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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手冊編寫規章制度范本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手冊編寫規章制度范本,歡迎大家分享。
員工手冊編寫規章制度范本1
第一條為了保障工作秩序,嚴肅工作紀律,進一步規范考勤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勞動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干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評獎、晉升和推選先進工作者的重要依據,必須嚴肅對待,做到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第三條考勤對象:溫泉縣畜牧獸醫局、動物衛生監督所、草原監理所全體干部職工。
第四條各單位干部、職工采用考勤登記制度。
一考勤由專人負責、每日記錄。各單位辦公室主任負責登記考勤,每月公布一次機關干部職工出勤情況,并報財務室執行。
二局領導率先垂范,帶頭執行本局制定的機關考勤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無故不請假,有事外出事先向辦公室告知,領導之間要相互通氣。一般干部職工要堅守崗位,沒有特殊情況上班時間中途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外出辦事也要事先向辦公室說明事由,以便辦公室隨時掌握,方便聯系。
三執行國家規定的機關上下班時間(下稱規定時間),即八小時工作制,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崗位等。
1、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走(下鄉、出差除外)。
(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鐘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規定時間上下班。)
第五條工作時間不得酗酒、睡覺、大聲喧嘩,不得玩游戲、上網,不得打牌、打麻將,影響工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或處罰。
第六條請銷假制度
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員請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負責人審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中層以上干部請假,均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任何情況下請假均需書寫請假條(請病假的還需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并經辦公室主管領導、局長簽字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方可準假。請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我縣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七條出差
干部職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派差單,說明外出事由,報銷出差費以派差單和考勤登記為依據。駕駛員出差實行實報實銷,其它干部下鄉無出差費。
第八條曠工
目無組織紀律,未經領導同意,擅自離開崗位的作曠工處理。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一遲到或早退3次視為曠工半天。
二事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等未經批準擅自休息的。
三持假證明休病假,經查證屬實的`。
第九條處分
對無故曠工影響工作者,按照國家公務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曠工半天者,給予警告處分,并扣發1天工資;每曠工1天扣發2天的工資;全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者,扣除年終干部考核第13月獎勵工資,并實行待崗;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經局黨組會議研究,上報縣勞動人事局予以給予處理。
第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執行,各站所可參照執行。
員工手冊編寫規章制度范本2
第一章、總則
1、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章。
2、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也應自覺遵守本制度(本規章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將提交本廠高級行政同事商討。如果還無法解決,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合同期定為一年,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辭職人員工資隨糧期領取。如每月1號發工資,而1號是休息假期,則發工資日期為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章、廠規守則
1、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項目,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員工未經批準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員工不得攜帶槍、彈藥、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員工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通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嘩、打瞌睡及閱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講衛生,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衛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嚴禁代人打卡或簽到。(除加通宵,卡鐘打不到除外,可到辦公室簽到)
13、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機械設備必須每天保養,如果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請機修工來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亂動。
15、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16、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17、遵守財務制度,不得侵占和虧欠公款。
18、遵紀守法,文明用語,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19、嚴禁煙火,不準在車間內抽煙: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嚴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門。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于自己使用的機器設備,如損壞設備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責任自負。
22、保持車臺整潔,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臺、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23、所有工序均要簽上自己的工號。不簽工號者,解除勞動關系。如有自行涂改,將作嚴肅處理。所有涂改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雇用、調動
1、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并經審查核定才得雇用,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2、訂立勞動合同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3、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4、新進員工經核準雇用后,應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資料:
(1)人事資料卡。
(2)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
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將按民法有關規定追償。
(1)侵占或虧欠款(物)者。
(2)不法毀損公物者。
(3)擅自越權處理事務,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4)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6、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7、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終止勞動關系。
(1)歇業或轉讓時。
(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3)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4)從業人員對于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休息
1、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工作時間:早上8:00到12:00;中午13:30到17:30;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遲到
(1)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2)上班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以后遲到者,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4、早退
(1)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2)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5、請假
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期結束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工資
1、本規則所稱工資,依勞動合同規定辦理。
2、員工工資采取先勞動后領工資,每月發放。
3、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但以不超過當月為準。
4、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為下列各項:
(1)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2)津貼。
(3)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全勤獎:
A、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全月沒請假會發給xxxxxxxxx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間)。
B、而全年每月有全勤獎者,年底有年終獎,年終獎則按全勤獎總和。
(5)工作獎金:如計件后超出標準會發給獎金。
第六章、請假
1、婚假:員工本人合法報準結婚者,并已在本廠服務三年以上者而請婚假,本廠會支付一周有薪假期。
2、公傷病假:經勞資部門確認因公致傷病者,其治療期間而給予傷病假,本廠會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則為住院時醫療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過規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過政府規定的醫療期。
(3)超過時效者:可辦停薪留職,但經勞資部門特準者不在此限。
3、喪假:員工依本列規定,可提出合法證明申請喪假,可得有薪工資。
4、父母、配偶之喪給予喪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喪,給予喪假三日。
5、員工請假時,應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說明請假理由及日數并附上有關證明文件辦理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或限時信函報告單位主管代為起請假手續。
6、凡在本廠己有懷孕員工:本廠會提供90天產假期,并按勞動法每月綜合計算薪金給予生孕員工。
7、凡在本廠已做多過一年的員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廠會提供多10天假期給員工,薪金照發。
8、在加班趕貨期間,員工若須請假,必須經主管批準后方可離去,否則會按不同情況下處分。
第七章、飯堂、宿舍守則
1、講究衛生,在廠區內嚴禁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菜飯。不得在沖涼房大小便,節約用水用電,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2、每位員工床鋪要保持整潔,宿舍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明火,嚴禁倒水,不得掛濕衣服,晾曬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廠區內嚴禁聚賭,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帶外人進廠留宿。
3、由廠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亂搬床位,宿舍的鐵床不得私自移動。晚上12:00準時作息,12:00后不得進出廠門,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嘩及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4、三樓宿舍必須2人一間房,不可1人獨占一個房間。
5、工作時間內由保安鎖好宿舍門,除工休病假人員允許進宿舍,其余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宿舍停留,離職員工辦好離廠手續后,需在當日由保安確認其物品后,搬離宿舍。
6、各員工必須注意保管個人物品,由于個人不小心而被盜竊者,工廠不負責任。
7、注意安全,在廠區范圍內嚴禁坐欄桿。
8、廠區范圍內嚴禁拋垃圾及雜物到樓下。
員工手冊編寫規章制度范本3
總則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應組織統一安全衛生委員會及消防隊。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干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務必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采取必要行動外并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但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吸煙不在此限。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持續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后,應確實關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并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臺風、地震后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其中《工廠規章制度》簡介如下:
一、廠規廠紀
為了使企業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進一步提高企業的整體素質,特制定以下規定:
1、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服從工作分配。
3、進入廠區務必佩帶廠牌,要精神飽滿,衣冠整潔,爭做禮貌員工。
4、愛惜公共財物,愛護花草樹木,持續公共衛生環境。
5、上班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節約用水用電,下班隨手關燈,關水,關門。
6、嚴禁在禁煙區內吸煙,嚴禁酒后上班。
7、保守生產與業務秘密,不帶與廠內業務無關人員進入廠區,不將公司的產品,樣品,材料等私自帶出公司。
8、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9、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持續公司環境衛生清潔,為確保安全生產,嚴禁在車間和非吸煙區吸煙,載貨電梯只準載貨,嚴禁載人。各組在下班時要把針車開關關好,墊好壓腳,做到人走燈熄機停。
10、愛護公物,留意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11、同事之間要友好團結,嚴禁斗毆打架。
12、用心工作,認真負責,確保本廠業務蒸蒸日上。
13、員工務必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務必自己刷卡,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3)因公外出、漏刷等特殊原因未能刷卡的`,務必經部門主管證明,交人事部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務必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務必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狀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8)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二、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涉及到員工身體健康,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據。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實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實行每周5天,每一天8小時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時外(超出正常時間15分鐘計0、5小時)為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倍計。
3、每個星期的周六和周日為休息日,各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狀況進行調節,但務必保證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資按正常工資的2倍計算。
4、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節1天,清明節1天,春節3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3天,為有薪假期,法定節假日,如果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3倍計算。
5、加班工作務必以員工自愿為基礎,并按照國家勞動法要求,如因生產需要每一天可加班1小時,特殊狀況不可超過3小時,但每月加班不可超過36小時(有政府延長工作時間批文除外)。
6、員工請假應先辦理手續,填寫請假單,并交人事部作記錄憑證,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事后務必補辦相關手續。
7、連續曠工15天,或1年累計曠工30天,作自離處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員工一律開除處理。
9、考勤統計員務必在每月工資發放前將考勤統計結果送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統計結果計發工資。
員工手冊編寫規章制度范本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主要介紹本公司主要發展方向,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向等)。
第3條、公司機構(主要包括本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等)。
第4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本公司。員工是指本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3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4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5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6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7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8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29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1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2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3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所在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4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第35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36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37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8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9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0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1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2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3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第50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44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45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46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47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48條、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49條、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0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1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2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53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54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七章、獎勵與懲罰
第55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56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57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58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59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0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1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2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第八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63條、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64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65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66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67條、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8條、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69條、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70條、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71條、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72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第73條、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74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企業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
員工手冊編寫規章制度范本5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升企業的整體形象,加強員工規范管理,提高企業美譽度,對實驗服的制作、領用、發放、著裝實施統一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技術部全體員工。
三、職責
1、技術部負責實驗服的制作、發放、登記、檢查、折舊等手續辦理。安排專人對實驗服制作、領用、折舊扣款、庫存等情況進行匯總,建立臺賬,并于每年年底對當年實驗服情況進行匯總分析。
四、配發數量
每人一套
五、實驗服制作
1、實驗服的.面料、顏色、款式由公司統一標準,后期延續性制作時按標準進行,如更換款式布料時,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2、實驗服每一年更換一次,由技術部負責統計使用實驗服一年的人員名單,在換季時按公司規定款式面料進行制作。
3、員工配發的實驗服發生丟失、損壞的,在交納成本后按上述要求制作。
六、工裝領用
1、實驗服制作完畢后,技術部負責辦理入庫手續后通知相關人員領用。對不合體的應及時讓廠家登記整改,并做好記錄,整改周期為接整改員工通知后三十個工作日完成。
2、領用時需填寫《實驗服領用登記表》,表上應注明日期、領用人、領用實驗服類別(秋冬裝、夏裝)、款式、數量等。,
3、新入職不滿一個月的員工不予領用實驗服,可根據公司實驗服的顏色、款式等自行解決。
七、備用工裝管理
1、技術部做好備用工裝的管理工作。
2、技術部應做好備用服裝的補充工作,當備用實驗服少于4套時應及時制作,以備使用。
3、備用實驗服應入庫妥善保管,注意防蟲防潮污染,保證能隨時使用。
八、著工裝要求
1、技術部所有員工進入實驗室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實驗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實驗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等現象。
九、工裝折舊
1、自實驗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1年以上者,員工辭職(辭退)時,不收取實驗服費用。
2、自實驗服發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實驗服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50%費用。
3、自實驗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半年年者,辭職時,收取實驗服成本價100%費用,被辭退收取實驗服成本價80%費用。
4、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實驗服丟失、失竊的,應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實驗服成本價/套,)。
十、遵守事項
1、進入實驗室必須著實驗服;
2、員工對配發的實驗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實驗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實驗服;
5、實驗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或修補;
6、技術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者,計入當月績效考核成績;
十一、附則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由技術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員工手冊編寫規章制度范本6
一、行為規范
1、嚴守崗位職責、遵守工作紀律,講究工作效率、日事日畢,服從領導安排。
2、儀表端莊、大方,上班期間統一著工裝。有客人時不得大聲喧嘩、談笑、玩手機;工作時間合理使用手機,不得玩手機游戲、看電影等。
3、待客熱情禮貌、端莊大方。主動指引或解決客人問題,路遇客人要笑臉相迎、主動讓路。
4、接聽電話時要神清氣爽,使用文明用語;轉接電話或傳話時要及時。
5、嚴禁假公濟私、盜竊公司食物及財產!不私自使用公司的工具、設施或占用工作時間干私事,不影響他人工作。
二、工作紀律
1、每日準時到崗。偶爾遲到10分鐘以內視為正常,遲到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1天處理;未批假不來上班按曠工2天處理。因偶然突發事件(如暴雨、家中急事等)遲到15分鐘以上,需及時告知事因并查明屬實。提前下班10分鐘以上視為早退,工作時間無店長批準離開工作崗位30分鐘以上者,按遲到的曠工處理方法。曠工1天扣發2日工資,曠工超過2天開除。
2、每月員工可公休2天,公休應提前通知店長,具體公休日期由店長統一安排。
3、除公休外,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事假當天扣發當日工資。事假超過2天建議與同事調班解決。
4、春節歇業4天(除夕-初三),全體員工放假。春節、國慶等長假請假需提前2周以上便于統籌安排。
三、服務員每日工作
1、洗菜、串菜、泡茶、擺盤,保鮮柜菜品擺放,調料臺調料擺放。
2、確保所用餐具、器皿清潔、衛生、明亮、完好,并按標準擺放。
3、及時保持桌面、地面等店面環境衛生。
4、負責就餐客人的帶位和點餐接待工作,熟悉菜單內容,善于推銷推薦菜品及酒水。
5、負責傳菜,按照廚房出單的順序上菜。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關飲食、環境方面的問題;收集有關意見,并及時向領導反映。
7、婉言謝絕非用餐客人進入餐廳參觀和衣著不整的'客人就餐,警惕找茬客人、有意見的客人和潛在隱患事件。
8、晚間開餐后,客流高峰時注意相互呼應、協助,提高效率,注意腳下及手上安全。
9、協助客人結賬。客人離桌后,將自助餐盤、竹簽拿到收銀處結賬,仔細檢查、避免錯漏。
10、做好餐后收尾工作?腿穗x桌后,收拾碗筷、擦桌子、掃地、倒垃圾等。
四、收銀員崗位職責
1、認真完成收銀收款工作,警惕假錢;不定時查看監控、大堂及外擺情況的全局掌握。
2、檢查每日酒水飲料的存貨是否充足,及時補充冷飲至冰柜。
3、檢查每日消毒碗筷的存貨,如若不夠及時電話補充。
4、不定時檢查調味臺,并通知服務員進行補充。
5、整理每日進貨單據,監督采購品種及數量。
6、營業結束后認真盤點當日營業額,點清錢款并做好每日收支記錄賬單。
7、非就餐高峰時段協助服務員做好餐前準備工作如串菜等。
五、廚房崗位職責
1、負責每日熬湯、鹵菜、菜品加工,廚房餐、廚具的清潔。
2、注意個人衛生、形象。工作時間穿戴工作衣和工作帽,2天更換一次白大褂、圍裙和工作帽。做到每月理發1-2次,每天修剪指甲,2天洗澡一次,衣著整齊干凈。
3、安全工作: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等問題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保管室;廚房工作人員下班前,檢查各類水、電開關,冷柜等設備是否正常工作。
4、飯菜要求:飯菜加工前要清洗干凈,葷素分離,生熟分開;加工的飯菜要飯熟菜香,食品足秤;菜品多樣化,定期開發新菜品。
5、設備擺放要求:餐具要定點擺放,用完后要及時清洗干凈,碗筷進行消毒;案板用完要隨時清洗,不留根、葉等殘渣;加工前后的飯菜,均不準放在地上;保溫桶、飯勺、撈具、鏟具、碗筷等要定點擺放整齊。
6、衛生要求:就餐區和加工區要保持干凈,整潔。做到地面、墻面、桌面光潔干凈。無蚊蠅、無鼠害、無垃圾、無剩飯菜。不漏水、不漏煤氣和蒸汽。灶臺、飯鍋保持干凈,不留臟水、剩飯和污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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