七條外包施工單位所使用電氣工器具、起重工器具必須經廠安監室或指定承包部門檢驗合格貼合格證后,方可在現場使用,所使用臨時電源必須遵守廠《生產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監督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廠組織的專項檢查,并監督本單位施工人員遵守各項安全規定。
第十九條嚴禁外包施工人員隨意進入其工作范圍以外的區域。
第二十條未經許可、嚴禁外包施工人員隨意動用現場的設施、設備。
第二十一條外包施工人員有權要求廠對其工作內容和范圍進行技術交底,并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有權拒絕合同規定范圍以外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外包施工人員在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的工程項目時,必須嚴格執行《華能濟寧電廠生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遵守《華能濟寧電廠生產現場臨時工(外包工)安全守則》。
第四章參觀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參觀人員進入廠區或生產區域,應辦理登記手續(有條件的應辦理人身保險),佩戴入廠證件,有關接待部門應向其講解有關廠紀、廠規及安全注意事項,發給相應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并全程陪同。
第二十四條廠規范化的參觀路線圖為:
二期固定端北端→電氣主控制室→#3、4機組集控室→#3、4機零米→三期#5、6機零米→三期控制室→三期#5、6爐九米→三期#5、6爐零米→110kv、220kv升壓站。
重點參觀路線或部分參觀路線可由參觀人員提出,有關接待部門可重點陪同參觀。
第二十五條參觀人員的著裝應與參觀內容要求的著裝相符,對于著裝不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要求的參觀人員應謝絕參觀現場(如涼鞋、褲頭、背心、裙子)。
第二十六條為防無線通訊系統干擾信號進入系統(含重點防火部位),部門陪同人員應向參觀人員要求將無線通訊停用,進入重點防火部門參觀人員應將火種存放在大門固定“火種箱”內。
第二十七條參觀人員進入廠生產區域前,負責接待的職能部門或陪同人員必須對其講解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和相關的廠規、廠紀,并予以確認。
第二十八條參觀人員一般不準進入控制室參觀。如確需進入控制室時,必須事先得到廠安監室的同意。參觀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控制盤、操作站的警戒線,不能與監盤人員交談。在發生異常情況或參觀人員妨礙運行操作時,值長有權要求所有參觀人員和陪同接待人員退出控制室。
第二十九條參觀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參觀前,應由職能部門接待人員向廠安監室匯報,征得同意后,由安監室聯系值長,值長同意后向各專業負責人發布接待外人參觀命令。
第三十條接待陪同部門人員必須全程監督和管理參觀人員的行為。因監督和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一切不安全情況,由接待陪同部門人員負直接責任。
第五章檢查指導人員的管理
第三十一條檢查指導人員應遵守第四章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接待部門有責任向各級檢查指導人員介紹現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并負責全過程的陪同。
第三十三條接待部門應嚴格按照第四章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各級檢查人員應遵守廠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十五條未經許可,各級檢查指導人員不得動用生產現場的設施、設備。
第三十六條各級檢查指導人員在檢查指導過程中,遇有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及時撤離出事現場。
第六章不安全情況的調查、統計上報、處理
第三十七條外來人員工作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向運行當值值長和安監室匯報。發現火警時,應立即報火警并及時參加搶險和保護好現場。
第三十八條外來人員有責任配合廠對各類不安全事件和事故進行調查,對負有責任者必須按規定進行賠償并加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負有責任的外來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賠償并對其進行處罰。
第四十條由于違章所發生的人員傷害事故,由肇事單位負責傷員的醫療等一切費用,并按規定接受處罰。
第四十一條涉及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由廠和相關單位聯合組織調查,并及時上報各自上級主管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原則,查清原因,制定對策,按責任主次,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十二條外來人員發生死亡事故,應立即報告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并按照公司規定立即向公司領導、安全及生產部、山東分公司匯報。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由策劃部安監室歸口。
本制度起草部門:策劃部安監室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的文字解答由廠策劃部安監室負責。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按照公司和廠有關規定進行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5月6日修訂發布實施,此前公布的有關本制度的歷次版本相應廢止。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8
1、非倉庫管理人員嚴禁進入倉庫儲存區域。
2、物料人員在庫房物料交接區域內與倉管人員進行物料交接。
3、送貨人員在卸貨區域內與倉管人員進行物料交接。
4、對必須進入倉庫物料儲存區的相關業務人員(如iqc、品質復檢、稽查審核等),經庫房同意后、在《外來人員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并由倉庫人員陪同后方可進入,嚴禁攜帶與物料無關的物品進入,離開時在登記表中登記“離開時間”,如有攜帶物品,要接受倉庫人員的檢查。
5、對物料進行篩選、維修的供應商指派人員,在指定的.接待區域進行,不得進行庫房物料儲存區域內。
6、清潔人員只能在正常工作時間進入倉庫區域。
7、進入倉庫區域的外來人員有義務接受倉庫員工的監督與檢查。
8、《外來人員登記表》需放在庫房門口處位置。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9
一、為了加強校園管理,維護校園秩序,規范校門安全保衛工作,為學校教育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及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生活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特制定本規定。
二、校門實行檢查登記制度。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三、校外人員需進入學校的,應持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學生證等有效證件,向門衛說明入校原因,征得門衛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入學校。沒有有效證件或來校目的不明者,謝絕入校。嚴禁校外閑雜人員進入學校游玩或鍛煉身體。
四、凡在校內舉辦各種類型的`有校外人員參加的會議、文體活動等,主辦單位應提前(至少1天)聯系學校,在落實相應安全措施后,有關校外人員方可進入學校。
五、外來機動車輛出入校門時,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并接受門衛檢查和詢問,經同意并登記后方可出入學校。
六、禁止出租車進入學校。如有其它特殊情況確需入校的出租車,須經門衛同意并登記后方可入校。
七、凡依照本規定進入學校的人員,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佩戴好訪客證方可入內。
八、凡違反以上規定者,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10
為保證公司生產秩序,保證人身安全,預防發生安全事故,進入廠區,嚴格遵守如下安全須知:
1、凡外來人員進入廠區必須有接待人員帶領。有關接待部門應向其講解有關廠紀、廠規及安全注意事項,發給相應的安全勞保用品并全程陪同。出入廠區需配合門衛人員檢查;
2、進入廠區,著裝應符合公司管理規定;進入車間,必須佩帶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嚴禁赤膊、穿短褲、穿拖鞋、高跟鞋等不安全行為;
3、外來人員進入廠區后必須走規定路線,在規定的作業范圍和活動區域內開展工作,嚴禁隨意進入其他辦公場所和生產車間;
4、未經允許禁止在廠區內拍照或錄像;
5、嚴禁酒后進入生產區域;
6、未經允許,禁止觸摸廠區內任何設備、設施。嚴禁私自搭接電線;
7、廠區內易燃、可燃物品較多,嚴禁私自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廠區;
8、外來參觀、學習過程中,服從陪同人員引導管理,發生異常情況,要服從陪同人員的指揮,緊急疏散到安全地帶;
9、凡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一律不準進入廠區,違者罰款200元;廠區內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km/h;
10、嚴格遵守各警示牌、告示牌之注意事項;
11、外來人員因不聽勸阻或指揮導致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對于外來送貨及產品出庫人員,不得私自用天車卸貨,須由我公司相關單位專職天車操作工卸貨或裝貨。
13、進入車間內部外來作業人員,須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培訓,在車間安排區域內進行相關作業,不得進入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或進行其它工作。施工作業須有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外來施工人員及我公司車間職工安全。車間有義務配合施工單位做好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11
為了加強門衛對出入學校人員的管理,保證學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外來人員管理
1、適用范圍:進出學校的非本校領導及來賓、外來辦事人員(送貨、業務、其他等)、教師家屬親友、離職教師職工、轉退學學生、學生家長、學校指定的經常來學校(家屬、工程人員)人員。
2、操作規程:
。1)外來辦事人員入校,門衛要及時與被訪人聯系,征得被訪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記后方可入校;若因被訪人上課無法聯系,讓來訪人在門衛室稍候,待下課后聯系;提前預約者,應及時通知門崗,以便做好接待準備,訪客來到后,門衛按規定登記后入校。
(2)學校領導提前通知的上級領導和貴賓,可不填寫登記單,并要及時開門放行入校。
。3)送書刊、送菜、送氣的人員,按學校規定時間及要求登記方可入校。
。ǘ┙搪毠、學生出入校管理
1、適用范圍:教職工、學生
2、操作規程:
。1)教職工工作時間外出辦事,必須經分管領導或校長批準,并按要求登記方可出校
(2)學生:學生出校,須出老師簽字的《學生出校審批單》方可出校。
(三)學生家長出入校管理
1、適用范圍:來訪的學生家長
2、操作規程:
。1)本校在籍學生家長來訪時,門衛要及時聯系老師并按規定登記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學生家長探訪本校時,登記《會客登記》方可入校。
。3)門衛人員要熱情接待來訪家長,主動與有關部門、老師、領導聯系,聯系前要先安排好家長在門衛室坐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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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門衛人員應衣冠整潔、堅守崗位,接待和檢查文明有禮,紀律嚴明。對外來人員出入校、教職工出入校、學生出入校、機動車輛出入校、攜帶物品出校等按學校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2)凡出入校門時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門的教職工應主動配合登記,接受檢查。
。2)凡未經學校和部門領導批準及教職工本人認可的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3)外來人員入校時按規定填寫《會客登記》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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