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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為了有效地保障全校師生的飲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對可能發生的群體性飲用水突發事件,特制訂有關管理制度:
一、學校飲用水有主管校長負責,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飲用水衛生管理人員。
二、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并積極配合、主動接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三、學校飲用水必須有建立健全的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將各崗位責任制,責任到人,嚴禁非飲用水工作人員隨意操作飲用水,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飲用水的'衛生與安全。
四、加強學校內部自身的衛生管理,定期對學校飲用水的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做好飲用水操作從業人員的體檢工作,并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相關的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五、學校衛生室應加強對學校飲用水衛生的業務指導和日常巡視。
六、建立健全飲用水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
七、保障水源周圍30米內無污染。
八、定期對蓄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及水質檢測。
九、消毒產品有衛生許可批件。
十、免費為全校師生提供開水。
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了保障師生的安全飲水,特擬定學校飲用水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行有關衛生條例,堅持滅“四害”的常規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飲水安全。
二、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三、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學校的自來水供水蓄水池每學年進行一次清洗。辦公室的飲水機每學期進行消毒不少于二次。所用的.凈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有關規定。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污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干凈和衛生。
四、相關責任人做好責任區內環境衛生,保持整潔的衛生環境,保持其外圍十米范圍內不得有污染源。
五、如發現有人為造成影響正常飲水情況,包括損壞飲水機、桶,由損壞者照價賠償。
六、注意安全、節約用電。當天工作、學習結束后必須關閉房間所有電源,包括飲水機電源。嚴禁學生自行拆御飲水機,如有故障及時到總務處更換
七、鍋爐房供水設備每學期使用前必須進行排污、清洗。
八、鍋爐房提供師生飲用的開水須保證達到100℃。
九、食堂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型肝炎、活動型肺結核以及化膿性、滲出性皮膚病,不得從事飲食工作。
十、供水管道及防腐蝕涂料必須無毒無害。
十一、接受當地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學生飲用水衛生,保障幼兒園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使用的桶裝飲用水的企業要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報告。
2、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3、飲水機應遠離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4、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
5、從事飲水機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并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6、幼兒園應制定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7、在幼兒園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衛生公告欄,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幼兒園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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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使飲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飲用水水質出現異常,影響飲用者正常生活;
3、輸配水管網破損或二次供水設施防護不嚴,使飲用水水質惡化;
4、飲用水水質污染,造成介水傳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顯的污染源,并懷疑飲用水源或飲用水水質有可能受到污染。
。ǘ┖笄诓块T應針對取水、輸水、凈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發生污染的環節,制訂和落實防范措施,加強檢查,嚴防污染事件發生。
(三)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供管水員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單位生活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小組領導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ㄋ模┰谒廴臼鹿拾l生期間,應密切注意事態發展,及時進行水質檢測,并在第一時間向衛生行政部門報送檢測和處理報告。
。ㄎ澹┤魏稳瞬坏秒[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水污染事故。
。﹫蟾娣绞郊半娫挘涸诋斆嫦蛏铒嬘盟l生安全管理小組負責人報告的同時應向縣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行政處罰。
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加強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學校要高度重視學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開展愛國衛生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學校必須保證開水的供應,嚴禁學生直接飲用自備生水。
二、認真做好學校的改水工作。自備水水質的好壞很大程度取決于自備水水源的.選擇和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根據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要求自備水水源盡可能選擇深層地下水,凡選擇地面水或淺層地下水的必須保證在水源周圍30米以內無生活性或工業性污染源;加強水源衛生安全管理,設置警示標志,井水加蓋封閉,并及時清洗淤泥;對于經衛生部門監測不合格的自備水,必須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經監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及時清洗消毒供水設施。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滿足供水需求的學校,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水管網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堅持每學期開學之前和開學期間定期進行沖洗和消毒,在夏、秋季節臺風或暴風雨過后要及時增加清洗消毒頻次,并做好沖洗消毒登記工作。
四、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工作。學校飲用水的水質監測,水質監測如不合格應及時告知學校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保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
五、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監督檢查。自備水水源、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在檢查中發現的飲用水衛生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
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生活飲用水(以下簡稱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單位(以下簡稱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衛生監督管理。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衛生部主管全國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
建設部主管全國城市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城鎮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
第四條國家對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實行衛生許可制度。
第五條國家鼓勵有益有于飲用水衛生安全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研制開發和推廣應用。
第二章衛生管理
第六條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第七條集中式供水單位必須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簽發的衛生許可證。
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還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證書》,方可供水。
第八條供水單位機關報建、改建、擴建的飲用水供水工程項目,應當符合衛生要求,選址和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必須有建設、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公共飲用水供水工程項目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衛生行政部門參加。
第九條供水單位應建立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章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
第十條集中式供水單位必須有水質凈化消毒設施及必要的水質檢驗儀器、設備和人員,對水質進行日常性檢驗,并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檢測資料。
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其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人員上崗的資格和水質日常檢測工作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必須取得體檢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飲用水衛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攜帶者,不得直接從事供、管水工作。
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未經衛生知識培訓不得上崗工作。
第十二條生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規定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產品衛生許可批準文件,取得批準文件后,方可生產和銷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使用無批準文件的前款產品。
第十三條飲用水水源地必須設置水源保護區。
保護區內嚴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質衛生的設施及一切有礙水源水質衛生的行為。
第十四條二次供水設施選址、設計、施工及所用材料,應保證不使飲用水水質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
各類蓄水設施要加強衛生防護,定期清洗和消毒。
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情況另行規定。
從事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的單位必須取得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許可后,方可從事清洗消毒工作。
清洗消毒人員,必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取得體檢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第十五條當飲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體健康時,有關單位或責任人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衛生監督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衛生監督濫測工作。
供水單位的供水范圍在本行政區域內的,由該行政區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其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供水單位的供水范圍超出其所在行政區域的,由供水單位所在行政區域的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其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供水單位的供水范圍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由該供水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其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
鐵道、交通、民航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衛生監督機構,行使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飲用水衛生監督職責。
第十七條新建、改建、擴建集中式供水項目時,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做好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的水源水質監測和評價。
第十八條醫療單位發現因飲用水污染出現的介水傳染病或化學中毒病例時,應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防疫機構報告。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污染事故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調查。
當發現飲用水污染危及人體健康,須停止使用時,對二次供水單位應責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對集中式供水單位應當會同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停止供水。
第二十條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本辦法第十六規定的管理范圍發放,有效期四年,每年復核一次。
有效期滿前六個月重新提出申請換發新證。
《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證書》的申辦按《城市供水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必須進行衛生安全性評價。
與飲用水接觸的`防護涂料、水質處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學物質,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初審后,報衛生部復審;復審合格的產品,由衛生部頒發批準文件。
其他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報衛生部備案。
凡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進口產品,須經衛生部審批后,方可進口和銷售。
具體管理辦法由衛生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凡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以及取得衛生許可批準文件的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經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已不符合衛生許可證頒發條件或不符合衛生許可批準文件頒發要求的,原批準機關有權收回有關證件或批準文件。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設飲用水衛生監督員,負責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可聘任飲用水衛生檢查員,負責鄉、鎮飲用水衛生檢查工作。
飲用水衛生監督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飲用水衛生檢查員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
鐵道、交通、民航的飲用水衛生監督員,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發給證書。
第二十四條飲用水衛生監督員應秉公執法,忠于職守,不得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集中式供水單位安排未取得體檢合格證的人員從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礙飲用水衛生疾病的或病原攜帶者從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進,并可對供水單位處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進,并可處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引用水水源保護區修建危害水源水質衛生的設施或進行有礙水源水質衛生的作業的;
(二)新建、改建、擴建的飲用水供水項目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參加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而擅自供水的;
(三)供水單位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擅自供水的;
(四)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
(五)未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許可擅自從事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工作的。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生產或者銷售無衛生許可批準文件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改進,并可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0000元,或處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進,并可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0000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
(一)新建、改建、擴建的飲用水供水工程項目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而擅自建設并投入使用的;
(二)未按規定進行日常性水質檢驗工作;
(三)未取得《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證書》擅自供水的。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經統一凈化處理和消毒后,由輸水管網送至用戶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單位自建設施供水)。
二次供水:將來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另行加壓、貯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戶的供水設施;包括客運船舶、火車客車等交通運輸工具上的供水(有獨自制水設施者除外)。
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凡在飲用水生產和供水過程中與飲用水接觸的聯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機合成管材、管件、防護涂料、水處理劑、除垢劑、水質處理順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學物質。
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從事凈水、取樣、化驗、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員。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衛生部、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幼兒飲用水衛生,保障師生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幼兒園衛生工作條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管理辦法。
1、幼兒園飲用水為統一供應的自來水,幼兒園安排專人負責定期檢測,以保證水質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
2、幼兒園安排專人對飲水設施及飲用水進行管理。做到專人專管、定期清洗、消毒。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污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干凈和衛生。
3、對幼兒園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4、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
5、裝飲用水的保溫桶,每學期進行消毒不少于五次。所用的`凈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有關規定。
6、使用的飲水設施和桶裝水應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7、幼兒園制定了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遵照“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進行處置。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幼兒園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8、在園內定期利用周計劃進行飲用水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喝礦泉水,純凈水。
9、經常宣傳相關飲用水衛生安全常識。
10、飲水設施及飲水桶必須無毒無害。接受我區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為保證師生在校期間有足夠的衛生飲用水,特制訂以下飲水衛生管理制度。
一、師生飲用水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
二、每天保證供給學生足量清潔衛生的飲用水。
三、飲水管理員必須經過體檢合格后才能持證上崗。
四、凈化水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后方能正式供給學生飲用。
五、飲用水應符合衛生標準,對飲水機應(每學期一次)進行統一消毒與不定期消毒及更換新飲水機相結合。
六、要求學生每天自帶水杯并保持清潔,不得使用公用水杯。
七、每班一臺飲水機,要求學生做好飲水機外表的清潔保養。
八、建立班級自行管理和總務反饋管理機制,保證水桶內的.凈化水新鮮清潔。
九、飲用桶裝水應當放置在專用水房內,并要隔墻離地。
十、索取供水源的衛生許可證及相關檢驗報告。
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為落實《傳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加強我單位飲用水設施衛生管理,確保水質安全,保護師生身體健康,特制定本規定。
二、飲用水由本單位總務處負責管理?倓仗帒凑辗煞ㄒ幒捅締挝灰幎ǎ贫ú⒙鋵嶏嬘盟O施衛生管理工作計劃措施,確保飲用水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三、有專人落實飲用水設施管理工作,每學期將飲用水水樣送疾控中心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飲用。
四、應保持飲水設施周圍的環境衛生,設施與飲水接觸表面必須保證外觀良好,光滑平整,不對飲水水質造成影響。
五、定期做好直飲機濾芯的更換登記工作,濾芯更換后飲用水需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用的.凈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有關規定。
六、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飲水機的正常使用,并定期做好飲水機清洗消毒及登記工作,。所用的凈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有關規定。
七、桶裝飲用水倉庫應保持環境整潔,并做到離地離墻,干燥通風。
八、定期對飲用水衛生展開全面檢查。
九、應建立涉水產品以及消毒產品的索證臺帳并做好登記。
十、從事飲用水衛生管理和清潔維修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從事飲用水衛生管理和清潔維修人員未經衛生知識培訓不得上崗工作。
十一、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除乙肝)、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應立即調離接觸二次供水衛生管理的崗位。
十二、當飲用水水水質受到污染時,應立即報告單位領導,同時立即停止供應污染的飲用水,學校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為保證全校教職工、學生飲用水的安全,樹立節水觀念,建設節約型校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指飲用水,是指學校供給教職工、學生在校期間使用的公共飲用水。包括自來水、飲水機供給的`飲用水,學校集中購買的瓶裝用水。
三、伙食科、文明辦、辦公室負責學校各種飲用水的安全管理。設飲用水專職管理員,管理員有健康證明。
四、伙食科、文明辦與德育處配合,開展各種安全用水和節約用水教育活動,在全校學生、教職工中樹立安全用水和節水意識,養成節約用水的習慣,建設節約型校園。
五、伙食科每日安全巡查,要注意自來水和開水器出水的情況,發現異,F象(如有異味、有顏色等),立即實施《陽谷二中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停止使用飲用水,直至處理完畢,恢復正常供水。
六、全校教職工、學生都有及時報告的責任。
七、每學期開學前安排全面清洗開水器,保證清潔。
八、學校配置的飲水機,由辦公室負責管理。
九、學校如需購買瓶裝飲用水,由辦公室集中統一購買。購買時應選擇知名品牌飲用水,查驗生產許可證、生產合格證,并在有效期內。嚴禁購買無證或假冒的飲用水。學校教職工、學生自購瓶裝飲用水,也應注意購買合格產品。
十、發生飲用水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調查小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水是生命的搖籃,一切生物離開水就無法生存,人體每日水的來源主要來自直接飲水或食物所含有的`水分,所以飲水問題關系到人的健康和生命,為保障學校飲水安全,我校依據《生活飲用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制定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一、學校飲水由總務主任總負責,定期督促廠方更換凈水器的濾芯、活性碳,并做好記錄。
二、衛生保健教師負責督促飲水衛生和衛生檢查,保潔工做好飲水處的衛生工作,確保整潔衛生。
三、平時由總務處一名兼職人員檢查設備,注意流量,做好記錄。
四、定期對景欣牌凈化水的水質進行抽檢,要經長寧區防疫站化驗合格后再向學生開放。
五、制訂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方法。
六、在飲用水處標明衛生要求,文明使用,預防污染。
七、為確保水源衛生每年進行一次生活用水的水箱消毒、清洗、并通過防疫站檢驗合格后供水。
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ㄒ唬┍E盎蝈仩t貯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質符合國家最新的《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
2、清洗人員和鍋爐工必須進行健康體檢,持證上崗。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鍋爐并記錄。清洗時,宜采用流動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應加鎖,每日清掃,保持清潔,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ǘ┩把b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2、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實。
3、飲水機消毒宜請專業機構進行,若學校自行清洗消毒的,從事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并作好記錄。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ㄈ┥碁V水衛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處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2、使用的輸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3、水質符合國家最新的《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定期更換水處理材料,并認真作好相關記錄。
4、長期停用,恢復使用前有管道清洗消毒記錄。
5、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四)加強學校飲用水常規管理
1、使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并按要求定期進行抽樣檢驗。
2、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學校飲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監測,發現異常立即停用并報告。
3、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對學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開水溫度必須達到100℃,并應保證學生足量飲用。
5、確保師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須密封加蓋,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裝純凈水產家具備相關質資,重視飲水機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強飲水衛生健康教育,教育學生不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發現水質出現異色異味等現象的應急處理辦法等。
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為加強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幼兒園內的發生和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按照“科學排查、及時上報”的原則,特制訂本制度。
一、疫情報告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組員:各班班主任、保育員疫情報告員:
疫情排查員:疫情登記員:
幼兒園成立防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校長辦公室,由擔任辦公室主任,電話:
二、幼兒園疫情報告員職責:
1、具體負責本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時對幼兒園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4、負責指導幼兒園學生的.晨檢、午檢工作。
三、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
1、晨檢應在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進入教室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衛生狀況,發出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幼兒園疫情排查人,幼兒園疫情排查人要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午檢也如此)
2、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排查人,幼兒園疫情排查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3、幼兒園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排查人。幼兒園疫情排查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并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學生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日志。
4、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幼兒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4)幼兒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5、報告方式:
。1)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范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報告到疾控中心。
。2)一旦發生傳染病事件,疫情報告人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匯報,召集傳染病應急小組成員,做好專冊登記,統計人數。(患者名單、發病日期、班級分布、主要癥狀、目前狀況、接觸史等)(3)有事由按傳染病疫情報告渠道報告,無事由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領導小組報平安
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教室保持通風干燥(冬季定時通風)。
2、每天孩子入園前打開紫外線消毒燈(室內封閉并保證沒有人進入)。消毒結束后開窗通風20分鐘后,幼兒方可入內。
3、三餐后,餐具及飲具洗凈消毒。并有消毒物品名稱、數量、消毒時間及消毒責任人的登記。
4、幼兒桌椅每天用84消毒稀釋液擦洗,然后有干凈抹布擦干凈。
5、各班教師把幼兒玩具定期消毒清洗晾曬,并做好消毒時間及責任人的登記。
6、每周末讓家長把幼兒的被褥帶回家清洗晾曬,周一帶回。
7、教育幼兒養成飯前便后洗手的'習慣。教師做好個人衛生,勤剪指甲,不涂指甲油。 8.廁所清潔通風,定時打掃并消毒。
飲食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一、環境衛生
1.要建立健全室內外環境清掃制度。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分片包干,定人、定點、定期檢查。要消滅蚊、蠅、蟑螂等害蟲。
2.幼兒玩具要保持清潔,定期消毒、清洗。
3.要經常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陽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時開窗通風換氣。室內要有防蚊、防蠅、防暑和取暖設備。
4.廁所要清潔通風,定時打掃并消毒。
二、個人衛生
1.幼兒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專人專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兒飯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動水或凈水洗手和臉,經常保持清潔。
3.飯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兒每日早晚要刷牙。
4.定期洗頭和洗澡。
5.每周剪指甲一次,每周剪趾甲一次。
6.保護幼兒視力,室內要注意采光?措娨曇淮螘r間不宜過長,看電視時不要離得太近,電視機安放高度要適中。
7.工作人員個人衛生:經常保持儀表整潔,勤洗頭洗澡,勤剪指甲,便后給幼兒用肥皂洗手。
三、消毒隔離
1.兒的水杯和毛巾堅持天天消毒,消毒液濃度配比為1:500,在夏季高溫和有疫情時濃度配比為1:200。
2.對消毒藥品必須堅持所要許可證制度,保證使用的'消毒藥品科學安全。
3.負責消毒的教師要按規定科學合理配臵消毒用水。
4.兒童及工作人員患傳染病應立即隔離治療,所在班要徹底消毒。患者待隔離期滿痊愈后,經醫生證明方可回園。
5.對患兒要專人護理,仔細觀察,按時服藥和喂飯。
6.對患傳染病的幼兒所在班級和與傳染病患者接觸過的幼兒進行檢疫、隔離、觀察,檢疫期滿后無癥狀者方可解除隔離。
7.幼兒離園一個月以上或外出返回時,應向家長詢問有無傳染病接觸史。并要經過醫務人員重新檢查。未接觸傳染病的要觀察兩周,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待檢疫期滿后方可回班。
8.工作人員家中及幼兒家中發現傳染病人時應報告園領導,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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