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籍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學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小學學籍管理制度 1
一、入學
1、新生入學,采取開學時以通告形式將開學通告張貼到街上及學校附近的各村各組,使新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接到入學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戶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監護人到指定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2、新生入學后,入班學生都無條件地要定案,定案后學校教導處應立刻批準取得學籍,編列正式學籍號。學生學籍號長期不變,休學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學籍號。
3、新生入學后,接任的班主任老師要填寫好新生基本情況表和該班學生花名冊,上交學校教務處。
4、學生的學籍卡內容由學校教務處組織相關人員負責填寫,所有欄目要填齊。學籍卡中的填寫要實事求是,要如實反映學生真實情況。學籍卡由教導處保管,學生畢業后,學校應把學籍卡歸檔備查。
二、轉學
1、學生因家長變動工作地區、家庭搬遷(戶籍變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轉學的,經學生家長(監護人)申請,學校審查后發給轉學證明書,再憑接收學校的“接收證明”,然后由教導處辦理轉學手續,連同本人學籍簿一并轉出。
2、轉入學生須由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過教導處考核通過,憑原所在學校的.轉學證明方可辦理插班手續,由教導處統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級。
三、休學、復學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準予休學:
(1)因傷病需長期治療,不能堅持學習者;
(2)患傳染性疾病未愈,不適宜集體生活者;
(3)一學期內,請病、事假累計超過十周,跟班學習有困難者。
2、符合休學條件的學生(病休學生須持醫療單位的證明),由學生家長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查屬實后,報區教育局批準,準其休學,由學校發給休學證明書。
3、學生休學以一年為限,期滿不能復學的,可申請延長。學生休學期間,學籍仍然保留。學生休學期滿,應按時復學。復學時,應憑休學證明書和有關材料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批準后,即可到校復學,學校原則上安排到原年級的下一年級學習。
4、學生休學期未滿,休學原因消失并具有相關證明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請提前復學。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可提前復學。復學時,學校可視其學力程度和個人志愿安排到合適的年級學習。注意:期中考試后不再辦理休學證明。
四、留級:
義務教育原則上不實行留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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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籍管理工作教導主任全面負責,由學籍管理員和各班主任老師具體負責。
二、每學年初根據學校辦學規模確定班額、軌制和班容量,做好編班工作,編班要規范合理。
三、學年初由班主任教師負責填寫本班的學生定員花名冊,內容要齊全并裝訂成冊。
四、嚴格轉學程序和手續,轉入和轉出必須由校長審批,由家長辦理相關手續,學籍管理員進行登記注冊,以書面形式告之班主任,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
五、學生原則上不得留級,特殊情況者經學校研究后確定。
六、嚴格杜絕學生輟學,不管什么原因都應該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保障學生接受義務教育。
七、學籍檔案資料要專人負責,保證齊全、規范、有序存放。
八、未盡事宜,將另行補充。
小學學籍管理制度 3
一、新生入學
一年級新生入學,按上級劃定的本校招收范圍內的時齡兒童入學,并在規定時間內持戶口本、父母房產證、接種證等證件辦理報名注冊手續,新生按學校規定進行編班,不得挑選班級。
二、轉學
轉入學生,因戶口遷移到本校的服務范圍或父母在本地區工作或投親的并具有本地區正式戶口的學生,有正式的轉學聯系表,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可轉入本校就讀。
轉出學生,因戶口遷移,更換住址、父母工作調動等到外校學習,須由家長事先到學校申請,經教導處批準填寫轉學聯系表,家長持聯系表到魚峰區教育局審批,批準后,接到學校填寫的“同意接受”加蓋公章后將表送回學校,學校開出轉學證明,轉學手續應在學期末結束前或學期初一周內辦理。
三、借讀
1、無柳州市區戶口的進城務工子女申請到本校上學的,在班額人數空缺的情況下,經學校批準可在本校借讀。
2、按上級文件在本校借讀的學生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讀費。
四、休學
1、學生因病及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需長期休學者,由學生家長持本地醫療單位的`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可辦理休學手續,準許休學,保留學籍。休學期滿,持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辦理復學手續,如未康復要辦理延長休學手續。
2、休學期滿的學生根據情況回原班或插入相應年級的班級。
五、留級
按上級文件規定,九年義務教育階段不實行留級制度。
六、畢業
我校小學畢業生經參加水平考試成績合格發給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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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信息系統:投資開發和完善學籍管理系統,實現學籍信息電子化,提高管理效率。
2.強化培訓與指導:定期對教職員工進行學籍管理制度培訓,確保其理解和執行到位。
3.設立專門管理機構:設立學籍管理部門,專職負責學籍管理工作,保證制度的'有效執行。
4.完善家校溝通機制:定期舉辦家長會,及時通報學生情況,收集家長意見,改進工作。
5.嚴格執行獎懲制度:公開透明地執行獎勵和懲罰,形成積極向上的校園氛圍。
6.定期審查與修訂:根據實際情況和法規變化,定期審查學籍管理制度,適時進行修訂。
通過這些措施,我們能夠構建一個高效、公正、透明的小學學籍管理制度,為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提升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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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修訂:定期評估和修訂學籍管理制度,適應教育環境變化。
2.培訓與宣傳:對師生進行學籍管理規定的培訓,提高知曉度和執行力。
3.技術支持:利用信息技術提升學籍管理效率,確保數據安全。
4.監督與反饋:設立監督機制,收集反饋,及時解決執行中的.問題。
5.定期審查:對學籍管理情況進行年度審查,確保制度的有效實施。
通過以上措施,我們旨在構建一個公正、透明、高效的學生學籍管理體系,為學生的全面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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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入學初各班必須上報學籍
2 、學生入學,憑戶口辦理手續,由班主任注冊后方可入學。
3 、后轉入學生必須持轉學證,學籍卡,入學通知書由校務處注冊辦理手續后方可入學。
4 、學生因病休學要有醫生休學報告書(醫院證明)。經校務處批準。到中心學校備案后發給休學證明。(期限不超過一年)休學后一般不能提前復學,有特殊原因提前復學須經醫院證明。
5、學生轉學要家長當面報告原因,并辦理轉學證。經中心學校備案。待要回回執后發給學籍卡。
6、每學期初學生學籍管理人員必須查清學生人數,及時填寫學生變動情況登記表,掌握在校生的`情況。
7、對于學籍需要變動的學生。要有齊全的手續,學籍管理人員方可辦理此項業務。
8、班主任必須與學校緊密聯系,保證所報學籍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保證學生學籍的正常管理。
9、學生學籍由班主任認真、如實填寫,按時交學校統一妥善保管。
10、未經學校許可,任何個人不得擅自變更學生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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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有效實施學籍管理制度,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1.完善制度:定期修訂學籍管理規定,以適應教育環境的變化。
2.培訓教師:提高教師對學籍管理的理解和執行能力,確保制度的落地。
3.加強信息化:利用信息技術,實現學籍管理的數字化,提高效率和準確性。
4.強化監督:建立有效的反饋機制,對學籍管理工作進行定期評估和改進。
5.透明公開:向學生和家長公開學籍管理政策,增強信任感。
學籍管理制度是教育體系的.基石,需要我們持續關注和優化,以實現更高效、公正的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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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中學學籍管理制度,需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將學籍管理的各項規定具體化,以便教師和學生理解和執行。
2.建立信息系統:利用數字化手段,提高學籍管理的效率和準確性。
3.定期培訓:對教師進行學籍管理知識的培訓,提升其管理水平。
4.強化監督與反饋:設立專門的學籍管理部門,定期檢查制度執行情況,及時處理問題。
5.加強家校溝通:讓家長了解學籍管理制度,共同參與學生的成長過程。
通過上述方案,中學學籍管理制度能夠有效運行,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和學校的教育質量提升奠定堅實基礎。
小學學籍管理制度 9
一、新生入校分班和轉入(復學)學生分班
1、小學適齡兒童入學分班按照:
①各班人數均等;
②面試成績均等;
、坌詣e搭配均等的原則由教導處和年級組長共同將學生分成若干班,由班主任分別抽簽決定本班學生。
2、初中新生按照:
①各班人數均等;
②小學學業成績均等;
、坌詣e搭配均等的原則由教導處和年級組長共同將學生分成若干班,由班主任抽簽決定本班學生。
3、對于中途轉入(復學)學生,當分班初各班人數相等時,按照班號順序由教導處依次安排到各班;當分班初各班人數不等時,由教導處先安排到人數少的班,再按照班號順序由教導處依次安排到各班。
4、對于休學后復學的原本校學生,若不發生留級,則回原班就讀;若發生留級,則按轉入學生辦理。
二、平時管理
1、每年9月15日、3月15日前由教務員按照要求上報學生學籍資料,同時完成電子學籍注冊、變動。
2、每期開學后一個月內清點、檢查一次學籍(含學生交費情況),對各班人數進行清點,期中考試前后再清點檢查一次。
3、隨時登記符合手續的轉、退、休、復的學生,掌握學生準確人數和類別。
4、每學期初、末檢查在冊學生檔案完善情況。督促檢查班主任填寫檔案。
三、轉學
1、不經學校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排轉入、旁聽、借讀的學生。
2、凡要求轉入我校的學生,須先提出申請,通過文化考試和體檢,經學校同意接收后按規定辦理轉學或借讀手續。
3、轉入學生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自行選班。
4、學生轉出需辦轉學手續。
5、學生轉入證明材料由教導處負責收集。轉出學生的證明材料由各班主任在學生轉出當期末前負責收集交教導處,否則按流失處理。
三、休學、復學
1、學生因病不能正常上課,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需要休息治療三個月以上者,由本人提出申請,家長、班主任簽署意見,報學校同意、教務處簽章,并經市教育局教育科批準后可辦理休學手續。不足三個月者辦理請假手續。
2、初三年級學生只辦理請假手續,不辦理休學手續。
3、學生休學時間為一年,到時仍不能堅持正常上課者,按退學處理。休學時間未到期要求復學者,按借讀生辦法處理,直到休學期滿。
4、學生復學需持縣級以上醫院開出的'能夠堅持正常上課的證明,由本人提出復學申請,家長簽署意見報學校批準后,到教務處辦理復學手續。
5、凡因患傳染性疾病休學或請假治療的學生,復學時需到指定醫院復查,確認無傳染可能后可按第5條執行。
6、復學學生不得選班,按照第一條規定由學校指定班級。
四、畢業
1、學生在校學習期滿,經德、智、體等全面考核且成績合格(或補考合格)的準予畢業。小學畢業證由學校簽發,初中畢業證由教育局簽發。
2、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生,發給結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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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實施有效的中小學學籍管理制度,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為教師和管理人員提供清晰的.學籍管理流程圖和操作手冊。
2.建立電子化系統:利用信息技術,實現學籍信息的實時更新和共享,提高管理效率。
3.定期培訓:定期對教師進行學籍管理培訓,確保他們熟悉并能正確執行制度。
4.加強家校合作:定期召開家長會,通報學籍管理情況,征求家長意見和建議。
5.審核與反饋:設立定期審核機制,對學籍管理進行評估,及時調整和完善制度。
通過以上方案,我們期望能構建一個高效、公正、透明的中小學學籍管理制度,為學生的全面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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