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設施設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
1、目的:為了使設施設備運行和管理工作更加有效,符合GSP規定。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
3、適用范圍:門店對設施設備。
4、責任:門店養護員。
5、內容:
5.1、門店設施設備必須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要求,按需要由公司統一添置和更換。建立設施設備管理臺帳,并附購進發票和產品合格證留存備查;
5.2、門店養護員應每季度對儀器設備使用和運行進行檢查養護,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在養護過程中應及時將設備運行情況及維護情況及時記錄于“儀器設備使用維護情況記錄”表中;
5.3、門店養護員應建立門店儀器設施設備管理臺帳,將現有的和新添置的設施設備使用維護情況記錄上,記錄內容要完整;
5.4、溫濕度表校驗工作按以下規定進行:
5.4.1、公司質管部門每年定期對各門店的溫濕度表進行校對,并做好校對記錄。合格的由公司出具校對憑證并將溫濕度表交還門店使用.
5.4.2、日常工作中門店應經常對溫濕表自行查驗發現不合格及時送檢。
6、相關表格:設施設備使用維護情況記錄、計量器具檢驗情況登記表。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2
1、建立從安裝、調試、驗收,到運行、維護、保養、檢測等各環節的檔案,嚴格按規定要求進行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測。
2、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檢測責任制,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3、操作人員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維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5、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每半年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認真做好設施、設備管理全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記錄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保存。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3
為提高學校(幼兒園)設備的使用率和增強各校(園)管好、用好設備的責任意識,特制定設備管理制度如下:
一、設備管理分類
教育設備可分為:
A.電教信息類(含信息、廣播、視頻網絡及其終端,錄音機、投影機等);
B.辦公設備類;
C.體育衛生、游戲類;
D.生物類;
E.物理類;
F.化學類;
G.史、地類;
H.小學實驗類;
I.美術類;
J.音樂類;
K.科技、勞技類;
L.圖書類;
M.其他。
二、設備登記造冊要求
1、各校(園)的所有設備按“附表一”格式分類建立帳冊,務必做到帳物相符。
2、各校(園)設備必須在購進后一周內由責任人登記入冊,復印采購合同或購貨發票存檔備查。
3、圖書按有關規定制作目錄帳冊。
4、各校(園)有各類設備實物登記匯總表。
三、設備使用登記要求
1、各類實驗室要有分組實驗記錄和演示實驗記錄。
2、電教設備及教學平臺可參照“附表二”格式由學生代表每節課進行記錄(幼兒園及小學低年級可由各單位自行確定記錄方式)。
3、音樂、書法、美術、科學探究等專用室場設備使用情況可參照“附表三”表格記錄。
4、廣播、視頻網絡使用記錄見“附表四”。
5、圖書閱覽室開放記錄和書籍借閱登記按以往規定表格記錄。
四、設備損壞、維修及報廢登記手續
設備損壞、維修由保管責任人填寫“附表五”表格。設備需要報廢時,每件價值在1000元以下的,填寫“附表六”先報主管領導審批,再報校(園)長審定后轉責任人在帳冊上及時注銷,保留校(園)長批復存檔備查;每件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填寫“附表六”先報主管行政和送校(園)長審批,再報教辦或辦學單位批準后,轉由責任人在帳冊上及時注銷,并保留校(園)長和教辦或辦學單位批復存檔備查。
五、設備管理的責任和考核
1、各校(園)設備分類由主管行政或教師負責保管,各類設備要明確保管責任人。
2、各校(園)要按本制度要求,結合本校(園)實際制訂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各校(園)每月常規檢查時要檢查使用記錄及維護情況,統計教師使用設備的各類數據并及時在教師中通報結果。各校(園)每學期根據教師使用及維護設備情況,定出該教師在設備管理與使用的等級或評分,作為計算教師每學期發放的績效工資的依據之一。教辦每學期對各校(園)保管、維修、使用、報廢設備情況檢查一次以上,檢查結果納入年末目標評估總分。
3、保管責任人負責設備采購計劃的編制、設備購進登記入冊和設備日常清潔養護、破損維修、損壞或報廢申報、使用設備記錄及有關設備的檔案資料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4、每年由主管行政對照本校(園)的設備帳冊與實物全面清點一次。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4
1、目的
規范公司內生產設備設施日常使用及維護保養、維修工作,確保在用設備設施的安全有效運行,需要對設備設施方面的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及消防設施進行管理,保障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設備設施及其附帶的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的使用、維護保養過程管理。
3、引用文件、術語定義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目錄(試行)(安監總;20xx〕225號)
安全生產控制的目的就就是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不良與管理失效四大要素。
安全設施的正常運行就是為保證生產設備設施正常工作的必要條件,同時也就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在做好設備設施管理的同時也做好安全設備設施的運行、檢修、維護、保養。
安全設施包括通用安全防護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與消防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設施分為預防事故設施、控制事故設施、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三類。
3.1預防事故設施
(1)檢測、報警裝置: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等報警裝置,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報警裝置,用于安全檢查結合安全數據分析等檢測設備、儀器。
(2)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動、限速、防雷、防潮、防曬、防凍、防腐、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閉鎖設施,電氣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3)防爆設施: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
(4)作業現場防護設施:作業現場防輻射、防靜電、防噪音、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防灼燙等設施。
(5)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安全與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
3.2控制事故設施
(1)泄壓與止逆設施:用于泄壓的閥門、爆破片、放空管等。
(2)緊急處理設施: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分流、排放等設施。
3.3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1)防止火災蔓延設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等。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及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2)滅火設施:水噴淋、惰性氣體、蒸汽、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
(3)應急處置設施:洗眼器、噴淋器、逃生器、逃生索、應急照明等設施。
(4)應急救援設施:堵漏、工程搶險裝備與現場受傷人員醫療搶救裝備。
(5)勞動防護用品與裝備:包括頭部、面部、視覺、呼吸、聽覺器官、四肢、軀干防火、防毒、放燙傷、防腐蝕、防噪聲、防輻射、防高處墜落、防砸擊、防刺傷等免受作業場所物理、化學因素傷害的勞動防護用品與裝備。
4、職責
4.1生產部:負責生產設備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維修等日常管理工作,參與設備供應商的選擇,負責設備技術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4.2各部門負責設備設施的安全使用,負責日常保養定期維護等工作。
4.3生產人員:嚴格按照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操作設備,對設備進行日常的運行檢查維護;
4.5安全員(兼職):負責生產設備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運行過程中安全檢查,督促檢查各作業人員遵章守紀工作,發現安全隱患督促責任部門整改。負責聯絡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安全設施進行安全檢測。
4.6采購部:負責生產設備(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供應商以及維修零部件的選擇、采購工作。
4.7總經理:負責設備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維修維護的審批。
5、管理程序
5.1設備設施的狀態管理
設備設施就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就是公司經營營業的基礎。設備修理必須堅持先維修、后生產的原則,以預防為主、維護保養與計劃檢修并重的方針,實行專群結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計劃地組織好設備檢修的工作,保證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為公司的發展提供必需的物質基礎。
各業務部門開展工作時,必須考慮設備設施的運行狀態,提供必要的檢修計劃,在檢查經營活動的同時,同時檢查檢修計劃與安全防護。總結評比業務計劃與檢修計劃。在經營與設備設施維修發生矛盾時,應當根據“先維修,后經營”的原則合理安排。
生產部對驗收合格后登錄設備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臺賬,匯總收集設備出廠隨帶的技術資料一同存入設備檔案,對該生產設備設施(包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建立設備管理檔案。
5.2設備設施的使用
5.2.1設備在投入使用前,生產部編制該設備操作規程與安全注意事項、設備維護保養技術規程,并對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設備構造、安全設施附件、操作方法、設備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常識、應急處置措施等,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許上機操作。安全員(兼職)應識別并評價該設備設施的安全風險。
5.2.2工作前,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對設備進行檢查,在確認設備完好,安全附件、儀表齊全正常,操作系統靈敏可靠后方可開機,并在設備日常點檢表中記錄相關情況,下班后記錄設備運行臺時。
5.2.3在工作過程中,設備操作人員要經常巡回檢查設備運轉狀況,包括聲音、震動、溫升就是否正常,附件就是否完好,發現異常與故障應及時排查原因并及時處理,必要時停機檢查或向班組長報修,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5.3設備的維護保養與維修
5.3.1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遵循“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設備責任人必須嚴格按照設備維護保養過程做到以下幾點:
a、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違章操作;
b、設備運行中避免進入異物;
c、管道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d、做好設備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e、設備的易損零部件要及時更換,保持設備運行狀態良好;
f、保持設備清潔,環境衛生好。
g、及時填寫設備運行記錄,每班人員點檢人員填寫《設備日常保養記錄單》。
5.3.2設備維修工負責設備的計劃維修與緊急搶修,設備維修以計劃維修為主,緊急搶修為輔。
設備管理根據設備運轉情況與企業生產情況,制定設備的年度維護保養計劃,安全員(兼職)會簽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各部門以及設備管理按計劃進行維護保養,填寫《維護保養及驗收單》。
維護保養的設備設施包括:生產設備;建筑設施;特種設備;職業病防護設施;安全設施;自動消防報警系統;企業各單位設備外殼接地保護;漏電保護器漏電手動測試;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測等。
5.3.3設備維護保養分為一級、二級。一級保養需要按照設備服役情況基本原則每半年進行一次,二級保養按照設備服役情況基本原則每年進行一次,一級二級保養程度詳見維護保養驗收單。
5.3.4維修保養前,維修人員應明確維修內容確定檢維修方案,確定作業危險分析與控制措施,明確安全設施的檢修保養要求,技術要求與施工方法,明確分工責任,并采取開具作業票、停車、拉閘、掛檢修牌、安全監護等相應必要安全防范措施。
5.3.5維修保養時,應對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與施工現場安全交底維修人員要按照所修設備的技術要求與規范的操作方法進行維修,確保維修質量,嚴禁野蠻操作。
5.3.6維修保養結束后,應及時恢復安全裝置與安全設施。維修人員首先要認真檢查維修工作有無遺漏,然后,管理好工具,清理維修現場,會同設備負責人、設備操作者進行試車驗收,并做好維修記錄,填寫《設備維修驗收單》。
5.4設備標識
企業內重點設備作明確標識,標識內容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設備狀態(在用、停用、報廢等)。
5.5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設施的技術檔案管理
每臺設備均應建立技術檔案,設備管理負責生產設備設施(含設備自身附帶的安全設施)的技術檔案的建檔、歸檔及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安全員(兼職)負責對相對獨立的安全設施建立技術檔案,編制全面的安全設施臺賬,臺賬中應注明安全設施對應的生產設備設施,便于設備管理的綜合管理。
5.6安全設施管理與保養要求
依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設備管理在編制設備年度維護保養計劃中同時注明安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計劃、檢測計劃。
屬于企業內的維護保養由維修工負責,安全員(兼職)進行技術支持,保養完成后共同驗收。
屬于強制檢驗的設施與項目由設備管理員負責聯系外部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保存好相關書面資料。
6、形成的文件與記錄
6.1設備設施(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管理臺賬
6.2設備設施履歷表無編號
6.3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無編號
6.4年度維護保養計劃表編號:AQJL-06-01
6.5維護保養及驗收單編號:AQJL-06-02
6.6設備日常保養記錄單編號:AQJL-06-03
6.7設備維修保養記錄清單編號:AQJL-06-04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5
為加強安全管理,確保液氨儲罐安全,根據分廠生產實際,制定如下液氨儲存使用管理制度:
一、雙人巡檢、雙人操作制度
1、對制氫液氨儲罐的巡檢必須兩人同時進行。
2、設備巡檢間隔為2小時。
3、巡檢人員必須在巡檢本上詳細記錄液氨儲罐液位、壓力和溫度。
4、在進行往中間儲罐充氨操作、儲罐排放積水操作等與液氨有關的設備操作時必須兩人在場,一人操作,一人現場監督。
5、操作和液氨有關的設備時,必須攜帶防毒面具在現場備用。
二、進入生產區消除人體靜電制度
1、制氫車間操作人員進入車間前,必須消除人體靜電后,方可進入車間值班。
2、外來人員進入制氫車間必須先消除人體靜電,再進入車間。
3、檢修人員在對制氫設備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先消除人體靜電,再開始進行檢修作業。
4、操作人員在進行切換純化器、啟動分解爐、中間儲罐充氨等設備操作前必須先消除人體靜電,再進行有關設備操作。
三、液氨卸車時氨車靜電接地制度。
1、氨車到達現場后,必須先進行靜電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進行卸車操作。
2、靜電接地報警儀使用時必須有可靠的接地,夾子必須接到氨車金屬部位,并保證可靠連接。
3、氨車卸車臂的管件連接部位必須用軟銅線跨接,確保接觸良好。
4、靜電接地報警儀使用完畢后,必須將線夾放入端子箱內,并關閉端子箱門。
5、卸車完畢后必須靜置十分鐘后方可拆下報警儀和卸車臂連接管。
6、定期檢查靜電接地報警儀電池,發現電量不足時,及時更換電池。
四、防護用品的定期檢查制度
1、防化服每天檢查一次。
2、壓縮空氣罐每天檢查一次。
3、呼吸器每天檢查一次。
4、檢查內容包括空氣罐壓力、防化服完好性、防毒面具完好情況、吸附罐完好情況等。
5、對防化服、壓縮空氣罐、呼吸器進行編號,并進行標識,以便于區別。
6、建立防護用品的定期檢查情況記錄本。
五、現場設施定期檢查制度
1、安全閥每年檢查一次,校驗更換;氨氣壓力表每半年檢查一次,校驗更換;
2、噴淋系統每天檢查一次水壓,每周檢查一次加壓泵完好情況。
3、每月進行一次噴淋系統使用效果檢驗。
4、每周檢查一次靜電消除球接地情況。
5、每周進行一次靜電接地報警儀完好情況試驗。
6、將檢查情況在設備巡檢記錄本上進行記錄。
六、液氨泄漏報警系統點檢制度
1、每天進行一次報警器聲光報警試驗。
2、每周清理一次報警探頭的灰塵,保持其靈敏性。
3、每月對液氨報警探頭和氫氣報警探頭進行一次點檢。
4、點檢方法為用液氨收集瓶收集部分液氨放置到距離報警探頭月30厘米處,讓其自然蒸發,查看報警裝置報警情況。若報警,說明探測、報警系統正常。
5、將點檢情況記錄在值班日志上。
七、NH站院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帶煙火進入NH站。
2、 NH站內嚴禁吸煙。
3、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除施工現場外的其他生產區域。
4、動火施工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5、施工方須指定一名現場施工負責人,負責現場施工安全和施工協調工作。
6、施工人員須遵守中聯玻璃公司進入監獄生產區的各項管理規定。
7、施工人員不得觸碰與施工無關的生產設備。
8、施工方必須做好施工人員的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和個人勞動保護。
9、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現場監督人員的管理。
10、施工現場工器具使用后必須存放到規定位置,避免丟失。
11、對于梯子、繩索、膠帶等違禁物品的使用必須經過同意后方可進行,且使用后必須入庫上鎖。
說明:
1、以上各項管理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2、違反以上管理制度的,按公司和分廠績效考核辦法進行處罰。情況嚴重的給與紀律處分。
3、每年夏季、冬季分別舉行液氨泄露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集團公司各單位生產現場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及正確配備、使用防護用品,依據國家相關安
全設施、設備及《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相關標準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地面生產經營單位現場配備安全設
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第二章 定 義
第四條 安全設施、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分類如下:
1、預防事故設施
。1)檢測、報警設施: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組份等報警設施,
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于安全檢查和安全數據分析等檢驗檢測設備、儀器。
。2)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 器,制動、限速、防雷、防潮、防曬、防凍、防腐、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設施,電器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3)防爆設施: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
氮封)、易燃易爆氣體和粉塵形成等設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業場所防護設施:作業場所的防輻射、防靜電、防噪音、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防灼燙等設施。
。5)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安全和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
2、控制事故設施
。6)泄壓和止逆設施:用于泄壓的閥門、爆破片、放空管等設施, 用于止逆的閥門等設施,真空系統的密封設施。
。7)緊急處理設施: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分流、排放(火炬)、
吸收、中和、冷卻等設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氣體、反應抑制劑等設施,緊急停車、儀表聯鎖等設施。
3、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8)防止火災蔓延設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 堤,防爆墻、防爆門等隔爆設施,防火墻、防火門、蒸汽幕、水幕等設施,防火材料涂層。
。9)滅火設施:水噴淋、惰性氣體、蒸氣、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消火栓、高壓水槍(炮)、消防車、消防水管網、消防站等。
。10)緊急個體處置設施:洗眼器、噴淋器、逃生器、逃生索、應
急照明等設施。
。11)應急救援設施:堵漏、工程搶險裝備和現場受傷人員醫療搶救裝備。
。12)逃生避難設施:逃生和避難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難所(帶空氣呼吸系統)、避難信號等。
。13)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包括頭部,面部,視覺、呼吸、聽覺
器官,四肢,軀干防火、防毒、防灼燙、防腐蝕、防噪聲、防光射、防高處墜落、防砸擊、防刺傷等免受作業場所物理、化學因素傷害的勞動
防護用品和裝備。
第五條 勞動防護用品:指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配備的,使
其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護具、防塵口罩、眼護具、絕緣靴、雨衣、防寒服、勞防手套、工作鞋等。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辦法
第六條 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設備(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
力表、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自控方面安全保護裝置(如各
種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和安全聯鎖裝置)、消防安全設施(報警、滅火設施)要明確維護、管理部門職責。
第七條 在用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
標準。
第八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登記臺帳》。
第九條 使用單位對安全設施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規定檢
查和維護保養,并做好記錄,安全設施設備損壞時,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通知有關單位及時修復。
第十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程,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組織檢驗,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第十一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檔案,對檢修、校驗、變更等情況詳細記錄。
第十二條 安全設施設備應納入正常檢修計劃,定期檢修保養,確
保完好。
第十三條 安全設施設備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
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如確需拆除等必須由總工程師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在主管部門登記后方可拆除。
第四章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第十四條 勞動防護用品是由用人單位提供的,保障勞動者安全與
健康的輔助性、預防性措施,不得以勞動防護用品替代工程防護設施和其他技術、管理措施。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發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專項經費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具有《產品鑒定證》、《產品合格證》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認可的生產許可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進口的勞動防護
用品,其防護性能不得低于我國相關標準。
第十八條 勞動者在作業過程中,應當按照規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接納的實習學生應當納入
本單位人員統一管理,并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對處于作業地點的其他外來人員,必須按照與進行作業的勞動者相同的標準,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五章 勞動防護用品選擇
第二十條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以下十大類:
(一)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頭部傷害的頭部防護用品。
。ǘ┓烙毖蹩諝夂涂諝馕廴疚镞M入呼吸道的呼吸防護用品。
。ㄈ┓烙锢砗突瘜W危險、有害因素對眼面部傷害的眼面部防護用品。
。ㄋ模┓涝肼曃:胺浪、防寒等的聽力防護用品。
。ㄎ澹┓烙锢、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手部傷害的手部防護用品。
。┓烙锢砗突瘜W危險、有害因素對足部傷害的足部防護用品。(七)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軀干傷害的軀干防
護用品。
。ò耍┓烙锢怼⒒瘜W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損傷皮膚或引起皮膚疾病的護膚用品。
。ň牛┓乐垢咛幾鳂I勞動者墜落或者高處落物傷害的墜落防護用品。
。ㄊ┢渌烙kU、有害因素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按照識別、評價、選擇的程序,結合勞動
者作業方式和工作條件,并考慮其個人特點及勞動強度,選擇防護功能和效果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ㄒ唬┙佑|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勞動者應當根據不同粉塵種類、粉塵濃度及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種類及濃度配備相應的呼吸器、防護服、防護手套和防護鞋等。具體可參照《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及維護》
。℅B/T18664)、《防護服裝化學防護服的選擇、使用和維護》(GB/T24536)、《手部防護防護手套的選擇、使用和維護指南》(GB/T29512)和《個體防護裝備足部防護鞋(靴)的選擇、使用和維
護指南》(GB/T28409)等標準。
工作場所存在高毒物品目錄中的確定人類致癌物質,當濃度達到其
1/2職業接觸限值(PC-TWA或MAC)時,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ǘ┙佑|噪聲的勞動者,當暴露于80dB≤LEX,8h<85dB的工作
場所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需求為其配備適用的護聽器;當暴露于 LEX,8h≥85dB 的工作場所時,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護
聽器,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具體可參照《護聽器的選擇指南》(GB/T23466)。
。ㄈ┕ぷ鲌鏊写嬖陔婋x輻射危害的,經危害評價確認勞動者需
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用人單位可參照電離輻射的相關標準及《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GB/T29510)為勞動者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并指
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ㄋ模⿵氖麓嬖谖矬w墜落、碎屑飛濺、轉動機械和鋒利器具等作業
的勞動者,用人單位還可參照《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11651)、《頭部防護安全帽選用規范》(GB/T30041)和《墜落防護裝備安全使用
規范》(GB/T23468)等標準,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 同一工作地點存在不同種類的危險、有害因素的,應
當為勞動者同時提供防御各類危害的勞動防護用品。需要同時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還應考慮其可兼容性。
勞動者在不同地點工作,并接觸不同的危險、有害因素,或接觸不
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為其選配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滿足不同工作地點的防護需求。
第二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還應當考慮其佩戴的合適性和基本舒適性,根據個人特點和需求選擇適合號型、式樣。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
工作場所配備應急勞動防護用品,放置于現場臨近位置并有醒目標識。用人單位應當為巡檢等流動性作業的勞動者配備隨身攜帶的個人應
急防護用品。
第六章 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放、培訓及使用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工作場所中存在的危險、有
害因素種類及危害程度、勞動環境條件、勞動防護用品有效使用時間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制定采購計劃,購買符合標準的合格產品。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查驗并保存勞動防護用品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確保已采購勞動防護用品的存儲條件,
并保證其在有效期內。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配備標準發放勞動防
護用品,并作好登記。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等專業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督促勞動者在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前,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確保外觀完好、部件齊全、功能正常。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檢
查,確保勞動者正確使用。
第七章 勞動防護用品維護、更換及報廢
第三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時更換。公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由車間或班組統一保管,定期維護。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應急勞動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證其完好有效。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周期定期發放,對工作過程中損壞的,用人單位應及時更換。
第三十六條 安全帽、呼吸器、絕緣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損
耗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有效防護功能最低指標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強制報廢。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7
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設備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設備運行值班制度
值班人員負責24小時對消防控制中心、變配電房、冷凍站、水泵房等重要設備房內的設備運行狀態進行實時巡視、監控;根據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密切注意所管設備的運行情況并按規定做好當班的工作記錄;嚴格執行巡檢制度,及時發現隱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同時必須掌握并正確實施應急處理方案;如出現設備故障,而當班人一時不能處理,應按報告制度及時報告給有關人員;值班人員應按統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勤,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須提前向設備主管報告.
(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雙方人員必須提前30分鐘做好交接班的準備工作,正點進行交班。交班的準備工作有:查看運行記錄、介紹運行狀況和方式、設備檢修、變更等情況,清點儀表、工具。檢查設備狀況等;出現下列情況不得交班:
1、事故處理未完成或重大設備啟動或停機時;
2、交接班準備工作未完成時;
3、接班人員有醉酒現象或其他非正常身體狀態而未找到其他頂班人時。
4、交接班清楚之后,雙方要在值班登記本上簽字。
(三)報告制度
下列情況報告設備主管:
1、一般設備非正常操作的開停、調整及其他異常情況:
2、設備出現故障或停機檢修;
3、件更換及修理;
4、運行人員暫時離崗。
下列情況報告總工程師:
1、重要設備非正常操作的啟停、調整及其他異常情況:
2、采用新的運行方式;
3、重要設備發生故障或停機檢修;
4、重要零配件更換及修理、加工和改造;
5、與上級或甲方監管部門的聯系。
下列情況報告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公司品質部及甲方監管部門;
1、重要設備發生故障或停機檢修;
2、影響大廈運行的設備出現故障并需要立即檢修和施工:
3、系統運行方式的重大改變;
4、系統及主要設備的技術改造及需要委托分承包方施工;
(四)停送電操作票制度
l、倒閘操作必須根據強電主管工程師命令,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行。
2、倒閘操作應由兩人執行,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護。
3、倒閘操作由操作人填寫操作票,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4、電氣設備停電后,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攔,以防突然來電。
(五)五級保養制度
設備、設施檢修等級按以下分類進行(高等級檢修包含登記檢修全部內容)。
1、日檢:屬巡視檢查維護。對設備房及設備周圍環境進行清潔,檢查設備有無漏水、漏油、漏電、漏氣等現象,如實記錄運行數據。
2、月檢:屬預防性檢查,對設備性能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故障隱患部位進行修理或
調整,保證設備止常運行。
3、季(半年)檢:屬維護性檢查,對設備進行清掃、加油、調試。
4、年檢:屬恢復性檢修。對設備局部解體著重恢復設備的電氣性能、機械和精度,視狀況更換主要零、部件及附屬裝置。
5、大修:屬徹底性修理,對設備進行全部解體,全面檢查、試驗、探傷、調試,更換全部不合格零、部件及附屬裝置。大修應結合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發展的需要進行技術改造。設備主管應視設備故障情況及時提請設備大修報告,經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和品質管理部審核后報甲方批準執行。
(六)設備、設施三級檢查監督機制
1、工程技術部:負責各種設備、設施的運行、保養及維修工作,以及設備、設施的使用、維護、保養、更換整個過程的組織、安排、實施和檢查。
2、物業服務中心經理:負責物業設備、設施安全、經濟運行第一責任人,負責物業設備、設施維修保養情況的監督檢查。
3、深圳市萬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程一機電專業委員會:負責對我司所管轄范圍內設備及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進行督導、評估,每季度組織一次對各業務部門設備及設施保養維修情況及相關質量記錄的巡查,審批檢修計劃和技改項目,監督設備大修及重要維修工作,對檢修質量進行鑒定,并負責協助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培訓。
(七)制訂科學的設備操作維修安全規定
1、所有機電操作,維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并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既要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又要保證工作人員安全
2、新上崗、轉崗的機電維修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核,熟悉所轄樓宇的設備情況后,才能上崗工作。
3、設備房應該配置安全操作用品,例如配電房配置絕緣手套,并認真保管。
4、工作人員進入設備房內嚴禁吸煙。
5、非電氣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進入變、配電房。
6、對于設備正常運行參數定時檢查記錄,如參數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7、電氣部分維修,必須嚴格按停電、驗電、檢修、檢查無誤后方能送電。注意嚴禁將金屬物、工具等遺留在設備上,以防事故發生。
8、熟悉掌握觸電急救方法及步驟。
(八)堅持設備、設施保養和維修相結合的原則
l、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保養與計劃維修并重,使設備以常處于良好狀態。對所有設備做到'三好'、'四會'、和'五定'。
'三好'是指用好、修好、和管理好重要的設備。
'四會'是指維修人員對設備要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五定'是指對房屋主要設備的清潔、潤滑、檢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點、定時和定質。
2、完善設備管理、定期維修和職業安全制度,制定科學的保養規程,完善設備資料和維修登記卡片制度。
3、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降低設備維修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8
為加強企業內部機械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及相關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建立機械設備設施臺賬和檔案
(1)、建立設備、設施臺賬
(2)、設備部建立機械設備設施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3)、機械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4)、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5)、機械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6)、機械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7)、機械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2、機械設備作業人員管理
(1)、企業對機械設備作業人員進行設備結構、性能教育和培訓,使作業人員掌握維護、保養等知識。
(2)、操作人員對自己的使用的設備班前進行點檢、潤滑。
(3)、重要設備由車間設備管理人員進行班前點檢和潤滑并做好記錄。
(4)、作業人員在作業中嚴格遵守相關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5)、作業人員在作業中發現機械設備存在異常狀況,應立即停止相關作業、并上報設備部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檢修。
3、機械設備設施管理
(1)、售后部定期對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維護
(2)、售后部和車間安全員每天對操作人員點檢情況進行檢查。
(3)、進行機械設備檢修時,對相關機械設備進行斷電,確認其運轉徹底停止,方可進行檢修作業,并懸掛“禁止合閘”等安全警示標志,設專人進行監護。
(4)、機械設備設施檢修結束后,檢修人員全部撤離相關機械設備,方可取牌合閘,進行試運轉。
(5)、機械設備傳動部位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危險部位應設置擋(蓋)板、護欄及安全警示標志,不得隨意拆除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
(6)、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因素較大的機械設備作業場所,如需進入,經售后部或安全管理人員批準,確保安全后方可進入。
(7)、對危險性較大的機械設備或專用的機械設備,專人操作,不具備作業條件的人員嚴禁動用。
4、設備設施購置
(1)企業購置新設備設施由設備部組織相關人員對其先進性、安全性等方面進行論證評審后報總經理批準。
(2)新設備設施試運行后,由售后部組織相關人員驗收合格方可投產使用。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9
食品公司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是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的重要要素之一,也是勞動者個人生存和發展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因此,企業把安全生產作為企業的重點工作來抓,常抓不懈,以確實保證員工的安全和企業的利益,為讓全體干部和員工了解企業安全防范的重點和要求,特殊危險區域及特別危害物品倉庫其防范方法和措施,制定幾條規定和管理制度。
防火區域的劃分:一級防火防爆區域劃分:cmc生產車間、ak生產車間、氯乙酸混合車間、及其四周15米;
酒精、鹽酸、二氯甲烷儲罐區及酒精蒸餾塔四周15米;
危險品倉庫、垃圾場、暖房、紙箱倉庫及四周10米;
冷凍車間及四周10米;
成品、半成品倉庫及其四周10米。
二級防火區域劃分:液堿儲罐區;
耙式、烘房車間;
辦公樓。
固定動火區:金工車間。
三級防火區域:除一級二級防火區域、固定動火區以外的其它動火區域。
(一)防爆車間的房頂和墻面上和防爆通風扇要24小時常開,保持加強通風,對車間的一些化學可燃物質的空氣含量在極限之內,在生產過程中通?刹扇⊥L置換手段對本身具有自然能力的物質,采取通風散熱降溫等措施。
(二)車間的房頂的冷風空調機設備,網板有粉塵阻塞對空調通風有影響,要定期清洗,確保夏天高溫季節對車間員工能得到降溫防暑工作,確保安全運轉。
(三)各車間崗位的消防設施(滅火器要定期充裝維修及損壞更換,消防水帶損壞更換,室外消防栓要每天檢查是否有水及有壓力,損失及時維修及更換)。
公司自備消防泵要定期檢查,發現故障及時維修更換,由設備部、安全科負責定期管理。
(四)防爆車間使用電氣設備必須是防爆電機及防爆電源開關、插座、防爆風扇,對一些地槽清理及耙式清理,通風散熱必須用防爆風扇。
(五)火警報警可燃氣體探測器要定期檢測和定期維護,又安全科負責,
(六)正壓空氣呼吸器由安全科負責定期檢測及維護,確保設備能安全使用。
以上各類安全設施、設備由設備部、安全科認真監督此項工作,確保一切安全設備能正常使用和安全運轉。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0
1、每季度(或每月),工程部經理組織專業人員對年度計劃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并填寫《季度/月度設備設施檢查記錄》。
2、每天(或每周),由設備專業主管人員對所管轄設備的運行狀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異;蚴鹿孰[患時應及時排除,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工程部(設備設施主管部門)、管理處主任匯報;同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寫相關設備日檢記錄。
3、設備責任人必須保證設備安全運行,每天對設備安全狀況、線路、零部件等進行巡視檢查,發現故障隱患及時排除,確保安全。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杜絕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規范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過程。
三、職責
1總經理負責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審核。
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拆除和報廢過程中的作業證審批,安全監督。
3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的'具體實施。負責組織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拆除計劃,落實風險控制措施,落實現場管理工作。
4拆除工作人員進行具體拆除工作,對本職工作負責。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1拆除和報廢生產設備設施,由總經理進行審批。
2拆除作業前,拆除作業負責人應與需拆除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到現場進行對接。
3在拆除生產設施前,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風險評價,評價要認真、仔細、到位。
4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制定詳細的拆除計劃或方案,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并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
5拆除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按計劃或方案進行。
6拆除過程中注意事項:
6.1在拆除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要求進行作業。
6.2凡需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應先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
6.3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固。拆除的物件不準自上部向下拋擲。
6.4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和標準進行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6.5作業現場必須有拆除單位安全監護人員。
7報廢
7.1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
7.2欲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存有危險化學品的,應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處置。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2
施工設施、設備及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設施、設備的管理,提高設備的三率(即機械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機械效率),確保設備安全,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特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1.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臵或安全裝臵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臵,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臵。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使用。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于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7.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0.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1.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二、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各分承包單位自帶的設備。
2.機械設備:
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機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龍門架及井架、混凝土輸送泵車等。
三、管理職責
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
審批公司設備購買合同、設備租賃的《合格分供方名錄》、主持公司設備安全檢查。
2.公司機械設備管理部門:
審批設備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合同條款會簽,組織設備的進場,監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和履約情況,組織對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
3.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
是分管設備的領導,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定,對分包單位自帶設備進行監督管理,主持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4.項目機管員:
貫徹實施公司設備管理規定,制定設備需用計劃,保養維修計劃,主持本項目的設備驗收和記錄,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組織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5.操作人員:
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的日常保養,持證上崗。
四、機械設備的使用、保養和修理
1.機械設備的使用
①機械設備按照施工平面布臵圖合理布臵,盡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備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分類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并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②機械設備均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和使用,凡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③項目部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標識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識牌。
2.機械設備的保養
①.一級保養:
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后進行“十字作業”保養(清潔、潤滑、堅固、調整、防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②.二級保養:
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除一級保養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③.三級保養:
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
三級保養由專業維修人員完成。
、.設備的各級保養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2.機械設備的修理
、.小修:
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失誤及使用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進行。
、.中修:
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總成間損壞出現不平衡的狀態,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大修:
是對設備的總狀態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機械設備的各類維修,均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且由專業修理人員完成。
、.項目部要做好《運轉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機械設備保養維修月度計劃,將《機械設備使用報表》按每月日報公司。
公司監督檢查以上修理執行情況。
五.大型設備的管理要求
。ㄒ唬┪锪咸嵘龣C(龍門架)
1.物料提升機在安裝前,必須編制安裝(拆除)方案,其內容包括:
、.安裝準備(即材料和組織準備)。
、.安裝過程(即基礎處理、地面組裝、吊裝、纜風繩(或附墻)、卷揚機穩固、地錨、驗收試驗和其他。
③.安全使用措施。
、.拆除工作。
3.使用前的檢查①②③④⑤⑥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架體各節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臵和安裝情況;
架體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防護裝臵是否靈敏可靠;
卷揚機的位臵是否合理;⑦⑧⑨
⑩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的可靠性;
信號及通訊裝臵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4.使用措施
a)機械實行“三定”責任制(即定人、定崗、定崗位職責)
b)嚴禁各類人員乘吊籃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長使用。
c)禁止攀登架體和從架體下穿越。
d)纜風繩和附墻桿不得隨意拆除。凡需臨時拆除時應先行加固,待恢復纜風繩和附墻桿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機。
e)工作人員必須堅持視線不清、信號不明不吊的規定,拒絕任何違章指揮。
5.日常檢查要求
、俚劐^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诳蛰d提升吊籃做1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墼陬~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
、馨踩?垦b臵和斷繩保護裝臵的可靠性;
、莸趸@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拮鳂I司機的視線或通訊裝臵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機時應符合的規定①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吊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②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吊籃上下;
、鄹呒芴嵘龣C作業時,應使用通訊裝臵聯系。低架提升機在多工種、多樓層同時使用時,應專設指揮人員,信號不清不得開機。作業中不論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行。
、荛]合主電源前或作業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
在重新恢復作業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后方可繼續使用;
、莅l現安全裝臵、通訊裝臵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作業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臵;
、奘褂弥幸洺z查鋼絲繩、滑輪工作情況。如發現磨損嚴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更換;
、卟捎媚Σ潦骄頁P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吊籃下降時,應在吊籃行至離地面1~2m處,控制緩緩落地,不允許吊籃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⑧裝設搖臂把桿的提升機,作業時,吊籃與搖臂把桿不得同時使用;
⑨作業后,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閘箱。
7、其他
、.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并符合下列規定:
、.提升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⑶.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板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機處于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⑹.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提升機應由物資工程部門統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振、防潮。
、.運輸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
。ǘ┩庥秒娞荩ㄍ庥秒娞莸陌病⒉,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其要求如下:
安裝開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終要確保地面足夠大的區域被圍住。
始終要確保所使用的超重機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而且處于良好的狀態。
、凼冀K要確保地基能承受規定的載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規定。
2.安裝期間的安全措施
1)在安裝期間絕對不準許與安裝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2)驅動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縱。
3)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安裝工作。
4)利用設臵在吊籠頂部的安裝吊桿進行安裝工作時,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吊籠載荷也不允許超過額定安裝載重量。
5)任何人不準站在懸吊物下。
6)安裝吊桿上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吊籠。
7)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物件絕對不準伸出吊籠護欄。
8)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上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9)除非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板至停機位臵或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已經按下,否則不得在吊籠頂上進行安裝工作。
10)不能讓任何不稱職的人員進行電氣的接線工作,且在進行這類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電源。
11)直到所有的連接螺栓已完全堅固、吊具剛安裝好的標準節處拆除后,才能驅動吊籠。
3.安裝工作完成時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標準和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和條例進行驗收試驗獲得通過之前,升降機不得投正常使用。
4.安全防護
、匐娞莸谆\周圍2.5m范圍內必須設臵牢固的防護欄桿,進出口處的上部搭設足夠尺寸的防護棚(按墜落半徑要求)。
、诜雷o棚必須具有防護物體打擊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當5㎝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
、垭娞菖c各層站過橋和運輸通道,除應在兩側設臵護身欄桿及擋腳板并用立網封閉外,進出口處尚應設臵常閉型的防護門。防護門在梯籠運行時處于關閉狀態,當梯籠運行到哪一層站時,該層站的防護門方可開啟。
、芊雷o門構造應安全可靠必須是常閉型,平時全部處于關閉狀態,不能使門全部打開形成虛設。
⑤各層站的運行通道或平臺,必須采用5㎝厚木板搭設平整牢固,不準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與板應進行固定,沿梯籠運行一側不允許有局部板伸出的現象。
5.使用或操作升降機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倌苷_、迅速地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作出反應,以避免事故發生;
、谀芾斫夂蛻盟贫ǖ囊幎、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
③能經受緊張狀態,防止出錯,有豐富的操作經驗;
、苁苓^專業培訓,熟讀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機使用手冊的全部內容;
⑤持證上崗。
6.操作的安全措施
、亠L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機;
、趯Ъ芗半娎|上結冰時,不得操作升降機;
、墼诖_認“日常檢查”和“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機;
④吊籠載荷和乘客決不準超過標牌上規定的額定什;
⑤不能讓貨物超出吊籠,加節時在吊籠頂部設臵的安裝吊桿應拆除;
、蕹笋{駛員外,駕駛室內不允許載運其他人員或貨物;
⑦要確保所有保護和安全裝臵能正常工作,否則不得操作升降機;
、嘣诖_認吊籠和對重通道內沒有任何障礙物、沒有人員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岙斏禉C在吊籠內進行操作時,不能讓任何人站在吊籠的頂上;
、獍l現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報告現場的安全負責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況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7.保養和維修時的安全措施
、.在升降機設備上、通道內或這些區域的附近進行任何維護和修理工作時,必須將總電源絕對切斷;
、.在吊籠上、傳動機構上或安全裝臵上進行修理工作時,還需將吊籠穩妥停在緩沖彈簧上,有對重的話,還需將吊籠鎖住在導架上;
、.測試電動機制動器制動力矩時,必須將吊籠停穩在緩沖彈簧上并將總電源切斷。
8.拆卸階段安全措施
、.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始終要確保地面上有足夠大的地方被圍住,作為拆卸場地;
、.始終要確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
、.始終要確保拆卸開始前,整套裝臵處于安全狀況,并通過日常安全檢查。
、.拆卸期間的安全措施
、.在拆卸期間,絕對不準許與拆卸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⑵.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拆卸工作;
、.不要讓任何人站在懸掉物下;
⑷.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作;
⑸.在進行拆卸工作時,必須將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扳至停機位臵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
、.在吊籠頂部工作時,決不準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籠內;
⑺.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籠頂板上之前,不準驅動升降機吊籠;
、.安裝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
⑼.在吊籠運行時,不允許將被拆卸部件懸掛在安裝吊桿上;
、.在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和物件絕對不允許伸出吊籠護欄;
、.吊籠載荷不允許超額定安裝載重量;
、.決不能讓不稱職的人進行電氣拆卸工作,且在進行電氣拆卸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總電源;
、.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部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9.進行日常安全檢查時的安全措施
、.當升降機在受暴風雨或強臺風襲擊后,要指派勝任的人員檢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則不得在升降機上進行日常安全檢查;
、.風速>20m/s時或導架、電纜上結冰時不允許操作升降機;
③.在確認“定期檢查和試驗”及“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在確認升降機通道內無任何障礙物,以及這些區域附近無人在工作之前,絕對不得操作升機;
、.在對處于地面的吊籠進行安全檢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機;
、.需吊籠運行而進行安全檢查時,必須始終謹慎行事。
<三>塔式起重機
塔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除必須按照說明書和有關規定,編制專項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裝拆方案應包括:
、偎醯亩ㄎ黄矫媸疽鈭D;
、谕怆娮呦蚺c起重回轉半徑工作范圍的平面示意圖;
、鬯豕ぷ鞣秶璺雷o措施;
、芩跹b拆人員的基本情況及各崗位責任要求;
、菟醢惭b分部與整體、試車驗收要求;
、匏醪鸪幸馔馇闆r的報告制度及權限;
、咚醯氖褂谩⒕S護與安全檢查要求;
⑧塔吊裝拆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2.對裝拆人員的要求
、賲⒓铀䴔C裝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
、谘b拆人員嚴格按照塔機的裝拆方案和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裝拆;
、垩b拆作業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有關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對塔機裝拆的管理要求
、傺b拆塔機的施工企業,必須具備裝拆作業的資質,并按裝拆塔機資質等級進行裝拆相對應的塔機;
、谑┕て髽I必須建立塔機的裝拆專業班組并且配有起重工(裝拆工)、電工、起重指揮、塔機操作司機和維修鉗工等組成;
、圻M行塔機裝拆、施工企業必須編制專項的裝拆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裝拆工藝要求,并經過企業技術主管領導的審批;
、芩䴔C裝拆前,必須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裝拆方案和安全技術的書面和口頭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4.拆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裝拆塔機的作業,必須在班組長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并配有現場的安全監護人員,監控塔機裝拆的全過程;
、偎䴔C的裝拆區域應設立警戒區域,派有專人進行值班;
、谧鳂I前,對制動器、連接件、臨時支撐要進行調整和檢查,對起重作業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圩鳂I中遇有大雨、霧和風力超過4級時應停止作業;
、苄凶呤剿䴔C就位后,應將夾軌鉗夾緊;
、菟䴔C在安裝中對所有的螺栓都要擰緊,并達到緊固力矩要求。對鋼絲繩要進行嚴格檢查有否斷絲磨損現象,如有損壞,立即更換;
、迣φw起扳安裝的塔機,特別是起扳前要認真、仔細對全機各處進行檢查,路軌路基和各金屬結構的受力狀況、要害部位的焊縫情況等腰三角形應進行重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或修復后,方能起扳;
、邔Π惭b、拆卸中的滑輪組的鋼絲繩要理整齊,其軋頭要正確使用(軋頭規格使用時比鋼絲繩要小一號)軋頭數量按鋼絲繩規格配臵。
5、塔機安裝完畢后必須經專門的檢測機構檢測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機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
、.塔機的基礎必須符合安全使用的技術條件規定;
②.起重司機應持有與其所操作的塔機的起重力矩相對應的操作證,指揮應持證上崗,并正確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③.起吊作業中司機和指揮必須遵守“十不吊”的規定:
指揮信號不明或無指揮不吊;超負荷和斜吊不吊;細長物件單點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安全裝臵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級以上強風區無防護措施不吊;散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塔機運行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要求規定執行。最基本要求:
起吊前,先鳴號,吊物禁止從人的頭上越過。起吊時吊索應保持垂直,起降平穩,操作盡量避免急剎車或沖擊,嚴禁超載,當起吊滿載或接近滿載時,嚴禁同時做兩個動作及左右回轉范圍不應超過90°;
、.塔機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不準懸在空中,并對塔機的停放位臵和小車、吊鉤、夾軌鉗、電源等一一加以檢查,確認無誤后,方能離崗;
、.塔機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車,吊重物時不得調整起升、變幅的制動器,除專門設計的塔機外,起吊和變幅兩起升機構不應同時開動;
、.塔機的裝拆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方能作業,拆裝前應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并經企業技術主管負責人的審批同意后方能進行,同時要做好對裝拆人員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⑧.自升式塔機使用中的頂升加節工作,要有專人負責,塔機安裝完后的驗收和檢測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頂升加節后的驗收工作也應該嚴格執行,對塔機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著裝臵等都必須進行檢查驗收;
⑨.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吊作業時,應有防碰撞措施;
、.定期對塔機的各安全裝臵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其在運行過程中發揮正常作用。
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文件執行。
附:
六、安全設備和工藝的選用
1、淘汰的設備:
少先式起重機、屋面起重機、蒸汽打樁機、滾筒式混凝土攪拌機
1、新機械:
挖掘裝載機、靜力壓樁機、混凝土攪拌站、潛孔鉆機、轉盤鉆機、全套管鉆機、豎向鋼筋、電渣壓力焊機、混凝土切割機
2、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七、安全管理規定
1.制定設備管理制度
、佟栏駡绦兴䴔C的登記備案制度。施工單位已擁有的或新購臵的塔機等垂直運輸設備應盡早報請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嚴禁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合格證、粗制濫造、質量低劣的塔機進入施工現場安裝使用,未經登記備案的塔機不得在施工現場使用
、凇C械設備的安裝與驗收,必須以相應的規范標準以及自身的使用說明書為依據結合施工單位本身實際情況,嚴格、周密、有序地進行。這些規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GB10055)、《施工升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 215)、《鋼絲繩式貨用施工升降機安全技術規程》、《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等等。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必須有相對固定的管理機構和拆裝作業人員,從事拆裝作業和設備操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操作證,安裝作業時應先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統一指揮。協同作業,禁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冒險蠻干。
③、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檢測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不合格的設備,必須停機整改,重新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設備帶故障、帶隱患運轉。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芙⑼晟频脑O備管理制度、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運轉維修的登記統計制度、設備報廢制度。對投入施工作業的設備,要嚴格進行班前檢查、安全運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修保養、安全專項檢查等,保證設備性能良好,不帶故障、不留安全隱患進行施工作業。
⑤、落實以機長負責制為中心的“定人、定機、定崗”的崗位責任制,特種作業崗位人員均應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操作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2.施工現場大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全。
①.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證書、檢測檢驗報告。
、.拆裝隊伍資質證書、設備安拆人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及其他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懸掛限載標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規程牌、驗收合格牌、定人定機牌。
3.施工現場中小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
①.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記錄
、.指揮人員、操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③.懸掛安全警示牌、驗收合格牌4.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備配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演練。應急設備隨時更新,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指定專人負責,保證完好率。
八、大型設備裝拆控制要求
1.裝拆資質
凡在施工現場從事塔式起重機拆裝(包括塔式起重機頂升)作業的單位,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按照資質內容承接業務規定的范圍承接業務。拆裝作業人員實行持證上崗。
2.編制裝拆方案:
拆裝方案內容包括:
編制依據、人員配備、起重機械及索具配備、基礎及附墻設計(有平面圖和立面圖)、地錨和預埋件設臵、安裝步驟、頂升加節程序、安全防護措施等,必要時增加頂升過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體要求,禁止回轉作業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嚴格執行實施。
附:
1.塔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
2.施工升降機驗收檢驗報告
3.機修工、操作工人員配備參考表
4.建筑機械保養及大修的時間間隔表
5.塔式起重機保修作業項目要求
6.施工升降機保修作業項目要求7.機械設備臺帳
8.設備運轉記錄
9.機械使用情況報表
10.機械設備保養修理月度計劃表
11.機械設備保養修理記錄表
12.機械設備租賃合同
13.施工升降機安裝(拆除)方案
14.施工升降機驗收表
九、改造及報廢
機械設備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應當報廢:
1.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再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無改造價值的。
3.修理費用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屬于淘汰機型,又無配件來源的。
機械設備報廢時,應事先組織技術鑒定,并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設備報廢時未提足折舊的,應予補提。已達到報廢條件的機械設備,應及時報廢。淘汰的機械設備不得向外租賃或轉讓。
5.新的以及經過大修理、改造和更新安裝的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都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安裝的檢驗,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機械設備租賃及使用管理規定
一、總則: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社會分工的逐步完善,原有的設備使用及管理制度已不再適應企業的實際發展要求,為了適應這種轉變,更好地為企業發展服務,公司制定了本機械設備租賃及使用管理制度。
二、租賃程序:
1、項目部成立后,根據所承建項目的規模大小,工期長短,質量等級等要求,由項目部生產組提出施工設備需用計劃,項目部自行購臵、配備設備,未配備齊全的設備,列出設備清單,一式二份報公司物資工程部審批,物資工程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甲方要求等對項目部提出的設備需要計劃進行評定,同意后由物資工程部負責人簽字,然后將設備租出,一份返項目部,另一份存檔。
2、項目部根據設備需用計劃,結合項目部自有設備和公司工程部租出的設備情況,另外聯系其它有關的設備租賃商,并簽訂租賃合同,在合同中明確所租用設備的規格、型號、性能及雙方的職責范圍。
設備的操作、維修、保養以及進出場等均由出租方負責,項目部負責提供場地、電源及適宜的環境。
三、驗收程序:
1、設備進場后,項目部首先對設備的規格、型號、編號等是否與合同一致進行驗收,然后查看設備的出廠驗收合格證,設備的性能,安全防護裝臵的說明書,最后查看設備的臺班記錄,維修保養及大中修記錄等,如發現設備的規格、型號、編號與合同不一致或者缺乏有關的技術資料,運行到規定的臺班數而沒有及時進行大中修等情況,則要求出租方更換設備。
2、設備安裝后,測試設備的性能是否完好,完全防護裝臵是否靈敏有效;特種工作須持證上崗人員的上崗證(塔吊司機、卷場機操作工等),無證一律不得上崗。
3、驗收由項目部組織,中小型設備,項目部生產、設備、安全等人員同出租方安裝人員一起對所安裝的設備進行驗收,大型設備(塔吊、施工電梯)必須有公司物資工程部人員參與驗收,驗收合格后各方人員簽字認可后方能使用。
四、使用管理辦法:
1、項目部機管(修)員要保存一份(租賃方所提供的)所租用設備相關的技術資料及設備操作工的操作證復印件。
2、為使設備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項目部機管(修)員要經常檢查和督促操作工及時做好臺班記錄及班前班后的保養工作。當設備達到大中修所需的臺班數(見附表)時,必須及時督促租賃方進行大中修,并做好記錄。
3、公司物資工程部每三個月至少一次對項目部的設備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時填寫設備運行檢查表,發現問題填寫設備運行整改表,并驗證。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3
1、各物業公司一律不許自行對高壓供電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如遇此類設備出現故障,應報請專業供電主管部門處理。
2、各物業公司所有特種設備設施(如空調、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消防系統、安防系統機械維修檢查等)一律實行外委維護保養。對于外委項目維保,工程部應指派專人監督維修保養質量;每次外委項目實施作業前,外委單位應先到工程部辦理進場作業手續方可到設備安裝地點進行作業。
3、維修
。1)檢查中如發現設備設施存在隱患或性能劣變,維修主管應提前備好相關備件,預訂維修時間實施作業。
。2)如在預定維修時間施工影響業戶正常生活,則需報經管理處主任同意后方可實施,并提前告知轄區內業戶。
。3)維修主管應督導維修人員按時作業。
。4)施工前,維修人員應備好工具及備件,提前攜至作業現場。
。5)維修完畢后,工程部應就維修情況進行檢查,填寫《設備設施維修記錄》。
4、保養
。1)實施保養計劃前,各維修班長應制訂材料采購計劃并報批,提前組織維修保養材料。
。2)正式施工前,維修人員應準備好操作工具、協調相關部門創造保養條件,提前攜至作業現場;施工時,應先按安全要求懸掛警示牌,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要求相關人員做好配合。
。3)保養完畢后,保養人應如實填寫《設備設施保養記錄》
5、緊急故障處理
。1)接到緊急故障處理請求,工程部主管應迅速組織人力至故障現場搶修;重大故障,應同時向管理處主任、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2)到達現場后,工程部主管應查看現場、了解故障原因,制訂搶修方案。
。3)實施搶修前,嚴格按照安全規范做好防護措施,并要求相關人員予以配合。
。4)維修時以不擴大故障及隱患為前提。無法確認故障原因時,切不可盲目亂動,應集中商議,找出最佳方案;如屬特種設備,應請求有關單位配合支援,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執行。
。5)故障處理完畢后,應做好事故起因分析,制訂相應的防范措施。
。6)每次緊急故障處理完畢后,工程部經理應如實寫出書面報告上報相關部門。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4
加強消防設施、設備日常的維護保養與管理工作,確;馂陌l生后每一個滅火器、每一個消防栓都能確實有效的用于滅火,讓每一消防設施、設備安全無故障運行,為第一時間撲滅初期火災提供有力的保障。
學校消防設施、設備主要有滅火器、消防栓、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牌、逃生出口、消防通道等
滅火器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滅火器主要部件分為:筒體、手提壓把、保險銷、瓶壓壓力表、噴嘴等。
一、滅火器的運輸與存放:
滅火器在運輸與存放過程中,嚴禁倒放、雨淋、曝曬、強輻射和接觸腐蝕性物質。滅火器的存放環境應保持干燥通風,溫度控制在—10-45℃范圍內。
二、滅火器的維護:
1、滅火器應按需配備,固定位置,固定職能,嚴禁挪用。
2、滅火器保險銷應保持出廠時狀態,插在壓把中,保險銷的鉛封(膠條)應完好無損,無鉛封或人為拆除應予以檢修、更換。
3、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變形、損傷等缺陷,否則應進行更換。壓力表的指針應指示在綠色區域,如指針指示為紅色區域應重新充裝及驅動氣體。
4、滅火器噴嘴不得有變形、開裂、損傷等缺陷,否則應予以更換。
5、滅火器的壓把、閥體等金屬件不得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否則必須更換。
三、滅火器的報廢:
1、滅火器的報廢年限,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為8年,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為12年。
2、滅火器的筒體嚴重變形的、筒體嚴重銹蝕(銹蝕面積超過筒體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必須報廢。
3、滅火器因部件故障無法修復的或在檢修中無法達標的必須報廢。
四、滅火器的檢修:
1、每年7月中旬,應在相同批次的滅火器中抽取一具滅火器進行滅火性能測試;
2、滅火器應按制造廠規定的要求和檢查周期,進行定期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期滿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
3、滅火器一經啟封使用,必須經檢修維護后方可再次使用。
4、送檢或送修的滅火器,筒體上必須有消防監督部門認可的標記,并注明了維修單位名稱及維修日期。
五、滅火器報備
滅火器啟封使用后或需要維修、檢修等,應及時送?倓仗幭擂k公室由總務處送檢,更換已損件、筒體進行水壓試驗、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等。
六、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三字訣,拔(銷子)、握(管子)、壓(把子)。
七、消防栓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室內消防栓主要部件分為:消火栓箱、消火栓、水帶、水槍、水閥等組成。
1、消火栓箱無變形、無銹蝕,箱門開啟靈活;箱內潔凈,無雜物、干燥,無水漬;玻璃無破損,消防標示完整、清晰。
2、消火栓的水帶按要求以帶狀呈MMM形碼放,齊整有序的垂掛于消火栓箱內;水帶內外保持干燥,無水漬;水帶無磨損,保障通暢無滲水現象。
3、消火栓的水槍應置于托架位置擺放,水槍無破損,搶嘴無堵塞。
4、消火栓的栓體無滲水、無銹蝕、無污漬污垢,水閥易轉動。
5、水帶、水槍、水閥保持連接狀態,部件無挪用現象。
6、滅火完畢后,應關閉閥門,將水帶沖洗干凈,置于陰涼干燥處涼干后,按原水帶安置方式置于栓箱內。
7、室內消火栓的使用方法:一開箱門、二接閥門、三拿水槍、四拉水帶、五開閥門。
八、消防應急燈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1、應急燈的外表應保持潔凈,無變形、變色燒焦發熱現象,主電指示燈常亮,故障燈應滅。
2、保證應急燈的主電電壓正常,保持在規定范圍內(190V~242V)。
3、應定期給應急燈充放電。每三個月進行一次放電操作,每次放電時間持續約120分鐘(具體操作及放電時間以產品使用說明書為準)。
4、放電操作時應跟蹤管理,每45分鐘觀察一次,并做好充、放電記錄。
5、放電時間小于45分鐘,應報修,進行電池更換;
6、應急燈正常使用期限為3年。
九、疏散指示標志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1、體育館、食堂、教學樓、辦公樓的主要疏散路線應設置發光疏散指示標志。
2、疏散指示標志宜設置在安全出口的頂部和疏散走道及轉角處,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墻面上。
3、走道上的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于20米。
4、疏散指示標志無遮擋,損壞或遺失的疏散指示標志應及時報告,及時補裝。
十、常規管理
1、新購入的或經維修的消防設施設備的資料數據應交消防辦公室存檔。
2、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與保養與防火巡查制度相結合,堅持責任區內責任人一日一查,做到火情突發,滅火設備故障不突發。
4、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與管理形成資料檔案,存檔以備查證。
5、每月上旬校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應對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情況進行督查,督查內容包括責任人維護職責的落實情況。
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5
為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和延長使用壽命,各車間必須合理使用、安全操作、維護保養、正確維修。
一、 使用設備的操作人員要了解設備的性能、原理、結構、生產能力和最高允許使用負荷。
二、 操作工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掌握操作技術,并能處理緊急停機故障,會排除一般性機械故障,嚴禁違章操作。
三、 每臺設備都要指定專人負責操作和日常的維護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
四、 當班的機修工、電工要巡回檢查所負責的電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并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
五、 對設備發生的臨時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維修工進行搶修,盡力減少停機時間,盡快恢復生產。
六、 設備發生重大事故時要及時上報,由主管經理寫出報告,落實責任,采取措施,總結經驗教訓。
七、 設備維修計劃由設備負責人編制,正確制定維修計劃,保證設備按計劃,有步驟的檢修。
八、 確定各項修理項目,工作時間,材料消耗的費用及其它預算,報請批準后實施。
九、 設備修理后,需經有關人員驗收,驗收不合格的設備不得使用。
十、 設備的保養維修應盡量避開正常操作時間,設備上及周圍不得有食品原輔料、半成品或成品;維修完畢后應徹底清潔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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