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中心請假制度(通用10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政務中心請假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政務中心請假制度 篇1
為規范中心考勤和請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實行打卡(指紋)考勤,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卡,不得由他人代打卡,因事不能按時打卡的,應及時請假并說明原因未請假又沒有打卡的,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二、公事、私事確實需請假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1、因工作需要由單位安排出席會議、外出考察、學習培訓、辦理公務的,由單位出請假條,加蓋單位公章。時間較長的,由單位安排他人代崗。
2、因病因事請假,由個人寫請假條,窗口有指定負責人的,需經窗口負責人簽署意見。請假一天以內的,由值班長批準,超過一天的,需報經中心領導批準。
3、無論-公假私假均需事前辦理請假手續,因特殊情況來不及事前請假的,應在當日上班后一小時內電話請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逾時未請假的按曠工處理。
三、獎罰細則
1、各單位工作人員出勤情況每月一通報。
2、每月出滿勤的,按規定足額發放窗口補助費。
3、未經批準遲到、早退三次,扣發當月窗口補助費的10%;遲到、早退五次的,扣發當月窗口補助費的30%;遲到、早退五次以上的,每超一次增扣當月補助費的20%,直到扣完為止。并取消當月評優資格。
4、未經批準中途離崗的,發現一次扣當月窗口補助費的10%;發現二次扣當月窗口補助費的30%;發現三次扣當月窗口補助費的50%;四次及以上的扣完當月窗口補助費,并取消當月評優資格。
5、經批準同意請病假、事假的,按實際天數扣發當月窗口補助費。因公請假一天以上的,按實際天數扣發窗口補助費。
6、曠工半天扣發當月窗口補助費的10%;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窗口補助費的40%;曠工一天半至二天的,扣發當月窗口補助費的80%;曠工超過二天的,取消當月窗口補助費和當月評先評優資格,通報批評,并函告所在單位。
7、代打考勤卡的,發現一次扣發代打卡人當月窗口補助費的50%;發現二次取消當月窗口補助費。
8、本制度從20xx年3月11日起執行,由中心負責解釋。
政務中心請假制度 篇2
為嚴格工作紀律,確保中心各窗口業務工作正常、有序開展,根據《五華區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考勤制度》,結合中心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員不得無故缺勤、請假,應嚴格執行ab角制度,保障在工作時間有工作人員值守接待辦事群眾。
二、窗口工作人員因公外出、因。ㄊ拢┐_需請假的,應事先告知區政務服務管理局,填寫請假單,報請本窗口負責人或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確定頂崗人員,將單位領導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的請假單、頂崗人員情況上報區政務服務管理局業務督查科。
三、窗口工作人員因公外出、請病(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的,需報請本窗口負責人或本單位科室長批準。
四、窗口工作人員因公外出、請。ㄊ拢┘僭谝惶煲陨系模鑸笳埶趩挝恢鞴芗耙陨项I導批準。
五、病假憑醫院證明,按上述規定執行。年度公休假、探親假的休息,原則上按原單位規定執行。但需將公休及探親時間、天數報中心業務督查科備案,并通知本單位派人頂崗。
六、窗口工作人員因公事需要晚到或中途提前離開工作崗位,時間在1、5小時以內的,應當在事前報中心業務督查科批準;請假超過2小時的按半天事假登記。
七、窗口工作人員請假時間屆滿時,應及時到區政務服務管理局業務督查科銷假,恢復正常工作。
八、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及時電話報告區政務服務管理局,并通知本單位派人頂崗,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九、遇有重要活動、上級檢查、統一開會、學習等情況,原則上一律不準請假,遇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需取得區政務服務管理局主要領導批準。
政務中心請假制度 篇3
一、作息時間。上午上班時間:8:30—12:00,下午上班時間:夏季2:30—18:00,冬季2:00—5:30。窗口工作人員應該嚴格遵守政務中心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脫崗。
二、上下班實行指紋考勤(如遇特殊情況使用簽到考勤)和崗位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指紋考勤(或簽到)四次(上、下班)?记谝灾讣y考勤機原始記錄為主要依據,同時參照日常巡查紀錄。
三、工作日指紋考勤時段劃分:每個工作日分兩個時間段實施四次指紋簽到考勤,上班為簽到,下班為簽退。
夏季:上午 簽到時間 8:00—8:50,簽退時間11:40—12:10;下午 簽到時間14:00-14:50,下班簽退時間17:40-18:10;
冬季:上午 簽到時間8:00—8:50,簽退時間11:40—12:10;下午 簽到時間13:30—14:20,簽退時間17:10—17:40。
四、窗口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必須簽到和簽退,不得無故不進行指紋考勤,無故同一時段內指紋考勤機記錄為缺卡一次,以遲到或早退處理;無故同一時段指紋考勤機紀錄為缺卡兩次,以曠工處理。
五、刷指紋時,如遇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向督查科反映,否則視為未出勤。
六、市政務服務中心實行定時或不定時崗位抽查,發現窗口工作人員擅離崗位達20分鐘以上視為脫崗。
七、上下班不能按時考勤的,應提前報告政務中心督查科,并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未考勤又未報告的根據情況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八、無考勤記錄的,根據督查科巡查記錄和視頻監控情況,分別按照遲到、早退和曠工對待。
九、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未按規定請銷假或違反政務中心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請假應由本人提前履行請假手續,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履行手續的,可事先用電話請假,并在1個工作日內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事后備案和手續不齊的一律不予認可。
。ㄒ唬┐翱谟袃擅耙陨瞎ぷ魅藛T的請假,原則上應有人替崗,確無人替崗的,應做好工作安排,不能影響工作。
1、窗口工作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臨時請假(請假在1小時以內),由窗口負責人批準后,到咨詢窗口登記,注明外出時間、地點、事由和返崗時間。超過1小時按請假半天處理。
2、請假在1小時以上半天以內或請假在半天以上1天以內的,請假人須具備窗口負責人和政務中心分管領導簽字同意的書面請假條,向督查科請假備案。
3、請假在1天以上,請假人須具備窗口負責人簽字同意、窗口單位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和政務中心分管領導簽字同意的書面請假條,向督查科請假備案。
。ǘ┐翱谥挥幸幻ぷ魅藛T的請假,必須安排人員替崗,替崗人員到崗后,工作人員才能離開工作崗位,不能造成窗口空崗。
1、窗口工作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臨時請假(請假在20分鐘以內的),請假人電話或口頭向政務中心督查科請假,并在政務中心咨詢窗口登記,注明外出時間、地點、事由和返崗時間。超過30分鐘,無人替崗的按脫崗處理。
2、請假在30分鐘以上半天以內,請假人須具備政務中心分管領導簽字同意的書面請假條,向督查科請假備案。
3、請假在半天以上,請假人須具備窗口單位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政務中心分管領導簽字同意的書面請假條,向督查科請假備案。
(三)因病請假三天以上,須附醫院證明,并按上述規定履行請假手續。
。ㄋ模┱⻊罩行恼匍_的各種會議,窗口工作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須提前請假。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的,按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ㄎ澹┐翱趩挝换蛏霞墭I務部門組織的會議、學習培訓等,須由窗口單位出具證明并附學習培訓或會議通知,并履行請假手續,但窗口不能空崗。
。┐翱诠ぷ魅藛T個人參加函授學習,面授時間需請假的,須附函授學院學習證明或面授通知單,并履行請假手續。
。ㄆ撸┗椤、產假,公休假,探親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履行請假手續。
政務中心請假制度 篇4
為進一步健全學校請假制度,加強勞動紀律管理,根據教育主管部門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重申教職工請假的有關規定。
1、 請假程序:辦公室領取請假單→填寫→校長審核→教導處安排、備案→辦公室存檔
2、請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病假附上醫院證明,事假應寫清事由。如遇急并急事不能事先書面請假的,事后應及時補辦。
3、請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須再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能續假。不能來校續假的,可以用各種方式提出申請,返校后補填請假單。
4、請假手續不完備,不予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5、考勤由辦公室主管,請假期滿后,要履行銷假手續,未銷假造成考勤上失誤的,由請假者負責。
6、教職工例會上將定期公布考勤情況。
7、病假須持醫院證明(急診除外)及本人請假條,經校長簽字批準方能生效,無醫院證明及本人請假手續,擅不到崗,以曠工論處。
8、鑒于教職工有寒暑假,結婚一般應安排在假期,如確須在教學時間舉行婚禮,學校給婚假三天(舉行婚禮當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視為出勤。
9、女教職工生產假:按現行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10、喪假:教職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準假3天(從死亡之日起連續3天、路途時間除外)。視為出勤。
11、教職工因公負傷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視為出勤。
12、教職工子女婚嫁,準假二天(婚嫁當日和前一天),視為出勤。
13、經學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職工外出學習、辦公事或公益活動,可視為出勤。
14、教職工離校在離校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離校未安排好工作、未登記、或通訊不暢,視為工作失誤。離校在半天以上需具備請假手續,記入考勤。
15、教職工要按要求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集體性教育教學活動(如上課、組織學生課外活動、教師會議、升旗儀式、兩操、教研活動等),活動開始后5分鐘后視為遲到,20分鐘后到達視為曠工,各類活動結束前離開視為早退。
16、教職工在教學期間內休假、外出學習在兩天以內(含兩天),需安排好本職工作,辦好交接,并報教導處備案,方能離校,否則視為工作失誤(遇急重事除外)。
17、以上視為出勤的事假都應填寫請假單。
18、本制度從xx-xxx年5月3日起執行。
政務中心請假制度 篇5
為了推行制度化管理,貫徹“以法治校”理念,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有續推行制度化管理,結合學校情況,制定《初中教師請假制度》。
一、請假類型
1、事假學校實行五天工作制,教師應盡量把個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時間之外,確因具體事情調整不開的,可請事假,每月一天。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準假,確因身體不適需住院或在家治療的,憑鄉鎮以上醫院證明可請病假,時間根據病情而定。
3、婚假教師結婚,期限不超過一周。
4、產假教師計劃內生育的可請產假,期限按上級文件執行;計劃外生育的原則上不予準假。
5、引流產及絕育手術假教師引流產或做絕育手術的可請此假,期限最多不超過一周。
6、陪護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住院的可請陪護假,請假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
7、喪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請喪假,請假期限為三天。周年時準假一天,三年時準假兩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師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請此假,期限不超過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師需要請假的(如自學考試、職稱晉升等),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假期。
二、請假手續
10、教師請假需辦理書面手續,填寫“初中教師請假單”。
11、請假不超過三天的,本人自行調好;請假超過三天的,由教務處協調安排其他教師上課。
12、請假不超過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校長批準;請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內的由中心校批準;請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報教育局批準。
13、教師請假期滿要向準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請假期滿需要繼續請假的要辦理續假手續。
三、請假要求
14、教師請假理由要真實充分,負責人要合理使用準假權限,不準越權準假。
15、學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的要報中心校批準,并安排負責人代為處理學校工作;學校其他負責人請假要報校長批準。
16、教師不辦理請假手續或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應先電話請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
17、請假超出規定時間的每天扣除工資20元,曠工每天扣除工資40元。
18、每月全勤獎:教師每月全勤獎勵10元;
19、制度未盡事項視具體情況參照本制度執行;
20、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政務中心請假制度 篇6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穩定,根據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培訓學習、參加教研活動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
2、教師外出參加晉升學歷的`函授學習,出具有效證明文件并完備履行請假手續的,亦確認為公假。
3、公假期間教師原定薪酬標準不變。
二、事假、病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時間在一星期以內的,由本人寫假條經校長批準。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準假或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請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長批準,再回教育局審批。
2.教職工因病請假,3天以內具假條由校長批準,3天以上必須出具醫院證明,具請假條報請校長批準。
3.事假、病假天數的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師每天扣40元(或每節課10元),全部補給代課教師。
5.教師事假、病假期間不享受30%的績效考核工資。
三、法定假
婚假、產假、喪假等法定假按上級規定執行。
四、工傷假
1.教師的工傷假應出具醫院證明和經有權部門鑒定的《工傷報告書》。休假天數依據核實后的醫院證明而定,其醫療或修養期間的固定工資照發,但應扣除保險給付。
2.教師因工負傷,治療到傷愈或處于相對穩定狀態時應做出醫療終結結論。根據傷殘程度,由醫院出具證明,經有權部門確認,區分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五、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具備請假條;
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按規定批準權限辦理批準手續;
批準后的請假條送行政辦公室存檔。
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學校校長報告,并于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教師請假按月統計,每月公布教師請假情況。
4.教師不辦理請假手續或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應先電話請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
5.曠課一節扣30元,曠課一天扣90元。
6.公假、行政管理人員的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7.教師的病、事假,作為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綜合考核。
政務中心請假制度 篇7
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規范學校管理,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服務于學生,特制訂姜山鎮中學教師請假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請假程序
1、請假2小時以內,自行調整好課務,到教務處請假,教務處做好書面記錄,每月統計一次,作為學期結束考核的依據。
2、請假半天及半天以上的須向校長辦公室請假,持校長辦公室主任開出的回執與教務處、年級段排課聯系處理相應課務。
3、教師參加學習培訓持通知書提前1天,持校長辦公室室回執與教務處聯系,無特殊情況自行調整好課務,并將課務安排情況上報教務處及年級段。
4、教師會議請假或缺席2次作請事假半天處理。
5、一般情況下,教師應先請假經允許方可離校。特殊情況下可委托其他教師請假,但事后應立即按時間長短到相應部門補辦有關手續。
6、未請假而擅離學校工作崗位或委托他人請假但事后未補辦手續的按曠課處理。
二、有關法定假期處理意見
1、婚假:學校提倡教師婚禮在節假日舉行。如確有特殊情況,需在教學工作日內請假的,須向校長室請假,學校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超過規定日期按實際工作日作事假處理。
2、產假:國家規定的產假期內按國家規定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但不能再享受產假期間的獎勵性獎效工資。法定假期以外的按實際工作日作事假處理。
3、哺乳期:哺乳期是個特殊階段,在不影響其他教師工作、休息的情況下,可在校內適當位置安排住宿。在不影響教學工作前提下,允許在工作時間內處理小孩的飲食問題,但時間應自覺控制。哺乳照顧期為半年(自小孩出生日計算)
4、 喪假:三代以內直系血親亡故,允許請假3天,3天以外按事假處理;其他親屬亡故允許請假1天,1天以外按事假處理。
三、請假處理
1、教師在調好當天課務情況下,處理與本人有重大關系的突發事情,2小時內向教務處請假,經同意后,不扣全勤獎,根據請假次數期末考核時另行考慮。
2、教師半天以上請假需到校長辦公室請假,辦好手續,并與教務處、年級段聯系。
3、教師請假病假三天以內,調好課務,不扣發全勤獎。病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事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扣去全勤獎,超過部分以病假每天15元,事假每天30元,在期末考核時結算。
4、教師無故不到校辦公,做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或一天以上不發當月全勤獎,并在期末考核中降一個等第。
5、曠課一節按每節30元在當月全勤獎中扣除。
政務中心請假制度 篇8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證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行,使教職工請假做到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類型
1、病假。教職工因病,不能上班者,需憑公費醫療規定的就診醫院的病假證明,向學校領導請假。
2、事假。教職工因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學?梢越o予一定的假期。
3、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由當事人提出婚假要求,學校均按法定假期給假。符合法定婚齡,婚假為3天,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以上),婚假為15天。
4、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死亡),給假1—3天,赴外地奔喪,酌情給路程假,因故延長必須請事假。
5、產假。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者,女職工的法定產假為90天,難產和剖腹產根據醫院證明適當增加產假天數(15天以內)。25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小孩為晚育,可增加產假14天。小產假,根據醫院休假證明而定。寒暑假可以順延。
6、公假(出差)。參加上級會議和外出培訓、學習人員,應按文件或通知時間,按時出差按時返校,不得超時,違者作曠工論處。 對各類假期,以上級規定為準,若有調整,則作相應調整。
二、請假手續:
1、教職工凡要請假都必須先辦理請假手續,經學校領導審批后,教師報教務處安排好課務、后勤人員報所屬處室主任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崗。如因急事或急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先電話請假,但必須在上班前通知校領導,事后補辦手續。
2、病假(1天憑疾病診斷書、2天以上憑病假證明)和產假必須憑醫院證明請假,請假時注明返崗上班時間。
3、假期滿后,確需繼續請假的,則要持相關證明或有充足的理由辦理續假手續。
4、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影響正常工作的均以曠工論處。
三、審批權限
1、教職工請假1-2天直接向主管年級校級領導請假,3天以上的必須向校長請假,中層以上干部一律向校長請假。
2、教職工請假一個月以上由學校行政會同意報縣教育局審批。
3、 校長、書記請假,一天以內向同級領導說明,一天以上向縣教育局請假。
四、教職工在病休期間,必須專心治病、養病,不得從事以獲取利潤和報酬為目的的第二職業。
每月必須定期向單位匯報疾病治療情況,凡有借治病休養為名從事第二職業者,可按曠工的有關規定處理。病假超半年者,當年不予考核。
政務中心請假制度 篇9
1.請事假需按照規定填寫請假條并按規定扣請假日的工資,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經理批準,一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和綜合部聯合批準,超過一天以上的需要提前一天寫假條,事假扣請假當日100%工資。
2.請病假需告知公司相關負責人,病假一天及一天以上需要就醫證明,當月請病假不超過兩天(含)的不扣除請病假當日工資,兩天以上按規定扣工資,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4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3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2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1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不扣工資。
3.年假規定:年假不允許跨年;員工工作滿1年不滿10年可享受年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可享受年假10天,滿20年及以上可享受年假15天,年假可以集中也可分段休假,年假的審批由部門經理和綜合部聯合批準,如員工放棄全部或者部分年假,公司給予補貼具體算法為:未享受年假天數XX天
工作日工資;注: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當年請假累計2個月以上不享受年假;滿10年不年20年,當年請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享受年假;滿20年及以上,當年請假累計4個月以上不享受年假;如當年的年假已提前休完,請假次數達到規定,則順延不得享受下個年度的年假
4.婚假規定:職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可持結婚證申請3天有薪婚假,晚婚的(男滿25歲周歲,女滿23周歲)增加獎勵假7天,共10個工作日,應一次性使用,如因工作崗位原因需要分段休假,需經部門經理及綜合部聯合批準。
5產假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歲的為晚育,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可享受晚育護理假3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假期間工資照發。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女職工懷孕3個月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產假30天,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產假45天。
6喪假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及岳父母公婆和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去逝,經單位批準,酌情給予1-3天有薪喪假。
若是外地的員工涉及路程的,路程假另給,但路費自理。
雙休日安排員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員工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政務中心請假制度 篇10
一、請假
1.凡因病、因事請假,必須由本人預先辦理請假手續,方可準假。病假須持指定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及病歷卡。事假須有書面請假條,須按規定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離崗。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無法事先請假的必須委托他人辦理,返校后及時補辦手續。請假期滿返校即到有關部門負責人處銷假。
2.凡教職工結婚、生育按國家規定,享受有關假期。結婚預先至少提前兩天請假,生育必須提前一學期告知預產期,以便學校合理安排人員、課務。學期中途結婚,具體婚期安排須提前告知校方。
3.女職工正常的人工流產,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凡未采取長效節育措施而懷孕流產,請假按事假處理;椤a假逾期未經校辦同意,均視為曠工。有合理原因預先請假經校方批準按事假或病假處理。
4.本人直系親屬死亡,給予喪假3天。外省市籍教職工,可適當增加路程假。
二、辦理請假手續規定
1.請假半天以內,不影響課務,口頭向有關領導請假。教師向年級組長請假,教輔人員向教務處主任請假,后勤人員向總務處主任請假,如影響到有關會議參加需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請假半天以上3天以內,須到校長辦公室填寫好請假單,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準假。教師須經分管年級校長批準,教輔、后勤人員須經分管校長批準。請假單一式兩份,批準同意后一份交校長辦公室,一份交年級組或有關部門。影響課務必須告知教務處,由教務處統一安排。
3.請假3天以上,須到校長辦公室填報請假單,經分管校長批簽,教師、教輔人員由教務處寫好課務、工作安排意見,職工由總務處寫好工作安排意見,報校長批準方可準假。
4.教工例會、全校集體性活動請假按以上第2條辦理。
三、處理意見
1.半天以內,又不影響課務的請假不扣發經費。
2.半天以上一天以內,不影響課務的事假扣10元一次,病假不扣。
3.一周有兩次上班遲到早退扣10元崗位獎。
4.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事假每天扣除15元/天,另外扣除該時段的課時津貼,病假單扣除課時津貼。
5.三天以上的事假每天扣除20元/天,另外扣除該時段課時津貼。病假扣除課時津貼外再扣10元/天崗位獎。
6.按規定享受的婚、產、函授、喪假只扣除該時段課時津貼,不扣除崗位獎。
7.教工例會、全校性集體活動請假按以上第2條執行。
8.六個月以內的長病假、產假、函授外出進修不享受課時津貼,不扣除崗位獎。
9.六個月以上的病、產、外出進修,不享受課時津貼,崗位獎享受全年的一半。
10.九個月以上的病、外出進修,享受退休教師待遇。
四、曠工及處罰
1.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離崗或逾期不歸又未辦理續假手續。
。2)未經批準而不上課、不工作、不參加有關會議和集體活動。
。3)拒不接受學校安排,工作故意拖拉不及時完成,以拖拉實際時間計曠工。
2.處罰:
。1)曠工一天扣除全年崗位獎20%,2~3天當年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扣除全年崗位獎。
。2)曠工三天以上,當年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扣除全年崗位獎,并給予校紀以上處分。
【政務中心請假制度】相關文章:
政務服務中心請假條10-17
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制度11-11
政務公開制度02-24
黨政務公開制度10-21
政務公開制度范本09-19
政務校務公開制度04-18
政務中心工作的自我總結12-21
政務中心年終工作總結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