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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軟件開發行業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09 10:16:45 宗澤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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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軟件開發行業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軟件開發行業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軟件開發行業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0篇)

          軟件開發行業財務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財務管理,規范企業財務行為,保護企業及其相關方的合法權益,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通則。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備法人資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適用本通則。金融企業除外。

          其他企業參照執行。

          第三條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應當確定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控制財務風險。

          企業財務管理應當按照制定的財務戰略,合理籌集資金,有效營運資產,控制成本費用,規范收益分配及重組清算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監督和財務信息管理。

          第四條財政部負責制定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各級財政部門(以下通稱主管財政機關)應當加強對企業財務的指導、管理、監督,其主要職責包括:

         。ㄒ唬┍O督執行企業財務規章制度,按照財務關系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制度。

          (二)制定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制度,檢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質量。

         。ㄋ模⿲嵤┢髽I財務評價,監測企業財務運行狀況。

         。ㄎ澹┭芯、擬訂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分配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

          (六)參與審核屬于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重要改革、改制方案。

         。ㄆ撸└鶕髽I財務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幫助、服務。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等企業投資者(以下通稱投資者),企業經理、廠長或者實際負責經營管理的其他領導成員(以下通稱經營者),依照法律、法規、本通則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履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職責。

          第六條企業應當依法納稅。企業財務處理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稅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其財務關系隸屬同級財政機關。

          第二章企業財務管理體制

          第八條企業實行資本權屬清晰、財務關系明確、符合法人治理結構要求的財務管理體制。

          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有效的內部財務管理級次。企業集團公司自行決定集團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第九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決策制度,明確決策規則、程序、權限和責任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或者聽取職工、相關組織意見的財務事項,依照其規定執行。

          企業應當建立財務決策回避制度。對投資者、經營者個人與企業利益有沖突的財務決策事項,相關投資者、經營者應當回避。

          第十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風險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投資者及其他相關人員的管理權限和責任,按照風險與收益均衡、不相容職務分離等原則,控制財務風險。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以現金流為核心,按照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等財務目標的要求,對資金籌集、資產營運、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組清算等財務活動,實施全面預算管理。

          第十二條投資者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ㄒ唬⿲徸h批準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企業財務戰略、財務規劃和財務預算。

          (二)決定企業的籌資、投資、擔保、捐贈、重組、經營者報酬、利潤分配等重大財務事項。

         。ㄈQ定企業聘請或者解聘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事項。

          (四)對經營者實施財務監督和財務考核。

         。ㄎ澹┌凑找幎ㄏ蛉Y或者控股企業委派或者推薦財務總監。

          投資者應當通過股東(大)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內部機構履行財務管理職責,可以通過企業章程、內部制度、合同約定等方式將部分財務管理職責授予經營者。

          第十三條經營者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ㄒ唬⿺M訂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戰略、財務規劃,編制財務預算。

         。ǘ┙M織實施企業籌資、投資、擔保、捐贈、重組和利潤分配等財務方案,誠信履行企業償債義務。

          (三)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ㄋ模┙M織財務預測和財務分析,實施財務控制。

          (五)編制并提供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如實反映財務信息和有關情況。

         。┡浜嫌嘘P機構依法進行審計、評估、財務監督等工作。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四條企業可以接受投資者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股權、特定債權等形式的出資。其中,特定債權是指企業依法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符合有關規定轉作股權的債權等。

          企業接受投資者非貨幣資產出資時,法律、行政法規對出資形式、程序和評估作價等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企業接受投資者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出資的,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比例。

          第十五條企業依法以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份等方式籌集權益資金的,應當擬訂籌資方案,確定籌資規模,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和必要的報批手續,控制籌資成本。

          企業籌集的實收資本,應當依法委托法定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資本管理制度,在獲準工商登記后30日內,依據驗資報告等向投資者出具出資證明書,確定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企業籌集的實收資本,在持續經營期間可以由投資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轉讓或者減少,投資者不得抽逃或者變相抽回出資。

          除《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得回購本企業發行的股份。企業依法回購股份,應當符合有關條件和財務處理辦法,并經投資者決議。

          第十七條對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超出注冊資本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企業應當作為資本公積管理。

          經投資者審議決定后,資本公積用于轉增資本。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企業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包括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可以用于彌補企業虧損或者轉增資本。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后留存企業的部分,以不少于轉增前注冊資本的25%為限。

          第十九條企業增加實收資本或者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轉增實收資本,由投資者履行財務決策程序后,辦理相關財務事項和工商變更登記。

          第二十條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資金,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一)屬于國家直接投資、資本注入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增加國家資本或者國有資本公積。

         。ǘ⿲儆谕顿Y補助的,增加資本公積或者實收資本。國家撥款時對權屬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全體投資者共同享有。

         。ㄈ⿲儆谫J款貼息、專項經費補助的,作為企業收益處理。

         。ㄋ模⿲儆谡D貸、償還性資助的,作為企業負債管理。

         。ㄎ澹⿲儆趶浹a虧損、救助損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為企業收益處理。

          第二十一條企業依法以借款、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等方式籌集債務資金的,應當明確籌資目的,根據資金成本、債務風險和合理的資金需求,進行必要的資本結構決策,并簽訂書面合同。

          企業籌集資金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應當遵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規劃、自有資本比例及其他規定。

          企業籌集資金,應當按規定核算和使用,并誠信履行合同,依法接受監督。

          第四章資產營運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當根據風險與收益均衡等原則和經營需要,確定合理的資產結構,并實施資產結構動態管理。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建立內部資金調度控制制度,明確資金調度的條件、權限和程序,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資金。企業支付、調度資金,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依據有效合同、合法憑證,辦理相關手續。

          企業向境外支付、調度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外匯管理的規定。

          企業集團可以實行內部資金集中統一管理,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金融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不得損害成員企業的利益。

          第二十四條企業應當建立合同的財務審核制度,明確業務流程和審批權限,實行財務監控。

          企業應當加強應收款項的管理,評估客戶信用風險,跟蹤客戶履約情況,落實收賬責任,減少壞賬損失。

          第二十五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存貨管理制度,規范存貨采購審批、執行程序,根據合同的約定以及內部審批制度支付貨款。

          企業選擇供貨商以及實施大宗采購,可以采取招標等方式進行。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固定資產購建、使用、處置制度。

          企業自行選擇、確定固定資產折舊辦法,可以征詢中介機構、有關專家的意見,并由投資者審議批準。固定資產折舊辦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說明理由,經投資者審議批準。

          企業購建重要的固定資產、進行重大技術改造,應當經過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審批制度履行財務決策程序,落實決策和執行責任。

          企業在建工程項目交付使用后,應當在一個年度內辦理竣工決算。

          第二十七條企業對外投資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符合企業發展戰略的要求,進行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審批制度履行批準程序,落實決策和執行的責任。

          企業對外投資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明確企業投資權益,實施財務監管。依據合同支付投資款項,應當按照企業內部審批制度執行。

          企業向境外投資的.,還應當經投資者審議批準,并遵守國家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外匯管理等相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企業通過自創、購買、接受投資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應當依法明確權屬,落實有關經營、管理的財務責任。

          無形資產出現轉讓、租賃、質押、授權經營、連鎖經營、對外投資等情形時,企業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合理確定交易價格。

          第二十九條企業對外擔保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根據被擔保單位的資信及償債能力,按照內部審批制度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并設立備查賬簿登記,實行跟蹤監督。

          企業對外捐贈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財務規定,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捐贈的范圍和條件,落實執行責任,嚴格辦理捐贈資產的交接手續。

          第三十條企業從事期貨、期權、證券、外匯交易等業務或者委托其他機構理財,不得影響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并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建立交易報告制度,定期對賬,控制風險。

          第三十一條企業從事代理業務,應當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代理業務與自營業務分賬管理,不得挪用客戶資金、互相轉嫁經營風險。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當建立各項資產損失或者減值準備管理制度。各項資產損失或者減值準備的計提標準,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企業在制訂計提標準時可以征詢中介機構、有關專家的意見。

          對計提損失或者減值準備后的資產,企業應當落實監管責任。能夠收回或者繼續使用以及沒有證據證明實際損失的資產,不得核銷。

          第三十三條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予以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按照規定程序處理。

          企業重組中清查出的資產損失,經批準后依次沖減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和實收資本。

          第三十四條企業以出售、抵押、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理資產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其中,處理主要固定資產涉及企業經營業務調整或者資產重組的,應當根據投資者審議通過的業務調整或者資產重組方案實施。

          第三十五條企業發生關聯交易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交易計價結算。投資者或者經營者不得利用關聯交易非法轉移企業經濟利益或者操縱關聯企業的利潤。

          第五章成本控制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成本控制系統,強化成本預算約束,推行質量成本控制辦法,實行成本定額管理、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

          第三十七條企業實行費用歸口、分級管理和預算控制,應當建立必要的費用開支范圍、標準和報銷審批制度。

          第三十八條企業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所需經費,可以通過建立研發準備金籌措,據實列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費用。

          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企業集團,可以集中使用研發費用,用于企業主導產品和核心技術的自主研發。

          第三十九條企業依法實施安全生產、清潔生產、污染治理、地質災害防治、生態恢復和環境保護等所需經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列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費用。

          第四十條企業發生銷售折扣、折讓以及支付必要的傭金、回扣、手續費、勞務費、提成、返利、進場費、業務獎勵等支出的,應當簽訂相關合同,履行內部審批手續。

          企業開展進出口業務收取或者支付的傭金、保險費、運費,按照合同規定的價格條件處理。

          企業向個人以及非經營單位支付費用的,應當嚴格履行內部審批及支付的手續。

          第四十一條企業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經營者和核心技術人員實行與其他職工不同的薪酬辦法,屬于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應當將薪酬辦法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四十二條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及國家有關規定支付職工報酬,并為從事高危作業的職工繳納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

          經營者可以在工資計劃中安排一定數額,對企業技術研發、降低能源消耗、治理“三廢”、促進安全生產、開拓市場等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給予獎勵。

          第四十三條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支付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

          已參加基本醫療、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具有持續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所需費用按照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從成本(費用)中提取。超出規定比例的部分,由職工個人負擔。

          第四十四條企業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以及職工住房貨幣化分配的財務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專項用于企業職工后續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

          工會經費按照國家規定比例提取并撥繳工會。

          第四十五條企業應當依法繳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國有資源的費用等。

          企業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者超過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和標準的各種攤派、收費、集資,有權拒絕。

          第四十六條企業不得承擔屬于個人的下列支出:

         。ㄒ唬⿰蕵贰⒔∩、旅游、招待、購物、饋贈等支出。

          (二)購買商業保險、證券、股權、收藏品等支出。

         。ㄈ﹤人行為導致的罰款、賠償等支出。

          (四)購買住房、支付物業管理費等支出。

         。ㄎ澹⿷蓚人承擔的其他支出。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四十七條投資者、經營者及其他職工履行本企業職務或者以企業名義開展業務所得的收入,包括銷售收入以及對方給予的銷售折扣、折讓、傭金、回扣、手續費、勞務費、提成、返利、進場費、業務獎勵等收入,全部屬于企業。

          企業應當建立銷售價格管理制度,明確產品或者勞務的定價和銷售價格調整的權限、程序與方法,根據預期收益、資金周轉、市場競爭、法律規范約束等要求,采取相應的價格策略,防范銷售風險。

          第四十八條企業出售股權投資,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進行。股權投資出售底價,參照資產評估結果確定,并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所得價款。在履行交割時,對尚未收款部分的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結算,取得受讓方提供的有效擔保。

          上市公司國有股減持所得收益,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處理。

          第四十九條企業發生的年度經營虧損,依照稅法的規定彌補。稅法規定年限內的稅前利潤不足彌補的,用以后年度的稅后利潤彌補,或者經投資者審議后用盈余公積彌補。

          第五十條企業年度凈利潤,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按照以下順序分配:

         。ㄒ唬⿵浹a以前年度虧損。

         。ǘ┨崛10%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注冊資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提取比例由投資者決議。

         。ㄋ模┫蛲顿Y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并入本年度利潤,在充分考慮現金流量狀況后,向投資者分配。屬于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應當將應付國有利潤上繳財政。

          國有企業可以將任意公積金與法定公積金合并提取。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回購后暫未轉讓或者注銷的股份,不得參與利潤分配;以回購股份對經營者及其他職工實施股權激勵的,在擬訂利潤分配方案時,應當預留回購股份所需利潤。

          第五十一條企業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和提取盈余公積后,當年沒有可供分配的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十二條企業經營者和其他職工以管理、技術等要素參與企業收益分配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企業章程或者有關合同中對分配辦法作出規定,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ㄒ唬┤〉闷髽I股權的,與其他投資者一同進行企業利潤分配。

         。ǘ]有取得企業股權的,在相關業務實現的利潤限額和分配標準內,從當期費用中列支。

          第七章重組清算

          第五十三條企業通過改制、產權轉讓、合并、分立、托管等方式實施重組,對涉及資本權益的事項,應當由投資者或者授權機構進行可行性研究,履行內部財務決策程序,并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清查財產,核實債務,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ǘ┲朴喡毠ぐ仓梅桨福犎≈亟M企業的職工、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或者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ㄈ┡c債權人協商,制訂債務處置或者承繼方案。

         。ㄋ模┪性u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以評估價值作為凈資產作價或者折股的參考依據。

         。ㄎ澹⿺M訂股權設置方案和資本重組實施方案,經過審議后履行報批手續。

          第五十四條企業采取分立方式進行重組,應當明晰分立后的企業產權關系。

          企業劃分各項資產、債務以及經營業務,應當按照業務相關性或者資產相關性原則制訂分割方案。對不能分割的整體資產,在評估機構評估價值的基礎上,經分立各方協商,由擁有整體資產的一方給予他方適當經濟補償。

          第五十五條企業可以采取新設或者吸收方式進行合并重組。企業合并前的各項資產、債務以及經營業務,由合并后的企業承繼,并應當明確合并后企業的產權關系以及各投資者的出資比例。

          企業合并的資產稅收處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稅法的規定,合并后凈資產超出注冊資本的部分,作為資本公積;少于注冊資本的部分,應當變更注冊資本或者由投資者補足出資。

          對資不抵債的企業以承擔債務方式合并的,合并方應當制定企業重整措施,按照合并方案履行償還債務責任,整合財務資源。

          第五十六條企業實行托管經營,應當由投資者決定,并簽訂托管協議,明確托管經營的資產負債狀況、托管經營目標、托管資產處置權限以及收益分配辦法等,并落實財務監管措施。

          受托企業應當根據托管協議制訂相關方案,重組托管企業的資產與債務。未經托管企業投資者同意,不得改組、改制托管企業,不得轉讓托管企業及轉移托管資產、經營業務,不得以托管企業名義或者以托管資產對外擔保。

          第五十七條企業進行重組時,對已占用的國有劃撥土地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評估,履行相關手續,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ㄒ唬├^續采取劃撥方式的,可以不納入企業資產管理,但企業應當明確劃撥土地使用權權益,并按規定用途使用,設立備查賬簿登記。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ǘ┎扇∽鲀r入股方式的,將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轉作國家資本,形成的國有股權由企業重組前的國有資本持有單位或者主管財政機關確認的單位持有。

          (三)采取出讓方式的,由企業購買土地使用權,支付出讓費用。

          (四)采取租賃方式的,由企業租賃使用,租金水平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確定,并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企業進行重組時,對已占用的水域、探礦權、采礦權、特許經營權等國有資源,依法可以轉讓的,比照前款處理。

          第五十八條企業重組過程中,對拖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以及欠繳的基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應當以企業現有資產優先清償。

          第五十九條企業被責令關閉、依法破產、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經營的,或者經投資者決議解散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實施清算。清算財產變賣底價,參照資產評估結果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投資者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后,向相關部門、債權人以及其他的利益相關人通告。其中,屬于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其清算報告應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第六十條企業解除職工勞動關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者安置費,除正常經營期間發生的列入當期費用以外,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ㄒ唬┢髽I重組中發生的,依次從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實收資本中支付。

         。ǘ┢髽I清算時發生的,以企業扣除清算費用后的清算財產優先清償。

          第八章信息管理

          第六十一條企業可以結合經營特點,優化業務流程,建立財務和業務一體化的信息處理系統,逐步實現財務、業務相關信息一次性處理和實時共享。

          第六十二條企業應當逐步創造條件,實行統籌企業資源計劃,全面整合和規范財務、業務流程,對企業物流、資金流、信息流進行一體化管理和集成運作。

          第六十三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警機制,自行確定財務危機警戒標準,重點監測經營性凈現金流量與到期債務、企業資產與負債的適配性,及時溝通企業有關財務危機預警的信息,提出解決財務危機的措施和方案。

          第六十四條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按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經營者或者投資者不得拖延、阻撓。

          第六十五條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向主管財政機關報送月份、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不得在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主管財政機關應當根據企業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訓和技術支持。

          企業對外提供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法經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十六條企業應當在年度內定期向職工公開以下信息:

          (一)職工勞動報酬、養老、醫療、工傷、住房、培訓、休假等信息。

          (二)經營者報酬實施方案。

         。ㄈ┠甓蓉攧諘媹蟾鎸徲嬊闆r。

          (四)企業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及處置情況。

         。ㄎ澹┢渌婪☉敼_的信息。

          第六十七條主管財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企業財務評價體系,主要評估企業內部財務控制的有效性,評價企業的償債能力、盈利能力、資產營運能力、發展能力和社會貢獻。評估和評價的結果可以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發布。

          第六十八條主管財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恰當使用所掌握的企業財務信息,并依法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利用企業的財務信息謀取私利或者損害企業利益。

          第九章財務監督

          第六十九條企業應當依法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財務監督和國家審計機關的財務審計。

          第七十條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本通則有關規定的,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經營者的責任。

          第七十一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監督制度。

          企業設立監事會或者監事人員的,監事會或者監事人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本通則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履行企業內部財務監督職責。

          經營者應當實施內部財務控制,配合投資者或者企業監事會以及中介機構的檢查、審計工作。

          第七十二條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可以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反本通則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二條第一款、四十三條、四十六條規定列支成本費用的。

         。ǘ┻`反本通則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截留、隱瞞、侵占企業收入的。

         。ㄈ┻`反本通則第五十條、五十一條、五十二條規定進行利潤分配的。但依照《公司法》設立的企業不按本通則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ㄋ模┻`反本通則第五十七條規定處理國有資源的。

          (五)不按本通則第五十八條規定清償職工債務的。

          第七十三條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可以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ㄒ唬┪窗幢就▌t規定建立健全各項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

         。ǘ﹥炔控攧展芾碇贫让黠@與法律、行政法規和通用的企業財務規章制度相抵觸,且不按主管財政機關要求修正的。

          第七十四條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不按本通則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規定編制、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的,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可以依照《公司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七十五條企業在財務活動中違反財政、稅收等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處罰。

          第七十六條主管財政機關以及政府其他部門、機構有關工作人員,在企業財務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國家機密、企業商業秘密的,依法進行處理。

          第十章附則

          第七十七條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比照適用本通則。

          第七十八條本通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軟件開發行業財務管理制度 2

          1、收入問題:

          為少交稅收入記在賬外或是將不確認收入,將收入掛在往來科目中,此時也不會開增值稅發票,錢貨早已經交易。

          2、成本問題:

         、、情況1往往產生問題是賬面庫存商品成本結轉不及時,貨物已經發出但未記錄成本;或者是材料、人工等耗費已經計入成本,而與收入不配比。

          ②、部分生產類企業因車間零部件較多,材料入庫、出庫記錄不及時、不準確而產生賬面成本不準確,甚至有企業平時的成本按估計的方法來核算成本。

         、、平時不對庫存進行盤點,使賬務和實際情況脫節,財務記錄不準確。

          3、資金問題:

         、、一般缺少資金,向銀行借款較多,一般與其他企業互相擔保;向個人借款用于暫時的資金往來或是生產經營,利息高于銀行貸款;有的還會存在職工集資問題。

         、、現金、銀行存款:賬面現金較多,實際現金一般遠少于賬面,存在較多白條;現金使用不合規。

          ③、往往有較多的'業務費(給客戶采購人員的回扣),在白條中列支,到最后沒有相應的發票或是費用單。

          ④、出資、增資不實,往往是先出資再抽逃,以后通過費用方式慢慢的抵消掉。

          4、人員工資問題:

         、、往往繳納不足,與部分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

          5、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問題:

         、、固定資產入賬時間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導致折舊、攤銷在不同年度差異,也使損益表差異,甚至影響不同年度的盈虧情況。

         、、賬面記錄與實際往往有差異;攤銷問題。有些可能已經報廢或減值,但仍掛賬。

          ③、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一般金額較大,應與當地同等情況比較分析,可能有些利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合同隱藏大額的非正常交易等。此處僅列指幾條,更多問題大家共同討論分享。

          軟件開發行業財務管理制度 3

          一、在上級主管部門和辦事處的領導下,負責搞好本單位的會計、資金管理和成本核算,充分發揮財務工作的監督和控制職能。

          二、依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規章制度,制定并實施本單位財務管理的'實施細則。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做到費用開支有計劃,有考核、有監督,杜絕不合理開支。

          三、實施“雙增雙節”活動,降低費用,節約開支,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四、定期編制、報送財務決算報表,經常分析資金收支執行情況,定期對單位經濟運行情況做出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根據。

          五、搞好會計和成本核算,定期做好與上級機關、外單位業務往來結算、與銀行資金結算,做到日清月結,按時編制銀行存款未達帳項余額調節表。

          六、及時處理固定資產入帳、折舊、調撥、變賣和清理工作,監督固定資產的使用、維修、大修和及時處理低值易耗品分攤工作。

          七、負責辦事處職工、離退休職工工資的計算發放、日常報銷和各類結算工作,執行工資福利待遇和差旅費規定,審核各項費用的報銷。

          八、協同勞資部門搞好全體職工工資獎金支付審核工作,配合勞資部門搞好工資基金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工資支付。

          九、經常對財務會計工作總結經驗,堵塞漏洞,對重點問題向主管部門呈送專題報告。

          軟件開發行業財務管理制度 4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原始憑證管理,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如: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二、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三、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

          四、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五、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據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六、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七、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八、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公司主管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

          九、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十、對應收帳款,每月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十一、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十二、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

          十三、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十四、企業對存放的各項產品必須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發現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等要及時進行處理,確保財產物資賬實相符和資金完整。

          軟件開發行業財務管理制度 5

          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是通過財務部門來反映的。建立、健全企業的財務制度對于企業的發展,對于財務人員的規范管理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會計人員要不斷學習《會計法》、《稅收征管法》,并嚴格遵守其中的一些規定。會計人員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敬業愛崗、熟悉法規、依法辦事、客觀公正、實事求事。

          二、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會計、出納分設清楚,其中王晴為本公司專職會計,張俊霞為本公司專職出納,雙方在工作上要做到互相合作、互相監督。

          三、按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設置總賬、現金賬、銀行賬、庫存商品明細賬、多欄式明細賬、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三欄式明細賬。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會計記帳采用借貸記帳法,固定資產采用平均限法計提折舊,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攤銷法。會計人員要正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要正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四、要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公司從業人員需要預支款項時,必須向出納人員打借條,并由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借出。當天的收入是現金的.,每天下午下班前存入銀行,保險柜內不得存放大量的現金。

          五、制定財務室夜間專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定期檢查防盜門、防盜窗、保險柜的防護功能。

          六、制定嚴格的商品入庫、出庫的倉庫管理制度:商品入庫時,由倉庫保管員驗收并填寫商品入庫單方可入庫;商品出庫時由倉庫保管員填寫商品出庫單方可出庫。

          七、制定發票管理制度:

          1、本單位開具發票的庫房門窗牢固可靠,存放發票專柜保管,按發票種類、號碼大小有序存放。

          2、在保管方面,本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作到防盜、防火、防水、防潮、防蟲蛀、防鼠咬,確保發票安全。

          3、發票管理會指定專人負責,而且會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領購發票不會讓其他人代領。確因工作需要變動發票管理人員,會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報告。

          4、堅持逐月發票盤存制。如發生盈溢、短少和各種損失事故,會及時查明原因。未經查明原因和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會擅自調帳,作到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表相符。

          5、如發生丟失、被盜發票時,會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6、妥善保管《發票領購簿》及其他票管資料,不會損壞和丟失。

          7、使用發票會全份按順號填寫,不涂改、挖補、缺漏項、撕毀、拆本、轉借、代開、倒賣或帶往外地使用。因填錯,逐聯加蓋“作廢”戳記,全份妥善保管,不私自銷毀,以備核查。

          八、對于各種票據報銷必須按規定執行,先由經手人簽字,然后再由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

          九、每月會按時在稅務機關的規定期限內進行納稅申報、交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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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則,并以此指導崗位的具體工作。

          2.及時準確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月、季、年末要將資金的來源、運用、結存情況編制報表,并上報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

          3.認真及時登記各項經濟業務,科目、項目登記準確,每批傳票登記完后,要編制平衡表,登記總帳,并做到總帳、明細賬相符。

          4.認真及時清理往來帳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呆帳、死帳。

          5.認真及時清理核對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盤點,年中年末與各部門科室對帳,及時處理帳面差額部分及實物報損、處理工作。

          6.傳票、帳本既是整理、裝訂歸檔,并移交檔案部門。

          7.按時、按比例計提、上繳各項稅金。

          8.按時、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積金,并做好其他服務工作

          二、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5W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十四日。

          4.每天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俨荒芩簹,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壑庇行跒槭,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四、費用申請及報銷

          1.凡經經營部開支費用需在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開支費用。

          2.購買日用品、辦公費用需的發票要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后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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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資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

          1.1、現金科目設兩個子目---貨款戶和費用戶,具體核算見第二章。

          1.2、出納應保證庫存現金的日清日結,月末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整表,以保證銀行日記賬賬實相符。貨款現金必須送存銀行,不準坐支。

          1.3、庫存現金定額核定為5000元,如有多余費用現金應該及時送存銀行,保證現金安全。

          1.4、會計應定期、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監盤,每月至少監盤三次,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審核出納編制的“銀行余額調整表”,對未達事項進行落實。

          2、銀行存款管理

          2.1、銷售分公司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各銷售分公司必須開設收支兩個銀行賬戶,即貨款戶和費用戶;賬戶資料交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貨款賬戶只收不支,所有貨款回籠到該賬戶;費用賬戶用于銷售分公司的各項費用、稅金等支出結算。

          2.2、新開賬戶。銷售分公司不得隨意開設銀行賬戶,若因業務需要而必須開設新的銀行賬戶,需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同意。銀行賬戶要及時進行清理,對于用途不大的銀行賬戶要及時消戶,并報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

          2.3、回款。對于銷售回款要及時匯入總部銀行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貨款賬戶余額達到2萬元時,或貨款停留達一周以上,必須即時匯入股份公司總部指定賬戶,每月25號前必須把所有貨款賬戶的余額匯入總部賬戶。

          2.4、費用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費用開支等所需資金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根據月度預算下撥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賬戶,具體辦法詳見《費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現金收付款的各項業務,一律應通過銀行轉帳進行結算。

         。1)公司支票的購買由出納員負責,并填寫支票備查簿,支票備查簿由銷售公司財務經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納員負責保管,簽發支票所需的財務章由財務經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納保管。

         。3)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

         。4)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部門經理和財務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并報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5)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并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6)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序順使用,對簽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并與存根一起保管。

          (7)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余額。

          3、銀行承兌匯票的管理規定

          3.1分公司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必須經股份公司財務部(書面報告)才能收取,嚴禁收取省轄的銀行承兌匯票及注有“不得轉讓”字樣的銀行承兌匯票。

          3.2銀行承兌匯票的票面要素必須齊全:日期大寫;金額大、小寫要一至;并必須有銀行的“匯票專用章”的鋼印或紅印(目前只有農行為鋼印,其他銀行均為紅。。銀行承兌匯票下面左邊“承兌申請人蓋章”處必須由承兌匯票申請單位(即出票單位)蓋上預留銀行印簽,出票人的全稱與出票人簽章的財務專用章必須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稱、賬號、開戶行必須核對無誤。

          3.3銀行承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A、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B、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C、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3.4銀行承兌匯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即其出票日期與到期日不得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轉賬背書回股份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取得連續背書,第一背書人必須同票面收款人全稱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書人同第一背書人相同,依次前后銜接,最后一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票據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無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資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銀行承兌匯票為無效銀行承兌匯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在當地向開票銀行查詢確認其為有效的銀行承兌匯票,并確信開票銀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級的銀行),才能發貨。

          3.6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除了通過分公司開戶行向開票銀行查詢外,還必須帶銀行承兌匯票到分公司開戶行找銀行票據的專業人士辨別銀行承兌匯票的真實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同城銀行開出的,要求財務經理親自到出票行落實該票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以分公司為收款人(或被背書人),且必須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二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寄回股份公司財務審計部。在背書欄蓋分公司銀行印鑒章的同時,必須注明被背書人的全稱,以免銀行承兌匯票遺失給總公司造成損失,如在背書欄內蓋章,而沒有注明被背書人的全稱,如果該銀行承兌匯票遺失,任何單位或個人即可將該銀行承兌匯票送往銀行解付或貼現。

          4、借支制度。公司人員借支應該根據需要核定額度,填寫借支單,由財務經理和銷售分公司經理審批。上一筆借支未清賬,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員工出差借時需附經審批后的《出差申報單》。

          5、關于嚴禁非授權人員向經銷商(客戶)收(借)取“錢、物”的規定

          為防范風險,防止經濟糾紛,現就關于禁止分公司員工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事宜規定如下:

          1、股份公司嚴厲禁止銷售分公司任何人員到公司的任何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禁止業務人員為任何經銷商(客戶)帶款、帶貨。

          2、銷售分公司財務經理要負責給與分公司有往來關系的每一個經銷商法人發一份書面函件(一式二份并蓋公司財務章,由分公司總經理簽發,經銷商法人簽章確認后,分公司財務部回收一份存檔備查,經銷商自留一份),明確股份公司嚴禁業務員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及其他任何經手錢、物的事情。

          二、往來賬管理制度

          1、應收賬款的管理

          為了進一步規范銷售,減少經營風險,保證公司的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在減少呆賬、壞賬,對銷售分公司應收賬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規定:

          1.1公司的產品銷售規定是:“現款現貨、款到發貨”的原則,所以原則上銷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許有應收貨款余額。

          1.2各銷售分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賒銷,對確需賒銷的,應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報告,報告中必須要說明出現應收賬款單位的資信狀況(包括其經營資格、資信狀況及經營能力等)并有分公司總經理、財務經理簽署意見,報告經股份公司財務部、銷售總監、總經理審批,且該應收賬款的期限不能超過一個月。對應收賬款超過一個月的單位,分公司必須及時書面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解決。

          1.3有應收賬款的分公司財務經理每月應編報“應收賬款賬齡分析明細表”對分公司的對外應收賬款作詳細的分析,不得只報余額不作賬齡分析。每月末都必須與經銷商對賬,并獲得經銷假商簽字、蓋章的確認書。

          1.4銷售分公司不得以“應收賬款”來調節銷售額,任何虛增虛減“應收賬款”發生額、人為提高或降低銷售業績的做法,均屬做的假賬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出將按違反財經紀律從嚴處理分公司總經理和財務經理,分公司必須要加強對應收賬款的管理,堅決杜絕呆、壞賬的發生,特別是分公司財務經理,絕不能做的假賬,否則,股份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直至免職。

          2、內部往來管理

          內部往來科目核算分公司與股份公司貨款、費用等經濟業務往來的結算,各銷售分公司之間不能有任何往來掛賬。

          2.1、本科目按單位設置明細科目:

          2.1.1當收到大連分公司開具的稅票時,按稅票上的價款借記“庫存商品”,按稅票上的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稅票總額貸記“內部往來”。當分公司把貨款劃回股份公司總部時,借記“內部往來”,貸記“銀行存款—貨款戶”。

          2.1.2股份公司撥付給各銷售分公司費用時,分公司借記“銀行存款—費用戶”,貸記本科目。

          2.2、為了保證股份公司與大連分公司、各銷售分公司的往來賬項清楚準確,有據可查,所有往來賬項均需使用有編號的一式三聯的《轉賬通知單》,《轉賬通知單》由經濟業務發生的單位填寫,并送交雙方同時入賬。內部往來業務必須每月核對,根據總公司的對賬單編制一式兩份的《內部往來調節表》,雙方各執一份存檔備查,調節項目只允許是時間差的調節,并要及時查明原因給予調整。

          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會計政策:固定資產的入賬原則及折舊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會計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

          2、管理部門:銷售分公司的固定資產由分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固定資產取得后,即由財務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予以分類編號并貼粘標簽;低值易耗品由倉庫保管。

          3、移交:對于固定資產應按所列使用部門詳細列清冊辦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領用按照庫存商品出庫程序審批后領用。

          5、盤點:銷售分公司固定資產應由財務部門會同使用部門每年盤點一次。另外應該于每季度就固定資產的項目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后應填造“盤點表“一式三份注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一份報分公司總經理,一份送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對于盤盈或盤虧除應專門說明原因報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根據盤盈盤虧原因做出相應處理。

          6、購置審批程序及相關手續:銷售分公司無權購置任何固定資產,若需購置,必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在月度預算中列出預算,并專項報告,經股份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權力部門批準后購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預算中申請,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險: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要求辦理財產保險。

          8、費用承擔:固定資產折舊及其他使用費由分公司承擔。

          四、發票管理制度

          為加強各銷售公司購、銷貨發票的管理,制訂本制度。

          1、對外銷售開具發票的規定

          1.1、各銷售分公司根據稅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發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1.2、發票上的客戶名稱,要依據客戶在稅務部門注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戶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1.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經辦人是客戶的,還需注明客戶的身份證號碼,然后由業務員簽字確認,或附該客戶的單位介紹信,隨同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1.4、發票由業務員親自送達的,須向對方索取簽收證明,并有收到人簽字和單位蓋章,該證明要及時送交公司財務部門,附發票記賬聯后入賬。

          1.5、所有對外出具的發票,均得經辦人在發票登記簿上簽字登記。

          1.6、凡是已實現銷售,客戶未索取發票的,必須開具普通發票附于記賬憑證后,并計提銷項稅,客戶聯單獨由會計保管,并在發票登記簿登記。

          1.7、對于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戶。

          2、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規定

          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除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外,還要遵守以下規定:

          2.1、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對象僅限于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公司,對一般納稅人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2、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須提供該單位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在稅務機關備案的單位電話號碼,開戶銀行名稱和銀行賬號。

          2.3、公司具體經辦業務員依據財務開具的收款收據,或對方的收貨單據,或收回的普通發票等,按稅務登記證上的單位名稱,編制開票申請單(開票申請單附后),要做到字跡清楚,項目齊全,計算準確;由對方的具體經辦人員來辦的`,應由來人簽字并填寫其身份證號碼,公司業務人員簽字確認后,送公司經理審批,然后由財務經理審批,審核無誤后的開票申請單才能開票,開票申請單和發票記賬聯一同作為記賬憑證附件。

          2.4、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定要具體經辦人員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不得遺漏。

          2.5、開票申請單要附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入賬。

          2.6、對于增值稅發票上的記載事項有變動的,客戶要及時提供變更證明,以利業務結算;變更證明要即及時作附件入賬或歸檔管理。

          2.7、退貨發票的處理:對于批準的退貨,將已開具給客戶的蘭字銷售發票聯及抵扣聯(購貨方未作賬務處理或原未交給客戶的發票聯及抵扣聯)或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銷售退回及折讓證明單》(購貨方已作賬務處理),粘附在紅字發票存根聯后,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并按照退回單據開具相應的紅字發票(附紅字記賬聯外,其他聯次均不得撕下),編制通用記賬憑證,并在紅字發票存根聯注明原蘭字發票及紅字發票的記賬聯存放地點。

          3、接受發票的管理規定

          3.1、接受發票要嚴格按照國家關于《違反發票管理的處罰》的條款進行審核。

          3.2、接受的發票要依實際交易的金額為準,票面要整潔,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蓋章清晰,手續齊備,計算準確,并與所附的其他資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協議的單位名稱要與關于該單位的往來款項的單位名稱,及提供發票的單位名稱相一致;如果名稱等記載事項發生變更,對方一定要提供變更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作附件入賬或存檔備查。

          3.4、對于接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除參照以上規定審核外,應先到稅務機關及時辦理認證手續,然后再辦理業務結算手續;

          3.5、接受發票要根據業務的性質和實際情況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以降低成本、費用;對無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或無資格提供該類發票的單位,可以讓其提供無抵扣作用的發票,但要以扣除稅額后的金額結算。

          3.6、業務人員取得符合抵扣條件的增值稅發票后,應及時辦理實物入庫、票據入賬手續,不得拖延,暫時無法完成貨物品質鑒定的,可先辦理入庫、入賬手續,但須通知財務部門暫不作為付款依據。

          3.7、運輸行業專用發票。列支裝卸運輸費必須取得“運輸行業專用發票”,“運輸行業專用發票”是指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各類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貨票。貨物代理業的發票和定額發票不予抵扣。合規的運輸發票,按照結算金額的7%的抵扣率計算進項稅額(或根據稅務局要求進行調整),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雜費不得計算扣除進項稅額。

          3.8、無法按規定取得合法發票的,應向當地稅務局要求代開的發票,并征詢當地稅局抵扣應當具備的條件,全項詳細填寫。

          4、違反公司發票管理規定的處罰

          對于已開具的發票未按規定程序操作的,將對經銷公司有關直接責任人處以100-200元的罰款;違反規定觸犯刑法的,后果自負;違反規定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繳稅款的,或者因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往來結算損失的,直接責任人要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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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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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目標

          1、以總公司xx后勤工作方案與措施為指導方針,進一步加強、規范總公司各項財務管理與經營服務核算體系,保障總公司xx后勤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強化部門員工的財務管理與財務服務意識,充分利用xx后勤的新平臺,改進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處,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及工作效益,進一步樹立“窗口”形象;

          3、提倡奉獻精神,提高優質服務,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關系,真正做到“當家理財,服務促效”。

          二、機構設置

          在xx設置財務定時服務點,主要負責處理零星現金報銷及其它有關財務管理工作(具體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另定)。

          三、管理制度

          認真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有關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全面負責地完成本部門的各項職能工作,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遵守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管理措施

          1、原則上嚴格按照總公司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各部門的報銷與費用開支審批均參照總公司各部門經費審批程序規定辦理,實行xx各部門單獨核算體系;

          2、由于xx校區遠離市區且地處偏避,為確保人員及各項資金安全,各部門的'各類現金收入,必須做到當日收款,當日繳清,現金收入不過夜,各部門自行負責繳存校內銀行;

          3、為加強與規范現金管理工作,減少現金流通領域的各種漏洞,將設立統一現金收費點,定時辦理(出售)各類有價票證(電話卡等)的現金交易,確保資金的及時繳存與安全。

          xx后勤的財務管理工作,我們將在具體的工作過程中,廣泛了解并聽取各部門的建議與要求,爭取逐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核算體系,共同努力做好xx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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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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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出勤日計算每月應發工資;

          2、每月10日發放上月基本工資,20日發放提成或績效,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存入員工個人帳戶(遇節假日順延);

          3、自動離職人員工資待辦理完移交手續后于次月10日到財務部結算;

          4、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統一上報公司人員考勤、人員崗位及相應社保異動表、獎罰等情況到財務部,部門人員獎金由各部門經理上報。

          5、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據當月考勤統計情況及公司有關規定由財務部門審核人事部門計算的工資,統一制工資表,執行公司有關制度、規定;

          6、工資單經財務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簽字方可發放;

          7、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制定并調整工資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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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資報酬實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非因履行工作職責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獲悉的公司薪酬結構;任何員工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議論他人的薪資報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資報酬。凡違反者公司將做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處理。

          (三)收入掛鉤原則

          1、為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及各事業部-利潤中心的經營管理需要,各利潤中心的人員收入、福利與所在利潤中心的總體效益相結合,具體工資等級由各利潤中心按本工資管理制定擬定。其中: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本人的業務完成額直接掛鉤;非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所在利潤中心的利潤指標完成情況相關聯;根據不同利潤中心的實際情況,條件具備部門的主管(含)以上人員可實行年薪制。

          2、職能部門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的整體利潤及個人績效考評的實際情況掛鉤,實行月薪制。各職能部門按照本工資管理制度,根據本部員工崗位職責、員工個人工作資歷等情況確定本部員工的工資等級。

         。ㄋ模﹤浒冈瓌t

          1、對于利潤中心的業務人員與錄入人員的收入標準,可在公司的工資管理制度原則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做調整,但必須在經營計劃中明確說明,并經公司批準后報運營中心備案,方可執行;

          2、所有利潤中心、職能部門的人員工資等級必須在財務或運營中心備案(年薪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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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薪酬結構種類

          1)年薪制加期權股;

          2)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加期權股 ;

          3)基本工資加傭金(提成)制;

          4)基本工資加計件工資加績效獎勵。

          2、基本工資可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飯補構成。

          3、對應于不同級別的人員公司規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凡在此額度范圍內的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禮品費等與業務相關的費用支出可與下月10日據實報銷;同時部門經理對本部門員工費用報銷,可在其相應的額度內,根據部門業績及員工當月工作考核情況予以調整。

          4、根據深圳市政府社會保障制度,對于深圳市戶口員工的房補,以“住房公積金”體現,直接存入個人帳戶;而非深圳戶口的員工作為相應的福利, 對應不同的級別人員公司規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 凡在此額度范圍內的住房費用, 可以據實報銷。

          5、實行以上薪酬結構的人員,除了由公司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勞動法規定給予加班費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費。

          6、每位員工只能享受一種薪酬結構,不允許既享受獎金基數又享受提成。

          7、實行薪酬結構(3)(4)類的人員,其傭金(提成)提取標準以及計件工資的計算標準必須在公司財務部備案,并有財務部門的監督核算。

          8、實行年薪制的`人員,其年薪總額的50%—70%按月發放,根據收入標準相應級別確定每月的預期收入額,剩余30%—50%部分在考核結束后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二、工資定級權限

          1、各事業部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由公司總經理確定。

          2、由公司總經理確定工資的人員,工資文件由財務部負責備案,財務部經理負責編制報表及發放的執行工作;其他人員的工資定級文件由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3、利潤中心人員工資定級:

          1)各事業部總經理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標準,與其利潤中心的經營計劃中各項指標掛鉤,由公司總經理確定,財務部經理負責執行;

          2)事業部總經理以下實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員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標準,由事業部經理制訂并隨其利潤中心的經營計劃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3)年薪制以外的管理人員、專業人員、業務人員、操作人員的定級與考核標準,由事業部總經理確定后報運營和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4、職能部門人員工資定級:

          1)部門經理(含)以上管理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效益及個人績效掛鉤,其工資級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財務部經理負責執行;

          2)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定級與考核標準,由部門負責人制訂,報公司總經理審核后,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三、工資收入標準(見附表)

          附表1:利潤中心管理人員收入標準;

          附表2:成本中心管理人員收入標準;

          附表3:專業技術人員收入標準;

          附表4:操作人員收入標準;

          附表5:業務人員收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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