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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消防安全制度

        時間:2024-03-26 11:00:07 曉麗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制度(精選18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制度(精選18篇)

          消防安全制度 1

          一、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消防安全制度 2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消防安全制度 3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制。

          3、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4、成立義務消防隊,當發生火警火災時,必須立即組織進行搶救工作。

          5、對消防安全防護器材,應定期檢測、檢查及維護保養,確保隨時完好備用。

          6、防火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規定。

         。2)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單位工作的同時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3)經常采用各種形式向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識,對外來人員進行三級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進行檢查。

         。5)對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現象和行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負責本區域消防器材管理,應認真維護保養,保證良好備用。

         。7)協助有關部門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責,全體員工必須注意防火安全,對火災危險現象及行為均應進行嚴肅的斗爭。

          8、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員占員工總數的比例要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義務消防隊根據工作情況,分廠設大隊,下設報警、搶救、警衛、滅火等小組。

          (3)、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義務學習訓練、召開消防滅火演習。

          (4)、義務消防隊要管理好滅火器材和作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5)、義務消防隊成員對本單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現象,有權向主管負責人提出建議和批評。

          9、加強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對在防火重點單位上的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其進行消防專業知識的.教育和訓練。

          11、嚴格執行動火制度和禁止生產區、庫房區吸煙的規定。

          12、生產區都按一、二、三類畫定動火區;凡在生產區內動火,必須按規定提前申請,方可作業。

          13、在動火區動火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動火中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作業。

         。2)不符合動火審批手續和違反動火的作業,立即責令停止作業。

          14、電氣設備的安全防火管理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

         。2)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安全的接地裝置和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險裝置;電力網不準超負荷運行。

         。3)對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的設備和容器,必須裝置足以能夠導除靜電的設施。

         。4)存放易燃性氣體、液體、固體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設置變壓器和電熱器。

         。5)變壓器、電動機、配電室等電氣設施和部位,要經常檢查維修,嚴格控制溫度、保持清潔、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溫和有腐蝕性的場所,其電線及電氣線路應使用暗線、防腐線。

          15、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在儲存、運輸、使用等各個環節中的安全管理。

          16、娛樂室、員工宿舍和招待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意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嚴禁亂用較大功率的電熱器(具)。

          17、焊接作業的安全防火標準

          (1)焊接動火,防火人員(看火人)由設備所屬單位指派。在槽罐內,潮濕地溝內,金屬構架及天車上焊接作業,由檢修單位指派監護人。

          (2)焊接工作要合乎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壓力表要靈敏有效。

         。3)乙炔和氧氣瓶要分開存放,其距離不得少于7米,距離明火不得少于10米。

          18、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標準

         。1)1電焊機電源要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

          (3)一次線路于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擋板。

         。5)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設備。

         。6)焊工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19、禁止在生產區域吸煙。

          20、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21、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22、禁止帶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進入危險區內。

          23、火災事故的搶救原則

          (1)報警早,損失小,報警要沉著冷靜,及時,準確。

         。2)邊報警,邊搶救,要及時撲滅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搶救,應首先切斷可燃燒的來源。

         。4)先救人,后救物,應貫徹執行救人重與滅火的原則。

          (5)防中毒,防窒息,正確選用滅火劑,盡可能站在上風向,必要時要帶面具。

         。6)聽指揮,莫驚慌,平戰結合,計劃周密,互相配合,積極主動。

         。7)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沉著、冷靜,正確判斷。指揮英明果斷。

          24、消防器材與設施的管理標準

         。1)所需消防器材,根據情況統一購買、配置,并登記備查。

         。2)各種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挪用、移動、損壞、圈占或埋壓。

         。3)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于拿取的地方。滅火器放置地點應干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溫輻射,陽光爆曬、溫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4)室內消火栓,設置在明顯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間距不宜大于50米,槍口離地面應為1.20米。

         。5)室外消防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置,且宜靠近路邊,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消防給水壓力應滿足最大用水量時,水槍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

          (6)嚴格執行“三定一交”管理標準,即定點存放、定人管理維護、定期檢查并列為交接班內容,保證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有效狀態。用過的和失效的滅火器應急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于生產施工現場、不得于實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設施,均涂上紅色,以便識別。

          消防安全制度 4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消防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作好檢查記錄。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設施,違者要嚴肅處理。

          三、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必須做到專門存放,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室內必須有沙包,按規定配置滅火器。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要提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圖書館、實驗室、電化教室等場所要按規定配齊配足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不得使用閘刀開關。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閉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八、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熱的快等大功率電器,嚴禁吸煙、點蠟燭和蚊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九、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要教育家屬及子女共同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十一、學校舉辦大型活動,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向教育局和消防部門提前申報,獲得批準后方可舉辦。室內集會,電工要固守崗位。

          十二、對無視消防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 5

          為加強和規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學校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制訂本制度。

          1.學校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校長任消防安全組長,總務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校委會成員組成。

          2.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掌握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保障學校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3.要求學校計劃中統籌安排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相應各負責人員在各項工作計劃中也相應安排該項工作。

          4.學校通過各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5.學校個重要地點要配齊消防設施,并定期做好消防檢查。

          6.當單位員工發現火情時,要立即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等有效方式向值班領導報警,并組織本樓教師做到:

         。1)引導本樓層人員疏散;

         。2)實施滅火;

         。3)撥打“119”電話報警。

          7.值班領導接到單位員工發出的火情報告后,立即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

          (1)疏散組組織學生疏散;

         。2)滅火組組織教師實施滅火;

         。3)通訊聯絡組繼續撥打“119”電話報警。

          消防安全制度 6

          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負責,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結合開學、學期結束、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4)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滅火搶救。

         。5)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等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志,并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煙,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砂箱、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更換藥劑。

          4、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啟動電腦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圖書、打印室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7、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干部為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消防安全制度 7

         。ㄒ唬┴瀼貓绦小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ǘ⿲⑾拦ぷ骷{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ㄈ┡潺R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ㄋ模┒ㄆ谡匍_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ㄎ澹┙M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ㄆ撸┌凑諟缁鸷蛻笔枭㈩A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ò耍┡浜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消防安全制度 8

          一、保管檔案必須有專用庫房,并要設專人負責管理。庫房內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證檔案安全。

          二、檔案不得隨意堆放。柜架擺放位置應與墻壁保持10cm以上距離,每行柜架間距不小于60cm(密集架除外)。

          三、庫房應有防潮或增濕措施,注意調節溫濕度,建立濕溫度記錄。庫房的.溫度應控制在14℃~24℃之間,相對濕度應控制在45%~60%之間。

          四、庫房內應放置防蟲、防鼠藥劑,并按要求定期更換。若發現鼠、蟲害,及時采取措施消除。

          五、庫房內應保持清潔,經常清掃,不得堆放與檔案無關的`物品。

          六、庫房必須配備滅火器材,確定專人管理。檔案人員應會使用滅火器。要安全使用滅火器設備,不得有明火裝置,不得在庫房吸煙和存放易然易爆物品。

          七、庫房內要有防盜措施。庫房門應包鐵皮,窗應安裝鐵柵欄;下班前要關好門窗,關閉電源;節假日封閉庫房,非檔案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消防安全制度 9

          1、消防監控室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并培訓考核上崗,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值班人員接班時檢查主機各項顯示屏是否正常。

          2、消防值班人員應加強設備管理、巡查,定期對消防設備進行測試,以確保消防設備始終處于良好姿態。

          3、安全消防人員應熟悉酒店各部位消防設施,設備性能以及相關操作。

          4、消防主機發生火災報警應立即通知安全人員到達現場巡查結果,立即上報。消防監控室應將查報的.結果記錄清楚以便事后進行核查和分析原因。

          5、定期巡查防火制度的`落實情況,采取措施對重點防火部位檢查監督。

          6、定期對員工進行防安全教育培訓,建立義務消防隊并進行培訓。

          7、經常巡視檢查各點,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定期對消防器材及設備進行檢查并進行保養管理。

          8、發現火災,火警,立即報警并組織安全疏散。

          9、配合安全部門定期對酒店各點的安全消防設施檢查。

          10、定期填寫安全檢查報告,向上級部門匯報。

          消防安全制度 10

          為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各車間應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車間主任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車間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消防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消防安全責任和安全管理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車間的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車間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車間的生產、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符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辦公樓、會議室、檔案室、倉庫、施工現場及現場職工宿舍等場所。

          三、防火檢查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四、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害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五、消防應急電話

          火警:119 急救:120

          消防安全制度 11

          第一條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酒店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酒店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酒店經理

          副組長:酒店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酒店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消防安全制度 12

          餐廳(廚房)是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所有廚房員工上崗前務必進行《燃氣使用操作規程》,《餐廳(廚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訓合格,嚴格按照餐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二、餐廳(廚房)要配備有合格上崗證的電、水、煤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廚房)的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三、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醒目。

          四、進入廚房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準在餐廳(廚房)內亂扔煙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煙。

          六、每次開爐前,務必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掉無誤后,與交班記錄核對,查看廚房(包括明檔)區域無異常狀況后;再按操作規范使用。

          七、廚房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狀況,關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雪柜除外);全部煤氣閥門,并做下班安檢記錄。

          八、廚房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凈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并做安檢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匯報。

          九、廚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電時,務必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序,有專人負責安全的監控下使用。

          十、每一天專人進行安全巡查,每周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每月25日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

          消防安全制度 13

         。ㄒ唬榇_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ǘ┲贫咳辗阑鹧膊橛媱潱谘膊橹邪l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ㄈ⿲W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ㄋ模⿲Σ荒芗皶r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ㄎ澹┗馂碾[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馂碾[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消防安全制度 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結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個部門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三條 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校長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消防安全的具體負責人。

          第四條 學校設立安全委員會,在主管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 全校師生員工對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勸阻、制止。發現火警應立即向保衛處和消防隊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

          第六條 加強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學生宿舍要配備專職的安全員,禁止燒明火、使用液化氣、點蠟燭,嚴禁使用充電式臺燈、電爐、電燙斗、電吹風、電水壺、電熱杯、電熱快、電梳、電飯煲、電熱毯等。違者沒收電器,并按有關制度處罰。

          第七條 各類實驗室要制定防火制度和責任制,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實驗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定存放。學生做實驗使用易爆品時,指導教師必須在場指導,各類加熱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守。

          第八條 高層建筑配置的消防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水系統,必須定期進行維護和維修,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第九條 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計圖紙須經消防監督部門審核。審核后的防火設施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動。竣工后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后方可使用。

          第十條 學校公用房屋室內裝修必須按照防火要求設計、選材、施工,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房屋裝修,必須上報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條 定期檢查電器設備,確保用電設備良好,特別是各類溫控設備要定期檢測,確保技術性能良好。安裝、檢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十二條 學校統一配備消防器材、設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損壞消防器材、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師生員工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的義務,全校各部門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均應有專人、定點保管,防止器材丟失。

          第十三條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在消防工作中,違反消防法規造成嚴重損失的,根據具體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或其它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規定處理。違反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消防安全制度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條例》、《河北省消防設施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高層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和已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高層建筑,是指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所明確的高層民用建筑,包括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2層及2層以上的公共建筑。國家相關標準調整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則,以高層建筑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業主、使用人等為責任主體,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高層建筑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負責;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單位的,由全體業主共同負責。高層建筑專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業主各自負責。

          高層建筑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時,業主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的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合同的約定,在其使用、經營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五條高層建筑投入使用后,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應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高層建筑實施統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將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每年報轄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備案。

          第二章職責和義務

          第六條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督促本行政區域內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工作責任制,協調解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對高層建筑比較集中的地區,應當根據高層建筑滅火救援工作需要,為本行政區域公安消防隊、政府專職消防隊配備登高消防車等特種裝備器材。

          第七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定期組織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教育,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督促和指導高層建筑業主、使用人按規定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確定消防安全管理單位,組織本轄區內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單位的高層建筑業主、使用人進行自我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對相關工作予以協助。

          第八條市、縣(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公安派出所要加強對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高層建筑物業服務企業和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對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單位的高層建筑業主、使用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情況加強監督和檢查。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高層建筑,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安全監管。屬于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高層建筑,由公安派出所進行消防安全監管。

          第九條市、縣(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將涉及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避難場所統一納入規劃管理。在實施規劃審批時,應當確保留足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避難場所等消防施救場地。

          第十條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高層建筑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督促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落實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責任,有針對性地開展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檢查;按照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抽查建筑外保溫、外墻裝飾材料質量。

          第十一條市、縣(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在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中應審查高層建筑消防驗收合格或者備案手續;監督和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責任,并將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納入行業管理、信用評價、先進評比等內容。

          第十二條市、縣(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高層建筑戶外廣告牌、店招店牌和相應景觀照明設施設置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三條市、縣(區)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對高層建筑內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公共娛樂場所,不得核發相關經營許可證件,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同一高層建筑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業主、使用人的,業主、使用人應當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確定統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單位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備案。

          業主、使用人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簽訂書面合同或者責任書,對消防安全管理事項、雙方權利義務、消防設施和器材維護保養、火災隱患整改費用落實、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發生變更時,業主、使用人應當協助變更后的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查驗消防設施、器材和共用部位消防安全,辦理相關承接管理手續。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在管理區域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日進行防火巡查,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防火檢查,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

         。ǘ┰诿繉有涯课恢迷O置火災危險性、安全逃生路線、安全出口位置、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等標識和警示標語,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ㄈ┲贫缁鸷蛻笔枭⒎桨,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四)與具有相關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簽訂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協議,定期進行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設施全面檢測;

         。ㄎ澹┒酱、指導業主、使用人做好消防工作,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對發現的專有部分或者使用部分火災隱患及時要求整改。對勸阻、制止無效以及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

         。┙M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利用廣播、視頻、公告欄、廣告牌、閉路電視、社區網絡等途徑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

          (七)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并妥善保管消防檔案資料;

         。ò耍┢渌婪☉斅男谢蚣s定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

          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應當定期向業主、使用人通報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業主、使用人應當配合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六條業主、使用人有權對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合同或者責任書情況進行監督,查閱消防檔案資料,了解掌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等情況。對未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合同或者責任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的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有權依法予以更換,并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第十七條高層建筑共用消防設施的檢測、維修、更新、改造及共用部位火災隱患整改的費用,在建筑保修期內由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滿后,納入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開支范圍;沒有專項維修資金或者專項維修資金不足的,由業主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各自專有部分建筑面積所占比例承擔。

          第十八條高層居住建筑的業主、使用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嚴格遵守電氣安全使用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以及與線路負荷不相匹配的保險或者漏電保護裝置;

         。ǘ﹪栏褡袷厝細獍踩褂靡幎ǎ瑖澜阶圆鹦陡难b設備和用具;

          (三)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規定,不得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危險品;

         。ㄋ模┍3謽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不得鎖閉、堆放物品、存放車輛或者設置其他障礙物;

         。ㄎ澹┳杂X維護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

         。⿲W習和掌握消防常識,主動參加滅火逃生演練,及時報告火警,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ㄆ撸┌l現違章用火、用電或者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等行為,及時報告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或向96119舉報投訴;

         。ò耍┢渌婪☉斅男谢蛘呒s定履行的義務。

          第三章施工現場管理

          第十九條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依法將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和義務?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粚Ψ职こ痰南腊踩袚B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火災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二十條監理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實施監理,并記錄備查。對施工現場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改正;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改正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或者向96119舉報投訴。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建志愿消防隊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第二十二條施工人員進場前,現場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施工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第二十四條高層建筑的外保溫材料應當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公通字〔20xx〕46號)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執行。

          高層建筑施工現場外腳手架、支模架的架體應當采用不燃材料搭設,外腳手架的安全防護網應當采用阻燃型防護網。

          第二十五條宿舍、辦公用房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宿舍、辦公用房不應與廚房操作間、鍋爐房、變配電房等組合建造;會議室、娛樂室等人員密集房間應設置在臨時用房的首層。

          第二十六條施工現場消防車通道應當保持暢通,施工現場出入口設置應滿足消防車通行的要求,宜布置在不同方向,且不宜少于2個;只能設置1個出入口的,應在施工現場內設置滿足消防車通行的環形通道。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或區域,應當設置防火警示標識。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應當遠離明火作業區、人員密集區和建筑物相對集中區。

          第二十八條在建工程作業場所的臨時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應當保持暢通,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建造,并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第二十九條在用高層建筑進行擴建、改建施工時,必須明確劃分施工區和非施工區。施工區不得營業、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區繼續營業、使用和居住時,應在施工區和非施工區之間采用不開設門、窗、洞口的耐火極限不低于2小時的不燃燒體隔墻進行防火分隔。

          第三十條施工現場應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滅火器等臨時消防設施。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對已失效、損壞或丟失的消防設施、器材及時更換、修復或補充。

          室內臨時消防給水系統應與結構層同步建設,管徑、水壓、水量應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結構施工完畢的每層樓梯處應設置消防水槍、水帶,且每處不應少于2套。

          第三十一條施工作業前,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み^程中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或環節;

         。ǘ┦┕み^程中應采取的防火措施及配備的臨時消防設施;

         。ㄈ┏跗鸹馂牡.撲救方法及注意事項;

         。ㄋ模┨由椒奥肪。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并根據現場情況變化及時完善。防火技術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がF場重大火災危險源辨識;

         。ǘ┦┕がF場防火技術措施;

         。ㄈ┡R時消防設施、疏散設施的配置;

         。ㄋ模┡R時消防設施和消防警示標識布置圖。

          第三十三條施工現場用火應符合下列規定:

         。ㄒ唬﹦踊鹱鳂I前施工人員應向施工單位申請辦理動火許可證;

         。ǘ﹦踊鸩僮魅藛T應具有相應資格;

         。ㄈ┖附印⑶懈、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前,施工單位應配備滅火器材,清理可燃雜物,并進行現場監護;

         。ㄋ模﹪澜苯釉诼懵兜目扇疾牧仙线M行動火作業,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嚴禁動用明火。

          第四章在用高層建筑管理

          第三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設計。

          高層建筑的業主、使用人進行局部改造或內部裝修前,應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應當與業主、使用人、施工單位約定消防安全責任和義務,明確禁止的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三十五條高層建筑總平面布局應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消防車取水口和水泵接合器等應當設置明顯標識。

          不得設置占用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面或者影響消防撲救、遮擋排煙窗(口)的架空管線、廣告牌、建(構)筑物和其他設施、設備。

          第三十六條疏散通道、樓梯、出口等疏散設施應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鎖閉或者安裝柵欄門、卷簾門、設置儲藏間、堆放雜物、停放自行車等影響人員疏散的行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避難層(間)。

          第三十七條常閉式防火門的閉門器、順序器應當保持完好有效,防火門應處于常閉狀態;常開式防火門應能在火災發生時自行關閉并反饋信號。

          第三十八條進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業時,應經消防安全管理人批準,辦理動火許可證,落實防護措施。作業完畢后,作業人員應當對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第三十九條電氣線路、電器設備、配電箱安裝與維修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管理規定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業主、使用人應當定期對用電情況進行檢查,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技術服務企業對電氣線路及設備進行安全技術檢測。

          第四十條高層建筑內不得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

          高層建筑使用燃氣應采用管道供氣。嚴禁在高層建筑內使用瓶裝液化氣。

          第四十一條倡導高層建筑業主、使用人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滅火器、自救呼吸器、逃生梯和逃生緩降器等滅火逃生器材,并放置在醒目、便于操作的部位。

          高層建筑的首層顯著位置應當設置消防平面圖,標明建筑基本情況以及安全出口、疏散樓梯、消防電梯、消防設施的位置等內容。高層建筑的賓館客房內應當設置應急疏散路線圖,配備手電筒、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說明。

          第四十二條高層建筑內廚房的排煙管道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清洗,賓館、餐飲場所廚房的排煙管道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清洗和養護。

          季節性使用的高層建筑要在每年暑期結束后對排煙管道進行檢查、清洗和養護,并在投入使用前再次進行檢查。

          第四十三條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應當及時消除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需要廠家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修的,應當立即委托維修。廠家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接到維修委托后,應在24小時內組織人員進場維修,并在約定時限內修復。

          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的,應當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批準,并報轄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系統故障、停用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第四十四條消防控制室應當設定專人負責,落實每日24小時雙人值班制度,且持證上崗。值班人員必須掌握應急操作程序,并能熟練操作控制室設備。

          第四十五條消防控制室應配備以下物品:

         。ㄒ)消防泵房、配電裝置房、排煙(送風)機房等重要設備房間的鑰匙,確保緊急情況下能迅即開啟;

         。ǘ┯糜谘膊、確認火災所需的照明、通訊、視頻等器材;

         。ㄈ⿹渚瘸跗鸹馂牡念^盔、服裝、簡易防毒面具、破拆和便攜式滅火器材;

         。ㄋ模┢渌枰鋫涞奈锲。

          第四十六條消防控制室應當制定張貼以下工作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員職責;

         。ǘ┫揽刂剖抑蛋喙芾碇贫;

         。ㄈ┫揽刂剖夜芾砑皯背绦;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ㄎ澹┢渌嘘P制度。

          第四十七條嚴禁在高層建筑內部和周邊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發現違規燃放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可向公安機關舉報投訴。

          第四十八條火災發生后,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業主、使用人應當立即組織人員疏散,撲救初起火災,并協助做好滅火救援工作。

          高層建筑應明確疏散引導員,負責在火災等緊急情況下組織、引導人員安全疏散。

          第五章獎懲

          第四十九條對于消防安全管理規范、成績突出的高層建筑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業主和使用人,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年終評先評優中應予以表彰獎勵。

          第五十條高層建筑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單位違反本規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嚴重影響消防安全,或者未及時組織整改火災隱患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其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高層建筑施工、監理單位違反本規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嚴重影響消防安全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或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有關部門和單位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未履行法定職責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規定所稱業主,是指高層建筑房屋及其附屬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所有權人;本規定所稱使用人,是指以承包、承租或受委托經營等方式實際使用高層建筑房屋及其附屬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單位及個人。

          本規定所稱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是指高層建筑交付使用后,業主、使用人自行確定的管理高層建筑的組織。

          本規定所稱在用高層建筑,是指已經入住或者投入使用、營業的高層建筑。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制度 1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工作室負責組織實施,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積極向村民及轄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并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可采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可采取消防知識講座等形式進行消防宣傳,并充分利用消防宣傳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進行廣泛宣傳,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本村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2)消防器材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3)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疏散逃生知識和方法;

          四、發生火災后,視具體情況組織村民和轄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實際案例教育村民注意防火安全。

          五、結合本村實際情況,適時開展農村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六、結合每年的119消防宣傳日,積極開展大規模的消防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七、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村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村民告知,提醒村民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消防安全制度 17

          1、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安全意識。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宣傳和普及安全事故防范的知識。建立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是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前提條件,教育行政部門和工作人員務必要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高度的責任感,重視安全教育與管理,加強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及自我保護教育,確保學校有一個安全、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

          2、制定安全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組織貫徹國家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熟悉法律法規是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的首要條件,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和制度是搞高安全宣傳教育的基本條件。使之形成有效的學校安全管理長效運行機制,保障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經常性。

          3、積極開展安全宣傳教育。采取多種形式由上至下抓安全教育,使人人都注重安全。學?衫眯律雽W、老生畢業、假期前后、季節變化和實際需要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學校每年度應不低于四次教育,各部門應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校師生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

          4、加大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落實,清除隱患。安全檢查是監督、指導學校加強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分析安全狀況,預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在開展安全宣傳教育的同時,要加大檢查落實的力度,要把平進與集中檢查、全面和重點檢查結合起來,由點到面的`抓好落實。在檢查中主要檢查: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看是否落實了安全教育的內容;規章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看是否有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教育資料及執行規章制度情況;發現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看是否有整改措施;是否解決了問題,是否抓出了成效。

          5、加強保衛隊伍建設,對安全保衛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充分發揮安全保衛隊伍的作用。安全保衛機構要重點抓好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的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和治安保衛教育;組織落實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等安全防范措施;協助單位有關部門預防和化解不安定事端。

          消防安全制度 18

          1、各單位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廚房操作人員相關消防知識的培訓;

          2、在廚房內配備滅火毯和與環境場所相適應的輕便滅火器,廚房操作人員須知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每日班后,操作人員應檢查灶內的火源是否全部關閉,排油煙罩口內的油污是否清洗干凈;

          4、加強廚房灶臺、油煙管道周圍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油煙管道不應靠近可燃構件,磚砌的管道與可燃構件的距離不應小于24厘米,金屬管道與可燃構件的距離不應小于50厘米,灶臺、排油煙罩口、油煙管道的周圍不能堆放可燃物;

          5、做好廚房油煙管道的清洗工作,根據廚房用火的實際情況確定清洗次數。依據《北京市消防局關于加強對廚房煙囪、排油煙管道防火安全管理的通告》規定,單位油煙管道的'清洗,每季度不應少于1次;

          6、油煙管道清洗企業應保證清洗的質量,油煙管道清洗完畢后,應由單位的工程部門和保衛部門進行檢查驗收;

          各單位需根據以上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做好廚房油煙管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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