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貨物運輸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1
1目的
本文件對船舶運輸危險品貨物作出規定,旨在當船舶裝運危險品貨物時,船員、船舶和貨物的安全得到保障。
2適用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公司進入sms的所有船舶。
3參照文件
3.1 《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3.2 imo (a648)決議
4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實施細則
4.1.1危險貨物運輸必須遵照國家有關運輸危險貨物的規定和要求辦理手續,必須符合《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和有關港口的規定。
4.1.2運輸危險貨物的船舶,要適合所運貨物性質的要求。
4.1.3船舶裝運進口或過境危險貨物時,必須在預定抵港三天前通過代理,向到達港或過境港港務監督申報所裝危險貨物的學名、編號、數量、包裝、貨位及收貨人名稱,航程不足三天的開航后應立即通過代理向到達港申報。
4.1.4船舶裝運出口危險貨物時必須取得下列證書:
危險貨物鑒定單位主管部門簽署的《危險貨物技術說明書》;
國家商檢部門簽署的《包裝適用證書》;
由港務監督簽署的《船舶裝載危險貨物準裝單》;
集裝箱形式運輸的危險貨物,需備有有關法定機關簽認的《危險貨物裝箱證書》;
裝運放射性物品除具備上述證書外,還必須取得由劑量核查單位簽發的.《放射性物質劑量檢查證書》。
4.1.5船舶裝運危險貨物必須核對《運單》內所填寫的危險貨物的類別、編號、品名、數量、包裝、標記、標志、并了解其特性和意外事故發生時所應采取的特殊防護措施。
4.1.6危險貨物必須具有合格的包裝和明顯、正確的標志。除因包裝過小只能粘貼或刷印較小的標志外,危險貨物標志不應小于100mm×100mm;集裝箱、可移動罐(柜)使用的標志,不應小于250mm×250mm。
4.1.7凡不按規定填寫單證或包裝損壞的、標志不清的,均不予承運。集裝箱內使用固體二氧化碳(干冰)制冷時,裝箱人應在集裝箱門上顯著標明'危險:內有二氧化碳(干冰),進入前需徹底通風'字樣。
4.1.8承運裝過危險貨物的空容器(除經倒凈,并按章持有證明者外),應按其原裝危險貨物運輸要求處理。
4.1.9裝運爆炸品和一級易燃液體(閃點低于28度),必須事先申請船檢部門對船舶進行臨時檢驗,并取得證書后方可承運。
4.1.10船舶應根據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配置應有的消防設備,煙火報警系統及救生、消防設備均應處于良好適用狀態,確保船舶安全檢查操作的一切通暢無阻。
4.1.11裝運危險貨物的船舶不論航行、錨泊、裝卸、待命均應按規定懸掛信號或顯示燈光信號,應配置測爆儀、測氧儀和所裝危險貨物所必須用的特殊防護用具和器材。
4.1.12承運危險貨物運輸的船舶不論航行、錨泊、裝卸、待命均應按規定懸掛信號或顯示信號,應配置測爆儀、測氧儀和所裝危險貨物所必須用的特殊防護用具和器材。
4.1.13承運危險貨物運輸的船舶要根據本輪情況,制定出相應的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防范措施。配裝危險品須得到港監同意并持有'危險品監裝證書'。
4.2配載與裝船
4.2.1配載危險貨物船舶必須做到:
4.2.l.1對已承運的危險貨物,必須根據本輪設備條件,航行區域和危險貨物的種類,性質及危險程度選擇適當的艙位,認真制定積載計劃;
必須嚴格按照《危險貨物配裝表》及危險貨物明細表中提出的積載隔離要示正確合理配載;
在積載位置安排上,必須做到危險貨物后裝先卸;
計劃積載圖必須經船長審簽,如有港監監裝人員則必須經其同意。積載位置如有變化,也須經船長及港監監裝人員同意方可變動。
4.2.2船舶在裝載危險貨物作業過程中,值班駕駛員和其他值班人員必須在現場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船長或大副應監督布置下列工作:
布置有關人員在裝貨現場備妥相應的消防器材和防護用品,并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裝載爆炸品、一級易燃物品、毒害品和放射性物品時,裝貨機械應按額定負荷降低25%使用,值班駕駛員和值班水手必須嚴格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在甲板設立'正在裝卸危險品,嚴禁煙火'警告牌,并檢查督促作業人員不得攜帶火種或穿鐵掌進入現場;
在裝載作業中,遇有閃電、雷擊、雨雪或附近有火警時,值班駕駛員必須立即組織關艙,停止作業,因故停工時,值班駕駛員應派人在現場值班。
4.2.3船舶裝載爆炸品、劇毒品時,船長應親臨現場,督促指導,裝載一級危險品時,大副、貨運員、值班駕駛員及看艙水手必須在現場監裝。應做到:
檢查危險貨物包裝外表是否完好,標志是否正確清楚,凡包裝破損,潮濕滲漏,沾污影響安全質量的不得裝船。
己裝運危險貨物的集裝箱及可移動的罐(柜)應檢查其鉛封是否完好,外部和門蓋有無損壞、變形,對不符合要求的不準裝船。
督促裝卸工人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進行裝艙作業,嚴禁違章作業。并根據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選用相應的鋪墊襯隔材料。
4.2.4船舶在裝載過程中,若發生貨物散漏,落水或其它事故,船長應迅速報告值班調度、代理及港口有關主管部門,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處理,對散漏物、受污染物品及甲板、艙室,在未徹底清理干凈前不得續裝。
4.3運輸
4.3.1在航行或錨泊期間,大副應指定專人定時進行巡回檢查,對貨艙進行合理通風,必要時定時測量貨艙的溫、濕度,并把檢查情況記入《航海日志》。
4.3.2大副要定時(特別是進入大風浪區前后)組織有關人員檢查所裝貨物有無移位、自燃、泄漏及其它可能引起危險變化的情況。
4.3.3在下艙檢查前,必須首先通風,攜帶相應的器具。除有二人同行外,在甲板上還必須有值守人員照顧聯系,確保安全。
4.3.4貨艙內裝有危險貨物時,大副應通知輪機部,輪機部如要對貨艙底下的雙層底燃油艙進行加溫時,應事先征得大副、船長的同意,并根據貨物的特性適當控制油溫。
4.3.5如遇有或可能有散落浸水等情況,應按imo(a648)決議規定報告。
4.4卸船
4.4.1船舶開艙起卸危險貨物前,必須進行通風,檢測有害氣體在額定范圍之內時,方準人員下艙。
4.4.2船舶在卸交危險貨物前,大副應向有關部門提供卸貨單證,詳細交待危險貨物積載位置,貨物特性,卸貨注意事項等。
4.4.3起卸包裝破漏的危險貨物時,應采取妥善的安全檢查防護措施,尤其是易燃易爆或有毒的危險物品,現場要嚴格禁止明火和無關人員進出。
4.4.4船舶裝載過危險貨物的洗艙水和清艙殘留物不準任意排放和傾倒,如需排放或傾倒,須經港監批準。
4.4.5危險貨物卸空后,大副必須及時組織船員清艙,保證貨艙清潔,對用于危險貨物的墊艙物料應慎重處理。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2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公司總經理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公司設安全經理一名,對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
4、公司設專職安全員一名,具體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5、公司聘請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6、公司將責任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7、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8、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9、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按時做好車輛二級維護及綜合性能檢測,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駕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3、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亳{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诓粶兽D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鄄粶蕦I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
、懿粶蜀{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菸窗匆幎▽忩灮驅忩灢缓细竦,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揎嬀坪蟛粶蜀{駛車輛。
⑦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4、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五、安全例會制度
1、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2、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③、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⑤、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
2、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3、公司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4、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5、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由其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考核。
2、車輛的年檢審,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3、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保養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4、按期進行車輛二級維護和檢測,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5、遇有霧、雨、雪等天氣及路況不良,嚴格控制出車,若生產等急需可配備有經驗的2名駕駛員出車,以保安全和處理應急情況。
6、禁止私自用車,以車代步或將車輛亂停亂放。
7、車輛調配人員要合理安排行車日程,做到行車前有交待,回庫后有檢查,嚴禁“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10、建立健全車輛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八、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服務業的管理,維護貨物運輸市場秩序,保護合法經營,保障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道路貨物運輸服務業(以下簡稱貨運服務業)是指服務于道路貨物運輸的各項經營活動。主要包括:
(一)受理貨物托運、聯托運、貨物配載、貨運信息等貨物運輸受理業務方面的經營活動;
(二)貨物倉儲、理貨、中轉、包裝等貨物運輸輔助業務方面的經營活動;
(三)交通物流及其它貨運服務方面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
凡在我國境內從事貨運服務經營活動和管理活動,均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全國道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各級地方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具體管理工作由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關(以下簡稱運管機關)負責。
貨運服務業在交通主管部門統一管理下,實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多家經營、公平競爭的原則,根據當地商品市場發展的需要,以及貨運市場建設的情況,制訂規劃,建立網絡,加強調控,促進發展。
第二章審批
第六條
凡經營貨運服務業,須向當地縣(含縣,下同)以上運管機關提出申請,辦理開業手續,取得經營資格,依法經營。
第七條
申請經營貨運服務業者,必須符合交通部頒發的《道路運輸服務業戶開業技術經濟條件(試行)》(交運發【1993】184號)的規定。
第八條
申請者在申請時間須向運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單位申辦憑鄉鎮以上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證明,個人申辦憑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鄉鎮以上政府證明;
(二)申請項目的可行性報告;
(三)資金信用證明或資產評估機構的驗資證明;
(四)經營場地的產權證明或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賃證明(復印件)。
第九條
開業審批程序
(一)申請者持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文件,向經營所在地縣以上運管機關提出申請,填報《道路貨物運輸服務業開業申請表》;
(二)運管機關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其申請要求和可行性報告作出書面答復,符合條件者準予進行開業籌備工作;
(三)籌備工作完成后,報經運管機關審查,合格者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
(四)申請者持《許可證》到有關部門辦理其他手續;
(五)經營業主或主管業務人員須經運管機關進行業務培訓,取得上崗證書。
(六)完成上述程序后,申請者向當地運管機關申領運輸單證,及向工商部門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后,方可正式開業。
第十條
申辦交通物流業務、經縣、地(市)級運管機關審核后,報省級運管機關審批。
組建省際或中外合資合作貨運服務企業,需經地方交通主管部門逐逐審核后,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報交通部審批。
第十一條
貨運配載線路專營審批
經營者固定受理、配載同一起運和到達地的貨物,為貨運配載線路專營。從事貨運配載線路專營向運管機關提出特別申請,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者向經營所在地縣以上運管機關提交貨運配載線路專營開行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填報專營線路申請表,經審核同意后,由運管機關在《許可證》上加蓋《貨運配載線路專營章》,并核發專營線路起訖兩地的經營站點,核發線路專營標志。
(二)縣(市)內線路,由縣(市)運管機關審批;跨縣(市)線路,由縣(市)運管機關審核后,報地(市)運管機關審批;跨地(市)及跨省市線路,經縣地二級審核后報省級運管機關審批。國際專營線路,經省級運管機關審核后,報交通部審批。經批準的貨駝專營線路批文要報送到達地運管機關備案。
第十二條
變更審批
已開業的運輸業戶及貨運服務業戶,需作擴大經營范圍或合并、分立、遷移、改變服務項目等變更時,按以下規定辦理手續:
(一)運輸業戶增設新的貨運服務項目,或對外開放,向社會車輛提供貨運服務(含社會車輛掛靠經營),須由經營業戶向當地運管機關填報新增經營項目申請表,經同意后,在原《許可證》上注明新增的經營項目。
(二)經營業戶分為二個以上同為業務或不同業務的貨運服務業戶,須由的經營業戶按開業審批規定,重新辦理開業審批審批,經運管機關審核批準后,收回的《許可證》,核發新證。
(三)經營業戶遷移新址,應提前30天向原審批運管機關申請,當地運管機關對新址審核批準后,書面通知遷址,并發布公告。
(四)經營業戶改變服務項目,需按開業審批手續,重新審核服務項目的經營資格,經批準后,交回原《許可證》核發新證。
第十三條
異地經營審批
經營業戶在非注冊地設立分支機構從事經營活動,須持注同地縣級以上運管機關出具的證明,向異地以上運管機關提出申請,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四條
歇業、停業
經營業戶歇業、停業須提前30天向原開業審批運管機關提出申請,并在事情前將受理的貨物全部發送或交接完畢,結清來往帳目,上交所頌單證和票據,并向社會公告。歇業者將《許可證》上交發證運管機關保存;停業者提交債權債務清理證明,經原審批機關同意,繳銷《許可證》,關閉經營場所。
第三章受理業務
第十五條
貨運受理是指為貨主代辦運輸手續、代提代送貨物,為車主組織貨源、代辦運輸業務等貨運服務經營活動。各種受理貨物托運、聯托運、貨物配載等均屬貨貨運受理。貨運受理業戶經運管機關批準可兼營貨運輔助業務的倉儲、理貨、中轉、包裝等經營項目。
單純為車主和貨主提供車貨信息或貨運咨詢服務的貨運信息中心、貨運咨詢中心等,是貨運受理的組成部分,兼營其它貨運服務項目,作為擴大經營范圍,須按本辦法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六條
貨運受理業戶在受理貨物時須做到:
(一)按《汽車貨物運輸規則》與托運人辦妥委托手續,代辦業務時,小批量的零星貨物要填寫貨物運單,大宗貨物和長期固定貨源要與貨主簽訂運輸合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二)查驗貨物,保證運單與貨物一致,貨物包裝完好,對限運貨物、危險貨物等要查驗有關證明,符合規定。
第十七條
貨運受理業戶在配載時須做到:
(一)一承運業戶簽訂合同,辦理貨物承運手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二)為空駛車輛配載時,要驗明車主身份,各項證件必須齊全有效,車輛符合技術要注,對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須經當地運管機關根據規定,辦理臨時營運手續后,方可承運貨物;
(三)按車輛標記噸位配載,不得超高、超寬、超長,集零為整貨物配載必須同一線路,同時不得混裝危險貨物;
(四)政府指令性運輸任務和搶險、救災等緊急物資,應優先發運;
(五)貨物裝卸時,要與承運人清點貨物,辦好交接手續,注明運輸要求事項。
第十八條
貨運受理業戶在提供貨運信息和咨詢服務業務時須做到:
(一)提供信息準確及時;
(二)貨運咨詢必須依據國家現行法規,提供資料可靠;
(三)信息服務必須堅持自愿原則。
第十九條
承運人要按受理業戶注明的貨物運輸注意事項和要求,將貨物及時、安全送達目的地或收款人,辦清交接手續,并將運單回執聯寄回貨物受理業戶。
當發生貨運質量責任事故,需承運人賠償時,托運人可向貨運受理業戶提出,受理業戶查清確屬承運人責任后,先行賠償,然后再向實際承運人追償。信息服務經營者因提供信息失誤造成車輛空臺、貨物延滯等經濟損失,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章輔助業務
第二十條
貨運輔助服務是指為貨物運輸過程配套服務的倉儲、理貨、中轉、包裝等貨運服務經營活動。
第二十一條
從事倉儲服務的業戶須做到:
(一)按貨主或共代理人的要求以及貨物的性質分類存儲。
(二)危險貨物必須專庫存儲,不得與普通貨物同訓混裝;危險貨物倉庫四周必須設置安全隔離帶;倉庫管理人員肌經運管機關專業培訓,取得崗位證書。
(三)倉庫面積小于200平方米,以及庫房設置在居民區的業戶,只能從事普通貨物的存儲業務,不得從事危險貨物及其它特種貨物的存儲。
第二十二條
從事理貨服務的業戶須做到:
(一)按裝貨單或載貨清單等貨運單證的記載作業;
(二)分清貨物標記、核點件數、整理貨物、合理裝載,對到達貨物要按要求分類進庫存放;
(三)作業完畢。要辦肖交接手續。
第二十三條
從事中轉服務的業戶須做到:
(一)與委托中轉的業務單位簽訂合同,按合同規定代辦中轉;
(二)按貨物到達的先后次序,及時中轉發運,造成貨物積壓延滯,按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三)負責向貨方和發運、到達站通報中轉情況。
第二十四條
從事包裝服務的業戶須做到:
(一)按貨主或其代理人的要求作業;
(二)包裝物和包裝技術、質量要符合運輸要求,經包裝后的貨物因包裝不善而造成損失的要負責賠償;
(三)貨物裝車后按商定方法作業,捆扎固定。
第五章交通物流及其他
第二十五條
交通物流是指貨物在道路上進行位移全過程的'運輸活動和各類服務的總稱。交通物流是綜合性經營項目,經營業戶應具有運輸、貨物受理和貨運輔助的各項業務能力,要有相應的場站設施和各種專用設備。從事交通物流的業戶在經營中應遵守本辦法第三、四章的各項規定,同時遵守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從事搬家運輸服務的業戶,應配備必要的車輛和搬運工具,辦理開業手續,規范服務行為。
第二十七條
從事貨運車輛租賃的業戶,須經運管機關批準,辦理開業手續,其車輛必須符合技術要求,辦理《道路運輸證》,建立車輛檔案,制定檢驗制度,保證安全運行。運輸單證的領取和交通規費的繳納,由租賃業戶負責。
第六章運價和單證
第二十八條
貨運服務業戶要遵守國家價格規定,在經營場所內經掛服務項目價格表,做到明碼標價,按價收費。
第二十九條
貨運服務業戶須使用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貨運單證和票據。車輛裝載貨物后,經營一戶必須填發貨運單證和票據。
第三十條
貨運受理業戶為運輸車輛配載后,結付給承運人的運費,不得低于運費實際收入的70%。
第三十一條
貨運服務業戶須按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填報統計表,繳納運輸管理費。
第三十二條
貨運服務業戶不得欺行霸市、壟斷貨源、轉包經營、強行代辦業務、轉讓運輸單證。
第七章罰則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由運管機關按下列各項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一)未經批準,擅自開業,無證經營的,責令共停業關閉,沒收全部非法收入,并處非法收入二至三倍罰款。
(二)未經批準,擅自改變經營項目或經營范圍的,責令其停業整頓,補辦手續,沒收全部非法收入,并處非法收入一至一倍罰款;
(三)在經營活動中,不遵守本辦法經三、四、五、六章有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停業整頓、取消經營資格的處罰,并處200-5000無罰款;
(四)違反道路運輸的其它有關規定,按《道路運輸違章處罰暫行規定》(交通部23號令)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運管機關決定,并出具書面處罰通知。
罰款不得以貨物抵押。被責令停業的業戶所受理的貨物,必須歸還貨主,尚末運輸的應退付全部運費。無法交付的貨物由作出處罰的運管機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對運管機關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運管機關的上一級運管機關申請復議,上一級運管機關應當在30日內給予答復;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內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運管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
各運管機關每年要對本轄區內的貨運服務業戶的經營資格和經營行為進行一次審驗。年審合格者,在《許可證》上加蓋合章;年審不合格者,令其停業整頓;復審不合格者,取消經營資格,繳銷《許可證》,停止營業。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解釋要屬交通部。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4
為確保安全行駛,規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除駕駛室按規定乘座人員外,車輛的其它部位一律不準乘坐人員。
6、車輛駕駛員要對本車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
7、所有車輛必須配備2個5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方向、剎車、燈光、輪胎、發動機、儀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證情況,每四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車輛年檢。
2、檢查規定:
(1)駕駛員應在每日上班開車前、班中、班后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2)公司每月應對本單位的'車輛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輸作業。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5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條件的管理人員、駕駛人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并與管理人員、駕駛人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活動,設立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活動和道路運輸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封鎖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一切措施,立即封閉現場,阻止一切可能產生事故源頭,防止危險貨物的脫落、揚撒、流失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運輸。
4、要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及必要的防護設備。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危險貨物時,必須檢查是否有超載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道路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車輛停放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貨物的品名、性質、采取何種措施、人員的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危害程度。當事人應封鎖現場,搶救傷員,疏散群眾、保護好貨物,并通報本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正確使用必備的防護設備及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應立即按照“危險化學品應急措施”進行處理,并將傷者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并經檢測達到一級車況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4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18至6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6
一、氣體車間在充裝前必須有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事先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氣體:
。、漆色、字樣和所裝氣體不符合規定,漆色或字樣脫落不易識別氣瓶種類;
。、安全附件不齊、損壞或不符合規定;
。、未判明裝進何種氣體或瓶內沒有余壓;
。、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
5、超過檢驗期;
。、瓶體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
。、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的瓶體或瓶嘴沾有油脂。
二、氣瓶在充裝壓縮氣體時,充裝終了時的壓力不得超過氣瓶的設計壓力。
三、氣瓶應盡量專用,若需將氣瓶改裝其他氣體時,必須取得充氣單位的同意。這種氣瓶的設計壓力,不得低于改裝后的氣體規定使用氣瓶的設計壓力。同時,充氣單位對這種氣瓶在充氣以前,必須進行專門清洗,換裝相應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四、運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
4、車上禁止煙火。運輸可燃、有毒氣體氣瓶時,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用具。在運輸途中,車上不得帶人;
。、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
6、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貨物運輸公司管理制度 篇1、各類車輛駕駛人員和其他職工都要嚴格遵守國家各級政府指定頒布的交通規則和法規;各類車輛的技術狀況都應符合安全運輸的要求,嚴禁“病”車上路。
2、嚴禁在公路堆放物件。
3、職工進出廠區道路要遵守交通規則,不準在公路中心行走、玩耍、打鬧。嚴禁攔車、爬車、追車。行走時要走人行道或路邊,橫跨公路要注意左右來往車輛和聽清各種車輛發出的'信號。
4、行人和機動車輛通過公路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時要對各種車輛進行確認,做到“一站、二看、三通過”和“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嚴禁鉆桿搶過。
5、職工在汽車未停穩時,不得搶上搶下,更不準鉆車、爬車、跳車。嚴禁在車輛底下休息乘涼。非隨車工作人員不準搭乘作業機車、車輛和汽車吊車。
6、載人車輛要按“準載”限額載人;載貨車輛除允許的裝卸人員外,不得人貨混裝。載貨不得超寬、超長、超重。載運特殊設備、工件(長、寬、高超過規定)時,應在明顯處插紅旗標志(夜間掛紅燈),裝載物不安全時駕駛員不得動車;行車過程中一旦發現貨物有滑動、滾動等情況必須立即停車進行加固處理,確保行車安全。
7、各種交通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十不準”,做到安全行車。
。1)嚴格執行交通安全規則,不準開快車;
。2)不準病車上路
(3)不準酒后開車和疲勞駕車;
。4)不準違章超車和占道;
。5)不準自流供油與脫檔滑行;
。6)不準無證駕車;
。7)不準超員超載行車;
。8)不準將車交非駕駛員開車;
。9)廠內機動車輛不準到廠外公路上行駛;
。10)運載各種物件不準超高超寬,必須將物件捆綁牢固。
8、在廠區行駛的各種車輛都要遵守公司和主管部門有關“限速”的規定。廠區行駛速度不超過15公里/小時,檢修現場、檢修通道路段行駛速度不超過5公里/小時。
9、汽車進入廠房的管理規定
9.1駕駛員必須按照用車單位帶車人員(簡稱帶車人)指定地點?寇囕v。
9.2裝卸貨物時,駕駛員必須下車到帶車人指定地點待命;待命地點屬生產現場的,駕駛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9.3帶車人要在確定裝卸作業完畢,而且有關作業人員撤離汽車后方可通知駕駛員動車;駕駛員二次確認無誤后方可上車,鳴笛啟動汽車。
9.4用汽車拖拉物品時,由帶車人負責物品運輸途中的安全,確保被拖物品不傷行人。
10、萬能機、內燃翻斗車、電瓶車等生產工具車不準開出本廠區外從事作業,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同意。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7
為了進一步加強油罐汽車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科學管理,持續發展的方針,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懂管理,懂技術,責任心強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二條、油罐汽車駕駛員必須具備三年以上駕齡,且安全行車10萬公里以上年齡在45歲以下。
第三條、油罐汽車駕駛員必須學習油品安全知識,掌握油品裝卸操作規程,經專業培訓考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四條、公司每月至少組織駕駛員一次安全學習教育活動,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演習,不斷增強駕駛員安全意識和工作責任感。
第五條、運輸車輛第三者責任險投保金額應在人民幣100萬以上,車上貨物保險及自愿保險以最高價值投保,其他保險項目視實際情況投保。
第六條、油罐必須實行周期檢查,并持有有效的汽車油罐《計量檢定證書》及計量容積表,并建立技術資料檔案,保證油罐質量符合要求,配備附件性能完好,運作安全,使用方便。
第七條、油罐汽車的火花熄滅器完好有效,配備兩個以上干粉滅火器。
第八條、按公司制定的標識要求,統一噴涂規定標識,車門噴涂企業名稱及編號,車頂安裝'危險品'標識燈箱。
第九條、油罐車進出罐裝,卸油現場應有現場工作人員引導,駕駛員應協助有關人員按貨單核實油料品名、規格、數量,檢查設備完好狀況,油罐汽車?课恢脺蚀_、安全,熄滅發動機,周圍20米范圍內無明火。
第十條、罐裝時,鶴管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20cm,裝油高度必須符合規定,不得超裝,以防止在行車中溢油。
第十一條、甲乙類油品裝油完畢后,必須穩油2分鐘后才能提升鶴管,然后撤除靜電接地線。
第十二條、卸油時,駕駛員應協助卸油工接好靜電接地裝置,連接輸油管線,備好滅火器材。卸油時必須采用密封卸油方法,卸油管與油罐進油管的.連接,應采用快速接頭。
第十三條、卸油前,穩油15分鐘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5m/s以內,能自動卸油的不準泵送卸油。
第十四條、卸油畢,排空管線余油,關閉閥門撤除靜電接地線,收整設備,辦妥交接手續并記錄。
第十五條、雷雨期間暫停進行甲乙類油品裝卸作業。
第十六條、油品裝卸作業過程中,不能按電喇叭,修車,不能敲擊金屬,石塊等,對器具做到輕抬輕放,照明必須使用防暴燈具。
第十七條、駕駛員應配合現場作業人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能遠離車輛,要加強巡視,嚴格現場明火管理,嚴防事故方生。
第十八條、適時清洗油罐沉積物,改裝不用油品應按規定進清洗。清罐時應按清罐要求進行,以防中毒和氣體爆炸事故。
第十九條、停車期間,油罐汽車應與高壓線,高大建筑物,樹木,人口稠密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第二十條、駕駛員要穿著棉布衣服,不得穿化纖類服飾。
第二十一條、油罐汽車應實行定點停放,滿車避免高溫暴曬。
第二十二條、車隊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責任。
第二十三條、油罐發生事故,必須按事故管理制度規定處理,并即使上報主管部門。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8
一、公司承運危險貨物貨物車輛,其車況必須達到一級技術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條件,設置危險品運輸標志。其消防設施、安全生產工具配套齊全有效。劇毒品運輸必須用箱式貨車。
二、承運車輛必須辦理危險貨物運輸營運證,方可參加營運。駕駛員應具有危險貨物運資格證并配備具有資質的押運員。
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入戶及年審必須辦理保險,各項險種必須按規定保足保全。其中:第三責任險50萬元;承運人責任險按承運的不同品種標準投保。
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按照交通管理部門要求,定期檢測、保養并確保年審合格。
五、危險貨物運輸槽罐車車輛必須經質檢部門檢測合格,持有年檢記錄、罐檢報告及廠家生產圖紙。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公司車輛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車輛運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全體員工必須經常學習和熟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技術規范,在實際運營過程中必須嚴格按交通部標準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和國家標準gb133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執行。駕乘人員必須每天對自駕車輛進行安全運輸及車輛標志進行檢查,并隨時接受公司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和道路交通主管部門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必須立即整修、消除。
第三條: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月一至三次,遇有特殊情況和發生重大、特大行車事故隨時通知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總結經驗教訓,整改事故隱患,提出防范措施,確保運輸安全。提高駕乘人員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的意識。
第四條:公司強化所有車輛風險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國家規定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公司所有運營車輛必須按要求投保,任何車輛不得漏保、脫保、公司還設立車輛責任賠償保證金和事故賠償擔保人(單位)制度,凡不按公司規章制度參加投保和不交納保證金和提供事故賠償擔保人(單位)的車輛,公司不予其簽定勞動合同,不準其掛靠本公司進行運營。(注:第三者責任保險不得少于20萬元,貨物運輸保險不得少于15萬元)。
第五條:車輛承運危險貨物應根據托運單位提供有關資料認真予以查對核實,并提前15天向公司報送運輸計劃,包括貨物品名、數量、運輸路線、運輸日期等必須詳細填報,以備公司和運輸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和調整工作。
第六條:公司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運行中駕乘人員嚴禁吸煙,停車時不準靠進明火和高溫場所,并經常檢查消防設備的準備情況,發現過期、失效或損壞,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第七條:凡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必須懸掛規定的標志牌和標志燈,凡末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檢查合格的車輛和常壓容器,不得裝運危險貨。
第八條:維修、改裝或動用明火維修易燃、易爆危險貨運輸時罐(槽)車時,必須到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查批準,有一定資質的修理單位進行維修,改裝作業。
第九條:在運營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駕乘人員必須根據承運危險貨物的性質,按規定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當地道路運政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全力消除危害。
第十條:本公司車輛及駕乘人員凡違反上述統一規定者,自負一切經濟、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xx年xx月xx日起開始執行。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公司運輸車輛的運行管理,提高運輸質量和服務質量,以適應成品油公路運輸配送工作標準化、規范化、專業化經營的需要,保證生產經營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行車管理制度。
一、車輛放行制度
1、車輛放行必須經歸廠檢查合格,經生產調度中心簽發路單,審批油料后方可放行。根據生產的需要24小時之內均屬放車時間,正常情況下,每天早晨八點以前,運行車輛必須放行。
2、生產安全管理員要組織司機安全講話,并堅持“保一趟車安全簽字”活動。
3、生產安全管理員派車要及時,掌握情況要準確,合理調配車輛,保證配送生產有序進行。路單填寫要準確、清楚。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車輛運行制度
1、車輛運行從始發點到裝卸點都必須按正常路線和規定時間行駛,不得隨意擅自離開正常路線,造成損失責任自負,情節嚴重追究責任。超過規定時間行駛的車輛,貽誤工作造成用戶損失以及加油站斷油要追究經濟責任。
2、凡放行到各配送點的'車輛,司機必須到調度室報到,生產安全管理員要做好登記,路單上注明到達時間。凡不及時報到,按超出規定時間計算。
3、凡重車原則上不能在路途停放過夜,要及時趕到加油站卸油。司機要堅守崗位,不能隨意離開車輛或將車交給本單位以外的人員看管,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車隊干部統一安排,方可離開。否則造成損失,由司機全部承擔。情節嚴重追究刑事責任。
4、司機在裝油前要對容器、開關、罐蓋等認真檢查,保證符合裝油的條件。對特殊情況要給現場管理人員講清楚,裝油后要看清運單、搞清運行路線、運行周期及配送要求,否則發生錯裝、油品污染、不按時到位等情況,造成損失由個人承擔。
5、車輛運行、保養、自修都必須服從調度室統一安排,要嚴格執行調度命令,凡不經調度同意,造成車輛停駛、待裝、待卸、或加油站斷油等都必須查清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6、要提高全員的服務質量,增強服務意識!耙曈脩魹樯系邸;“用戶的要求就是我們的任務”。正點到位率達到98%以上,用戶滿意率100%。發生服務質量差,用戶不滿意要視情節輕重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撤離崗位、行政處理。
三、運單、路單、提油單登記交接制度
1、運單我結算運費的有效憑據,要妥善保管,按程序交接,不得涂改、丟失。丟失運單補辦費用由責任者承擔,調度室要有登記,每月清理一次。運單結算時間,以每月25日卸油時間為準,調度室對收回的運單要及時填寫《運單登記明細表》。要嚴格按照《配送業務流程表》規定的時間,向綜合管理部、財務資產部上報結算憑據和報表。
2、路單是車輛運行的基礎資料,不得涂改丟失,填寫要清楚,字跡要工整,簽名要完整,不得以姓代名。每月25日為更換路單時間,次日起司機持新路單運行。運單不清,路單不結算,但油料要統計,成本要記賬。
3、提油單要填寫準確、清晰無誤,每日根據配送計劃及時將提油單據交給車隊或單車司機。同時要將上一趟運單收回,原則是:收一趟運單,發一張提油單據。同時要有登記,誰領取誰簽字。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11
一、學生營養餐運輸車輛嚴格按照市教委、市防疫站及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要求執行。
二、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規定,食品運輸車輛做到專人專用運輸食品,嚴禁裝運非食品及有毒有害物質;避免食品與非食品,與易于吸附氣味的食品和有特別氣味的食品同時運輸。
三、食品車輛保持清潔衛生,堅持每天清洗消毒。
四、做好車輛的保養維修工作,保證送餐車狀況良好,選擇最佳路線,合理運行,縮短運輸時間。
五、運輸直接入口食品的車輛密閉防塵,運送散裝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清潔的.容器盛放,餐盒要用密封清潔的保溫箱盛裝。
六、裝卸押運食品,從業人員應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參加運輸工作。裝卸運輸食品過程中,不得品嘗食品,不得腳踏或坐在食品箱上,要講究職業道德。
貨物運輸公司管理制度 篇1、嚴格執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上級有關規定及公司做好民爆器材的運輸工作。
2、運送爆破物品時,駕駛員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提高責任心,嚴禁酒后駕駛,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在運送途中嚴禁攜帶煙火。
3、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車輛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嚴禁炸藥和起爆器材同車載運。
4、運輸爆炸物品時,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運輸,到達庫區時押運員、保管員要清點核對數量。
5、運送爆炸物品時,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資格證的人員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送、押運和看護,押運、看護人員在運輸途中負監管責任。
6、出車前后要檢查車輛,不準帶病作業。如天氣影響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禁止雷雨天氣運輸民爆物品。
7、在運輸過程中,行駛過程中不得超過10km/h,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時運輸,運輸途中遇到前方有車輛應停車、躲避,在主運輸巷道有放炮作業時,必須聽從警戒人員指揮,將車停放在警戒線之外的安全區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車,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個工作面。
8、在井下運輸時,要按照井下車輛運輸管理制度執行。
9、民爆運輸車輛只允許運送民爆物品,不運送民爆物品時,車輛應停放在發放站附近。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12
1、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性能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2、公司要對所有的危貨營運車輛必須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3、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性能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級維護保養,并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防護設備。
4、車輛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5、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6、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嚴禁駛入危險化學品禁止通行區域內。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13
為了公司在集裝箱、大件貨物運輸過程中做到安全、可靠、準點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在辦理集裝箱、大件貨物托運手續時,除按一般規定外,托運人必須提交貨物說明書,以及裝卸、加固等具體要求,在特殊情況下,還須向有關部門辦理準運證。
二、公司應根據托運人提供的有關資料嚴格進行審核,必須掌握貨物的具體特征,然后選擇適合的運輸車輛,在完全具備安全運輸條件和能力的情況下,再辦理承運手續。
三、公司物流經辦人應根據承運集裝箱、大件貨物的外形尺寸和車貨質量,在起運前會同托運人勘察作業現場和運行路線,了解沿途道路狀況和有關橋涵通過能力,并制定專門的運輸組織方案。涉及到其他部門的應事先向有關部門申報并征得同意,方可起運。
四、制定貨物裝卸、加固等技術方案和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確保合理裝載、加固牢靠、安全裝卸。裝卸作業由承運人負責的,應根據托運人的要求、貨物的特點和裝卸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由托運人負責的`,承運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將車開到裝卸地點,并監裝、監卸。
五、運輸大件貨物,屬于超限運輸的,應按規定向公路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按照核定的路線行車。在市區運送大件貨物時,要經公安機關和市政工程部門審查并發給準運證,方可運送。
六、按指定的線路和時間運行,并在貨物最長、最寬、最高部位懸掛明顯的安全標志,白天行車時,懸掛標志旗;夜間行車和停車休息時裝設標志燈,以警示來往車輛。特殊的貨物,要有專門車輛引路,及時排除障礙。
七、運輸費用由承、托雙方協商確定。因運輸大型特型笨重物件發生的道路改造、橋涵加固、清障、護送、裝卸等費用,由托運人負擔。
八、以上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行。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14
一、 貨物運輸的流程
1、 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 裝卸時防止貨物混雜、撤漏、破損。
3、 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篷車輛如需遮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 貨物運輸
1、 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 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 貨物卸載
1、 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 當車輛停穩后方可卸貨。
3、 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 與收貨人核對貨物,清楚后,簽收貨物后返回。
四、 大型貨物運輸一類
1、 大型物件托運人在辦理托運時,必須在運單上如實填寫大型物件的,名稱、規格、件數、件重、起運日期、收發貨人詳細地址及運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凡未按上述規定辦理大型物件托運或運單填寫不明確,由此發生運輸事故的,由托運人承擔全部責任。
2、 大型物件承運人在受理托運時,必須做到:根據托運人填寫的運單和提供的有關資料,予以查對核實;承運大型物件的級別必須與批準經營的類別相符,不準受理經營類別范圍以外的大型物件。凡未按以上規定受理大型物件托運,由此發生運輸事故的,由承運人承擔全部責任。
3、 承運人應根據大型物件的外形尺寸和車貨重量,在起運前會同托運人勘察作業現場和運行路線,了解沿路道路線形和橋涵通過能力,并制定運輸組織方案。涉及到其他部門的`應事先向有關部門申報并征得同意,方可起運。
4、 大型物件運輸的裝卸作業,由承運人負責,應根據托運人的要求、貨物的特點和裝卸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由托運人負責的,承運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將車開到裝卸地點,并監裝、監卸。在貨物的裝卸過程中,由于操作不當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車貨損失或第三者損失的,由承擔裝卸的一方負責賠償。
5、 運輸大型物件,應按有關部門核定的路線行車。白天行車時,懸掛標志旗;夜間行車和停車休息時裝設標志燈。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15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檔案管理
1、新購的有關車輛資料和行駛證、營運證、附加費證、購車發票、附加費收據復印件及車輛照片等,公司必須有專人負責建立車輛原始基本情況檔案,并每年對車輛的檢測、審驗資料和駕駛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應及時填充,確保車輛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和延續性;
2、車輛駕駛員要在每月25日前將車輛的月行程里程、保養維修、肇事情況上報公司登記,由公司負責人核實后填寫車輛技術登記;
3、車輛重要部件或證件及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等如有變動、改動,應將變動、改動的情況及時登記備案,并報請相關部門。
。ǘ、車輛檢查
1、車輛經檢測必須達到一級車況的在用車輛;
2、罐體車輛經檢測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3、司機平時出車前后要做好檢查,嚴禁帶病營運,一經發現,視情況輕重罰100至500元;
4、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標志燈、標志牌、及告示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觀后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松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范要求,前后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5、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后,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相關規定的,交通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ㄈ④囕v保養和審驗
1、關于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季進行一次二級維護,維修廠必須具有運管部門核準的危險品車輛修配廠;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后,司機要將二級維護單交到公司備案,再到相應的運管部門簽章;
。3)嚴禁車輛不進廠檢測而取得二級維護單等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發現查實,除了重新進行二級維護外,公司將對司機進行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4)車輛每年進行綜合檢測年審一次。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四)、車輛報廢規定
1、報廢條件:
凡車輛技術經濟情況達到下列條件之一者,應予以報廢。
(1)車輛超期使用,主要總成部件磨損腐蝕或嚴重損壞,性能工況嚴重下降,無修復價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總成或大部分零件嚴重損壞,已無修復價值;
(3)零部件損壞嚴重的老舊車;
。4)車輛經過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的。
(5)經修理和調整后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6)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2、報廢程序
。1)申請報廢,公司報請市車管所批準,從批準之日起列入報廢車輛,停止營運。
。2)車輛申請報廢,經市車管所核準后,三個工作日內把報廢車輛的相關證件、資料到運管部門辦理相關報廢手續。
(3)報廢車輛資料公司要統一保存,并將資料保存不得少于兩年。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12-27
貨物運輸車輛管理制度11-28
貨物運輸管理制度15篇12-29
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制度11-23
貨物運輸車輛管理制度(精選16篇)01-05
貨物運輸車輛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11-09
貨物運輸應急預案03-15
貨物運輸委托書05-11
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09-15
貨物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