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獎懲制度(通用10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獎懲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生獎懲制度 1
一、獎勵制度:
。ㄒ唬┛陬^表揚:凡未能達到通報表揚的先進表現或模范行為,班級或學校在知曉后,都應該進行口頭表揚。
(二)通報表揚:凡符合下列條件,學校應給予通報表揚獎勵:
1、模范遵守校紀校規,維護學校利益者。
2、大公無私、助人為樂、尊老愛幼、拾金不昧者。
3、積極組織或參加讀書會、學科興趣小組等有益的社團活動(要有明確的活動安排,有活動效果)。
4、積極參加學;蛏鐣婊顒诱。
5、有其它先進行為者。
獲此項獎勵者,可視情況獲得個人操行積分1-3分,其中,助人為樂、拾金不昧和參加社會公益活動表現比較突出的,最多可獲得10分個人操行積分。
(三)頒發獎狀、獎品:
凡積極參加校級各次競賽活動,成績優良者,學校應給予頒發獎狀、獎品獎勵。獲此項獎勵者,可視情況獲得個人操行積分2-4分.
。ㄋ模┓驳隆⒅、體、美、勞全面發展,成績顯著者,學校應授予“三好學生”、“優秀少先隊員”各項積極分子等光榮稱號或報請上級機關給予嘉獎。獲此項獎勵者,可視情況獲得個人操行積分4-6分。
。ㄎ澹、對于學校渠道取得的競賽榮譽,林州市級(含林州市級)以上的,學校要在第(三)項規定基礎上獎勵個人操行積分2、4、8、12分;對于非學校渠道取得的榮譽,將視具體情況獎勵個人操行積分1、2、4、8、16分;對于在各級媒體發表作品者,將視具體情況獎勵個人操行積分1、2、4、8、12分。
對于難以界定的應獲獎行為,可以通過摸彩券(包括1-10分十張彩券)的形式獎勵積分。凡受獎勵的一律填入學生個人檔案。
二、懲處制度:
凡違反《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違反校紀、校規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ㄒ唬┡u教育
1、凡發現不尊重師長,不遵守本校制訂的在校行為規范和其它校紀校規的都應及時給予批評教育。
2、學生每次犯有較明顯的不良行為所進行的批評教育,由班主任同意記錄在班級日志和學生檔案“批評懲罰”一欄上。并由學生寫出檢討,影響較大者要在全班或年級會上作檢查。
受批評教育者,一次扣除個人操行積分1-2分。
。ǘ┚
1、批評教育本學期累積超過10次以上仍無收效者;
2、發現惡語傷人、恐嚇他人、打架斗毆、小偷小摸、出入網吧等不良行為經教育幫助仍不愿意改正者;
3、損壞公物而隱瞞不報者;
4、觀看不健康的書報和影視錄像者;
5、本學期曠課累計三節以上者;
警告由班主任上報材料,報德育處備案,并口頭通知學生家長,記入本人檔案。受警告處分者,一次扣除個人操行積分3-5分。
。ㄈ┯涍^
1、經警告后仍無效果者。
2、打架斗毆致他人傷殘者或者發生較嚴重的'偷竊行為被治安部門傳訊者;訛詐別人錢財者。
3、不遵守社會公德,惡意損壞百姓財務或公共設施,造成社會不良影響者。
4、傳播不健康書刊,影視錄像者。
5、學期內曠課累計六節以上者。
記過以書面形式進行,由班主任上報材料,德育處備案,年級公示,記入本人檔案,并書面通知學生家長。
受記過處分者,一次扣除個人操行積分6-9分。
(四)、記大過
1、經記過后仍無效者。
2、糾合校外人員打架斗毆者。
3、發生其他嚴重的違反校紀校規行為,在學校和社會造成很壞影響者。
4、因犯罪受到治安部門拘留者。
5、學期曠課累計15節以上者。
記大過由年級組長上報材料,德育主任批準,德育處備案,張榜公布,記入本人檔案,并書面通知學生家長。
受記大過處分者,一次扣除個人操行積分10-15分。
。ㄎ澹㈤_除留校察看
連續兩次被記大過者,學校要給予開除留校察看處分,德育處上報材料,德育主任批準,德育處備案,張榜公布,記入本人檔案,并書面通知學生家長。
受開除留校察看處分者,一次扣除個人操行積分16-20分。
。、其他
學生在開除留校察看期間,依然有警告規格以上(包括警告)處違紀行為的,或在開除留校察看處分解除之后,又受到記大過(含記大過)以上處分的,學校要通知家長,由家長指導學生從以下處分中作出選擇:
1、開除學籍(學校不負責辦轉學手續,不辦理畢業證);
2、勸退(學校負責辦轉學手續和畢業證);
3、繳納守紀信用押金500元(畢業之前再有記過以上處分者,押金歸學校,如無,畢業后全額退還家長),一次扣除個人操行積分20分;
4、暫扣畢業證一個月,家長在教室陪讀一周,一次扣除個人操行積分25分;
5、暫扣畢業證一個月,停學一周(要求家長簽字確認),一次扣除個人操行積分30分。
上述處分一經確定,由德育處上報材料,校長批準,德育處備案,張榜公布,記入本人檔案,并書面通知學生家長。
三、其他規定:
1、處分一經確認以后,即進入考察期。各相應處分的考察期依次為:批評教育三天;警告五天;記過十天;記大過半個月;開除留校察看一個月;其他至少兩個月。如受處分者在考察期內有悔改的表現或有明顯的進步,經自己向德育處提交申請,可視情況降低一級處分或撤消處分。
2、到個人操行積分結算時止,積分依然為負值的,扣發畢業證;積分低于-10分的(不含-10分),扣發畢業證和新生檢測準考證。
注:根據市教體局規定,兩證為升初中必備條件。
3、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含記過)者,學校要適當安排一點勞動任務或分配一點責任,以起到一定警醒作用。
4、允許學生之間在必要的情況下進行積分交易,交易標準為每1分操行積分價值10元人民幣,但這項交易要由家長在學校監督下按既定程序完成,然后由家長提交申請由學校更改或注銷處分。
5、每一階段,各班積分最高的前二十名同學具有轉讓積分資格,有購買積分意愿者,需要從上述同學中抽簽選擇。
6、學生操行積分從xx年元旦開始,大體按每三個月結算一次(第一次為3月31日,第二次為新生檢測前兩天,第三次為發放畢業證時)。
學生獎懲制度 2
第一條對學生進行獎勵和懲罰都必須注重教育效果,公正合理,使人信服又得到學生群體的支持。
第二條對德、智、體全面發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為學校、社會、國家做好事或有一定貢獻的學生,學校給予適當的`獎勵。成績突出者可報上一級有關部門進行表彰獎勵。獎勵可分為口頭表揚,發獎狀或獎品等。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定期評選各種學生獎勵,以激勵學生進步。學校鼓勵學生自擬獎勵名稱,自主申報獎勵。
第三條凡學生受到校級(包括校級)以上部門獎勵,記入學生學籍表。并將有關事跡及獎勵材料存入檔案。
第四條對違反紀律或犯有錯誤的學生,應耐心批評教育、疏導,幫助他們改正錯誤。一般不輕易處分,對極少確實有嚴重錯誤或者經常違反“學生守則”、違法亂紀,而又屢教不改的學生,酌情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
第五條對學生給予處分前,要召開由校長,教導主行,班主任,大隊輔導員,家長,學生本人及相關人員參加的聯席會議,研究通過處分等級及家校配合的教育方法。
第六條對學生給予處分或撤銷處分需經以上聯席會討論通過,校長批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七條學生在受處分一年內確實改正了錯誤,進步顯著,可撤銷處分。
第八條凡給予學生記大過以上,其處分決定一式兩份,分別存入學生檔案和學校文書檔案,并在學校公布。撤銷處分應注明何時撤消處分,并記入檔案。
學生獎懲制度 3
一、會議遲到、早退方面
1.學生會成員收到通知后,準時到達開會地點,遲到者罰款5元,無故直接不到罰款10元,遲到或未參加會議者在下次會議上向老師和其他學生會干部作出解釋并檢討。
2.遲到3次或無故不參加會議2次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3.每次會議實行簽到考勤制度。
4.會議通過提議采取少數服從多數制。
(備注:不參加會議者須向馬老師請假,由馬老師通知主席團成員;會場由主席團及各部輪流打掃)。
二、工作方面
1.開展活動期間,各部必須服從工作安排,部內成員、各部間要相互配合,協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動實行見到考勤制度,由分團委或主席團成員負責監督考勤。
3.工作期間,全體學生會干部都要積極行動起來,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級、宿舍內算分,違者取消其部評優資格并對當事人罰款10元。
5.每周例會對各部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優秀部門表揚并給與獎勵,對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門批評并。
(備注:各部例會中所匯報的工作內容與主席團所了解到的內容。進行比較,確定真實性)
三、個人考核方面
1.見到領導、老師必須問好。
2.著裝要統一,必須穿校服,佩戴胸牌,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元,二次罰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學生會干部職務(特殊情況須經學生科批準)。
3.不得染發、燙發,不得打架、抽煙、喝酒,違者交由學生科處理。
4.必須配合主席團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學生會保密工作內容,違者交由學生科處理。
5當值檢查人員須提前到位(宿舍檢查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遲到一次罰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學生會干部職務。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此制度即日起執行。
學生獎懲制度 4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小學生德育大綱》,堅持德育為首,建設優良校風,培養“合格+特長”的學生,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一、獎勵
對學生的獎勵實行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辦法。獎勵的方式有:口頭表揚、通報表揚、發給獎狀、證書、獎章、獎品或獎學金等。
1、三好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綜合素質評價居班級前列者,可推選為校級“三好生”,學校發給獎狀和獎品;區、市、省、國家級“三好學生”,在校級“三好學生”中推薦產生。
2、優秀學生干部:擔任學生干部,工作積極主動,熱心服務同學,以身作則,嚴以律己,成績名列班級前茅者,可推選為校級“優干生”,學校發給獎狀和獎品,并在其中產生區、市、省、國家級“優秀學生干部”。
3、學習標兵:學習態度好、方法好、習慣好且期末考試成績名列班級前列者,可推選為“學習標兵”,學校發給獎狀及獎品。
4、進步生:凡思想品質、學習成績進步顯著的.學生,可推選為“進步生”,期末由學校發給獎狀及獎品。
5、儒雅之星:行為習慣良好,禮儀規范,舉止文明,可推選為“儒雅之星”,期末由學校發給獎狀及獎品。
6、特長生:在音樂、美術、體育、寫作、科技發明等方面有一技之長,品行較好、學業成績合格的學生,可推選為“特長生”,期末由學校發給獎狀及獎品。
7、軍訓優秀學員:軍訓期間,按照部隊和學校的統一要求,出色地完成了各項訓練任務,吃苦精神、團隊意識、內務整理三項指標均達到優秀等級的學生可評選為“軍訓優秀學員”,學校發給獎狀及獎品。
8、優秀共青團員和團干部:團委每學年評選一次優秀團員及優秀團干部,具體條件參照團委有關評優要求,由團委授予榮譽證書及獎品。
9、學校鼓勵學生參加各級運動競技、書法、美術、聲樂等藝術比賽,獲獎者學校授予相應榮譽稱號,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10、凡為學校贏得其他榮譽的學生個人或團體,學校視情況予以特殊表彰。
二、處罰
對犯有錯誤的學生,學校可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處分分下列五種:
(1)警告;
。2)嚴重警告;
。3)記過;
。4)記大過;
。5)留校察看。
凡受到警告以上處分者,將在全校通報,處分材料裝入個人檔案,學生個人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不得評為A等。受處分三個月后,確已悔改的,被處分人可以提出撤銷處分的申請,政教處經考核確認該生確已悔改后,可在全校宣布撤銷處分,畢業綜合素質評價不受影響。
三、學生違紀處理細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生,學?勺们榻o予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
。1)多次亂扔紙屑、果皮及雜物,影響校容和環境衛生者;
。2)亂寫亂畫亂刻,損壞公物者;
(3)傳(抄)閱淫穢書畫者;
(4)經常違反課堂紀律者;
(5)考試作弊者;
(6)辱罵同學、老師,不尊敬長輩者;
。7)曠課累計達三節以上,10節以下者;
。8)為他人從事嚴重違紀事件提供場所、工具或知情不報者;
。9)在樓道打跳、喧嘩造成不良后果或消極影響者;
(10)其他適合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的行為。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學生,學?勺们榻o予記過、記大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l)曠課10節以上者;
(2)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者;
。3)毆打他人或強行向他人索要錢物者;
。4)傳播淫穢的讀物或音像制品者;
。5)多次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能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網吧等場所者;
。6)偷竊、故意毀壞財物者;
。7)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社會治安和校園秩序者;
。8)參與賭博,屢教不改者;
。9)談情說愛、影響極壞者;
。10)其它嚴重危害師生安全或校園秩序的行為者。
3、凡觸犯刑法的學生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本條例從20xx年3月起執行
學生獎懲制度 5
為了創造良好的無煙環境,培養教職員工健康的行為習慣,保障廣大教職員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認真學習和貫徹關于禁煙的`規定,在學校內做好禁煙的宣傳工作。學校各辦公室、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會議室等共場所嚴禁吸煙,并設有醒目的禁煙標志,工作區以內,任何場所均為無煙區,不放置煙具,不相互敬煙。
2、對學生家長及有關來訪人員,每位教職工都有責任和義務勸阻其嚴禁吸煙,制止不文明行為。若聽之任之,不加勸阻,致使其在禁煙區內吸煙,相關人員將受到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受到處罰。
3、學校小賣部不得銷售香煙,若有違反,責令其限期整改,若屢教不改,責令其停業整頓。
4、學?責燁I導小組每月對各年級辦公室及各處室控煙情況進行檢查,并對檢查情況進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獎懲意見,落實獎懲。凡抽查中發現教員工違反上述規定第一次罰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并在教師大會上做書面檢查。
5、學校設立最佳控煙獎,每學期評選一次,對能認真履行監督巡查員職責,鼓勵和幫助吸煙教職員工戒煙的監督員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對于獲得無煙辦公室稱號的辦公室,年終給予200元獎勵。
6、學校控煙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制度,各辦公室主任和年級組長負責監督所轄人員,若有違反,對當事人和直接領導予以大會點名批評,重復出現則按相關要求予以處罰。
7、監督員如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徇私舞弊,一經發現也納入本人考核。
8、對嚴重違反學校控煙規定的教工除執行上述規定外,還納入個人師德考核,并且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學生獎懲制度 6
1、凡在校本教研活動中,主動積極,資料積累充足,教學效果提高明顯的科任教師,予以表揚,并記入教師專業發展檔案。
2、承擔課題的.骨干人員,就本組課題研究方面,每學期有一定質量的總結或在縣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每學期獎勵40元。每學年按時結題,并有較高質量的教研論文,市級課題結題獎勵200元,縣級結題獎勵100元,課題組負責人市級獎勵200元,縣級獎勵100元。同時結合其教學成績可推薦這鎮級骨干教師,和縣級教學能手或縣級骨干教師的優秀人選。
3、教研組在校本教研工作中成績突出,成果明顯,按照教研組考核實施辦法,可評為優秀教研組,教研組長評為優秀教研組長,按考核實施辦法予以獎勵,并記入教師專業發展檔案。
4、凡今后在評優樹模等方面,課題研究沒有成果或沒有論文將降低一個檔次入選。
5、在日常教研活動中參與不積極,筆記資料等不齊全,達不到教研常規要求的,不評選,不評先進,并記入教師專業發展檔案。
本制度自20xx年2月起執行,執行過程中有什么問題可及時向教導處和校長反映。
學生獎懲制度 7
為進一步提高校本教研的效益,營造校本教研校本培訓的氛圍,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活動,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1、學校鼓勵教師參加校本教研、校本培訓活動,對積極參與校本教研校本培訓活動的教師在教師教學常規考核中予以加分;在教師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在師德規范考核中予以加分。
2、根據活動開展范圍大小決定加分分值,分校級、聯校級、市級及其以上不同檔次,分別加不同分數。
3、對積極參與校本教研、校本培訓活動的教師,在骨干教師、模范教師評選時予以優先。
4、對積極參與校本教研、校本培訓活動的教師在職稱評定時予以優先。
5、對學校開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訓活動有貢獻的教研組和個人,學校將給予獎勵。
6、對無故不參加校本教研、校本培訓活動的教師在各項考核中,采用一票否決制。
7、建立校本教研、校本培訓考核與評估機制,將校本教研、校本培訓工作納入學校考核評估的'范疇,納入到各村小校長的目標管理中。教師參訓的情況與教師評優、評先掛鉤,做到培訓、考核、使用相結合;對校本教研、校本培訓工作中的先進學校、先進學年組及先進個人每學年表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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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監督管理獎懲制度
1、學校對安全監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懲。
2、年初各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3、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并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對班主任實行月考核、月獎懲制度。
4、學校根據每月考核結果,給予有關人員一定金額獎勵。
5、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采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6、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7、獎懲標準由各學校根據自身情況制定。
二、安全監督管理臺帳制度
1、各學校保衛(科)要建立學校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2、臺帳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值班記錄;
(2)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臺帳;
(3)危險物品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4)重點部位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5)安全防范設施、器材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6)特殊工種人員管理臺帳;
(7)安全工作例會臺帳;
(8)安全資金投入管理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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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激勵教師更好地參加校本研訓活動,促進自身往縱深方向發展,提高教師的各方面的能力,特制定教師校本研訓獎懲制度。
一、獎勵制度:
1.按時參加教師綜合素質培訓,認真完成作業、培訓效果明顯的`將記入教師成長考核檔案。
2.能把所學理論應用于教學實踐中,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教學成績突出者將記入教師成長考核檔案。
3.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教師綜合素質培訓,積極撰寫論文,并發表的教師記入老師成長考核檔案。
4.對于在校本研訓中成果突出,學校年終給予該教師年度校本研訓成就獎,并加年終績效考核分。
二、懲罰制度
1.在校本研訓工作中,態度不端正,表現消極懈怠,學校將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及扣減年終績效考核分的處罰。
2.對于不能按時參加校本研訓的教師,如一學期中在研訓時請假超過三次,那么將扣掉一定的學時分;如無故擅自不參加活動者,按曠工處理,在繼續教育考核檔案中不記學分。
3.缺少計劃、總結、心得、反思、筆記,不按時完成作業的教師將不在繼續教育考核檔案中記入成績。
4.對于不能按要求完成校本研訓任務的教師,學校根據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當年度的評優評先和晉級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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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一、學校各部門一定要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定期對教室、食堂、廁所、圍墻、禮堂、圖書館等場所和照明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否則將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輕者予以批評,重者(未有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予以記過處分。
二、學校各班級對學生要加強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無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并對班級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體教師要嚴格遵守師德規范要求,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發現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質惡劣者取消年度評優資格,造成情節嚴重者直接定為倒數2%或予以記過處分,表現優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評優資格。
原出處所有。
四、學生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一切安全規章制度,表現優秀者,可評為年度“安全小衛士”,否則,將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并扣班級量化分1分。
五、教師違反規定或者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導致安全事故,與教師績效考核掛鉤,按照分配方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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