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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18 14:53:12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

          一、6S管理制度目的:

          6S現場管理培訓公司通過6S管理制度確保公司全體員工積極持久的努力,讓每位員工都參與到6S管理建設中來,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減少不必要的浪費,提高員工素養及公司整體形象,營造特有的企業文化。

          二、6S管理制度范圍:

          適用于企業精加工車間。

          三、6S管理制度職責:

          3.1各部門員工:

          各部門員工在金加工車間須遵守公司各項制度,同時有互相監督的權利及義務。鼓勵員工對6S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議。

          3.2車間主任職責:

          車間主任負責各區域內6S管理工作,每日至少對車間內6S管理檢查一次,及時制止破壞6S管理成果的行為,督促車間內各部門員工做好6S管理工作。對員工6S管理表現進行記錄,納入績效考核中。

          3.3生產主管職責:

          主持廠區內6S管理工作,統計工廠內6S管理管理檢查工作中問題TOP10,協調各部門負責人配合整改,更新6S管理檢查內容并積極采納合理的6S管理改進建議。

          四、6S管理制度內容:

          4.1、6S管理—整理

          4.1.1、保持車間內通道暢通、整潔;

          4.1.2、車間內設備、工具、物料、員工生活用品均應放置在各自指定的區域內,并且做好區域標識。

          4.1.3、工具柜內應做好工具放置區域標識,并放置整齊;

          4.1.4、待修設備要明確標識,且要注明癥狀;

          4.1.5、設備編號要明確醒目;

          4.1.6、料盒內的物料擺放整齊;

          4.1.7、生產區域內與工作無關的雜物或者垃圾應及時清理;

          4.2、6S管理—整頓

          4.2.1、機器設備定期保養,并配有設備保養卡;

          4.2.2、工具定位放置,定期保養;

          4.2.3、生產過程中各工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不合格品、待返修品、廢品應定位擺放,做上標識,一目了然;

          4.2.4、工、量、夾具明確定位,標識明確,取用方便;

          4.2.5、車間各區域有5S責任區及責任人;

          4.2.6、照明燈、開關、插座等電氣設備完好,無灰塵;

          4.2.7、拖把、掃帚、抹布使用完畢應清洗干凈,并擺放于指定位置;

          4.3、6S管理—清掃

          4.3.1、保持通道干凈、地面無任何雜物,下班前清掃;

          4.3.2、機床內外、工作臺面以及四周環境整潔,下班前清掃;

          4.3.3、窗、墻壁、天花板干凈整潔,每月末清掃一次;

          4.3.4、工具、機械、鉗臺、檢測平臺及時清理;

          4.3.5、垃圾及時清理,并保持車間內清潔;

          4.4、6S管理—清潔

          4.4.1、通道作業區域劃分清楚,通道順暢。

          4.4.2、地面、墻面、桌面干凈;

          4.4.3、垃圾桶,紙簍定位擺放并及時清理;

          4.4.4、墻面,角落無蜘蛛網;

          4.4.5、衣帽、手機等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應放在更衣柜內,水杯放置在員工休息區內水杯臺上。

          4.5、6S管理—素養

          4.5.1、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上班期間禁止擅自離開崗位;

          4.5.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早退、無故缺勤;

          4.5.3、穿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潔規范;

          4.5.4、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4.5.5、人走機停,及時關閉電源,節約能源;

          4.5.6、車間內不玩游戲,不打電話;

          4.5.7、上班期間禁止閑談,不得聲喧嘩。

          4.5.8、妥善保管機床附件和量具、刀具,保持完整與狀態良好。

          4.6、6S管理—安全

          4.6.1、重點危險區域有安全警示牌;

          4.6.2、嚴格依據設備的安全章程操作,嚴禁違章操作,不得擅自改裝設備。

          4.6.3、車間內嚴禁吸煙;

          4.6.4、車間內不得打鬧,嬉戲;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2

          1、施工單位每年對職工進行一次專門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理程序的培訓。特別是要加強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知識培訓,提高現場應急處置能力。

          2、項目部要在建設單位,總監辦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統一指導下,根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有關應急預案,分門別類,制定及修訂本單位的各類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項目部要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制定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各單位以及關鍵工作崗位在內的應急預案,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并與上級部門及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積極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應急預案的演練,通過演練,檢查預案,鍛煉隊伍,教育職工,提高能力。

          4、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水平。

          5、通過各種有效方式,加大宣傳力度,普及安全生產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理知識,提高職工救援技能,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

          6、建立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加強組織和培訓。

          7、加強對應急救援器材的管理工作,加強對儲備應急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

          8、項目部要切實保證對應急管理設備及設施的資金投入力度。

          9、對重點部位的危險源點及重大危險源實行24小時實時監控。

          10、安全生產事故善后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高改進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3

          安全生產事關穩定大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也是每一個工程項目施工企業的一項重要的工作。公路工程施工涉及專業面廣、技術要求高,影響因素多。如何保障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表述筆者的看法。

          一、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是以保證公路工程項目建成以后以及施工過程中以安全為目的的標準化、科學化的管理。而公路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尤其重要,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分析和控制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建立安全管理系統,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對企業內部實施安全監督、檢查,對各類人員進行安全知識的培訓和教育,防止發生事故和職業病,避免、減少有關損失。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特點是由公路工程產品特點、技術特點和施工特點決定的。產品特點包括:公路工程產品的固定性、體形龐大、多樣性、易損性、社會性。技術特點包括:線長點多、工種復雜、形式多樣、特種作業多、作業技術含量低。施工特點包括:施工流動性大,作業場所不可能永久固定。施工受自然環境和外界干擾的影響大。因此,以上特點決定了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具體細致,安全管理要注重協調性。

          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主要控制措施

          (一)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強化安全意識,實現安全觀念規范化

          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識體系,F代化安全管理理念認為,生產事故的發生雖然有其突發性和偶然性,但事故是可以預測、預防和控制的!邦A防為主”是現代化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提高認識,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采取科學的施工技術,我們相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通過我們的努力,事故都應當可以預防。

          (二)建立健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組織體系,明確安全生產的責任人

          安全是與生產過程中的許多環節和條件發生聯系并受其制約的,不考慮這些聯系和制約關系,只是孤立地從個別環節或在某一局部范圍內分析和研究安全保障,是難以奏效的。制定安全保障技術與管理方案,完善公路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人員配置,保證各類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能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能落實到人。明確各級部門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責任制原則。

          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1、依據施工企業的自身特點,應建立《安全生產管理總則》等指導性安全管理文件,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

          2、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應建立相應的《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監督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有毒有害作業管理制度》、《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廠內交通運輸安全管理條例》等管理制度。

          3、對工傷事故應建立《傷亡事故管理制度》、《傷亡事故責任者處理規定》、《職業病報告處理制度》等制度。

          4、在安全教育培訓方面,應建立《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日常安全教育和考核制度》和《臨時性安全教育》等制度等等。

          (四)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與教育考核

          在建立了各類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機構和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后,安全管理措施所要涉及的內容是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公路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施工現場的一線操作人員,都必須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對作業人員要加強職業培訓、教育,使作業人員具有高度的安全責任心,并且要熟悉相應的業務,有熟練的操作技能,具備有關物料、設備、設施、防止工藝參數變動及泄漏等的危險、危害知識和應急處理能力,在緊急情況下能采取正確的應急方法,事故發生時有自救、互救能力。

          (五)安全管理的監督與日常檢查

          安全管理堅持動態管理的原則,安全管理措施的動態表現就是監督與檢查。通過監督檢查,保證本單位各層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能正常有效地進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保證本單位安全設施、安全技術裝備能正常發揮作用。

          三、結論

          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企業的方方面面,需要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只要我們思想重視、措施得力、評價科學、嚴格管理,就一定能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4

          第一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建立以服務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網絡,做到職責分明,層層落實;

          第二條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和教育,經常組織職工進行安全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做到警鐘常鳴,常抓不懈;

          第三條按規定發放和正確使用防護用品,防護用品不準改制、變賣和不按規定穿戴,凡屬設備防護裝置,任何人不得擅自轉移和拆除。未經操作者的許可,不得操作不熟悉的設備、車輛,嚴禁帶病操作;

          第四條建立各工種和維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經常開展崗位練兵,及時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提高職工自我防護能力,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和糾正各種違章行為;

          第五條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生產中不安全因素,對安全的薄弱環節提出預防整改措施,把事故的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六條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杜絕人身傷亡和重大事故的`發生,抓好事故的及時分析處理,做好事故檢查處理記錄,建立考核制度,做到獎罰嚴明。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5

         一、各級安全生產職責

          總經理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示和各種規章制度,對所負責的單位,安全生產負有全面責任。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生產工作。

          3、組織員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檢查,負責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4、對工傷事故負責組織調查,分析,上報,采取改進措施,對情節嚴重者提出處理意見。

          5、積極支持主管部門的工作。

          辦公室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并結合本廠的隱患,提出和監督有關部門制訂具體措施,并檢查實施情況。

          2、協助技術部編制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3、組織全廠性安全大檢查和群眾性的評比工作,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有權向各部門提出安全生產要求。負責全廠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4、負責人參與事故和參與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報告工作,并提出處理意見、幫助和監督有關部門制訂措施。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消除不安全隱患。

          5、嚴格檢查消防、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的使用、管理和處理情況。

          6、及時向生產供應部編報符合安全的防護用品計劃。負責制訂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保健費的發放標準和具體管理辦法,并且按規定發放。

          7、負責組織各部門、各車間的安全員的業務學習,總結交流經驗,提高業務水平。

          8、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工程設計和重大技術革新試驗以及投產的安全措施,并且參加工程驗收。

          9、經常深入生產現場,發現緊急的不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制止有關人員(部門)停產,并立即通知車間(部門)領導采取措施。

          10、錄用新職工時,應按照身體條件,妥善按照有關工種、職工身體條件有變化時,應妥善調換工種。

          11、新工人、實習人員等新進廠員工應進行入廠的安全生產教育。

          12、在制訂工時定額和安排勞動組織等工時時,應考慮操作安全。

          生產供應部職責

          1、組織均衡生產,消除生產緊松現象。

          2、在編制年,月生產計劃和技術組織措施的同時,將安全技術措施納入全廠措施監督執行。

          3、對外來單位提貨、協作都要關心使用設備、裝卸和運輸的安全。

          4、訂立設備定期檢查制度,保證全廠機電、動力設備安全運轉,在安裝、改裝拆卸和檢修機電、設備時關心檢修人員的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對新設備和經過大修的的設備,在投入生產前應配各種防護裝置,并通知有關部門驗收簽定后才能移交生產。

          6、對主要設備,如應加強維護和定期檢修,并保證經常處于安全狀態。

          7、對各部門的通風降溫、防塵等各種設備應保護正常使用和安全運轉。

          8、對主要設備的工種人員,要經過考核合格并發給操作證后才能工作。

          9、做好交通安全的運輸工作,保證車輛維修物質,不準車輛帶病出車。

          10、對化學易燃、易爆物品運輸、貯藏、發放應加強管理,對各種容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要經常檢查是否處于良好狀態,對領導和使用人員負責業務指導和檢查他們的使用情況,凡不按規定使用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11、按照廠辦提出的防護用品計劃及時購買勞動用品,購買時應注意規格和質量。

          質量部職責

          1、在檢查產品時,要注意堆放安全整齊,不得隨意亂放,保持通道通暢。

          2、在檢查防護用品時,必須堅持質量第一,把好質量關,不合格的堅決不予檢驗。

          財務部職責

          1、對批準的安全措施計劃所需的資金,應給予保證,并督促合理使用。

          2、對于勞動保護費用,應予保證,并督促合理使用。

          車間職責

          車間的安全工作由車間主任負責,并設立兼職安全員,負責車間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車間主任和兼職安全員的主要職責是:

          1、認真執行上級和廠部有關安全生產的制度,指示和規定。

          2、組織和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和表揚好人好事,做好安全生產和競賽評比工作。

          3、提出修訂安全操作規程的意見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協助廠辦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好新工人、實習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

          5、深入現場,發現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生產并及時匯報。

          監督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6、搞好本車間的防塵、防暑降溫、防寒保暖。

          7、負責一般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報表工作。

          生產班組應設不脫產的安全員(一般由班組長兼),他們的職責是:

          1、組織好班組安全生產的活動。

          2、組織班組人員維護檢查安全措施,合理使用防護用品。

          3、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糾正違章操作的現象,發現有不安全的情況及時報告與預防,認真檢查交接班制度的執行。

          4、參加事故分析、處理,協助領導實現安全措施。

          5、負責對新工人、新人員的崗位安全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包教包學,表揚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

          6、以身作則,在安全生產方面起模范帶頭作用。

          生產工人要以主人翁的態度,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令、規定。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人人關心,發現有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人人有權勸阻和報告。

          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1、牢固樹立生產必須注意安全,安全才能生產的思想。

          2、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正確、合理使用防護用品,并同一些違章作業現象作斗爭。

          3、熟練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在有旋轉的機床上戴手套操作。

          4、經常檢查和維護設備,發生事故(包括重大事故苗子)要保持現場,立即向車間或有關部門報告,認真填寫傷亡事故登記單。

          5、操作時仔細檢查機床、工具和工件等有無毛病,下班后要切斷電源,做好清潔工作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保證安全生產,現結合本廠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禁止非電工作人員拆裝電器線路,各車間、部門的電器線路必須處于良好狀態。

          2、各種機床的護罩必須保持完好。因維修或其它原因拆下的機床護罩必須在試車前裝好,嚴禁把機床護罩當墊腳板、油盆使用。機床的電器、轉動部位缺少護罩的,不準生產。

          3、上班期間必須合理穿戴防護用品,特殊工種不穿戴好防護用品不準上班。

          4、上班期間不管是什么工種,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褲或奇裝異服,也不準拖長辮子進入生產車間。

          5、嚴禁將火種帶入易燃、易爆地點,特別油庫等地。

          6、消防器材是保衛國家財富免遭火災的重要措施之一,人人應該愛護,并且會使用,嚴禁任何人擅自玩弄消防器材。

          7、各車間、部門凡是發生需要休息2天以上的發生事故的必須在發生事故24小時內上報給廠辦;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應盡量保護現場,立即向總經理匯報。

          8、不管發生什么事故,都應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不出事故的原因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和有關人員不接受教育不過,沒有制定出合格的防范措施不放過。

          9、上班期間應是緊張、嚴肅的氣氛,嚴禁嬉笑、吵鬧。

          10、凡廠辦下達的“安全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的項目,必須按期完成。

          11、廠區內嚴禁吸煙(包括生產車間),吸煙者到辦公室。

          12、新招學徒工,未經安全生產三級教育,不得安排上崗工作(廠級、車間、班組)。

          13、廠區(含生產車間)嚴禁亂扔瓜皮果殼及廢紙、手套、毛巾。

          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根據上級精神,發生各類事故后企業的領導和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除給予黨政、紀處分外,要給予經濟制裁和扣除人月工資額的20%,3—6個月。

          2、凡車間和部門發生一次安全事故的責任者扣除當月獎金;發生重大人身或重大設備事故的,車間或部門扣除全月獎金;事故的責任者、車間負責人、班組的安全員要扣除工資10%—15%,時間3—6個月。

          3、非電工拆裝電器線路,發現一次罰款10元,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責任。各種電器、特別是閘刀蓋、保險盒必須保持完好狀態,不準“拆東墻、補西墻”,違章罰款20元。

          4、各種機床護罩必須保持完好。因維修或其它原因而拆下的機床護罩必須在試車前裝好,否則罰款10元,把機床護罩當墊腳板、油盆使用或其它用的,罰款20元,因缺少護罩而造成事故的,拆護罩者要嚴肅處理。

          5、上班期間,嚴禁小孩帶進車間,違者罰款10元。

          6、將火種帶進易燃、易爆地點的`,罰款20—50元,造成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7、任何人不得擅自玩弄消防器材,違者按治安管理條例規定罰款70—140元,揭發上述行為的獎勵50—70元。

          8、發生需要休息2天以上的安全事故的,必須在事故后的24小時內上報給安保部,過期不報者,是班組安全員責任的,罰款20元,是車間安全員的職責的罰款30元。

          9、上班期間打架、斗毆的,罰款30—50元,造成事故的除加倍罰款外,一切損失和費用由肇事者負責。

          10、同各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作斗爭并及時上報安保部的,給予表揚和適當的獎勵。

          11、對于安全工作做得好或者有貢獻的負責人、車間安全員、班組安全員要不定期的給予獎勵或者有條件的時候給予津貼;對于安全工作做得好的職工也不定期給予獎勵。

          1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四、主要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主要設備的運行操作工,必須經過一定的培訓并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2、必須做好運行記錄,如交接班記錄,定期巡回記錄,事故記錄及故障檢修記錄等。

          3、設備運行時,操作工必須集中精力,不得擅離崗位,不嬉笑談天,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4、在運行中如遇到不正常的情況時,值班員應根據操作規程進行緊急處理,并匯報上級。

          5、主要設備不得超過規定壓力、溫度運行,各種指示儀表和安全裝置應靈敏、準確可靠。

          6、主要設備不得帶病運轉現象,應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做好記錄,使心中有數。對不經常使用的設備,停止使用時要做好維護保養工作,重新使用時要認真檢查。

          7、操作工進行事故防范教育,提高安全責任感。

          8、主要設備檢修人員,必須做到認真工作,加強責任心,不得草率從事。

          9、工作場地要保持清潔、整齊,操作方便,不得讓閑人入內。

          五、相關文件化信息

          QR7.1.4—03 《安全生產檢查表》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了提高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市和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對餐飲經營單位的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商務行政部門依照本規定負責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行業管理工作。

          第五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具備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餐飲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七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有關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教育培訓、檢查、獎懲、事故報告、重點部位、設備設施、危險作業等管理制度。

          第八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應當記錄,并至少保存兩年。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

          第九條餐飲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十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狀況,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餐飲經營單位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部位、設備和設施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當設置在明顯位置,便于識別。落地式玻璃門、玻璃窗、玻璃墻應當設有警示標志,并設置在顯著位置。

          第十二條餐飲經營單位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水平開啟;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閉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寬度不得小于1.4米,兩側1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堆放或者懸掛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門內門外1.4米范圍內不得設踏步,并不得設置門檻。 第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的散座區域內應當設置疏散通道。疏散通道應當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寬度不得小于1.5米。

          第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的散座區域容納人數,按照使用面積計算,人均不得小于1.2平方米。

          第十五條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疏散指示標志應當明顯、連續,設在安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1米以下的墻面上,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應當同時設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第十六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點要害部位和人員密集區域設置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達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斷電后連續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第十七條餐飲經營單位在營業期間進行裝修、維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區應當與營業區隔離,并采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餐飲經營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10千伏電壓等級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變配電室,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工作記錄。

          第十九條變配電室應設置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采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采取防水、排水措施。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擋板。變配電室應配備用電設備布置平面分布圖、配電線路平面分布圖安全技術資料,并懸掛變、配電系統操作模擬圖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證變配電室的消防設備、設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條變配電室應配備高、低壓作業工具,勞動防護用具,應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證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營業區域內電源線路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接、拉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電器設備應當安裝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

          第二十二條每個包間均應當設置中、英文安全逃生路線圖,設有10個以上雅間(包間)的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每個房間內設置報警裝置。

          第二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每日營業結束后,對電源、火源、熱源等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二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對抽油煙機、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等設備的安全使用實行重點管理。中餐廚房的抽油煙機、集煙罩、煙道入口處1米范圍內,應當每日進行清洗;排油煙管道應當至少每60日清洗1次,清洗要有記錄。餐飲經營單位可以委托專業清洗單位提供清洗服務,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二十五條操作間燃氣灶具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的凈距離不得小于0.5米,灶具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的連接軟管應控制在2米以內,軟管應按規定更換。操作間應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并配備輕便式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器材。

          第二十六條餐飲經營單位用餐場所內嚴禁使用5千克(不含)以上的液化石油氣鋼瓶。

          第二十七條餐飲經營單位使用和備用鋼瓶應分開放置。使用和備用液化石油氣總重量超過100千克或鋼瓶總數超過30瓶的應設置專用氣瓶間。氣瓶間應靠建筑物外墻設置,不得設置電器開關及存放易燃物品、雜物,并有通風設施。氣瓶間周圍應劃定禁火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第二十八條餐飲經營單位燃氣管道、燃氣管道自動切斷閥、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裝置、燃氣灶具及閥門等應每天進行檢查。放置烤箱、燃氣灶具等部位應配置滅火器材,燃氣調壓裝置室、氣瓶間等部位應配置可燃氣體報警器。

          第二十九條餐飲經營單位設置在地下的營業區域,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設置在地下二層及其以下;

          (二)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氣,不得儲存易燃易爆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且營業區域內任何一點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得大于25米;

          (四)疏散通道長度超過20米無自然通風或者超過40米的,應當設置機械排煙設施;

          (五)安全出口不得設置卷簾門、轉門、吊門或者側拉門。 第三十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救援組織、主要危險目標、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應急設備器材等內容。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定期演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能夠熟練使用應急廣播和指揮系統,并掌握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從業人員應當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三十二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設置能夠覆蓋所有散座和包間等營業區域的應急廣播系統,并且能夠使用中、英文兩種語言播放。 第三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商務行政部門。單位負責人對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三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使用特種設備的,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日常維護、保養,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督、公安消防、商務行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發現需要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在本市舉辦重要會議或者重大活動期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專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執行。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規定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處罰;

          (二)未按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三)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未持證上崗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五)未按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處罰;

          (六)未按要求使用液化石油氣、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處罰;

          (七)變配電室未安排值班人員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八)設置在地下兩層及其以下,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中對容納人數要求的,由商務行政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暢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三)未按要求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應急廣播系統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五)未按本規定的要求設置防煙、排煙等消防設施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六)違反地下安全出口規定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七)未定期清洗抽油煙機、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7

          企業(公司)安全生產臺帳的管理制度

          1、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行臺帳化,納入檔案工作。

          2、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臺帳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規定專人落實。

          3、臺帳的制作和填寫必須規范化,書寫端正。

          4、臺帳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程序,向上級報送相關信息。

          5、臺帳管理人員要及時根據臺帳反映的`情況,向有關部門和人員督促相關工作。

          6、臺帳管理人員要根據規定及時做好各項記錄,妥善保管好各種原始資料。

          7、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臺帳管理人員,要從實際出發,學習他人經驗,努力搞好安全生產臺帳管理的改進工作。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8

          一、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二、點火時,火炬口不得對準人,燃燒的火炬不得放在地上或工件上。當焊炬含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三、運行中發現煤氣或煤氣閥門泄漏,必須立即停止運行。

          四、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相距不應少于5米,兩瓶與火源距離不應少于10米,并應清理周圍易燃物,配備滅火器材。

          五、高處作業時,應佩戴安全帶或采取防護措施,不得背著橡膠管,下方不準有易燃物并設專人看護。

          六、氣瓶在室外使用或存放時,夏季要防曝曬。因為超過40℃后易發生危險。

          七、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八、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乙炔瓶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

          九、嚴禁用易產生火花和油性的工具打開氧氣瓶和乙炔瓶的閥門。

          十、氣焊工應著裝正確,持證上崗。

          十一、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各種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液體的工件進行焊接或切割時,必須清理干凈。對密閉容器切割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容器內焊接時,外面必須設專人監護。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噴涂過塑料的`密器內焊接。

          十二、工作結束后,應清理現場,關閉氣源,把氧氣瓶、乙炔瓶放回指定地點。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確定公司生產經營或業務活動中適用的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識別、獲取這些法律法規及要求的渠道,確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為最新版本,提高員工和相關方的法律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與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環部。負責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確認、培訓、傳達和監督執行。

          相關部門:各部室、車間。負責及時宣傳、貫徹、遵守與本部門、車間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將有關要求傳達給員工和相關方。

          4 內容與要求

          4.1與公司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4.1.1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范;

          4.1.2山東省、棗莊市的地方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規章、規程;國家、行業、山東省、棗莊市市有關安全標準化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程、規則、標準及其他要求等;

          4.1.3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4.1.4上級機關、執法機關的通知、公報等其他要求;

          4.1.5國家公約等。

          4.2 獲取方法

          4.2.1上級發文、轉文;

          4.2.2 報刊、雜志登載;

          4.2.3會議獲取;

          4.2.4從法律、法規、標準、其他要求發行處獲取;

          4.2.5通過政府機構、行業協會等獲取;

          4.2.6上網查詢;

          4.2.7其他渠道。

          4.3 識別和確認

          4.3.1 安環部根據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要求及相關部門、單位收集的`信息,識別獲取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后,編制公司通用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組織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進行符合性評價,編制符合性評價報告,并報總經理批準,作為各部門進行識別和執行的基本依據。

          4.3.2 各部室、車間結合自己的職責和工作內容進行識別,確認適用本科室、車間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目錄、內容(部分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識別到適用的相關部分),編制本部門、車間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

          4.4 更新

          4.4.1當現行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其他要求更新時應及時的重新識別。

          4.4.2當生產過程中危險有害因素發生變更時,及時進行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重新識別。

          4.5貫徹執行

          4.5.1 安環部將確認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時向各相關部門、車間進行培訓、傳達、分解。安環部在獲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政府其他要求后,進行分析整理,找出符合我公司需要的相關條款,并找出相對應的部門,安環部負責將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政府其他要求整理成學習資料,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相關領導進行自學,有必要進行全員學習的,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下一級的培訓工作的開展。

          4.5.2 各部室、車間將本部門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采取會議、宣傳、培訓等形式,落實到相應層次或崗位,并傳達到相關方。

          4.5.3 各部室、車間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組織進行安全標準化管理的各項活動,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5.4 公司通過管理評審、內審或日常監督檢查等形式對相關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4.6 公司安環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過各種方式獲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4.7公司安環部每年組織對現行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一次評審,并編制評審報告,對不適宜的文件,及時進行修訂。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縱規程,遵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分的安全生產治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職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

          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驗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縱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厲安全生產操縱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進步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職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神抖擻,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縱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職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視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預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憊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縱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賞罰制度,依制度進行賞罰。

          四、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視治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分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題目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治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四周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難。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職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職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消防等部分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分。

          六、自然災難、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難、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分的同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難、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分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難、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分報告)。

          3、車輛:投進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職員:參運職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職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職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身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職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分的同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分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進步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分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1

          1.1 為維護國家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保障公司員工在生產過程中人身安全,推動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1.2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以法制手段與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與經濟制裁相結合,實行憑功受獎、論過受罰、賞罰嚴明的原則。

          1.3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由安技部門歸口管理,各分廠(分公司)、部門均應把安全生產獎懲列入員工考核內容。

          2.1 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群體和員工,由安技部門或由其提請公司主管領導批給子一次性獎勵。

          2.1.2 對勞動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2.1.3 發現事故預兆及時采取果斷措施排除險情,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發生的;

          2.1.5 敢于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因而避免發生事故的;

          2.1.6 忠于職守,積極負責,發現重大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有關領導部門的。

          2.2 對以上群體和員工的獎勵分為:表彰、記功、晉級、授予榮譽稱號和發給的一次性獎金。

          2.3 獎勵經費從公司獎勵基金或稅后留利中專項列支。

          3.1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群體和員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予以嚴肅處理:

          3.1.3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

          3.1.4 由于違反規章制度,玩忽職守,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

          3.1.5 由于擅自動用他人設備,損壞或拆除安全設施等原因而造成各類重大事故者;

          3.1.6 新建、改建、擴建及革新、挖潛項目未執行“三同時”評審的;

          3.1.7 違反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責任者;

          3.1.8 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及女員工進入作業場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 危險作業不辦理審批手續者;

          3.1.10 無操作證而單獨操作者;

          3.1.11 帶小孩進入作業場所者;

          3.1.13 交通運輸車輛人物混裝者或者未戴安全防護排氣罩進入油化庫的車輛駕駛人員。

          3.2 凡屬觸犯上列各條之一的責任部門和個人應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有關責任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政紀處分或經濟處罰(可并處),特別嚴重的還要追究法律責任。

          3.3 行政紀律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

          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結合公司安全管理實際,制定本考核制度。

          嚴格按照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條款進行考核。

          3.1公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組長為配送中心主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日?己斯ぷ饔赊k公室負責。

          3.2根據上級有關規定要求,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出每個部門、每個崗位及每個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

          3.3每年初配送中心主任與各部門負責人簽定《安全目標責任狀》,各部門層層簽定責任狀。

          3.4每季度末,由辦公室按照責任狀的條款,對各部門本季度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3.5公司每年年底,按上級有關考核標準及責任狀的有關條款,對各部門進行考核,80分以上的為合格單位,各部門按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狀》要求,對本部門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相應的考核。

          3.6公司對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嚴格考核,實行一票否決,考核結果將進行通報,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表彰、獎勵及處罰。

          3.7對職工的考核,由所在各部門負責人和安全員負責,考核時間與部門考核同步進行。

          4.1考核目的和范圍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管理,強化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風險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嚴格考核和獎懲,維護正常的安全生產作業秩序,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細則。

          本細則適用于配送中心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獎懲管理。

          4.2考核依據

          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禁令,配送中心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匯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崗位操作法等。

          4.3考核辦法

          4.3.1按崗位安全責任的大小制定的安全獎勵基數。配送中心按照安全責任獎懲考核細則,逐項對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考核;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根據配送中心安全責任獎懲考核細則,制定本部門的安全責任獎懲考核辦法。

          4.3.2每季度末,由辦公室按照安全責任獎懲考核內容,對各部門本季度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4.3.3每季度末,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和安全員負責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檢查。

          4.3.4各級考核結果作為當季度安全責任獎的發放依據,安全責任獎按季度發放。

          4.4考核內容及方法

          4.4.1獎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配送中心根據具體情況,發放當季安全責任獎。

          4.4.1.1 本職工作認真負責,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和執行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完成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4.4.1.4 及時制止或糾正了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避免重大事故者;

          4.4.1.7 對安全生產工作有其他特殊貢獻者的獎勵由配送中心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4.2處罰

          4.4.2.1管理處罰

          4.4.2.1.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扣罰該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當季度獎金。

          a、不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不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

          b、不按規定建立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網絡,各部門沒有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的。

          c、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不進行職業安全衛生“三同時”而投產使用的。

          d、按配送中心安全生產考核標準進行考核,達不到合格標準的。

          e、對有關組織和部門查出的重大隱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未及時處理或隱瞞不報的。

          g、由于違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而造成事故的。

          h、不參加安全會議,又不請假者。

          i、安全會議遲到者,扣安全責任獎10分/人。

          4.4.2.1.2下列情況之一者,扣除其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當季度安全責任獎的50%,扣除管理崗位其他責任人員當季度安全責任獎。

          a、不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日常安全管理或不嚴格組織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導致本單位安全管理混亂。

          b、本部門人員在職業健康查體中,發現一名疑似職業病的。

          c、未按規定對外來施工單位和人員進行有效的安全監督管理或外來施工單位不服從安全管理而沒有采取有效措施的。

          d、未按規定對新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不按時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e、對本單位的各種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包括建立臺帳、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和檢測檢驗不到位。

          f、不按時組織安全檢查、安全活動和應急預案演練,各種安全記錄不齊全。

          g、不按期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

          h、不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作業票證的。

          j、設備上不按規定配齊安全設施和安全附件的。

          k、各運行崗位安全管理網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不上墻的。

          l、發現職工違章作業,不及時糾正制止的。

          m、強令職工違章冒險作業的。

          4.4.2.2違反規定、規程、制度的處罰

          4.4.2.2.1安全作業

          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物流中心《安全操作規程》,認真辦理各種安全作業票證,各項安全措施必須落實到位,作業現場必須設專人監護;違反其中一項者,扣除該部門責任人當季度安全責任獎;違規造成事故的,執行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

          4.4.2.2.2勞動防護用品

          a、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配送中心的'實際,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標準不全的,扣有關責任人5分,并責令立即整改。

          b、勞動防護用品應從具備資質的單位進行采購,勞動防護用品購進后,必須經過綜合辦公室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c、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必須按標準、按時發放。

          因不按時發放勞動防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扣除責任部門負責人和責任人當季度安全責任獎。

          d、不按規范要求穿戴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扣5分/人次。

          e、作業時,應根據作業性質正確穿戴相應的手套和絕緣鞋等防護用品,違規者,扣5分/人次;引發事故的,執行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

          f、交叉作業、巡檢人員、監護人員和現場檢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及其他相應的防護用品,違規者,扣5分/人次。

          g、高處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水上作業穿戴救生衣,并符合其他有關規定。違反規定者,扣10分/人次。

          h、電氣安全用具、絕緣護具應定期檢查試驗,并做好記錄;超過日期未試驗的用具、護具禁止使用,違規者,扣3-5分/人次。

          i、勞動防護用品在有效期內,因個人維護保養不當,而造成損壞者,視損壞程度,扣責任人5-10分/人次。

          4.4.2.2.3 救援器材、設施

          a、救援設備、設施、器材不清潔的,擺放不整齊,扣5分/臺次。

          b、個體防護器具上崗未隨身攜帶或未拿出備用的,扣5分/人次。

          c、備用的救援設備、器材、器具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達不到備用條件的,扣除責任人5分/項。

          d、救援設備、設施、器材未安排專人負責保管,沒有定期檢查和記錄或發現問題未處理、未報告、未備案的,視情節輕重,扣除責任人5-10分/項。

          4.4.2.2.4安全設施、安全附件

          a、庫區的安全設施主要有:防護罩、靜電消除裝置、警告牌等。

          安全附件包括呼吸閥、阻火器、等。

          安全設施、安全附件必須配備齊全、按時巡檢、定期校驗或檢驗、安全有效、記錄齊全。

          違規者,扣5分/項次。

          b、其他有關違反安全設施、安全附件有關規定的,可酌情處理。

          4.4.2.2.5安全標志、標識

          a、現場的安全標志、標識要規范、齊全、整潔、清晰、固定牢固;不符合要求的,扣責任部門負責人2分。

          b、故意損壞安全標志或標識的,造成安全標志、標識殘缺不全的,扣責任人5分/塊。

          4.4.2.2.6其它

          a、不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管理或對其進行打擊報復,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扣5分/人次。

          b、不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活動的,扣5分/人次。

          c、未經批準亂拉臨時線或臨時線用后不及時通知電工拆除的,扣責任人10分。

          d、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可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等,發現后,扣5分/人次。

          e、無證或酒后在廠區內駕駛機動車輛者,扣5分/人次。

          f、在工作時間擅自離崗者,扣5分 /人次

          g、未按規定辦理“動火證”擅自進行動火作業的,對直接責任人扣20分/人次;造成事故的,執行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

          h、進入易燃易爆作業場所應關閉隨身攜帶的移動通訊工具,違規者,扣10分/人次。

          i、帶小孩進入生產崗位的,扣直接責任人10分/次。

          j、庫區內嚴禁吸煙,發現庫區內吸煙者,扣責任者20分/次。

          k、帶火種進入庫區(氣焊工除外),扣20分/人次。

          4.4.3事故處罰

          4.4.3.1 發生一起輕傷事故,扣除事故責任部門當季度安全責任獎總額的10~20%。

          4.4.3.2 當年累計發生三起以上輕傷事故的,從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發生一起扣罰事故責任單位當季度安全獎總額的30~50%。

          4.4.3.3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對事故責任單位扣罰當季度安全責任獎總額15~25%;造成嚴重后果的,對事故責任單位扣罰當季度安全責任獎,同時對瞞報、謊報或延期上報事故的責任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扣罰當季度安全獎的300%。

          4.4.3.4發生責任事故每重傷1人,扣除責任部門當季度安全責任獎總額的100~300%(注:上級的處罰單獨執行)。

          4.4.3.5發生責任事故每死亡1人,扣罰責任部門當季度安全責任獎總額的600%(注:上級的處罰單獨執行)。

          4.4.3.6發生重、特大傷亡事故,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4.4.3.7其它各類事故的處罰由分管事故調查的部門提出處罰意見,經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審查核準,或執行各專業管理中事故處罰的有關規定。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2

          公司為了不斷的有新產品問世,專門設立高新技術部門進行技術創新。高新技術部的嚴格管理,為近幾年研發出大量科技成果奠定了基礎。

          1、制定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報告

          高新技術部在進行自主創新研發項目前,須對項目制定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報告和周密的研發計劃。立項報告中須對立項的目的、參加項目人員、項目經費、實施方案、預計經濟效益等方面進行具體闡述,并報公司領導批準。

          ■關于具有發動機控制功能的搭載于發動機室內防水電腦總成

          立項報告

          ■關于具有顯示車輛行駛信息并使用指針顯示的車用儀表立項報告

          ■關于控制并顯示空調操作狀態并且與ECU一體化的車用空調控制面板立項報告

          2、建立研發投入核算體系

          高新技術部建立嚴格周密的投入核算體系,部門的每一個項目需要核算出項目研發經費,公司領導同意批準方可劃撥。研發經費由公司領導管理監督研發經費的使用狀況,

          3、開展產學研合作的研發活動

          公司為了收取汽車市場關于汽車電子控制系統的先進技術信息,每年定期指派公司業務骨干參加行業學術論壇,與xx科技大學機械工程學院簽訂產學研協議,進行技術開發合作與交流等。

          附 技術開發(合作)合同

          4、設有研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設施和設備

          公司高新技術部專設獨立辦公場所,配備工業專業水平較高、專門派往日本經過嚴格培訓的科技人員數名,劃撥高新技術項目經費,并專門從日本進口先進設備來創建一流的高新技術體系。

          附 關于研發機構的情況介紹

          5、建立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獎勵制度

          高新技術部門制訂研發人員績效考核獎勵制度并通過公司領導批準,對公司研發創新項目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公司采取獎勵措施,以此來提高大家的工作熱情,為公司創造更大的收益。

          附 研發人員績效考核獎勵制度

          我公司xx電裝電子有限公司相信,在xx經濟社會改革開放的

          良好環境下,在公司員工的積極努力下,憑借著公司較高的研究開發管理水平,一定會創造出更加驚人的成績。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法定代表人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

         。2)組織制定貨物運輸安全責任制。

         。3)組織制定貨物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組織制定貨運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處理貨物運輸事故并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5)組織召開企業安全生產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6)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放的有效使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實。

          2、安全生產管理科及國家有關貨物運輸安全工作管理規章制度,并具體組織實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負責制定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具體組織實施。

         。3)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組織并實施對貨物安全的監督和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和落實整改。

         。4)組織開展運輸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安全運輸經驗,落實安全教育工作。

          (5)組織對貨物運輸的管理人員,車輛駕駛人員,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并定期進行安全考核。

         。6)組織對貨物運輸工作的安全檢查,制止和糾正各種違章作業行為。

         。7)負責有關貨物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落實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在行車中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范,謹慎駕駛,禮貌行車。

          1、車輛起步前,要先檢查看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起步。

          2、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該保持車輛以合適的速度勻速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謹慎采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性。

          3、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侵占對方行駛路線。

          4、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時不準熄火,空擋滑行。通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心線右側行駛,嚴禁侵占對方中線。

          6、夜間行車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距;行車中如感覺困倦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7、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渡口及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

          8、連續行駛3小時要適當休息,同時對車輛進行檢查;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能超過8小時。

          9、嚴禁酒后開車,人工直流供沒等違章作業現象。

          10、車輛行駛中發生故障時,應允許移至合適的地點維修,并設置警告標志,嚴禁在行車道上維修車輛或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行車。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公司所有運輸車輛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部位,各種機件連接,緊固情況,重點檢查看拉向桿、剎車、輪胎氣壓、輪胎螺絲、燈光等是否正常;

          2、對運行車輛要保持機油、燃油濾清器、電瓶等清潔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氣、漏電等現象發生;

          3、行車中應注意查聽發動機、底盤有無異響,看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運輸車輛每五天必須全面檢查一次,安全員向駕駛員詢問車輛在行駛中有無異,F象,對車身、門、窗玻璃、車門、座位、后視鏡等是否良好,檢查輪胎氣壓、胎面有無劃傷、起鼓。輪胎螺絲是否緊固等車輛檢驗。安全員駕駛員在檢車記錄上簽字。

          5、公司所有運行車輛都要嚴格按照《山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執行,實行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原理,每運行15000,20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維護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制動、方向等安全部件。每運行12000,15000公里(或3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二級維護車輛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重期制度,車輛二級維護持原技術合格證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線,上線檢測,檢測不合格項目回廠修復,檢測合格后由維修行業管理所在維修卡簽章。二級維護項目,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為主,撤離檢查輪胎換位。二級維護前對車輛進行檢測診斷,確定附加小修項目。二級維護作業內容按《新汽車維修制度資料選編》執行。

          6、公司所有運行車輛按上級要求,及時參加交通,交警部門組織的年檢、季檢、月檢。受檢參加前應對車容、車貌、車況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以保證檢驗合格。檢驗合格的車輛、交通、交警等部門在有關部門證明上簽章。凡不能參加審驗的和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一律停止使用。

          四、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汽車貨運運輸規劃》等有關貨物運輸車法規,嚴格執行《汽車貨物運輸、裝卸作業規程》等貨物運輸標準。

          2、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3、參加安全教育與培訓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掌握貨物運輸注意事項應急處理辦法和貨物運輸事故的預防措施。了解貨物的物理、化學特性。

          4、妥善保管好并能正確日常維護工作,運行車輛的日常維護及修理與管理,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中制定的有關規定及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一)提升系統的檢查

          1、對所安裝的提升設備,經驗收后方可使用。

          2、投入運行的提升設備,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每3年進行一次測試,認定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3、檢查和試驗結果必須寫成書面報告,對所發現的缺陷,必須提出改變措施。

          (二)提升容器的'安全運行

          1、立井中升降人員,應使用罐籠或帶乘人間的箕斗。

          2、提升礦車的罐籠內必須裝有阻車器。

          3、罐籠內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積應不小于0.18平方米。

          4、罐籠每層內1次能容納的人數應明確規定。超過規定人數時把鉤工必須制止。

          5、提升裝置的最大載重量,應在井口公布。

          6、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或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帶乘人間的箕斗,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

          7、立井中用罐籠升降人員時的加速和減速度,都不得超過0.75m/s2,最大速度不得超過12m/s。

          (三)提升信號及信號把鉤工

          1、井口和井底系統必須有把鉤工。

         、偃藛T上下井時,必須遵守乘罐制度,聽從把鉤工指揮。

         、陂_車信號發出后嚴禁進出罐籠。

         、蹏澜谕粚庸藁\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

          2、提升信號裝置

          ①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工發給提升司機的信號裝置。

         、1套提升裝置服務幾個生產水平使用時,從各水平發出的信號必須有區別。

          (四)提升鋼絲繩

          1、提升鋼絲繩做定期檢驗時,安全系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更換:

         、賹樯等藛T用的鋼絲繩<7時。

          ②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升降人員時<7時,升降物料<6時。

         、蹖樯滴锪嫌玫匿摻z繩<5時。

          2、鋼絲繩的檢驗周期

         、偕等藛T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之日起每隔6個月檢驗1次。

          ②升降物料的鋼絲繩,自懸掛之日起12個月進行第1次檢驗,以后每隔6個月檢驗1次。

          3、單繩纏繞式提升裝置所用鋼絲繩安全系數最低值要求:

         、賹樯等藛T用時安全系數為9

          ②專為升降人員和物料用時安全系數為9

         、蹖樯滴锪嫌脮r,安全系數為6.5

          4、新鋼絲繩懸掛前的檢驗規定

          ①必須對每根鋼絲做拉斷、彎曲和扭轉3種試驗。

          ②新鋼絲繩懸掛前的檢驗,若不合格鋼絲的斷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之比,達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達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墼谟娩摻z繩的定期檢驗,每根鋼絲繩做拉斷和彎曲2種試驗,如果不合格鋼絲繩的斷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之比達到25%時,該鋼絲繩必須更換。

          (五)提升裝置

          1、天輪到滾筒上的鋼絲繩的最大內、外偏角都不得超過1°30′。

          2、各種提升裝置滾筒上纏繞的鋼絲繩層數的規定:

         、倭⒕猩等藛T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為1層;專為升降物料的為2層。

         、趦A斜井巷中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物料的為2層,升降物料的為3層。

          ③建井期間升降人員和物料的為2層。

          3、提升裝置必須裝設下列保險裝置:

          ①、防止過卷裝置

          ②、防止過速裝置

         、、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

          ④、限速裝置

          ⑤、深度指示器

          ⑥、閘間隙保護裝置

         、、松繩保護裝置

         、、滿倉保護裝置

         、、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的生產安全事故管理。

          3、管理職責

          3.1安環部負責事故現場的救護組織、現場勘察、上報公司領導,負責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以及出具公司級事故分析報告。

          3.2公司辦公室(安保中心)負責廠內交通、火災事故現場的救護組織、現場勘察、上報公司領導、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以及出具公司級事故分析報告。

          3.3企管部:保證救護車輛安排、協助事故單位做好工傷家屬的接待、安撫工作,參與工傷事故現場的搶救及簡單處理。(人力中心)負責辦理員工投保、名單更新,受傷員工的就醫、轉院等醫療管理及出院后保險理賠、評殘、安置、復工的管理。

          3.5事故單位負責本部門工傷員工的救護組織、現場保護、事故上報、救治費用墊付、后期治療借款手續辦理、工傷員工住院期間的陪護,負責輕傷及微傷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4、工傷事故

          4.1工傷事故范圍

          4.1.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a、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b、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c、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d、患職業病的;

          e、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g、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4.1.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

          a、故意犯罪的;

          b、醉酒或者吸毒的;

          c、自殘或者自殺的。

          5、事故等級劃分

          本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參照國家頒布實施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標準》和《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規定,將事故等級分為五級:

          5.1險肇事故:是指險些造成人員傷害,且造成或險些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事故。

          5.2輕傷事故:是指損失工作日在105個法定工作日(一周按5個工作日計算)以下的傷害,但夠不上重傷的傷害。

          5.2.1輕傷1級:表皮劃傷或肌肉挫(拉)傷、腫脹無骨折,休息日7天(含)以內,醫藥費5000元(含)以內;5.2.2輕傷2級:因傷休息8-15天(含)以內,醫療費用10000元(含)以內;

          5.2.3輕傷3級:因傷休息16-105工作日(含)以內,醫療費用10000元以上,夠不上重傷的傷害;

          5.3重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發生損失工作日在105個法定工作日以上(包括伴有輕傷)的傷害,無死亡的事故。

          5.4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人的事故。 5.5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 5.6傷害事故發生后,由事故發生單位會同安全環保部參照以上標準進行事故級別鑒定并考核。

          6、事故報告

          6.1.發生工傷事故后,事故責任單位必須立即搶救傷員,并運用各種快速方法分別向本單位領導、公司安環部報告,如需用車,直接向總裁辦申請。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體,應做好標記。

          6.2.工傷事故現場,需經安環部勘察同意后方可撤消,如果認為有必要繼續保留現場,由事故單位劃出警戒區域,設置標志,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6.3.根據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的分析、報告按如下規定進行。

          6.3.1輕傷事故

          由事故責任單位領導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參加人員:事故責任者(傷者住院,視情節需要可到醫院了解)、知情人、當事人、有關領導和安環員。在了解事故經過、分析原因后,有針對性地提出和落實整改負責人、整改具體措施和完成整改期限的事故整改計劃。分析出事故責任者(分為直接、間接責任者或分主要責任、次要責任),提出考核處理意見。事故分析報告在事發后24小時內由責任單位報送安環部。

          6.3.2重傷事故

          由公司安環部或授權組織事故責任單位召開事故分析會,具體參加人員和會議程序與輕傷事故相同。事故分析報告在事發后48小時內由責任單位報送公司安環部。

          6.3.3跨部門的事故

          由公司安環部組織事故責任單位分別(或聯合)召開事故責任單位事故分析會議,事故處理報告由事故單位會同安環部編寫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4事故處理由公司安環部根據事故責任單位的事故報告,分別按輕、重傷情況報送公司主要領導批準結案。

          6.5工亡事故按照事故上報程序報公司并立即上報各級政府機關(安監、公安、工會等)進行事故處理。

          7、事故考核

          7.1本處罰標準適用于:

          7.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7.1.2所有進入我公司的外包施工單位,在我公司范圍內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

          7.2險肇事故:

          7.2.1一般險肇事故,對事故單位領導、責任者處罰如下:責任單位廠(部)級領導考核500元;車間主任(副)考核400元;責任班長考核300元;責任者考核200-500元(根據責任大。。 7.2.2重大險肇事故,對事故單位領導責任者的處罰如下:責任單位廠(部)級領導1000元;車間主任(副)扣罰800元;責任班長扣罰600元;責任者考核500-1000元(根據責任大小)。

          7.3輕傷事故:

          7.3.1輕傷一級:考核事故責任人50-100元(根據責任大。,責任安全員(班組長)100元,車間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長)200元,廠(部)級領導,300元。

          7.3.2輕傷二級:考核事故責任人100-200元(根據責任大小);責任安全員(班組長)200元;車間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長)300元;廠(部)級領導500元。

          7.3.3輕傷三級:考核事故責任人200-500元(根據責任大小、責任人與受害人同為一人的考核取較低金額);責任安全員(班組長)400元,車間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長)500-800元,廠(部)級領導800-1000元,

          7.3.4工傷費用小于5000元的事故,可不計入年度工傷指標內。 7.3.5升級為重傷的:按重傷考核標準執行追加考核(補罰差額)。 7.4重傷事故

          7.4.1重傷事故單位的直接責任者或主要責任者,考核500-1000元(根據責任大小、責任人與受害人同為一人的考核取較低金額)。

          7.4.2考核重傷事故單位的直接領導責任者(班組長、工段長、車間主任)1000-20xx元。

          7.4.3考核重傷事故單位的單位主管領導(廠、部長)責任者3000元。

          7.4.4同一班組年度內發生1起以上重傷事故,責任班長撤職;同一車間,年度內發生2起重傷事故,車間主任降職、降薪。

          7.4.5同一單位,月度內發生2起重傷事故,取消月度安全評比資格;

          7.5工亡事故

          7.5.1工亡事故單位直接責任者或主要責任者,考核1000-20xx元(根據責任大小、責任人與受害人同為一人的免于考核)。

          7.5.2發生工亡事故的廠(部)直接領導責任者(班組長、工段長、車間主任),考核20xx-3000元;

          7.5.3發生工亡事故的廠主管領導責任者(廠、部長),考核5000元

          7.5.4公司主管領導責任者按公司個人經濟責任制考核。 7.5.5對發生工亡事故的單位,取消年度安全先進評選資格。 7.5.6發生死亡事故,責任班長撤職并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停止其工作;車間主任(包括工段長)通報批評并試用3個月(按80%工資發放);同一車間年度內發生2起死亡事故,車間主任撤職并視情況決定是否另行安排工作;主管副廠長、廠長降職、降薪。

          7.5.7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承擔連帶管理責任,考核相關管理人員(部長、副部長、助理、科長、區域負責人)500-1000元。

          7.6重大死亡事故

          發生重大死亡事故后,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責任人的考核及行政處分由董事會決定。

          7.7火災事故的考核

          按照火災事故損失的20-50%考核事故責任單位,并考核事故責任單位的主管領導、直接領導、安環員和責任人500-20xx元。 7.8工傷事故損失

          即保險理賠后的差額部分,由責任單位全額承擔(可從各單位在獎金總額中提取的事故基金中列支)。

          7.9對隱瞞事故不報單位的考核

          7.9.1對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單位每起按事故損失的20%考核(不包括事故考核處理);

          7.9.2考核事故發生單位的直接領導和主管領導責任者500-1000元;

          7.9.3事故處理仍然按照事故等級進行考核。 7.10廠外交通事故

          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按正常程序進行上報總裁辦,廠外交通事故(被認定為工傷的)不做工傷事故考核處理。

          7.11對外包施工單位事故

          外包施工單位在公司內部發生的事故,參照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處理,所發生的各類賠償、費用由外包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7.12發生事故,給公司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將加倍處罰責任單位。

          8、此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5

          1、翻麥機、刮板機電纜線必須作為重點檢查維護工作,嚴防漏電導致人身傷害與設備故障!

          2、翻麥機運行時,不要在設備上或軌道運行前方清理衛生,嚴防意外事故。翻麥機運行接近終點時,操作工必須在現場,不得離崗。嚴防運行過頭頂壞檔板,砸傷下面過道工作人員。

          3、去循環水池開啟水泵或補水時,嚴禁跨越安全保護圍欄在水池邊沿行走。

          4、調整室外進風口時,防止不慎踏進口內,安全防護鋼欄要保證結實牢固。風機側面進風道風門,不使用時必須關閉。開啟時必須加上安全檔板,嚴防人員踏進造成意外事故。

          5、由于室內必須保持一定濕度,必須加強對電器設備的檢查防護,在處理崗位衛生時,嚴防用水濺入電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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