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管理制度總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游泳池管理制度總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1.目的
保障游泳者的安全
2.范圍
適用于游泳池的安全規范管理
3.職責
游泳池救護人員、保安隊長、管理處主任具體負責實施
4.工作程序
4.1工作管理程序
4.1.1按場次開放,定時進場和清場,不規定場次時間,任何人不能開門放人時場游泳;
4.1.2檢票人員在場次未結束不得提前離開,最后一場的.后半小時應到池邊巡視;
4.1.3檢票人員應自始至終不離崗,禁止無大人陪同的小孩和酗酒者入場,清場后應確認最后一名游泳者離開再關燈鎖門;
4.1.4救生人員必須自始至終坐在救生臺上,按責任區崗位,全神貫注地觀察,保證在一分鐘之內觀察責任區一遍,特別注意游泳者下池時的情況,對個別水性不好者應重點注意保護或提醒其到淺水區游泳,泳池旁放兩根竹桿,每個救生臺掛一個救生圈,以便發生事故時使用;
4.1.5全體工作人員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工作紀律,工作精益求精,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4.1.6做好各種提示標牌,如水浮標識、爬越跳水,小孩不入大人池游泳等安全標識;
4.1.7嬉水池設一名救生員看護。
4.2救生應急措施
4.2.1救生員所管區域內發生險情時,該救生員應立即親自進行搶救處理,該區對面的救生員應馬上過來協助救護;
4.2.2離大門較遠的一名救生員將事故通知檢票人員后,應馬上準備救生物品并在路口等待救護車。游泳場內留一名大池救生員和嬉水池救后員負責全部游泳池的安全工作;
4.2.3檢票人員接到險情報告后,應立即與醫院聯系派救護車。要說清楚事發的地點、發生事故主要的情況。如遇特殊情況(指電話打不通或派不出救護車時)可與公司聯系,或叫其他車輛代替。救生員應跟車到醫院,溺水者如無自由呼吸,在車上不能停止做人工呼吸;
4.2.4及時向管理處匯報
4.2.5其它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制止可能發生的混亂現象,并防止發和盜竊和破壞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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