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配備手機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精選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配備手機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配備手機使用管理制度1
為方便公司業務開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強內/外部的聯系,確保信息及時傳遞,保證公司信息暢通。公司為外聯頻繁的各部門負責人購買了一批電信HUAWEI C8812手機,作為公務手機進行配備。
為了規范手機(含UIM卡)使用管理,維護公司財產安全,公司為統一配發手機作如下規定:
1、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配發手機均屬公司財產,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離職時應結清相關費用、歸還公司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盡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3、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話費足額,隨身攜帶、人機一體,確保隨時處于開機狀態,休假期間亦然。凡配備手機者須24小時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象,每次罰款10元。
4、手機丟失,應于12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于回公司后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費用由丟失者承擔。
5、手機發生故障,屬產品“三包”范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維修費用由使用者本人負責。手機丟失、發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匯報,向總經辦說明情況,告知聯絡方式。
6、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準,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配備手機使用管理制度2
為加強對員工手機配置的使用和管理,方便公司各部門工作溝通協調,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1、因工作需要的項目經理(含)及以上級別員工。
2、部分因工作需要的非中層以上級別員工。
二、配置辦法
1、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機的員工,公司綜合部統一配置。
2、員工與公司簽訂免費領取與使用手機承諾書報綜合部備案,由綜合部統一管理。
三、管理辦法
1、免費領取手機及卡的員工,每月按通信公司規定繳納話費。員工應保證手機費充足,及時繳納話費。
2、配置手機的員工,統一使用公司提供的手機號碼,該手機號碼納入公司統一管理,員工在職期間與甲方及公司內部的'聯系均使用本號碼。
3、公司對符合規定配置手機及卡的員工,提供相應的話費補貼,享受話費補貼的員工保證24小時開機,若在規定時間(包括節假日)內因使用者原因(如因沒電、電話欠費而停機)無法聯系本人,按違反公司規定處理。
4、若手機出現沒電、故障等原因造成暫時無法接通的,應于第一時間告知直接上級臨時聯系方式;手機卡丟失或損壞的,應于24小時內通知公司綜合部補辦手機卡并開通,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
5、使用該手機滿兩年后,手機歸員工所有;手機使用未滿兩年,員工申請離職時,應交回手機及手機卡,并確保手機功能無損壞,可持續使用。
6、享受公司配發手機及手機費補貼的員工,應維護公司和個人的形象,使用禮貌用語,積極開展業務,保障對內對外的溝通暢通。
7、手機的使用與保修事項按照手機保修規定執行,公司不再提供另外形式的保修服務。
公司配備手機使用管理制度3
為了方便公司員工之間工作溝通,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公司決定將手機配發給員工使用,現將相關使用要求規定如下:
1、公司辦公室將所有手機編號、登記,使用人領用后,公司擁有手機及號碼所有權。
2、凡領用的員工,到辦公室辦理領用手續,領用后手機由員工使用和保管。手機使用折舊年限為2年。
3、使用人在職期間,與公司內部人員、與公司業務有關的所有外部聯系、應使用公司配發的手機及手機卡或固定電話。
4、使用人無論何種原因離職時,須交回手機及手機卡且與本崗位有業務聯系的電話號碼不得惡意刪除,不交者從工資中按折舊扣款。
5、使用人使用期間內,保修期內的硬件故障由手機生產商提供維修,不屬保修項目的費用,由使用人承擔。凡不正常使用范圍內的損壞或丟失,由個人負責。
6、使用人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并不得產生惡意欠費情形,違者視具體情況給予處罰。每個號碼統一辦理的天翼3G暢聊版89元/月和集團短號1元/月,要變更套餐可以到辦公室開具介紹信辦理,公司每月定時每個號碼充值100元,超過部分由員工自行補足。
7、該次配發的是天翼智能機器,拿到手后務必開通微信、手機電信郵箱以便工作使用。
8、對以上《手機配發使用規定》本人已清晰了解并同意,本人一定會嚴格遵守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如有違反愿意接受公司的相關處罰。
公司配備手機使用管理制度4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通信暢通,業務正常運行,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失誤,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手機管理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各部門手機、手機卡發放、監督檢查、維護、回收等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部門須設專職或兼職手機管理員負責本單位/部門手機管理工作。
第二節 管理及使用規定
第四條 凡公司正式職員均可申請手機與手機卡。
第五條 公司銷售系統的手機、手機號與各銷售區域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定的非銷售系統崗位號碼與崗位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
第六條 凡已申請公司手機號碼的人員進行業務聯系時必須使用公司號碼。
第七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之日起由個人保管,若丟失或損壞的應及時匯報人力資源部辦理,并由本人負責相關費用。
第八條 如發現本人公司手機、手機卡私自交于他人使用,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九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在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機,并設置呼叫轉接,同時通知公司。
第十條 如個人原因造成無法接通且影響工作者,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一條 使用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人員,離職時需辦理公司手機、手機卡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或欠費的由本人照價賠償后方可辦理離職。
第十二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使用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如超出話費補貼標準,超出部分的費用在個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三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相互綁定,不可機卡分離使用,如違規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的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十五條 凡違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資源部下發罰單,每月進行統計提交財務管理中心,由財務管理中心扣除話費補助。
第三節 申請流程
第十六條 公司各單位/部門如需申請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于每月25日前統一進行申請后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四節 手機話費補貼
第十七條 話費補貼為 每人200元/月。
公司配備手機使用管理制度5
公司手機發放及使用規定為進一步方便公司員工內部之間聯系,節省因通訊網絡原因產生的不必要開支(如手機和公司座機之間通話費用、聯通號碼和移動號碼之間通話費用等),現公司特從電信辦理了一批天翼3G手機,以便于今后各位同事的工作和彼此之間的業務聯系。
該手機為天翼E319型號,市場價1100元,涵蓋音樂、3G、收音機、照相、電視、上網等多項功能,足以滿足平時的日常手機使用需求。該手機公司辦理的套餐為免月租費用,免費通話500分鐘,所有公司189手機及與公司電信座機之間通話免費。
該手機所有通話費用均為0、29元/分鐘(包括國內長途和市話),全國范圍內接聽免費,在外地使用無漫游費,通話費用不變。
為了規范日后手機使用管理,現對公司統一配發手機作如下規定:
1、所有配發手機均屬公司財產,使用人不得據為己有,所有手機使用者需愛惜和妥善保管,丟失或故意損壞手機者需照價賠償或到電信營業廳購買補給公司。
2、手機出現故障或其他異常時統一找公司行政部處理,私自維修者公司不予承擔費用。
3、所有手機公司原則上只承擔500分鐘通話費和基本月租、配發手機之間互打及與公司電信座機互打費用。特殊情況需由公司承擔超過多于500分鐘通話費用的需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所有使用配發手機人員今后原公司電話補貼取消,配發手機所有產生費用由公司代為支付。
5、凡是使用配發手機上網、看電視、使用其他3G服務等不屬于500分鐘通話范圍內產生的費用,由公司先代繳,之后在手機使用人的工資中扣取,具體手機費用清單和明細公司會給到使用者本人。
6、公司配發手機今后的通話賬單已經委托電信做分賬,即月租、組網互打套餐費、500分鐘通話(不區分長話或市話)費做一個賬單、其他費用(如上網費用、看電視費用、3G使用費、超過500分鐘之外的通話費用)將另外設立一個賬單,二者分開列清明細,由公司代扣代繳之后發放給本人。
7、所有領用手機者承諾嚴格遵守國家關于通訊及網絡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合理使用手機通訊資源。
8、所有手機使用者在行政部領取時需簽字登記,凡是在本規定上簽名者一經簽名即表明已閱讀和領會本規定所有條款內容并承諾能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承擔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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