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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4-05-16 12:31:49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和任務

          為了規范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保障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減少事故發生,降低事故損失,并逐步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承接分包工程的勞務分包單位,以及其工程人員和管理人員。

          第二章 安全責任制度

          第三條 安全管理機構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實行專人負責制度。安全管理機構應當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第四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實行分級管理制度,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的各級負責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衛體系。

          第五條 安全生產標準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根據各項分包工程特點和安全生產需求,制定符合國家、行業、企業標準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案,保障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確定項目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范。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 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行業、企業以及工程項目的要求,實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第七條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檢查制度,定期對安全生產方案、安全操作規范等各項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做到隨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檢查記錄包括檢查事項、檢查人、檢查時間、問題存在的情況、整改期限等,并負責整改跟蹤。

          第八條 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對員工、勞務派遣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其掌握安全防范知識和緊急處理方法。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工程的特點和工序的要求,定期組織安全技能培訓,提高員工、勞務派遣工人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

          第九條 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并整改隱患。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及時整改安全生產管理中發現的不安全行為或隱患,及時劃定危險區域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第十條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制訂和實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開展應急演練,確保突發事件能夠及時、有力得到處置。

          當安全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緊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人員撲救、救援,報告相關部門并參與數據的錄入和統計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產設備和用品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設備和用品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采購符合質量標準的安全生產設備和用品,并定期檢查和保養,確保設備和用品安全可靠。對已經損壞、無法修復的`設備和用品,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銷毀。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設備管理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設備管理臺賬,做好設備保養和維修工作,檢查規范,有效延長使用壽命。

          第五章 安全生產記錄和信息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記錄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并對安全生產相關信息進行登記、標識、歸檔。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對各項安全信息進行匯總、分析、評估和發展預測,以指導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安全生產信息管理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信息管理體系,規范信息的采集、傳輸、存儲、分析和利用,提升安全生產管理的效果。

          第六章 安全生產問責和獎懲制度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問責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實行問責制度,對安全生產不合格的責任人員和部門及時追責問責。

          對追責責任人員的處理,包括批評教育、警告、給予行政、處罰等措施。

          第十六條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工作中發現的先進個人和先進單位進行獎勵和表彰。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人員,采取行政、刑事或經濟處罰等措施,并給予懲戒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執行。

          第十八條 勞務分包單位的工程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認真學習和遵守本制度,自覺加強安全生產規范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所有。任何人或單位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進行修改或用于其他用途。

          總結

          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保障工人生命財產安全、降低事故損失、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重要文件,全面貫徹落實這份文件可以更好地規范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效率,也為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通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用電網新建、改建、擴建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等活動,以及實施對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防備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單位賣力、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通工程建設、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必需遵守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本劃定,執行保障生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促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確保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通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第六條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建立健全通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工程概預算應當明確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應明確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對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結合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增加項目及費用清單。

          (三)工程開工前,該當就落實保證生產安全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七條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對有可能引發通工程安全隱患的災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并在設計交底環節就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向施工單位進行詳細說明。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三)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必需按照相關劃定全額列出安全生產費用。

          第八條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通專業操作規程,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賣力人、項目賣力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必需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本領,并該當由通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本領考核合格。

          對本單位所有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同時,建立教育和培訓情況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應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進行施工作業。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人員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工程施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安全重點部位和環節以及安全施工技術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并形成交底記錄,由雙方簽字確認。

          (四)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前提所需資金的投入。

          (五)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大概新的施工現場前,該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大概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該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事情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需按照國家有關劃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六)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電作業時必須配備有害氣體探測儀、防護繩、防觸電等用具。

          (七)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鐵塔底部、有害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安全警示標識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八)在有限空間安全作業,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該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轉達。

          (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管理不測傷害保險。國家鼓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理規范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三)監理單位該當按照工程建設強迫性標準及相關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項目監理機構應配置安全監理人員。

          (四)監理單位該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迫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并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五)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安全生產費用

          第十條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是指施工單位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單位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費應當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執行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通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招標文件應當單列安全生產費清單,并明確安全生產費不得作為競爭性報價。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應列入標外管理。

          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將安全生產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并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保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織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該當專戶核算,按劃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調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生產安全事故敷陳和調查處置懲罰

          第十五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大概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大概1億元以上間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大概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大概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間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大概10人以下重傷,大概1000萬元以下間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十六條發生通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省級通管理局報告。

          第十七條事故發生單位賣力人接到事故敷陳后,該當立即啟動事故處置懲罰應急預案,或采取有用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削減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八條對于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通管理局應于收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工業和息化部報送通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表(見附件,以下簡稱事故報表)。

          第十九條對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通管理局應按季度匯總,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業和息化部報送事故報表。

          第二十條事故所在地通管理局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織事故搶救、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置懲罰等事情。依照地方群眾政府對事故的處置懲罰決定(以下簡稱處置懲罰決定),監督相關事故責任單位對處置懲罰決定的落實,并及時將處置懲罰決定及事故責任單位內部處置懲罰結果報部(息通發展司)。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工業和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管理局(以下簡稱通行政監督部門)負責公用電網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通行政監督部門可以委托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法對通工程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工業和息化部賣力全國公用電網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事情,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

          (二)監督、指導全國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依法對單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四)建立全國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通報制度,及時通報通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情況。

          (五)對全國通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息庫,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息。

          (七)協助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管理局賣力本行政區域內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事情,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范,制定地方性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本行政區域內通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事情進行監督管理。

          (四)建立省內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轉達制度,并定期向部報送省內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

          (五)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息并負責入庫工作。

          (六)協助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工程建設項目是否嚴厲按照相關標準規范組織落實,施工過程當中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產費用是否足額支付。

          (二)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實;相關單位是否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演練。

          (三)施工單位是否購置足夠的安全生產防護用具及設施,安全生產費是否專款專用;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是否落實,安管人員是否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通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材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拍照、錄像,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就地予以糾正大概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該當賜與行政懲罰的行為,依照有關法令、行政法規作出行政懲罰決定。

          第二十六條相關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通行政監督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業內予以通報;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從其規定:

          (一)不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情的監督檢查及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置懲罰的。

          (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及時上報或對事故調查處理不力的。

          (三)未制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

          (四)施工單位未按規定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

          (五)未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第六章附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節 公司領導安全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1、在公司董事會的領導下,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指令。

          3、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成員會議,總結、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4、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及時調整、充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重大安全問題。

          5、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作為公司日常重點工作來抓,在制定年度計劃時,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術措施費用?顚S。

          6、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拿出處理意見后向公司董事會匯報,執行董事會的決定。

          第四條 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直接領導安全生產部門的工作,定期聽取匯報核實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包括一級動火作業的審批)。

          2、組織制訂、修訂企業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全廠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對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或部門報告。

          6、定期召開安全、防火委員會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抓好安全教育與安全考核工作,特別是特殊工種的培訓和技術考核。

          第五條 其他副總經理(包括總經理助理)安全職責

          1、在各自分管的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2、定期檢查所分管的.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所分管部門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所分管部門內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

          5、按照“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對安全工作進行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

          第三節 中層領導安全職責

          第六條 車間(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副主任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并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

          4、不定期組織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7、負責一級、二級動火和固定動火點的申請,組織并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管生產、管安全。

          第七條 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協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負責全廠的安全工作。

          2、負責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實工作。

          3、負責全廠安全消防設施的檢查、督查工作。

          4、參與全廠的安全大檢查并協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隱患通知的下達及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5、負責全廠動火、動土作業票據的審批工作及現場安全措施的指導工作。

          6、協助部室領導做好對消防隊的管理工作。

          第八條 調度員安全職責

          1、全面協調、組織生產事宜。

          2、協助部室主任組織、協調在生產中所出現的有關事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文件檔案的管理,確保文件檔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后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與公司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檔案的管理。

          三、職責

          1、安保部負責制定本制度,并負責綜合監督管理。

          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文件檔案的管理,并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

          3、各部門安全員負責本部門文件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并適時將安全生產檔案上報公司安全職能部門備案。

          四、內容

          1、文件資料的收集

          安全生產文件檔案內容如下: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它要求;

         。2)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文件、批復文、領導指示材料及會議資料等;

          (3)公司安全生產文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會議記錄材料、安全學習資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

          (5)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臺賬、事故報告、安全通報等;

         。6)供應商、承包商、施工單位相關材料等;

         。7)安全設施檢測、檢驗報告、記錄等;

         。8)食品安全、職業衛生評價報告等;

          2、立卷歸檔

         。1)、文件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系、保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2)、應根據文件資料的重要性,立案時間分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對上年度的文件資料進行歸檔,統一保存;

         。4)、各種文件資料按一定特征進行排列和系統化,應層次分明、編寫頁碼、標定卷內文件資料目錄;

         。5)、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文件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

          3、檔案保管

         。1)、檔案應入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應采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4、檔案借閱

          (1)、文件資料檔案借閱,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借閱檔案要注意保護,不得丟失、損壞、涂改,要如期歸還,到期不能歸還者,要說明情況,并辦理續借手續;

         。2)、借閱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表或轉借他人;

         。3)、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并在借閱登記本上注銷;

          5、檔案銷毀

          對于過期并失去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經單位領導批準,可以定期銷毀,必要時做好銷毀記錄;

          五、相關記錄

          《文件檔案清單》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負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為增強員工、業戶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場安全責任人要將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和工作考核之中,要為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市場安全管理人負責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和培訓。

          三、各級領導、安全管理人員、特殊崗位人員,必須參加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舉辦的上崗資格培訓。

          四、至少每年對全體員工、業戶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

          五、新員工及從業人員入場,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六、通過辦班培訓、安全講座、影像教育、經驗分享、知識答題、實踐演練、廣播宣傳、舉辦展覽、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集中學與分散學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日常教育與專門培訓相結合等方式開展好多種形式的靈活多樣的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有: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市場概況,崗位要求、事故案例、經驗教訓等。、八、要認真組織、周密部署,并做好教育培訓記錄,存檔備案。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一、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從事本工種作業實際工作時間一年以上、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獨立操作。

          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市以上主管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理論與實際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準獨立作業。

          三、經培訓已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必須進行復訓,復訓周期按省、市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凡到期拒絕復審者,操作證作廢,不得繼續作業。

          四、特種作業人員要相對穩定。

          五、調離本工種崗位半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需回原工種工作時,必須經市主管部門審查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復原工種獨立操作。

          六、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特種作業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對違章作業或造成事故者,要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要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管理,經常檢查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操作,嚴格實行憑證操作制度,無證者一律不準進行特種作業,對安排無證人員進行特種作業發生事故者,要追究部門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一、建設項目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建設項目中的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應貼合國家有關安全、衛生及消防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 )。

          第二條: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

          第三條:建設項目實施項目安全、衛生、地震評價制度。

          第二章:程序及監督管理

          第四條:建設項目系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集團公司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和直屬企業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

          第五條: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分級管理。

          1、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參加全過程

          “三同時”監督管理(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景,也可由安全環保局委托有關部門參加具體的監督工),安全環保局負責在《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表》和中簽署建設單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意見,并報國家有關部門備案。

          2、集團公司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委托直屬企業安全部門參加全過程“三同時”監督管理,直屬企業應分階段及時向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匯報。直屬企業安全部門負責在《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表》簽署審查意見,并報國家有關部門和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備案。

          3、直屬企業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由直屬企業負責組織“三同時”審查,安全部門負責在《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表》中簽署審查意見,并報國家有關部門備案。

          第六條:對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等高風險的建設項目以及公眾聚集場所等具有較A大安全風險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應委托具有國家頒發的級資質和在石油石化行業有較好業績的評價機構,承擔安全、衛生和地震的預評價。安全、衛生和地震的預評價報告應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組織專家或委托具有國家政府認可的評審機構進行評審,并將審定后的報告和審定意見報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在建設項目的可研階段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將編制的建設項目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送有關行政部門或機構審定?拐鹪O防要求納入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建設項目應一次性完成該場地所在區域(含預留發展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嚴禁重復評價。

          第八條:建設項目的設計單位在進行初步設計時,應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衛生及消防專篇,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安全、衛生、地震預評價的要求。

          第九條: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應由專門審查機構組織國家安全、衛生及消防監督管理部門共同進行,建設單位的安全、衛生、消防和防震管理部門對初步設計審查。

          第十條: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應嚴格按照審查經過的初步設計進行,不應對初步設計進行任何變動、刪減。確需進行修改設計的,應按變更程序處理。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嚴格監督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確保按安全、衛生和地震預評價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的“三同時”監督管理工。建設過程中,如修改設計,應按設計變更程序處理。

          第十二條:建設項目具備下列條件后,建設單位可申請進行安全、衛生、消防專業驗收:

          1、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貼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

          2、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已貼合設計要求;

          3、工環境、勞動條件貼合國家有關規定;

          4、設立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崗位,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配備了必要的安全生產監控儀器、設備,對員工進行了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5、制定了應急預案;

          6、對所存在的問題已進行了整改;

          7、編制完成了建設項目安全、衛生驗收評價報告;

          8、能供給試生產過程中安全生產的全面記錄。

          第十三條:建設項目安全、衛生驗收評價應在建設項目完工、試生產運行正常后,建設單位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要石油石化行業有較好業績的安全、衛生評價機構承擔。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的安全、衛生和消防專業驗收由國家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進行。

          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由集團公司向國家安全、衛生和消防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驗收申請;集團公司審批的建設項目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對安全、衛生和消防進行驗收;直屬企業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由直屬企業自行組織安全、衛生和消防驗收。

          第十五條:安全、衛生和消防專業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進取督促對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進行建設項目單項驗收。

          第三章:職責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職責: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理解安全、衛生、消防和防震管理部門的監督;

          2、及時申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安全、衛生、地震安全性預評價報告的評審和備案、主動向有關部門報送初步設計、施工圖、安全和衛生驗收評價報告等資料;

          3、在編制工程預算計劃時,應將建設項目的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所需資金及進行建設項目安全和衛生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所需費用一并納入投資計劃;

          4、向承擔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監理、安全和衛生評價等工的機構提出落實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具體要求,并為其供給必需的資料和工條件;

          5、在試生產運行調試階段,應同時對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進行調試和改善,全面記錄試生產過程中的運行狀況,組織進行安全、衛生及消防培訓教育,制訂完善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

          6、對建設項目驗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見,應認真組織落實,并將整改情景及時報告驗收單位。

          第十七條直屬企業計劃部門職責:

          1、在進行建設項目審批立項時,應將建設項目的安全、衛生、消防和地震災害為重要資料加以論證,確保資金投入;

          2、未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衛生及消防審查手續的建設項目,不應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審查,或審查不予經過;

          3、對未經過建設項目安全、衛生及消防單項驗收的建設項目,不應進行總體竣工驗收。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職責:

          1、監督檢查建設單位及承擔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監理、安全和衛生評價等工的機構貫徹執行“三同時”規定的情景;

          2、根據國家、地方和集團公司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審查核準或登記備案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安全論證資料、審查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

          3、對違反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衛生及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向國家相關管理部門和安全環保局舉報。

          第十九條:建設項目設計單位職責:

          1、在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時,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衛生、消防和抗震設

          計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按照項目可行性研究及安全、衛生預評價審批(查)意見的要求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衛生及消防專篇,完善初步設計中安全、衛生、消防和抗震設防的設計資料;

          2、在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時,應落實初步設計中的有關安全、衛生及消防方面的設計資料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及公安消防部門對初步設計審查結論意見的要求;

          3、不應隨意變動審查經過的設計文件,如有重大變動應征得原審查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三篇: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景制訂本規定。

         。ǎ┑诙䲢l公司的安全生產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禮貌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規程造成事故的職責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

         。ǎ┑谄邨l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景。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順序或經培訓后到達業要求。業員開始操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景,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

         。┥a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證執照后,

          才能準其獨立操。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貼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貼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很多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貼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聽說交通法律法規。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糖尿病腎病能治愈嗎。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糖尿病如何食療。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學會道路運輸法律法規。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交通法律法規。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一、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保證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訂本制度。

         。ㄒ唬⒊厥馇闆r外,公司宿舍僅限本公司員工住宿。

         。ǘ、員工入住宿舍前,先到辦公室申領鎖匙,并作好宿舍內物品、電器設備登記。

          (三)、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ㄋ模、不得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寫亂涂,未經允許不得在墻壁上打釘、鉆孔等,違反者按情節輕重予以5元—50元的處罰。

         。ㄎ澹⒐澕s用水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隨意向宿舍地板、墻壁、樓道、門窗外倒水。違者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宿舍內要注意做好防火,防浸、防盜以及防煤氣中毒的措施,定期檢查各線路、電器和管道等設備設施,并對出現的隱患及時維修。

         。ㄆ撸、各宿舍每天要安排員工打掃衛生,保持室內干凈整潔。

         。ò耍⒕S護環境衛生,不把剩飯剩菜、包裝物、紙屑果皮、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衛生間、沖涼房及門窗外,一律按規定放在垃圾簍或垃圾箱(桶)內。違者按情節輕重處以5元—30元的處罰。

         。ň牛、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樓道內大聲喧嘩、追逐嬉鬧,電視或收音機及唱歌等聲音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處以10元—20元的處罰。

          (十)、不得在宿舍內從事賭博、盜竊及有損社會道德的活動。

         。ㄊ唬、不得將危險物品(管制刀具、毒品、酸堿物、炸藥等)帶入宿舍,一經發現一律沒收,并對當事人給以開除和罰款200元的處罰。情節嚴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ㄊ、22時后男女員工不得互相在異性員工宿舍逗留,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次的處罰,并自負一切責任。

         。ㄊT工遷出宿舍,必須把宿舍的鎖匙全部交回公司,搞好衛生,并請辦公室負責人檢查、清點入住前借用的物品、電器設備,辦理好交接手續后方可離開。

          二、員工宿舍、飯堂水電管理辦法

          為節約水電資源,杜絕浪費,根據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ㄒ唬⒊究偛匡執猛,凡使用本公司水電的職工宿舍(單元)及飯堂的.水電,實行按人定量控制,包干到人、超支自負的管理辦法。

          1、公司將水、電表裝到各宿舍(單元),每月(或季度)抄表計量。超出部分由該宿舍(單元)職工平均分擔,從該宿舍(單元)職工工資中扣減。

          2、飯堂用水用電由公司裝表計量,公司按飯堂正常開飯人數規定每人每月

          的水電用量,超出部分由該飯堂開飯人分擔,從開飯人伙食補助中扣減。

         。ǘ、公司在各宿舍(單元)裝好水電表實施計量之日起,所在職工(或家屬)生活上不能無償使用公司水電,否則按偷水偷電處理,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ㄈ、嚴禁各職工私自拉接公司水電到宿舍(單元)使用,嚴禁私拆或故意損壞水電表,如發現有私拉、私接、私拆或故意損壞現象,對責任人除責令其賠償恢復外,當月水電量按正常用量3倍計算,并每次罰款200—500元,發現兩次(或兩次以上)給予開除處理。

          三、公司飯堂管理制度

          為了提高飯堂的服務質量,為員工提供衛生、安心、舒適、用餐環境,維護和確保員工的安全健康,特制訂本制度。

          1、負責飯堂采購的員工,要嚴格把好質量關,避免采購到有毒、劣質、過期變質的食物原料,保證食品安全。同時,在費用許可的情況下,盡量做到菜式多樣化,每天盡可能變換菜式,使員工食得健康。

          2、炊事員在做飯菜前,要檢查飯菜原料及配料,發現有毒或變質的要及時更換。做菜前要把原料清潔干凈,青菜最好做到一浸二洗三泡。

          3、炊事員要不斷提高烹飪技術,把飯做好,把菜炒香,為員工提供色香味俱佳的飯菜。

          4、抓好食堂環境衛生及講究個人衛生。公司為食堂工作人員配備統一工作服及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工作時必須穿戴工作衣帽,并做到勤洗手、勤換、勤洗工作服;定期進行食堂環境衛生清理,做好防鼠、防蠅、防止傳染病等工作,確保環境衛生整潔干凈。公司每年組織食堂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調離或辭退食堂工作崗位。

          炊事員要做好飯堂清潔衛生工作,每天要把剩飯剩菜及其它垃圾清理干凈,每天至少要清洗一次地板。要注意做好餐具用具的清潔消毒工作,確保廚房飯廳清潔衛生。

          5、炊事員要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愛護設備和工具,努力降低成本。

          6、炊事員要掌握用氣用電知識,注意用氣用電安全。飯堂的電器、爐灶等要定期檢查,防止觸電,煤氣泄漏等事故發生。

          7、員工用餐要遵守食堂公共秩序和公德,注意公共衛生,不能將剩飯剩菜放在餐桌上。

          8、炊事員要掌握好每餐開飯人數,做到開飯者吃,不開飯者不吃。

          9、食堂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集團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優質服務的思想。文明服務,禮貌待人,熱愛本職,認真負責,聽從分配,服從管理。

          10、遵守財經紀律。職工就餐一律憑飯卡打飯。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須按規定標準收費,食堂工作人員要每月按規定向財務報賬,并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進庫的物品。

          11、愛護公物。建立食堂設備、餐具臺帳,并認真保管。對放置在公共場所內的集體財物,不得隨便搬動或拿作它用。對無故損壞或丟失各類設備、餐具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損壞程度給予處罰。

          12、按規定時間準時開飯。每周制定一次食譜,品種要多樣化,合理搭配食品結構,做到科學有營養,不斷提高烹調技術,改善員工伙食,做到職工滿意。

          1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儲藏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14、認真做好接待的準備工作,按規定的級別準備飯菜,保證接待飯菜質量,并做好相應的登記和記錄。

          15、公司將每季對各職工食堂的飯菜質量、服務水平、采購情況、帳目建立及衛生狀況等進行綜合檢查、民主測評和有效監督,對工作較差、不負責任的職工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四、接待制度

          為了嚴格控制接待費用,保證各項業務工作的順利進行,本著節約的原則,對接待工作規定如下:

          1、外來人員到我公司進行公務活動,統一由辦公室負責按級別、標準安排接待;因工作需要,各部門接待上級領導,須先到辦公室填寫接待申請單,由主管領導簽字后,辦公室負責安排到指定地點就餐。

          2、每次接待,接待人應盡可能提前通知辦公室,詳細告知人數和接待級別,以便做好準備工作。

          3、生活服務部按照接待的級別和標準寫出菜譜,有采購員進行采購。飯堂要做好一定的材料儲備,以備不時之需。

          4、接待使用物品,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酒水由辦公室根據接待級別和人數統籌安排。

          5、所有接待的開支另行做帳,按程序向財務報賬。

          6、嚴禁接待與工作無關人員;嚴禁巧立名目,以接待為由大吃大喝、鋪張浪費,違者自付費用。

          7、接待人員采取輪值制度,由辦公室通知安排,接待人員要在考勤記錄簿上詳細登記好,作為加班計算依據。

          8、接待人員要熱情禮貌,真誠待客,用心做好接待工作,及時上菜、倒茶,客人用餐完畢之前不得離崗。

          9、接待人員要注重儀容儀表,不得披頭散發,講究衛生,把接待環境搞好。

          10、客人用餐完畢前,廚師不能離崗,炊事員分完飯后要參與接待工作。

          11、要及時搞好VIP包房的衛生工作,客人離開后要及時關好門窗,關閉電器電源(冰箱除外),嚴禁閑雜人等進入包房。

          12、愛護好VIP包房的財物、餐具,紙巾、紙杯等消耗品要節約使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一、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二、酒店設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人事經理擔任,以協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其他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并由總經理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保安部,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負責,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部門及下屬企業負責人為本部門(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各崗位主管(領班)為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三、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各崗位的工作特點,依照國家及行業的有關勞動安全規定及技術標準,制定和不斷完善本部門各類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各部門制定的各類勞動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須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備案。

          五、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可根據酒店總經理指示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報告制度》進行妥善處置。

          六、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概念含義:

          1、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是指不發生工傷事故、職業病、設備或財產損失的狀況,即人不受傷害,物不受損失。

          2、事故及傷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傷亡事故指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傷(包括職業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或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意外事故傷害和職業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5、危險源(危險的根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物質損失事故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產,是指為了使勞動過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及各種災害的發生,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生產作業過程的正常進行而采取的各種措施和從事的一切活動。

          7、勞動安全管理,是指企業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技術標準為依據,采取各種手段,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狀況實施有效制約的一切活動。

          8、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指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生產實際,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該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為及不正確的觀念與態度:

          1、缺乏知識、技術、經驗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3、上崗操作準備不充分,與同伴聯系、配合不當。

          4、操作姿勢不正確,用力過猛,速度過快,工作位置不當。

          5、安全裝備設置錯誤或失效。

          6、以身體代替工具,或以拋遞代替手傳等不安全動作。

          7、飲酒、服藥、過饑或過飽時作業。

          8、帶病、超負荷、超時、過度或惡劣環境作業。

          9、未使用或錯誤使用防護用品、工具或穿著不安全的服裝。

          10、作業期間開玩笑、追逐打鬧、搞惡作劇等。

          八、不安全的環境:

          1、不適當的照明環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溫度過高或過低,空氣不流通,濕度過大。

          3、不安全的設備設施、構造、作業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銳鋒利、表面過滑、老化失效。

          5、設備、材料、工具或廢料、物料沒有堆放妥當或儲存不善。

          6、出入口、通道狹窄或堵塞。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臨時及凌亂物品。

          8、缺乏護欄及圍蔽,上方及周圍有施工作業。

          9、設有高溫、高壓、轉動、帶電、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蝕設備及物品的場所。

          10、人員流動大、有機動車進出、玻璃門、玻璃墻、雙向門、轉彎等場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十、酒店勞動安全生產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組織、指導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政策、規定。

          2、教育各部門管理人員尊章守法,帶頭搞好安全生產。

          3、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情況匯報,發現問題及時找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4、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調查、布置、指導、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5、負責隨時檢查、通報各部門勞動安全管理的執行情況,對出現的各類不安全問題及職業傷害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對本部門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運行進行監督。

          2、向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交安全生產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部門的安全隱患提出防范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3、參與制定酒店和部門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督促實施。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如有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上級報告;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

          5、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領班)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規定和制度,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檢查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機械、電氣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防護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消除危險隱患。

          3、督促本班組員工搞好文明生產,保持工作地點的衛生整潔。

          4、對本班組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5、如遇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并保護現場,參加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十四、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一切違章操作現象的發生。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設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潔,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關心安全生產情況,向酒店和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4、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部門和酒店有關部門匯報。

          5、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和報告上級領導,并協助調查工作。

          6、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十五、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分類匯集國家頒發的勞動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各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和發生安全事故的檔案資料,建立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存放在總經理辦公室,并指定專人負責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門(公司)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匯總本部門勞動安全監督檢查報表及分析資料,建立相關檔案,及時交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存檔。

          十七、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建立本崗位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內容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類安全事故的案例匯編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可隨時抽查各部門管理檔案和各崗位的勞動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各部門須將改進后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至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小組檢查核實后才可終結,并將有關情況存檔。

          十九、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權利:

          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

          2、對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有知情權。

          3、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權。

          4、在緊急情況下有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5、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批評和檢舉權。

          二十、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義務:

          1、接受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

          2、遵章守規,服從管理。

          3、在勞動過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5、對他人違反安全作業的行為應給予制止。

          6、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

          二十一、勞動安全教育和培訓:

          1、酒店對勞動安全教育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培訓制度。

          2、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訓部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訓的教育。

          3、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由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教育及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各崗位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訓,經常檢查員工有關勞動安全的執行情況,并根據員工實際工作中出現的違反安全作業現象及時給予糾正及教育。

          5、組織實施培訓的部門必須制定相關表格,注明組織部門、日期、時間、具體內容,所有參加培訓人員均須簽名確認。

          二十二、酒店員工安全知識宣傳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業工種人員,如從事司機、電工、鍋爐、燒焊、油氣等工作的,須持證上崗并定期參加相關部門舉辦的安全學習及審證。

          二十四、酒店按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實際需要選派人員參加注冊安全主任培訓班學習。

          二十五、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與發放管理:

          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定期發放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眼鏡、聽力護具、防護套、手套、防墜落護具、防護鞋等。

          2、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采購、保管、發放由人事培訓部、供應部、倉管部及使用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進行督促檢查。

          3、所選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操作。

          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根據酒店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

          5、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勞保用品管理規定》執行。

          6、員工對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檢查,對失去保護功能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及時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7、凡專業性強、結構比較復雜,使用要求嚴格或急救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由使用部門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凡適合個人身體規格或隨班組使用的,宜分散個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對在勞動安全方面表現突出并作出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十七、對因違反勞動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批評和處罰。

          二十八、本規定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二十九、根據國家頒發新的法律法規及形勢發展,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應對本規定做適時修改。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四、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經營改造,?顚S茫粶蕼p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于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并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后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范圍:

          1、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設備、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設備;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設備正常運行保障資金: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于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1、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搞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促進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為了使職工在思想上重視安全生產,在技術上掌握安全生產的基礎知識,在操作上掌握安全生產的要領,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必須經常抓、重點抓、反復抓。為了保證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公司要教育全體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產。

          2、工程管理部對公司員工要進行不少于8學時的.集中統一安全生產教育時間,學習有關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和交通法規,以實現安全生產和安全行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和勞動保護的思想教育,抓好安全生產。

          3、公司要根據施工任務和特點,利用安全廣告、展覽、板報、經驗介紹、現場分析、班前班后會、知識競賽等形式,及時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

          4、工程管理部每年負責對特殊工種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一般應不少于8學時。對于架子工、電氣焊工、起重工、機械操作手等工種的考核檢查,未領取上崗合格證書的,一律不予招聘用。對持有合格證書的人員,上崗前要組織對其實際操作、理論和安全生產等進行綜合考評,只有合格者才能上崗。

          5、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對工人上崗前要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要求工人熟記所從事工種的操作規章和安全生產制度。上崗前要進行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

          6、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應堅持和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堅持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專職人員要進行檢查,發現事故苗頭要及時糾正,消除事故隱患。

          教育資料

          1、三級教育資料

          (1)公司級教育資料

         、俑骷壵块T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②事故發生的一般規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垲A防事故的基本知識和急救措施。

          (2)工程項目(施工隊)級教育資料

         、俑骷壒芾聿块T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

         、谠谑┕こ袒緺顩r和務必遵守的安全事項。

         、凼┕び没ぎa品的用途,防毒知識,防火及防煤氣中毒的方法。

          (3)班組級教育資料

         、俦景嘟M生產工作概況,工作性質及范圍。

          ②新工人個人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郾竟しN的安全操作規程。

         、鼙竟こ倘菀装l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莨こ添椖恐泄と说陌踩a職責制。

          2、轉場及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1)施工人員轉到另一個工程項目時,必須進行轉場安全教育。

          (2)轉場教育資料

         、俦竟こ添椖堪踩a狀況及施工條件。

         、谑┕がF場中危險部位的防護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郾竟こ添椖康陌踩芾眢w系、規定及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避難組立即組織人員疏散,做好安撫工作;

          ·警戒組立即對發生事故的區域進行隔離,同時配合避難組疏散人群,做好安撫工作;

          ·由總指揮立即向上級部門匯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5.爆炸物品

          ·如發現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領導小組匯報,同時采取隔離措施,疏散人員集中至安全地帶并保護好相關人員。 ·嚴禁人員進出加強事故地點保衛、巡邏工作。 ·報告公安部門,請求派人排爆并協助其工作。 6.搶奪、搶劫、盜竊

          ·如發現犯罪嫌疑人沒有離開現場,立即拉響警報,關閉所有進出通道,并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匯報,同時組織圍捕。

          ·如發現犯罪嫌疑人已離開現場,立即向領導小組匯報,然后,詳細查看場所的安全情況。

          ·如犯罪嫌疑人已傷人,立即采取救護,撥打“120”急救電話。 ·如犯罪嫌疑人在可視范圍內,立即組織追捕,捉拿嫌疑犯。 ·保護好現場、證人,在公安部門到來之前,嚴禁無關人員進出。 7.后續工作

          ·做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統計工作,如實上報; ·配合政府及警方做好善后處理及調查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1、村委會制定安全生產檢查計劃,每月至少組織1次的安全生產檢查。根據轄區特點,組織經常性、季節性、突擊性和專業性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做到安全檢查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

          2、嚴格領導帶隊檢查制度。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在重大節日、重要時段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每月至少1次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工作。

          3、日常安全檢查一般要查機構、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措施,認真填制安全檢查記錄。參加檢查的'有關人員與被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現場負責人在檢查記錄上簽字。檢查時發現安全問題必須立即反饋給生產經營單位,并督促其及時落實整改。存在安全生產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應立即向鎮政府或有關部門報告。

          4、對轄區高危行業領域企業、重大危險源、特種設備、隱患路段等重點部位實施重點管理。對危險化學品、人員密集場所、特種設備、隱患路段以及其他事故易發單位和場所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賓館消防安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消防安全職責和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場所設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消防檔案等資料。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面積≥200m2的賓館。其它賓館也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透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資料)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J140-90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58-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50084-20xx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098-98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GB50116-9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50222-95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GB50303-20xx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賓館guesthouse

          獨立建造或設置在其它建筑內的營業性住宿場所,如賓館、旅館、飯店、招待所等。

          注1:本標準中單層、多層賓館系指設置在9層及9層以下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內的賓館(含其地下部分及單獨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高層賓館系指設置在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筑內的賓館(含其地下部分);地下人防賓館系指設置在平戰結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內的賓館。

          注2:客房數≥50間的賓館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3.2

          空氣調節系統airhandlingsystem

          由風機、通風管道、風口等構成的中央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不包括獨立的箱體式空調。

          4.消防安全職責和職責

          4.1一般規定

          賓館應建立消防安全職責體系,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賓館應向社會公開承諾,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條件,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理解社會監督。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建立與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聯系制度,及時反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狀況。

          4.2消防安全職責人

          賓館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履行下列職責:

          a)組織審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資金預算方案;

          b)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門消防安全職責人;

          c)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d)每月至少參加一次防火檢查;

          e)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負責籌措整改資金。

          消防安全職責人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3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職責人指定,應履行下列職責:

          a)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資金預算方案;

          b)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c)組織防火檢查,每月至少一次;

          d)組織整改火災隱患;

          e)組織建立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f)向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消防安全狀況,每月至少一次。

          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由消防安全職責人承擔本條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4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a)分析研究本部門、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

          b)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

          c)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d)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e)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

          f)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g)記錄消防工作開展狀況,完善消防檔案;

          h)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

          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應履行下列職責:

          a)掌握自動消防系統的功能及操作規程;

          b)每日測試主要消防設施功能,發現故障應在24小時內排除,不能排除的應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職責人;

          c)核實、確認報警信息;

          d)發生火災時,啟動相關消防設施。

          4.6其它人員

          其它人員應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熟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常識,發生火災時及時引導顧客疏散。

          4.7承包、租賃、合作或委托經營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帶給貼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訂立的合同中應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設施應由產權單位管理。兩個以上產權單位或產權人合作經營的賓館,各產權單位或產權人應明確管理職責,可委托統一管理。

          5.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5.1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點

          5.1.1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應包括會議召集、人員組成、會議頻次、議題范圍、決定事項、會議記錄等要點。

          5.1.2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工作職責、例會、教育培訓、活動要求等要點。

          5.1.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要求、培訓資料、考核辦法、狀況記錄等要點。

          5.1.4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資料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職責和看護措施、狀況記錄等要點。

          5.1.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應包括職責范圍和職責、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數和要求、狀況記錄等要點。

          5.1.6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狀況記錄等要點。

          5.1.7燃氣、電氣設備5.1.8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設施登記、電工資格、動火審批程序、檢查部位和資料、檢查工具、發現問題處置程序、狀況記錄等要點。

          5.1.9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職責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狀況記錄等要點。

          5.1.10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和分工、聯絡辦法、預案的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等要點。

          5.1.11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應包括職責部門和職責人、考評目標、資料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5.1.12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單位還應制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消防安全制度應予公布,注:并根據實際狀況隨時修訂。

          5.2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賓館應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a)自動消防系統操作規程;

          b)變配電室操作規程;

          c)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操作規程;

          d)燃油燃氣設備使用操作規程;

          e)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注: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應予公布,注:并根據實際狀況隨時修訂。

          6.場所設置要求

          6.1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和安全布局

          6.1.1耐火等級

          賓館建筑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注:如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有困難時,注: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注:但不注:應超過二層。

          6.1.2防火分隔

          附設在其它建筑物內的賓館,宜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不燃燒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樓板與其它場所隔開。

          住宅建筑底層設置的賓館,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不燃燒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樓板與住宅隔開。賓館的安全出口應與住宅部分隔開。

          6.2安全疏散設施

          6.2.1安全出口

          賓館安全出口數不應少于2個。

          賓館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6.2.2疏散寬度

          賓館內疏散樓梯、走道的凈寬應按實際疏散人數確定,其最小凈寬不應小于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注:單層、多層賓館樓梯和走道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1m;高層賓館樓梯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2m,注:走道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3m(走道單面布房)或1.4m(走道雙面布房);地下人防賓館樓梯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m,注:走道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2m(走道單面布房)或1.3m(走道雙面布房)。首層疏散外門最小凈寬不注:應小于1.4m。

          會議室、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疏散出口的總寬度不應少于透過人數與百人疏散寬度指標(m/100人)的乘積。

          注:透過人數為人員密度指注:標注:(人/m2)與賓館建筑面積(m2)的乘積。賓館的人員密度指注:標注:宜為(0.75~1)人/m2。百人疏散寬度指注:標注:一般為(0.65~1)m/100人。

          6.2.3疏散距離

          會議室、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最遠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不應超過30m。

          客房內最遠點至該房間門的最大直線距離不應大于15m(單層、多層賓館不應大于22m)。

          客房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高層賓館和地下人防賓館不應超過30m,單層、多層賓館不應超過40m。

          注: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注:其最大直線距離應為上述距離的一半。

          6.2.4疏散樓梯間

          設有空氣調節系統的賓館、設在超過5層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高層民用建筑的裙房、建筑面積500m2且底層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內的賓館,應設有封閉樓梯間。

          注:高層民用建筑的分類執行GB50045-95中的有關規定。

          賓館設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及建筑面積500m2且底層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內,應設有防煙樓梯間。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應貼合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采用不低于乙級的防火門。

          注:多層賓館內封閉樓梯間可采用雙向彈簧門。

          6.2.5其它要求

          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不應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側拉門。

          疏散樓梯和走道上的階梯不應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應設置少于3個踏步的臺階。

          注:踏步上下兩級所構成的平面角不注:超過10o且每級離扶手0.25m處的踏步寬度超過0.22m時,注:可不注:受此限。

          安全出口處不應設置門檻、臺階、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疏散門內外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踏步。

          6.3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

          6.3.1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

          單層、多層賓館、高層賓館及地下人防賓館的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隔斷、固定家具、裝飾織物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A級為不注:燃性材料、B1級為難燃性材料。

          6.3.2單層、多層賓館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

          設有中央空調的賓館的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隔斷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其它賓館的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其頂棚、墻面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單層、多層賓館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時,注:除頂棚外,注: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當同注:時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時,注:其頂棚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注:其它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不注:限制。

          6.3.3高層賓館

          設有中央空調系統的高層賓館的客房,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窗簾、床罩等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賓館,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隔斷、窗簾、床罩以及其它裝飾材料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其它裝飾材料系指注:樓梯扶手、窗簾盒、暖氣罩等。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賓館,頂棚、墻面裝修材料應不低于B1級。

          注:除100m以上的高層賓館,注:當同注:時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時,注:除頂棚外,注: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

          6.3.4其它要求

          賓館其它部位的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還應貼合GB50222-95中的有關要求。

          6.4建筑消防設施

          6.4.1消火栓

          設有單層、多層賓館的公共建筑超過5層、住宅建筑超過6層、其它民用建筑體積≥10000m3的應設有消火栓系統。

          高層賓館和建筑面積300m2的地下人防賓館應設有消火栓系統。

          6.4.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設有空氣調節系統的單層、多層賓館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建筑面積≥1000m2的地下人防賓館和高層賓館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置應貼合GB50084-20xx中的有關要求。

          6.4.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下列賓館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設有空氣調節系統的單層、多層賓館的客房、公共活動用房、疏散通道及門廳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

          設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內的賓館和設在二類高層建筑內且建筑面積500m2的營業廳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置應貼合GB50116-98中的有關要求。

          6.4.4火災應急照明

          下列部位應設有火災應急照明:

          a)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設有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

          c)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d)單層、多層賓館每層建筑面積1500m2的營業廳,建筑面積300m2的地下賓館及高層賓館的多功能廳;

          e)消防控制室、自備發電機房、消防水泵房及發生火災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火災應急照明的設置應貼合下列要求:

          a)火災應急照明燈宜設置在墻面或頂棚上,地上部位應急照明的照度不應低于0.5Lx,地下部位不應低于5Lx;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房間應持續正常的照度;

          b)應急照明燈間距不應大于20m;

          c)火災應急照明燈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d)火災應急照明燈的電源除正常電源外,應另有一路電源供電,或采用獨立于正常電源的柴油發電機組供電;或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min);或選用自帶電源型應急燈具;

          e)正常電源斷電后,火災應急照明電源轉換時間應不大于15s。

          6.4.5疏散指6.4.6示標6.4.7志

          賓館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應設有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貼合下列要求:

          a)疏散指示標志的方向指示標志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設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標志,其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于0.3m;

          c)設置在墻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標志中心線距室內地坪不應大于1m(不易安裝的部位可安裝在上部),走道疏散標志燈間距不應大于20m(地下人防賓館不應大于15m);

          d)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e)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內,不應少于30min)。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接合備用電源。

          6.4.8滅火器

          應選用ABC干粉滅火器等適于撲救賓館火災的滅火器。

          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應少于2具,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不宜多于5具。

          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掛鉤、托架上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滅火器的配置還應貼合GBJ140-90中的有關要求。

          6.4.9其它消防設施

          賓館還應設置其它必要的消防設施。

          注:單層、多層賓館消防設施的設置應貼合GBJ16-87中的有關要求;高層賓館的設置應貼合GB50045-95中的有關要求;地下人防賓館的設置應貼合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7.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7.1一般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或者變更用途、重新進行內部裝修的賓館,應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審核。開業前,應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消防安全檢查,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使用或者開業。

          7.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賓館應將容易發生火災、火災容易蔓延、人員和物資集中、消防設備用房等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并實行嚴格的管理。

          7.3電氣防火管理

          7.3.1一般規定

          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禁止非電工人員作業,徒工在作業時需有證電工監護。

          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貼合安全要求。

          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性能檢測。

          7.3.2電氣線路敷設、設備7.3.3安裝的防火要求

          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b)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c)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d)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e)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貼合GB50303-20xx、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7.3.4電氣防火管理要求

          賓館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核、審批手續;

          b)不應在客房、倉庫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c)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d)無證電工不應進行電氣設備安裝和線路敷設。

          7.4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賓館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嚴格內部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員和防范措施;

          b)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設備應確定專人負責;

          c)賓館內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d)客房內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e)服務區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f)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置禁止臥床吸煙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臥床吸煙行為,及時清除煙頭等雜物;

          g)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并設專人監督,禁止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7.5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求

          賓館應落實下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措施:

          a)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設施應設置齊全、功能完備;

          b)應在明顯位置設置樓層安全疏散圖示,在常閉防火門上設有警示文字和符號,在客房設有疏散指示圖示;

          c)持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d)禁止在疏散走道、樓梯間懸掛或擺放可燃物品;

          e)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禁止在公共區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

          7.6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要求

          7.6.1一般規定

          賓館應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齊全,并能正常工作。

          賓館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賓館,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進行一次功能測試。

          7.6.2滅火器管理要求

          對滅火器材應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類型、數量、部位和維護管理職責人。

          滅火器應持續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

          滅火器材應放置在指定部位,應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7.6.3消火栓系統管理要求

          消火栓系統管理應到達下列要求:

          a)消火栓不應被遮擋、擠占、埋壓;

          b)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c)消火栓箱不應上鎖;

          d)系統應持續正常工作狀態。

          7.6.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理要求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理應到達下列要求:

          a)灑水噴頭不應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b)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應有明顯標識;

          c)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d)系統應持續正常工作狀態。

          7.6.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要求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應到達下列要求:

          a)探測器等報警設備不應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b)不應違章關掉系統,維護時應落實安全措施;

          c)應由具備上崗資格的專門人員操作;

          d)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e)系統應持續正常工作狀態。

          8.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8.1一般規定

          賓館應對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狀況進行巡查和檢查。

          檢查前,應確定檢查人員、部位、資料。檢查結束,檢查人員、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入單位消防檔案。

          8.2巡查、檢查頻次

          防火巡查應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班組交班前,班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共同進行一次巡查。賓館各部門、班組每周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賓館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賓館每季應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8.3巡查、檢查資料

          8.3.1巡查資料

          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c)消防設施、器材是否持續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d)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掉嚴密,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f)其它需巡查的狀況。

          8.3.2防火檢查資料

          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狀況;

          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c)消防水源狀況;

          d)消防設施正常工作狀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e)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f)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狀況;

          g)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及其它重要場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實狀況;

          h)消防控制室值班狀況和設施運行狀況;

          i)防火巡查開展狀況;

          j)其它需檢查的資料。

          8.3.3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檢查資料

          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性檢查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消防水泵啟動狀況;

          b)自備發電機組切換功能;

          c)最不利點消火栓壓力、出水量;

          d)消防電梯迫降功能;

          e)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末端放水狀況;

          f)手動和自動報警設施動作狀況;

          g)防煙排煙設施啟動狀況;

          h)其它消防設施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8.4火災隱患整改

          8.4.1一般規定

          對火災隱患應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職責人。

          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檢查、驗收。

          8.4.2整改要求

          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a)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c)違章用火、用電的;

          d)客房內臥床吸煙的;

          e)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f)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它用的;

          g)常閉式防火門關掉不嚴,防火卷簾下方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h)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違章關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j)其它能夠立即改正的行為。

          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9.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9.1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9.1.1一般規定

          賓館應告之旅客安全疏散、火災自救等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春、冬季防火期間和重大節日、活動期間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對新員工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全員培訓。

          宣傳教育、培訓狀況,應做好記錄。

          9.1.2宣傳教育、培訓資料

          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a)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b)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e)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f)其它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資料。

          9.1.3專門培訓

          下列人員應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a)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b)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c)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d)特殊工種人員;

          e)其它應當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9.2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9.2.1組織機構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應包括下列組織:

          a)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b)滅火行動組: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c)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d)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e)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f)其它必要的組織。

          9.2.2預案資料

          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單位領導和保安部門負責人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

          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要點: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于著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過程中,應開啟自然排煙窗,啟動防排煙設施,保護疏散人員安全。狀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

          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程序要點: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救護傷員。

          善后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9.2.3演練的組織

          演練時應在賓館入口處設置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志牌。

          演練結束,應總結問題,做好記錄,修訂預案資料。

          10消防檔案

          10.1一般規定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詳實、準確,并附有必要的圖表,不應漏填、涂改,應根據狀況變化及時更新。

          10.2檔案資料

          10.2.1消防安全基本狀況

          消防安全基本狀況應至少包括下列資料:

          a)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狀況;

          b)賓館消防審核、驗收、檢查法律文書;

          c)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人;

          d)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e)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狀況;

          f)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狀況;

          g)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狀況;

          h)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i)樓層消防安全疏散圖示、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0.2.2消防安全管理狀況

          消防安全管理狀況應至少包括下列資料:

          a)消防設施檢查、自動消防設施測試、維修保養記錄;

          b)火災隱患及其整改狀況記錄;

          c)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d)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e)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f)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g)火災狀況記錄;

          h)消防獎懲狀況記錄。

          10.3保管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確定消防檔案保管人員。

          對流動保管的巡查記錄等檔案,交接班時應有交接手續,不應缺頁。對往年的檔案不應丟棄、毀損,應保存10年以上。對重要的技術資料、圖紙、審核手續、法律文書等應永久保存。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1、 本單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23號)以及有關標準、規范、制度為依據,切實履行用人單位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切實加強防護,做好以下防護措施:

         、俦締挝话凑铡秳趧臃雷o用品選用規則》和國家頒發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以及有關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工作服、手套、防毒防塵口罩、防護眼睛及耳塞等級勞動防護用品,并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報廢及處罰等級管理制度。

         、诒締挝粌炏冗x用有利于保護勞動者健康和個體防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逐步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提高木材加工及木質家具制造行業機械化、密閉化、自動化水平,提升職工個體防護能力。

         、蹚臉I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執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工作服、手套、防毒防塵口罩、防護眼鏡及耳塞等級勞動防護用品。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不得上崗作業。

          2、 本單位定期對員工開展安全知識培訓教育,粉塵作業員應了解木塵的爆炸危險特性和安全措施。

          3、 粉塵車間確保通風、防爆、隔爆及泄爆等級設施完好、適用。

          4、 粉塵作業場所應杜絕各種非生產性明火存在。

          5、 粉塵廠房應安裝防雷設施。

          6、 在爆炸性粉塵環境內,不得使用攜帶式電氣設備。

          7、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用電氣設備應有防爆防塵措施。

          8、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用電氣設備應有防過載措施。

          9、 粉塵車間使用皮帶傳動,應安裝相應安全防護裝置。

          10、 粉塵作業場所應設置除塵通風裝置。

          11、 安裝于室內的.收塵器,應安裝直通室外的泄爆管,其長度不得大于3m。

          12、 收塵器應安裝滅火用介質管道接口。

          13、 濾袋應采用消靜電濾料制作,其抗靜電特性應符合規范要求。

          14、 天花板或短管、濾袋框架應符合防靜電要求。

          15、 收塵器應設防靜電直接接地設施,接地電阻應小于100ω

          16、 收塵器與進、出風管及卸灰裝置的連接法蘭應用導線跨接,其電阻小于0.03ω

          17、 配套的風機等電氣設備應采用防爆型。

          18、 收塵器應設置泄爆裝置 。

          19、 除塵風管中不應有粉塵沉降。

          20、 所有可能積累粉塵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室,都應及時清掃。

          21、 車間清潔時不應使用壓縮空氣進行吹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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