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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12 08:53:00 制度 我要投稿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精選15篇)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

          一、目的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定期對在崗員工健康檢查,合理發放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勞動保護用品真正起到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保障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二、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為加強職工的安全防護設施,規范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保證勞動防護用品既切實發揮作用同時也不浪費。

          2、本制度規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內容與要求及檢查與考核。

          3、本制度適用于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4、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員工健康檢查周期,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最低庫存要求等以及檢查與考核的內容。

          三、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制度根據《職業病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國家《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江蘇省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辦法》、《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四、管理內容與要求

          1、體檢類別:

          1.1入職體檢:新員工面試合格后,由綜合部通知,到公司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1.2年度體檢:公司在崗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1.3特殊情況體檢:根據崗位的特殊要求或員工因工作原因接觸過傳染病源,按公司規定,應進行專項體檢。

          2、勞保用品的配發、驗收、發放和使用的總則

          2.1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證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健康的預防性輔助措施,不是福利待遇,嚴禁折發現金和其他物品,在發放和使用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發放標準。

          2.2 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驗收、使用須知及監督、檢查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等工作由安管部統一管理。

          2.3 本規定是按照不同性質、程度的需要,對不同工種、崗位,不同勞動強度和工作環境發放不同的勞動防護用品。

          3、建立監督約束機制

          為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監督,公司成立勞動防護用品監督委員會。主任由經營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生產部經理、財務部經理、燃料部經理、綜合部勞資專責、安全專工組成。監督委員會負責選擇勞動防護用品式樣,監督勞動防護用品質量及報銷手續等工作。

          4、勞動防護用品的計劃管理和預算管理

          4.1 勞動防護用品計劃的編制必須嚴格依據《江蘇省電力系統職工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制定的發放標準進行。

          4.2 公司全年勞動防護用品費用由生產部負責安全的專工于每年12月31日前編制出下年度費用計劃,經公司研究批準列入公司下年度預算定額。

          4.3 當年新進公司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計劃,由生產部安全專工依據綜合部勞資管理人員提供的人員及其工種分配情況及時編制,再經生產部經理審核后,及時發放。

          4.4 機組大小修或工程施工需用的臨時勞動防護用品,由各部門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報生產部匯總平衡后提前20天編制采購計劃,報生產副總經理批準后,由綜合部安排采購。該部分費用在大小修或專項工程費用中列支。此類物品要嚴格控制,認真把關。

          4.5 勞動防護用品計劃一式三份,生產部、財務部和勞保倉庫各執一份。 5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與報銷

          5.1 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由綜合部物資專責負責,同時綜合部應對所采購用品的質量負責。

          5.2 安全專工應依據各部門上報的勞保需用計劃編制采購計劃,經生產部經理審查,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綜合部采購。

          5.3 勞保庫要嚴把質量驗收關,對進庫用品要盡可能的做到每件檢查,防止粗制濫造用品入庫,沒有計劃的采購不得入庫。大批量的要進行抽樣驗收,抽驗率不低于1%,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發放給員工。涉及安全、衛生的護品要檢查其“兩證”,無“兩證”的一律不得購入。

          5.4 勞動防護用品報銷時,須憑國家規定的發票和物資驗收單,并經安全專工登記,生產部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6、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規定

          6.1 凡屬公司正式職工(及項目公司批準的計劃內臨時工)均享受勞動防護用品待遇。

          6.2 身兼幾個工種的作業人員,按其從事主要工種的標準發放,可以補充其他工種所必需的防護用品,但不得重復發放。

          6.3 發放標準細則未明確的工種,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報生產部審定,按相近工種發放。

          6.4 對調換工種的職工,須由綜合部勞資管理人員及時提供崗位變更證明,生產部將根據變更證明辦理和調整防護用品標準。按其調換后工種對超出的勞動防護相應取消,缺欠標準的給予增發。

          6.5 外來參觀、學習、承包工程及從事生產作業的人員,按所到崗位的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所需用品自理。

          6.6 勞動防護用品分大件和小件兩種(使用期限超過半年的為大件)。小件防護用品以集體領取,由生產部依據發放標準統一造表,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由各部門專人統一領用,不是專人領取,勞保庫不得發放;大件防護用品領取,由部門專人填好領料單,生產部審核批準后領取。

          6.7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程序:屬于計劃內、按標準發放的防護用品(如新入廠人員),由部門專人填寫領料單負責人簽字、生產部經理審批、安全專工登記后,到倉庫領;屬于計劃外、臨時性發放的防護用品(如現場大小修、現場突擊任務等),由部門專人填寫領料單,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到生產部審批登記,然后由主管領導審批后,再到勞保庫領取。審批程序不完整的勞保庫不得私自發放。 6.8 各部門在發放勞保用品時,要認真負責,保證一次按標準發放到職工個人手中。生產部對各部門勞保品發放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發現未按標準發放的,將予以考核。

          6.9 公用勞動防護用品應記入由班(值)長簽名的公用勞動防護用品本內,由班(值)長領取、保管、使用和更新。丟失或故意損壞者扣罰班(值)長。班(值)長離任時,要與新任班(值)長辦理交接手續。單位主管領導負責督促落實。凡發生交接及保管手續中斷的按原價扣班(值)長及單位主管領導。

          6.9 勞動防護服的發放時間:春秋防護服在每年的八月份發放;夏季防護服在每年的四月份發放;冬季防護服在每年的十月份發放。

          6.10 倉庫管理員要嚴格執行發放標準,不得超標準發放。每月進行一次盤點,30日前報經營副總經理、生產部、財務部各一份勞保品月報表(包括上月發出,當月庫存等);生產部每季度對勞保庫進行一次實物盤點。

          6.11 勞保倉庫要做好防火、防盜、防鼠害、防霉等工作,嚴防勞保用品損壞和發霉。

          6.12 領出庫的防護用品出現質量和型號問題時,經生產部審查屬實,統一由部門專人到勞保庫進行退換。

          6.13 國家規定的發放標志服的人員,不再發放工作服。

          7、手電筒管理

          7.1 發放原則

          7.1.1 手電筒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重的預防性輔助措施,按工作崗位配發,屬公用物品,不屬于任何個人。

          7.1.2 運行人員每人一盞;檢修人員按班組配發;中層以上領導由于臨時工作較多,按每人一盞配發。

          7.2 管理辦法

          7.2.1本次發放的.手電筒屬充電式,使用期限為4年。在4年使用期間公司不再負責夜班工作或值班照明問題。

          7.2.3 配發給個人的由個人負責保管和日常維護;配給班組的由班長做好保管和日常維護工作,人為損壞或丟失的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

          7.2.4 若有人員離開或調離以上配發手電的崗位,由班長或部門領導負責收回手電筒,另外發給新來人員。調離人員應自覺遵守公司規定,積極上交。沒有收回的由部門負責。

          7.2.5 配發給班組的公用手電筒,班長調離或調換的由部門領導負責收回。

          8、勞保用品遺失、損壞的賠償

          1、員工個人領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故意損壞、丟失的按使用期折算作價賠款后重新領用,賠款計算方法;正常使用損壞的,經責任部門申請,安全員調查屬實,綜合部審核批準后以舊換新。員工個人使用的安全帽、防毒用具期滿后一律以舊換新。

          2、集體、員工個人(包括臨時勞務工)借用的勞保用品遺失或損壞,經部門證明,綜合部審批后,根據物品的新舊程度按原價的30%~100%賠款;對無故不還或故意損壞者,按原價賠款;因搶修、搶險、救災等特殊情況遺失或損壞,經部門證明,綜合部審批,予以報損,不做賠款。

          9、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標準的修訂

          9.1 生產部將按照上級發放標準,結合公司實際及勞動防護用品經費情況及時修訂本規定。

          9.2 每年年底生產部牽頭,組織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監督委員會人員,征求職工意見,對本標準進行一次綜合性分析研究。如需修訂,由安全專工提出修訂意見或重新擬定方案,經生產部同意后報經營副總經理審批。

          9.3 職工個人、班組、部門等對勞動防護用品的品種、數量、質量、管理及發放標準有建議時可以書面形式將意見反饋到生產部,以利于標準的修訂和更加符合現場實際。

          9.4 如本標準與上級下達的有關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通知、指示、規定相沖突時,按上級要求執行,并及時修訂本標準。

          五、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由生產部進行檢查與考核。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2

          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根據施工特點,編制有針對性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

          二、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方案,并由專業技術員向臨電安裝人員作書面交底,臨電維修必須執行部頒及地方有關規定,做好送電、維修、檢查記錄。

          三、項目開工前,所有施工項目均有詳細的施工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安全防護用品及其他勞保用品,嚴禁赤膊赤腳作業,嚴禁酒后作業。

          五、施工現場的孔洞、臨邊,均應設有效的安全防護。

          六、高處作業應系好安全帶,所有工具應裝入工具袋內,嚴禁拋扔物料。

          七、施工現場的`各類小型工具,必須專機專人定期保養,電動機具的接零接地應牢固可靠,絕緣良好方可使用。

          八、施工現場有毒物品、危險物品必須專人管理,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3

          1.以總承包為首、監理公司協調、安裝專業項目負責參加的多專業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組織體系,組織體系的運行模式:

          1)凡是進入廣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總承包現場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各項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并由各專業項目負責組織對施工人員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培訓教育。

          2)接受總承包定期和日常安排的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檢查,檢查出的'問題,由專業項目負責組織整改,并將整改結果書面匯報項目監理會議和總承包。

          3)執行總承包項目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獎罰制度,由項目監理工程師和甲方監督實施獎罰制度的落實效果。

          4)專業項目負責向項目監理例會定期匯報本期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情況、存在問題,解決辦法,下期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計劃,由管理體系監督執行情況。

          5)各專業負責自己作業區、生活區環境衛生干凈、整潔,生產、生活區垃圾及時打掃干凈,集中堆放,及時集中運輸。

          6)負責保護好本專業施工區域總承包商施工安全、環保設施,做到不拆除、不損壞、主動維護好自己施工區域的安全設施。

          2.由總承包項目安全經理周明根代表項目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體系主抓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各專業安全員,檢查日常安全、環保、職業健康制度執行情況,檢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環保情況,有權對不文明、環保工作做得不好的專業施工隊伍或個人罰款。

          3.由總包負責收集、整理項目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技術資料及歸檔工作,各專業項目負責有責任進行積極配合。

          4.項目專業施工區域不好劃分的部位,應有項目監理會議組織分工,劃分好各自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的區域,各專業應遵守對方管理區域的安全、環保要求。

          5.由總包項目安全經理負責每月對專業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情況進行考評,考評情況在項目監理會議進行公布,對考請不合格的分包商執行罰款。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4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成立職業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檔案。

          2、××部負責組織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項目辦負責新、擴、改建工程的職業安全衛生“三同時”具體實施工作。

          4、××部負責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組織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病的醫治工作。

          5、各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來施工和務工人員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歸口管理單位負責。

          三、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并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四、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組織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病防治的各項規定,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五、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崗期間要組織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作業相關的健康損害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同時要妥善安置;離崗時也要按規定組織健康檢查。每次的檢查結果要告知作業人員。

          六、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與整治

          按照確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組織對危害因素進行檢測,粉塵、噪音、有毒有害物質等每年檢測一次(煤氣隨時檢測)。檢測數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檢測結果要如實地告訴職工,各有關單位、部門要采用廣播、簡報、宣傳欄、有毒有害物質周知欄、安全教育培訓、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等多種有效形式,對職工進行宣傳,使職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

          八、新、擴、改建項目安全衛生“三同時”

          新、擴、改建項目要努力搞好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積極貫徹職業病防護設施的“三同時”規定,做到新、擴、改建項目本質安全,從源頭上杜絕職業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護

          具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單位,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預防控制,做好安全防護:

          1、采用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場所安裝通風機、通風帽、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儀,通風廚、隔離操作室等。

          2、加強防護、減少職業傷害,公司為消除或降低職業病危害因素所安裝的設施、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必須按規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規定使用。

          3、加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在作業時處于上風側,工作完畢講究個人衛生,洗浴換衣,盡可能不在通風不暢的場所作業,必要時應開啟強制通風設施,在有危害的場所不得飲水進食。

          4、加強管理,規范作業行為,在作業時應認真遵守公司的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職業衛生規程,各單位要嚴格檢查,嚴肅查處。

          十、防護用品和設施管理

          供應處要按計劃購進合格的安全防護器材、用具;各單位要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工作場所設置警示標志、報警設施、沖洗設施和應急撤離通道,配置防護裝置,配備必要的現場急救用品,并對防護用品、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和定期檢測,保證其正常運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十一、對易發生急性職業病作業的要求

          進入設備、容器作業,抽堵輸送危險化學品的管道盲板作業等易發生急性職業病的作業,必須按規定辦理相關票證,落實好防護措施、救護措施和責任人,確保不發生急性職業病事故。

          十二、急性職業病事故的處理

          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各單位要根據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采取正確的處理措施,迅速組織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同時通知公司設安處和公司醫護人員,必要時請求縣或市醫院救護。

          十三、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

          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規為公司搞好職業病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治工作實現了有法可依。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按照該法規定開展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職業病防治水平和職工的自我防護能力。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5

          一、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1、杜絕重大傷亡事故;

          2、輕傷負傷頻率控制在3‰以內

          3、在各級部門檢查中,確保受檢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

          4、確保奔項目部機械設備完好率達到95%

          二、職業安全健康指標

          1、施工用電管理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

          2、施工機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

          三、職業健康安全組織機構

          項目經理任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環保員及各生產班組兼職安全員組成的安全上次小組,并落實安全檢查制度。

          四、職業健康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

         。1)對所分管工程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制定本工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指標及工作計劃,分解至各施工班組及個人,并進行定期考核。

         。3)組織人員編制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總工程師審批、實施。

          (4)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5)組織本項目部有關人員每周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及時整改落實,并做好記錄。

         。6)組織各班組召開班前安全會議,向工人強調安全事宜,把安全工作貫穿到生產的全過程。

         。7)對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臨時用電、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設施,應先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經常檢查其安全使用運行狀況,隨時解決可能存在的問題。

         。8)負責組織落實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和持證上崗的管理工作,并做好記錄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

         。9)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如是上報,保護好現場,曹家調查處理。

         。10)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2、安全環保員

         。1)入場后8日內完成《危險源調查表》,并報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進行評價。

          (2)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制定或修訂安全制度,并記錄好《安全日志》 。

         。3)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參加生產會,掌握信息,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4)對廣大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做好特殊工種的培訓、考核工作,并記錄號《職工安全教育檔案》及《年度安全培訓考核記錄》 。

          (5)深入基層分析研究安全動態,提出改正意見,監督安全技術交底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

         。6)做好本項目部的周檢及日常檢查工作,并做好《檢查記錄》 。

         。7)及時填報《施工現場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教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8)參加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和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9)鑒定勞動保護用品,并監督其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10)每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噪聲和揚塵檢測,并做好相關記錄。

         。11)根據安全部評價出的《重大危險源》編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核后報總工程師審批。

          3、技術負責人

         。1)做好友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2)積極配合施工員、安全環境管理員做好現場安全防護設施驗收及內業管理等工作。

         。3)負責對安全隱患、傷亡事故、已未遂事故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并提出技術方面的`改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4、施工員

         。1)對所領導的生產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作業。

         。2)協助施工現場負責人,對所管轄區域內的一切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要求負責,對整改通知書和隱患通知單中的整改內容組織落實改進。

          (3)落實好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交底。

         。4)組織各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并教育工人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檢查執行情況。

         。5)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時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協助上級分析、調查事故。

          5、材料員

         。1)負責按規定及時供應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及腳手架等其他安全防護設施所需材料,凡不符合材質規定要求的不得使用、下發。

         。2)負責周轉材料在周轉過程中的質量檢測,凡施工中損壞已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重新使用、發放。

          (3)把好施工材料進場關,嚴格控制質量,確保"三證"齊全,做好進城抽驗工作,以確保材料使用安全。

         。4)認真貫徹執行危險品的管理規定,易燃易爆用品要分別擺放,確保危險品的運輸和保管安全。

         。5)保證安全"三寶"和電器絕緣用具的質量。

          6、各班組長

         。1)各班組長要遵守安全生產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3)班前要對所使用的工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并報告項目經理。

          (4)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經理回報。

         。5)做好本工種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的教育工作。

          五、技術措施及保證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各部門、各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部設立以項目經理張衡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班組設兼職安全員,明確各生產人員的安全目標,責任落實到人,對安全目標的實施情況有明確的獎罰措施。

         。2)安全教育:工人進場首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使工人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技術交底:每個分部分項工程開始作業前,都應對作業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接對方必須簽字。每天上班前,必須針對當天的作業內容、應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口頭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要有針對性,并做好記錄。

          (4)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在項目部注冊登記管理,上崗前應由安全技術人員對其進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

         。5)安全檢查:項目部每周定期檢查一次安全防護設施情況。項目部安全環保員應每天在現場巡視安全生產情況,并留有檢查記錄。對于檢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并填寫整改報告。

         。6)現場設立十項安全措施及有針對性的安全宣傳牌匾。

         。7)現場制定安全保衛制度,并責任分解到人,做到萬無一失。

          (8)現場安全資料由專人負責,匪類齊全,做到規范化、標準化,現場安全環保員必須佩戴袖標。

         。9)專項施工方案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并經公司各部門會審、批準、擬建設單位審批。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6

          一、公司新入職員工應出具相應的健康證明,入職后公司定期安排健康檢查,建立員工衛生檔案。不得安排有健康禁忌的人員從事危險、有害作業,對于直接面客接待工作的員工應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確保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加強員工的安全生意識;

          四、正確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加強維護保養,做好防護用品的配備、發放工作,使酒店員工在生產過程中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障員工的勞動安全及生理健康。

          五、加強公司員工的安全教育,對工作場所有涉及到危害物質要醒目標識及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使員工對危險有害物質有防范意識,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的安全檢查、監督工作。

          六、各部門配備相應的急救物資及個人防護用具,合理控制高溫下作業,確保高溫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七、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制定相應的措施對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7

          1.目的和依據

          1.1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2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3定義

          3.1職業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職業病: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名單的疾病。

          4機構設置

          公司成立職業衛生管理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各車間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安管辦為職業衛生的日常管理機構。

          5職責

          5.1職業衛生領導小組職責:

          5.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并將此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

          5.1.2審定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并定期監督檢查方案的落實情況,解決各部門關系協調、所需資金落實等問題。

          5.2安管辦職責:

          5.2.1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并監督實施。

          5.2.2確定公司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協助衛生部門對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進行監測,并對監測結果進行公示;對超標場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監督整改。

          5.2.3負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負責企業勞動衛生檔案的建立工作;

          5.2.4負責組織進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5.2.5負責在職員工職業病檔案的歸檔工作。

          5.2.6會同人力資源部門聯合開展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衛生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資源部門

          5.3.1負責新入廠員工上崗前的健康查體和員工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查體工作。

          5.3.2負責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5.4各單位(各車間、部門、合作合資公司)職責,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工作。

          6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6.1安管辦根據公司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及時如實地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接受監督。

          6.2申報的主要內容有: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危害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7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勞動者享有下列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7.1.1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權力;

          7.1.2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的權力;

          7.1.3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的權力;

          7.1.4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的權力;

          7.1.5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的權力;

          7.1.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的權力;

          7.1.7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權力。

          7.2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

          7.2.1預防措施

          對存在塵、毒等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進行衛生預評價。衛生預評價的全過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設計階段的衛生審查,施工過程中的衛生監督檢查,竣工驗收以及竣工驗收中對衛生防護設施效果的監測和評價。

          新建、改建、擴建及技術引進、技術改造的建設項目,都必須有防塵防毒設施,實行“三同時”管理,即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投產使用。

          要根據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編制防塵、防毒、防噪規劃,并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逐步消除塵、毒、噪危害。

          進入有毒有害崗位作業人員,必須事先進行防毒知識教育,掌握有毒物質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識、防護器材的使用知識,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7.2.2生產過程中的控制

          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應采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

          對作業場所散發出的有害物質,應加強通排風,并采取回收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若改變產品原材料或工藝流程,可能使塵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預防性措施,按照變更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

          防塵防毒設施,必須加強維修管理,確保完好和有效運轉。

          對塵毒危害嚴重、測定超過國家規定衛生標準的作業場所,應當及時給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業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并對其進行經常性維護、檢修,定期檢測防護效果,確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防噪聲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噪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為接觸塵、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員工配備適宜有效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使用。

          在具有酸、堿等腐蝕性物質或化學燒傷危險的場所應設沖洗設施。

          7.2.3職業衛生管理

          必須貫徹執行有關保護婦女的勞動法規,安排工作要充分考慮婦女的生理特點。

          對工作場所存在的各種職業危害因素進行定期監測,工作場所各種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對疑似職業病的員工需要上報職防機構診治的,由安管辦和人力資源部提供職業接觸史和現場職業衛生情況,到具有職業病診療資格的職防部門進行檢查、診斷。

          對接觸塵毒等職業危害的員工進行醫學監護,包括上崗前的健康檢查、在崗時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離崗及退休前的職業健康檢查。沒有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不得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工作場所發生危害員工健康的緊急情況,應立即組織該場所的員工進行應急職業性健康檢查,并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存在職業危害的崗位要制定出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專兼職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嚴格監督崗位操作人員按章操作。

          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醒目位置應設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崗位名稱、有毒有害因素名稱、國家規定的最高允許濃度、監測結果、預防措施等。

          除按要求對國家規定的職業病進行報告外,發生急性中毒事故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在規定時間內寫出書面現場調查報告書,報告書內應有分析、有結論、有改進措施。

          8、辦公室建立企業勞動衛生檔案,并保存工業衛生監測記錄。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8

          水泥公司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制度

          (一)職業健康體檢制度

          1、建立上崗前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體檢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2、建立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將體檢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向所在地安全監管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3、建立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體檢的從業人員,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4、建立職業危害事故后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

          (二)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從業人員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員工健康資料 。

          (三)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

          1、職業健康監護委托書;

          2、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報告卡;

          4、對職業病患者、患有職業禁忌證者和已出現職業相關健康損害從業人員的處理和安置記錄。

          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1為了預防、控制和減少職業危害及職業病的發生,保障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訂本制度。

          2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為員工創造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職業衛生要求的環境、條件、消除和減少各種危害因素對員工健康的影響。

          3項目部經理饒文舉對本項目部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面責任,各部門主要領導對本部門的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4安質部是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的主管部門,協調各部門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

          1設立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由下列成員組成:

          組長:饒文舉

          副組長:何先瑜薛志國趙峰濤朱廣君孫長江

          成員:孫建洪宋鵬張新張洪德康小衛

          熊建波何乾龍馮亞峰楊天福樊軍

          高勇高體忠陳明忠陳友樂任亮

          王建華胡樂遠袁振洲張小斌任輝

          2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的職責:

          2.1分管領導要掌握全線整體職業病防治工作,及時處理請示報告。

          2.2制定和修改經理部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審定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并督促實施。

          3技安處負責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要求,提出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和實施目標,推進和監督管理各項具體工作的實施并處理日常對外報表工作。監督《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救護預案》的實施。

          4工程部負責各項防塵防毒技術措施的具體落實,統一調度指揮突發性泄漏、中毒等事項的應急救護工作。

          5安質部負責《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救護預案》的建立及落實。內容含第一部份:應急預案制度、現場急救箱管理制度、急救站工作制度;第二部份:化學毒物急性中毒現場急救及指揮現場;第三部份:急性職業中毒診療常規。并在實際工作中不斷完善和提高、改進。負責完成職工健康監護定期體檢工作,建立完善職工健康體檢檔案管理工作。并將體檢結果告知職工。

          6安質部負責對各個夠本工段崗位的“三廢治理”及達標排放的管理,對所有職業危害因素定時、定點進行監測,建立監測數據檔案(含外來監測),并將監測結果月末報技安處。

          7經理部工會負責宣傳、維護職工及作業人員勞動保護的合法權利,收集職工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意見,女工四期保護、女工結婚、分娩、計劃生育等管理工作。

          8綜合部負責新進人員上崗前職業健康的把關;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告知新進人員其作業崗位職業危害因素;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排。

          9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人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第三章職業病防治管理

          1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申報制度:

          1.1所有隧道、橋梁的施工,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1.2職業病防治措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項目建設竣工,需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

          2各經理部施工隊對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按照規定設置區域警示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并設置通訊報警設備。

          3所涉及《職業病目錄》中的職業病種類:

          3.1塵肺(鉆孔工塵肺、電焊工塵肺、硅肺),

          3.2職業中毒(光氣中毒、氨中毒、一氧化碳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苯胺、硝基苯中毒、甲醇中毒、酚中毒),

          3.3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中暑),職業性皮膚病(接觸性皮炎、化學性皮膚灼傷),

          3.4職業性眼病(電光性眼炎),

          3.5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聲聾),

          4應按照規定向作業工人提供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不斷改善工作條件。

          5嚴格執行職工上崗前三級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轉崗職業衛生培訓。

          6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職工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7認真接受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8對班組崗位落實職業病防治防護措施不力,對個人不按規定使用防護用品,應及時糾正、整改。必要時給予處罰。

          9職業危害因素主要防治措施

          9.1防粉塵措施:配備功能先進的混凝土攪拌站,進料倉上方安裝水泥砂料袋式除塵器,可使料斗作業點粉塵降為零。水泥庫設置通風設備,搬運時加強抽風或通風,改善作業環境。洞內配備大功率通風機,并配合灑水將洞內粉塵降低,同時運輸車輛配置凈化裝置,將煙霧消除。在選用袋式除塵器應考慮以下幾點:防爆結構設計、采用防靜電濾袋及結構措施、設置安全孔(閥)、設置檢測和消防措施、設置接地措施、配套部件防爆、防止火星混入除塵器、控制入口粉塵濃度和加入不燃性粉料。

          9.2防噪音措施:防治噪聲危害主要從消除或減弱生產中噪聲源、控制噪聲的傳播、加強個人防護著手。例如對拌合機械等噪音較大的機械設備修建隔音棚或隔音墻,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干擾;盡量減少機械使用數量或錯開使用時間,對超出噪聲限值的設備及時修理或更換。施工機械要在四周有圍擋或封閉的場所進行修理。

          9.3防中毒措施:

          9.3.1防苯中毒:用無毒或低毒物質代替苯;改革工藝,減少接觸,如采用電噴漆;加強通風排毒和個人防護,定期測定苯的濃度;經常對生產設備進行維護和檢修,防止跑、冒、滴、漏;急需進人檢修時需使用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并應有人在現場監護;進人可能存在苯的場所,必須遵守操作規程,佩戴防毒面具。

          9.3.2防鉛中毒:鉛作業工人進入生產車間時務必戴好防塵口罩,穿好工作衣,戴上工作帽,嚴禁在車間內吸煙、進食;車間內打掃衛生時,應先灑水再清掃,堅持濕式清掃;

          采用適當的生產工藝,包括加料、出料包裝等方法,以減少空氣污染,貯存中注意溫、濕度,用低毒物質代替高毒物質;對粉塵、有毒蒸氣或氣體的操作在密閉情況下進行,輔以局部吸風,有熱毒氣發生時,可采用局部排氣罩,控制職業性鉛有害因素的擴散;采取遠距離操作、自動化操作,輔以個人防護用品,防止直接接觸。

          9.4弧光輻射、紅外線、紫外線的防護措施:電焊等操作工施工時配備特制防護眼鏡片面罩,可根據個人眼睛情況及電流強度選擇吸水式濾光鏡片或反射式防護鏡片;為防止弧光灼傷皮膚,焊工操作時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

          第四章勞動用工及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單位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后果、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等內容如實告知職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

          2員工變更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崗位時,單位違反職業衛生如時告知等規定,職工有權拒簽勞動合同,單位不得解除終止原勞動合同。

          3加強對員工職業病危害教育,提高員工對職業病危害的認識,掌握職業病防治方法,正確使用勞動防護設施、器材和用品。

          4所有員工都有維護本單位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責任和義務,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及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對違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害身體健康的行業應提出批評、制止和檢舉,并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5不得因員工依法行使職業衛生正當權利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6單位應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和退休職業健康檢查,以及特殊作業體檢。不得安排未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者從事禁忌的工作。

          7從事使用高毒物品作業的勞動者應當進行崗位輪換。

          8按規定建立健全職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員工的職業史、既往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個人健康資料、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并按照下列保存期限妥善保存。

          8.1接觸粉塵和致癌物作業的職工,檔案保存至職工離職后30年;

          8.2接觸放射性作業的保存至離職后20年;

          8.3其他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職工,保存至離職后5年。

          9對在生產作業過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職工應及時組織救治或醫學觀察,并記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

          10體檢中若發現群體反應,并與接觸有毒有害因素有關時,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或者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及時組織生產作業場所進行職業衛生學調查,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防治措施。

          11所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均需如實記入職工健康監護檔案,并由職業病防治部門自體檢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反饋給有關單位并通知體檢者本人。

          12嚴格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時安排女工健康體檢。安排工作時間應充分考慮和照顧女工生理特點,不得安排女工從事特別繁重或有害婦女生理機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嬰兒一周歲內)女工從事對本人、胎兒或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從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癥或婦女生殖機能障礙的有毒作業。

          第五章作業場所管理制度

          1單位應當請地方有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其檢測,評價結果存入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并及時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及向勞動者公布。

          2對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作業場所應立即采取措施,加強現場作業防護,提出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治理。對嚴重超標且危害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生產場所,必須停止生產運行,采取補救措施,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3在產生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闡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

          4在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識、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柜,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同時做好定期檢查和記錄。

          5根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具體情況,為職工提供有效的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建立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管理臺賬。

          6生產崗位職工從事有毒有害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試劑和儀器設備,嚴禁用有毒有害溶劑洗手和沖洗作業場所。

          7加強對檢維修場所的職業衛生管理。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生產裝置,在制定停車檢修方案時,應有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參與,提出對塵、毒、噪聲、射線等的防護措施,確定檢維修現場的職業衛生監護范圍和要點。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裝置檢維修現場應嚴格設置防護標志,應有相關人員做好現場的職業衛生監護工作。

          8要加強檢維修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配備和現場沖洗設施完好情況的檢查。

          9要加強檢維修現場塵毒檢測監控工作。各單位應根據檢維修現場情況與有關部門聯系檢測事宜,隨時掌握現場塵毒濃度,及時做好防護工作。

          10、做好檢維修后開工前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防護效果鑒定工作,重點對檢維修后的放射源防護裝置、防塵防毒防噪聲衛生設施的整改等情況進行系統檢查確認,減少開車運行時的意外職業傷害。

          11、單位應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凡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不得上崗作業。

          12、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衛生要求,防止泄漏擴散。

          13、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模擬演練,同時進行講評,發現不足及時完善改進。

          第六章職業病診斷管理制度

          1、職業病的診斷與鑒定工作由單位統一管理。職業病診斷和鑒定由單位和當事人如實提供有關職業衛生情況,按法定程序取得職業病診斷、鑒定的有關資料。

          2、加強對職業病病人的管理,實行職業病病人登記報告管理制度,發現職業病病人時,要按有關規定向地方安監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公司的生產、職業衛生管理部門、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等報告。

          3、安排職業病患者進行醫療和療養。對在醫療后被確認為不宜繼續在原崗位作業或工作的,由職業病防治部門提出調整崗位意見后,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規定辦理。

          4、職業病患者的診療、康復和復查等費用以及傷殘后有關待遇和社會保障,依照國家和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5、對疑似職業病的職工及時進行診斷,在其診斷或者醫觀察期間的費用按職業病待遇辦理,同時在此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七章職業健康監護

          1對新進和離崗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和離崗后職業健康檢查。

          2由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或由特定醫院對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人員進行針對性職業健康體檢。

          3本企業職業健康檢查周期規定:

          3.1對接觸氯氣、光氣、氨、一氧化碳、苯、四氯化碳、苯胺、硝基苯、甲醇、苯酚、雙酚、噪聲等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1年進行體檢;

          3.2對接觸粉塵、電焊煙塵人員,從事電工作業人員2年進行體檢。

          4患職業病的職工,按照規定享受工傷保險的待遇。

          5安質部對體檢的各種資料、表格,統一歸檔管理,并設專人管理,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對體檢結果,如實告知職工。

          第八章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屬中交二公局貴廣鐵路工程指揮第二經理部。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了更好的貫徹執行《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生產和人員的實際情況,不斷增強職工的職業衛生意識,全面提高在職人員的健康水平,降低職業病及其它疾病的發病率。制定本制度。

          2.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化學工業有毒有害作業工種范圍表》

          《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

          《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辦法》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職工體檢管理工作。

          4.職責

          4.1集團公司在職職工(包含內退人員)、離休人員健康性常規體檢及女職工專項體檢中的組織、協調工作由公司工會負責。

          4.2根據《化學工業有毒有害作業工種范圍表》、《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崗職工體檢的組織、協調工作由安全環保監察部負責。

          4.3擬招錄人員入職體檢中的組織、協調工作由綜合管理部負責。

          4.4公司職工醫院為職工體檢定點醫院,具體負責各類體檢工作。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體檢范圍

          5.1.1在職職工(包含內退人員)

          5.1.2有毒、有害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崗職工;

          5.1.3集團公司離休人員;

          5.1.4集團公司擬招錄人員;

          5.2體檢周期

          5.2.1在職職工(包含內退人員)健康性常規體檢每2年一次。

          5.2.2有毒、有害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崗職工專項體檢每年一次。

          5.2.3離休人員健康性常規體檢每年一次。

          5.2.4在職女職工(含內退人員)專項體檢每年一次。

          5.2.5擬招錄人員面試合格后,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常規體檢。

          5.3體檢項目

          5.3.1在職職工(包含內退人員)、離休人員、擬招錄人員健康性常規體檢內容:

          5.3.1.1五官科:眼、耳、鼻、口腔

          5.3.1.2外科:淋巴、脊柱、四肢、疝

          5.3.1.3內科:血壓、精神及神經疾病、呼吸系統疾病、心血管系統疾病(發現異常時做心電圖確診)、腹腔疾病(b超),發現異常時可進行胸透檢查予以確診。

          5.3.1.4化驗:表抗、生化全項、血液分析全項

          5.3.2在職女職工(含內退人員)專項體檢內容:

          5.3.2.1婦女乳腺常規檢查

          5.3.2.2婦科常規檢查

          5.3.3有毒、有害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崗職工體檢項目,按衛生部《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執行。

          5.4體檢程序

          5.4.1工會、安全環保監察部在每年底將次年度體檢計劃列入集團公司年度綜合計劃內。

          5.4.2根據年度綜合計劃,工會、安全環保部在體檢周期內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經批準后與職工醫院協商確定體檢相關事宜,以書面形式予以約定,并按規定要求組織職工進行體檢。

          5.4.3集團公司各單位按照體檢組織部門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單位體檢人員的組織和安排。

          5.4.4入職體檢:擬招錄人員面試合格后,由綜合管理部通知本人并由專人陪同到職工醫院進行體檢。

          5.5體檢結果處理

          5.5.1職工醫院應建立健全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在每次體檢結束后,如實出具書面體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公司存檔,一份職工本人保留),并進行整理歸檔,集團公司工會、安全環保監察部適時進行監督檢查。

          5.5.2體檢結果由職工本人到職工醫院進行查詢。

          5.5.3對在體檢中查出對健康有影響,存在較大疾病隱患的職工,在做好保護個人隱私的同時,由醫院通知當事人復查,復查如有問題,告知本人進行治療,并提出治療建議與治療方案,以防延誤和錯失治療時機。

          5.5.4體檢中發現群體反應的,可能與接觸有害因素有關時,體檢組織部門要組織相關部門對作業環境進行職業衛生調查,并提出相關評價報告。

          5.5.5入職體檢:體檢合格的擬招錄人員,體檢報告與入職材料一并歸入個人檔案,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管理,公司錄用后,轉職工醫院建立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體檢不合格的擬招錄人員,通知本人體檢結果,不予錄用。

          5.6體檢費用

          5.6.1集團公司在職職工(包含內退人員)、離休人員、擬招錄人員體檢費用由集團公司承擔。

          5.6.2億誠公司、千帆公司、社區中心、職工醫院的職工體檢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

          5.7體檢要求

          5.7.1公司工會、安全環保監察部對體檢過程全程跟蹤,及時協調處理體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確保體檢工作順利進行。

          5.7.2職工醫院按體檢要求認真進行檢查,不得缺項或擅自更改檢查內容,體檢結束后,及時出具個人體檢報告。負責體檢工作的醫生要以認真、負責、耐心、細致的態度對待體檢工作,并如實填寫體檢結果,不得弄虛作假。

          5.7.3因公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由體檢組織部門協調進行補檢。

          5.7.4無故不參加體檢的,將視為自動放棄,體檢組織部門不再安排補檢。

          5.7.5擬招錄人員無故不參加綜合管理部安排的體檢,公司不予錄用。

          5.7.6體檢全部結束后,體檢組織部門與職工醫院共同對職工的健康狀況做出分析和總結,并提出建設性意見,由體檢組織部門向集團公司提交體檢分析報告。

          5.7.7國家/行業規定必須到指定醫療機構檢查的項目,按國家/行業規定執行。

          6.本制度由企業管理部解釋。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1

          為了更好的貫徹執行《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結合我礦生產和人員的實際,不斷增強職工的職業衛生意識,全面提高在職人員的健康水平,降低職業病及其它疾病的發病率,促進全年生產和各項經營任務的完成,特制定本辦法。

          一、查體范圍

          1、對全礦所有接觸職業危害(包括粉塵、放射性和有毒有害物質)的人員進行計劃安排全面體檢。

          2、對新招上崗前的人員按規定進行體檢。

          3、對離崗人員應進行離崗體檢。

          4、其它的應急檢查。

          5、對以上人員的查體工作要按規定在有資質的專業醫療機構分類、分人員、分項檢查。

          二、體檢管理

          1、按照《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填寫《職業健康檢查表》和《職業健康監護表》。

          2、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采用多種形式降低工作場所有害因素。

          4、采用有效防護設施,為職工提供個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采用多種形式加大職業衛生健康的宣傳教育力度。

          6、把職業衛生健康列入職工安全培訓的課程內容。

          三、其它要求

          1、未經上崗前檢查的勞動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2、體檢結果發現有職業禁忌勞動者嚴禁從事所禁忌作業。

          3、不安排未成年人和孕婦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和對胎兒有危害的.作業。

          4、發現健康損害或需要復查的,應及時告知勞動者本人。

          5、按規定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6、礦各有關單位應按公司和礦今年體檢的計劃安排,認真組織好當期的生產和參加體檢工作,保證如期足額派員參加體檢。

          7、年終我礦將對年度職工體檢工作進行一次總結,對好的科室、區隊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差的進行處罰。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建立本院職業健康檢查管理體系,確保職業健康檢查的科學、公正、優質、高效、便民,同時考慮本院的工作特點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實施。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省衛生廳批準我院職業健康檢查范圍的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三、組織機構

          體檢科為本院對外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常設辦事機構;成立“職業病綜合診斷專家小組”,當主檢醫生不能對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做出明確診斷時,由綜合診斷小組集體討論后再做出檢查結論和處理意見。

          四、職責

          體檢科醫護人員及職業健康體檢醫生主要職責為:對外受理職業健康檢查申請;核對職業健康檢查人員名單、工種,確定檢查項目;組織體檢;體檢資料匯總、分析、體檢報告的出具。

          五、業務管理

          (一)職業健康檢查的原則

          1、體檢科獨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擾。

          2、職業健康檢查應當遵循科學、公正、優質、高效、便民的原則。

          3、疑似職業病診斷必須由“職業病綜合診斷專家小組”集體診斷。

         。ǘ┞殬I健康檢查要求

          1、職業健康檢查必須嚴格依照“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程序”進行。

          2、職業健康檢查內容應當結合職業病危害接觸史,依據《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附件1(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的規定進行。

          3、職業健康檢查記錄應規范、詳實,健康檢查診斷報告規范,并由診2斷醫師簽名。

          5、對重大疑難病例或者國家還沒有頒布職業病診斷標準的病例,難以作出明確診斷時,應當向患者及用人單位說明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轉診至省級具備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機構確診。

          6、對不能確診的疑似職業病病人和沒有證據否定職業病危害因素與臨床表現之間的必然聯系的病人,應當提出必要的`醫學觀察或住院觀察建議,提出會診建議,并向患者和用人單位說明情況。

          7、職業健康檢查報告應在體檢結束1月內送至用人單位或勞動者。

         。ㄈ┫嚓P業務管理

          1、與職業病診斷相關檢驗、檢查、檢測必須采用職業病診斷標準或其他國家標準規定的方法。

          2、為鑒別診斷或其它原因需將患者轉診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時,應當考察其資質并簽訂質量保證協議。

          六、疑似職業病轉診和報告制度

          1、發現疑似職業病患者,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和用人單位報告,同時告知勞動者本人,并建議轉診至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明確診斷;

          2、發現疑似急性職業中毒三人以上或發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職業病時,應立即電話報告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及用人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者本人,并建議將疑似急性職業病患者轉診至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明確診斷;

          七、設備管理制度

          1、加強檢驗、檢查設備的維護保養,確保檢驗、檢查結果準確可靠。

          2、與職業健康檢查、診斷相關的檢驗、檢查設備必須通過計量檢定或規定程序的自檢,同時做好自檢記錄。3.檢驗、檢查設備大型儀器設備應有完整的操作規程,嚴格按規程操作。

          八、檔案管理制度

          1、體檢科負責職業健康檢查檔案的建立和保存。

          2、職業健康檢查檔案記錄包括含職業史、既往史、嗜好、家族史、臨床檢查的個體健康檢查記錄表格和相關檢查結果記錄、報告單以及給用人單位出具的健康檢查報告。

          3、職業健康檢查檔案借閱應經體檢科負責人批準,限期歸還。

          九、體檢報告、簽發制度體檢科應根據《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職業健康檢查委托協議書,應按時向用人單位提交職業健康檢查報告。必要時可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進行健康監護評價。職業健康檢查報告和評價應遵循法律嚴肅性、科學嚴謹性和客觀公正性。職業健康檢查報告包括總結報告和體檢結果報告:

         。1)總結報告:受檢單位、應檢人數、受檢人數、檢查時間和地點,發現的疑似職業病、職業禁忌證和其他疾病的人數和匯總名單、處理建議等。

         。2)體檢結果報告和簽發:對每個受檢對象的體檢表,應由主檢醫師審閱后填寫體檢結論并簽名,但對不能確診的疑似職業病病人和沒有證據否定職業病危害因素與臨床表現之間的必然聯系的病人,應當由三人以上相關專業的主檢醫師會診并簽發報告。體檢發現有可疑職業病、職業禁忌證、需要復查者和有其它疾病的勞動者要出具體檢結果報告,包括受檢者姓名、性別、接觸有害因素名稱、檢查異常所見、結論、建議等。

         。3)個體體檢結論:根據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對勞動者個體的健康狀況結論可分為5種:

          a.目前未見異常-本次職業健康檢查各項檢查指標均在正常范圍內。

          b.復查-檢查時發現單項或多項異常,需要復查確定者,應明確復查的內容和時間。

          c.疑似職業病-檢查發現疑似職業病或可能患有職業病,需要提交職4業病診斷機構進一步明確診斷者。

          d.職業禁忌證-檢查發現有職業禁忌證的患者,需寫明具體疾病名稱。

          e.其他疾病或異常-除目標疾病之外的其他疾病或某些檢查指標的異常。體檢科應按統計年度匯總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并將匯總資料和患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名單報告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監督機構。

          十、人員培訓制度

          1、職業健康檢查醫師必須定期參加省衛生廳組織的職業病診斷培訓。

          2、職業健康檢查醫師應當參加單位組織的業務學習。

          3、體檢科應當定期組織所有健康檢查醫務人員學習職業病防治相關標準、法規和專業的新理論、新知識。

          十一、監督考核制度

          1、不定期向患者和用人單位征求有關職業健康檢查的意見。

          2、設立投訴意見箱和投訴電話,由醫院行風檢查小組對投訴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單位處理。

          3、不定期檢查職業健康檢查工作質量是否符合國家頒布的有關《職業病準斷標準及處理原則》規定的要求。

          4、如發現健康體檢醫務人員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行為的,則嚴格按醫院質控細則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后果者,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九條按照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健康檢查分為以下六類:

         。ㄒ唬┙佑|粉塵類;

         。ǘ┙佑|化學因素類;

         。ㄈ┙佑|物理因素類;

          (四)接觸生物因素類;

         。ㄎ澹┙佑|放射因素類;

         。)其他類(特殊作業等)。

          以上每類中包含不同檢查項目。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根據批準的檢查類別和項目,開展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委托協議書,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也可以由勞動者持單位介紹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依據相關技術規范,結合用人單位提交的資料,明確用人單位應當檢查的項目和周期。

          第十二條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以下職業健康檢查所需的相關資料,并承擔檢查費用:

         。ㄒ唬┯萌藛挝坏幕厩闆r;

          (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及其接觸人員名冊、崗位(或工種)、接觸時間;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3

          1.目的和依據

          1.1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2 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3 定義

          3.1職業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職業病: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名單的疾病。

          4機構設置

          公司成立職業衛生管理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各車間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安管辦為職業衛生的日常管理機構。

          5職責

          5.1職業衛生領導小組職責:

          5.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并將此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

          5.1.2審定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并定期監督檢查方案的落實情況,解決各部門關系協調、所需資金落實等問題。

          5.2安管辦職責:

          5.2.1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并監督實施。

          5.2.2確定公司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協助衛生部門對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進行監測,并對監測結果進行公示;對超標場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監督整改。

          5.2.3負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負責企業勞動衛生檔案的建立工作;

          5.2.4負責組織進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5.2.5負責在職員工職業病檔案的歸檔工作。

          5.2.6會同人力資源部門聯合開展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衛生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資源部門

          5.3.1負責新入廠員工上崗前的健康查體和員工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查體工作。

          5.3.2負責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5.4各單位(各車間、部門、合作合資公司)職責

          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工作。

          6 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6.1安管辦根據公司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及時如實地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接受監督。

          6.2申報的主要內容有: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危害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7 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勞動者享有下列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7.1.1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權力;

          7.1.2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的權力;

          7.1.3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的權力;

          7.1.4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的權力;

          7.1.5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的權力;

          7.1.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的權力;

          7.1.7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權力。

          7.2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

          7.2.1 預防措施

          7.2.1.1對存在塵、毒等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進行衛生預評價。衛生預評價的全過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設計階段的衛生審查,施工過程中的衛生監督檢查,竣工驗收以及竣工驗收中對衛生防護設施效果的監測和評價。

          7.2.1.2新建、改建、擴建及技術引進、技術改造的建設項目,都必須有防塵防毒設施,實行“三同時”管理,即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投產使用。

          7.2.1.3要根據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編制防塵、防毒、防噪規劃,并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逐步消除塵、毒、噪危害。

          7.2.1.4進入有毒有害崗位作業人員,必須事先進行防毒知識教育,掌握有毒物質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識、防護器材的使用知識,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7.2.2生產過程中的控制

          7.2.2.1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應采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

          7.2.2.2對作業場所散發出的有害物質,應加強通排風,并采取回收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7.2.2.3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7.2.2.4若改變產品原材料或工藝流程,可能使塵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預防性措施,按照變更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

          7.2.2.5防塵防毒設施,必須加強維修管理,確保完好和有效運轉。

          7.2.2.6對塵毒危害嚴重、測定超過國家規定衛生標準的作業場所,應當及時給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業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并對其進行經常性維護、檢修,定期檢測防護效果,確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2.2.7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防噪聲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噪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7.2.2.8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7.2.2.9為接觸塵、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員工配備適宜有效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使用。

          7.2.2.10在具有酸、堿等腐蝕性物質或化學燒傷危險的場所應設沖洗設施。

          7.2.3 職業衛生管理

          7.2.3.1 必須貫徹執行有關保護婦女的勞動法規,安排工作要充分考慮婦女的生理特點。

          7.2.3.2對工作場所存在的各種職業危害因素進行定期監測,工作場所各種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7.2.3.3對疑似職業病的員工需要上報職防機構診治的,由安管辦和人力資源部提供職業接觸史和現場職業衛生情況,到具有職業病診療資格的職防部門進行檢查、診斷。

          7.2.3.4對接觸塵毒等職業危害的員工進行醫學監護,包括上崗前的健康檢查、在崗時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離崗及退休前的職業健康檢查。沒有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不得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7.2.3.5工作場所發生危害員工健康的緊急情況,應立即組織該場所的員工進行應急職業性健康檢查,并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7.2.3.6存在職業危害的崗位要制定出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專兼職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嚴格監督崗位操作人員按章操作。

          7.2.3.7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醒目位置應設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崗位名稱、有毒有害因素名稱、國家規定的最高允許濃度、監測結果、預防措施等。

          7.2.3.8除按要求對國家規定的職業病進行報告外,發生急性中毒事故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在規定時間內寫出書面現場調查報告書,報告書內應有分析、有結論、有改進措施。

          8、辦公室建立企業勞動衛生檔案,并保存工業衛生監測記錄。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4

          石油銷售公司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職工健康和維護企業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hb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從事勞動的員工。

          第二章 管理

          第三條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為每一位職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管。

          第四條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一)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二)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四)職業病診療等健康資料。

          第五條公司綜合辦公室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維護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隱私權、保密權。相關的衛生監督檢查人員、勞動者或其近親屬、勞動者委托代理人有權查閱、復印勞動者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其他人員不得私自查閱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六條勞動者離開公司時,本人有權索取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檔案管理人員應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第七條對已離職人員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在離職后三個月后進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備上級部門查閱。

          第八條勞資部檔案管理人員應將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妥善保管,保證檔案安全。

          第九條其他依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章 附則

          第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具體要求,依照職業病防治工作“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員工身體建康及其相關權益,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進一步加強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促進公司生產、經濟發展和和諧穩定。

          第三條 公司鼓勵研制、開發、推廣、應用有利于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和職業病防治活動。

          1.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各部門負責的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各職能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并進行督察、指導;負責職業衛生的制度建設;負責編制和實施職業病防治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負責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價工作。

          3.辦公室負責用工制度建設,防止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及時調整涉及本崗位疑似職業病人員的崗位,妥善安置患職業病的員工及有與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

          4.辦公室負責聯系相關醫療機構,對職工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治療等工作。

          5.生產部負責監督檢查職業衛生工作落實情況,對各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糾正和制止。

         、俎k公室按要求配置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定員,人數應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要求,滿足公司職業衛生服務的要求。

          ②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接受專業知識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資質后方可上崗。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收集公司醫療、健康設施及服務的要求,及時配置所需的藥品和急救設施,并定期維護、校驗、檢查和補充。

         、郜F場急救員由各車間從本單位人員中選擇,并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門備案同意,急救員數量及素質要滿足本單位實際情況,并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一安排急救培訓。

          ①醫療、健康設施及服務要求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職業衛生管理部門的要求,并保證公司職業衛生管理的需要。

         、诼殬I衛生設備設施及藥品要根據現場情況變化和季節變化及時調整和補充。

         、勐殬I衛生監測器材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職工醫院安排專人統一管理。

         、芨鶕緫鳖A案規定和現場實際情況需要,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職工醫院負責安排在工作場所設置現場急救箱,放置在固定位置,指定相應的急救員負責管理和使用,并定期檢查和補充。

          ①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或現場,其工作場所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職業衛生要求。

         、诠疽婪▽嵭新殬I病危害項目的申報制度。各單位存在職業病危害項目的,應當及時、如實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申報,接受監督。

          ③各單位申報后,因采取的生產技術、工藝、材料等變更導致所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內容發生改變的,應當在變更后三十日內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申報變更內容。

         、馨踩a領導小組建立職業病危害項目管理檔案,并對各單位申報的情況進行抽查并實施監督管理。

         、傩陆、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作場所和勞動者健康的影響做出評價,確定危害類別和職業病防護措施。

         、诮ㄔO項目的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護措施所需費用應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劢ㄔO項目竣工驗收時,其職業病防護措施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①辦公室負責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必須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員工。

          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定期組織員工健康體檢和職業病專項檢查,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針對各崗位的職業健康風險提供職業病專項檢查的崗位及項目,辦公室提供崗位人員名單并聯系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組織檢查。

         、郯踩a領導小組由專人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公司不具備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技術條件的,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申請委托監測。

         、馨踩a領導小組負責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

         、蒉k公室及各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人員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⑥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知辦公室,將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⑦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在其退休、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辦公室負責組織其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噢k公室應為員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做好存檔,員工離開公司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①各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接受職業衛生知識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各單位的負責人根據公司統一安排全面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并把職業衛生工作列為考核目標的內容之一。

         、诟鲉挝粦斦J真履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宣貫并督促員工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

          ③各單位必須按要求使用和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設施,按公司勞動保護發放標準為員工個人提供安全、可靠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特殊情況、特殊崗位員工可向本單位申請增添勞動保護用品,單位審核同意后以書面形式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審核決定是否解決。

         、芨鲉挝槐仨殞T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職業危害辨識、職業危害后果、自我防護方法和職業危害報告方法。

         、萑魏螁挝徊坏檬褂脟颐髁罱故褂玫目赡墚a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或者材料。

         、薷鲉挝粚Σ捎玫募夹g、工藝、材料應當知悉其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對有職業病危害的技術、工藝、材料隱瞞其危害而采用的,對所造成的職業病危害后果承擔責任。

          ⑦辦公室及各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害的作業。

         、喔鲉挝粚赡馨l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警示牌和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釋υ馐芑蛘呖赡茉馐芗毙月殬I病危害的崗位或員工,職工醫院應當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時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報告,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鈭缶b置和救援防護設備應當經常維護,定期檢測設備性能和效果,確保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俾殬I衛生保護用品使用方法培訓納入公司三級教育內容。在新員工入公司時,必須對其進行職業衛生保護用品使用的教育和培訓。

         、诼殬I衛生保護用品的采購、發放、儲存、檢查、保養、檢測、使用、評估參照《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執行。

         、勐殬I衛生保護用品的保養必須由使用者嚴格按使用說明書規定進行。職業衛生保護用品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嚴格按規定進行檢測,未經檢測的職業衛生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1.公司配備測塵儀器、氣體測定分析儀器和其它有關職業健康方面的儀器等,并按國家規定進行校準。

          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工醫院安排經過培訓并取得相關資質的監測人員負責日常的監測和管理工作,確保監測正常運行,建立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3.各生產單位要經常檢查職業衛生監測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設施正常運轉,做好相關記錄,必要時隨時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

          4.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依據國家相關規范,定期對作業地點的噪聲和振動限值、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生產性粉塵、溫度、濕度、風量風速、輻射度、照度和人機工效等按規范進行測定,并采取措施確保工作環境符合國家的相關要求。

          5.監測結果應建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檢測測定結果及時進行分析,確定其危害程度和風險等級,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治。

          1.辦公室負責組織職業病診斷,并將做出的診斷結論千之員工。

          2.發現疑似職業病癥人員,應當通知員工本人和所在單位。

          3.職業病病人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職業病病人的診療、康復費用,傷殘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職業病病人調離或者死亡,辦公室應按相關規定移交或封存檔案。

          第十條 本制度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和上級法律法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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