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通用25篇)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明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工作內容及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工作內容及要求。
第三條 公司所屬企業、控股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完善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四條 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組織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五條 各業務分管領導在業務分管范圍內,負責組織落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教育、培訓、演練工作。第六條 安全環保部具體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
第七條 各部門應當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和培訓,做好事故應急準備工作,培養員工應急處置技能,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第二章應急預案編制
第八條 公司根據部門職能和分工,成立以分管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制定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第九條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收集與預案編制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應急預案、國內外同行業企業事故資料,同時收集公司內部安全生產相關技術資料、周邊環境影響、應急資源等有關資料。
第十條 應急預案編制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事故風險評估主要內容包括:(一)分析公司存在的危險因素,確定施工危險源;(二)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三)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風險防控措施。應急能力評估主要包括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周邊可利用的應急資源,應急預案,應急教育培訓與演練,災后重建能力等。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二)符合公司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三)符合公司的危險性分析情況;(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有具體的落實措施;(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三章應急預案評審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編寫完成后,由安全環保部聘請外部專家,組織應急預案評審。
第十三條 應急預案評審人員應當滿足下列條件:(一)由三人以上(單數)評審專家;(二)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三)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四條 應急預案編寫組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第四章應急預案發布
第十五條 應急預案通過評審后,報公司總經理簽署后發布。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發布后,由安全環保部組織發放到相關崗位,并形成文件發放簽收記錄。
第五章應急預案備案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由安全環保部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并取得備案回執。第十八條 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六章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培訓
第十九條 各部門應當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部門員工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條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形成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七章應急預案演練
第二十一條 安全環保部根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制定公司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各部門根據本部門安全工作計劃,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
第二十二條 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
第二十三條 公司級應急演練由安全環保部組織,現場處置方案演練由各部門組織。
第二十四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八章應急預案評估
第二十五條 公司應急演練、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形成評估報告。
第二十六條 應急演練評估報告內容包括:(一)演練或事故處置的基本概要;(二)演練或事故處置發現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和教訓;(三)應急管理工作建議。
第二十七條 應急預案應當每三年進行評估一次。
第九章應急預案的修訂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第二十九條 應急預案修訂后,應當重新發布和備案。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做好事故應急準備工作,提高應急處理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內容和要求。
第三條 公司所屬企業、控股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制度,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第四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制度,督促落實應急準備工作。
第五條 各業務分管領導在業務分管范圍內,負責組織落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準備工作。
第六條 安全環保部具體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第七條 各部門應當加強應急管理,做好事故應急準備工作,培養員工應急處置技能,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第二章應急管理組織管理
第八條 公司根據應急管理需要,設置應急管理組織,組建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管理組織設置及組建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文件,由安全環保部擬訂,報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由各部門全體員工組成,各部門負責人任各應急小組組長。
第九條 公司應急管理組織結構變更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管理,各部門應急救援隊伍成員變更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管理。公司根據組織結構及人員變化,適時調整應急管理組織成員構成及相關負責人。
第十條 公司根據需要,與公司周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醫療服務機構簽訂應急救援服務協議和醫療服務協議。
第三章應急預案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在安全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根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編制符合GB/T 29639規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四章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特點,結合相關標準要求,設置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
第十三條 各部門負責建立本部門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清單,建立部門級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管理檔案。
第十四條 各部門應當安排專人負責本部門的.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的管理人員應當每月對所管理的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進行安全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十五條 應急設施檢查發現問題,應當及時維修和更換,確保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完好有效。
第十六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當每半年組織對其所管理的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進行盤點一次,并做好盤點記錄。各部門對應急物資盤虧的,應當及時補充。
第五章應急培訓和演練
第十七條 各部門應當將應急培訓納入到部門安全培訓工作計劃,每年至少對部門員工進行一次應急管理培訓。新員工上崗前,應當進行應急相關的培訓,增強其應急知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八條 應急能力培訓應當進行培訓效果評估,以驗證學員學習效果。
第十九條 公司每年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演練一次。公司級綜合應急預案演練和專項應急預案演練由安全環保部組織,各部門負責組織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練。
第二十條 應急演練應當進行效果評估,并作為修訂應急預案的依據之一。
第六章應急救援信息系統建設
第二十一條 安全環保部根據公司安全發展規劃,建立應急救援信息系統。
第七章應急響應
第二十二條 安全環保部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建立事故、事件應急響應觸發條件清單,事故、事件應急響應觸發條件清單經業務分管領導核準后發布。各部門根據事故、事件應急響應觸發條件清單,對部門員工進行培訓,使其理解和掌握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相應的條件。
第二十三條 任何人發生或發現生產安全事故,均應當立即向現場負責人報告,F場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安全環保部報告。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由安全環保部向分管領導、總經理匯報后,向當地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上報時間距事故發生時間不超過1小時。
第二十四條 安全環保部接警后,應當立即對事故、事件作出判斷,確定是否需要啟動應急預案,并向業務分管領導報告。業務分管領導接到安全環保部啟動應急預案建議后,宣布啟動應急預案。
第二十五條 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應急救援隊伍立即根據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應急處置卡中規定的動作,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第八章應急評估
第二十六條 當出現下列情形時,由安全環保部組織開展應急評估:(一)應急演練后;(二)突發事故、事件應急響應結束后;(三)風險評估活動確定存在中高及以上風險,需要采取控制措施時;(四)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發生變更時。
第二十七條 應急評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應急管理組織的應急救援組織、指揮、協調能力和應急救援隊伍的現場處置能力;(二)應急預案的充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三)應急設施、物資、裝備與潛在事故風險的適宜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四)應急培訓、演練的執行效果;(五)后期恢復能力;(六)其他需要評估的內容。
第二十八條 應急能力評估完成后,應當編寫評估報告。評估報告經分管業務領導審核后發布。
第二十九條 各部門應當根據應急評估報告,持續改進應急能力。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 3
一、總則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及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二、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協調和指揮企業的應急管理工作。
應急管理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明確各部門、各崗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的職責,確保應急管理工作責任到人。
三、應急預案管理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定期組織對各類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用性和有效性。
加強應急預案的'宣傳和培訓,使全體員工熟悉應急預案的內容和應急處置程序。
四、應急演練
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應急演練應包括桌面演練、功能演練和綜合演練等多種形式,以檢驗和提高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對演練進行總結和評估,針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和完善。
五、應急物資裝備管理
建立應急物資裝備管理制度,明確應急物資裝備的種類、數量、存放地點和管理責任人。
定期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確保應急物資裝備處于良好狀態。
應急物資裝備的調用應遵循“先近后遠、先主后次、滿足急需”的原則,并做好調用記錄。
六、應急響應與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企業應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人員應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采取有效的應急處置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和蔓延。
在應急救援過程中,應確保救援人員的安全,避免發生次生事故。
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突發事件的情況,并按照有關規定配合政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七、后期處置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企業應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和統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賠償和補償。
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
八、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企業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最大程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內所有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三、應急管理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強化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企業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各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相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四、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作為企業應急管理的最高指揮機構,負責全面指揮和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中心主任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
成員包括各部門負責人及相關技術專家。
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日常應急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包括:制定和修訂應急管理制度、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協調應急資源的調配;收集、分析和報告應急信息等。
各部門、各單位成立應急救援小組,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并服從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五、應急預案體系
制定綜合應急預案,作為應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總體行動方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特定類型事故,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如火災事故專項預案、觸電事故專項預案等。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場所,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明確具體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步驟。
六、應急預案編制、評審與發布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應急預案。
邀請相關專家、學者以及企業內部相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確保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經評審通過的應急預案,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七、應急培訓與演練
制定應急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員工的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制定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演練和專項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演練結束后,及時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和總結,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八、應急物資與裝備管理
建立應急物資和裝備臺賬,明確物資和裝備的種類、數量、存放地點、維護責任人等信息。
定期對應急物資和裝備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
應急物資和裝備的調用應遵循“先近后遠、先主后次、滿足急需”的原則,并做好調用記錄。
九、應急響應與處置
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并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部門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并組織本部門應急救援小組開展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要確保救援人員的安全,采取科學有效的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做好現場清理、恢復生產、事故調查、總結評估等工作。
十、后期處置
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統計、評估和賠償。
對事故原因進行深入調查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
十一、附則
本制度由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有效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所有部門和人員。
第三條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快速響應、科學施救”的原則。
第二章 應急管理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本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組長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各部門負責人。
第五條 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ㄒ唬┤尕撠煈惫芾砉ぷ,制定應急管理方針、政策和規劃。
。ǘ⿲徍撕团鷾蕬鳖A案。
。ㄈ┙M織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
。ㄋ模┲笓]和協調應急救援行動。
(五)負責應急資源的調配和管理。
第六條 設立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具體部門]。
第七條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應急管理工作,落實各項應急措施,組織本部門人員參與應急培訓和演練。
第三章 應急預案編制與管理
第八條 按照相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九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符合以下要求:
。ㄒ唬┓蠂曳煞ㄒ、標準和規范。
。ǘ┙Y合本單位的風險特點和實際情況。
。ㄈ┚哂锌茖W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ㄋ模┟鞔_應急組織機構、職責分工、應急響應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條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后發布實施,并報相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定期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其有效性。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化。
。ǘ﹩挝坏纳a經營情況、工藝技術、設備設施等發生重大變化。
。ㄈ⿷毖菥毣驅嶋H應急處置中發現問題。
。ㄋ模┢渌枰抻喌那闆r。
第四章 應急培訓與演練
第十二條 制定應急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第十三條 培訓內容包括:應急預案、應急救援知識、應急處置技能、逃生自救方法、個人防護用品使用等。
第十四條 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演練包括綜合演練、專項演練和現場處置演練等。
第十五條 演練結束后,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第五章 應急設施、裝備與物資管理
第十六條 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必要的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
第十七條 對應急設施、裝備進行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八條 建立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明確物資的采購、儲存、更新、調配等流程。
第六章 事故預警與報告
第十九條 建立事故預警機制,通過監測、分析等手段,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進行預警。
第二十條 當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部門負責人報告,部門負責人及時向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應急管理辦公室立即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
第二十一條 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傷亡情況、初步原因判斷、已采取的措施等。
第七章 應急響應與處置
第二十二條 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救援工作。
第二十三條 應急救援人員應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采取有效的應急處置措施,控制事故擴大。
第二十四條 做好現場的安全防護和秩序維護工作,防止發生次生事故。
第二十五條 及時救治受傷人員,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救治。
第二十六條 應急處置過程中,保持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溝通協調,及時報告事故處置進展情況。
第八章 后期處置
第二十七條 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做好現場清理、恢復工作。
第二十八條 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明確責任,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第二十九條 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由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以上范本僅供參考,你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或者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制定符合自身需求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在制定和實施制度過程中,要確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不斷進行評估和改進。同時,要加強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員工的應急意識和應對能力。
另外,不同行業和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可能會有所差異,你也可以參考同行業其他企業的優秀制度,或者咨詢相關專業機構獲取更詳細、更具針對性的范本。一些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的網站也可能提供相關的制度模板或指導文件。例如,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的官方網站可能會有一些相關的資源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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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物產中大公用環境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產環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物產環境防范和處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結合物產環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企地銜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貫通、多方聯動、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開展應急管理常態工作。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物產環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屬企業(以下簡稱“各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是指應對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而開展的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和應急評估等全過程管理。
自然災害、公共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相關規定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物產環境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公司董事長擔任組長,總經理和分管生產安全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領導為小組成員,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營管理部門。
第五條物產環境對本級及各單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負責,統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各單位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是本單位應急管理領導機構。
第三章 管理內容
第七條各單位應當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生產裝置、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要害部位、關鍵生產環節、危險生產與作業場所、公共聚集場所及重大活動,開展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定突發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控制措施,并組織實施。
第八條各單位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生產安全事件,編制生產安全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并建立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培訓、演練和審核備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條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建立本單位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條件的企業,應當與周邊應急救援力量簽訂協議,為本企業應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購置和儲備與應急處置救援需求相適應的應急物資裝備。
第十條各單位應當鼓勵和支持應急管理方法、應急技術、應急裝備的研究與推廣應用。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當保障應急資金列支渠道暢通,確保應急物資裝備和應急救援響應資金及時到位,足額保障。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有計劃、分層次地開展全員應急培訓,通過多種形式培訓和針對性訓練,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應急意識和應急能力。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針對不同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定期或有計劃地分層級、分類別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及綜合演練等多種形式的生產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并對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新制定或修訂的'生產安全應急預案應當及時組織演練。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對于發現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高后果風險因素,應當及時組織開展隱患治理工作,加強事故防范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監測預警。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當認真落實應急值班制度,接報后應當按照規定時限報送,落實領導批示,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準備,并做好事態跟蹤工作和后續工作。
第十六條各分(子)公司應當明確并落實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突發緊急狀況下的直接處置權和指揮權。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當立即下達停止作業指令、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或組織撤離作業場所。
第十七條事發單位應當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劃定警戒區域,配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及時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響的周邊居民和群眾,勸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對現場周邊及有關區域實行疏導。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實行隔離保護,重要部位、危險區域應當實行專人值守。
事發企業應當在不影響應急處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收集現場照片、監控錄像、工藝設備運行參數以及應急處置過程等資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毀損或隱瞞事故有關資料。
第十八條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依法依規及時、如實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及上級單位報告事故情況,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當地方人府或上級組織開展現場應急救援時,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的統一指揮,并持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九條事發單位應當及時對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過程進行總結,并將總結報告上報事故調查組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四章 考核獎懲
第二十條物產環境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業績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考核。所屬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績效考核。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可根據本制度,結合企業實際,修訂完善應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 7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系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并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布,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范、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后勤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各后勤實體和在校內從事后勤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及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單位負責、行業管理、政府監察、群眾監督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各單位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單位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完善工傷社會保險制度,增加安全生產管理投入,發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并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需經費納入年度經費預算。各單位應當推行全員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生產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
第五條保衛處、后勤處分別負責指導和監督后勤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資產經營總公司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后勤實體和校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應當自覺接受政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安全生產監督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各單位應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單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
第八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分別與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書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期內有效;責任人變更時,重新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九條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向相關管理部門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第十條各單位應當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各單位將安全生產工作及其所需經費納入年度計劃和財務計劃。
第十一條各單位必須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改善勞動條件,降低勞動強度,減少職業危害,消除事故隱患,并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上崗。
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應當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后任職。
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相應的專門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和醫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其培訓和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ㄊ校┯嘘P規定向職工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職工按照規定使用。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形式替代按照規定應當提供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依法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設施,并定期保養、維修、檢驗。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活動中,租賃和承包雙方應當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不得將生產場地、生產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六條從事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的設計、制造、安裝、修理和改造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認證。
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依法經有資格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使用證后方可使用。單位對使用中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按照規定定期檢驗。從業人員應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并按規定定期審驗。
第十七條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依法取得批準或者許可。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時,應當進行安全性評估,并按規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條食品生產和銷售應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應持健康證,并嚴格執行食品衛生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衛生醫療應嚴格操作規程,杜絕醫療事故的`發生。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搶救措施。
第二十條商店、賓館、餐廳等公共場所的安全技術設施,經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查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營業。
第二十一條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性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設置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志明顯的出口、通道,并保持暢通;
(二)有人數限制的,不得超過限定的人數;
(三)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四)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應當對容易發生意外事故的設施、設備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職工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勞動紀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購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驗明有無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嚴禁購買和使用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組織實施,確保本單位的工作場所、生產設備和安全設施處于安全良好狀態。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對職工傷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積極搶救、治療,防止事故危害擴大,保護好現場和有關證據,并同時報告學校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不得瞞報、謊報和拖延不報。
第二十六條各單位應建立自救、互救、社會救援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對突發性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和應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七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建立事故和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產監督
第二十八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應當全面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評估安全生產狀況,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應對策和建議,統一部署,督促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整改監控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履行下列監督職權:
(一)對各單位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處理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二)在緊急情況下,對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重大事故隱患單位可以采取包括責令停止作業、暫時停產、停業的措施;
(三)參與后勤設施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四)組織或者參加后勤職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
第三十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及時受理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檢舉和控告,并依法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向事故隱患單位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
事故隱患單位接到整改通知書后,應當組建事故隱患整改領導小組,加強現場監測,制定應急計劃,提出整改措施,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無力整改又確實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停業或者關閉。
第三十二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督促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督促其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四章罰則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規定,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處罰、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單位發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資產損失、人員傷亡的,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改、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責令其改正。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一)單位未按規定配備專(兼)職生產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不執行國家安全教育制度的;
(三)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以及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未取得資格證書任職或者上崗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上崗證書安排上崗的;
(五)使用的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六)發生事故不及時上報或者瞞報、謊報的。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一)擅自改變和破壞事故現場的;
(二)未按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的;
(三)非法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
(四)未按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
(五)擅自將生產場地、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六)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場所,不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要求的。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由保衛處、后勤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加強后勤保障部安全生產工作管理,保證教學、科研、生產和生活秩序,維護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學校改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蘭州大學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實施辦法》《蘭州大學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后勤保障部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所稱“安全生產”是指在后勤保障部各部門的工作中,通過科學化、規范化管理,使各項服務保障工作減少人員傷亡、職業病、財產損失,保障人員安全健康,設備、設施和檔案資料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保證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具體內容涉及設備設施、工作場所、有害物品、用電、燃氣、車輛、食品、消防、工程、防疫等方面。
第三條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貫徹“生產經營服從安全需要”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
第二章管理體系與職責
第四條后勤保障部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
。ㄒ唬┱J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以及學校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ǘ┌寻踩a納入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職責清單,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ㄈ┒ㄆ谡匍_安全工作專題會議,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
。ㄋ模┘訌姲踩a監管部門干部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和機構建設,統籌協調各方面重視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ㄎ澹﹪栏癜踩珳嗜霕藴剩苿与[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依法領導和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及信息公開工作。
第五條后勤保障部分管安全的副部長是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主要職責為: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和政策,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和解決生產中的安全問題;
(二)參與制定、修訂和審查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
。ㄈ﹨⑴c應急救援與事故處置,配合事故調查工作,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調查處理意見;
。ㄋ模┙M織或參與安全大檢查工作,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第六條后勤保障部其他副部長是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負責人,主要職責為:
。ㄒ唬┙M織分管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學校及本級黨政班子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ǘ┙M織分管部門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三)指導分管部門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從各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ㄋ模┙y籌推進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每年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ㄎ澹┙M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第七條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各部門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崗(一般為兼職人員),主要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
。ǘ┒酱俨块T人員切實按期執行安全生產措施、計劃;
(三)協助領導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ㄋ模┭膊椴⒂涗洶踩a情況,發現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停止生產,并立即向分管安全副部長匯報;
(五)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做好部門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ι霞壍陌踩甘竞突鶎拥陌踩闆r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三章設備、工作場所安全管理
第八條經常維護、定期檢修各種設備和儀器,保障各種設備和儀器不超負荷或帶故障運行,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和儀器。
第九條工作場所布局要合理,有毒有害、需進行高空作業的場所,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十條建筑物必須安全,通道平坦、暢順,經營性用房須告知經營者做好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工作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對各種電器設備進行清潔衛生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預防觸電或漏電。
第十三條注意用電、用氣、用火、用水安全,規范使用電、氣、爐灶等設施,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負責電梯管理的部門,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并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案。
第十五條負責鍋爐管理的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操作規程操作,定期做好各測量儀表、警報保護裝置、閥門等的檢查工作,保證安全附件靈敏可靠,同時做好維護檢查情況的登記和存檔。嚴禁在鍋爐房內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鍋爐在運行中如發生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當班人員要及時處理并向上級匯告。
第四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運輸、儲存、使用或處置廢棄,必須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使用地和貯存地點要嚴禁煙火,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嚴格消除可能引發火災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第十八條貯存鼠藥、農藥、強酸、汽油、消毒液等危險品,必須專人、專箱(櫥)保存,嚴把物品發放關。嚴禁非相關人員以任何理由進入危險品存放場所和領取危險物品。
第十九條使用藥物防“四害”時,小面積用藥須放置警示牌,大面積用藥和噴灑農藥前除放置警示牌外,還應提前做好宣傳、安全防范以及病蟲的回收、處置工作。
第五章用電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配電房應配備合格的保安工具、測試筆、絕緣手套、滅火工具、防鼠用具等設施。
第二十一條電工要經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電工及有關管理人員須熟知電業規程。
第二十二條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配電房,非專業人員不得操作配電房的電器設備、開關,配電房、發電機房內嚴禁煙火。
第二十三條帶電操作或停電檢修時,必須有專人在旁邊監護。
第二十四條水電工要經常巡視檢查水電設施、管線等,發現異常要及時處置并上報。
第六章用水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對水源水、蓄水池水、管網末梢水根據國家標準定時、定點進行水質檢驗。
第二十六條對供水設備、管線及蓄水池定期進行檢修、清洗、消毒,嚴防水質污染。清洗工作人員須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證。做好蓄水池清洗消毒記錄,接受衛生部門水質檢測,確保水質合格。
第二十七條水泵房、蓄水池區域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第二十八條定時檢查生活用水、消防用水、噴淋給水、污廢水及雨水排水管路,發現堵塞外溢情況及時處理。
第二十九條未經學校允許,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供水設施和供水管道上進行接管或其他作業。
第七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各相關中心負責對包括校車、垃圾車、灑水車、電瓶車、機械三輪車等各種車輛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實,負責對駕駛員資格進行審核以及安全行車培訓。
第三十一條運輸服務中心要做好車輛的例行保養,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對駕駛的車輛做好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二條駕駛員執行出車任務時,要做好出車前的各項準備檢查工作,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如車輛有影響安全行駛的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報告部門領導。
第八章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條各相關中心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建立、健全本部門食品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范各項工作流程、操作規程;定期組織本部門食品安全工作學習培訓,及時消除食品安全生產隱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學習培訓,明確食品采購、存儲、加工、制作、運輸、售賣等重要崗位的安全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及工作流程。
第三十四條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相關的資質、許可證等須按期審驗。
第三十五條嚴格食品原材料、半制成品的申購、采購、驗收、分類存放制度,建立健全索證索票制度,建立完備的信息檔案,并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
第三十六條食品加工、制作、洗消、貯存、售賣及就餐場所,要滿足采光、照明、通風、排污、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等衛生要求,并制定落實相關巡檢巡查制度,保留好相關記錄。
第三十七條建立健全餐具收集、洗消、存放制度,規范相關操作流程并保留相關記錄。
第三十八條建立健全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餐具定期抽檢制度,建立檢測實驗室,強化抽檢范圍及頻次。
第三十九條建立健全食品留樣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取樣、銷毀、記錄工作,配備專門設施設備,留樣時間不得少于48小時。
第四十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定期研究防范措施,及時解決食品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各類隱患,做到食品安全生產防范工作與經營、管理、服務、保障等工作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第四十一條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食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食品衛生防護用品,自覺接受培訓,增強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四十二條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并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要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條定期組織開展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培訓,組織不同區域所有人員疏散演練(路線、時間、準備等)。
第四十四條各部門須定期檢查以下內容:
。ㄒ唬┗馂碾[患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ǘ┦枭⑼ǖ馈⑹枭⒅甘緲酥、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
。ㄈ┫腊踩珮酥驹O置及其完好情況;
。ㄋ模┯没稹⒂秒、用氣有無違規情況;
(五)相關崗位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兹家妆kU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ㄆ撸⿵N房排油煙設施、集煙罩等設備檢查、清洗情況;
。ò耍┓阑饳z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五條消防控制室應當按規定配備專職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持證上崗,并執行以下管理規定:
。ㄒ唬﹪澜娣乓兹家妆kU品和堆放與設備無關的雜物;
。ǘ﹪澜搷彛瑖澜蛋嗲帮嬀苹蛟谥蛋鄷r進行娛樂活動;
。ㄈ﹪澜麩o關人員進入消控室隨意觸控設備;
。ㄋ模┫厥抑蛋嗳藛T應做好交接班工作和記錄。
第四十六條結合不同季節火災特點,做好南山林場、萃英山林場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排除火災隱患;定期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林場防火措施。
第十章工程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條現場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范要求,按后勤保障部相關制度辦理施工安全手續,嚴禁違規操作。
第四十八條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放置安全標示牌,主要出入口和通道口應設置有頂蓋的安全防護,臨近道路和其它建筑物的外墻立面或有其它要求的外墻立面應采取封閉施工。
第四十九條現場施工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同時現場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安全帽,以便供外來參觀和檢查人員使用。
第五十條專用設備設施的運行必須符合規定,嚴禁無證人員操作;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五十一條施工用水、用電不得隨意接入,未經后勤保障部同意,嚴禁開關水電閘閥;工地宿舍要嚴格管理,嚴禁亂拉電線,必須按規定配備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杜絕任何隱患苗頭。
第五十二條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安全員,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衛和文明管理措施,落實安全工作,堅決杜絕不安全和不文明行為的發生,嚴禁打架、斗毆、賭博、行竊等違紀違法行為。
第十一章疾病防疫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條疫情期間保持工作區域環境清潔,每日通風,多人辦公時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飲水,堅持在進食前、如廁后按照六步法嚴格洗手。
第五十四條餐廳每日消毒,餐具用品須高溫消毒。操作間保持清潔干燥,嚴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
第五十五條每日須對門廳、樓道、會議室、電梯、樓梯、衛生間等公共區域進行消毒,每個區域使用的保潔用具用標識區分,分類存放,避免混用。
第五十六條防疫期間,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衛生,廢棄口罩放入專用垃圾桶。
第五十七條結合季節變化特點,認真開展形式多樣的衛生防病健康宣傳教育,指導和培養職工形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十二章教育與培訓
第五十八條對新職工、臨時性用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才能允許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職工,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第五十九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電梯、焊接、車輛駕駛、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使用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允許其獨立操作。
第六十條人力資源辦公室應將安全教育培訓納入職工培訓計劃,每年至少進行兩次從業安全方面培訓。各部門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嚴格的、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六十一條后勤保障部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通報安全生產相關情況,總結交流管理經驗。
第十三章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
第六十二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后勤保障部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學期不少于二次;各部門內部的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同時填寫檢查記錄和簽名并歸檔;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須每天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管理違規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成立即排除,無法立即排除的,責成停止相關活動、制定整改方案;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以及違法儲存、使用的危險物品,要求立即停止使用。
第六十三條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分工、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及規范,對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風險點進行監督檢查。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推進事故預防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實現把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隱患消滅在事故之前。
第六十四條檢查人員應當對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進行書面記錄。書面記錄應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如實記錄并及時報告。
第六十五條各安全生產工作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部門做出立即整改決定的,責任部門應當依照執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十六條各部門應當配合相關安全生產工作小組開展監督檢查工作,不得拒絕、阻撓。
第十四章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第六十七條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全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六十八條接到事故報告后,部門負責人應當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并向部領導報告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
第六十九條參與事故搶救的部門和個人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加強協同聯動,采取有效的應急救援措施,并根據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的發生,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七十條事故部門負責人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七十一條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由后勤保障部組建事故調查小組,負責事故原因調查、財產損失核定,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厘清責任,給出處理意見,提交后勤保障部相關會議討論決定。
第七十二條事故部門應當及時總結事故教訓,全面落實整改措施,加強安全監督檢查。
第十五章責任追究與處罰
第七十三條各級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應盡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十四條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要及時逐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的,對事故部門負責人和事故責任人,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第七十五條關于發生安全事故的處罰、部門內部安全培訓、安全應急預案流程演練等事宜,按照后勤保障部相關制度和人力資源辦公室績效考核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章附則
第七十六條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七十七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 10
一、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三、學習會議制度
1、每月召開一次應急管理工作例會,會議內容為學習文件、查找隱患、制定措施、明確任務。
2、應急管理工作例會要與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工作總結緊密結合,與貫徹落實上級指示要求和法規、制度緊密結合,與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緊密結合,防止形式主義和走過場。
3、特殊情況下,如國家舉辦重大政治活動、單位出現嚴重事故隱患的苗頭時,要隨時召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具體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隱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四、信息上報制度
1、實行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制。
2、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及時向公安、交警、安監、消防等部門報案請求援助。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員工離開危險區域,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六、成立以公司總經理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經理、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全部,并負責日常管理。
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遠的編寫和修訂。公司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編制、修訂。預案要符合《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并保持與上級部門預案的銜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實際演練情況,適時修訂《預案》,做到科學、易操作。
八、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辨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全面開展應急宣教培訓工作豐富應急宣教培訓載體。通過不定期舉辦應急知識宣傳活動,向員工宣傳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應急管理工作動態和應急安全指南等內容。結合廣播電視和政府信息網絡平臺,播放應急宣傳專題片和網站增設應急管理專欄,系統宣傳應急管理相關知識加大應急管理宣教力度。
九、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安全生產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十、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公司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十一、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公司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車間日常維護檢查每周一次,呼吸器氣瓶每三年檢測一次,其它器材每次維護、更新要有記錄,確保性能完好。
十二、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十三、成立簡直救護隊,人員由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和相關工作人員組成,并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能力。
十四、應急救援協議。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 11
一、總則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所屬各部門、各單位。
二、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協調和指揮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
組長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擔任。
成員包括各部門、各單位的負責人。
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方針、政策和規劃。
審查批準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指揮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研究決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設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門,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兼任。
應急管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起草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制度、規定和辦法。
組織編制和修訂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培訓和演練。
協調各部門、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
負責安全生產應急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報告。
三、應急預案管理
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應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危險辨識與風險評估、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發布、后期處置、保障措施等內容。
定期組織對各類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用性和有效性。
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每X年至少修訂一次。
現場處置方案每X年至少修訂一次。
按照有關規定,將應急預案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備案,并向本企業員工公布。
四、應急培訓與演練
制定安全生產應急培訓計劃,定期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工作。
培訓內容包括應急預案、應急知識、應急技能和應急法律法規等。
培訓對象包括全體員工,重點是應急救援隊伍成員和關鍵崗位人員。
制定安全生產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工作。
演練內容包括綜合演練、專項演練和現場處置演練。
演練方式包括桌面演練和實戰演練。
綜合演練和專項演練每X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演練每X年至少組織一次。
對應急演練進行總結和評估,針對演練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和完善應急準備工作。
五、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
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和訓練,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戰斗力。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成員進行業務培訓和體能訓練。
邀請專家對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
建立應急救援隊伍的考核機制,對表現優秀的應急救援隊伍成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對不稱職的應急救援隊伍成員進行調整。
六、應急物資裝備管理
建立應急物資裝備管理制度,明確應急物資裝備的采購、儲存、維護、更新和調用等管理流程。
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裝備,包括消防器材、防護用品、醫療急救設備、通訊設備、搶險救援工具等。
定期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應急物資裝備處于良好狀態。
應急物資裝備每[X]月至少檢查一次。
對過期或損壞的應急物資裝備及時進行更新和補充。
建立應急物資裝備臺賬,對應急物資裝備的種類、數量、型號、存放地點等信息進行詳細記錄。
七、應急響應與處置
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報告。
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在應急救援過程中,應遵循“以人為本、科學施救”的原則,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清理現場,恢復生產經營秩序,并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分析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落實整改措施。
八、獎勵與處罰
對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降職、撤職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學校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考核目標,為進一步加強后勤保衛處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
4、安全生產目標制定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組織各部門的作業人員,詳細講解和宣傳,使各崗位作業人員明確掌握本人在年度內的安全責任;
5、安全生產目標的年度評審工作,在年度工作考核前進行;
6、當出現重大情況,內外部條件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對目標進行修訂。
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規定
制定安全生產目標要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學校下達的指標、結合后勤保衛處現實情況,制定一個通過全體職工努力可以實現的安全總目標。
1、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原則:
(1)明確性。方針與目標要具體明確,既有數量目標,又有形象目標。為使全體員工明確努力方向,方針與目標要重點突出,體現出本單位的特點。
。2)可行性。目標的制定應根據需要與可能綜合確定,既先進又合理,既能鼓勵員工激情,又能通過努力而實現。
。3)系統性。要充分考慮后勤保衛處各部門之間的內在聯系與分工協作的關系,使目標具有可分性又有組合性。
。4)應變性。在制定目標時,既要有相對的穩定性,又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以達到促進安全生產的目的。
2、建立管理體系
。1)組織體系。后勤保衛處建立安全責任網絡,建立由書記、處長任至部門主管、主任的責任體系,部門設立專(兼)職安全員,從而形成自上而下專管線、群管成網的`安全目標管理網絡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饋網絡。
(2)制度體系。為促進安全目標的實現,必須建立健全制度體系。要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執行單位目標分解
總目標制定后,各部門要將目標進行層層分解。通過目標的展開,明確部門及個人的職責范圍,做到每個人有明確的安全工作、責任清單列表。
4、實行過程管理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既是我國的安全生產的方針,也是安全管理的原則。要求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活動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種措施保障勞動者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2)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要求安全生產的領導者和管理者明確安全與生產的辯證關系,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保證安全方針與目標的實現。
。3)堅持“專業管理和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在充分發揮專職安全人員骨干作用的同時,調動和發揮員工的安全生產積極性,互相監督,制止“三違”,消除隱患,實現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
。4)堅持“安全工作一票否決”的原則。安全工作是衡量管理工作好壞的一項基本內容,對部門各項指標的考核,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決權”。
5、年度檢查考核及評審要求
安全的檢查考核,分為日常檢查考核和最終檢查考核兩種形式。日常檢查考核是平時對照方針與目標逐項檢查評定。最終檢查考核是一年作一次總的檢查考核。日常檢查考核又質量安全管理辦公室組織執行,最終檢查考核由書記、處長主持,后勤保衛處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參加。
在年度工作總結時,應分別對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進行分析,提交文字性的材料,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本年度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的執行情況,可作為制定下年度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的重要依據。
三、安全生產目標
根據學校下達的指標,結合后勤保衛處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安全生產目標:
。1)死亡人數、重傷人數控制在0以內;
。2)不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3)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較大及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4)不發生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其他責任事故;
。5)安全生產達標率為100%。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
為了確保我院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教學科研及生產生活的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強化安全管理,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安全生產事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院發展的大局,各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自覺遵守安全法規,做到依法辦事。
第二條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保衛科是院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受學院安全工作責任人和分管負責人的領導,在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具體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三條學院各級領導在進行教學、生產、后勤、基建、生活保障等各項管理工作中,要本著對社會和師生員工高度負責的精神,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的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級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級領導要切實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議事日程,做到與中心工作同時計劃布置,同時抓好落實,同時檢查評比,同時總結考核。
第五條嚴格按審批要求,加強安全申報工作,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必須保證有完備的防火、防盜等安全設施和措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二、安全責任書的簽訂
第六條各部門、系部納入學院治安綜合治理的范疇,學院每年與各單位簽訂一次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實施考核。
第七條按照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要求,各部門要分別與下屬的單位或崗位簽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八條凡進入院內進行建筑道路施工、物業管理等各種經營活動的單位,在與相關部門簽訂業務合同的同時簽訂安全協議,自覺接受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九條各系部學生進行實習,應由帶班教師或指導員教師進行安全教育,同時簽訂安全承諾書。
三、安全管理
第十條各部門必須根據本安全生產系列結合工作實際和特點,制定有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按規定張掛(貼),嚴格執行。
第十一條切實做好本部門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二條根據需要,每年召開一至二次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精神,分析安全形勢、通報安全情況,整改安全隱患,明確工作任務,抓好工作落實。
第十三條重視勞動保護工作,關心一線工作的職工。
第十四條不準隨意排放廢氣、廢水、廢物、噪聲,不得污染校內外環境。
第十五條各部門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對不具備當場整改條件的,應及時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在未消除隱患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第十六條各類在用的設備應保持完好狀態,不準隨意改動安全保險裝置。
第十七條新進人員(包括外來實習、協作以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先經過安全教育,在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護能力后,方能獨立工作。
第十八條特殊工種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部門培訓考核,取得證書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第十九條嚴格遵守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交通安全、化學危險品管理、食品衛生、特種設備監察的管理規定,學院保衛科、后勤處、基建處等相關職能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出具體規章制度,并定期檢查,做好防火、防爆、防盜、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確保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第二十條發生安全事故,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及時處理。若發現重大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不準隱瞞不報或謊報事故真相。
第二十一條根據事故大小,情節輕重,對事故肇事者和責任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學院每學期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一次綜合考核。對優秀的單位及個人給予表揚獎勵;不合格的給予批評整改及其他必要的處分。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
第一條為了加強團隊安全生產管理
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穩定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和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文件精神,結合本團隊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科學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第三條明確團隊安全工作的組織
。ㄒ唬﹫F隊長是團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團隊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團隊的貫徹執行。
(二)團隊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團隊長全面開展團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團隊長要明確代管人員。團隊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團隊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三)團隊要建立包括團隊長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安全教育與宣傳。
團隊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召開安全例會,組織團隊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設備,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2、團隊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
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
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
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
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
三會:
一會打火警電話;
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三會逃生自救。
3、嚴格落實阜陽卷煙廠“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時管理”、“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
4、認真抓好安保各基層隊伍建設和管理。
5、加強廠重點部位檢查巡視。發現重大隱患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報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理。
6、加強“兩煙”倉庫防火管理,嚴格車輛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六條團隊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用電,做到人來電開,人走電關,每天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各處電器進行檢查,關閉。
2、科學使用本團隊內的各類設備管理、安全用電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車輛安全管理。
第七條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
維護好團隊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性質的組織。
第八條安全檢查內容。
明確檢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團隊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本團隊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團隊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第九條處罰和獎勵
(一)對于違反團隊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ǘ⿲τ诎l現并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傳達安全生產信息,貫徹各項安全決議及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各級安全例會的內容、時間、范圍及貫徹會議決議的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屬單位。
第四條安全例會是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為專門研究安全生產管理和與安全有關的專項工作而定期召開的會議。
第五條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公司、子公司及下屬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會議,由同級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常設機構(辦公室)負責召集,做好會議各項準備,督促檢查會議決議落實情況。
第七條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干部工作例會的組織工作。子公司及下屬單位的安全例會由同級安全部門或安全員在同級領導安排下組織召集,研究布置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第八條子公司及下屬單位生產調度部門負責調度會有關安全內容的布置工作。
第九條公司經理辦公會、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和廠級辦公會在研究安全工作時,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或安全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辦公室負責記錄,并會同安全部門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第三章管理內容及要求
第十條安全會議的內容
(一)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重點研究安全生產形勢,并做出決議;審定重要安全規章制度;審定關系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和活動方案;分析傷亡事故、火災爆炸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并提出處理意見;聽取分管安全領導或安全部門的工作匯報,研究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和廠級單位辦公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時,主要聽取主管安全工作領導的`工作匯報,并對需經辦公會研究處理的安全工作重大問題做出決定。
(三)公司、子公司安全干部例會重點落實同級安委會和行政例會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研究處理日常安全管理的業務工作。
(四)廠級、作業區安全例會應結合實際重點研究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做到安全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五)班組安全例會應傳達上級要求并結合生產實際,研究、總結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強調班組成員盡職盡責,采取預防事故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安全會議召開的時間規定
(一)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時間定于每月上旬,子公司和廠級安委會在公司會議之后召開。
(二)公司、子公司和廠級安全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時間于同級安委會之后召開。
(三)作業區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二次,時間分別定于月初和月中;
(四)班組安全例會或安全活動日每周一次(不包括每天的班前會)時間不少于三十分鐘;
(五)各級安全生產調度會,應按照安全生產“五同時”的要求同時調度安全工作。
第十二條安全會議參加的范圍
(一)公司、子公司和廠級安全委員會會議由同級安委會成員和會議研究議題涉及到的部門領導參加;
(二)公司、子公司安全工作例會分別由下一級安全部門人員參加;
(三)廠級安全例會由各作業長和安全管理人員參加;
(四)作業區安全例會由各班組長參加,必要時擴大到班組安全員;
(五)班組安全例會或安全活動日由班組全體成員參加,缺勤人員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傳達。
第十三條管理要求
(一)各級安全例會必須用專用記錄本認真記錄,并保存備查。
(二)各級領導辦公會研究安全工作內容的決議應記錄清楚,并及時傳達有關部門落實。
(三)安全會議決定事項,應按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分工,予以落實,各級安全部門應負責督促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如有必要,可提交下一次會議研究處理。
(四)各級領導應認真貫徹安全會議決定,積極組織落實,并主動將落實情況和結果通報同級安全部門和主管領導,以備檢查和考核。
第四章檢查與考核
第十四條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負責對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檢查結果納入考核。
第十五條各子公司應對下屬單位進行檢查與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修訂并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修改后下發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采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堿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范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志、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并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后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并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6.3.2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設備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定。
6.3.3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6.3.4設備管理部門應制定設備技術操作規程,并確保這些操作規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行。
6.3.5設備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設備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6.3.6對設備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6.4消防安全
6.4.1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置防火標志或標語,并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6.4.2應建立明火作業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6.4.3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貯存,并嚴格管理。
6.4.4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保證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應每一年、干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并做好記錄。
6.4.7消防器材應按規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于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6.4.8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4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了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7.6進入現場作業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并于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核
9.1為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績納入個人工作業績并與個人工資掛鉤。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蛴挟愇叮仨毩⒓搓P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十二、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7
為使公司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使得每次安全生產檢查能夠有準確可以查閱的資料和記錄,充分發揮各項安全記錄文件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各項臺賬要有特地的存放地點,并由特地人員進行管理。
2、要對文件的.內容、份數、標題等逐一核對,如發覺不符應準時向上級報告。
3、應準時送交領導,不要擠壓。
4、應準時登記編號、分類整理并存檔,做好具體記錄。
5、保存時,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需上報的文件必需經過負責人及法人的審核、簽字批準后方可上報,文件上必需具體寫明文件標題、主送單位、經辦人等。
7、存檔人員應準時分類整理、存檔,并統計編號、編制名目等,以便利查閱。
8、存檔時,要求把文件的批復、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范圍和具體規定,不得將有密級文件帶回家里閱讀或隨身攜帶到公共場所。
10、借閱時要明確責任人借閱時間和歸還時間。借閱人必需做好工作,不得翻印和復印,不能轉借他人。
11、對于不具備存檔和存查價值的文件應填寫《文件銷毀清單》,經安全科長批準后,可以銷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8
1、負責制訂并執行工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負責項目經理部(項目分部)機械設備的日常安全檢查和管理。
2、參加項目經理部(項目分部)組織的安全教育,負責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培訓及交底。
3、參加對安裝、改裝、修理、拆卸的機電設備、大型設備、起重設備等特種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和驗收工作。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大型設備、特種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查。
4、參加機械設備使用前的檢查、檢測和驗收;負責組織對機械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檢測。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設備、器材,有權當場做出制止使用和查封的處理決定并及時向主管領導進行匯報。
5、參加本單位的機械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消除機械設備及使用方面存在的事故隱患。
6、參與對機械設備租憑單位、使用單位安全按生產工作的考核評價與管理。
7、參與編制項目經理部(項目分部)有關施工機械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加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評價以及傷亡事故的現場搶險救援。
8、建立在建項目機械設備管理檔案。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設備的備案、安拆告知等工作。
9、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匯報、分析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情況,總結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提出改進建議。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決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
為了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業衛生狀況進行旨在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中的隱患和管理的缺陷而進行各種檢查和整改,達到實現安全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檢查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發動職工揭矛盾查隱患,及時處理事故隱患。
2、對安全生產工作一定要正確認識,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把安全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
3、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整改,決不允許拖延推諉,要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訂出計劃,按時解決。
4、派班指令,交接班薄,周一安全學習隱患整改分析會要常抓不懈,堅持到底。
5、一定要嚴格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對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教育培訓,安全措施計劃落實工作抓到位。對工傷事故一定要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和嚴肅處理事故責任人。
6、生產現場、工作場所、生產設備以及相應的安全措施,一定要符合勞動安全衛生要求。
7、現場指揮人員不得違章指揮,操作者不得違章作業,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違者按照情節給予罰款。
8、在總經理領導下,由分管副總經理牽頭,率領安全處、工作人員實行安全、文明生產人檢查。各單位經常組織自查、查思想、查紀律、查隱患、查領導,各職能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0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遇有特殊情況或遇特大、惡性行車事故應隨時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分析、制定措施。
2、安全會議內容主要包括:
。1)宣傳、貫徹、學習有關行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文件指示。
。2)總結交流行車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分析典型事故案例,針對公司行車安全工作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要求與防范措施。
。3)布置有關安全生產工作。
3、安全例會建立會議記錄。
4、采取不同形式,組織駕駛員“安全活動日”學習,開展“安全競賽”等活動。
5、“安全活動日”以車輛單位個人或安全組為單位,每周組織活動1次,時問不得少于2 小時。駕駛員參加安全活動每月不得少于2 次,并實行到會簽名制度,不準代簽名。因任務出車的駕駛員回轉后應及 時補課。無正常原因不參加安全學習,采取駕駛員替班輪換或強制停 班停駛的方法參加安全活動學習。
6、“安全活動日”主要內容包括:
傳達學習有關行車安全的.法律、法規、文件、資料;學習有關業務知識,交流行車安全經驗;行車事故分析、尋找原因、吸取教訓,加強防范;針對行車安全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7、“安全活動日”建立活動記錄。
8、安全競賽活動應力求結合實際,講究實效,有始有終。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
為了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業衛生狀況進行旨在按時發現和消退生產中的隱患和管理的缺陷而進行各種檢查和整改,到達完成安全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檢查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發動職工揭沖突查隱患,按時處理事故隱患。
2、對安全生產工作肯定要正確認識,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把安全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
3、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應按時組織力量進行整改,決不答應拖延推諉,要主動實行有效防范措施,訂出計劃,按時解決。
4、派班指令,交接班薄,周一安全學習隱患整改分析會要常抓不懈,堅持究竟。
5、肯定要嚴格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對新工人、特別工種工人教育培訓,安全措施計劃落實工作抓到位。對工傷事故肯定要認真調查,按時報告和嚴格處理事故責任人。
6、生產現場、工作場所、生產裝備以及相應的安全措施,肯定要符合勞動安全衛生要求。
7、現場指揮人員不得違章指揮,操不得違章作業,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違者根據情節賜予罰款。
8、在總經理領導下,由分管副總經理牽頭,率領安全處、工作人員施行安全、文明生產人檢查。各單位常常組織自查、查思想、查紀律、查隱患、查領導,各職能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員工必須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勞動保護政策、法令及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新入廠工人首先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紀錄,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對各種機具、設備的性能、工藝要求和操作規程要進行了解、熟知、及應用。培訓合格后上崗。非工種以外的設備嚴禁操作,告知而不聽從勸說者處以500——1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責任自負并扣除當日工資,開除出廠。
三、工作時間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女工要把長發、辮子放入帽內)。旋轉機床嚴禁戴手套操作;檢查設備和工作場地,排除故障和隱患、保證安全防護裝置、信號、保險裝置方便齊全、靈敏、可靠,保證設備潤滑劑、通風良好。不準帶小孩進入工作場所。
四、工作時間內嚴禁飲酒,飲酒的扣發所有工資,并與當日清退出場。
五、工作中,應注意力集中,堅守崗位,不準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與他人,不準打鬧、睡覺,和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準打架、斗毆、偷盜,若發生類似事件,馬上清退并扣發工資,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七、安全用電,接線要有專人負責,不得私拉亂接,各種設備、工具要定期做漏電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排除。
八、檢修機械、電氣設備時,必須掛停電警示牌,設專人看管。
九、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按規范要求設置齊全,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十、工作中要牢記“三個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安全文明生產。
十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愛護公物,不得故意損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如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出,兩倍罰款。
十二、認真開好班前會,講生產、講安全,要做到生產必須安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3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預防各類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公司各項工作安全、高效地開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部門必須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控制目標。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管理之中,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為天的思想。
二、嚴格執行公司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三、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四、新錄用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基本了解國家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各部門要定期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六、各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活動要切實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動記錄。安全活動記錄要有活動內容、時間、組織者、參加者。
七、各部門建立和健全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切實加強日常綜合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八、各部門加強重大危險源及重點區域的安全管理。須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區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到及時發現隱患和徹底整改。
九、各部門定期檢查工作區域的'滅火器,并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器;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十、外出業務人員加強對人身及財產的安全;各部門加強資金、財產、貨物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工作。
十一、值班人員要切實負起值班責任,堅守工作崗位,加強巡查,確保公司財產安全。
十二、進入場區所有人員都應戴安全帽,夜間進入場區人員必須穿反光背心,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三、對安全工作考核,嚴格執行安全一票否決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4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生產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為副的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對本項目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產執行情況實施檢查、監督。
2、項目部全體員工必須遵守上級和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接受檢查,認真整改。
3、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措施"的各項規定,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登高作業必須扣好安全帶。
4、所有現場施工操作人員均需經過安全培訓后上崗。特種工種(架子工、機修工、電工、電焊工、塔吊司機、塔吊指揮和人貨電梯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堅持持證上崗。
5、各生產班組堅持每天"安全三上崗、一講評"制度,即上崗前交底,上崗中檢查,上崗后記錄,并嚴格執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制度,定于每周一上班后半小時為活動時間。
6、現場施工用電的'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任意拉線接電,并由專人負責管理和臨時用電接線。
7、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裝置漏電開關,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不懂電器和機械設備的人員嚴禁使用機電設備,做到定機定人。
8、施工機械需經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機械,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并按照有關安全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各種機械。
9、人人保護防護措施。如:防護欄桿、"四口"、"五臨邊"、禁止牌、告示牌、命令牌、提示牌、安全宣傳牌、三角旗等,人人愛護勞保用品,如電焊手套、墨鏡等。
10、進行層層安全交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11、項目部全體員工應共同遵守本制度,發現違規現象,項目部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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