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疫情防控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疫情防控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疫情防控制度1
一、防控目標
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輸入以及教育系統內發現病例時的應急處置等工作,全力保護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二、工作原則
堅持“依法依規、屬地管理,完善機制、合理應對,依靠科學、有序有效,公開透明、實事求是”的原則,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展的不同態勢,強化風險評估,科學、統一地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際衛生檢疫條例》《國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重慶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三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中小學校、幼兒園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經區教委批準舉辦的培訓機構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輸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續傳播的情形。
五、部門職責
按照區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求,根據成員單位職能職責設綜合協調組、學校排查組、疫情防控組、后勤保障組、外事聯絡組、宣傳報道組。
(一)綜合協調組
由辦公室牽頭,民辦教育科、職稱及社區教育科、高校服務中心、學校衛生保健所協助。負責教委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各專項工作組履行工作職責;收集、整理、上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辦領導小組各項議定事項,督促工作進度,起草、審核相關文件等。
(二)學校排查組
由基教科牽頭,民辦教育科、職成及社區教育科、高校服務中心、學校衛生保健所及各學區辦、各學校(幼兒園)協助。負責開展全面、深入、徹底的全教育系統學校師生拉網式排查,重點排查2020年1月1日以來,在大足工作學習的湖北籍師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學習旅游探親等師生、與湖北返鄉人員接觸的.師生摸排工作,確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實重點疑似人員管理工作,做好宣傳告知、勸其居家觀察或到指定醫院診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組
由德育體衛藝科牽頭,安全監管及法制科、督導室、學校衛生保健所及各學區辦、各學校(幼兒園)協助。負責制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預防控制各專項預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議;負責落實各級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疫情防控及日常檢查等工作;當學校有疫情發生時,負責疫情處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組
由財務科牽頭,后勤服務中心、學校衛生保健所協助。負責防控相關工作經費保障、各類防疫物資儲備工作。
(五)外事聯絡組
由基教科牽頭,民辦教育科、職成及社區教育科、高校服務中心協助。負責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協調處理防控疫情的涉外問題。
(六)宣傳報道組
由辦公室牽頭,教育信息技術與裝備中心、學校衛生保健所協助。負責按市教委,區委區府要求擬定、發布疫情防控工作宣傳通稿,及時監控、應對、處置教育系統網絡輿情。
六、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間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學區辦、各學校(幼兒園)做好摸排工作,并上報綜合協調組,由綜合協調組將信息報送至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其下發給相關鎮街進行監管。
(2)基教科、民辦教育科、高校服務中心做好外籍師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師生的摸排工作,將摸排信息報送區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外事聯絡組專項工作組。
(3)各學校(幼兒園)做好寒假期間到湖北或與湖北返鄉人員接觸師生的摸排工作,如實填報《大足區近期到湖北或與湖北返鄉人員接觸師生摸排登記表》(見附件1)、《大足區近期到湖北或與湖北返鄉人員接觸師生摸排統計匯總表》(見附件2)和《大足區外籍教師和外籍學生統計匯總表》(見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點以前上傳教委辦公室何勇釘釘。
2.做好疫情防控相關知識宣傳工作。
(1)各學校(幼兒園)通過QQ群、微信群、釘釘群等,及時推送疫情防控相關知識,推送官方媒體消息,對學生、老師及家長進行防控知識宣傳。
(2)各學校(幼兒園)要求師生盡量減少外出活動,遠離易感染環境、遠離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場所,可佩戴口罩減少接觸病原風險。假期原則上不去湖北旅游或探親。
(3)做好個人、家庭衛生。不隨地吐痰,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師生加強體育鍛煉,增強個人體質。
(5)師生中一旦出現疑似癥狀,及時就醫、隔離。
(6)引導師生不信謠、不傳謠,科學應對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體發布為準。
3.做好防控物資的儲備工作。
學校衛生保健所加強與各學校(幼兒園)的協作,加強人員培訓,落實防控經費,加強物資貯備,提前準備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滌用品、口罩、紅外體溫測量儀、醫用防護服裝等物資,以備開學后的不時之需。
4.停止本系統組織的一切聚集性活動,嚴禁中小學組織寒假補課,學校也不得安排畢業班學生或由學生家長自發組織學生到校集中學習;嚴禁提前開學,取消假期所有返;顒。
5.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期間,民辦教育科嚴格督促課外培訓機構暫停線下集體學習、比賽、交流等活動。
6.及時報送信息。按市教委、區委區政府要求,從1月25日起學校啟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即使沒有疫情也必須每日上午報學區辦,由學區辦統計后于12點前用釘釘上報學校衛生保健所陳慶(聯系電話:139962xxxx),教委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于15點前報區衛生健康委、區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18點前報市教委。
(二)做好開學后疫情防控工作
1.進一步動員部署。開學后繼續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實,進一步提高對防控工作的認識,明確防控目標任務、主要措施和職責,結合實際持續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嚴密的防控體系。
2.進一步加強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結合“師生健康中國健康”主題健康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講座、板報、廣播、微信平臺等途徑,積極開展新型冠狀病毒等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引導家長及時關注學生的健康狀況,配合學校做好患病學生的管理工作,積極營造全社會關注學生健康的和諧社會氛圍。
3.進一步加強學校晨午檢。督促各校在開學入校當天,加強對返校師生健康觀察,務必對每一位入校的師生進行體溫測試,開學后繼續堅持以晨(午)檢為核心的傳染病癥狀監測,切實發揮校醫、保健教師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學生晨(午)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工作,發現疑似病例及時報告并填報疫情報告統計表,堅決做到傳染病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4.進一步加強聯防聯控。學校一旦發生傳染病疫情,立即啟動《重慶市大足區教育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積極獲取專業指導,配合衛健部門,做好傳染源的隔離、消毒等處置工作,嚴防疫情擴散。
5.進一步加強校園環境衛生整治。各校在開學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傳染病為重點,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大校園環境衛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學習環境衛生條件,做到日常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為廣大師生創造衛生、整潔、健康、文明的校園環境。
6.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學校嚴格把好食品采購、儲存、加工、留樣等關鍵環節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7.進一步加強信息報送。強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督促學校按要求精準全面摸排,按時準確報送信息。
七、疫情處置
(一)學校發現高熱學生時,送當地衛生院觀察醫治,當學生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時,應立即電話報告區保健所、區疾控中心、區屬地衛生院,并在1小時內形成書面報告。區教委辦公室接報告后應立即電話報市教委、區衛生健康委,并在1小時內形成書面報告。學校衛生保健所和當地衛生院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導疫情處置工作。
(二)對被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學校衛生保健所和當地衛生院指導學校保健室相關人員做好終末消毒處理;與傳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要求學校應采取必要的檢查和預防措施,并進行醫學觀察。
(三)學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護工作和保健室內的消毒工作,盡量避免發生室內感染,造成傳染病的擴散。
八、應急準備
(一)學校應逐步加強學校醫療救治、衛生防護工作的物質條件,做好“思想、組織、技術、物資”四落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當地衛生院定期對學校相關人員培訓指導,提高應對突發發事件的業務能力。
九、應急處理
(一)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應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區保健所、區疾控中心、區屬地衛生院報告,并做好應急處理準備。
(二)學校在接到屬地政府、區衛建委和區疾控中心有關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預警報告后,應按照屬地管理得原則,不折不扣地實施屬地衛生衛健委和疾控中心的應急預案。對上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進行的指導和督察,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
(三)應急預案啟動后,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應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按照突發事件的情況,采取相關的應急措施。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需要,報請上級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拒不接受工作任務,借故推諉拖延,擅離職守,臨陣脫逃者,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疫情防控制度2
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給學生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和學習環境,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規、校紀、維護校園安定團結,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疫情防控期間學生進入寢室必須遵守寢室管理制度,按規定的床位入寢,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調換寢室及床位,服從寢室管理人員的管理。
2、寢室每天早、中、晚要進行開窗通風,寢室長定時到寢室管理員處領取消毒水,及時、徹底的對寢室進行全面消毒。
3、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在寢室內減少外出,盡量不到人員密集、空間密閉的場所。如必須外出,則須進行出入登記、體溫測量,并戴好口罩等,做好個人防護。不準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嚴禁在樓道內潑水、燒紙。不得向樓外亂扔垃圾、雜物。
4、禁止在樓道內大聲喧嘩、打鬧、追逐。疫情防控期間,減少寢室與寢室之間的.串門、聚會等交流活動,建議多利用電話、微信等方式進行溝通交流。不得在樓內及寢室內吸煙、喝酒、打牌等。
5、疫情防控期間,謝絕校外人員來訪。特殊情況下,須經學校批準,不允許非住宿人員進入寢室,對住宿學生,實行一人一卡,如私借門禁卡給他人或私留宿非住寢人員,一經查實,將上報學校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6、講衛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適當鍛煉,良好的衛生習慣及良好的身體狀態是抵抗病毒侵襲的重要法寶。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寢室時要檢查好電源等設施,寢室嚴禁使用熱得快等燒水設施。
7、嚴格遵守寢室作息時間,按時就寢和起床。積極配合寢室管理員做好體溫監測工作,如有發熱、咳嗽或其他身體不適情況,請及時報告寢室管理員及班主任老師,配合做好隔離防護工作。
8、住寢同學有疫區人員接觸史或15天內有外省返校人員的,請及時向寢室管理員及班主任老師報告,配合學校做好信息上報等后續工作。
9、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請同學們自覺遵守防疫期間的相關規定,相互監督提醒,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班主任及學校報告。
10、積極配合學校開展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學校疫情防控制度3
為了加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的學生管理工作,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疫情期間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嚴格執行體溫晨晚檢制度
晨、晚檢實施“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每天上午12點前、晚上7點之前,各班班長組織本班同學測體溫,通過易班app的“校本化輕應用”,組織本班的學生完成發燒、咳嗽、乏力等相關癥狀檢測報送工作,每天下午2點、晚上8:30之前輔導員在易班后臺查看檢測結果,并將《湘南學院在校學生發燒、咳嗽、乏力等癥狀排查日報表》報送學生處工作郵箱。無發燒、咳嗽、乏力等癥狀,則執行“零報告”。有發燒、咳嗽、乏力等相關癥狀的,及時通知學生到校醫務所就診。各班班主任協助輔導員做好每天班級的晨晚檢工作。(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輔導員)
二、嚴格執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間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1、學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間實行封閉管理,學生應遵守學校宿舍管理規定,學生必須刷卡進出宿舍,不得出讓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員,不得接待校外人員到校園內或學生宿舍內活動。配合做好晚點名工作,未經批準不得晚歸或夜不歸宿。(責任單位:校物業公司;配合單位:后勤管理處、學生處、保衛處、二級學院)
2、注意個人衛生。進入宿舍后馬上采用正確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雙手清潔?人曰虼驀娞鐣r用紙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時洗手。養成不隨地吐痰的好習慣,保持宿舍內衛生情況良好。如發現同學持續咳嗽、低燒、胸痛、呼吸困難等癥狀應及時報告班主任并去醫務所就診。(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內串門、打牌、打麻將、聚餐和聚會,嚴禁在宿舍里賭博、做生意、開網店。(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輔導員)
4、保證宿舍環境衛生。每間宿舍加強通風換氣,每天最少保證早中晚定時通風,每次通風時間不少于30分鐘。(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將寵物帶進學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區。(責任單位:校物業公司。配合部門:學生處、后勤管理處、保衛處、二級學院)
6、實施學生黨員、校、院主要學生干部寢室包干聯系制度。(責任單位:學生處(李正標)。配合單位:二級學院黨總支,校團委;責任人:學生黨支部書記,學生處、團委學生干部指導老師)
7、寢室內環境衛生由相關二級學院負責組織每天一次清掃,保持宿舍內清潔,不留衛生死角,責任到寢室,班主任以及聯系該寢室黨員、學生干部協助輔導員具體落實。(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輔導員)
三、實行校園全封閉管理制度
管控期間實行校園全封閉管理,所有學生無故不得出校門,若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校門,必須到本學院辦理出入證,出入證要通過班主任、輔導員、黨總支副書記審批。在校園內(教學樓、辦公樓、實驗樓、食堂、圖書館、校車以及其他公共場所等)活動必須正確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參加勤工助學的同學要暫停工作;不到影劇院、健身房、游戲廳、網吧等封閉性公共場所活動;不得邀請家長及親朋好友來校走訪。全體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關于防疫工作的`有關規定,服從學校統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學和科研活動外,盡量減少校園內大型聚集活動。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參加未經學校批準的集體性活動。錯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帶餐具,不訂外賣,減少與校外人員的接觸。(責任單位:保衛處:配合單位:學生處、二級學院、校物業公司)
四、嚴格執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間學生復課證明查驗制度
如出現疫情,在市、區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導指揮下,統一做好同班同學、授課教師、同層宿舍樓的同學等密切接觸者的隔離工作,立即停課、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體按《湘南學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落實。隔離解除后,學生即可正常學習生活。(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輔導員)
五、積極配合學校的各項防疫檢查
全體學生應按照學校要求每日如實報告個人健康狀況,嚴禁瞞報、漏報、謊報、錯報、遲報。學生黨員、學生干部要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積極配合學校做好防控工作。服從學校的門衛監控要求,出入校門要主動出示有效證件,進入各教學場館、宿舍樓時配合工作人員測量體溫。(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學生處(袁青蘭)。配合單位(責任領導):二級學院(副書記))
六、加強教室環境衛生清潔的管理
1、教室內環境衛生由相關二級學院負責組織每天一次清掃,責任到班級,班主任協助輔導員具體落實,沒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責任。(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班主任)
2、學生處組織校學生會干部每天下午6點之前進行檢查,并及時通報檢查結果,沒有達到要求的扣除學院當月學生工作績效考核分數。(責任單位:學生處;配合部門:校團委、二級學院。責任人:學生處學生管理科負責人、校團委學生會干部指導老師)
七、規范自身行為。
1、全體學生應做好自我防護,保持個人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勤通風、勤消毒,出門佩戴口罩。積極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全體學生應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和部署,遵守國家和學校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和工作安排,積極配合國家、地方、學校的疫情防護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識,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2、全體學生應做好學習規劃,堅持學習、讀書,合理安排疫情期間學習和生活,堅持體育運動,每周鍛煉時間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提高心理防控意識,增強心理調節能力;保持合理飲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強營養,放松心情,以積極心態面對疫情變化,傳遞社會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間,要求全體學生自覺保持通訊暢通,積極配合學校學院和當地相關部門做好疫情排查統計工作,與班主任及輔導員老師保持密切聯系,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4、全體學生干部、黨員要認真履職,發現他人有發熱咳嗽癥狀或疫情接觸史的要及時向學院如實反映情況。組織、引導廣大同學自覺遵守學校一切管理規定,并起到先鋒模范帶頭作用。
八、加強疫情期間應急值守
實行院領導一線帶班制度。二級學院每天安排一名學院領導和一名輔導員24小時在校值班。
九、疫情期間違規學生處理細則
1.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和要求,有隱瞞、謊報個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體異常狀況,故意拖延遲遲不報告者,一經查實,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2.有參與制造恐慌、發布不實信息、傳播散布謠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性質、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3.有不服從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竄訪、限制聚集活動等行為者,給予警告至記過處分。
4.未申請或未獲批準而擅自提前返回學校者,給予警告處分或嚴重警告處分。
5.有不服從學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學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況者,視情節和后果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6.有不服從或不執行各級政府部門、社區、學校依法頒布的疫病防控命令、決定、規定,干擾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執行居家隔離觀察、居家醫學觀察指令,進入公共場所拒絕個人防護、消毒檢疫、絕體溫監測、疏散勸離等情況者,視性質、情節和后果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7.有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其它行為者,視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8.有多項違紀違規行為者,按照違紀違規處分單項最高級別的加重一級處分。
9、對負有教育管理責任的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相應的組織處理。
學校疫情防控制度4
一、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開學后出入管理,嚴守陣地,確保校外疫情不進校園、校內疫情不擴散,依據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堅持依法依規、嚴格管控、精準施策的原則,切實強化學校出入管理。
第三條 以“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障師生安全”為目標,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要求,健全并嚴格落實出入登記、體溫檢測、消毒等相關管理規定,保障廣大教職員工、學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的學校包括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校園包括教育教學區域和家屬院區域。
第五條 本辦法所指的教職員工包含本校教師、工勤人員、臨時聘用人員和家屬。
第六條 學校須嚴格控制出入口數量,原則上一個校園只開啟一個校門出入口。結合工作實際,在學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學時,視情況增加校門開放數量,避免高峰時段人員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門出入口外,暫不使用的出入口,須及時關閉上鎖,嚴禁人員出入。
第七條 在校園居住、在其他單位(學校)工作或學習的人員,憑工作或學習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由學校辦理出入手續,方可出入校園。
二、進入校園管理
第八條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一律實行封閉管理,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第九條 學校通知開學后,教職員工和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返校。未經學校批準,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條 凡進入校園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核驗身份,進行體溫檢測,并登記相關信息,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后,方可進入校園。首次返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須提交健康證明等相關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一律不得返校、返崗。
第十一條 發現發熱、干咳、乏力等異常癥狀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配合做好后續處置工作。
第十二條實行分批、錯峰開學、上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引導學生快速進入校園、家長盡快離開校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第十三條 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須臨時進入校園的疾控、醫療機構和水、電、氣、暖及社區等單位工作人員,由對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進入校園。
第十四條 對需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在測量體溫的同時,須登記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單位或居住地址、身體健康狀況、是否到過疫區、是否接觸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詳細信息。發現情況異常的,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對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進行嚴格管控。
第十五條 凡經學校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須進行檢查、登記。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口附近設置車輛消毒區域,配置消毒設備和物品,對進入校園的車輛進行消毒。
第十六條 疫情期間,嚴禁物流配送和快遞等車輛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校園的,經學校同意后,到校園指定區域臨時停放,不得到其他區域;完成任務后,不得在校園停留。
三、離開校園管理
第十七條 教職員工和學生離開校園,須按學校的規定執行或經學校批準同意。未按學校規定執行或非經學校批準同意,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不得離開校園。
第十八條教職員工和學生及臨時進入校園的人員離開校園時,須進行登記、身份核實和相關材料核查等,并測量體溫。發現異常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報告相關部門,妥善予以處置。
第十九條 實行分批、錯峰放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引導學生快速離開校園、學生及其家長盡快離開校門口,減少逗留時間。
第二十條 正常在校期間,經學校批準同意離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返校后須詳細報告個人去向和接觸人員。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校園出入口配備必要的體溫檢測和相應辦公設備等,滿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條件的學校,在校門出入口設置紅外熱成像儀。
第二十二條 加強校園出入口管理隊伍建設,配備專職安全員和衛生員等,嚴格校門出入口管理。為管理人員配備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護服等防護用具,強化自我保護,確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條 學校須根據要求,創造條件,開發或推廣使用學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統,規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責任追究
第二十四條 對不服從管理的教職員工和學生,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的規定,一律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 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社會人員,由學校聯系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因工作職責落實不到位,對出入校園人員失察漏管的,根據情節輕重,嚴肅進行追責。
六、附則
第二十七條 各地、各學校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八條 學校附屬單位由學校參照上述規定,負責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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