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
1、一般
1.1為了加強電氣安全管理,防止觸電事故,保障生產過程中勞動者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1.2本規定適用于本廠變配電系統及電氣設備、儀器的設計、制造、安裝、實驗、使用、維修和管理。
1.3所有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這項規定。違反本規定引起事故的人,應根據情節輕重,分別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4所有從事電氣設備安裝、操作、實驗、維護等工作的人員必須健康。視覺(雙目視力矯正后0.8以下,色盲)、聽覺障礙、高、低血壓病、心臟病、歇斯底里、癲癇、神經官能癥、精神**癥、嚴重口吃不能做前期工作。
1.5各種電氣管理制度、操作規定必須完善。變配電(站室)、電氣設備、
線路設置、驗收、運行、維修資料文件要完整準確
2、安全用電基本要求
2.1電力單位應對用戶進行電氣安全教育和培訓,以便掌握電氣安全的基本知識和觸電急救知識。
2.2電氣設備在安裝前,應確認是否通過或批準國家指定的檢查機關的檢查,并確認是否符合相應的環境要求和使用水平要求。
2.3在使用電氣設備之前,應正確閱讀產品用戶指南,了解使用時可能會遇到的風險及相應的預防措施,并根據產品用戶指南正確使用。
2.4電器單位或個人應確定所使用電器的額定容量、保護方法和要求、保護設備的總值以及保護組件的規格。不得擅自更改電氣設備或延長電路。不得擅自增加電器的額定容量。任何電器都不能超負荷工作或作為故障使用。保護裝置的總值和保護元件的規格不得任意更改。
2.5電氣設備和電路周圍要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間。電器設備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蝕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線路上放置或懸掛物品。
2.6使用的電路要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和導電技術,要定期檢查。不要使用已失去絕緣老化或絕緣性能的電路。軟電纜或軟線的綠色黃色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都只能用作保護線。
2.7移動用配電箱(板)必須使用帶有完整保護線的多個銅芯橡膠護套軟電纜或護套電纜作為電源線,還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2.8插頭和插座必須按照規定正確布線,插座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與保護線分開可靠地連接。嚴禁在插頭(座椅)內將保護接地極和工作中性線連接在一起。
插入2.9插頭時,人體不能接觸傳導極,不能給電源線施加力量。
使用2.10移動I類設備時,應首先安裝漏電保護器,以確保金屬外殼或框架穩定接地,使用帶有保護接地極的插座,并防止使用保護線插頭插座。
2.11正常使用時會發生火花、熱頭屑或外殼表面溫度高的電氣設備,因此要遠離易燃物質,或采取適當的密封、隔離措施。
2.12便攜和本地照明設備應使用安全電壓或雙絕緣結構。使用螺絲頭時,燈螺紋末端應連接到電源的工作中性線。
2.13電氣設備停止使用或停止使用、發生故障或突然斷電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必要時應采取適當的技術措施。
2.14保護裝置動作或保險絲熔解后,必須先調查原因,解決問題,確認電器是否恢復正常,才能重新開機并繼續使用。更換熔體時,不能任意更改保險絲的熔化規格或用其他電線替換。
2.15電器的絕緣或外殼受損,人體可以接觸到充電部分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立即維修或更換。
2.16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配電裝置應采取防止雨、雪、霧和灰塵的措施。
禁止使用2.17大地作為工作中性線。禁止使用暖氣管、煤氣管和水管作為保護線。
2.18電力單位的自備發電裝置應采取與電網隔離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電網。
發生2.19人身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使觸電人員脫離帶電部分,立即進行急救。切斷電源前禁止他人直接接觸觸電的人。
2.20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關閉電源,用專用消防器材滅火。
3、電氣設備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3.1貫徹國家相關電力安全規定、電力行業標準、管理制度,結合工廠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定、電氣安裝程序。運營管理和維護系統及其他規章制度;
3.2根據電力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及相關程序、規定進行定期檢查,確保運營安全。
3.3負責電力設備工程、電氣圖紙及相關資料的安全措施審查、電氣設備維修、實驗記錄、事故記錄等資料的保存和保管。
3.4負責參與本機關升船、電氣工程單位的安全素質審計。
3.5負責轄區臨時電力計劃的審查、監督和檢查。
3.6負責對本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3.7負責組織安全檢查,并對電力設備方面的事故危險及時安排檢修和驗收。
3.8參與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4低壓配電裝置和通用電氣管理
4.1配電線路要根據線路特性設置短路保護、過載保護。在選擇分離短路電流的家電時,要最大限度地滿足能用正常布線方式穩定分離的最大短路電流
4.2電器和電路的`電氣連接點必須接觸,連接要穩定。絕緣強度應符合相關規定。
4.3車間低壓配電箱(機柜)應顯示各電源電路的名稱和保險絲(片)的容量。中央安裝的按鈕、開關等必須有編號和容易識別的徽標。
4.4低電壓電氣裝置布線末端應有線號標記。線號顯示不能用金屬材料制作,外部接線端子不能暴露。
4.5低壓配電電氣操作機構應有“分”“合”標志。
4.6緊急停車的低壓電器應設置在容易操作的位置,并有特殊標記。
4.7段保護用保險絲不能隨意使用銅、鐵絲等金屬材料。
嚴禁私自連接4.8倍電線的電氣設備,隨意拆卸電場值的部件。
4.9電氣設備及線路應定期測量絕緣電阻。絕緣電阻值必須符合規定的標準,與以前的測量值相比不能明顯減少。
4.10車間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驗收時要提交相關技術資料。
4.11運營管理必須有與實際相符的工作表數據。如果需要改變電路,增加、改變、減去、轉移電氣設備,需要得到主管部門的批準。而且,要及時修改相應的圖紙資料。
4.12通用設備的電動機和啟動、控制、保護等附屬設備的選擇,國家或部門應遵守現行技術標準,并頒發工廠合格證和技術文件。
4.13電動機和輔助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完整。
4.14室外或潮濕、高溫、污染環境的電動機及輔助設備,除選擇適當的結構形式外,還應根據環境條件采取特殊的安全保護措施。
應定期測量和檢查4.15電動機的絕緣電阻和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應與規定值一致
5、易燃易爆場所電氣管理
5.1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區域標準分割所屬區域。這個地方的電氣設備設計和安裝必須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規格要求。
5.2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安裝工程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
5.3 .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等級、組的外殼標志、銘牌上的國家檢查機關簽發的防爆合格證號碼必須完整鮮明。爆炸性危險場所電氣設備的安裝和驗收必須嚴格按照《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與驗收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并提交相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5.5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要加強維護和定期維護、前期試驗工作,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故障”運行。
6、接地保護、靜電保護和防雷設施技術要求
6.1接地裝置的設計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接地電阻應長期有效,以滿足電氣設備保護和功能要求。
(2)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接地泄漏電流,且無危險。
(3)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額外的保護,以防止外部影響造成的損傷。
(4)邊防站的接地裝置應盡量減少接觸電壓和步進電壓。
(5)嚴禁用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汽的金屬管制造接地線。不能用蛇皮管、管道保溫用金屬網或外皮做接地線。
(6)各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應穩定連接接地線,不要將接地線需要接地的各部分串接。
(7)為了維修、測試工作,需要掛臨時接地線的地方,接地干線上要有接地螺栓。
(8)明設的接地線表面要涂黑。接地線進入建筑物的入口和備用接地螺栓必須用接地符號標記。
(9)保護用接地、零線上不能安裝開關、保險絲和其他分離點。
6.2、用途不同、電壓不同的電氣設備,除非另有說明,可以使用整個接地體,但接地電阻必須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6.3、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受到零保護。在中性點不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使用接地保護。同一臺發電機、同一臺變壓器或為同一輛公共汽車供電的低壓電網中的電氣設備只能采用一種接地方式。
6.4、下列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應接地或接駁,除非另有說明。
(1)電動機、變壓器、開關設備、燈具和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或外殼。
(2)電氣設備和連接的變速器。
(3)配電柜及控制畫面框架。
(4)變壓器的二次繞組。
(5)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鋼筋混凝土框架的鋼筋、帶電部分附近的金屬柵欄和金屬門。
(6)電纜的金屬外殼、電源線的接線盒和端子盒的外殼、電路的金屬保護管、布線的電纜和電動起重機的無電軌道。
(7)配有避雷線的電力線塔。
(8)在Biaspalt地板的工廠里,居民區有沒有避雷的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架空電力線路的金屬塔。
(9)安裝在電力線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和底座。
(10)手套控制電纜的外殼、非裝甲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 ~ 2條屏蔽芯線。
6.5、接地裝置的各連接點應使用搭接焊縫,且必須牢固,無虛擬焊縫。通用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0)線必須使用多股裸銅線,并且必須符合截面和機械強度的要求。有色金屬接地線不能焊接時可以使用螺栓連接,但要注意不要松動或生銹。
6.6、低壓電網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4歐元。
6.7、防靜電接地裝置可與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一起設置,接地電阻值應符合感應雷及電氣設備接地規定。僅用作防靜電接地裝置,各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100歐元。
6.8、室外高壓配電裝置應設置直接防雷裝置,一般采用避雷針或避雷線。**避雷針(線)應設置**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得超過10歐元。
6.9、1、2類建筑物應采取措施,防止直擊雷、閃電探測、閃電波入侵。第三類建筑物要有防止直擊雷和閃電波入侵的措施。
6.10、易燃易爆物質較多的集中露天碼應采取適當的防雷措施。
6.11、嚴禁在**避雷針(線)的柱子上懸掛電話線、廣播線、低壓航空線等。
6.12、接地、過電壓保護和防雷裝置應建立健全的技術、管理資料。更改設備時,要及時修改圖紙、數據,使其與實際相符。
6.13、接地裝置、過電壓保護、防雷裝置應定期檢查、測量接地電阻,并記錄和保管結果。
7、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管理
7.1、便攜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應按照國家標準《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規定執行。
7.2、移動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門現行技術標準,并具有工廠合格及技術文件。
7.3、移動電氣設備應安裝明顯的接地螺絲。銘牌的技術數據要完整明確,其安全保護膜外殼、限制、保護、聯動都要具備。手持手柄和手柄盡可能使用絕緣材料。
7.4、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使用具有足夠截面的3芯或4芯多銅橡膠(或塑料)外部軟電纜。應使用專用心線接地,此心線嚴禁同時通過工作電流。嚴禁使用其他電氣設備的零線接地。嚴禁使用絕緣損壞的電纜或幾根短心電線。
7.5、使用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時,應先設置接地線。要正確使用合格的絕緣用具和安全保護用品。
7.6、焊工金屬外殼要有良好的保護接地。焊接夾具和焊接夾具導線必須絕緣,不能損壞,電源線通常不能超過2米。
7.7、過程中需要移動電器或停止工作,或者人員離開或突然停電時,需要斷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
7.8、便攜式電動工具的絕緣電阻值不得小于下表中規定的值。
測量部分
絕緣電阻(兆歐)
類工具活動部件和外殼之間
2
型工具活部件和外殼之間
7
類工具活部件和外殼之間
1
8、電氣安全設備管理
8.1、電氣安全工具包括基本絕緣安全工具、輔助絕緣安全工具和一般保護機構。
8.2、電工要學習如何正確使用各種安全設備,以及確認認證是否完整的基本知識。根據工作任務,應選擇適合電氣設備額定電壓的必要安全用品。
8.3、使用的各種絕緣安全用品要有檢查合格證。使用前使用的安全機構要檢查是否是實驗周期內的合格產品,同時進行外觀檢查。
8.4、使用安全用具后要擦干凈,存放在干燥的通風處,要堅持清潔,防止潮濕。
8.5、絕緣安全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
9、臨時電力管理系統
9.1、設置臨時線路,假設需要使用部門提前填寫“臨時接線裝置請求書”,得到技術部門的審查、安全管理部門的批準后才能假設。
9.2、臨時線使用期限一般為15天,特殊方案應延期使用,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1個工作日內的時間不需要簽發證明,但根據電氣安全要求,由持有資格證的電工設置,工作完成后,立即由安裝人負責拆除。臨時電路的一般安全應使用具有滿足電氣負荷和機械強度要求的截面的絕緣導線。應用電桿或沿墻用合格的瓷瓶固定,電線距地面高度室內2.5米,室外4.5米,與道路相交時6米以上。嚴禁在各種底座、管道或樹上排隊。臨時船必須有總開關控制和漏電保護裝置,并設置各分羅馬多保護設施。
9.3、室外設置的開關、保險絲等家電要有防雨說。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0)線。視線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要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臨時船裝置危險,證明裝置不合適,承包商應負責。
9.4、臨時線安裝完成后,使用單位不得擅自移動。
9.5、未經批準直接設置臨時線路的人,一旦發現,將拆除并酌情處罰,發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行安裝者的責任。
9.6、使用完成,申請機關通知主辦部門拆除,并在申請書上注明取消日期。
9.7,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地方假設臨時線
9.8、嚴禁從事電氣工作的非電工。
10、電氣事故處理
10.1、電力事故處理原則是盡快消除事故點,限制事故擴大,消除人身危險,減少財產損失,盡快恢復電力。
10.2。發生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力核電站,尋求觸電,保護事故現場,并向相關領導和地方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0.3、系統事故發生時,值班人員必須堅持職務,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進取地處理事故。事故未分析、處理完成或未得到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離開事故現場。換班時發生事故,換班人要留在單位,以換班人為主處理事故。高壓系統發生重大事故,應盡快向當地電子管部門報告。
根據“四放任”原則,認真實事求是地分析事故處理。對事故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該條款的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決事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2
安全用電、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范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安全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一、用電要求及措施
1、各班級、行政辦公室、電子備課室、活動室、水房、食堂、廁所、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作息時間及時關閉,要嚴格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2、計算機、打印機、電視機、DVD、電風扇、空調、電燈、消毒柜、開水器、多媒體等電源由本辦公室(班級)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放學或使用結束)后關閉電源。如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3、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正確操作電器設備,開水器、消毒柜、紫外線燈、打印機、多媒體、光纖總控等設備,應專人專管,其他人不能隨便開啟。
4、做到節約用電和充分利用資源相結合。為確保用電安全,班級使用空調時,禁止兩臺空調同時啟用。
5、禁止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接電線和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二、管理責任
1、教室內一切照明、電器設備由所在班級老師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當天的主班老師。中午時段用電管理責任人為保育員老師。
2、各行政辦公室的照明和電器設備由本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管理,為第一責任人。
3、電子備課室、電子總控室、各活動室的照明和電器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為第一責任人。
4、教學區、辦公區走廊及室外各種照明、電器設備、總電源控制開關和紫外線燈控制開關,由門衛負責管理,晚上放學后負責檢查全園所有照明、電器設備電源是否關閉。
5、食堂、水房各種照明、電器設備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管理,各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三、檢查考核
1、本制度涉及到的相關責任人,由園委會研究決定。責任人發現用電安全問題應及時報告,若因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電工每月要對全園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器開關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確保用電安全。因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追究處理。
3、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總務室定期派專人進行相應的檢查,如發現違反制度的現象,則對責任人按照《考核細則》中的履責不到位條款予以追究。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3
1、酒店內所有電器設備的安裝及線路的敷設,應符合低壓電器安裝規程的規定,并由經專門培訓的工程部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2、敷設線路應采用銅芯導線,嚴禁采用鋁芯導線,在夾層或吊頂內走線,應穿管敷設并將線盒封閉。
3、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或未經工程部安裝,嚴禁任何人私自在電器線路上增加容量,以防過載而引起火災。
4、客房內的壁燈、臺燈、落地燈和廚房內的電冰箱、絞肉機、切菜機等電器設備和金屬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保護。床頭柜內設有音響、燈光、電視等控制設備的,應作好防火隔熱處理。
5、照明燈具表面高溫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鎢燈、熒光燈、高壓汞燈,不得安裝在可燃物件上;碘鎢燈、大功率白熾燈的`燈頭線,應采用耐高溫線穿瓷套管保護。
6、配電室應做防火分隔處理,室內不得堆放任何可燃、易燃物品。
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事故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的用電,應備有應急電源,消防設施的專用電器線路應穿金屬管敷設在非燃燒結構上,并定期進行維護檢查,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狀態。
8、電器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它設備的接地裝置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
9、在配電室、直燃機房和其它電器機房內應配備適當、足量的滅火器材。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三分局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防止各種意外用電傷害事故,保障施工人員和用電設備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分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各單位(項目部)的主要負責人為施工生產安全用電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項目)施工生產范圍內的安全用電管理負全面管理責任。各級主管部門對施工生產安全用電負直接管理責任。施工現場用電崗位人員對安全用電負直接責任。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分局所屬各單位(項目)的施工生產安全用電的管理。
第二章施工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四條施工用電應進行專門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五條施工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時,應制定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第六條施工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時,應編制相應的施工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第七條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應包括:
(一)生產施工所配置的用電器具數量、規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二)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三)負荷計算;
(四)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五)應編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六)應編制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八條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
第九條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后,必須經技術負責人審核,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三章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條施工用電線路
(一)架空線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線材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
(二)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三)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
(四)電纜與熱力管道的平行間距不小于2m,交叉間距不小于1m。
(五)在有灰塵或潮濕低洼的地方敷設電纜,應采用橡皮電纜,如用橡皮線則須裝于膠管中或鐵管中。
第十一條配電箱、開關箱
(一)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
(二)移動式配電箱不準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緣電纜。
(三)配電箱、開關箱,及內部開關、器件的安裝應端正、牢固。不允許使用木質電箱和金屬外殼木質底板。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
(四)配電箱應標明其名稱、用途,箱門應配鎖,由專人負責。
(五)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第十二條接地與接零
(一)各種電器必須按設備要求配置接地或接零,杜絕疏漏。
(二)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
(三)當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應根據當地的要求作保護接零,或作保護接地,不得混接。
(四)施工現場的電力系統嚴禁利用大地作相線或零線。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第十三條施工照明
(一)露天裝設的燈具應采用防水式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每個燈具上應設熔斷器。
(二)室內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三)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電壓不得超過12v。工作手燈應有膠把和網罩保護。
第十四條安全距離
(一)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應不小于下表所列數值。
外電線路
電壓
1kv以下
1~10kv
35~11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4
6
8
10
15
(二)施工現場的機動車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架空線路的最低點與路面的垂直距離不應小于下表所列數值。
外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6
7
7
(三)轉臂架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
(四)現場開挖非熱管道溝槽的.邊緣與埋地外電纜溝槽邊緣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5m。
(五)落地安裝的變壓器應設固定圍欄,圍欄高度不應低于1.8m,變壓器外廓與圍欄或與建筑物外墻的凈距離不應小于0.8m,變壓器底部距地面高度不應小于0.3m,相鄰變壓器外廓之間的凈距離不應小于1.5m。
第十五條安全標志
(一)各種電氣設備應設立安全標志。
(二)配電室門前應設“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標志牌。
(三)露天變壓器室進出門應上鎖,并掛有“有電危險”的警告牌。
(四)處在施工中的供電設備,開關上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五)高壓設備工作地點和設備上應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等警示牌。
(六)在進行停電檢修作業時,首先取下熔斷器(管),并掛上“有人工作,不準合閘”的警告牌。
第十六條配電室
(一)配電室嚴格按照操作制度進行操作。
(二)操作高壓設備時必須使用安全用具。
(三)嚴禁帶電作業。
(四)配電室內進行倒閘操作時,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五)電流互感器二次側不得開路,電壓互感器二次側不得短路。不得用搖表測帶電設備的絕緣電阻。
第十七條安全用具
(一)使用安全用具包括:絕緣安全用具、登高安全作業用具、攜帶式電壓和電流檢驗器、防護和警告安全用具。
(二)電工作業時應服裝整齊,穿絕緣膠鞋,戴絕緣手套。
(三)作業前,應檢查安全用具。登高作業應檢查登桿工具、安全帶是否完好,確認完好無缺,方可登桿作業。
(四)安全用具應由專人保管,定期檢驗,不合格的用具不準使用。
第十七條電氣器材、物質、材料的采購:電氣器材、物質、材料的采購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嚴禁購買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的物資。
第十八條移動用電設備前必須切斷電源,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檢修用電器具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在開關處懸掛檢修警示標志,以防他人誤送電導致事故;嚴禁帶電檢修作業。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三分局各級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辦法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三分局質安部負責解釋。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5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用電管理?倓仗帒鶕姌I主管部門的要求,在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同時,總務處還要制定具體要求,定期對學校的電路和用電設施進行檢查、檢修,確保用電正常,防范安全隱患。
2.電工在維護用電設施時,必須遵守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扯,符合規范要求。
3.總務處負責監督管理學校安全用電,定期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確保整改到位。
4.學校負責對師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將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表,必須經過學校批準。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等設施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范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本文是一篇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教師用電耗材、注意節約用電、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
教師用電耗材方面,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表入戶的耗材,自電表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自電表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
在注意節約用電方面,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就不要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班級、宿舍要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教師用電夏季度/月,冬季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方面,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并落實責任到人?倓罩魅、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學校信息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并要及時維修。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通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6
1、為了確保人身安全、機電設備正常運行,降低消耗,保證生產用電、維修用電的安全,特制訂車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2、嚴禁指派無證電工管電,生產線上停送電操作由值班電工執行。并且辦理停送電手續,其他任何人不得進行操作。
3、車間所有臨時用電(電焊機、水泵、照明、切割機、磨光機等)必須由電工安裝接線,不得私拉亂接,特殊情況的接電必須經車間領導同意。
4、電氣設備維修、檢修必須由正式電工進行作業。
5、設備投料前,盡量減少空機運轉時間。減少耗電(指不檢查設備時)。
6、車間電力室、變壓器室、電器設備上的安全標志牌,除原來放置人員或負責的'運行值班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準移動,也不得隨意亂掛或摘除。
7、車間電力室非工作人員及外來人員不準隨便出入。
8、檢修設備時應切斷電源,掛好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
9、所有車間人員不準用電爐,碘鎢燈等燒飯、取暖。
10、電工作業時,應正確穿戴防護用品。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下,須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監護。檢修高壓電氣設備,必須先斷電、放電、驗電,確認已經放電完全了才可進行檢修。
11、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檢查電纜有無破損,燒蝕以及絕緣情況。
12、使用電氣設備時,遇緊急情況的應立即切斷電源。
13、非電工不準拆裝、修理電氣設備,發現破損的電線、開關、燈頭及插座應及時與電工聯系修理,不得帶故障運行。
14、移動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時,如:電風扇、照明燈、電焊機等,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導線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來拖去,以免磨損。
15、工作臺上機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V。
16、不準使用檢修中機器的電氣設備。
17、不準用水沖洗各帶電體,如電機、開關盒、線槽等。
18、發現有漏電情況時,馬上停機,將電源關掉后立即去找電工處理。
19、在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擇合格保險絲,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銅絲代替。
20、嚴禁用鐵柄毛刷清掃或用濕布擦拭電器開關。
21、凡電器動力設備發生過熱現象,應立即停止運轉。
22、供電突然中斷時,要關閉一切加溫和其他電器儀器,供電恢復后,再按規定重新工作。
23、禁止在電器設備或線路上灑水,以免漏電。
24、凡使用110伏以上電源裝置、儀器的金屬部分必須安裝地線。
25、如遇到高壓電線斷落到地面上時,以導線斷點為圓心,周圍半徑10M以內,禁止人員進入,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如果有人在10M以內,應用單足跳離危險區,不能奔跑,以免發生跨步電壓觸電。
26、打掃衛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濕手和金屬物去扳動帶電的電氣開關,以免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27、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干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黃沙等;切不可用有導電危險的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救火時應注意人身防護,身體的任何部位及滅火器材不得與電線、電器設備接觸,以防發生危險。
28、所有工作人員應該按照上述用電要求嚴格執行,避免發生用電事故。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7
一、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2
、除實驗室進行教學科研活動的正當需要外,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
嚴禁在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實驗室,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
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辦公、教學區域、學生宿舍等公眾聚集場所,嚴禁使用石油液化氣爐、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3、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4、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5、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
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8
1、在醫院實施裝飾裝修、安裝或拆除設備、改擴建工程等需用火、用電,應向保衛科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2、架設電源線路,安裝、檢查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進行。非電工班具備上崗證的專業人員,不得私拉亂接電線。
3、除實驗室進行教學科研活動的正當需要外,嚴禁在辦公室、宿舍、病房、庫房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等大功率電熱器。
4、凡新增單項功率在500瓦以上的電器設備,安裝使用前必須向保衛科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安裝和使用。
5、辦公室、宿舍、病房,用電發生故障時,主管部門應及時向電工班報告。電工班接到報告后,應及時派技工前往檢修。
6、在辦公、教學、醫療區域等公眾聚集場所,嚴禁使用液化爐、煤油爐、電爐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科研等特殊情況需報告后經允許方可使用)
7、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自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8、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9、易燃易爆車間,倉庫的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10、醫院食堂和一切用火單位,必須管好火源,用火應符合消防要求。在營業場所動用明火必須經保衛科同意。
11、在木工房、印刷廠、庫房內和其他容易引發火災的場所,嚴禁吸煙、嚴禁明火操作并懸掛標志。
12、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醫院給予部門消防責任人行政處理;造成火災事故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9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辦公室、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教室、會議室機房等處嚴禁使用明火。
3、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4、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各處室、教室、辦公室等公共用電場所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等大功率電器。
5、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6、樹立節約用水、用電、用氣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燈滅,人走關水、關氣。發現水、電、氣設施出現故障及時報告總務處及維修人員。
7、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學樓、辦公樓接電、接水作生活用。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在校內所有電源線路上使用電爐等大用電量電器。
8、學校電路由專業人員管理,嚴禁任何人拉閘斷電。如需停電,先報告學校有關領導。由專業人員實施拉閘、斷電、送電。
10、外單位在學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決算時一次結清電費,大型建筑辦理臨時用電手續。
11、除本學校出租或經營的門市外,任何人不得從學校接電源用于營業、生產活動,如發現違反規定者,立即截斷電源,并追究接電源處所管理人員的責任。對舉報者,學校予以獎勵。特殊情況必須接電源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
12、經學校同意用電的門市、工廠不得給別人轉接電源,否則,立即停止該門市用電,造成的損失,由轉接者自己承擔。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0
1、醫院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2、動火必須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嚴格執應火審批制度。
3、固定動火必須經醫院領導審查同意、批準,并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4、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
5、動火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余火,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
6、庫區、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7、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醫院內使用時,應經醫院批準,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8、過道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于生產(工作)上,不準用于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10、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醫院和臨時過渡房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由公司設備部專業電工拉線接電。
11、一切固定的設施,應嚴格按照規范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2、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13、禁止使用電熱棒。
14、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柜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干燥并掛牌專人管理。
15、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嚴禁超荷運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16、配、發、變電房(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和使用電爐,房(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在消防工作中,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維護是減少火災的危害,保護員工人身、企業財產的安全,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秩序關鍵中的`關鍵。為了在關鍵時刻用好消防設施和器材,特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問題做出如下規定:
一、設在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的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燈、指示標志、標語、防火設備等均由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派人管理,登記在冊。
二、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按照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對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三、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每月定期一次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免遭人為的破壞或鼠咬、丟失。檢測完畢后,應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四、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每月一次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在對滅火器的檢查當中應建立檔案資料,檢查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報告安環部處理,安環部應根據各重點部門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1
為規范用火、用電行為,減少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用火、用電應認真執行相關專業操作規程和檢修制度;
2、用火、用電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和實施。
3、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如電焊、焊割作業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持有許可證書的人員實施,并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焊割點周圍情況,清除可燃物,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嚴禁在有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的爆炸場所焊割,盛過或盛有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和設備,未徹底清洗干凈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護措施前,不得進行焊割。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4、嚴禁在車間、倉庫及木工房等重點部位使用明火和電熱設備取暖。在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作業場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
5、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并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敷設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承擔。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庫房內電線必須敷設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電氣線路和燈頭應當設在庫房通道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每座庫房的電源開關箱應當單獨設在庫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護措施。
6、現場臨時用電,不得亂拉亂接,嚴格按“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搭接,正確使用標準配電箱。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2
一、為加強施工項目安全用電管理,做到現場施工用電的“三化”(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辦法。
1.本辦法規范了施工項目安全用電管理的規定、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及崗位職責的有關規定。
2.本辦法根據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深圳市安監站《深圳市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等有關管理規定制定。
3.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在建項目。
二、施工項目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管理
1.施工現場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與維修,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59-99的要求。
2.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保護線pe必須采用綠/黃雙色線,嚴格與相線、工作零線相區別,杜絕混用。
3.施工臨時用電采用三級配電(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兩級保護(總配電箱〈配電室〉和開關箱配置漏電保護器),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制。
4.配電箱-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統稱為配電箱。配電箱內電器裝置的選擇,必須是建設部推薦的合格、可靠、完好的產品。
5.總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以及漏電保護。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載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可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傞_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餓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應,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總電度表及其他儀表。
6.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匹配。
三、施工項目安全用電
1.施工現場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設備,嚴禁在配電箱、開關箱內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2.在正常情況下,用電設備不帶電的金屬外露導電部分,應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其截面應不小于2.5㎜2的絕緣多股銅線。
3.專用保護零線的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歐,直接接地體宜采用角鋼、鋼管或圓鋼,不宜采用螺紋鋼材,不得用鋁導線做重復接地線。
4.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與潛水泵電機的負荷線長不得小于1.5m.,與電焊機的一次電源線長不大于5m。
5.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固定的支架上,箱的下底與地面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1.5m。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垂直距離大于1.3m,小于1.5m。
6.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應保持整潔,所有配電箱應有門、鎖。
7.旋轉臂架式起重機械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凸出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
8.施工現場需要設置避雷裝置的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井字架等,除應做保護接零外,還必須按規定做重復接地(由箱內引出pe線與重復接地線相連,即相當于pe線與用電設備外殼連接,從而解決了接零保護問題)。同一臺電氣設備的重復接地與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體(利用自然接地體),接地電阻值不大于4歐。
9.電焊機二次引出線宜采用橡皮絕緣銅芯軟電纜,其長度不宜大于30m,使開關箱和電焊機處于操作人員可監護視野范圍之內,當電焊機發生非正,F象或故障時,便能及時切斷電源,防止釀成更大事故。
10.夯土機的負荷線采用橡皮絕緣銅芯軟電纜,其長度應不大于50m,操作扶手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11.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絕緣軟電纜,采用配套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手持電動工具使用1類手持電動機工具應戴絕緣手套,需要移動時,必須先切掉電源。
12.手持電動工具的保護零線,應在絕緣良好的橡皮軟電纜內,其截面不得小于1.5㎜2,其芯線顏色為綠/黃雙色。
13.現場照明室外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3米,室內燈具不得低于2.4米。照明供電線路采用絕緣導線時,室內高度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
14.使用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濕和易觸及的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壓不大于12伏。
15.現場供電照明線路應采用絕緣導線或電纜供電,不準采用絞織線;危險場所及采光較差的加工場所或通道、樓梯口及宿舍等必須設置照明。
四、開關箱
1.開關箱應裝設隔離開關、熔斷器(或自動開關)和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功能,則可不設熔斷器或自動開關。
2.開關箱中必須設漏電保護器,并裝設在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處。在任何情況下,漏電保護器只能通過工作零線,而不能通過保護零線。
3.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國標gb6829-86《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4.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含插座),應按其規定的位置固定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板上。箱內的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應通過其接線端子板分設連接。配電箱的金屬箱體、電器安裝板、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通過保護零線端子板做保護零線。
5.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6.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要合理配置,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7.手動開關電器只許用于直接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容量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應采用自動開關電器,如接觸器、自動空氣開關等。
8.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緣電纜,箱中導線的進、出口應在箱體的下底。進、出口應加護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灣,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進入箱體內的電源線應固定,嚴禁用插座連接。
9.室外電箱應采取防雨措施,F場所有電箱應該名稱和編號齊全,電箱內各用電回路要有明顯的識別標志。
五、專用保護零線(簡稱保護零線pe)
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專用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
2.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作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中間處和末端處作重復接地,重復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連接。
3.保護零線應單獨敷設,不做它用,更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在任何情況下,不準使用綠/黃雙色作負荷線。
4.保護零線的截面應不小于工作零線的截面。為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架空敷設的間距不大于12米時,保護零線必須選擇不小于10平方毫米的絕緣銅線或不小于16平方毫米的絕緣鋁線。
5.放電機的控制屏(臺)兩端,應于重復接地和保護零線做電器連接。
6.電力變壓器或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歐。
六、施工項目機構人員與職責
1.項目負責人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負有組織、領導、協調、督促、檢
查的責任,并保證本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具體措施,為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和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施工項目應設置適應施工生產需要的用電管理機構,配備用電管理人員認真履行職責。
3.工項目電工實行班組領導下的個人分工負責制。
4.施工項目用電管理工作必須接受上級職能部門的業務和技術指導、監
督、檢查和考核。
七、電器管理員崗位職責
1.應建立健全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全部資料、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
氣防火措施。
2.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報告。
3.負責技術交底資料。
4.做好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
5.建立電氣設備的試檢驗和調試記錄。
6.做好接地電阻測量記錄。
7.做好電工班組值班制的《電工日記》和每天循環檢查、維修的《巡視維修工作記錄》。
8.針對施工生產的變化和存在的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下達班組,并監督實施和驗收資料。
9.配電箱的分臺賬。
10.電工作業人員花名冊。
11.施工現場用電檢查評分標準(檢查用)
12.電氣管理人員應積極參加施工項目組織定期、不定期安全用電檢查和抽查,并將檢查資料存入檔案管理。
八、施工項目電氣管理人員職責
1.根據工作的劃分,采取由公司電氣管理而寧愿具體指導,指定專職或兼職電工班組長代理日常工作,使工作落實人頭上,管理安全用電日常工作。
2.貫徹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等規定,電力線路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每臺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制,確保安全用電。
3.參見投標工程和新開工工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負責組織現場有關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督促電工班組按設計架設施工用電線路,并根據施工進度組織采取分段驗收。
4.參加標準電箱、漏電開關選型,并將選型的相關資料上報設備部、質安部,獲得批準后方可采購。
5.負責督促、檢查電氣設備的安全操作,對電氣裝置要合理使用和維護保養,組織參加電氣設備故障的排除和隱患的整改,以及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6.根據施工生產的變化,針對施工用電不規范行為及時提出書面措施下達班組。
7.檢查電工班組《電工值班日志》和《電工巡視維修工作記錄》、《接地電阻測量記錄》,完善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8.負責組織完成機械的電氣裝置檢修并進行驗收。
9.按照《施工現場用電檢查評分標準》,進行安全用電檢查評分。
10.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用電檢查,開展業務競賽評比活動。
九.電工班組長崗位職責
1.在電氣管理人員或項目指定機械員的直接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各種規章制度,管理電工班組的日常工作。
2.負責組織全班人員認真貫徹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規定,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確保安全用電。
3.帶領全班人員按照《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正確完成線路架設和配電裝備布置,達到驗收合格。
4.每日堅持班前安全技術交底,帶領全班人員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和值班制,高質量、高效率服務于施工生產。
5.帶領全班人員做好《電工日志》、《電工巡視維修工作記錄》和《接地電阻測量記錄》等工作,完善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6.組織全班人員學習業務知識,提高執行《規范》和判斷、排除故障的技能。
7.參加公司組織的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3
管理制度:
一、禁止學生不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火種等進校園,禁止班級內焚燒可燃物品、使用明火;
二、學校廚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三、在學校范圍內需臨時使用明火,電氣焊時必須由使用部門向學校教務處辦理動火證,做到“一批三定”(動火審批、定人、定點、定措施);
四、學校內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非持證電工不得安裝電器設備和線路;
五、對電氣設備線路要定期進行檢查,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
六、各班級、功能室放學后,應關閉所有電源,并安排專人檢查電源關閉情況;
七、禁止在教師宿舍內使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4
1、井下供電線和照明設施、電氣設備不準亂拆拿作他用。
2、所有閘刀開關必須安裝安全護蓋;保險絲不準用銅、鋁、鐵線代替。
3、所有供電線必須保證接頭包扎好,嚴禁芯線裸露。
4、所有供電線路必須整齊掛好,嚴禁電線落地和與風水管相纏繞在一起。
5、嚴禁破壞供電線路和照明設施,照明必須使用36v安全電源,嚴禁使用危險電源照明。
6、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電線、燈泡、保險絲和用電設備。
7、用電時必須注意安全,嚴防觸電。
8、嚴禁用線掛在閘刀開關上或掛在閘刀出入口端進行接電,必須嚴格按用電要求進行接電用電,要持證作業。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5
一、為加強用火、用電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二、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用火、用電安全領導小組,領導酒店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三、應將用火、用電管理納入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的重要內容。
四、動火、電氣作業執行人需經消防培訓和其它專業培訓合格,作到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進行動火、電氣作業。
五、應加強對可燃物及使用明火設施等火源的管理,并嚴格落實以下管理措施:
1、任何部門及個人在酒店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后方可作業。
2、動火作業應由動火部門負責人和義務消防員始終在現場監護,并向動火執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進行安全教育,檢查現場的消防安全措施。當動火間斷或終結時,應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
3、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禁止使用蠟燭取代電氣照明。
5、及時制止遺留火種等行為,及時清除煙頭等火種或可燃物。
6、進行裝修時,應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并設專人監督,裝修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嚴禁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六、用電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電氣線路改造、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批手續,不得私拉亂接電氣設備,不得超負荷用電;
3、未經允許,不得使用電爐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
4、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5、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應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
6、放假時,應切斷非必要電源。
7、停送電時,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停電時先斷負荷開關,后斷電源開關,送電時先送電源開關,后送負荷開關。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04-02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6-30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08-08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6-12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5-16
用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4-28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4-04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精彩10-29
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