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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財政資金管理制度

        時間:2022-09-22 14:06:29 制度 我要投稿

        財政資金管理制度(精選7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財政資金管理制度(精選7篇)

          財政資金管理制度 篇1

          為了規范財政性資金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安全,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依法理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鄉鎮財政管理的所有政府性資金(本級財政預算內安排的資金、預算外資金,上級財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下撥的各類專項資金,政府性貸款,其他資金)。

          二、財政性資金管理原則

         。ㄒ唬┛茖W合理、公開透明的原則。符合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符合地方經濟發展和公共財政的要求,提高財政性資金使用的透明度。

         。ǘ┝咳霝槌、統籌安排的原則。根據財力情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集中使用,注重效益。

         。ㄈ┟鞔_職責、嚴格審批的原則。嚴格按照權限和程序審批,不允許越權超范圍審批。

         。ㄋ模┮幏哆\作、嚴格監管的原則。嚴格按規定的用途、范圍和程序使用財政性資金,切實加強對財政性資金的監督和檢查,促進國民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持續、穩步、健康發展。

          三、財政性資金實行“集中管理、計劃調度、先批后支、量入為出、專款專用、權責結合”管理。

          四、各項財政性資金支出應嚴格按照支出范圍、標準和財務審批程序辦理。

          五、預算資金必須按照本級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的部門預算和申報核定的用款計劃安排支出,追加指標按程序辦理。

          六、非稅收入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有關規定,收入全額上繳,支出由財政審核后下撥。使用預算外資金要遵循相關政策文件,不得隨意改變資金用途。財政所對各單位非稅收入的上繳,進行監督和檢查,對隱瞞收入、滯留、挪用、坐支等問題要依據相關法規嚴肅處理。

          七、單位往來結算資金要全額繳入財政過渡賬戶,由財政所按期集中匯繳區財政局財政專戶,按程序申報后撥回到相關單位使用。

          八、專項資金按用途申報、按項目進度撥款,實行“三專”管理,跟蹤問效,嚴禁擠占、挪用;窘ㄔO和維修等方面的專項支出實行工程預決算制度,先審核后入賬。涉及政府采購的專項資金必須報請區財政采購辦批準,按照批復采購。

          九、強化監督管理。嚴禁銀行印鑒一人保管,嚴禁在空白銀行支付憑證上加蓋銀行印鑒,嚴禁一人辦理財政撥款手續,真正做到用戶密碼本人知,人在印在,人走印鎖。建立財政資金的會計核算信息報告制度、日常檢查制度和網上實時監控制度。堅持做到預算與執行分開、錢賬分開、章證分開,形成分工明確、層層監督制約的工作流程,保證財政資金安全有效運營。

          十、加強現金管理,嚴格按照現金使用范圍支取現金。核定現金庫存限額,嚴格按限額支取備用金,其中限額超過3萬元的,須報區財政局審查批準。

          十一、加強用款計劃支付方式審核,嚴格控制財政授權支付范圍和金額,提高財政直接支付率。

          財政資金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基本規范》、《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三條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各部門辦理有關貨幣資金的收入、支出、保管事宜時,應遵循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章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第四條公司財務資產部與所屬各單位財務部門是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的職能管理部門,資金收支和保管業務均由公司財務資產部與所屬單位財務部門統一辦理。

          第五條公司資金管理實行授權審批制度,根據公司整體管理需求進行授權,各單位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資金管理、審批、結算。

          第六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品質,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不斷提高會計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第七條為了加強公司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資金預算制度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資金預算的編制和審批要嚴格遵循資金預算流程規定。

         。ㄒ唬┕舅鶎俑鲉挝、各部門應加強資金收支業務的預算控制,根據實際情況上報年度資金預算。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匯總編報年度資金預算上報集團財務中心。

         。ǘ┕疽约瘓F財務中心審批的年度、月度資金預算額為依據,對公司的日常資金管理進行全面控制,對各單位(部門)的資金預算工作起指導性作用。

          (三)公司各財務部門負責本單位的年、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并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四)公司各財務部門設資金管理崗,負責收集本單位所屬各部門、各科室的年(月)度資金計劃,編制本單位的年(月)度資金預算,提交公司資金預算管理委員會。

         。ㄎ澹┕靖鶕鲉挝唬ú块T)年度、月度資金預算,經預算管理委員會討論批準,下達月度資金計劃,是公司月度資金管理的指令性標準。

          (六)批準后的月度資金計劃是各單位、各部門資金使用的準則,必須嚴格遵守。預算外資金的使用由使用部門申請,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經預算管理委員會研究通過并加蓋印章后方可進行資金結算。

          第八條審批人依據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資金業務。各單位對于重大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防范貪污、侵占、挪用資金等行為發生。

          第九條公司各財務部門應加強資金運行管理,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定期對資金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稽核,防止資金風險。各財務部門應通過企業網上銀行查詢功能,對本單位財務的收支情況予以監督,了解其月度資金收支執行情況。

          第十條建立資金報告制度,編制月度“資金計劃表”和“現金流量表”,進行資金運行情況分析,對本單位發生的重大資金變動事項及時報告,及時掌握資金流向、資金預算執行動態及結果。

          第十一條嚴格資金管理崗位職責分工。涉及到不相容的崗位時,應分別由不同人員擔任,形成內部相互牽制機制。至少包括以下幾項:

          (一)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ǘ┿y行預留印鑒不得由一人保管。

         。ㄈ┚W銀電子證書令牌不得由一人保管。

         。ㄋ模┏黾{人員應妥善保管保險柜鑰匙和密碼,不得隨意轉交他人。

          (五)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與執行不得是同一人。

         。┴泿刨Y金的保管與盤點清查不得是同一人。

          (七)貨幣資金的會計記錄與會計監督不得是同一人。

          第十二條資金支付的一般程序:

          (一)支付申請。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各部門必須根據月度預算和生產計劃需要,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資金計劃,資金計劃應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原始單據或相關證明。

         。ǘ┲Ц秾徟

          1、公司領導及所屬各單位、各部門領導根據其職責和資金收支授權審批制度規定,按相關業務審批程序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對不符合規定的資金支付,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批準后,資金表一聯由用款經辦部門提前送財務部門復核,另一聯由用款部門自存,支付復核時連同憑證交經辦財務人員審核。

          2、結算會計依據掛帳的應付款項列出周付款計劃,報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批,根據審批的周計劃,填制付款申請單,報主管會計、總會計師或單位負責人審批,履行完審批手續。

         。ㄈ┲Ц稄秃恕秃巳藨攲ε鷾屎蟮馁Y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相關憑證是否齊備合法,金額計算是否正確,支付方式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填制相關付款通知單,交由財務主管簽字,簽字后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四)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付款通知單及其他原始憑證,按規定辦理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未經復核人員和財務主管簽章的資金支付憑證,出納人員拒絕受理。

          第十三條資金收入的一般程序:

          (一)收入預測。各單位應定期(年、月)根據生產計劃、銷售計劃、應收款項的預計回收額等資料,分項目預測資金收入情況。

         。ǘ┦杖雽徍恕T阡N售與發貨各環節設置相關的記錄,建立完整的銷售登記制度。財務部門核對銷售合同、銷售計劃、定價表、折扣執行、銷售通知單、發貨憑證、運貨憑證、銷售發票、賒銷授權批準等文件,及時檢查往來帳目的核對與沖銷情況。

         。ㄈ┺k理收款。根據現金繳款單、銀行存款進帳單和應收票據等結算單據,編制記帳憑證,辦理收款入帳。

         。ㄋ模┦杖敕治。對產品(勞務)銷售、收款的兩個收入環節進行跟蹤管理。通過發票(收據)與資金核對、貨品(勞務)與發票(收據)核對,分析資金收入的完整性、及時性。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辦理有關現金收支業務時,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本制度的規定。

          第十五條會計、出納人員應嚴格職責分工,出納人員必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現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十六條公司各財務部門庫存現金最高限額為5000元整。

          第十七條現金的使用范圍:

         。ㄒ唬⿲β毠ぐl放的工資、獎金、津貼;

         。ǘ﹤人勞務報酬;

          (三)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四)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五)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D賬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ㄆ撸┲袊嗣胥y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ò耍┏霈F金收支范圍的,通過銀行轉賬結算。在合法、規范的前提下,運用金融結算工具,減少直接以現金方式辦理的收支業務。

          第十八條現金管理禁止下列行為:

         。ㄒ唬┏鲆幎ǚ秶,超限額使用現金;

          (二)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

          (三)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即不得“白條”頂庫;

         。ㄋ模⿲⒐镜默F金收入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ㄎ澹┰O立“小金庫”或保留帳外公款;

          (六)借用其他單位現金或向其他單位借出現金;利用本單位帳戶替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

         。ㄆ撸┕舅鞋F金銷售收入都要當天入賬,當天聯系存入公司銀行收入專戶上,禁止“坐支”現金。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

          第十九條現金的支付程序:

         。ㄒ唬┌匆幎ǖ默F金支出范圍,會計核算人員審核經辦人提交的支付單據,編制記帳憑證,交由稽核人員復核。

         。ǘ┏黾{人員根據經復核的記帳憑證支付現金,并監督經辦人員在記帳憑證上簽字。出納人員在記帳憑證欄處加蓋個人章。

          第二十條現金的收入程序:

         。ㄒ唬┈F金收入須由會計人員審核收入單據,確認資金來源,編制記帳憑證,交由稽核人員復核。

         。ǘ┏黾{員清點現金后,在收款憑證上簽字蓋章,在原始憑證和收據上加蓋“現金收訖”章后,方可入賬。

          (三)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必須于當日(或銀行規定的時間)送交銀行。

          第二十一條現金的帳務處理程序:

         。ㄒ唬┈F金收支業務發生時,對各項原始憑證,如發票、合同和其他結算憑證等,必須由經辦人和有關各級負責人審核批準,財務復核員復核無誤后填制“付款通知單”,制作記賬憑證,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由出納進行收付結算。

         。ǘ┕靖髫攧詹块T應按不同的幣種,設現金日記賬,出納根據收付款憑證,按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及時編制“現金日報表”,保證賬款相符、帳證相符、帳實相符,發現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處理。

          第二十二條現金的盤點:

         。ㄒ唬┟恳还ぷ魅战K了前半小時,出納人員應核對現金日記帳。

         。ǘ┕靖髫攧詹块T應當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編制“現金盤點表”并由出納人員和盤點人員在表上簽字確認,確保現金帳實相符,必須有其他財務人員在場監盤,現金的盤點方式為實地盤點法。

          (三)核對現金日記帳與現金實存數,如存在差異,及時查清原因,報請會計機構負責人審批后,進行現金溢缺的帳務處理。

          (四)稽核人員應定期、不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抽查現金盤點情況,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

          第二十三條現金的保管:

          (一)現金收付和保管只能由出納負責,其他人員非經特別授權,不得接觸現金。

         。ǘ┈F金不得隨意存放,除工作時間需要的少量備用金可放在出納員的保險柜內,其余應放入保險柜內,保險柜必須設置在適當防盜和報警裝置的辦公室內。

         。ㄈ┙洺P允杖≥^大額度現金的單位或機構要與銀行簽訂上門收款協議,由銀行定時上門收款。

          (四)大額現金的存取應配備專門車輛和專門的保衛人員。

          第四章備用金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備用金主要是預付給公司有關部門或職工用于出差等的零星開支,嚴禁以備用金的方式辦理異地項目結算。

          第二十五條審請備用金經辦人據實填寫“借款單”,根據公司授權審批制度的規定程序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后,在財務部門辦理申請借款手續。

          第二十六條實行限期報銷制度。對因公出差人員回來后一個月內到財務部門報銷,否責財務部門不予辦理新的備用金借款。對無特殊原因拖欠兩個月以上公款的,應從其工資中扣除借款。

          第二十七條每月對備用金的使用及結存情況進行認真清收,對長期未沖銷的備用金應向財務部門主管領導匯報,提出相關處理意見。

          第二十八條備用金領用人員發生崗位變動或調動前,必需到財務部門辦理備用金退款手續,否責不得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第六章銀行存款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公司除了在本制度規定的范圍內直接使用現金結算外,其他收付業務,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結算。

          第三十條銀行帳戶的管理:

          (一)銀行帳戶的開立:

          1、公司加強銀行帳戶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不得私自開設銀行帳戶,銀行帳戶實行集團公司統一審批管理。

          2、公司原則上不得在注冊地或住所地以外開立銀行帳戶,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實際經營管理需要開設銀行帳戶的,需向公司財務資產部申請,公司財務資產部報經集團批準和備案,方可開設銀行帳戶。

          3、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因經營業務結算需要確需在異地開設銀行帳戶的,要采取總分帳戶管理模式,在業務發生地開立臨時帳戶作為支出戶,工程完工或業務完成后要及時撤銷異地帳戶。

          4、開立關閉境內外外匯帳戶,按照集團公司批復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向集團財務中心和當地外匯管理局備案。

          5、銀行開戶手續必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總會計師書面授權的財務人員直接到開戶行辦理,嚴禁通過私人代辦開戶手續。

          6、公司各單位開立銀行帳戶時要與銀行簽訂銀行結算帳戶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填制銀行預留簽章卡片,送交開戶銀行存檔,妥善保管銀行預留簽章卡片和開戶許可證。

         。ǘ┿y行帳戶的分類:

          1、按照集團公司的規定開立收支帳戶,執行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各部門所有銷售收入及其他收入來源都屬于統管資金范圍,統一轉入公司銀行“收入統管專戶”上。該賬戶資金由財務中心統一管理,不對外支出款項。

          2、公司各單位日常資金支付業務通過費用支出賬戶進行處理,費用支出帳戶資金僅來源于上級部門的撥款和銀行利息收入及其他暫收代付款項。

         。ㄈ┿y行帳戶的變更、撤銷:

          1、單位更改名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住址以及其他開戶資料發生變更時,于集團公司批復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開戶銀行并提供有關證明,辦理變更手續。

          2、撤銷銀行結算帳戶時,于集團公司批復后5個工作日內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帳戶的申請,與開戶銀行核對銀行結算帳戶存款余額,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和開戶許可證,由銀行核對無誤后辦理銷戶手續。

          (四)銀行帳戶管理禁止如下行為:

          1、公司銀行帳戶只供公司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部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部單位或個人代收代付等行為;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3、嚴禁財務部門以外的業務部門設立、管理、操作銀行帳戶;

          4、未經上級財務部門批準,私自開設銀行帳戶;

          5、隱瞞各銀行帳戶使用情況;

          6、多頭開戶。

         。ㄎ澹┿y行帳戶的監管:

          1、公司財務資產部應當定期檢查、清理銀行帳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未經審批擅自開立銀行帳戶或者不按規定及時清理、撤銷銀行帳戶等問題,應及時處理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公司各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至少每季檢查一次帳戶的對帳情況,并要有記錄。

          第三十一條銀行印鑒的管理:

         。ㄒ唬╊A留銀行印鑒實行分管辦法,其中個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公司預留銀行財務專用章和個人章分別由會計和出納保管,不準一人統一保管使用。

         。ǘ┿y行預留印鑒與各種收付款票據、有價證券、銀行存單分崗、分人管理。

         。ㄈ┟咳諛I務結束時,印鑒相關責任人必須把印鑒分別鎖入不同的保險柜,次日工作時取出。保存預留印鑒的保險柜密碼要每月更換一次。

         。ㄋ模┯¤b保管人臨時外出或更換時,必須填寫“印鑒交接登記表”,辦理交接手續,經授權并登記在案以備查。

          (五)當銀行預留印鑒相關責任人發生變動時,財務部門應當立即辦理銀行印鑒更換,已報廢的印鑒,不得重新使用。

         。┤绻¤b遺失,立即向開戶銀行掛失,并出具書面申請、開戶登記證、營業執照、公函和公安機關證明等相關文件,變更銀行預留印鑒。

          (七)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預留手寫簽名或電子簽名,但必須要有完備的安全防范措施。按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手續,不得以加蓋個人名章代替。

          第三十二條銀行業務處理流程

          (一)銀行存款的收付須履行資金收付的一般程序,會計核算人員審核經辦人送交的收付單據,編制記帳憑證,交由稽核人員復核。

         。ǘ┏黾{員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付款憑證,在當日根據不同的結算方式辦理款項收付,在原始付款憑證上加蓋銀行付訖章和出納個人名章。

          (三)辦理銀行存款業務時,嚴禁以下行為:

          1、對其他單位或個人拆借資金;

          2、辦理違規高息存款業務;

          3、公款私存;

          4、在企業非經營所在地存款,經授權批準的除外。

          (四)單位所有資金收支必須納入財務部門統一核算和管理。禁止以下行為:

          1、以個人名義開設帳戶辦理公款收支業務;

          2、帳外設帳;

          3、資金“體外循壞”;

          4、非財務部門管理資金。

         。ㄎ澹┎粶屎灠l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遠期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嚴禁收取商業承兌匯票。

          第三十三條銀行存款的帳務處理流程

         。ㄒ唬┿y行存款發生收支業務時,各項原始憑證,如發票、合同和其他結算憑證等,必須由經辦人和有關各級負責人審核批準。

         。ǘ⿵秃伺鷾屎蟮脑计睋涁攧諒秃藛T復核后填制“付款通知單”,制作記賬憑證,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收付結算。

         。ㄈ┏黾{員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付款憑證,在當日付款,然后逐筆序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日終了結出余額,編制“銀行存款日報表”,確保當日付款業務,當日全部處理完畢,登記上賬。

          第三十四條支票辦理流程

         。ㄒ唬┲Ц稑I務的辦理流程

          1、由出納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領用單”,加蓋預留的銀行簽章后,領購支票;

          2、簽發支票前,為防止簽發空頭支票,出納人員應認真查對銀行存款的帳面余額;

          3、簽發支票時,將支票的確定金額、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要素填寫齊全,并加蓋預留的銀行簽章。簽發現金支票必須符合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

          4、經辦人在支存根和“支票管理明細表”上簽字,出納人員在“支票管理明細表”上填寫支票領用日期、業務事項、金額、支票號、領用單位、備注等作為備查,“支票管理明細表”按支票的流水號登錄,并提示經辦人員在10日內辦理結算;

          5、作廢的支票須加蓋紅色“作廢”標記,與重新簽發的支票存根一起作為附件粘貼,并在“支票管理明細表”備注欄內注明“作廢”字樣。

          (二)收款業務的辦理流程:

          1、收到支票后,檢查支票上記載的要素是否齊全、是否已過提示期限,是否附有條件、背書是否連續,背書人簽章是否符合規定,背書使用粘單的是否按規定簽章、是否曾被拒絕付款。

          2、在支票背面背書人簽章欄簽章,記載背書日期,在被背書人欄記載開戶銀行名稱,并將支票和填制的進帳單送交開戶銀行,取得加蓋銀行轉訖章的“銀行存款進帳單”后,交會計人員入帳。

         。ㄈ┐_需使用空白支票時,必須寫明出票日期、收款人和使用限額,并經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加蓋銀行預留簽章。

          第三十五條銀行匯票、銀行本票辦理流程

         。ㄒ唬┲Ц稑I務的辦理流程

          1、對外支付款項時,填寫“銀行匯票申請書”或“銀行本票申請書”,填明收款人名稱、金額和申請人名稱、申請日期等事項并簽章。申請人或者收款人為單位的,不得在“銀行匯票申請書”上填明“現金”字樣。

          2、將銀行受理后加蓋銀行轉訖章的“銀行匯票申請書”或“銀行本票申請書”,交由會計人員作為原始憑證。

          (二)收款業務的辦理流程:

          1、收到的銀行匯票或銀行本票時,檢查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是否齊全、匯票號碼和記載的內容是否一致;收款人是否確為本單位;銀行匯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內;必須記載的事項是否齊全;出票人簽章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有壓數機壓印的出票金額,并與大寫出票金額一致;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記載事項是否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背書是否連續,背書人簽章是否符合規定,背書使用粘單是否按規定簽章。

          2、將實際結算金額和多余金額準確、清晰的填入銀行匯(本)票和解訖通知的有關欄內,填寫“銀行存款進帳單”,并在匯票背面“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章”處蓋上預留簽章。

          3、出納將銀行加蓋轉訖章的“銀行存款進帳單”交會計人員記帳。

          第三十六條匯兌辦理流程

         。ㄒ唬└冻隹铐棔r,先填寫“銀行業務申請憑證”,列明確定的金額、受款人名稱、匯款人名稱、匯入地點、匯入行名稱、委托日期、簽章、將銀行加蓋轉訖章的“銀行業務申請憑證”交由會計作為原始憑證。

         。ǘ┏霈F銀行退匯時,應查清原因,待退匯款項到帳后方可辦理重新支付。

         。ㄈ┦盏娇铐棔r,出納將收到的“銀行存款進帳單”交會計人員,落實資金來源,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七條銀行對帳

         。ㄒ唬┟吭氯〉谩般y行存款對帳單”后,由會計人員核對銀行存款收支,并于次月初7個工作日內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然后由編制人員、出納和財務部門負責人簽章,并由銀行確認加蓋印章存檔。出納人員不得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ǘ┖藢︺y行存款余額包括的內容:銀行存款余額的一致性;對帳期內資金流入流出的時間、金額與實際經濟業務的符合性;資金流入流出都必須在單位會計帳簿中記載;未達帳項的項目、金額;上期未達帳項的本期到帳情況等。

         。ㄈ┓止苜Y金崗位的主管會計至少每季檢查一次銀行存款對帳情況,并要有記錄。會計機構負責人至少每月一次通過電話或銀行網絡查詢銀行存款余額。

         。ㄋ模┿y行存款不允許跨月、跨年入帳,對于未達帳項應查明原因,當月形成的未達帳項應于次月清理完畢,超過一個月的未達帳項及時上報會計機構負責人未達帳項報告表,作出處理。未達帳項報告表作為會計檔案保管。

          第七章網上銀行的管理

          第三十八條為了提高資金運營效率,確保公司資金安全,公司開通企業網上銀行業務,一定要按照銀行企業網銀業務管理制度和規定操作流程辦理業務,不得違規操作。必需遵守集團公司《網銀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財務部門啟用銀行企業網銀業務,必須與承辦的銀行簽訂網上銀行操作協議,明確雙方在資金安全方面的責任與義務、交易范圍等,確保資金安全。

          第四十條公司企業網上銀行支付業務建立三級審核制度,即操作員、審核員、授權主管,各級操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各自職責,執行業務操作。

          第四十一條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內控制度,保證網上交易的安全完整和系統的暢通穩定。

          第四十二條電子證書令牌的保管

          (一)操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電子證書令牌,完成網上銀行業務后,必須把各自的電子證書令牌(TOKEN)從讀卡器中拔出,并同時退出網銀系統界面,將其鎖入各自不同的保險柜中。

         。ǘ┕揪W銀業務相關操作人員,應嚴格管理好各自的電子證書令牌(TOKEN),對各自電子證書令牌(TOKEN)的操作密碼保密,每月定期修改密碼,防止泄密。

         。ㄈ╇娮幼C書令牌(TOKEN)保管人臨時外出時委托他人代管,必須填寫“印鑒交接登記表”,并在交接時修改操作密碼。

          第四十三條網上銀行業務處理流程

          1、辦理網上銀行付款業務時,指令錄入人員和審核人員必須取得已批復的資金調撥或支出計劃。網上銀行付款實行“三人操作、二級審核”制度。任何一筆付款業務必須有三名或二名以上操作人員才能完成,根據授權審批權限,二級審核人員須由單位負責人、總會計師或其授權人員擔任。

          2、審核人員無權錄入和修改付款指令,如果發現付款指令錯誤,必須通知錄入人員修改。

          3、出納員對每筆收支款項都要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和付款通知單為依據,進行款項支付。每個工作日結束后,當天網上銀行交易必須與銀行日記帳進行核對,做到日清月結。

          4、各單位必須取得經銀行確認,并加蓋銀行業務受理章的憑證作為帳務處理的依據,通過計算機打印的憑證不得作為原始憑證。

          第四十四條通過企業網上銀行進行資金撥付,應權責明確,界限清晰,不得由單人辦理網上資金支付的全過程。

          第八章財務票據的管理

          第四十五條公司各單位必需加強公司票據的管理,規范財務票據的傳遞和保管,控制票據的有效使用。本制度所稱票據系指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相關的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包括發票、支票、匯票、收據等。公司處理有關票據事務時,應遵循本制度的規定。

          第四十六條公司財務票據由出納保管,必須建立“票據登記薄”,登記票據的購買、使用、保管等事項。每工作日結束后,應把相關票據放入保險柜,次日工作時取出。

          第四十七條票據的使用

          1、出納不得簽發空頭財務票據或者簽發與預留銀行的簽章不符的票據。財務票據上出票人的簽章,為單位在銀行預留簽章。

          2、使用票據收款必須兩人以上,一人開票,一人收款,票證按順序號填寫,各聯一次復寫,字跡清楚,大小寫金額不得涂改。其他內容涂改必須加蓋收款人私章并僅限修改一次。收款票據必須蓋單位公章和開票人簽章,填寫收款項目名稱并詳細注明結算方式。

          3、票據已填寫需作廢的,把票據全聯完整的收回后,必須要加蓋作廢印章,按照票據業務發生順序裝訂入賬。

          4、票據到期被拒絕付款或者在到期前被拒絕承兌,承兌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兌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應及時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票據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提供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拒絕證明或者退票理由書和其他有關證明。

          5、收到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之日起3日內,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其前手。

          6、票據免失后,及時通知票據的付款人掛失止付。在通知掛失止付后3日內,也可在票據喪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銀行匯(本)票喪失,憑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據權利證明,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或退款。

          第四十八條內部票據的管理

          1、內部結算票據按規定要求及時安全傳遞,收到結算票據后,當月發生的結算當月辦理完成。內部交易的結算在網上及時確認并進行帳務處理,不允許單方掛帳。

          2、按照內部結算票據的核算內容和使用范圍,正確選擇結算票據種類,認真填寫,字跡清楚、簽章齊全,要素完整。

          第四十九條票據領用、繳銷票據時,應點清票據數量(本數、份數),辦理票據領用、繳銷手續,明確責任。票據管理員應按規定設置“票據登記薄”,規范登帳,妥善保管票據領用、繳銷憑證,年終裝訂歸檔。

          第五十條票據管理人員調離崗位時,必須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不清,不得離職。

          第五十一條公司發生經濟業務需向對方開具發票的,由公司財務資產部向集團財務中心申請,集團開票后返回公司財務部,由公司財務部門交給經濟業務對方單位。

          第五十二條公司各財務部門應定期核對庫存票據,保證帳、票相符。

          第五十三條加強票據管理。發生票據遺失或被盜等,當事人必須將遺失、被盜票據的名稱、編號及數量等情況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經單位相關部門認真審查核實,審批后方可核銷,遺失、被盜核銷的票據應予登記存檔以備查對。人為原因造成票據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九章實施時間

          該制度從即刻起實施,之前的制度因此作廢

          財政資金管理制度 篇3

          一、學校經費預算制度

          1、為加強財物管理,合理使用資金,學校及校內各部門必須實行年度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學校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3、預算由學校提出預算建議方案,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學校根據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主管部門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執行。

          4、預算在執行過程中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因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報請主管部門或者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余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二、編報年度決算制度

          編報年度決算,要認真總結一年中的預算安排、計劃執行,平衡收支、財務管理,資金效果等方面的`經驗教訓,為改革學校財務管理創造條件。

          1、年度終了后,財務室應主動與上級財務部門核對各項撥款,核清追加。

          2、年終前,清理暫存暫付,應收應付等款項,不得長期掛賬或以領代報。

          3、年終前,財產物資部門對各項財產物資清查盤點,做到賬物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學校范圍內一切現金、支票均通過會計辦理。

          2、收入的現金按規定日期送交開戶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限額。

          3、各部門一切繳款,均應填寫收據,加蓋現金收訖及出納印章,收據作為收款和記賬憑證,收據聯單之一退給繳款人作為憑證。

          4、在市內采購,須在借款后三日內報銷,去外地采購借款,須在返校后三天內報銷,并返回多余現金,前次借款未報銷,不準再借款。

          5、現金當面點清,事后概不負責。

          6、現金收討須逐筆記清,不準白條抵庫,不準坐支現金。

          7、出納員每天要核算庫存現金,如發現多款或短款時,立即查找原因,及時向領導匯報。

          8、單位收入的現金不準以個人或部門的名義存入儲蓄所,或利用銀行賬戶代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出現金。

          9、在本市購買物資辦理業務的超過轉賬起點即10000元以上都采用轉賬支付,不得以現金支付。

          四、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的管理制度

          1、不準簽發空白現金支票。空白現金支票一律不得借出。

          2、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和支票印鑒必須分管,不得由一人兼管。

          3、開出現金支票要有合法憑證為依據,發放轉賬支票要做好登記工作。

          4、現金支票存根和作廢的支票必須保存完整。

          5、現金支票簽發后,要及時記賬;轉賬支票發出后應在一星期內報銷。

          五、內部牽制制度

          1、內部牽制制度是財務人員明確職責,相互制約和對每一筆經濟業務事項發生進行核實、審核的主要環節。

          2、出納員不得兼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等賬目的登記工作,財務印章應專人保管,做到管賬不管錢,錢賬分管,管錢不管物。

          六、借支、報銷審核制度

          1、借款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經校長簽字,交會計審核,由出納員辦理付款。

          2、采購物品報銷時,購物單據必須是正式發票,發票字跡應清楚,大小寫數字一致,單據背面應有經辦人、主管校長簽字,并附有“驗收單”方予報銷。

          3、如報銷單據不是發票而是收據類憑證,必須用財政部門統一收據,特殊情況須經校長批準,并要寫明情況。

          4、旅差期間的補貼標準,按財政部門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會議期間不享受交通費補助。

          5、因公出差或購辦公等物品向財務借款,回來一周內到會計室報銷,如因其他原因,借款后又不用的,應在三天內到財務上辦理退款手續,若不按時報賬或退款,又無正當理由,財務有權扣發當事人的工資。

          財政資金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及各成員企業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及各成員企業的重大投資項目應由行政辦公會議決定可行性方案申報公司董事會審議。董事會批準項目,由投資單位總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組織實施。

          第四條、所有投資項目在報批立項之前,有關人員應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章、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公司的戰略方針和十年規劃為依據,符合國家或國際產業導和公司投資結構平衡政策。

          第六條、投資項目的選擇應經過充分調查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條、投資項目的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由擬定的投資主體編寫并交公司投資管理部初審,不得越級上報。

          第三章、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報公司董事會審批立項。

          第九條、所有投資項目,由公司投資管理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然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總經理或行政辦公會議直到董事會會議,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由公司總經理主持項目論證會,對項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模、時機等因素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項目,由行政辦公會議或董事會審批立項。

          第四章、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一條、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委派人對總經理負責;公司投資管理部對項目建設進行歸口管理,并對項目建設過程進行跟蹤調查、分析和監督。

          第十二條、各投資項目的業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建,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準;項目經理對項目的實施情況負完全責任。

          第十三條、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模擴大或縮小、后續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審批核準。

          第十四條、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投資項目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十五條、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原因離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六條、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項目情況,并以書面形式報至公司,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章、考核與獎懲

          第十七條、項目投產運行后,效益良好,對立項部門和個人、建設部門和個人追加獎勵。

          第十八條、實行項目責任追究制度。對在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過程中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視情節給予撤職、降級、扣發工資、獎金等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未盡事宜由公司投資管理部提出具體辦法,交公司行政辦公會議議研究決定。

          財政資金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項目資金管理,規范項目資金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局《資金管理辦法》及《預算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項目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集中管理、統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轉、開源節流、提高效益。

          第三條項目資金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即項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額轉入公司(本辦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帳戶,項目各項支出由公司按計劃統一支付,零星支出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對遠離公司所在地單獨開設銀行帳戶的項目,則由公司根據審定的資金需用計劃劃撥給項目,由項目按計劃支付。

          第二章項目資金管理職責

          第四條各級財務部門是本單位項目資金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本單位項目資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單位負責人負責,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項目經理部是項目資金管理的直接責任單位,負責項目工程款回收與項目資金收支計劃的編制。

         。ㄒ唬╉椖拷浝硎琼椖抗こ炭罨厥盏谝回熑稳耍I導和管理項目資金工作,對項目資金回收、合理使用負責。

         。ǘ╉椖績葮I技術員(或預算員、統計員)負責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對業主報量及工程進度款的申報,并催促業主在規定時間內審定,為項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據。

         。ㄈ╉椖款A算員負責編制和辦理工程預結算、索賠、變更及簽證等工作,協助項目內業技術員辦理每月工程進度款和向業主報量的核對工作。

         。ㄋ模╉椖砍杀締T負責按月編制資金收支計劃,并辦理收取工程款相關手續。

          第六條公司預算部門應及時解決涉及工程合同條款的爭議問題,協助項目辦理工程預結算、索賠、變更簽證、工程進度款申報工作。

          第七條公司財務部門應及時收集了解業主資金動態信息,提供業主欠款有關數據,協助項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審定項目資金收支計劃。

          第三章銀行帳戶管理

          第八條為實現項目資金集中管理,各單位應加快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異地零距離資金管理,減少銀行開戶個數,避免資金沉淀,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九條銀行帳戶實行集中管理。項目原則上不得開設銀行帳戶,遠離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確需單獨開戶的項目,應報公司批準,并定期向公司報告帳戶使用情況。

          第十條對開設銀行帳戶的項目,其帳戶由公司統一管理,并委托項目進行日常管理工作,嚴禁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項目銀行帳戶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第十一條銀行帳戶預留印鑒實行分開保管制。單位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負責人保管,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權委托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二條項目單獨開設的銀行帳戶,工程竣工后必須及時予以注銷,預留銀行印鑒章交公司財務部門統一保管。

          第四章工程款回收管理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嚴格執行工程投標及合同評審程序,慎重承接墊資工程。確需墊資的應認真貫徹執行中建三財字[2002]123號《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工程款回收的原則:全面深入了解合同條款,加強與業主的聯絡,及時取得業主資金信息,采取合法手段,及時回收各種款項。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成立回收工程款及清欠小組,負責工程款及清欠日常工作,明確目標、方法,并落實到人。

          第十六條在施工程項目,如業主不能及時支付工程款超過一個月(合同有規定的按合同),原則上應報公司經理批準停止施工,并辦理相關索賠簽證手續。

          第十七條項目月度獎金(或管理人員崗薪)發放應與工程款回收情況掛鉤。原則上,項目累計工程款回收率(累計工程款回收率=累計實收工程款/按合同計算可收工程款×100%)高于90%時,項目月度獎金可如數發放;項目累計工程款回收率在70%-90%之間時,按同等比例發放當月獎金,回收率達到要求標準時,再行補發;項目累計工程款回收率低于70%時,項目月度獎金暫停發放,待達到要求標準時補發。如確因承諾墊資等原因,而非項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時回收工程款,經公司經理批準后獎金可適當予以發放。

          第十八條原則上項目兌現前必須收齊合同規定的全部款項,否則不予兌現。如確因承諾墊資及業主因素(如業主安排的付款時間較長)等原因,而非項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時回收工程款,經公司經理批準后可予部分兌現,但總體上應從嚴掌握。

          第五章項目資金使用管理

          第十九條項目資金使用原則:計劃管理、以收定支、控制使用。

          第二十條項目應于月底前填報下月《項目資金收支計劃》報公司財務部門,由公司審核匯總后編制公司總的資金收支計劃,經公司經理批準后執行。項目各項開支由公司統一支付。遠離公司所在地單獨開設銀行帳戶的項目由公司根據審定的《資金收支計劃》將款項劃撥項目,由項目按計劃支付。

          第二十一條項目各項開支由公司統一支付,項目日常零星開支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遠離分公司所在地單獨開設銀行帳戶的除外)。定額備用金標準:大型及特大型項目30000元,中小型項目10000元。定額備用金由項目成本員于項目開工前向分公司借取,主要用于項目零星、急用的日常支出,項目成本員應匯總整理有關票據及時向分公司財務科報銷。項目完工后,項目成本員應及時交回所借備用金。

          第二十二條項目應加強物資采購計劃管理,限量采購,避免存貨積壓、浪費。

          第二十三條項目應建立健全分包工程結算臺帳,核實計算分包單位完成工作量及質量安全等情況,協助公司辦理有關分包工程付款審批程序。

          第六章項目資金檢查與分析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應定期檢查項目資金收支管理情況,特別是對單獨開設銀行帳戶的項目應加強檢查、監督,發現違反資金管理規定的應嚴肅處理,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項目資金分析是項目經濟活動分析的重要內容。項目應于每月經濟活動分析會時進行分析,通過對收支情況分析,及時發現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適用于局所有新建、擴建和改建等施工項目,自20xx年10月12日起開始施行。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局財務部負責解釋。

          財政資金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關于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瞲x〕295號)的規定,為支持地方做好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中央財政設立補助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為規范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的補助范圍為城市規劃區內已納入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改造計劃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不包括城市規劃區內的煤礦、墾區和林區棚戶區改造項目。

          第三條 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按照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分配給實施城市棚戶區改造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下簡稱地區),專項用于納入補助范圍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征收(收購)、安置、建設以及相關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等開支,不得用于城市棚戶區改造中回遷安置之外的住房開發、配套建設的商業和服務業等經營性設施建設支出。

          第四條 各地區應當按照“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跟蹤問效”的原則,加強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規范、有效使用。

          第五條 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分配使用管理根據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進展情況適時調整。

          第二章 資金的計算與分配

          第六條 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實行多改造多補助、不改造不補助的分配政策。

          第七條 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按照各地區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征收(收購)面積、征收(收購)戶數等兩項因素以及相應權重,并結合財政困難程度進行分配。

          征收(收購)面積、征收(收購)戶數兩項因素權重分別為30%、70%,根據城市棚戶區改造情況,財政部可以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適時調整兩項因素權重。

          征收(收購)面積和戶數,以征收(收購)人與被征收(收購)人簽訂的征收補償(收購)協議或者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為依據。征收(收購)面積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積;征收(收購)戶數包括實物安置住房戶數(原地安置和異地安置)和貨幣補償戶數,均為永久安置住房戶數,不包括臨時安置住房戶數。

          財政困難程度參照財政部均衡性轉移支付測算的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確定,作為中央財政分配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的調節系數。

          第八條 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按公式法分配。計算公式如下:

          分配給某地區的專項補助資金總額=〔(經核定的該地區年度征收(收購)面積×該地區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經核定的各地區年度征收(收購)面積×相應地區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相應權重+(經核定的該地區年度征收(收購)戶數×該地區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經核定的各地區年度征收(收購)戶數×相應地區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相應權重〕×年度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總規模

          公式中,經核定的該地區年度征收(收購)面積是指該地區當年計劃征收(收購)面積,減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計劃征收(收購)面積,加上上年度超計劃完成的征收(收購)面積;經核定的該地區年度征收(收購)戶數是指該地區當年計劃征收(收購)戶數,減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計劃征收(收購)戶數,加上上年度超計劃完成的征收(收購)戶數。上述有關計劃征收(收購)面積和戶數的完成情況,以是否簽訂征收補償(收購)協議或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補償決定為準。

          第九條 各地區省級財政部門應會同同級城市棚戶區改造主管部門匯總審核各市、縣申報資料,并于每年2月28日之前向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專員辦)提交下列資料:

         。ㄒ唬┙浭〖壢嗣裾鷾实谋镜貐^城市棚戶區改造規劃及本年度改造計劃,各市、縣城市棚戶區改造規劃和本年度改造計劃;規劃計劃和列入規劃計劃的項目發生變更的,以市縣政府出具的文件為準。

         。ǘ┘由w部門印章的本辦法附表1、附表2。

         。ㄈ┥夏甓雀魇小⒖h的城市棚戶區改造計劃,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征收補償(收購)方案,以及簽訂的征收補償(收購)協議和補償決定復印件。

         。ㄋ模┦〖壺斦块T、城市棚戶區改造主管部門對市、縣申報材料審核情況的說明。

         。ㄎ澹┡c審核有關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專員辦應對地方報送的相關資料進行認真審核,確保實地抽查審核比例不少于3個地級市(含省直管縣),抽查城市棚戶區改造數據比例不低于全。ㄗ灾螀^、直轄市)申報數據的20%。重點核查征收補償(收購)協議的簽訂、實施情況。抽查審核結果與報送數據相差較大的,應當及時將申報材料退回,要求省級財政部門會同同級城市棚戶區改造主管部門核實數據后重新報送。對于未按規定時限向專員辦報送審核資料、審核發現嚴重弄虛作假或重大違規等問題,應及時向財政部報告。專員辦審核工作結束后,應于3月31日前將審核意見表(附表3)報送財政部,并于4月30日前上報審核總結報告。

          第十一條 每年3月31日之前,各地區省級財政部門會同同級城市棚戶區改造主管部門將專員辦審核認定后的附表1、附表2和相關文字說明,分別報送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未附專員辦審核意見的,不予受理。對于未按規定時間報送有關資料的地區,視同不申請城市棚改補助資金處理。

          第三章 資金的撥付和使用

          第十二條 財政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在對各地區報送的有關資料進行審核匯總后,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將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分配下達各地區省級財政部門。

          根據各地區城市棚戶區改造任務完成情況、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是否按時向專員辦報送審核資料、上報數據是否及時準確等因素,財政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在下一年度分配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時采取適當的獎懲措施,適當增加或減少相關地區的補助資金。

          第十三條 各地區省級財政部門收到中央財政下達的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數額后,應當參照中央財政的分配方案,于每年5月31日前會同同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一次下達已經實施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市、縣財政部門,并將下達文件同時抄送專員辦。

          市、縣財政部門收到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后,應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盡快將資金分解或明確到具體建設項目并報上級財政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各地區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當對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并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擠占、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級預算。

          城市棚戶區改造主管部門及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使用城市棚改補助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條 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的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各地區要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進度及時下達預算并撥付資金,保障預算執行進度,確保城市棚戶區改造資金需要。對于年底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結余較多的地區,中央財政將酌情減少安排該地區下一年度補助資金數額。

          第十七條 市、縣財政部門安排使用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時,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21類“住房保障支出”01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3項“棚戶區改造”支出科目。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專員辦應當對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申報基礎數據的真實性、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分配使用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實施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各地區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地區城市棚改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發生擠占、挪用等違法違紀行為。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弄虛作假,違規虛報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申請數據問題嚴重的,在全國范圍內通報,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采取虛報、多報等方式騙取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或者不按規定分配使用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的,由財政部收回已安排的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或者扣減下一年度該地區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并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中央財政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的分配、撥付、使用、管理以及相關資料申報與審核按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如遇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分配時可以適當向受災地區傾斜。

          第二十三條 各地區省級財政部門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會同同級城市棚戶區改造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各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補助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綜〔xx〕46號)同時廢止。

          財政資金管理制度 篇7

          一、基本制度

          1、開立兩個賬戶,基本戶用來付款,一般戶用來收款。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建議使用網銀。每天發生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支業務做到日清日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2、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嚴格執行現金等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用白條抵庫。

          二、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專人(出納)負責。

          2、出納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按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流水賬),每天結出余額并核對實存。做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一定數額(建議5000元,且是收入額)時必須存入銀行(一般戶)。

          4、出納收取銷售現金時,須立即登記現金日記賬并開具一式至少兩聯的銷售單據,一聯銷售留存,一聯會計處理。經手人一定要有經手依據。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審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相關人員(如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三、支票和網銀管理制度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并建立支票登記備查簿(包括支出和收取支票兩本)。

          2、出納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按順序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流水賬),結出余額,每天登錄網銀核對銀行存款實存。作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至少三聯的收據,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或網上付款必須事前按相關程序審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支出支票時,由領取人在支票頭上簽收簽字認可,并及時登記支票備查簿。

          5、基本戶余額不足時,申請按支出預算從一般戶轉過來(建議半月一次)。

          四、印鑒的保管

          銀行印鑒原則上必須分人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法人印鑒分別派其他專人和出納負責保管。

          五、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至少每半月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半月報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指定人員于每半月終了進行定期對賬盤查,其他時間進行不定期抽查。

          2、會計根據實際情況做好每月現金與銀行存款的帳務處理及其他帳務處理。

          六、支出審批制度

          購買日常辦公用品、固定資產、辦公家具等、會務費、差旅費、工資與獎金等任何支出都要相應審批。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效率,負責人可適當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指定專人。

          七、差旅費報銷規定

          報銷人持原始憑證簽字,報負責人、會計簽字認可,交會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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