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選18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安全大檢查是消除隱患、防止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通過安全檢查可以及時發現礦山企業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及事故隱患和管理上的缺欠,以便有計劃地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一、查思想。檢查各級領導對安全生產的思想認識情況,以及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和三同時等有關情況。
二、查制度。檢查礦山企業中各項規章制度的指定和貫徹執行情況。
三、查管理。檢查各采場、工段、班組的日常安全工作的進行情況,檢查生產現場、工作場所、設備設施、防護裝臵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四、查隱患和整改。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整改的落實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五、查事故處理。檢查企業對傷亡事故是否及時報告,認真調查,嚴肅處理。
六、安全檢查可分為日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性檢查、專題安全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日常性檢查,即經常性的、普遍的檢查,班組每班次都應班前、班后進行檢查,對本班的檢查項目應制定檢查表,按照檢查表的要求規范地進行。專職安全人員的日常檢查應該有計劃,針對重點部位周期性地進行。
定期檢查,礦山企業主管部門每年對其所轄的礦山至少檢查一次?涌冢ㄜ囬g)、科室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定期檢查不能走過場,一定要深入現場,解決實際問題。
專業性檢查,是由礦山企業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的專業或專項安全檢查。這種檢查專業性強,力量集中,利用發現問題和處理問題,如采場冒頂、通風、邊坡、尾礦庫、炸藥庫、提升運輸等專業安全檢查等。
專題安全檢查,針對某一個安全問題進行的安全檢查,如防火檢查、尾礦安全度汛情況檢查、三同時落實情況的檢查、安措費及使用情況的檢查等。
季節性檢查,是根據季節特點,為保障安全生產的特殊要求所進行的檢查。如夏季井下頂板、涌水量的變化情況,秋冬季天氣干燥,要加強防火檢查。
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包括節假日前進行安全綜合檢查,落實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管理及聯絡、值班等要求;節假日后要進行遵章守紀的檢查等。
不定期檢查,是指在新、改、擴建工程試生產前以及裝臵、機器設備開工和停工前,恢復生產前進行的安全檢查。
七、不同形式的安全檢查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做好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其中包括思想、業務知識、法規政策和物資準備等。
八、明確檢查的目的`和要求,即要嚴格要求,又要防止一刀切,要從實際出發,分清主、次矛盾,力求實效。
九、把自查與互查有機結合起來,基層以自查為主,企業內相應部門之間要互相檢查,取長補短,相互學習和借鑒。
十、堅持查改結合,檢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種手段,整
改者最終目的,一時難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
十一、建立安全檢查網絡,危險源分級檢查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檢查要按安全檢查表進行,實行安全檢查的規范化、標準化。在制定安全檢查表時,應根據檢查表的用途和目的具體確定安全檢查表的種類。安全檢查表的主要種類有:設計有安全檢查表、廠級安全檢查表、車間安全檢查表、班組及崗位安全檢查表、專業安全檢查表等。
十三、建立檢查檔案,結合安全檢查表的實施,逐步建立健全檢查檔案,收集基本的數據,掌握基本安全狀況,實現事故隱患及危險點的動態管理,為及時消除隱患提供數據,同時也為以后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奠定基礎。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
壓力容器是工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險的承壓設備,為搞好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確保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依照壓力容器管理制度進行。
。1)認真執行國務院頒發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法規,組織編寫壓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
。2)負責向鍋爐壓力容器監察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更新或報廢注銷手續,并及時向上級有關業務部門匯報壓力容器有關部門情況或呈書面材料。
(3)對壓力容器安全運行負責,壓力容器現場檢查巡視每天不少于1次,發現事故苗頭或隱患,及時組織處理,并報主管領導。
。4)對壓力容器操作工人、維修工人進行經常性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以不斷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素質。
。5)負責編制壓力容器定期檢查和維修計劃,組織制定修理技術方案,對勞動部門提出監察意見,負責整改落實。
。6)參加壓力容器事故調查,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并按“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辦法”的規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報告。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
鋼水罐是吊運高溫金屬熔液的容器,在運轉過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訂本規定:
。1)罐耳軸與吊車鉤板應保持有潤滑油(納基黃干油或二硫化鉬潤滑脂),嚴禁干磨。
。2)鋼水罐裝高溫金屬熔液時,不能裝得過滿(距罐沿約400mm),以免熔液溢出燒壞罐體及耳軸。
(3)嚴禁在罐體或耳軸上亂[割亂焊,嚴禁用重錘或其它重物在罐體、耳軸上碰撞或敲打。
(4)罐體或耳軸表面有裂紋和明顯傷痕以及耳軸磨損超過名義直徑的'9%(35mm)者,該罐應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掛鋼、掛渣。
。6)罐皮厚度燒損超過50%者應更換。
。7)經常檢查罐耳軸周圍的焊縫,有無裂紋及開焊情況。
。8)鋼水罐由澆鋼車間負責,并對罐耳軸及吊車板鉤抹油;發現罐體及耳軸變形、裂紋、開焊等應立即報設備科鑒定處理。
。9)設備科每季度組織一次相關人員對罐及耳軸的全面檢查,每年聯系鋼研院做一次耳軸超聲波探傷。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
1.凡在回采過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風方法不能稀釋瓦斯保證安全生產的采煤工作面,必須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實施瓦斯抽放工作。
2.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須編制瓦斯抽放設計。具體內容包括:
。1).工作面概況:開采煤層及鄰近煤層賦存情況(柱狀圖)、地質概況、回采工作面參數、預計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統設計及抽放量預測等。
。2).鉆孔數量、參數(開孔及終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徑、穿越巖層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長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斷面及附屬設施(井下移動泵站)。
(5).抽放瓦斯的`設備、設施及安裝情況。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裝圖和抽放說明書。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統必須設置抽放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
A、既可獨立運行,又可作為子系統與KJ131綜合監控系統聯網運行。
B、能連續監測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負壓、濃度、溫度、一氧化碳、流量(純流量瞬時值、混合流量瞬時值、純流量累計值、混合流量累計值);泵房中循環水的水壓、進出水溫、水量;儲氣罐壓力、濃度、罐體高度、罐體水封水位及溫度;泵軸溫并及環境瓦斯濃度、設備供電狀態、設備開停狀態;供水管道的供水情況、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閥門的開啟量;電流、電壓、功率。
C、能夠依據所測參數自動轉換為標準狀態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純瓦斯流量,并計算出累計量.
D、當泵房環境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當抽放管中瓦斯濃度低于規定值時也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測點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斷電的強制閉鎖交叉斷電功能,斷電邏輯可由用戶設置。
F、系統對采集到的數據進行實時分析處理、屏幕查詢顯示和打印,并形成相應的歷史統計數據,存儲日、旬、月報表。
g、系統具有很強的自檢診斷功能。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
為了防止礦山事故的發生,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按照《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及其它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有效保護礦山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重大危險源監控、檢測、評估、整改制度
一、根據國家標準和法規對企業的危險源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對每個重大危險源建立完善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管理措施。
二、制定場地應急計劃,并對全體職工進行重大事故預防、事故應急的教育和訓練。
三、定期對重大危險源操作管理人員進行預防事故專業培訓。
四、定期向安監部門呈交危險源狀況安全評價報告。
五、發揮職工群眾監督力量,查隱患,堵漏洞,保障工人生產安全,發現生產和管理上有可能導致事故的反常情況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六、單位一旦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申請對單位的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七、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時,應成立隱患管理小組,小組由法定代表人負責,履行好隱患管理職責:
1、掌握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
2、制定應急計劃,并報當地政府和安監部門備案;
3、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臵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施、設備配套和人員疏散演習;
4、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八、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整改的要采取防范監控措施。整改完成后應報告安監主管部門并申請審查驗收。
九、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
一、日常安全檢查:
1、安全員、生產管理員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作業過程中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2、安全員每天必須對礦區安全生產現場檢查一次,發現隱患,規定時間督促整改。
3、安全員檢查過程中發現隱患書面通知,限期整改。
二、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
1、每月應對空壓機、拖拉機、裝載機、礦倉、電器設備、電線、管道、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2、根據上級要求隨時進行單項檢查或全面檢查。
3、對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重大險情作好記錄,登好臺帳,拿出整改意見,寫出書面情況,交礦部或上級主管部門。
4、檢查人員必須2人以上,在安全領導小組指揮下,對礦內不漏礦點(井口),不留盲區地進行檢查。
三、季節性檢查,根據各季節氣候的不同特點進行全面檢查的督查,主要檢查車、管、線、路、房、水、火、雷、凍、毒等,防止突發性事故和隱形違章事故發生。
四、月、季、半年、年終全面檢查,檢查后,對發現的事故隱患,重大險情要進行徹底的整改,達到一、二、三、四、五的要求:
1、每次檢查后召開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安全培訓或事故整改現場會。
2、始終堅持學習二個法律:《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
3、實施三項硬措施,對重大險情、安全隱患制定周密地整改方案,定專人負責、定經費投入、定期改時限。
4、做到四個不交:班組能解決的`不交科室;科室能解決的不交礦部(公司);礦部(公司)能解決的不交主管部門;礦部(公司)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能解決的不越級上交。
5、達到五不放過:違章作業不罰款不放過;小型事故不受到教育(處罰)不放過;中型事故不賠償經濟損失不放過;重大事故不追究責任不放過;礦區內的事故隱患、事故苗頭、重大險情不消除不放過,安全事故實現零報告。
五、安全檢查人員在安全檢查過程中必須做到四、五、六。嚴把四關、檢查五層安全防護網、認真貫徹六落實,即進人關、合格關、素質關、培訓關;自我防護避險層、爆破排險層、查險壓頂排險層、檢查限時排險層、查險排險層;做到思想、時間、措施、責任、制度、行動六落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7
1、廠礦(車間)安全員在廠礦礦長(車間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廠礦(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協助廠礦礦長(車間主任)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參加廠礦(車間)制訂、修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廠礦(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
4、搞好本廠礦(車間)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考核工作,具體負責新入廠人員的'廠礦(車間)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的執行情況。
5、組織好本單位的安全月、安全日活動,經常組織預防事故演習。
6、參加廠礦(車間)擴建、改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對竣工和設備改造、工藝變動安全設施的驗收。
7、檢查落實各級動火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8、每天對現場進行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并進行考核;對緊急情況和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9、負責廠礦(車間)安全設施、防護器材、滅火器材和事故隱患管理,掌握廠礦(車間)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10、參加廠礦(車間)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11、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12、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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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明確公司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使得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確保公司各級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充分理解,保障公司安全生產順利進行,依據《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地下礦山實施指南》、《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評定標準》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
1、公司安委會負責建立所有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其中包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及各崗位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公司辦公室必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發安全生產責任制。
3、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具體、簡明,界定必須清晰,便于公司辦公室和安全生產科進行考核,做到考核時有據可依。
二、說明與培訓
1、公司安委會應就安全責任制內容對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及5相關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和交流,確保所有員工能充分理解安全生產責任制。
2、公司安全生產科應就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向一般員工進行說明、培訓,讓所有員工明確自己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評審與更新
1、公司安全生產科應關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用性,定期進行評審,并根據需要及時更新,保持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適宜性。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
第一條、本礦職工在工作時間內生產區域中所發生的和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均按本制度認真執行。
第二條、工傷事故分類。
1、一般傷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傷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傷亡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傷亡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三條、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最先發現的人,必須立即報告坑長及礦長等有關領導。發生一般傷亡事故以上,礦長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和勞動、工會、檢察等有關部門。
第四條、發生傷亡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傷亡事故現場,必須經安全生產監督局或事故調查組同意,才能清理。
第五條、輕傷事故發生后三天內,由坑口負責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給安全生產科。發生重傷事故后,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原因。明確性質(責任事故、自然事故、),分清責任,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和擬定防范措施,撰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分別上報。
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分級負責:
1、輕傷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生產安全科負責組織。
2、重傷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礦長負責組織。
3、一般傷亡事故以上,由市安全生產監督局會同當地勞動、檢察、工會共同調查。
第六條、全面開展事故的經濟損失統計工作。在調查事故時,應對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按實際情況如實計算,不得遺漏,并填入事故“登記表”、“調查報告書”和“月報表”中及時上報。
第七條、在查清傷亡事故情況后,必須對事故進行責任分析。通過事故調查所確定的事實,根據事故發生的物質原因、人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關人員的職責、分工和在生產過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負的責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經濟損失大小,提出恰當的處理意見。
第八條、確定事故責任者的原則
1、因設計上的錯誤和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設計者負責。
2、因施工、制造、安裝和檢修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裝、檢修、檢驗者負責。
3、因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確定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者,由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的確定者負責。
4、因官僚主義、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事故,由指揮者負責。
5、已發生事故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類似的事故重負發生的,由主管礦長負責。
6、因缺少安全規章制度而發生的事故,由生產組織者負責;因違反規定或操作錯誤的而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負責;但未經學習,不懂安全操作知識而發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負責。
7、因缺少安全防護裝置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生產組織者負責;因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決定拆除者負責。
8、對于已發現的事故隱患,坑口能解決但未及時解決或上報,而造成事故,由坑口主管坑長負責;坑口無力解決且已呈報礦部,未及時解決而造成事故,由主管礦長負責。
第九條、凡發生下述傷亡事故的,首先追究主管礦長的責任
1、由于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不健全,職工無章可循的。
2、發布的指令、命令、決定、規章制度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或違背本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違章指揮、強令職工或親自冒險作業造成傷亡事故的。
3、對職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未經考核合格就分配上崗操作造成傷亡事故的。
4、安全設施不齊全、設備失修或超負荷運行造成事故的。
5、勞動組織不合理,擅自加班加點作業,職工因過度疲勞而造成傷亡事故的。
6、發生事故后,不積極搶救或事后不認真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擴大、傷亡程度加劇或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7、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技術改造項目不執行“三同時”規定,不按規定提取或擅自挪用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
8、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各種經濟承包責任制中,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不嚴造成傷亡事故或職業中毒的。
第十條、事故發生后,當有關部門已將事故調查清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了處理,擬定并落實了改進措施,該起事故應予結案,事故結案的審批權限如下:
1、輕傷事故由安全生產科審批。
2、重傷事故由礦長審批,礦安全生產科備案。
3、死亡一人以上的傷亡事故報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審批。
第十一條、事故統計及數據處理。
1、及時準確報送傷亡事故統計月、季、年報表,按報表所列內容如實逐項填寫。
2、對本礦的大量事故資料和數據進行加工、整理、利用數據統計科學原理及事故控制原理,推行安全系統工程管理方法,預測控制事故,找出事故發生的原因規律及預防方法指導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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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山實行三級安全管理;
(2)建立各類礦山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根據礦山各生產工序的特點,應在礦山正式投入生產之前,建立礦山各部門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建立礦山生產設備管理檔案。根據礦山各生產工序的設備種類,制定各類生產設備的維修、保養制度。礦山各部門均應建立生產設備運行、維修、保養記錄,每臺設備落實到人;
(4)建立各生產崗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凡在生產第一線的操作人員,均要進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5)健全礦山生產的各種圖件和資料,并妥善保管;
(6)建立礦山工傷事故報告制度,并建立事故應急的組織機構,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請有資質單位作開采設計,并嚴格按照開采設計施工。
(8)請有資質單位作地質災害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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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幫助員工正確認識和掌握安全生產的規律,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提高安全意識,杜絕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訓的分管領導和部門、種類范圍和內容要求
第二條安全教育培訓的分管領導和部門
。ㄒ唬踩逃嘤柕姆止茴I導由分管人力資源部的副總經理負責。
。ǘ⒐景踩逃嘤柕墓芾碛扇肆Y源部負責。
第三條安全教育培訓的種類范圍和內容要求
。ㄒ唬、安全教育培訓的種類范圍
1、凡新入公司或調換工種的員工(包括臨時工、農民工、外來施工人員等),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對新員工入公司、新調入員工、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人員、外來學習(實習)人員及其他人員進行的公司、車間和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2、對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全員培訓)。包括:黨群、行政各部門,各工段(班組)、各崗位、各級管理人員。
3、對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資格培訓)。
。ǘ、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要求
1、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公司級安全教育要著重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勞動紀律教育,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車間級安全教育著重進行安全技術基礎知識教育;班組安全教育著重進行現場安全操作教育。
1、公司級教育培訓內容
、僦v解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趯W習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基本知識。進行一般的電器機械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
、劢榻B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芙榻B本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一般情況,學習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⑤介紹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本公司易燃、易爆、要害崗位及其注意事項
要求:公司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經考核合格后,方準錄用。
2、公司級教育培訓內容
、俳榻B本公司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及職責范圍。
、诮榻B本公司的生產特點。講解工藝流程,機械設備狀況;預防事故的措施,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保護用品,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等。
、劢榻B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要求:車間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經考核合格后,方準分配班組。
3、班組級教育培訓內容
、俳榻B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及職責范圍。
、诒緧徫徊僮饕幊、崗位責任制、安全制度等。
、劢榻B崗位生產工藝流程、生產設備、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防火器材正確使用方法等。
、芙榻B工作環境及易發生事故或者有中毒危險的地方。
要求:班組級安全教育時間應不少于8小時,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
2、公司員工內部調動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調換車間的必須重新進行二級和三級安全教育,本車間內班組崗位之間調換,必須重新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對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培訓
凡從事電氣檢修、鍋爐司爐、電(氣)焊、廠內機動車輛駕駛、起重工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技術訓練,并經主管部門(安監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核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4、危險性較大工種崗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小時。
5、安全管理人員(包括主管領導)必須經過主管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資格培訓)及安全資格認證,才能擔任安全管理崗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已取得資格證的,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原領證主管部門組織的再培訓學習,并在三年有效期內按規定進行換證學習。
6、公司每年組織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培訓,重點培訓國家、行業頒發的關于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標準;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包括全國、全省、行業、本企業的事故案例)等。由公司安全環保部統一安排,各單位組織全體員工分期參加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對考試不合格者應進行補考,補考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4小時,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四條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技術投產前要根據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第五條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內容主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規程、崗位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基礎知識,其中:安全技術基礎知識主要包括:電氣安全技術基礎知識、急救知識、安全用具使用及保管知識,防火防爆安全技術基礎知識,防火和滅火技術、消防用具的性能和使用知識,機加工安全技術基礎知識(包括車、鉗、刨、銑、磨、鉆、沖等),電、氣焊安全技術基礎知識,起重、吊車、鏟車、裝載機、升降檢修車及其它機動車輛安全技術基礎知識等。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應采用多種形式。
。ㄒ唬⒗冒踩顒尤、班前班后會、安全會議、事故分析會、安全學習培訓班以及放映勞動保護科教電視錄像等對全體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力求生動活潑,形式多樣并結合公司的勞動競賽評比和員工的文化生活進行各種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各級領導要隨時掌握員工思想情況。如由于時間緊,任務重而容易違章作業;生產順利事故少而容易產生麻痹大意;由于家庭有意外情況,所引起激動情緒以及節假日前后易發生事故的規律;有針對性地把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前面,防患于未然。各部門、名單位都要在生產現場、施工現場,設置安全警示牌,充分利用黑板報、標語、廣播等形式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營造一個良好的安全氛圍和環境。
。ǘ、各單位要堅持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單位領導要親自參加。應結合本單位崗位、生產特點、機械設備狀況、預防事故措施、崗位上各種安全規程制度、安全裝置、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及單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外單位事故及教訓,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從而提高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和安全技術水平,加強遵守紀律,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發生。主要內容有:
1、傳達公司有關安全指示,會議內容等,通報安全生產情況,檢查有關安全生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2、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吸取事故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3、進行有關安全技術,工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4、交流推廣安全操作先進經驗。
第六條事故教育培訓。發生事故后,根據"四不放過"和"三對待"的原則,組織事故現場會,員工大會或事故分析會,對員工進行針對性的教育,從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嚴肅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
三對待;外單位事故當作本單位事故對待,小事故當作大事故對待,未遂事故當作已遂事故對待。)
第七條重大、危險檢修項目施工前教育培訓。在進行重大、危險性較大的檢修項目施工前,必須認真編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對施工檢修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方案交底和安全檢修教育,使全體施工人員明確方案,了解險情,熟悉現場,掌握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識,確保安全檢修。
第八條安全再教育培訓。對違章作業的事故責任者,應根據情節令其在所在單位下崗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學習,接受安全再教育培訓3—5天。學習期間一般只發生活費。
第九條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培訓。對企業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司爐工、水處理工、廠內機車司機、起重工等),應根據省、市及縣安全教訓中心的時間安排進行培訓和復訓,并要求參加者滿足培訓時間、內容,培訓后經考試考核合格后,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方可上崗,否則不得上崗操作。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2
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首先要分清一、二、三級動火范圍。
2、動火作業前,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審批手續,動火許可手續按一、二、三級動火審批程度。
。1)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衛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批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及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3、在禁火區、危險區域內動用明火的,除辦理動火許可手續外,還必須落實安全、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并確認無火險隱患和危險性。
4、焊、割作業者,必須是經過專業培訓,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動火許可證方可上崗,并嚴格遵守焊割“十不燒”規定。
5、動用明火作業區域必須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和指派專人對動火作業區域進行監護,明確職責,手持滅火器進行監護。
6、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做到“二證一器一監護”。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3
根據《礦山安全法》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要求,為全市博導開發的結果滿足建設項目預期的功能要求、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安全與健康要求、保持相關記錄要求,防止因設計而導致安全、健康危害的產生與存在,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設計管理制度,對設計質量進行有效控制。
設計管理制度包括下列內容:審核設計單位資質的要求,審核設計文件(圖紙)的要求,負責設計管理理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要求設計單位(人員)進行交底的'規定,保存相關設計文件(圖紙)的規定。
二、企業應保證建設工和的安頓設施與主體工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選擇設計單位
建設項目設計應由具備相應設計資質設計單位承擔。
四、設計審核、評價、評審
1、設計液壓充分考慮風險(安全)預評價結果。
2、設計文件(圖紙)應按制度規定進行審核。
3、設計文件應對設計工藝流程潛在的風險進行評價。
4、需要進行評價的設計與開發項目應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評價。
5、設計應按照規定進行評審
五、變化、審批及技術交底
1、設計與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變化,應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出具修改文件。
2、設計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審批。
3、設計單位應在項目開工前向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
六、設計管理部門職責
1、企業設計管理應以規劃部或技術部為主,安環部配合,并指定專人負責。
2、企業規劃部或技術部應妥善保存設計文件和圖紙,包括地質圖(水文地質圖和工程地質圖)礦山總平面布置圖、采掘工程平面圖、井上和井下對照圖、通風系統圖、提升運輸系統圖、供配電系統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防排水系統圖、風水管網系統圖、避災路線圖、井下通信系統圖、充填系統圖等。
企業安環部應妥善保存開發項目安全評價報告,安全專篇評審批件等。
七、施工組織設計,基建期應由施工單位編制,生產期由礦山企業自行編制。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4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生產法》及其它法律、法規中有關礦山生產的規定。
3、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召開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聽取有關礦山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
4、安全生產與生產工作做到“五同時”,即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建設工作的同時,必須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遵守和執行“三同時”規定(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5、審定本單位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規程。
6、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合格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7、按國家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并專款專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本單位職工勞動條件和安全生產環境。
9、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
10、依照《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考試考核。
11、制定礦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方案。
12、及時采取措施,處理礦山存在的安全隱患。
13、定期組織和領導礦山的全面安全生產檢查。
14、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審定安全生產的.獎懲事項。
15、及時按有關規定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礦山事故。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分析本礦安全生產狀況,匯總不安全隱患,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16、檢查和指導副職及下屬單位領導分管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
17、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5
一、排險工每日、每班、每個采場在排線時間內必須堅持“敲幫問頂”。
二、采場爆破后,待炮煙散盡,排險工應進入采場,仔細檢查頂板與邊幫,并徹底排除采場松石、懸石;對無法排除干凈需要爆破處理的`頂板與邊幫,必須交待后期操作人員,并于安全隱患處做好明顯標志。
三、排險工在排除頂板與邊幫險情后,下班時要在排險記錄上簽字,并注明排險內容和排險程度。
四、在無法排除采場安全隱患時,排險工有權封停該采場,并及時向坑口安全管理員匯報情況。
五、安全員必須每天仔細監督檢查各個采區與巷道的頂板邊幫松石。
六、安全員在井下遇到安全隱患排除難度大的情況時,必須組織坑口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分析排除。
七、當采場與巷道安全隱患比較嚴重時,安全員要做好交接班與臺帳記錄,需定時、定人督促檢查,及時排除。
八、安全員協助和指導排險工做好排險工作,堅決做到先安全后生產,不安全不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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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采場安全管理,防止采場頂板、邊幫松石和礦堆滾石傷人,保證采場出礦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各采場作業前以及作業過程當中,必須全面處理頂板和邊幫松石,不留安全隱患。
二、采礦作業從始至終,每次爆破后都必須進行松石處理,敲幫問頂。
三、采場采礦結束,無論頂板是否穩固,都必須采用錨桿加鐵絲網護頂。
四、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和工程隊安全管理員必須每班對采場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確保采礦安全。
五、采場爆破后或出礦前,風鉆工必須先進入采場排險,消除安全隱患,確認安全之后方可出礦;出礦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時,出礦工可根據情況排除,但須有安全員在場指導,嚴禁出礦工單人進行排險作業。
六、采場出礦作業應保證有良好的照明,每人應配有6v礦燈一盞。
七、嚴禁在礦堆傾角較大,有滾石滑落的情況下冒險進行出礦作業。
八、嚴禁出礦時一人推二重車(一車有人,一車無人自由滑行)。
九、嚴禁在松石可能掉落或滾落的范圍內進行排險和出礦作業。
十、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加強采礦過程中各個環節的`安全檢查和安全監督管理,杜絕“三違”,嚴肅處理違章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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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礦山正常生產,防止人身安全和財產遭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設備歸口管理:
管理:由礦長對設備進行統一管理,由設備操作者對設備進行日常管理。
使用:由礦長指定設備的操作人員,操作者對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與生產效率負責。
維修:設備發生故障或存在隱患,由維修人員進行維修,較大設備維修前應報告礦長。維修時設備操作者要在現場協助和監護。
礦山所有員工應在職責范圍內,積極做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保養工作,努力把設備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2.所有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確保安全可靠性。安全性能良好、安全裝置齊全,設備性能符合設備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工藝規程,正確使用設備,防止不按使用范圍、操作規程和超負荷使用設備現象發生。
4.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認真執行設備的維修和計劃,做好定期檢修和定期檢驗工作。
5.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設備改造和更新,對安全性能不好的'設備重點進行更新改造。
6.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示,提示操作者等人員注意存在的危險。
7.維修時安全措施:維修時,由維修人員采取在控制柜等處懸掛警示牌、安排專人監護、對起重工具、焊接工具等認真檢查等措施后,方可進行維修。設備維修完成后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開機,確保維修作業安全
8.認真做好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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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圍
本制度提出支護作業的具體要求,適用于漢中市礦業公司所屬及外協井下單位。
二、引用文件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
三、一般規定
1、坑木運送
1.1、運送材料時,嚴禁損壞電力線、照明線、電機車架空線、供風(水)管線和軌道及風門等設施和構筑物。
1.2 、往罐、箕斗中裝料,有墜入可能的縫隙必須用2.5cm厚的優質木板堵嚴。材料不得突出容器之外,并用繩子捆好。在無容器的地方下料,高度超過10米時,用繩子捆著下放,嚴禁自由滑落。下落時必須做好上下聯系。
2、施工準備
2.1、作業前先吹凈炮煙。人員站在安全地點灑水清洗頂板、倆幫、工作面和澆透礦(廢)石堆。
2.2、撬凈工作面浮石,撬不下來且有空聲的頂幫要做上明顯的標志或做上臨時支柱,并通知有關人員。
2.3、撬浮石時,水平巷道由外向里進行;天井撬毛人員站在安全地點進行,但平臺板必須移放到站人的地方;采場撬浮石由安全出口側向里進行;豎井處理大面積井幫浮石時,要在吊盤上進行,吊盤高度必須在浮石的上方;斜井由上向下進行。
2.4、天井、溜井、斜井和豎井等井筒內進行維修作業時,必須要系好安全帶。應由先從上往下清掃井壁、井框和平臺上的浮石和雜物,作業點要鋪設平臺,并封閉其上方或上中段井口,上下中段的井口處必須設警戒標志。
3、天井、溜井的支護
3.1、掘進天井、溜井,其高度超過7米時,應安裝梯子間。梯子傾角不大于80°,其上端高出平臺1米,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米,兩個梯子平臺的距離不大于7米。上下平臺的梯孔要錯開,梯子孔的長和寬,分別不小于0.7米和0.6米。梯子寬度不小于0.4米,梯子蹬間距不大于0.4米。
3.2、用于鑿巖平臺的撐子,層高不得超過1.6米,撐子平臺距掌子面高度1.6-2.0米;天井規格長邊2.5-3.0米時,橫撐不得小于3根。
3.3、鑿巖平臺下的安全平臺(距離為一層橫撐的'高度),要鋪滿板。
3.4、橫撐窩子深度視礦巖穩固性而定,最淺不小于1.5cm,楔子只準從上向下楔緊。
3.5、橫撐和平臺木板必須用優良木材,撐子直徑不小于10cm,臺板厚度不小于2.5cm。
3.6、掘進天井安全棚子距掌子面不得超過6.0cm,棚下設永久性梯子,棚上設臨時梯子。
4、水平巷道木棚子和木立柱的架設
4.1、橫梁和腿的結合要嚴密,其夾角一般為100°-110°,頂壓大夾角小,側壓大夾角大。棚腿柱窩應挖到硬巖,松軟地段應墊基石或設地梁。棚梁與棚腿須在同一平面上,并須與巷道中心成直角。梁的中部及腿的頂端與頂幫間的空隙必須用接頂橫梁或木楔楔緊。為防止棚子發生前后傾斜,各棚之間應用直徑不小于10cm的撐木互相支撐。
4.2、為防止巷道頂板及兩壁巖石的片落,棚壁間必須接頂橫梁填塞結實。
4.3、用于水平巷道和采場的棚柱和頂柱應垂直支立。沿傾斜巷道和傾斜采礦場架設時,應向下傾斜,傾角在45°以下時,棚腿和立柱支立方向在上下兩盤成直角的垂線與柱頂重力線所構成的分角線上,以適應頂盤巖層下移。木楔只準從上向下楔緊。
4.4、急傾斜的天井和采場,需要支護時采用橫木柱,橫木柱與上下盤所成的角度的上一端傾角在0°-10°左右。
4.5、在頂盤節理發達松軟處支立頂柱時,為擴大頂柱支護面積,頂柱上端應加柱帽,柱帽用劈開的半邊坑木制作,寬度略小于柱頂直徑,長至少伸出柱頂兩邊各0.2米。柱頂鴨咀大小要大于帽木圓弧,柱帽軸線方向應與斷層、節理、傾斜成直角。
4.6、棚腿和立柱應大頭向下,下端作適當切削,其切削長度不得超過直徑,切割后端頂的大小不得小于直徑的0.5倍。
5、木垛的架設
5.1、架設木垛的木材應用圓木或方木。用圓木時,為增加穩固性,務須將相疊處削成上下平行的結合面。
5.2、木垛架疊高度,一般為坑木長的2倍以下,最高不得超過3倍。
5.3、架設木垛的位置,應堅實平坦木垛頂底必須與頂底盤密接,并以木楔楔緊,相疊點的位置應在一條直線上。
四、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歸安全環保部,自下月1日起執行。
2、本制度與國家、省、市及漢中市礦業公司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相抵觸時,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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