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設備管理制度8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起重機設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起重機設備管理制度1
起重機操作的基本要求是“穩”、“準”、“快”。雖然只有這三個字,但它包含了安全操作的全部要領。要真正達到這個要求,需要長期的領悟與磨練。筆者根據多年工作經驗,對“穩”、“準”、“快”有深刻的認識。
1、穩。這是起重機操作時首先必須做到的。穩,主要是指吊物在運行、就位過程中保持平穩狀態,避免沖擊,游晃現象。評價操作是否平穩的標志是吊鉤的狀態,吊鉤能否平稀運行與起重機各機構的協調動作有關。拿橋門機來說,首先起動要平穩。要做到從低速檔起步,等吊鉤動起來后,再從低速檔向高速檔逐漸加速,這時,吊鉤和吊物就能平穩地從靜止狀態過渡到起動狀態,再從低速運行平穩過渡到高速運行。其次,制動要平穩。吊物從高速運行到停止運行過程中有個制動階段,司機在制動的預備階段就應將主令控制器從高速檔逐一返回低速檔,再回零位。如果從高速檔直接回零,結果是吊鉤和吊物制而不止,產生強烈的晃動和沖擊。卷揚機構的強烈制動,還將造成制動器摩擦元件超常磨損,吊物溜鉤距離增大,甚至由于制動輪與閘瓦的高熱而導致剎車失靈,重物墜地,釀成事故。
對懸臂式起重機,運行穩定要比橋門機困難得多。為使吊鉤運行穩定,其轉機構的操作尤為關鍵,除注意起動和制動階段的平穩操作外,還應避免吊鉤及吊物在空中的擺動現象。應掌握的基本要領是:在吊鉤搖擺到幅度最大而尚未回擺的瞬間,將小車跟著吊鉤搖擺的方向移動,吊鉤往哪邊擺,車向哪邊跟。這時,起重機就能過卷揚鋼絲繩傳給吊鉤一個與吊鉤回擺方向相反的力,從而逐漸消除搖擺。懸臂式起重機則利用臂桿跟進,稱之為“找鉤”,“找鉤”的技巧在于跟進的距離與速度要恰到好處。跟進的速度不能太慢,否則會起反作用。這樣通過來回幾番操作,就能使吊鉤和吊物處于相對穩定狀態。
起重機操作“穩”的另一層含義是:控制器平滑換檔能避免電機過載或傳動機構發生沖擊,延長機電零部件的壽命。
2、準。是指被吊物“落點準”、“到位準”和“估重準”。要做到“落點準”,操作人員必須對吊物所需通過的水平距離和垂直高度有準確的判斷,并充分考慮起重機的性能和運動慣性。在操縱手柄時,要把握回零位的提前量,使吊物能平穩準確到位。
對大型構件、機器、設備的起重安裝,有時要求精確到毫米,這就是“到位準”。這時吊鉤起升或下降要“微動”,只有充分掌握起重機性能,并有一定經驗積累才能做到得心應手。
“估重準”包含了一個很重要的安全理念,即不超載,要求司機估準吊物的重量。如果對吊物重量不能把握,起重機在超重、超力矩的狀況下運作,則各機構和部件處于超常狀態,有可能發生象制動失效、鋼絲強斷裂、吊車傾復等惡性事故。操作人員應通過對吊物形體的測量,算出體積,再利用比重知識測算出吊物的重量,在此基礎上采取了適當的臂距和操作方法。同時,在起吊階段要緩慢,先使鋼絲繩充分“吃勁”后慢速吊離地面,然后逐一加檔。
3、快。是指多吊、快吊,充分合理發揮起重機應有的效能,提高勞動生產率!翱臁北仨毥⒃凇胺”和“準”的基礎上,更要建立在安全的基礎上。但有時在起重機操作中,并不是慢就安全、保險,有時恰恰需要快。例如,對于吊重物長距離的下降,操作中不允許使用反接制動級做長距離的低速下降,以免電器發熱,導致事故。再如,起重機翻轉大型工件作業,無論是“兜底翻”、“游翻”還是“帶翻”,都要求快,即被翻身物在擺幅達最大的一瞬間,或在能自行翻轉的瞬間,要求司機迅速落鉤并同時配合回車。
另外,在特殊情況下,也要求起重機操作動作要快。一是在起重機運行中發生制動器失靈或控制手柄失去控制。二是需要起重機參加緊急搶險。這時要求起重機操作人員反應迅速,酌情采取各種超常規的應急措施,以盡量避免惡性事故的發生。
起重機設備管理制度2
一、設備的基礎管理
1、起重設備要進行統一編號,分類建帳立卡,每年至少要對實物清查盤點一次,保持帳、卡、物相符。
2、起重機械設備要建立技術經濟檔案。內容包括:原始技術資料和交接驗收憑證: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事故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
3、起重機械設備實行統一報表制度,按規定編報各項統計報表,并定期組織統計分析,提出改進起重機械設備管理、使用、經營、維修的分析報告。
二、起重設備的采購管理
起重設備采購必須堅持登記備案管理制度,購買經省登記備案的產品,做到三證(登記備案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許可證)齊全。
三、起重設備的租憑管理
1、起重機械設備由公司供應,項目部都要關心愛護正確使用,及時維修、保養,不違章作業,不超荷使用,不帶病操作,發現故障及時由專業人員到施工現場按照修理規范標準要求進行修理,確保各項設備完好率達到100%,杜絕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
2、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機械設備有償使用,機械費公司收取總價的70%,架桿,架板按低于當地市場價租憑收取。鋼模板采用合同租賃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0。25元,工地用完碼垛整齊,報公司設備科驗收后停收租金。機械費返還給項目部的30%,按設備使用維護的情況而定,維護保養差的按10%返還。項目部丟失的設備原價賠償,不允許自己購買次品補充,一經查出,予以沒收,并仍按原價賠償。
3、公司設備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檢查起重機械使用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帶病作業的起重機械,口頭或書面通知項目部限期整改,并由當事人認可簽定,起重機械化設備屬正常磨損,公司負擔維修費用,使用不當、損壞,由項目部負擔。工程附屬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內機械設備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賃收費,項目部承擔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設備直接和項目部結算。
4、未經公司負責人同意,項目部私自購置的起重設備及零星工具,其價款由項目部全部負擔,設備歸公司所有。
5、停工后,對所有機械設備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設備科的全部送還,不能送公司的由項目部自己辦理,由設備科派人驗收。
為了使起重機械設備安全可靠,經常保持良好狀態,特制定以下規定:
四、起重設備的安裝管理
物料提升機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由工程技術人員作出施工組織設計,安裝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并必須選擇有拆裝資質的隊伍施工。小型設備安裝必須符合《建筑施工安裝檢查標準》規定。
五、起重設備的使用管理
1、起重機械設備使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使用、違章操作起重機械設備。
2、起重機械設備保證機組人員相對穩定,做到定人、定機、定崗位職責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證上崗。
3、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在設備明顯處掛“合格準用牌”和操作人員姓名,塔機還應掛“十不吊牌”。
4、起重機械設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機械設備產品說明書及《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xx)及國家、行業有關規程、規定。做好“十字作業”(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5、機組人員每天必須做好“日檢”及交接班工作,并認真真實填寫好“日檢記錄”交接班記錄和運轉記錄并存檔。
6、國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報廢,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在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也應報廢,使用20xx年以上的必須報廢。
六、設備的維修、保養管理
。ㄒ唬┧狡鹬貦C的保養和修理
1、日常保養:
、俳洺13指鳈C構的清潔,及時清掃灰塵;
②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規定油面高度應及時加油;
、蹤z查各減速器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及時疏通;
④檢查各制運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
、輽z查各連接處的螺栓,如有松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迿z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
⑦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及時處理;
、鄼z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添加潤滑脂。
2、小修(塔機工作1000小時以后進行)
、龠M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
、诓饳z清洗減速機制齒輪,調整齒側間隙;
、矍逑撮_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后涂抹潤滑脂;
、軝z查和調整回轉支承裝置;
、輽z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
⑥檢查吊鉤,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
3、中修(塔機工作4000小時以后進行)
①進行小修的各項工作;
、谛迯突蚋母髀撦S器的損壞件;
、坌迯突蚋闹苿油;
④更換鋼絲繩,滑輪等;
、輽z查回轉支承部分各連接螺栓,必要時更換,注意更換時高強螺栓;
⑥除銹、油漆。
4、大修(塔機工作8000小時以后進行)
①進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
、谛迯突蚋鼡Q制動輪、制動器等;
、坌迯突蚋鼡Q減速機總成;
、苄迯突蚋鼡Q回轉支承總成。
七、塔機的檢測管理
塔機安裝完畢后,公司設備部門及時組織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進行檢測驗收和試轉試驗,達到標準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檢測標準應按《塔機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中有關規定執行。
起重機設備管理制度3
為加強起重機械設備管理,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強化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及檢測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備的基礎管理
、薄⑵鹬卦O備要進行統一編號,分類建帳立卡,每年至少要對實物清查盤點一次,保持帳、卡、物相符。
⒉、起重機械設備要建立技術經濟檔案。內容包括:原始技術資料和交接驗收憑證: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事故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
、、起重機械設備實行統一報表制度,按規定編報各項統計報表,并定期組織統計分析,提出改進起重機械設備管理、使用、經營、維修的分析報告。
二、起重設備的采購管理
起重設備采購必須堅持登記備案管理制度,購買經省登記備案的產品,做到三證(登記備案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許可證)齊全。
三、起重設備的租憑管理
、、起重機械設備由公司供應,項目部都要關心愛護正確使用,及時維修、保養,不違章作業,不超荷使用,不帶病操作,發現故障及時由專業人員到施工現場按照修理規范標準要求進行修理,確保各項設備完好率達到,杜絕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
、、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機械設備有償使用,機械費公司收取總價的,架桿,架板按低于當地市場價租憑收取。鋼模板采用合同租賃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元,工地用完碼垛整齊,報公司設備科驗收后停收租金。機械費返還給項目部的,按設備使用維護的情況而定,維護保養差的按返還。項目部丟失的設備原價賠償,不允許自己購買次品補充,一經查出,予以沒收,并仍按原價賠償。
、、公司設備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檢查起重機械使用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帶病作業的起重機械,口頭或書面通知項目部限期整改,并由當事人認可簽定,起重機械化設備屬正常磨損,公司負擔維修費用,使用不當、損壞,由項目部負擔。工程附屬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內機械設備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賃收費,項目部承擔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設備直接和項目部結算。
、、未經公司負責人同意,項目部私自購置的起重設備及零星工具,其價款由項目部全部負擔,設備歸公司所有。
、、停工后,對所有機械設備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設備科的全部送還,不能送公司的由項目部自己辦理,由設備科派人驗收。
為了使起重機械設備安全可靠,經常保持良好狀態,特制定以下規定:
四、起重設備的安裝管理
物料提升機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由工程技術人員作出施工組織設計,安裝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并必須選擇有拆裝資質的隊伍施工。小型設備安裝必須符合《建筑施工安裝檢查標準》規定。
五、起重設備的使用管理
、、起重機械設備使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使用、違章操作起重機械設備。
⒉、起重機械設備保證機組人員相對穩定,做到定人、定機、定崗位職責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證上崗。
、、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在設備明顯處掛“合格準用牌”和操作人員姓名,塔機還應掛“十不吊牌”。
、础⑵鹬貦C械設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機械設備產品說明書及《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及國家、行業有關規程、規定。做好“十字作業”(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怠C組人員每天必須做好“日檢”及交接班工作,并認真真實填寫好“日檢記錄”交接班記錄和運轉記錄并存檔。
、丁颐髁钐蕴钠鹬貦C械設備必須報廢,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在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也應報廢,使用年以上的必須報廢。
六、設備的維修、保養管理
。ㄒ唬┧狡鹬貦C的保養和修理
、、日常保養:
、俳洺13指鳈C構的清潔,及時清掃灰塵;
、跈z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規定油面高度應及時加油;
、蹤z查各減速器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及時疏通;
、軝z查各制運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
⑤檢查各連接處的螺栓,如有松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迿z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
、邫z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及時處理;
⑧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添加潤滑脂。
⒉、小修(塔機工作小時以后進行)
、龠M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
、诓饳z清洗減速機制齒輪,調整齒側間隙;
、矍逑撮_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后涂抹潤滑脂;
、軝z查和調整回轉支承裝置;
⑤檢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
、迿z查吊鉤,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
、、中修(塔機工作小時以后進行)
、龠M行小修的各項工作;
、谛迯突蚋母髀撦S器的損壞件;
、坌迯突蚋闹苿油撸
、芨鼡Q鋼絲繩,滑輪等;
⑤檢查回轉支承部分各連接螺栓,必要時更換,注意更換時高強螺栓;
、蕹P、油漆。
、础⒋笮蓿ㄋ䴔C工作小時以后進行)
、龠M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
、谛迯突蚋鼡Q制動輪、制動器等;
、坌迯突蚋鼡Q減速機總成;
、苄迯突蚋鼡Q回轉支承總成。
七、塔機的檢測管理
塔機安裝完畢后,公司設備部門及時組織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進行檢測驗收和試轉試驗,達到標準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檢測標準應按《塔機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中有關規定執行。
起重機設備管理制度4
一、安裝、維修保養人員應持質量技術監督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并定期參加復審。禁止無證人員裝拆、調整機械式停車設備及部件。
二、本單位將對機械式停車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機械式停車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三、本單位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停車設備的日常管理和對在使用的機械式停車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停車設備運行狀況和維修保養工作內容。
四、設備在操作前,應當以“操作使用說明書”及機械式停車設備操作告示牌上的要求逐項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始可操作。
五、機械式停車設備在運行過程中,操作人員的一手應放在操作盒旁紅色緊急停止按鈕位置,一發現有異常應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以防危險發生。
六、機械式停車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七、機械式停車設備內禁止除司機外的其他人員進入,禁止司機長時間在機械式停車設備區域內停留,禁止兒童進入機械式停車設備或在設備附近邊緣嬉戲、玩撒。
八、機械式停車設備運行過程中禁止人員、車輛、物品進入設備。
九、禁止不符容車要求(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的車輛停放。
十、機械式停車設備的載車板除搬運車輛外,不得作為其他貨物的儲存或搬運器。
十一、載車板上禁止載人。
十二、禁止拆除設備安全護欄,安全警告裝置等設施。
十三、機械式停車設備必須要有良好且可靠的接地,禁止拆除設備中各類接地裝置。
十四、禁止短接、跨接或拆除各種電氣開關或安全回路。
十五、禁止在設備故障時,用接觸器點動等方式強行存取車輛。
十六、機械式停車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將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禁止任何人員操作有事故隱患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十七、機械式停車設備發生事故時應積極組織搶救,并根據單位及國家規定通知相關部門,同時通知維修保養企業。
十八、機械式停車設備晚上或長時間不用時,應關閉控制箱內電源,同時除檢修外,盡量不要空運行設備,以節省能源。
十九、設備維修時,應切斷設備電源并按下急停開關,掛“設備維修中,禁止操作”指示牌。維修作業至少二個以上才可作業。
二十、設備長時間停用(停用時間超過三個月)而再次啟用時,應對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及檢測,確認設備性能及設備安全滿足要求后,才可投入使用。
二十一、機械式停車設備應當每2年進行定期復檢。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機械式停車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二十二、違反上述任何一條,將依據造成影響的大小處以50-500的處罰;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起重機設備管理制度5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部門頒發的各項機械設備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負責檢查本項目施工中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落實整改。
2、協助分管經理編制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管理方案、規章制度。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復審工作,對違反機械操作規程的作業人員提出處理竟見。
4、嚴格執行公司的機械設備修理、保養、檢查制度,掌握現場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及保養計劃的執行情況,并積極解決其中存在的問題。
5、定期對現場機械設備實行安全運行檢查,切實做好隱患整改工作。
6、負責參與現場中小型機械的入場、安裝、檢測、驗收工作,并做詳細的文字記載。
7、監督檢查機械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工作,落實安全交底、安全檢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各項原始記錄。
8、積極協助處理現場機械事故,組織落實“三不放過”的措施。
起重機設備管理制度6
1)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項目包括,司機守則和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起重機械維護、保養、檢查和檢驗制度;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起重機械作業和維修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制度,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按期向所在地的主管部門申請在用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及更換起重機械準用證的管理等。
。2)技術檔案。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的內容包括,設備出廠技術文件;安裝、修理記錄和驗收資料;使用、維護、保養、檢查和試驗記錄;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報告,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設備的問題分析及評價記錄。
。3)定期檢驗制度。在用起重機械安全定期監督檢驗周期為2年(電梯和載人升降機安全定期監督檢驗周期為1年)。
此外,使用單位還應進行起重機的自我檢查、每日檢查、每月檢查和年度檢查。
、倌甓葯z查。每年對所有在用的起重機械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查。停用1年以上、遇4級以上地震或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經受9級以上的風力后的起重機,使用前都應做全面檢查。
其中載荷試驗可以吊運相當于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并按額定速度進行起升、運行、回轉、變幅等操作,檢查起重機正常工作機構的安全和技術性能、金屬結構的變形、裂紋、腐蝕及焊縫、鉚釘、螺栓等連接情況等。
、诿吭聶z查。檢查項目包括: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可靠性和精度;重要零部件(如吊具、鋼絲繩滑輪組、制動器、吊索及輔具等)的狀態,有無損傷,是否應報廢等;電氣、液壓系統及其部件的泄漏情況及工作性能;動力系統和控制器等。
停用一個月以上的起重機構,使用前也應做上述檢查、
、勖咳諜z查。在每天作業前進行,應檢查各類安全裝置、制動器、操縱控制裝置、緊急報警裝置;軌道的安全狀況;鋼絲繩的安全狀況。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4)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起重作業是由指揮人員、起重機司機和司索工群體配合的集體作業,要求起重作業人員不僅應具備基本文化和身體條件,還必須了解有關法規和標準,學習起重作業安全技術理論和知識,掌握實際操作和安全救護的技能、起重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考核并取得合格證方可獨立操作。指揮人員與司索工也應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能訓練,了解所從事工作的危險和風險,并有自我保護和保護他人的能力。
2)起重傷害事故形式
(1)重物墜落。吊具或吊裝容器損壞、物件捆綁不牢、掛鉤不當、電磁吸盤突然失電、起升機構的零件故障(特別是制動器失靈、鋼絲繩斷裂)等都會引發重物墜落。
。2)起重機失穩傾翻。起重機失穩有兩種類型,一是由于操作不當(例如超載、臂架變幅或旋轉過快等)、支腿未找齊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傾翻力矩增大,導致起重機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風力作用,使起重機沿路面或軌道滑動,導致脫軌翻倒。
。3)擠壓。起重機軌道兩側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與建筑結構之間缺少足夠的安全距離,使運行或回轉的金屬結構機體對人員造成夾擠傷害;運行機構的操作失誤或制動器失靈引起溜車,造成碾壓傷害等。
(4)高處跌落。人員在離地面大于2m的高度進行起重機的安裝、拆卸、檢查、維修或操作等作業時,從高處跌落造成的傷害。
。5)觸電。起重機在輸電線附近作業時,其任何組成部分或吊物與高壓帶電體距離過近,感應帶電或觸碰帶電物體,都可以引發觸電傷害。
。6)其他傷害。其他傷害是指人體與運動零部件接觸引起的絞、碾、戮等傷害;液壓起重機的液壓元件破壞造成高壓液體的噴射傷害;飛出物件的打擊傷害;裝卸高溫液體金屬、易燃易爆、有毒、腐蝕等危險品,由于墜落或包裝捆綁不牢破損引起的傷害等。
3)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
起重機金屬結構高大,司機室往往設在高處,很多設備也安裝在高處結構上,因此,起重司機正常操作、高處設備的維護和檢修以及安全檢查,都需要登高作業。為防止人員從高處墜落,防止高處墜落的物體對下面人員造成打擊傷害,在起重機上,凡是高度不低于2m的一切合理作業點,包括進人作業點的配套設施,如高處的通行走臺、休息平臺、轉向用的中間平臺,以及高處作業平臺等,都應予以防護。安全防護的結構和尺寸應根據人體參數確定。其強度、剛度要求應根據走道、平臺、樓梯和欄桿可能受到的最不利載荷考慮。
4)起重作業安全操作技術
。1)吊運前的準備。吊運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高處作業還必須佩戴安全帶和工具包;檢查清理作業場地,確定搬運路線,清除障礙物;室外作業要了解當天的天氣預報;流動式起重機要將支撐地面墊實墊平,防止作業中地基沉陷;對使用的起重機和吊裝工具、輔件進行安全檢查;不使用報廢元件,不留安全隱患;熟悉被吊物品的種類、數量、包裝狀況以及周圍聯系;根據有關技術數據(如重量、幾何尺寸、精密程度、變形要求),進行最大受力計算,確定吊點位置和捆綁方式;編制作業方案(對于大型、重要的物件的吊運或多臺起重機共同作業的吊裝,事先要在有關人員參與下,由指揮、起重機司機和司索工共同討論,編制作業方案,必要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批準);預測可能出現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選擇安全通道,制定應急對策。
。2)起重機司機通用操作要求。有關人員應認真交接班,對吊鉤、鋼絲繩、制動器、安全防護裝置的可靠性進行認真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開機作業前,應確認處于安全狀態方可開機:所有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起重機上和作業區內是否有無關人員,作業人員是否撤離到安全區;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是否有未清除的障礙物;起重機與其他設備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離是否在0。 5m以上;電源斷路裝置是否加鎖或有警示標牌;流動式起重機是否按要求平整好場地,支腳是否牢固可靠。
開車前,必須鳴鈴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時,應給斷續鈴聲或示警。
司機在正常操作過程中,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不得利用打反車進行制動;不得在起重作業過程中進行檢查和維修;帶載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或帶載增大作業幅度;吊物不得從人頭頂上通過,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嚴格按指揮信號操作,對緊急停止信號,無論何人發出,都必須立即執行。
吊載接近或達到額定值,或起吊危險器(液態金屬、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時,吊運前認真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試吊,確認沒有問題后再吊運。
起重機各部位、吊載及輔助用具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應滿足安全要求;
有下述情況時,司機不應操作:起重機結構或零部件(如吊鉤、鋼絲繩、制動器、安全防護裝置等)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和損傷;吊物超載或有超載可能,吊物重量不清;吊物被埋置或凍結在地下、被其他物體擠壓;吊物捆綁不牢,或吊掛不穩,重物棱角與吊索之間未加襯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作業場地昏暗,看不清場地、吊物情況或指揮信號;在操作中不得歪拉斜吊。
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置零,關閉總電源。重新工作前,應先檢查起重機工作是否正常,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常操作。
有主、副兩套起升機構的,不允許同時利用主、副鉤工作(設計允許的專用起重機除外)。
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每臺起重機都不得超載。吊運過程應保持鋼絲繩垂直,保持運行同步。吊運時,有關負責技術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應在場指導。
露天作業的軌道起重機,當風力大于6級時,應停止作業;當工作結束時,應錨定住起重機。
。3)司索工安全操作要求。司索工主要從事地面工作,例如準備吊具、捆綁掛鉤、摘鉤卸載等,多數情況還擔任指揮任務。司索工的工作質量與整個搬運作業安全關系極大。其操作工序要求如下:
、贉蕚涞蹙摺Φ跷锏闹亓亢椭匦墓烙嬕獪蚀_,如果是目測估算,應增大20%來選擇吊具;每次吊裝都要對吊具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如果是舊吊索應根據情況降級使用,絕不可僥幸超載或使用已報廢的吊具。
、诶壍跷铩Φ跷镞M行必要的歸類、清理和檢查,吊物不能被其他物體擠壓,被埋或被凍的物體要完全挖出。切斷與周圍管、線的一切聯系,防止造成超載;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內的雜物,將可移動的零件鎖緊或捆牢,形狀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經特殊捆綁不得混吊,防止墜落傷人;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應加墊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損壞吊索;表面光滑的吊物應采取措施來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動或吊物滑脫;吊運大而重的物體應加誘導繩,誘導繩長應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繩頭,同時又能避開吊物正下方,以便發生意外時司索工可利用該繩控制吊物。
③掛鉤起鉤。吊鉤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準斜拉吊鉤硬掛,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轉、擺動:吊物高大需要墊物攀高掛鉤、摘鉤時,腳踏物一定要穩固墊實,禁止使用易滾動物體(如圓木、管子、滾筒等)做腳踏物。攀高必須佩戴安全帶,防止人員墜落跌傷;掛鉤要堅持“五不掛”:起重或吊物重量不明不掛,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掛,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無襯墊物不掛,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報廢不掛,包裝松散捆綁不良不掛等,將不安全隱患消除在掛鉤前;當多人吊掛同一吊物時,應由一專人負責指揮,在確認吊掛完備,所有人員都離開站在安全位置以后,才可發現起鉤信號;起鉤時,地面人員不應站在吊物傾翻、墜落可波及的地方;如果作業場地為斜面,則應站在斜面上方(不可在死角),防止吊物墜落后繼續沿斜面滾移傷人。
、苷^卸載。吊物運輸到位前,應選擇好安置位置,卸載不要擠壓電氣線路和其他管線,不要阻塞通道;針對不同吊物種類應采取不同措施加以支撐、墊穩、歸類擺放,不得混碼、互相擠壓、懸空擺放,防止吊物滾落、側倒、塌垛;摘鉤時應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進行,確認所有繩索從鉤上卸下再起鉤,不允許抖繩摘索,更不許利用起重機抽索。
起重機設備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項目中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購置、安裝、拆卸、頂升、附著、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及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
第四條公司質量安全部是起重機械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區域公司負責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審批,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項目管理部、項目部做好報驗工作;項目管理部、項目部負責自有起重機械選用,安拆方案編制、報驗、使用、維修保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選用與進場
第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層次、高度跨度、現場條件等選用適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優先選用種類、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已在施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起重機械。
第六條選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具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以及設備履歷書等隨機資料。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不得購置:
(一)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二)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
(三)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四)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的。
第八條凡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首先對租賃單位進行調查評價,經評價合格后方可簽訂租賃協議,明確各自在起重機械租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賃使用:
(一)出租單位未能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備案的;
(二)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
(三)屬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規定不準使用的;
(四)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的;
(五)經檢測達不到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六)無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隨機文件的。
第九條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場地前,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先與運輸方簽訂相關運輸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運輸方的選用參照公司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執行。
第十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于起重機械進場前將起重機械的使用項目、設備來源、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相關情況報至區域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購銷合同、使用維護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交接驗收記錄等;
(二)設備履歷書,包括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調試記錄及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定期檢驗、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事故記錄等;
(三)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起重機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一)國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結構件應力超過原計算應力15%;
(三)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
第三章安裝與檢測
第十三條起重機械在安裝與拆卸前必須先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批。
第十四條從事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安裝的單位,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資質規定進行相應的安裝業務。未取得安拆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不得從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業務。
第十五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當依照本制度,進行安裝活動(包括起重機械在施工現場移位、頂升、附著、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條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的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從事相應作業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條規定要求,且從事起重機械安裝作業的人員是本單位員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資質進行起重機械安裝活動。
第十八條將起重機械安裝作業分包給外單位施工的,必須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條規定,并于安裝作業實施前與安裝單位簽訂分包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
安裝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安裝作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九條安裝單位在安裝前必須進行如下工作:
(一)審核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檢測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二)審核輔助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使用說明書等文件齊全有效;
(三)根據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技術要求、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備狀況以及輔助起重機械條件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專項安裝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向安裝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
(四)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重要受力結構、零部件及輔助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驗收,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及作業現場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影響安裝活動的隱患應及時排除。
第二十條安裝單位在安裝作業中,應嚴格執行設備的安裝、拆卸工藝,安裝、拆卸工序的崗位應定人定責,應進行安全作業技術交底,由安裝負責人監督實施、統一指揮。安裝區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由專人進行監護。
第二十一條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尤其要對起重機械的限位、保險等安全裝置進行檢測把關,形成自檢記錄。經檢驗合格后的起重機械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二十二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各方(包括安裝、租賃、使用、工程總承包等)應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安裝、使用和租賃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驗。
第二十三條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工程檔案,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或任務書、安全協議書;
(二)安裝拆卸輔助起重設備、檢測儀器、機具檔案資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自檢資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專項安裝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由安裝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
第二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在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按照施工當地檢測部門有關要求整理相關資料并報檢。經過有權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與維修
第二十六條項目部應當嚴格執行本制度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八條項目部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臺起重機械交叉作業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多塔作業相互碰撞。
項目部應當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臂架端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九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安排專職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安全技術交底、日常檢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關工作,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設施控制程序》執行。
第三十一條項目部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定期、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起重設備的穩定性、鋼絲繩、鋼結構及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的有效性等。維修保養人員應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及時形成維修保養、定期檢查記錄等,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中《常用建筑機械設備技術保養和大中修理內容及要求》執行,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日常的維修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檢查;
(三)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保養、校驗、檢修。
第三十二條對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除進行日常性和專項檢查外,還應定期進行檢查,并形成記錄,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和事故隱患,項目部必須按照“三定”要求落實整改、復查,切實消除隱患。
公司每年、區域公司每季度、項目管理部每月、項目部每旬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三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設備管理員,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恢復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管理人員。
設備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當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決定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五條項目部應當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設備使用和安全作業基本知識的培訓,作業人員應具備必要的設備使用技能和安全作業知識。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六條按照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基礎設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逐級上報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資料。
第三十七條項目部應當制定起重機械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
第三十九條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質量安全部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
起重機設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公司的施工機械,車輛和維修,加工設備是公司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成各項施工生產任務的主要手段,因此,設備管理是企業管理工作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其設備素質和操作技術水平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一條為了加強設備管理,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施工企業機械設備管理規定,促進設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系列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設備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對施工機械設備實行“綜合管理”,做到合理裝備,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更新,不斷改善和提高本企業技術裝備素質,充分發揮設備效能,確保發揮設備效能,確保各項施工生產任務的完成。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機械設備”,系指公司的起重機械設備、施工機具。
第二章設備配置及管理機構設置
第四條設備配置根據施工需要實行大型集中,大中型專業固定的管理原則,做到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施工生產的機械化作業,有利于充分發揮設備效能,有利于調動各級設備管理人員的積極性。
第五條各公司應根據本單位設備配備情況和承擔工程任務特點建立健全設備管理機構。并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
一、各級都要有一名領導主管設備管理工作,做到:定期聽取工作匯報,貫徹國家施工企業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對設備發展規劃、更新、改造、機械、人員設置等重大問題做出決策,滿足施工需要,促進企業向施工機械專業化方向發展。
二、公司設備管理部門的職責:
1、貫徹國家施工企業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并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
2、監督設備安全生產,合理使用,并參與設備事故的分析和處理工作,參與重要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對下屬公司的設備從購置使用到報廢處理的全過程實施管理、監督。
4、負責對下屬企業設備報廢,處理審批工作。
5、對專用設備的管理和使用進行技術指導和設備維修管理進行業務指導。
三、各分公司設備管理使用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規章、制度、規則,并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管理細則,隨時檢查落實情況。
2、參與本企業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平衡調配設備;負責大型設備的安裝、使用、維修及拆卸;監督、檢查設備的安全生產,合理安排設備使用和維修、保養工作;負責設備事故分析、處理工作。
3、負責編制設備年、季、月維修計劃,檢查設備月保養、維修計劃落實情況,對主要大型設備實行跟蹤管理。
4、對施工現場安裝的設備,進行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5、負責安裝后自驗合格的設備進行上報,申請有關部門驗收,發證。
6、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臺帳,掌握設備分布情況,并定期進行清查,做好設備各種原始資料的統計和積累,準確,及時地填報各種統計報表。
7、負責設備的更新、改造、報廢、處理工作,辦理資產變更手續。
8、抓好“三定”(定人、定機、定崗)制度落實工作。
9、參與機械操作的技術培訓,辦理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的申領工作,機務人員持證上崗。
四、“機務人員”是基層設備管理工作人員,其素質情況直接影響設備基層管理工作。機務人員要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其職責:
1、執行上級下發的各種管理制度,完成施工現場生產任務和設備管理、維修、使用、保養任務。
2、制定設備的月、季保養、維修計劃,并抓好落實。
3、負責設備“三定制度‘”交接班制度“的落實工作。
4、填寫好當日設備使用、維修、交接班記錄。
5、建立設備履歷卡、臺帳。
6、采取措施,降低設備使用費用。
7、負責設備各種原始資料積累及設備建檔工作。
8、負責設備的安全使用,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堅持持證上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參與設備事故的分析、處理工作。
9、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總結設備管理,使用經驗。
第三章設備資產管理
第六條設備購置管理
一、設備購置必須與本單位的生產發展需要相適應,量力而行。
二、購置的設備,要對設備的技術性能,規格型號等進行認真選擇、論證,做到品種適用,性能可靠,便于維修保養,符合環保要求,嚴禁購置非定型產品。
三、新設備到貨后,要進行清點、驗收、試運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與供貨單位聯系處理,避免造成經濟損失。
第七條設備固定資產管理
凡新購,自制設備,單機價值在20xx元以上,耐用期超過兩年者,都要組成固定資產進行統一管理。
第八條設備管理號碼編定
一、凡屬固定資產設備,按規定統一編制管理號碼。
二、設備報廢,該設備管理號自行消除,嚴禁繼續使用,以免混淆。
三、設備管理號碼采用阿拉伯數字組成,按公司下發資料要求編號。
四、各類設備采用掛牌、編號使用。設備的掛牌、編號要與設備管理資料牌、號相符合。
第九條設備帳、卡的建立。各公司的設備要采取分類、分臺、分型號建立設備帳、卡(設備檔案),內容:購置可行性報告、購置批件、驗收記錄(裝箱單、技術資料、說明書、合格證、圖紙等)、試運轉記錄、設備檢驗報告、設備履歷簿)。
第十條設備報廢
一、設備凡具備下列之一者,均可申請報廢。
1、設備主要結構、部件已嚴重損壞,雖經修理其能力仍然達不到技術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維修費用過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災害或事故,設備受到嚴重損壞已無法修復的。
4、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沒有改造價值的。
5、非標準專用設備及國家列為淘汰機型或超過使用年限無配件來源的。
二、設備報廢程序
1、對需報廢的設備,設備管理部門和設備使用單位,組成“三結合”(主管領導、技術干部、技術人員),技術鑒定小組進行全面的技術鑒定。
2、根據“三結合”技術鑒定小組對設備鑒定情況,報設備管理部門,設備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對需報廢的設備進行核查,經核查、勘測,鑒定無誤后,正式下文批復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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