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

      1.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25 20:26:05 志華 制度 我要投稿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選18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選18篇)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

          1、輸血科負責臨床用血協調,建立血液庫存動態預警,血液庫存量應達到醫院3天以上用血量,且有應急用血庫存,保證臨床用血安全。

          2、臨床科室履行輸血前告知和臨床輸血審批制,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臨床輸血申請單》,同一患者一天申請備血量少于800毫升由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提出申請,上級醫師核準簽發;申請800-1600毫升的`,由上級醫師審核,科室主任核準簽發;申請量超過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準簽發后,報醫務科批準(急救用血除外)。輸血申請應連同受血者血樣于預定輸血日期前送至輸血科備血。

          3、嚴格掌握輸血適應證,成分輸血,科學合理用血。輸血前臨床醫師能夠結合患者臨床癥狀和實驗結果評估輸血指征;按要求檢測乙肝兩對半、丙肝抗體、梅毒抗體、艾滋病抗體、ALT、ABO、RhD血型、血常規,不規則抗體篩選檢查;輸血后及時評價患者實驗指標的`變化。

          4、嚴格執行血液輸注前雙人核查核對制度,在規定時限內輸注,不得自行貯血,輸注過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藥物。

          5、臨床醫護人員應密切監測輸血過程臨床癥狀和生命體征變化;輸血過程中先慢后快;能正確識別、處理輸血不良應;能及時回報輸血不良應調查處理表交輸血科保存。

          6、輸血后24小時內應詳實、準確記錄輸血病程記錄,內容至少包括:輸血指征、輸血目的,輸血方式,異體輸血品種、ABO、RhD血型和劑量,自體輸血量,輸血起止時間,輸注過程觀察,有無輸血應,輸血應處理與轉歸,輸血療效評估;術中輸血的麻醉記錄、手術記錄、術后病程記錄中出血量及輸血量一致,輸血量與發血量一致;輸血護理記錄至少包括異體輸血的獻血碼、品種、ABO、RhD血型、劑量,自體輸血量,輸血起止時間,輸注過程及有無輸血應,輸血應處理與轉歸等。輸血完畢,及時保存交叉配血報告單、輸血記錄單等于病歷中。

          7、不斷提高醫療技術,實施血液保護措施,對符合自體輸血適應癥患者,經治醫師應積極動員患者自體輸血。

          8、醫院使用衛生行政部門指定血站提供的血液、醫療機構之間不自行調劑血液。除自體輸血外,無非法采集血液;科研用血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核準。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2

          為進一步加強臨床用血管理,保護患者健康,預防和控制血源性疾病的發生和傳播,確保輸血安全,科學用血、計劃用血、節約用血,防止浪費和濫用血液,根據《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要求,結合本院實際,制訂臨床用血管理規定。

          一、臨床用血管理組織

          1、臨床用血管理委員會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2、血庫

          暫設在醫院檢驗科,由z具體負責。

          二、臨床用血管理委員會工作職責及制度:

          用血管理委員會負責對臨床用血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開展臨床合理用血、科學用血的教育和培訓,制訂臨床用血計劃。

          1、保證血液來源符合上級要求。

          2、負責臨床用血的技術指導和實施,嚴格遵守臨床輸血指征。

          3、確保貯血、配血和合理用血措施的執行。確保成份輸血≥50%。

          4、嚴格掌握輸血適應癥和禁忌癥。

          5、臨床科室指定專人負責履行臨床輸血審批手續。

          6、輸血前必須履行簽訂輸血治療同意書,充分履行告知義務。輸血前檢驗項目必須完善,如患者不同意,檢驗某項目必須由患者或家屬簽字。

          7、輸血前由臨床科室填寫輸血申請單,血庫填寫輸血記錄單并隨血(或血制品)發往臨床科室,輸血后臨床科室及時填寫輸血不良反應回報單。

          8、及時分析研究和處理臨床輸血不良反應與并發癥。

          9、建立登記報告和事故鑒定制度及血液出入庫記錄。

          三、供血工作管理制度

          1、取發血人員工作時必須認真細致,責任心強,防止一切差錯事故的`發生,確保供血質量。

          2、血型鑒定與交叉配血要雙人雙鑒,一人工作時要重做一次,嚴格遵守查對核實制度。

          3、配血試驗結束后,應保存病人和獻血員標本,置2-6°c冰箱至少7天無意外事故發生方可棄去。

          4、發血者發血時應與取血者共同查對配血結果報告單。進行輸血登記姓名、血型、結果、血液性質、同量等,并貼上獻血號碼。

          5、輸血申請報告單與登記簿須用正?种痦椞顚懬宄,無誤、無漏,必須有科主任簽字。

          6、在市中心血站取血時應核對姓名、血型、編號、采血日期、有效期等,血袋應無破損、無標簽污損不清,并由取血者簽收。

          7、標準a、b、o紅細胞應新鮮配制,血型定型均應正、反定型。

          8、輸血后的血袋使用科室負責返回血庫交接。血庫應將其置溫度4℃冰箱里保存24小時以上,按要求統一處理。

          四、取發血工作制度

          (一)簽收核查輸血申請單、受血者標本。并復查abo和rh血型(正、反定型)。

          (二)復查供血者血型,進行交叉配血試驗。

          1、逐項核對供血者、受血者及輸血申請單。

          2、倆人值班時,交叉配血試驗應由倆人互相核對。一人值班時,操作完畢自行復核,并填寫配血試驗報告。

          3、交叉配血不合時,應及時報告科主任。

          4、配血合格后由醫務人員履行取血手續,不得讓病人或其家屬取血。

          5、取、發血雙方必須共同查對患者姓名、性別、病案號、病室、床號、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試驗結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觀等,準確無誤后,雙方共同簽字后方可發血。

          (三)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發出

          1、標簽破損、字跡不清。

          2、血袋有破損、漏血。

          3、血液中有明顯凝塊。

          4、血漿呈乳糜狀或暗灰色。

          5、血漿中有明顯氣泡、絮狀物或粗大顆粒。

          6、未搖動時血漿層與紅細胞的界面不清爽或交界面上出現溶血。

          7、紅細胞層呈紫紅色。

          8、過期或其它須查證的情況。

          (四)交叉配血結果發出時,須進行血液或血制品進、出入登記。

          (五)血液發出后,受、供血者的血樣標本保存2-6度冰箱至少7天。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3

          為提高醫院臨床用血管理水平,保障臨床用血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獻血法》、《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臨床輸血技術規范》等規定,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醫院成立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由醫院領導、業務主管部門、輸血科(血庫)及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每年至少召開二次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會議。

          其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地方有關臨床用血的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章制度;

          (2)制定醫院臨床用血的規范和制度,逐步實現輸血全過程質量管理;

          (3)開展臨床合理用血、科學用血的培訓和教育,指導臨床正確應用成熟的臨床輸血技術和血液保護技術,保障醫療安全和患者健康;

          (4)加強臨床用血管理,協調處理醫院臨床用血工作的重大問題。

          二、醫院設立輸血科(血庫),在醫院及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臨床用血管理的具體業務。其主要職責:

          (1)血液收發和交叉配血職能;

          (2)臨床用血計劃的申報;

          (3)配合職能部門對臨床用血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4)負責臨床用血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實施,確?茖W、合理用血措施的執行,保障臨床用血規范;

          (5)參與臨床有關疾病的診斷、治療與科研。

          三、醫院臨床用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血站供給,不得私自組織血源、采集血液及單采血漿。

          四、醫院加強臨床醫師輸血知識的教育培訓,促進醫院規范、合理、節約用血,杜絕血液浪費和濫用,依照《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臨床輸血技術規范》要求嚴格掌握輸血適應證,控制2u及2u以下的輸血,杜絕輸安慰血、營養血;醫院應積極推行成分輸血,成分輸血比例應達到衛生部規定的要求。

          五、臨床醫師應嚴格執行《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和《臨床輸血技術規范》,做到規范用血、合理用血,節約用血和安全輸血;輸血申請由經治醫師填寫《輸血申請單》,按要求填寫完整,標明輸血適應證,上級醫師核準簽字,交輸血科(血庫)備血;具體詳見《臨床輸血申請及會診制度》。

          六、臨床用血前,經治醫師應根據《臨床輸血技術規范》要求對患者進行輸血相關傳染性指標檢測,對符合輸血指征的應當向患者或其家屬告知輸血目的、可能發生的輸血反應和經血液途徑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醫患雙方共同簽署《輸血治療同意書》。對無家屬簽字的無自主意識患者的緊急輸血,應報醫院職能部門或主管領導同意、備案,并記入病歷。

          七、用血科室應積極開展自體輸血工作,經治醫師動員具備實施自體輸血適應證的患者施行自身儲血、自體輸血,或動員親友互助獻血。術前自身貯血由輸血科(血庫)負責采血和貯血,經治醫師應做好血液采集和輸血過程的.醫療監護;對供自體輸血用的血液及成分(骨髓和外周血干細胞),暫時不用的,必須妥善保存,其上應注明僅用于自身輸血,并標明患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及病歷號、采集日期、使用日期等;手術室內自身輸血包括急性等容血液稀釋、術野自身回輸及術中控制性低血壓等醫療技術由麻醉科醫師負責實施;開展自體輸血應由醫患雙方共同簽署《自體輸血治療同意書》;醫院將上述工作情況作為醫生個人工作業績的重要考核內容。

          八、醫院制定輸血科(血庫)發展規劃,加強對輸血科(血庫)內部質量的管理;建立健全輸血科(血庫)各項規章制度和檢測項目標準操作程序,并確保制度及操作規程的落實。

          九、醫院建立血液冷鏈管理制度,實施血液貯存、運輸管理程序,建立血液運輸溫度芯片監控系統,保證血液溫度從采供血機構發出至醫療機構整個運輸過程處于全程監控中,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血液冷鏈設備的溫度監控系統。

          十、臨床用血由醫護人員持取血單(可攜帶住院病歷或能夠確認核對患者身份的單據)及專用血液運輸箱領;取血時,應認真核對受血者姓名、性別、病案號、門急診/病室、床號、血型、供血者血型、血液有效期、血液的外觀以及配血試驗結果等各項內容,核對準確無誤后,雙方共同簽字方可發血;發血時,各種不同血液制品應分別放置,輸血科(血庫)不得為未按規定審批的用血發放血液。

          十一、取回的血液應盡快輸用,不得自行貯血。臨床科室醫護人員給患者輸血前,應嚴格執行核對手續,由兩名醫護人員床旁核對無誤簽字后,方可進行輸血;輸血護理記錄應包括每袋血液輸注開始、結束的時間、輸血15分鐘及輸注過程中有無輸血反應等情況;如出現輸血反應等情況,應詳細記入病程記錄,填寫《輸血反應回報單》,并返還輸血科(血庫)保存。

          十二、臨床輸血完畢后,應將輸血記錄單(交叉配血報告單)貼在病歷中,并及時將血袋送回輸血科(血庫)在2-6℃冰箱內至少保存24小時。

          十三、醫院建立臨床急救用血制度,在醫院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統一調度,確保臨床的急救用血。

          (1)急救用血,按醫院規定的綠色通道執行,事后按規定補辦各項用血手續;

          (2)輸血科(血庫)應積極支持和配合,確保血液供應,要有24小時為臨床提供血液的應急能力;

          (3)與供血機構保持動態聯系,掌握血液的儲備情況,以便統一調度;

          (4)在緊急情況下,重點保證臨床急救用血,嚴格控制平診、擇期手術的臨床用血;

          (5)積極開展和應用臨床輸血新技術與自體輸血,保障急救用血。

          十四、醫院建立門診輸血的管理制度和規范化操作流程。對門診輸血患者,醫院必須為患者建立門診輸血留觀病歷,并由醫院病案檔案室保存。

          十五、醫院建立臨床用血管理考核制度,每月由醫務科負責組織對臨床科室用血情況的考核,并納入病歷質量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醫生個人工作業績的重要內容。對沒有遵照臨床用血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執行,或在臨床輸血過程中由于醫務人員過失,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醫院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六、醫院做好輸血醫學文書的存檔保管工作,輸血科(血庫)對輸血申請單、輸血反應回報單以及血液出入庫、核對、領發的登記資料需保存十年;其他臨床用血的醫學文書資料隨病歷保存。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4

          一、臨床用血應嚴格執行《醫療機構用血管理辦法》和《臨床輸血技術規范》有關規定,提倡科學、合理用血,杜絕浪費、濫用血液,確保臨床用血的質量和安全。

          二、醫院輸血科在輸血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臨床用血的規范管理和技術指導,臨床用血的計劃申報,儲存血液,對本單位臨床用血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參與臨床 關疾病的診斷、治療與科研。

          三、臨床用血前,應當向患者及其家屬告知輸血目的,可能發生的輸血反應和經血液途徑感染疾病的可能,根據輸血技術規范進行相關項目的'檢驗,由醫患雙方共同簽署輸治療同意書并存入病歷。

          四、無家屬簽字的無自主意識患者的緊急輸血,報醫務科同意、備案,并記入病歷。

          五、臨床用血適應癥根據《輸血技術規范》執行,臨床用血指征:hb<100g/l,且hcl<30%。

          六、平診臨床輸全血一次用血、備血量超過20xx毫升時要履行報批手續,由科室主任簽名后報醫務科。急診、搶救用血經主管醫師以上同意后可隨時申請,但事后應當按照以上要求補辦手續

          七、臨床用血應嚴格執行查對制度,輸血時發生不良反應,立即根據輸血技術規范進行處理并填寫《輸血不良反應報告單》。

          八、臨床輸血完畢后,應將輸血記錄單(交叉配血報告單)貼在病歷中,并將血袋送回輸血科保存和處理。做好輸血觀察記錄。

          九、成分輸血具有療效好、副作用小、節約血液資源以及便于保存和運輸等優點,應積極推廣,成分輸血率應高于90%。

          十、結合我縣實際,臨床用血應報醫務科審批。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5

          一、《臨床輸血技術規范》是臨床輸血管理的重要依據。

          二、病人輸血前應做血型、輸血四項(又稱輸血前檢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學檢查。報告單貼在病歷上,作為重要的法律依據,以備日后信息反饋及資料備查。

          三、病人輸血應由經治醫師根據輸血適應癥制定用血計劃,報主治醫師審批后,逐項填寫好《臨床輸血申請單》,由主治醫師核準簽字后,連同受血者血樣于預定輸血日期1日前由相關人員交輸血科備血。電話及口頭申請預約不予受理。

          四、決定輸血治療前,經治醫師應向病人或其家屬說明輸同種異體血出現不良反應和經血傳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屬的同意,并在《輸血治療同意書》上簽字!遁斞委熗鈺啡氩v。無家屬簽字的無自主意識的病人緊急輸血,應報醫院職能部門或主管領導同意、備案,并記入病歷。

          五、rh(d)陰性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慮用血量,原則上預定多少,用多少。若輸血科按預約要求已備好上述血制品,申請者又取消用血計劃,在血制品的有效期內未能調劑使用,造成血制品報廢,血費從預訂科室收入中扣除。

          六、急診用血和沒有預約的用血,申請者須先與輸血科聯系是否有庫存血,若無庫存血,由醫師完成輸血前各項準備工作(補充完善申請單、輸血四項化驗單、血型化驗單、合血單)。輸血科派專人去血液中心取血或由血液中心派人緊急送血,主管醫師必須向受血者或其家屬、陪人作好解釋工作,確保有關費用的及時收取、取血工作的順暢。

          七、確定輸血后,醫護人員持輸血申請單和貼好標簽的試管,當面核對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科室、床號、血型和診斷,采集血樣。輸血前由醫師填寫合血單,連同病人的血標本由醫護人員或專門人員將受血者血樣與輸血申請單送交輸血科,雙方進行逐項核對。

          八、輸血科要逐項核對輸血申請單、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樣,復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規檢查病人的'rh(d)血型,準確無誤時可進行交叉配血。

          九、每張合血單只能合一袋血。兩人值班時,交叉配血試驗由兩人互相核對;一人值班時,操作完畢后自己復核,并填寫配血試驗結果。

          十、凡遇有下例情況必須按《全國臨床檢驗操作規程》有關規定作抗體篩選試驗:

          1.交叉配血不合時;

          2.對有輸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內需要接受多次輸血者。

          十一、配血合格后,由醫護人員到輸血科取血。取血與發血的雙方必須共同核對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科室、床號、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試驗結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觀等,準確無誤時,雙方共同簽字后方可發出。病人的陪人和家屬、實習生不能取血。

          十二、血液發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樣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對輸血不良反應追查原因。

          十三、輸血前由兩名醫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及血袋標簽各項內容,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顏色是否正常。準確無誤方可輸血。

          十四、輸血時,由兩名醫護人員帶病歷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對病人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病室號、科室、床號、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試驗結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觀等,準確無誤時,用符合標準的輸血器進行輸血。

          十五、取回的血應盡快輸用,不得自行儲血。輸血前將血袋內的成分輕輕混勻,避免劇烈震蕩。血液內不得加入其它藥物,如需稀釋只能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輸血前后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連續輸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時,前一袋輸盡后,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繼續輸注。輸血過程中應先慢后快,再根據病情和年齡調整輸注速度,并嚴密觀察受血者有無輸血不良反應,如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1.減慢或停止輸血,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持靜脈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醫師和輸血科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治療和搶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記錄。

          十六、輸血科接到有關輸血異常情況的通知時,輸血科醫技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同醫護人員一起及時檢查,治療和搶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記錄;保存好輸血反應回報單。

          十七、輸血科室應做好血袋回收工作,至少保存一天,集中處理。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6

          1、醫院輸血管理委員會負責全院臨床采用血規范管理和技術指導,組織臨床合理用血、科學用血的教育與培訓。

          2、輸血科負責制定申報全院的臨床用血計劃,定期檢查臨床用血制度執行情況,并參與與輸血相關的疾病診斷、治療、科研。

          3、臨床醫務人員嚴格執行衛生部制定的《臨床輸血技術規范》,從嚴控制臨床用血,積極推行血液成份輸血。各科室成份輸血比例,應當達到衛生部規定的要求(紅細胞70%,成份血70%)。輸血是首先考慮輸成分血,特殊需要才能適當考慮輸全血。經治醫師應當動員條件合適的`患者自身儲血,自體輸血,或動員親友獻血,醫院將上述工作情況作為評價醫生個人工作業績的重要考核內容。

          4、臨床輸血由醫師填寫血型交叉單、輸血申請單(包括血漿),標明輸血適應癥,上級醫師核準簽名,報輸血科備血,并在病程記錄中注明用血理由。平診輸血需提前一天報輸血科(急診、搶救可當天用血)。輸血申請單由輸血科存檔保管。臨床一次備血用血超過20xx毫升或輸全血超過1000毫升,須同時填寫輸血會診單,經輸血科醫師(血液科醫師兼)會診報輸血科主任審批。(急診用血可事后補辦報批手續)。輸血科醫師(血液科醫師兼)應及時會診,與臨床醫師共同擬定合理的輸血治療方案。

          5、患者接受輸血治療,必須簽署知情同意書。經治醫師必須向患者或家屬講明輸血的目的、可能發生的反應和經血液途徑感染疾病的可能性。

          6、輸血科建立嚴格的血液收領核查、發放核查、入庫登記及冷藏儲存制度,保證用血安全。臨床科室應當有專人持配血單領取臨床用血,對不符合要求的血液應當拒絕領用。輸血科不得為領血單項目填寫不全、未按規定申批的用血發放血液。

          7、臨床科室醫務人員給患者輸血前,應嚴格執行核對手續。由兩人床旁核對無誤簽名后,方可進行輸血,并將輸血情況記入護理病歷。如出現輸血反應等情況,應詳細記入病程錄。

          8、輸血后的血袋統一回交輸血科,冷藏一周,以備核查。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7

          為了我院臨床用血安全,根據有關規定和市中心血站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輸血的日常管理設在檢驗科。

          二、檢驗科要指定專人負責血液的收領、發放工作,要認真核查血袋包裝,核查內容如下:

          (一)血站的`名稱及其許可證;

         。ǘ┇I血者的姓名(或條形碼)、血型;

         。ㄈ┭浩贩N;

         。ㄋ模┎裳掌诩皶r間;

          (五)有效期及時間;

         。┭幋a(或條形碼);

          (七)儲存條件。

          三、檢驗質量報告單與登記本,須正楷填寫清楚,不可字跡潦草或涂改。血型鑒定結果在報告單上寫明型別外,還應在登記本(或同時在報告單)內的血型欄旁加注"+""-"符號表示對抗a抗b標準血清凝集狀況。

          四、接到配血單后應及時主動與臨床醫師聯系,以確定配血數量,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浪費,隨要血隨到中心血站取血。每次配血試驗操作人員必須"一班到底"完成任務,不得中途交接班。

          五、試驗結束以后,應保存病人和獻血員的剩余血液標本,從輸血結束起算24小時無意外事故發生方可棄走。

          六、取血者須是需血科室正式工作人員,應持血型、配血試驗結果報告單領血。取血者與發血者應當共同查對病員姓名、科別、床號、血袋號、采血有效日期,血袋無破損,無瓶鑒污損不清,血型無誤,匹配結果以及血量質量等全部符合。無溶血、無凝塊、無污染后再由取血者簽收,并寫明取血時間等。

          七、健全差錯登記,發生問題及時尋找原因,遇有嚴重問題立即報告醫務科處理。

          八、血型鑒定

         。ㄒ唬┭丸b定用的標準血清:

          1、標準血清的凝集效價應符合規定。必須是經滅活,無菌的,有明顯標鑒,易于區別的,效價應為抗a>1:128抗b1:64,冷凝集效價<1:4者。

          2、標準血清凝集素的親和力:應在15秒內出現凝集,3分鐘時凝集塊不小于1立方毫米。

          3、每批購入標準血清后須用abo各型紅細胞懸液測試符合質量,方可使用,并隨時注意其失效期限。

          4、標準血清取用后,應立即存放冰箱中備用,隨時注意防潮,避免污染與標簽脫落。注:以上1、2條實驗室無法檢測,但定購標準血清必須從正規途經購買,買回后必須按3、4條嚴格執行。

         。ǘ⿲嶒炇也僮

          1、所用試管,吸管等必須干燥呈中性。

          2、紅細胞懸液濃度應為2—5%;

          3、試驗時間與離心速度須適當,試管法:離心速度1000轉/min,玻片法:放置時間不小于15分,不超過30min,夏季水分易蒸發,應將玻片放入置有濕棉花或紗布的平皿內并加蓋,放置時間如上。

          4、試驗溫度:一般在室溫(18—22°)中進行。如有疑問時,應放置于37度水浴中10—15min,離心后觀察結果。

          5、不論試管或玻片法除肉眼檢查結果外,必須再用鏡子細分復查。

          九、配血試驗

          配血方法選擇

          1、無輸血反應史者及無輸血史者可用鹽水配血法。

          2、反復輸血,有輸血反應以及新生兒溶血病者應到血站做配血試驗。

          3、大量輸血時(獻血員1人以上),除按規定病員與獻血者作交叉配血以外,各獻血員之間也應交叉配血。每次輸血前,輸血單上必須注明有無輸血史,及輸入量,輸血反應情況。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8

          臨床科室用血管理制度為了我院臨床科室用血安全,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臨床科室應當遵照合理、科學的原則,制定用血計劃,不得浪費和濫用血液。

          二、凡患者血紅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壓伿低于30%的屬輸血適應癥。患者情需要輸血治療時,經治醫師應當由相關臨床科室主任核準簽字后報檢驗科(血庫)。臨床輸血一次用血,備血量超過毫升時,需經檢驗科主任簽字后報醫務科批準(急診用血除外)。

          三、經主治醫師給患者實行輸血治療前,應當向患者或其家屬告知輸血目的可能發生的'輸血反映和經血液途徑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原患雙方共同鑒署用血支援書或輸血治療同意書。

          四、確定輸血后,醫護人員持輸血申請單和貼好標簽的試管,當面核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歷號、急診/病室、床號、血型和珍斷,采集血樣。

          五、由醫護人員或專管人員將受血者血樣與輸血申請單送交檢驗科(血庫),雙方進行項核對。六、臨床科室應有專人持配血單領取臨床用血。領血時要認真核查有關內容,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拒絕領用。

          七、輸血前由兩名醫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及血袋標簽各項內容,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顏色是否正常。

          八、輸血時,由兩名醫護人員帶病歷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門急診/病室、床號、血型等,確認與配血報告相符,再次核對血液后,用符合標準的輸血器進行輸血。

          九、取回的血應盡快輸用,不得自行貯血。輸用前將血袋內的成份輕輕混勻,避免劇烈震蕩。血液內不得加入其他藥物,好需稀釋只能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

          十、輸血前后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連續輸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時,前一袋血輸盡后,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繼續輸注。

          十一、輸血過程中應先慢后快,再根據病情和年齡調整輸注速度,并嚴密觀察受血者有無輸血不良反應,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1、減慢或停止輸血,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持靜脈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醫師和血液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治療和搶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記錄。

          十二、疑為溶血性或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護脈通路,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在積極治療搶救的同時,做以下核對檢查:核對受血申請單、血型標簽、交叉配血試驗記錄;

          1、核對用血申請單、血液標簽、交叉配血試驗記錄。

          2、核對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與供血者血樣、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樣、血袋中血樣,重測abo血型、rh(d)血型,不規則抗體篩選及交叉配血試驗(包括鹽水相和非鹽水相試驗);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劑,分離血漿,觀察血漿顏色,測定血漿游離血紅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檢測血清膽紅素含量、血漿游離血紅蛋白含量、血漿結合珠蛋白測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試驗并檢測相關抗體效價,如發現特殊抗體,應作進一步鑒定;

          5、如懷凝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細菌學檢驗;

          6、盡早檢測血常規,尿常規及尿血紅蛋白;

          7、必要時,溶血反應發生經5—7小時測血清膽紅素含量。

          十三、輸血完畢,醫護人員對有輸血反應的應逐填寫患者輸血反應回報單,并返還(血庫)保存。(血庫)每月統計上報醫務科。

          十四、輸血完畢后,醫護人員將輸血記錄單(交叉配血報告單)貼在病歷中,并將血袋送(血庫)至少保存一天。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9

          1.輸血科工作人員必須了解并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臨床輸血技術規范》、《醫療機械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我院《輸血管理規定》和補充規定。

          2.輸血科工作人員應在輸血管理委員會和輸血科科主任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必須向有關人員交待,說明去向、事由、時間并按時返回。

          3.一般輸血,醫生預先填寫輸血申請單并逐項填寫清楚。護理人員持輸血申請單和貼好標簽的試管,核對病人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病區、床號及臨床診斷正確無誤后,抽取血標本,由專人送輸血科。急診輸血亦同時將輸血申請單和血標本一并送血庫,否則應立即通知有關醫師補齊。

          4.血庫人員在收到申請單及血樣時,與送血人員共同認真核對申請單上的病人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病區、床號及臨床診斷,并與血樣標簽核對是否完全相符,如有不符,應立即退回重送,經核實無誤后方可進行血型及交叉配血試驗。

          5.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范,各項檢驗單必須詳細登記并簽全名。如確遇難以判斷的結果,應向科室負責人或有關上級報告,并認真復查,直至結果明確無誤,方可發血以確保安全。

          6.統一使用本地區中心血站供應的血液制品,對血站送的血液要認真檢查,嚴格核對,如發現采供血機構所發血的血型標記有誤,或標簽內容模糊不清,應做好記錄,然后通知采供血機構退回復核。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退回,不得使用。且應及時向科室負責人及醫務科報告。

          7.取血與發血的.雙方必須共同查對姓名、性別、并按好、科別、床號、ABO及RH血型、血液的質量和有效期及配血試驗結果等,準確無誤時,雙方共同簽字后方可發出,血液一經領出,不得退回。

          8.血液發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樣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對輸血不良反應追查原因。

          9.主動深入臨床科室,了解輸血情況,密切配合臨床工作需要,大力開展成分輸血和臨床用血技術的研究。

          10.臨床輸血一次用血,備血量超過2000ml時要履行報批手續。

          11.輸血科工作人員應當作好血液冷藏溫度的24小時監測記錄。全血、紅細胞冷藏溫度應當控制在2~6℃,血液應當按保存日期的先后排序,分型存放,先存先用。臨床醫護人員不應拒領。(特殊情況需要保存期短的血例外)

          12.貯存冰箱內嚴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儲血室每日三氧滅菌消毒一次;儲血室及冰箱內空氣培養每月一次,需達合格。

          13.認真做好各項記錄及報表,儀器設備及維修記錄,試劑質量要有保證,有關資料需要保存十年。

          14.在血液貯存期出現血袋標簽破損及血液質量問題及保存過期時,由輸血科負責人寫血液報廢申請單,經主管領導確認、批準,即可作出報廢處理,并做好記錄。

          15.必須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遇到疑難及特殊情況,及時向上級技師及主任請示。

          16.輸血科每月需擬定下月用血計劃交醫務科,并統計當月臨床各科用血情況、輸血前檢查、輸血反應反饋情況等匯總上報。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0

          一、輸血原則

         。ㄒ唬┡R床輸血應當按照《臨床輸血技術規范》的相關規定,嚴格掌握輸血適應癥,杜絕不必要的輸血。

          (二)積極鼓勵通過患者自體輸血及動員家屬、親友互助獻血。

         。ㄈ⿲ρt蛋白在9克以上或手術用量在400ml以下者,除家屬親友互助獻血外,原則上不得申請用血。

          (四)晚期腫瘤、腦死亡患者和慢性消耗性疾病、瀕臨死亡的患者,如家屬要求輸血,原則上由家屬或親友互助供血。

         。ㄎ澹┹斞票仨殐炏、重點保證每次輸血量在600ml以上的大型手術用血或急救治療用血。

          二、用血申請、審批

         。ㄒ唬Q定輸血治療前,經治醫師應向家屬說明同種異體輸血的不良反應和傳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屬同意,并在《輸血治療同意書》上簽字,《輸血治療同意書》入病歷,無家屬簽字的無意識患者的緊急輸血,應報醫教科或主管領導同意、備案,記錄入病歷。

          (二)申請輸血應由經治醫師認真填寫《臨床輸血申請單》,不得缺項,同時由上級醫師或科主任審核并簽字,連同受血者血樣送交輸血科(血庫)備血。

         。ㄈ┘本扔醚,臨床醫師可先申請400ml以下的用血,再由上級醫師簽字(或補簽字)后連同受血者血樣送交輸血科供血;對于大量輸血病人需提前對病人進行評估并將評估預輸血情況通報輸血科以便組織血源。

          (四)對擇期手術者,應大力推行自體輸血,如自體輸血有困難者,可動員家屬或親友獻血。

         。ㄎ澹⿲μ厥馇闆r下的.輸血(如:異型輸血等),需征得患者或家屬同意并簽字,同時應報醫教科或主管領導同意、備案,記錄入病歷。

          (六)如遇一次輸血3000ml的特大型輸血按照《特大輸血審批制度》執行。

          三、輸血登記

          (一)所有臨床輸血(包括成分血)的出入庫均嚴格按照《輸血科建設管理規范》進行登記統計工作。

          (二)每一季度對臨床用血情況進行分析,向輸血管理委員會及分管領導匯報。

          四、輸血反饋

         。ㄒ唬┹斞∪税l生輸血反應時,臨床醫生要根據病人反應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并通知輸血科,輸血科根據具體情況協助處理,必要時通知血站協助處理。

         。ǘ┡R床醫生在處理結束后需認真填寫《輸血反應記錄》并送輸血科,輸血科做好登記統計工作。

         。ㄈz驗科每月對反饋意見匯總并進行分析,結果上報醫教科、分管院長。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1

          1.輸血科(血庫)工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愛崗敬業,工作認真仔細,責任心強,法制意識濃厚,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法規、制度及標準操作規程。

          2.建立全面質量管理體系,科室內設質量管理組織機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有專人負責科室內的質量管理、質量檢測和質量監督工作。質量監督員應負責實驗前、實驗中、實驗后的質量監督工作。

          3.進入輸血科(血庫)的血液及試劑必須有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許可證,試劑必須有專人統一管理,有專人負責血液及試劑質量,科主任監督執行。

          4.定期對各種儀器設備進行檢查、校驗和檢定。

          5.每天觀察電熱恒溫水箱溫度2次,觀察儲血冰箱、冰柜的溫度4次,并作好記錄。恒溫水箱內保持清潔,解凍血漿時血漿漏出應及時消毒、換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職業暴露的'發生。

          6.對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臨床輸血基礎理論、基本技能的專門培訓,積極參加各種培訓、會議、學術交流和進修學習,定期進行業務考試和考核,并存入檔案保存。

          7.臨床輸血申請、血樣采集、送檢、血型鑒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庫、核對、儲存、發放、運輸、輸注、標本及血袋保留、病歷書寫等,必須按《醫療機構用血管理辦法(試行)》和《臨床輸血技術規范》要求執行。

          8.建立健全各項輸血制度、標準操作規程,詳細記錄各種實驗數據,原始資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積極開展室內質控和室間質評活動,保證臨床輸血質量和安全。

          10.實行定期審核、評價和檢查制度,發現問題進行認真分析和解決,并采取相應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11.建立輸血信息反饋制度。及時了解臨床輸血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通過科學分析,及時解決,不斷改進和提高臨床輸血質量。

          12.有專人負責到血站領取血液,領血時必須認真核對。核對內容:獻血者血袋條碼號、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種、血量、血液外觀質量等,準確無誤后,雙方簽字認可。

          13.送交叉配血標本時,臨床醫護人員必須持《臨床輸血申請單》、《配血試驗報告單》,隨同血標本一起交輸血科(血庫)。《臨床輸血申請單》、《配血試驗報告單》填寫完整,字跡清楚,有執業醫師簽字和主治執業醫師審核簽字。血樣標簽粘貼牢固,標簽上正規書寫病人姓名、性別、年齡、病區、床號、住院號、臨床診斷、血型(已知時填寫)等。

          14.輸血科(血庫)工作人員接收標本時,必須逐項認真核對,并檢查標本是否符合要求,無誤后,雙方簽字,方可接收登記。

          15.凡是《臨床輸血申請單》、《配血試驗報告單》填寫有任何一項不符要求或有疑問時,均不能接收血標本。請臨床科室重新驗證后,重新抽取血標本,必要時輸血科(血庫)工作人員到床旁確認血型。

          16.嚴格執行血型鑒定和交叉配血復核制度。對多次輸血者,要查對前幾次血型,一致后才可接收血標本或配血。對于新入院病人,一定要兩次抽血確認血型。交叉配血前一定要再次復查獻血者和受血者血型。

          17.血型鑒定和交叉配血嚴格按標準操作規程進行,abo作正反定型,常規檢測rh血型,交叉配血要用鹽水相與非鹽水相兩種方法配血。

          18.凡出現輸血不良反應,積極配合臨床科室及時認真調查和處理。

          19.嚴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書面記錄,在工作中有疑難問題應及時與科室其他同志協商,妥善解決,重大問題及時上報科主任。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2

          1、醫生填寫患者輸血申請單及患者輸血同意簽字單后,護士核對原始血型、RH正反定性實驗結果及患者姓名、病歷號、家屬同意書、采血樣,并在配血單的`指定處簽名送血庫備血。

          2、護士到血庫取血時需與血庫工作人員共同核對:

          2.1、受血者姓名、床號、病歷號、血型、交叉相溶實驗結果。

          2.2、供血者姓名、編號、血型及交叉相溶實驗結果。

          2.3、血液庫存日期,庫存血在4℃冰箱中可冷藏保存2-3W,超過3W不能使用。

          2.4、檢查血液是否有溶血現象:血漿顏色變紅或混有泡沫,紅細胞呈紫玫瑰色,紅細胞與血漿界限不清等。

          2.5、核對完畢在指定處簽名。

          3、血液自血庫取出后勿震蕩,以免紅細胞破壞引起溶血,庫存血不能加溫,以免血漿蛋白凝固變性,應在室溫下放置15-20分鐘,放置時間不能過長,以免引起污染。

          4、輸血前由兩名護士再次核對供血者血型、血液種類、編號、血袋號及受血者姓名、病歷號、原始血型、交叉相溶實驗結果和醫囑。

          5、至患者床前輸血時,嚴格執行查對及無菌操作制度。

          6、輸血應為獨立靜脈通道,使用專用靜脈輸血器,不能同時混輸其它藥物。輸血前按醫囑應用抗過敏藥物,用0.9%鹽水沖管后再行輸血,如同時輸兩位不同供血者的血時,兩袋血之間應用鹽水沖凈輸血器后再輸另一供血者的`血,輸血完成后要用0.9%鹽水沖管。

          7、若發生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遵醫囑進行對癥處理,保留輸血器及血袋,并封存保管。

          8、輸血過程中應先慢后快,根據病情、年齡調整輸血速度,并嚴密觀察受血者有無輸血不良反應,如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8.1、減慢或停止輸血,用生理鹽水維持靜脈通路。

          8.2、立即通知值班醫師和輸血科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治療和搶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記錄。

          9、疑為溶血性或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在積極治療、搶救的同時,做好以下工作:

          9.1、核對輸血申請單、血袋標簽、交叉配血化驗記錄,與輸血科聯系,采取相關檢驗措施。

          9.2、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劑分離血漿,觀察血漿顏色,測定血漿游離血紅蛋白含量和血清膽紅素含量。

          9.3、如懷疑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細菌性檢驗。

          9.4、盡早監測血常規、尿常規及尿血紅蛋白。

          10、輸血完畢2h后,患者無輸血反應發生,按要求將輸血袋保存24h后放入醫用垃圾袋中再送焚燒。

          11、凡發生輸血反應,醫護人員應逐項填寫患者輸血反應回報單,并送還輸血科保存。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3

          1、輸血申請單及標本時,應仔細核對受血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床號、住院號、診斷血型、用血時光、既往受血、妊娠等狀況,說明是否明確,標本粘連號與輸血通知單連號、姓名是否全都。

          2、輸血時:發血者、取血者應再次核對病人姓名、血型、病區、床號、住院號、血量;獻血員姓名、血型、血袋號、血量,嚴格執行三查三對制度,同時嚴格檢查血液質量、血袋有無破損,封口是否嚴密,有無污損不清等,確定無誤雙簽名發血。如有任何異樣狀況,一律不得出庫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3、對危險、危重病人用血優先處理準時供應。

          4、每次交錯配血均須用正、反定型法、rh測定、不徹低抗體檢測。如有不符要進一步檢查不得發血。

          5、準時精確填寫報告單。

          6、支配用血時,應執行先儲先用,合理搭配,避開血液超過保存有效期。無特別狀況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違背上述原則。

          7、受檢標本應置冰箱保存七天備查。

          8、定時檢查各種儀器設備運行狀況,發覺異樣準時處理并上報。

          9、嚴格把握輸血指征,合理用血,杜絕鋪張血源。

          10、血液一經出庫,原則上不得退還。如出庫時光在30分鐘內,未做其它處理,經輸血科鑒定同意,方可考慮重新儲存。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4

          一、輸血前的檢查核對,是對患者生命安全的一項保障措施,科室全體人員要認真負責,確保血液輸用前的.最后關口。

          二、接到輸血申請后,必須對患者進行輸血前的各項檢查,包括血型鑒定和抗體篩檢,確;颊咻斞踩。

          三、配血前,必須對供血者血型進行復檢,確保袋內血液血型準確無誤。

          四、血漿融化過程中,必須嚴格對號,嚴防血漿標簽貼錯,造成錯輸異型血漿。

          五、交叉配血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不得隨意改動操作過程,確保配血過程準確無誤。

          六、輸血前必須檢測血清學指標,包括乙肝各項指標、丙肝抗體、hiv抗體、梅毒等,確保在發生輸血感染疾病時查找原因。

          七、血液發出前,必須再次核對患者信息資料和血液信息資料,并與取血人員共同進行核對。

          八、血液發出前,再次對血液質量進行核對,確保質量合格后方可發出。

          九、出現異常情況的血液,不準輸血到臨床。

          十、對于特殊情況下的血液,如出現冷凝集等,要對取血人員交代清楚,或直接通知臨床注意輸血溫度、速度,確保臨床輸血安全。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臨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獻血法》、衛生部《臨床輸血技術規范》、《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和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考核細則(試行)的通知》,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章輸血申請

          第二條申請輸血應由經治醫師逐項填寫《臨床輸血申請單》,由主治醫師核準簽字,連同受血者血樣于預定輸血日前交輸血科備血。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輸血,為維持血容量可輸晶體液或膠體液代替品。

          第三條決定輸血治療前,經治醫師應向患者或其家屬說明輸同種異體血的不良反應和經血傳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屬的同意,并在《輸血治療同意書》上簽字,《輸血治療同意書》存入病歷。無家屬簽字的無自主意識的患者緊急輸血,應報醫院職能部門或主管領導同意、備案,并入病歷。申請血量超過2000毫升者,填寫大量輸血申請表,報醫務處批準;超過3000毫升者,需經主管醫療的院長批準,并通過醫務處上報市衛生局。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輸血,審批手續后補。

          第四條申請輸血患者,應進行輸血前的檢查。首次輸血,應做血型鑒定、抗體篩查和輸血前檢查4項指標;曾輸過血的患者,在輸血申請單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輸血超過3天,應進行抗體篩檢;如本次新入院,應進行抗體篩檢和輸血前檢查(血傳性疾病4項指標: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體、梅毒抗體、艾滋病抗體)。門診病人3個月進行1次輸血前檢查。

          第五條對于rh陰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應采用自身輸血、同型輸血或配合型輸血。

          第六條輸血申請要嚴格掌握輸血適應癥。

          第三章受血者血樣采集和送檢

          第七條確定輸血后,醫護人員持輸血申請單、貼好與申請單號相同的試管,當面核對患者姓名、住院號、性別、年齡、病案號、病房(門急診)、床號、血型和診斷,采集血樣。采集血液時不準直接從輸液管或正在輸液的一側肢體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釋,降低抗體滴度引起配血錯誤。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針頭后再將血液注入試管,以防溶血。采集后注意混勻抗凝劑,以防血液凝集。輸血申請單聯號粘貼試管時,要注意將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輸血科人員觀察血樣情況。

          第八條血液采集后,由門、急診病區醫護人員或指定專門負責人員將受血者血樣和輸血申請單送交輸血科。非急診病人輸血前要先做血型鑒定,避免發生抽錯血樣,輸血時重抽血樣進行交叉配血。雙方進行逐項核對,合格后輸血科保存備用。

          第九條受血者配血實驗的血標本必須是在輸血前3天之內(包括血樣采集當天)采集的,超過3天的必須重新采集。

          第四章交叉配血

          第十條受血者配血實驗的血標本必須是在輸血前3天之內(包括血樣采集當天)采集的,超過3天的必須重新采集,輸注血小板患者每次輸注都要采集血樣。

          第十一條輸血科要逐項核對輸血申請單、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樣,復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規檢查患者rh(d)血型(急診搶救患者緊急輸血時rh(d)檢查可除外),正確無誤后方可進行交叉配血。配血操作按標準操作程序進行。

          第十二條手術備血、有輸血史、妊辰史、短期內需要接受多次輸血者,收到患者血標本后,及時作抗體篩查。

          第五章取血(血液的發放管理)

          第十三條配血合格后,由醫護人員或科室指定專門負責人員到輸血科取血,病人家屬不得取血。

          第十四條取血與發血的雙方必須查對患者姓名、性別、病案號、病房(門急癥)、床號、血型、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實驗結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觀等,準確無誤后,雙方共同簽字方可發出。

          第十五條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發血:

          1、標簽破損、字跡不清;

          2、血袋有破損、漏血;

          3、血液中有明顯凝塊;

          4、血漿呈乳糜狀或暗灰色;

          5、血漿有明顯氣泡、絮狀物或粗大顆粒;

          6、未搖動時血漿層與紅細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現溶血;

          7、紅細胞層呈紫紅色;

          8、過期或其他須查證的情況。

          第十六條血液發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樣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對輸血不良反應追查原因。

          第十七條血液發出后不得退回。

          第六章輸血(輸血管理)

          第十八條輸血前有2名護士或醫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及血袋標簽各項內容,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外觀質量是否異常,準確無誤方可輸血。

          第十九條輸血時,負責輸血的醫護人員帶病歷到患者床前,再次核對患者姓名、住院號、性別、年齡、病案號、門急診(病室)、床號、血型等,確認與配血報告相符,再次核對血液后,用符合標準的輸血器進行輸血。

          第二十條取回的血應盡快輸用,不得自行儲血。輸用前將血袋內的成分輕輕混勻,避免劇烈震蕩。血液內不得加入其他藥物,如需稀釋只能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

          第二十一條輸血前后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輸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時,前一袋血輸盡后,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器,再接下一袋繼續輸注。

          第二十二條輸血過程中應先慢后快,再根據失血量、貧血程度、病情和年齡調整輸注速度,并嚴密察受血者有無輸血不良反應,如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減慢或停止輸血,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持靜脈通路;立即通知值班醫師和輸血科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治療和搶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輸血完畢后,醫護人員將輸血記錄單(交叉配血報告單)貼在病歷中。醫護人員對有輸血反應的應逐項填寫輸血反應回報單,并返還輸血科保存或記入病歷。如無反應,將輸血器材存放24小時后毀型消毒處理。

          第二十四條開展自身輸血。對于擇期手術患者,如果患者體質符合標準,要動員患者進行自身輸血,手術患者如果符合稀釋性自身輸血標準,要實施稀釋性自身輸血;出血量較大患者,要采取回收式自身輸血,真正落實好血液保護措施。

          第二十五條積極宣傳和動員開展擇期手術患者和家庭儲血及互助儲血工作。病房經主治醫師宣傳動員自己主管的并需要輸血的平診患者家屬親友為其術前獻血。

          第七章輸血不良反應管理

          第二十六條輸血過程中應先慢后快,再根據失血量、貧血程度、病情和年齡調整輸注速度,并嚴密觀察受血者有無輸血不良反應。

          第二十七條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1、立即停止輸血,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護靜脈通路;

          2、立即報告值班醫師和輸血科值班人員,及時查找原因、積極治療搶救,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八條疑為溶血性或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維護靜脈通路,立即報告值班醫師和輸血科值班人員,并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在積極治療搶救的同時,做好以下核對檢查:

          1、核對用血申請單、血袋標簽、交叉配血實驗記錄;

          2、核對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不規則抗體篩查及交叉配血實驗(包括鹽水相和非鹽水相實驗),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與供血者標本、新采集的受血者標本、血袋中的`血標本重測abo血型、rh(d)血型、不規則抗體及交叉配血實驗。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劑,分離血漿,觀察血漿顏色,測定血漿游離血紅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檢測血清膽紅素含量、血漿游離血紅蛋白含量、血漿結合珠蛋白測定、直接抗人球蛋白實驗及檢測相關抗體效價,如發現特殊抗體,應作進一步鑒定;

          5、如懷疑細菌污染性輸血反應,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細菌學檢驗;

          6、盡早檢測血常規、尿常規及尿血紅蛋白含量;

          7、必要時,溶血反應發生后5—7小時測血清膽紅素含量。

          第二十九條輸血不良反應處理流程為:立即停止輸血、更換輸液管、改換生理鹽水、報告醫生、遵醫囑給藥、嚴密觀察并做好記錄、必要時填寫輸血反應報告卡、上報輸血科、懷疑嚴重反應時、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樣、送輸血科。

          第八章成分輸血

          第三十條成分輸血的'優點:一血多用,節約用血,制品濃度與純度高,療效好,最大限度地減少輸血不良反應及輸血傳染病。

          第三十一條成分輸血的目的:

          1、補充血容量,可以輸用白蛋白;

          2、補充攜氧能力可輸用紅細胞懸液、洗滌紅細胞等;

          3、補充凝血因子糾正出血,可以輸用血小板、新鮮血漿以及冷沉淀;

          4、糾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免疫力,可以輸用轉移因子、干擾素和丙種球蛋白等。

          第三十二條成分輸血的原則:

          1、嚴格掌握輸血適應癥,血細胞破壞或造血功能障礙都可能需要輸血,輸血的數量和種類取決于患者對血液成分的恢復能力,取決于輸用成分血的壽命,取決于病情需要,決不可千篇一律都輸全血,對可輸可不輸的患者堅決不輸,禁止輸安慰血;

          2、適合成分血的患者,決不給全血,臨床90%的輸血患者是需要某種成分,而不適合輸全血;

          3、各種成分血的輸注劑量要符合治療標準劑量,一次要給足才能達到預期療效。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6

          安全輸血管理制度

          一、輸血治療,經管醫生必須與患者或家屬談話,并簽署輸血治療同意書。

          二、護士接到輸血醫囑后,從電腦上打印標本采集條形碼,正確準備試管。

          三、護士根據醫囑,完善輸血全套、血型、交叉配血等各項化驗檢查。

          四、凡申請輸注紅細胞、全血者,護士必須持《臨床輸血申請單》和貼好條碼的試管床邊核對患者腕帶,信息核對無誤后才能采血。

          五、凡申請輸注血小板、冰凍血漿或冷沉淀凝血因子者,一般情況下無需交叉配血。

          六、同時有二名以上患者需進行血型檢查或交叉配血時,必須一人一次分別采集血標本,嚴禁一次采集兩名或以上患者的血標本。

          七、護士采集標本并核對后,進行規范正確確認;將血標本與《臨床輸血申請單》送交輸血科。

          八、輸血科備好血液后,到輸血科領取血液。

          九、領血時,認真做好“三查十對”,核對相關信息無誤時,雙方共同簽字后方可運送。

          十、輸血前、輸血時、輸血后,均應嚴格執行輸血查對制度。

          十一、輸血時應掛上具有醒目的血型標識牌,并告知患者血型。

          十二、輸血時應先慢后快,再根據病情和年齡調整輸血速度,注意聽取患者主訴,嚴密觀察有無輸血不良反應。

          十三、若出現輸血不良反應,執行輸血反應緊急預案與流程,并按照輸血反應報告制度報輸血科、護理部等相關部門。

          十四、輸血完畢,將血型及交叉配血報告單存入病歷,血袋立即送入輸血科保存。

          十五、做好輸血相關的護理記錄,包括輸血時間、種類、量、血型以及有無輸血反應等。

          十六、病房定期進行輸血安全的培訓、學習、考核并記錄。

          輸血科管理制度

          一、輸血科(中心血庫)的設置和配備(一)輸血科(中心血庫)的設置(二)輸血科配備標準

          1.人員技術職稱:三級醫院至少配備一名副主任醫(技)師以上人員;二級醫院至少配備一名主治(管)醫(技)師以上人員;其他各級醫院輸血科(血庫)至少配備一名醫學專業人員。

          2.房間安排:血型血交叉試驗室、冰箱放置室、采血或自體輸血室、配型移植實驗室、清洗室等。

          二、采供血管理

          1.采血室。要求總體布置寬敞明亮,幽雅舒適;采光良好,獻血員位置明暗適宜,工作人員處可以適當安裝臺燈和壁燈;室內整潔,空氣清新,溫度適宜;每天消毒,定期采樣進行空氣細菌監測。

          2.獻血員。體格檢查、血液學標準、采血量及時間的間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及國家衛生部頒布的`《血站管理辦法》。

          3.準備急救藥品和用具,并建立一套完善的獻血員護理程序。

          輸血查對制度

          依據衛生部《臨床輸血技術規范》的`要求,制訂抽血交叉配備查對制度、取血查對制度、輸血查對制度。輸血查對制度通過“輸血安全護理單”組織實施。

          1)抽血交叉配血查對制度

         、僬J真核對交叉配血單,患者血型驗單,患者床號、姓名、性別、年齡、病區號、住院號。

         、诔檠獣r要有2名護士(只有一名護士值班時,應由值班醫師協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對,核對無誤后執行。

          ③抽血(交叉)后須在試管上貼條形碼,并寫上病區(號)、床號、患者的姓名,字跡必須清晰無誤,便于進行核對工作。

         、苎簶吮景匆蟪樽阊,不能從正在補液肢體的靜脈中抽取。

         、莩檠獣r對驗單與患者身份有疑問時,應與主管醫生、當值高年資護士重新核對,不能在錯誤驗單和錯誤標簽上直接修改,應重新填寫正確化驗單及標簽。

          2)取血查對制度

          到血庫取血時,應認真核對血袋上的姓名、性別、床號、血袋號、血型、輸血數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觀,必須準確無誤;血袋須放入鋪上無菌巾的治療盤或清潔容器內取回。

          3)輸血查對制度

         、佥斞盎颊卟閷Γ喉氂2名醫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上患者床號、姓名、住院號、血型、血量,核對供血者的姓名、編號、血型與患者的交叉相容試驗結果。核對血袋上標簽的姓名、編號、血型與配血報告單上是否相符,相符的進行下一步檢查。

         、谳斞坝梦锊閷Γ簷z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無外滲,血液外觀質量,確認無溶血、凝血塊,無變質后方可使用。檢查所用的輸血器及針頭是否在有效期內。血液自血庫取出后勿振蕩,勿加溫,勿放人冰箱速凍,在室溫放置時間不宜過長。

         、圯斞獣r,由兩名醫護人員(攜帶病歷及交叉配血單)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對床號,詢問患者姓名,查看床頭卡,詢問血型,以確認受血者。

         、茌斞啊⒑笥渺o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連續輸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時,前一袋血輸盡后,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器,再繼續輸注另外血袋。輸血期間,密切巡視患者有無輸血反應。

         、萃瓿奢斞僮骱,再次進行核對醫囑,患者床號、姓名、血型、配血報告單、血袋標簽的血型、血編號、獻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確認無誤后簽名。將輸血安全護理單(交叉配血報告單)附在病歷中,并將血袋送回輸血科(血庫)至少保存一天。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7

          1、醫院輸血管理委員會負責全院臨床采用血規范管理和技術指導,組織臨床合理用血、科學用血的教育與培訓。

          2、輸血科負責制定申報全院的臨床用血計劃,定期檢查臨床用血制度執行情況,并參與與輸血相關的疾病診斷、治療、科研。

          3、臨床醫務人員嚴格執行衛生部制定的`《臨床輸血技術規范》,從嚴控制臨床用血,積極推行血液成份輸血。各科室成份輸血比例,應當達到衛生部規定的要求(紅細胞70%,成份血70%)。輸血是首先考慮輸成分血,特殊需要才能適當考慮輸全血。經治醫師應當動員條件合適的患者自身儲血,自體輸血,或動員親友獻血,醫院將上述工作情況作為評價醫生個人工作業績的重要考核內容。

          4、臨床輸血由醫師填寫血型交叉單、輸血申請單(包括血漿),標明輸血適應癥,上級醫師核準簽名,報輸血科備血,并在病程記錄中注明用血理由。平診輸血需提前一天報輸血科(急診、搶救可當天用血)。輸血申請單由輸血科存檔保管。臨床一次備血用血超過2000毫升或輸全血超過1000毫升,須同時填寫輸血會診單,經輸血科醫師(血液科醫師兼)會診報輸血科主任審批。(急診用血可事后補辦報批手續)。輸血科醫師(血液科醫師兼)應及時會診,與臨床醫師共同擬定合理的輸血治療方案。

          5、患者接受輸血治療,必須簽署知情同意書。經治醫師必須向患者或家屬講明輸血的目的、可能發生的反應和經血液途徑感染疾病的可能性。

          6、輸血科建立嚴格的血液收領核查、發放核查、入庫登記及冷藏儲存制度,保證用血安全。臨床科室應當有專人持配血單領取臨床用血,對不符合要求的血液應當拒絕領用。輸血科不得為領血單項目填寫不全、未按規定申批的用血發放血液。

          7、臨床科室醫務人員給患者輸血前,應嚴格執行核對手續。由兩人床旁核對無誤簽名后,方可進行輸血,并將輸血情況記入護理病歷。如出現輸血反應等情況,應詳細記入病程錄。

          8、輸血后的血袋統一回交輸血科,冷藏一周,以備核查。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8

          經治醫師/護士發現輸血反應,必須及時處理、記錄,報告主治醫師,通知輸血科。

         。ǘ┲髦吾t師組織治療和搶救,核對臨床輸血各項質量記錄,查找原因。

         。ㄈ┥蠄筢t政處。

         。ㄋ模┹斞茍蟾婵浦魅尾⒑藢斞茩z驗各項質量記錄,查找原因。

         。ㄎ澹┹斞瓶浦魅谓M織復檢、診斷試驗,作好記錄。報告臨床,共同分析,確定診斷,采取有效治療措施。

         。┡R床與輸血科主任根據記錄回顧分析原因,得出結論,采取預防措施。

         。ㄆ撸┽t院臨床用血管理委員會組織對事故的調查,分清技術責任與差錯責任,得出處理意見,報院長批準執行。

          第十八條

          凡血液制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發出:

         。ㄒ唬撕炂茡p,血液沾污;

         。ǘ┭衅茡p、漏;

         。ㄈ┭褐杏忻黠@凝塊;

         。ㄋ模┭獫{量乳糜狀或暗灰色;

         。ㄎ澹┭獫{中有明顯氣泡、絮狀物或粗大顆粒;

         。┪磽u動時血漿層與紅細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現溶血;

         。ㄆ撸┘t細胞層呈紫紅色;

         。ò耍┻^期或其他須查證的情況。

          第十九條

          嚴格執行臨床用血保障措施和應急預案,保證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大量傷員和特殊病例、稀缺血型等應急用血的供應和安全。

          特殊用血(如稀有血型)應急協調機制:

         。ㄒ唬┓e極與血液中心聯系。

         。ǘl件允許開展術前預存式儲血、術中自體血回輸。

          第二十條

          嚴格執行臨床用血醫學文書管理制度,確保臨床用血信息客觀真實、完整、可追溯。醫師應當將患者輸血適應證的評估、輸血過程和輸血后療效評價情況記入病歷;臨床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輸血記錄單等隨病歷保存。

         。ㄒ唬┹斞委煵〕逃涗浲暾敿,至少包括輸血原因,輸注成分、血型和數量,輸注過程觀察情況,有無輸血不良反應等內容。

         。ǘ┎煌斞绞降倪x擇與記錄。

          (三)輸血治療后病程記錄有輸注效果評價的描述。

         。ㄋ模┦中g輸血患者其手術記錄、麻醉記錄、護理記錄、術后記錄中出血與輸血量要完整一致;輸血量與發血量一致。

          第二十一條

          建立培訓制度,加強對醫務人員臨床用血和無償獻血知識的培訓,將臨床用血相關知識培訓納入繼續教育內容。新上崗醫務人員應當接受崗前臨床用血相關知識培訓及考核。

          第二十二條

          建立科室和醫師臨床用血評價及公示制度。將臨床用血情況納入科室和醫務人員工作考核指標體系。禁止將用血量和經濟收入作為輸血科或者輸血科工作的考核指標。

          第二十三條

          輸血質量監測、考核和信息反饋制度

         。ㄒ唬┡R床醫師須嚴格掌握輸血適應證,提高輸血治療效果質量。

         。ǘ┙浿吾t師必須認真履行輸血申請、患者同意、報批、登記的法規手續,嚴格執行輸血前檢驗的采樣、送檢、核對制度。

         。ㄈ┹斞茍绦幸韵驴刂瞥绦颍

          1、環境、設施、設備符合醫院控制感染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消毒、滅菌監測與記錄。

          2、試驗器材合格,鑒定血型、交叉配血試劑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3、根據《全國臨床檢驗操作規程》建立作業指導書。

          4、嚴格進行送檢樣品性狀檢查與輸血申請單核對、登記。

          5、按照作業指導書進行輸血前檢查。

          6、根據血型鑒定結果認真核對血液制品合格,保溫、避振蕩運回醫院。按要求貯存,做好貯存記錄。

          7、核對血液與送檢樣品,按作業指導書鑒定血型、交叉配血。復核試驗結果,有疑問時復檢或做進一步檢驗,確認獻血與受血相配,逐項填寫交叉配血報告單。保存檢樣,做好記錄。

         。ㄋ模┡R床取血,執行輸血,控制輸血反應及輸血感染。

          (五)臨床科室與輸血科必須積極配合,做好從輸血申請到完成輸血全過程及控制輸血反應和輸血感染各個工作環節(根據醫院感染監測報告制度)的質量監測和信息反饋。

         。┡R床科主任與輸血科主任負責輸血質量監督與持續改進。

         。ㄆ撸┽t療質量處根據病歷記錄進行考核。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進行通報批評,并予以警告;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ㄒ唬┡R床用血管理委員會未作為的;

         。ǘ┪磾M定臨床用血計劃或者一年內未對計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和考核的;

         。ㄈ┪磮绦醒喊l放和輸血核對制度的;

         。ㄋ模┪磮绦信R床用血申請管理制度的;

         。ㄎ澹┪磮绦袑︶t務人員臨床用血和無償獻血知識培訓制度的;

         。┪磮绦袑剖液歪t師臨床用血評價及公示制度的';

         。ㄆ撸⿲⒔洕杖胱鳛閷斞苹蛘咻斞乒ぷ鞯目己酥笜说模

         。ò耍┻`反本辦法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五條

          醫務人員將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血液用于患者的,責令改正;給患者健康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并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六條

          醫務人員違反臨床用血管理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04-23

        用血管理制度03-20

        臨床用血申請報批及登記制度(通用15篇)03-05

        臨床管理制度06-07

        醫院臨床路徑管理制度05-14

        最新醫院臨床教學管理制度10-21

        醫療設備臨床使用管理制度(精選8篇)10-30

        最全臨床輸血管理制度10篇11-18

        臨床執業醫師臨床專業介紹10-27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