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器具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器具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工器具管理制度1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規范我公司施工(生產)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在購置、使用及檢驗等各階段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生產)中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正確與安全使用,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同時充分發揮其效能,提高施工(生產)水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施工(生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1條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購置
1、購置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必須購買有制造和試驗資質的廠家生產的產品。
2、所購置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并有產品合格證和出廠使用證明書(標明制造廠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生產日期和產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項等)。
3、自制或改裝的機具,必須按SD165《電力建設施工機具設計基本要求〈輸電線路施工機具篇〉》的規定進行試驗,經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質保資料(包括有關檢測記錄),使用或管理單位應妥善保管。
第2條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使用與管理
1、各使用(管理)單位應按照本《辦法》,制定相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檢查維護和試驗等管理細則以及有關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并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備案。倉庫及有關管理部門,應建立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進出庫制度和相應的臺帳。
2、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特種作業所涉及的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不懂操作規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員操作。
3、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單位,應派專人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包括外觀檢查、電氣部分絕緣檢查、傳動部分和機械設備性能檢查等)、維護保養(指清洗、除銹、涂潤滑油、刷漆等)以及專人保管。
4、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須按產品出廠使用說明書或產品銘牌上規定的額定荷載使用;銘牌脫落的機械設備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應由有關部門重新做好永久性標識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的外觀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破損、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5、機具外露的傳動裝置(軸、齒輪及皮帶等)、轉動部分及牙口,必須裝設保護裝置,轉動部位應保持潤滑。
6、機具各種儀表(包括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等監測儀表)以及制動器(剎車)、限位、安全閥、閉鎖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7、固定式施工(生產)機械設備應安裝在牢固的基礎上,并設立安全操作規程標牌。移動式施工(生產)機械設備使用時應處于水平狀態,放置平穩。
8、電動機具外殼接地必須良好,絕緣必須可靠。所有電動機具的.電源線,應使用橡皮電纜或動力電纜,電動機具使用時其電源側(指電源箱內)必須裝設漏電斷路器(觸電保安器)裝置。
9、電動、風動機具在運行中嚴禁進行檢修或調整。檢修、調整或中斷使用時應將能源斷開。不得將機具、附件放在機器和設備上;不得站在移動式梯子或其它不穩固的地方使用電動、風動機具。
10、電動機械設備工作前應先空轉1―2分鐘,待運轉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1、機械設備運轉時,嚴禁以手觸摸其轉動和傳動部分或直接調整皮帶或進行潤滑等工作。
12、機械設備除規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機械設備運轉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第3條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檢驗
1、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檢驗應按《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所部分)、(架空電力線路部分)的有關條款,同時參照公司《常用機具報廢標準》和《常用機具定期試驗規定》執行。
2、起重工器具的檢查周期為一個月,其試驗周期為一年。
3、起重工器具的機械設備性能試驗采取抽查方式進行,抽查的比例為該規格起重工具數量的30%,,在30%數量里試驗有不合格的,應全數試驗。對小于10件的應全數試驗。
4、試驗應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進行;試驗方式為過載靜負荷試驗。
5、試驗前應對被試品外觀檢查,對已到報廢標準的不再進行試驗,直接作報廢處理。
6、年度經抽查試驗已合格的當批起重工器具,應全部用油漆在其醒目位置作如下色標加以區別:20xx年為白色;20xx年為紅色;20xx年為黃色;20xx年為綠色。四年為一輪,以后繼續以此方法標識。無此標識或不按年度規定顏色標識的應視為當年度未做試驗鑒定,現場禁止使用。
7、所有試驗合格的工器具均應出具試驗報告。
工器具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加強工具管理,使工具更好地為生產服務,保證裝置運行、檢修時的人身及設備安全,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的工、器具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生產技術科。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各部門、車間。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公司各車間土、木、五金工具、電工工具、刀具、起重工具、計量工具由生產技術科歸口管理。
4.2物管科負責轉報工具的購進計劃,由供應科按計劃購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單獨購買,否則財務不予付款。
4.3生產技術科負責建立公司工器具臺帳,從工器具計劃轉報到發放,報廢進行全過程管理,各車間設備員負責本車間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應的.工器具臺帳、個人工具必須建立工具登記本,并做到帳帳相符。
4.4各車間工具嚴格管理,公用工具必須設專人保管。
4.5工種變動或工作調動時,個人保管工具必須交回原所在單位方可辦理有關調動手續,各車間應嚴格工具交接,杜絕工具流失,否則按工具流失金額隊所在部門進行經濟處罰。
4.6工具保管人員及使用人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工具,丟失或非正常使用損壞的工具(影響使用性能或報廢),按下列規定賠償,丟失工具按原價的50~100%賠償,非正常使用損壞的工具按原價的40~100%賠償。
4.7各車間每季進行一次工具盤點,無論是個人保管工具還是公用工具必須做到帳、卡、物相符。
4.8生產技術科每年組織1~2次工具清查,日常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視情節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工器具管理制度3
1、工器具的選購、領取和驗證:工器具的選用、采購必須由項目部技術部門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工藝要求,提出符合安全要求的規定、標準和數量清單,根據實際需要調整數量提供給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由項目部決定采購。
2、采購的`工器具,必須是專業生產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必須具有出廠證明和試驗報告,新型的工器具要有國家檢驗部門的批準證明。
3、領用施工隊必須認真驗收核實,對批量較大的工器具應進行必要的使用前試驗試用,做到心中有數。
4、工器具的日常檢查:對起重工器具,如抱桿、滑車、雙鉤緊線器、手拉葫蘆、絞磨(機動絞磨)、U型環(包括抱桿脫落環)、地錨、鋼絲繩和鋼絲繩套等必須在每日使用前進行外觀檢驗。
5、張力放線設備的各項配套器具,如:卡線器、手拉葫蘆、導引繩、牽引繩、臨錨架、地錨、牽引走板、抗彎連接器、旋轉連接器、蛇皮套,每次使用前必須嚴格進行外觀檢查和必要的試用檢查,不準過負荷使用。
6、大繩(棕繩、麻繩)、小繩每日使用前要進行外觀檢查,應按安全規程規定范圍使用并在使用中勤觀察。
7、公用和個人操作使用的工器具如:飛車、各種梯子、手持電動工具等,除每日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外,在工作中更替使用者,雙方應進行工器具的交接檢驗。
8、個人用的工器具,實行誰作用誰負責的原則,由所在施工隊隊長和安全員監督其使用管理情況,確保使用安全。
9、工程或分部工程開工前,必須對所有工器具進行全面的檢查;分部工程結束,必須把使用的工器具集中,進行專門的檢查、維護、修理。該報廢的一定報廢,絕不能留下隱患,短缺的工器具要按工程需要補齊。
工器具管理制度4
一、應進行試驗的安全用具如下:
1、按規程規定的試驗周期進行試驗的'安全用具;
2、新購置的和自制的安全用具;
3、檢修后及零件經過更換的安全用具;
4、對安全用具的絕緣發生疑問或發現缺陷時。
二、安全用具在試驗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如絕緣部分有無裂紋、老化、漆層脫落,固定連接部分有無松動、銹蝕、斷裂等現象,還應檢查有無編號。若不符合標準規定,在未糾正前不做試驗。
三、安全用具每次試驗后。必須填寫試驗報告,試驗報告一式兩份一份交使用單位,一份由試驗單位保存。試驗報告單經試驗員簽名并蓋有試驗專用章后交工區技術負責人或安全員審核。
四、班組安全員應將安全用具登記備案,定期檢查核對。
五、安全用具經試驗合格后應貼合格證,合格證應注明試驗標準、試驗人、試驗日期及下次試驗日期。班組安全員應負責本班組安全用具的定期試驗,班組安全員應負責本工區安全用具的定期試驗。
六、凡自制的安全用具須經鑒定試驗合格后,并經單位領導及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其中110 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應試驗所鑒定試驗報告。
工器具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了規范材料和工器具使用管理,降低物資損耗,減少管理漏洞,制定本消耗標準。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生產運行部門進行維修、搶險、拆遷、改線時的工具、器具和消耗材料的出庫管理,是進行材料審核控制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材料和工器具的出庫審批程序
1、生產運行各部門計劃檢修所需材料設備應根據批準的檢修計劃填寫出庫單,使用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采供部經理審核簽字后領用。
2、突發事件由使用部門直接領用(借用),事后根據事故調查處置報告補辦出庫手續。
3、拆遷、改線、舊管網改造等,由使用部門借用材料,工程完工后根據竣工資料補辦出庫單,多余的材料做退庫處理,由使用部門和采供部經理審核簽字。
4、日常維修所需消耗材料,由使用部門和采供部經理根據材料消耗標準審核控制,沒有消耗標準的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
5、銷售的配件可由使用部門預借一部分,定期用銷售發票辦理出庫。
6、工器具的出庫,使用部門資產管理員應按照工具消耗標準和本部門資產登記臺賬進行控制,未超出標準的由使用部門和采供部經理審核并交舊領新,超出標準的必須由兩個部門的分管領導審批。
第四條工具器具的控制標準
1、各部門工具、器具的.配置標準應根據生產運行需要和企業實際情況確定,由部門提出方案,總經理辦公會研究通過后執行。
2、當企業管理運行模式、管理水平、經濟效益和安全生產標準等發生較大變化時,工器具的配置標準應進行合理的調整,調整方案由總經理辦公會審定。
3、需要臨時性增加工具器具時,由使用部門提出,使用部門和供應部門的分管副總經理同意后增加配置。
4、工具器具一般按部門配置,按人數配置的,人員調整(增減)需要增減工具器具的,由使用部門和供應部門的部門經理按標準審核辦理。
第五條材料的控制標準
1、主材使用量根據審核的維修計劃、拆改竣工資料、事故調查報告等據實計算;
2、消耗材料按附表計算。
第六條材料、工器具使用部門經理和供應部門經理是材料控制的直接責任人,審核竣工資料的部門經理是材料控制的間接責任人,各分管副總經理對材料工器具的審核負有領導和監管責任。
第七條公司審計部門應對材料和工器具的使用和出庫情況進行抽查審核。
第八條各部門材料和工器具的消耗標準執行情況應列入績效考核范圍。
第九條對于故意丟棄、贈送、私吞公司財產的,應按照《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處罰。
第十條本規定從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工器具管理制度6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我公司是電力建設的施工企業,施工機械、工器具的安全對對于生產任務的完成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施工機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產任務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之一,為了滿足電力建設施工發展的需要。為了把好機械、工器具的購買維修使用關,確保施工中的安全。
2機械、工器具的種類:
2.1.1施工車輛(不包括汽車、吊車)牽引、張力等車輛。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轉換、傳遞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電動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電能為能源的施工機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業施工的支持與防護工具。
2.1.5專用安全工具或設備,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1.6絕緣工具。
3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和依據
3.1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必須是經過領導同意,按計劃進行。
3.2生產廠家必須是國有企業或知名度較高的、信譽較好的廠家。
3.3廠家必須提供國家對產品鑒定的報告書、生產許可證、還有使用說明書,以及產品的各種技術標準。
3.4所購大型機械生產廠家應有一支及時的售后服務隊伍。
4機械、工器具驗收和試驗:
4.1書檢查銘牌與外形尺寸應相符。
4.2外觀檢查:逐個逐件目視過關檢查。
4.3壽命與可靠性檢查:檢查易損部位、保安裝置等。
5性能試驗檢查、抽樣比例與重點檢查項目檢查項目:
5.1施工車輛:牽引設備都應進行額定負荷、啟動、剎車試驗,必要時進行循環試驗。
5.2起重工具:抽樣4-8%,分別做100%、125%額定符合條件下的工作試驗檢查及外型尺寸有無變形或其他異,F象。
5.3汽、柴油、電動工具:抽樣3-6%進行額定荷載試驗,多次啟動停止,檢查是否超溫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應進行額定荷重試驗,檢查薄弱環節與使用壽命。
6所有的試驗都應按規定的周期進行,有安監人員參加,并做好記錄。
7大型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經必要的培訓工作,使用后應加強機具的管理維修。使用時出現的問題,各隊也應及時向公司安全保衛處、技術質量處報告,以便及時研究處理。保證人身、設備安全及工程進度。
8機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養:
8.1各處的機械、工器具管理部門對機械、工器具的安全負全責,對所發放的工具必須保證100%的完好率,否則不能發放。發放前應使用發放記錄,退回后應及時修理與保養。
8.2各項目部、班組在領用工器具時,除填寫領用記錄外,還應認真對工器具的外觀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還應對所使用工器具進行外觀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8.3各項目部、對、班組內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觀檢查外,還應每月一次對所使用的工器具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保證所使用工器具處在一個合格的狀態。同時應建立維修記錄。
8.4凡因機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圍內出現各種不安全現象,都要追究發放、維修人員的責任。
8.5所用機械工機具的周期試驗,必須按照規定執行,各處的領導要給予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由安監人員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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