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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考勤獎懲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學考勤獎懲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按時作息,不遲到,不早退,堅持出滿勤是全校教職員工必須遵守的基本職責,全校教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出勤工作做得好與差的學校應給予適當的獎勵或必要的處罰。
一、每一個月出滿勤的(包括沒有一次缺席遲到,沒有一次事假,全部達到坐班節數)學校應給予獎勵,每一個學期出滿勤的,學校應加重獎勵。獎金在教師年終獎中列支,獎金金額由學校行政確定。
二、出勤管理辦法為:
1、對日常出勤管理:要求每位教職員工每天必須按時到校上班,按時下班,若因特殊原因確需離校必須書面向學校主要領導請假,并在假條上明確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經領導簽字同意后,交學校教導處存檔備案,方能離開學校,否則按無故缺勤處理。每位教職員工每月請假合計不能超過3天,否則每多一天扣發年終獎10元(生病住院者或國家規定請假人員及因工出差人員除外)。開會學習每月請假不得超過2次(生病住院者或國家規定請假人員及因工出差人員除外)每超出一次扣發年終獎5元。
2、教師不得隨便調課,因事確需調課的,必須事先向教導處申請同意并將調課計劃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后交教導處存檔備案。若教師隨意調課,每發現一節處罰隨意調課的當事人每人每節5元。
3、學校教導處負責學校出勤的具體管理,負責按時收發相關表冊資料,統計相關數據,按時公布相關情況(教導處每月初必須將上月出勤情況進行公示),具體責任人為:新校楊明分校李乾軍,值周領導和教師具體負責教師的日常出勤管理和簽到并按時向教導處交回本周教職員工出勤情況。
4、對其他缺勤處理為:
(1)日常出勤無故缺席:一天處罰30元,上課或開會學習無故缺席:一節(次)處罰20元,一學期中有兩次或以上無故缺席的則加倍處罰。當期累計有上兩次(節或天)無故制席的均不得評先進。
(2)對遲到或早退的處罰:每次或每天每節處理5—10元。
。3)對坐班人員的管理:每位教師每月上課和坐班節數應達到25節(坐班考核時間為:上午第一、二、三節,下午第一、二節),對沒有達到25節的應在年終獎中扣發獎金,每一節扣5元,對弄虛作假人員,每發現一節處罰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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