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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資助工作的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資助工作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資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1
為了加強和規范我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實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切實解決我校僻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殘疾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問題,深入做好學生防流控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一是小學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二是我校學前教育階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孤兒、殘疾學生、僻烈屬家庭子女、殘疾家庭子女、享受農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戶)的家庭子女、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僻單親家庭子女、家庭僻的少數民族學生、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農村計劃生育生子女及雙女戶家庭學生、移民僻戶子女是重點資助對象。僻程度相同條件下,品學兼優學生優先。
二、資助項目
僻生資助項目一是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寄宿僻生生活費補助;二是學前教育保教費。我校資助僻生的具體方式是在核定資助對象時,根據僻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我校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方式對資助對象進行資助,不隨意改變資助方式,更不隨意更換資助對象。
三、資助程序
資助對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標下達。我校僻學生資助名額、經費由區教育局確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級進行上報、審核、公示、發放、備案。
(二)信息公開。學校通過召開學生會、班會、在校內醒目處張貼公告等方式向學生及學生家長公開資助信息,包括資助條件與名額、資助方式與標準、申請時間與評審辦法等。
(三)資助申請。學生或學生家長(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資助申請,填寫由學校發給的《特殊家庭困難學生教育資助申請審核表》!顿Y助申請表》經受助學生所在村會(社區)、鄉鎮(街道)民政辦公室分別審核、確認、簽字蓋章后,送交學校作為評審確定資助對象的依據。
(四)評審公示。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成員不少于7人),按資助名額,依據《資助申請表》所記載的學生家庭經濟僻程度確定資助對象。資助對象確定后,學校應在《資助申請表》上簽署明確的審核意見并加斧章,然后將資助對象名單分別在學校和學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區)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學校及評審小組要對有關情況進行重新核實。
(五)匯總上報。公示期結束后,學校將公示無異議的資助對象匯總,報送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四、資助經費
資助經費,由區教育局同區財政局按核定的資助對象和標準核撥到我校。學校財務室按資助花名冊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或學生家長。
五、資助管理
我校德育處負責全校僻生資助工作。并成立僻學生資助領導小組,學校校長為僻生資助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高度重視并切實抓好這項工作,確定專人具體負責僻生登記、核實及資助對象的公示、報送等工作。我校結合本校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僻生資助工作制度,建立有關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從制度層面保證公開、公正、規范、有序地做好僻生資助工作。
六、資助監督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學校將僻生資助政策、資助工作程序、資助對象及資助方式、標準等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布,接受廣教師、學生的監督。在校長領導下,組織各方面的人員,對學校僻生資助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督,確保有限的資助資金用于最急需的僻學生。學校年終督導考核內容將僻學生資助工作納入,并占一定權重。
學校資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2
為了保護好學生資助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管理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刻苦鉆研業務,嚴格按照高校檔案工作的`相關規章制度辦事。
二.資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都必須及時歸檔保存。檔案資料歸檔后要進行分類、編目和鑒定工作。
三.按年度收集存檔,包括困難生檔案、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人士捐助、校友獎學金、勤工助學、綠色通道、臨時困難補助、資助育人成果、年度工作總結及上級文件等相關材料。
四.檔案資料切實抓好“五防”(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失)保護工作,依據《高校檔案工作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好各類檔案,電子檔案要對原始數據進行備份保管。
五.所有紙質檔案都要分類編號裝盒存放,并建立檔案總目錄、資料盒目錄,分類裝訂、分類編號、分類保管、以便查找。檔案資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編制相關的文號,便于查找。定期對檔案保管的狀況定期進行檢查、清理和核對。
六.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檔案保密制度,檔案外借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所有檔案一經存檔,未經批準不得更改和外借。
學校資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3
一、 總則
1、 為了規范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各項學生資助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2、學生資助管理制度的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圈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3、學生資助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管理,?顚S;對學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二、組織機構及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初步審核小組,實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三級管理負責制。
教育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制定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認定的實施辦法,負責公示并審批確認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名單。
教育資助評審小組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象認定的組織與管理工作,由教師代表、學校領導組成。教育資助評審小組負責審核各班級推薦上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提出擬確認為助學金對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
三、認定標準
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
不得降低條件及標準,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隨意擴資助范圍,不得將財政供養家庭和非困難家庭子女列為照顧對象。
四、資助申報審批程序
1、每學年開學初向所有學生、家長宣傳國家的學生資助政策,讓所有的學生和家長了解政策、參與監督。
2、公開資助信息。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資助名額,通過在校內張貼公告等途徑公開資助信息。
3、教育資助對象每年核定一次。申請資助的學生于學年開學初,由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會或監護人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4、學生提出申請后,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對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按學生家庭經濟僻程度排序,提出僻生資助名單。
5、學校學生資助評審小組認真審核班級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如有異議,應在征得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意見后予以更正),審核通過后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名單提交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6、學校學生資助領導小組經研究、審批,確認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名單在學校內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上報區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五、 資金管理
1、 資助經費來源于財政預算安排。
2、 學校要嚴格按照個資助項目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核定、發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 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制定資助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立核算的資助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項目完成后,應當做好資金發放表和使用效果的書面總結,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4、 資助金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資助項目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5、 學校要加強對資助資金的管理,各項目支出應按照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6、 學校必須嚴格 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金實行分賬核算,?顚S,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當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六、 檔案管理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資助檔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檔案材料,包括:
一、僻生建檔
(一)困難學生情況調查表
。ǘ├щy學生匯總表
。ㄈ├щy學生統計表
二、僻生申請
。ㄒ唬┢暾埍
。ǘ┦苤鷮W生明細表
。ㄈ﹨R計表
。ㄋ模┵Y助對象公示材料、學校認定公示材料。
。ㄎ澹┿y行回執單
。⿲W生簽領憑證
七、監督檢查
為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的管理,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主任每學年應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進行一次資格復查,并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通過電話、實地走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助學金資格。
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認定工作舉報投訴電話,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要加強學生思想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學校將及時做出調整。
學校資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4
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任陳希原21日指出,進一步規范學生資助管理制度,規范各級監督管理職責,規范學生資助程序,規范資金管理,規范信息管理。
21日,國新辦就《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會上,有記者提問稱,在學有所教領域,《國家標準2021》主要明確了各級各類學生資助項目的標準。這些學生資助項目保障學有所教的效果如何?今后在保障學生實現學有所教方面還有哪些考慮?
陳希原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學有所教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目前,我國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國家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在制度上實現了“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為做到學有所教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其中,學前教育: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補助”的原則,由地方政府對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予以資助。
義務教育:對城鄉所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為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
普通高中教育: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對原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中等職業教育:對所有農村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民族地區學生、戲曲表演專業學生免除學費,對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
陳希原指出,各項學生資助政策的全面落實,切實減輕了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的經濟負擔,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為辦好人民滿意教育、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較大的貢獻。
一是保障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經濟問題輟學,促進了我國各教育階段入學率和鞏固率的提高,促進了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
二是提高了貧困地區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水平,明顯改善了他們的.營養結構,增強了身體素質。
三是推動了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和高中階段教育結構的調整,促進了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四是有效促進了貧困家庭子女通過接受教育實現高質量的脫貧。
陳希原稱,學生資助是一項需要長期抓好的工作。下一步,教育部將全面提升學生資助的服務水平,進一步織密扎牢學生資助保障網。
一是在完善政策上下功夫。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以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受助需求,適時調整資助范圍和資助標準,進一步完善資助政策,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完成學業、成長成才提供堅實的政策保障。
二是在規范管理上下功夫。進一步規范學生資助管理制度,規范各級監督管理職責,規范學生資助程序,規范資金管理,規范信息管理。
三是在精準資助上下功夫。努力實現預算分配精準、資助對象精準、資助標準精準、資金發放時間精準。
四是在資助育人上下功夫。在教育教學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重點幫扶,形成全員參與、各部門配合、各教育教學環節統籌協調的資助育人機制,促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更好地成長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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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積極宣傳各級政府的資助政策和有關規定,督促各級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的資助政策和規定。
二、督促各級學校認真評議申請資助的學生在校期間的.經濟生活狀況,確保符合條件的學生得到資助。
三、督促各級學校根據評議結果,將受助學生名單在校公示一周以上,無異議后上報名單及有關證明材料。
四、準確掌握國家助學金及其他資助資金的管理。對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嚴格的審查。
五、適時對有關受助學生使用資助金的情況進行調查;對受助學生異動情況進行檢查;對各級學校發放資助資金情況進行審查,防止弄虛作假、截留挪用專項資助資金。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六、及時向財政及有關部門申請下撥資助款,確保資助資金及時、準確、足額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七、監督資助資金發放的清查、記賬工作,確保?顚S。
八、做好資助工作資料收集、整理、存檔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學校資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6
根據我校黨員先進性教育長效機制要求,為解決我校貧困生學習生活的實際困難,特制定我校開展幫扶貧困生工作制度。
一、認真落實特困學生減免學費規定。根據文件規定,對持有或各區教育局發放的《xx市特困家庭子女學費書雜費減免卡》的特困學生減免學費。
二、建立“理工學校扶貧資金”。根據市教育局、市財政局文件,提取5%的學雜費,以及在保持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中,每位黨員一致通過的每月上交10元的扶貧資金,建立“理工學校扶貧資金”。對品學兼優的貧困生進行減免學雜費或采用發放生活補助金、購置校服、書籍、文具等形式進行幫助。
三、認真履行審批手續。在落實“理工學校扶貧資金”發放工作中,必須認真履行審批手續,層層把關,先在班級學生中進行調查,通過個人申請,家長或居委會確認,班主任、教務處、學生處審議,學校行政審批,報市國庫支付中心核定等程序,對經濟上確實有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學生進行資助。
四、對貧困生的界定:
1、以其家庭年總收入減去學生年學雜費、住宿費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地區的最低生活保證金;
2、因突發性災害,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
3、因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況,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
4、家庭收入偏低,多子女上學后,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
五、資助形式。根據貧困生具體情況,給予學生資助形式有:
1、學雜費的減免一半。資助對象是:外市的非農業戶口的貧困學生(注:本市戶口學生已按市政府規定減免學費)。高耗專業(1710元/學期),享受855元/學期的資助;一般專業(1510元/學期),享受755元/學期的支助。
2、實習材料費的減免一半。資助對象是:本市的非農業戶口又無低保卡的貧困學生。高耗專業(800元/學期),享受400元/學期的資助;一般專業(600元/學期),享受300元/學期的資助。
3、生活費資助。對生活比較困難的學生,給予資助200元/人.學期的`生活費。
4、購置校服、書籍、文具等已經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同學,原則上不再享受學校的資助。
六、參照資助貧困家庭子女上大學的政策,按6000元/人的標準給予從我?忌洗髮W的學生發放助學金。
七、學校組織貧困生開展勤工儉學活動。安排學生利用雙休日和假期去企業工作,取得的酬金全部發放給學生,補充學生在校期間生活及學習費用。
學校資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7
了健全我校學生資助工作檔案,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檔案管理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刻苦鉆研業務,嚴格按照檔案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辦事。
2、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學生資助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統計、鑒定、銷毀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3、資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要以紙質和電子檔案形式及時歸檔保存。
4、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接受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建立學生資助檔案,并由檔案室集中保存。
5、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嚴格按《福建省學生資助檔案整理方法》規定和程序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保管學生資助業務材料,確保歸檔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偽造、篡改。
6、對檔案資料進行分類、編目和鑒定后歸檔保存,存放要做到排列有序,便于查找。紙質檔案要做好防潮、防塵和防蟲等保護工作,電子檔案要做好備份。
7、學生資助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
8、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依法為教育部門、相關學校、金融機構、受助學生和家長等提供檔案信息查詢服務。
9、紙質檔案外借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借出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10、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資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8
為確保我校家庭經濟困難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工作有序、有效進行,提高資助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學校校長為組長、會計為副組長、各校(園)(含民辦)全面參與的領導小組。
二、通過設立公示欄、校園網、微信群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布資助認定情況,公示內容包括上級資助相關政策文件、資助條件、操作程序、評選結果及舉報受理方式。
三、將認定出的資助對象在公示欄等醒目地方公示一周以上,一周內如師生、家長及其他人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認定工作組提出質疑。認定工作組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情況屬實,應做出調整;一周后無異議,方可上報。
四、對在操作過程中違規的責任人,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制度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對不符合條件的資助對象,一經發現則取消其被資助資格,對弄虛作假的資助對象取消其資助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
教育扶貧管理工作舉報投訴制度
為使學校資助管理工作規范及順利實施,切實把國家這項“惠民工程”落到實處,增強管理工作職責,使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工作得到落實而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國家資助政策以及上級主管部門資助文件的宣傳力度,廣泛利用各種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切實把這項國家惠民政策宣傳到位,使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2.嚴格做好國家資助項目的申請、認定工作,規范評審程序。對學生的'認定應按政策要求嚴格把關,按實際下達的名額執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學生相關資料,將學生申請表、戶籍證明材料、受理結果、公示情況、助學金發放及變動情況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記錄在案,建檔備查。
3.做好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信息報表完整、及時,做到無虛報、錯報、重報、漏報行為的發生。
4.國家資助項目嚴格按受助學生實際在校時間核發,實行動態管理。
5.各校、園(含民辦)及班級要及時向學校報送學生異動情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管理應根據學生異動情況及時調整國家資助項目的核發。
6.嚴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對公示中出現的問題,記錄在案,及時處理。
7.學校資助管理要嚴格做好寄宿制貧困生補助生活費采取銀行卡形式發放,做到無代領,無實物或服務形式抵頂或扣減行為,無二次分配、無強制消費或抵減其他費用等行為。
8.特別關注建卡貧困戶學生,做到不漏報。對未申報資助的建卡貧困戶子女,各班要盡到告知義務。對主動放棄的,要妥善保存其放棄受助資格的紙質承諾書。
9.加強資助工作的公開、公正,“陽光”進行,對經學校資助審核認定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要予以公示,學校設立舉報投訴電話:
辦公室: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黃圩鎮中心學校教育扶貧工作入戶摸底、走訪制度
一、不定期排查與集中排查、普遍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實行全覆蓋、全方位、多層次排查,做到巷不漏戶、戶不漏人,做到情況早發現、早報告、工作早到位、問題早解決。
二、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工作日志由各校、園(含民辦)指定專人負責。
三、建立全面排查體系,各各校、園(含民辦)每周開展一次集中排查,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糾紛工作。
四、按照要求切實加強出租房屋、流動人口走訪,清楚掌握片區出租房屋、流動人口變化情況。
學校資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9
為保證我園家庭經濟困難幼兒不因經濟困難而失學,促進幼兒教育發展,根據《洞口縣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的通知,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幼兒園在園長領導下,由專人負責資助貧困生工作,成立教師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負責貧困生的初審和申請,研究擬定受資助幼兒名單和資助形式。
二、資助對象為我園家庭經濟困難幼兒。
三、資助資金的使用原則和救助條件
用于老、弱、病、殘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戶子女救助。享受資助資金的幼兒的基本條件。
。1)烈士子女、殘疾幼兒。
。2)父母一方死亡,離異的單親貧困家庭子女。
(3)低;蛱乩Ъ彝プ优。
。4)因受災、疾病等原因導致家庭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資助申報審批程序
1、貧困生每期核定一次。申請資助的幼兒一般于學年開學初,由本人向幼兒園提出申請,填寫《洞口縣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并向幼兒園提交由所在村委會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2、幼兒園評審小組對申請資助幼兒有關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按幼兒家庭經濟貧困程度排序,提出貧困生資助名單和資助形式,在幼兒園和所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后,幼兒園將資助名單,公示情況上報上級資助小組審核確定。
3、幼兒園通知受助幼兒填寫《洞口縣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并由幼兒及其監護人和班主任簽字確認。
五、資助資金實行單設科目、獨立核算,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資助資金全部以現金發給貧困幼兒本人。
六、受資助幼兒名單、資助項目和金額應在幼兒園校務公開欄公布,建立檔案,并報上級部門備案。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資助資金用于最急需的貧困生。對于出現問題的嚴肅查處。
學校資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10
為全面、準確、及時地反映我園落實上級部門安排開展的教育扶貧精準資助工作情況,充分發揮信息宣傳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推動教育資助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工作的內容
1、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教育扶貧精準資助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動態情況。
2、上級領導對我園教育精準資助工作情況視察、調研、現場辦公時的重要講話以及貫徹落實情況。
3、我園教育扶貧精準資助工作中的重大舉措和做法,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各項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以及突出的問題。
二、宣傳工作的載體
供需上傳的資料內容,信息科負責上傳網站。
1、宣傳欄。一個季度出一期,以宣傳、反映當前大政方針、中心工作及本辦重點工作為主,同時完成上級要求的其它宣傳任務。由信息科統一調度、安排、設計制作,各相關科、部室配合做好文案編寫及各項數據的匯總工作。
2、公示欄。對每月評出的紅旗窗口進行公示,教務主任負責公示。
3、上報信息。需上報兩辦或其它部門的信息,由教育精準資助領導小組提供文字資料,經領導簽字蓋章,重大信息經主要領導簽字蓋章后,交由教務主任統一登記上報。
三、教育精準資助扶貧宣傳工作的原則
1、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內容真實可靠,如實反映客觀情況,事例、數據要準確。
2、堅持時效性原則。及時反映最新工作動態,重大緊急信息應在事件發生后1小時內報送有關情況,并續報事件處理進展情況。切實做到不遲報、不漏報。重大事件上報必須報經主要領導審簽。
3、堅持全面深刻的原則。要拓展視野、增強敏銳性,多領域、多角度、多渠道掌握全面的.第一手材料,反映的情況和問題不僅要全面、完整,而且要有深度,做到有情況、有分析、有預測、有建議。
4、堅持新穎獨到的原則。集中反映新情況、新問題、新思路、新舉措、新經驗。同時,鼓勵在宣傳工作上開拓創新。
四、考核要求
1、在控輟保學、結對幫扶的基礎上,完成家庭困難幼兒的認定工作;
2、采用家訪的形式,到精準資助學生的家中了解情況,做好教育惠民政策、教育扶貧精準資助政策的宣傳;加大對困難學生的救助;
3、在資助工作中,做好文字性資料、影像資料的記錄和保存。
學校資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經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或各小學附設學前班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包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兒和殘疾幼兒、革命烈士及其他經濟困難家庭子女。農村計生家庭、被征地農民家庭子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學前教育幼兒資助政策。
第二條資助項目及標準
資助項目為保育教育費和生活費。保育教育費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00元,生活費為每生每年400元。
第三條辦理程序
1、申請:每學期開學后,兒童監護人持戶口本及相關證件向幼兒園(或學校)提出申請,領取《貴州省學前教育幼兒資助申請表》如實填寫,由鄉鎮或村(居)委會簽字蓋章確認。申請人提供相應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或證件,如低保證、殘疾證、農村獨生子女證和二女結扎證,以及因病致貧、因災返貧等證明。
2、審核和公示:
、儆變簣@(或學校)接到申請表和相關材料后,立即成立由幼兒園(或學校)負責人、資助管理人員、班主任、家長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根據兒童家庭經濟狀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初步確定享受資助兒童名單。
②初步評審的受助兒童名單,要在所在街道、居委會及園(校)內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若有異議需調整的嚴格按照程序重新進行評定。
③經公示無異議的資助名單,由幼兒園填寫《大方縣年季學期學前教育資助匯總表》,附公示材料,經鄉鎮教育管理中心簽字認可后上報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四條資金發放
教育經費核算中心根據審核結果,將資金撥付至幼兒園(或學校),幼兒園(或學校)再將資助資金通過銀行卡或現金發放形式,發放給受助兒童監護人,監護人在《大方縣年季學期學前教育資助資金發放花名冊》簽字確認。
第五條監督管理
1、各鄉鎮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強對學前教育資助資金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確保?顚S谩`l鎮教育管理中心主任負總責,幼兒園園長(或校長)直接負責。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幼兒園(或學校)要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教育部門以及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幼兒園(或學校)要建立健全受助兒童信息檔案,將學生申請表、困難證明材料、資金發放憑證及圖片、工作執行情況等分年度建檔備查,并安排專人加強管理。
3、對不按規定履行職責,騙取專項資金或將專項資金挪作他用等行為的,按照相關規定對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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