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人員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出差人員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1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地區/人員特區直轄市省會城市省轄市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實報實銷(含副總經理,下同)
經理180 130 120 100 80
其余人員150 110 100 80 60
(2)伙食補助費:
地區/人員特區直轄市省會城市省轄市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實報實銷
經理60 40 40 40 40
其余人員60 40 40 40 40
(3)市內交通費:
地區/人員特區直轄市省會城市省轄市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實報實銷
經理10 8 5 5 3
其余人員10 8 5 5 3
(4)交通工具標準:
工具/人員飛機火車輪船長途汽車出租車
總經理普通艙軟臥軟座二等艙實報實報
經理預申請硬臥硬座三等艙可乘實報
其余人員——硬臥硬座三等艙可乘預申請
三、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2
一、人員能在當天返回的不視為出差。
二、出差申請程序及辦法
1、申請出差流程:凡營銷中心業務員申請出差均需寫一份出差計劃交于部門主管處并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及計劃出差時間及xx,部門以下的人員(不含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出差由副總或其授權人批。
2、出差返回時,需及時書面匯報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況和返回時間等,并辦好相關的手續。原則上各片區業務人員應堅守崗位。
3、未接到總部和無特殊原因的情況下,均不得擅自回總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實、證據。各區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總部匯報工作。否則不予報銷此出差的費用,主管人員及財務亦不得審批。
三、出差報銷規定
加強公司業務人員的出差管理,特對出差報銷作如下規定:
1、差旅總費用包括:旅途交通費、住宿費及其它公司規定能報銷的雜費。
2、旅途交通費包括:各類車票、船票、機票寺交通工具及機場建設費、旅途保險費,必要的行李托運費等均可憑票實報實銷。
四、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據實報銷。
1、按規定的級別乘坐的火車、汽車、豪華大巴、飛機及夜間到達乘坐的。市內計程車(只限一次)及特殊情況需乘坐的(特殊情況按第七點規定),均須出具統一的票據。
2、以上如確屬無法提供統一票據的可出具證明單,呈部門主管確認后方可報銷。
3、業務人員出差應扎實提供真實的憑證,如憑證私自涂改和無法辨認的,不予報銷。
4、出差人員乘座交通工具標準:飛機,火車,汽車,輪船,須批準,硬臥,大巴,二等
5、市內交通費,伙食及住宿補貼標準實銷)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3
一、出差制度
第一條 經理出差,必須經主管領導及有關經理同意;其他人員出差必須經主管經理批準。
第二條 出差要填寫《出差申請報告表》,出差報告包括:工作任務、往返時間、到達地點。該表按上述審批權限審查批準后,交辦公室留存,憑出差報告表,填寫借款單,并經辦公室主任簽批后列財務處辦理借款手續。
第三條 出差應遵守的事項
1、必須按計劃前往目的地,無特殊原因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有變動需事先請示并獲批準。
2、乘坐火車必須按正常路線,不得無故繞道,出差途中因私事繞道者,需事先由領導批準,其繞道部分的車船費由本人承擔。
3、乘坐飛機人員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領導特許方可乘坐飛機。
第四條 出差結束,應寫出詳細的出差匯報,送有關領導審閱。
第五條 出差回來上班后四天內向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報銷前須由部長審核簽字。
第六條 出差期間,嚴禁用公費游山玩水、請客送禮,嚴禁收受禮品,不得請求代購商品,對違反者各級領導有責任給予批評教育,所需費用一律由本人承擔。
第七條 出差時間不超過7天,不補休,在國家法定假日出差的可補休同等時間。
二、出差管理辦法
第八條 為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培養員工廉潔、勤勉、守紀、高效的精神,制定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第九條 員工出差按如下程序辦理:
1、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期限由派遣主管按需予以核定,并按程序審核。
2、憑《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預支一定數額的差旅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付款。
3、差旅費中,"實報"部分不得超出合理數額,對特殊情況應由出差人出具證明,否則財會人員有權拒絕處理。
第十條 出差審批程序和權限如下:
1、國內出差:一日以內由經理核準,超過一日由總經理核準。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2、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十一條 國內出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雜費等。
1、交通費需依票根或發票認定,使用公司交通工具者不支付交通費用。
2、住宿費需依憑證按上述標準核報,本公司備有住宿場所時不支付住宿費。
3、伙食補助、雜費、特別費等依憑證視情況報銷。
第十二條 因時間急迫或交通不便根據業務需要,必須乘坐出租車時,須經理同意。
第十三條 國外出差旅費分交通費、生活費及特別費,其支付標準憑相關票據報銷。
第十四條 員工出國考察、食宿由其他公司安排者,每日補120元(人民幣)生活費。
第十五條 出國人員出國前應提出出國申請計劃書,并于回國后十日內提出出國人員工作計劃檢查報告。
第十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可乘坐飛機、火車軟臥、輪船二等艙以下艙位。
部門總監、副總監出差可乘坐火車軟臥、硬臥、輪船三等以下艙位,行程在1800公里以上可乘坐飛機經濟艙。
員工出差可以乘坐火車硬臥、硬座及輪船三等以下艙位。
第十七條 奉令調遣人員,可依照以上條文報銷。
三、特別旅費處理
第十八條 出席招待會、客戶接待出差、投宿于公司駐外機構時,不支付住宿費。
第十九條 參加研討會、招待客戶、隨客出差等產生的差旅費憑票據實報實銷。
第二十條 出差不允許私人旅行,不得已情況下,報主管批準。
第二十一條 職員出國出差期間依照本公司國外差旅費規定,憑票據實報實銷。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4
總則:為了規范銷售人員日常出差行為,加強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現制定本制度。
一、銷售人員出差類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聯系業務當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聯系業務超過24小時無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請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時應憑《出差申請表》并辦理相關手續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憑請假條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員需派車時按具體情況由公司安排用車。
四、具體管理:
1、因公事需要出差,要求于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表》并注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
2、銷售人員出差須經銷售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出差后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戶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銷售內勤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車次等內容予以登記。出差后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4、出差后每三天向銷售部門負責人報告一下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五、出差費用規定:
1、出差費用報銷包括出差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電話費等。特殊情況需要應酬的費用需向公司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及報銷。
2、出差時間超過24小時的按以下標準報銷及補貼:單位/元/天。
3、住宿補貼、北京、上海、深圳280元,省會城市250元,地級市220元,縣級市180元。
4、乘火車時間低于5小時不得乘坐硬臥。
備注:一線城市含: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武漢,重慶,沈陽,西安,深圳,廣州。
5.電話補助:業務員市內50元以內,超出部分自負,出差當月為150元以內。經理及以上市內為100元,出差當月為250元以內,超出部分自負。
6、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火車,經理以上級可選擇飛機。
7、銷售人員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過10000元,經理以上級不超過20xx0元,若出差途中費用不夠可以自行墊付,待回公司后報銷結算。
8、上一次出差回來后出差費用沒有報銷結算完畢的,不準再申請下次出差費用借支手續。
9、住宿費用按照標準入住,報銷時須有住宿發票,超過標準費用自負。
10、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據,待出差回來報銷后歸還,保證借支報銷平衡。
11.業務員公差補助80元/天,經理及以上為150元/天.
六、業務招待費:
1、業務招待費及禮品費(填寫報銷憑證需要正式發票或者蓋章收據,并注明項目名稱否則不予報銷)。2、業務招待費用必須經過領導批準后方可支出,否則自負。
七、用款審批和費用核銷審批流程:
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分權與集權相結合,規范用款及核銷審批程序,及時清帳減少資金占用。
1.銷售人員借款首先必須按照借款單上的內容正確填寫借款單,填好后有銷售部經理簽字,經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2.財務部要根據借款人對應的個人帳戶余額情況并對照借款控制額度確定是否可以辦理借款,否則有權可以拒付,并向相關部門告知拒付理由,特殊情況有總經理決定是否可以付款。
3.出差費報銷首先按照財務部門的.報銷要求粘貼報銷憑證,交銷售部經理確認簽字,經過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門審核后報銷。
八、手機號管理
1.開機時間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
2.月度手機連續停機、關機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當月的通訊補貼。
九、銷售人員的自覺性:
1.銷售人員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須有明確性,要把工作落到實處,銷售部負責人將不定期跟蹤監督其出差工作情況,將列入績效考核范圍。
2.出差人員出差后須加強自身安全防范和財產保護意識,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規章制度中或將增加制度內容。
十、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5
一、人員能在當天返回的不視為出差。
二、出差申請程序及管理辦法
1、申請出差流程:凡營銷中心業務員申請出差均需寫一份出差計劃交于部門主管處并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及計劃出差時間及聯系電話,部門以下的人員(不含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出差由副總或其授權人批。
2、出差返回時,需及時書面匯報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況和返回時間等,并辦好相關的手續。原則上各片區業務人員應堅守崗位。
3、未接到總部的通知和無特殊原因的情況下,均不得擅自回總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實、證據。各區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總部匯報工作。否則不予報銷此出差的費用,主管人員及財務亦不得審批。
三、出差報銷規定
加強公司業務人員的出差管理,特對出差報銷作如下規定:
1、差旅總費用包括:旅途交通費、住宿費及其它公司規定能報銷的雜費。
2、旅途交通費包括:各類車票、船票、機票寺交通工具及機場建設費、旅途保險費,必要的行李托運費等均可憑票實報實銷。
四、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據實報銷。
1、按規定的級別乘坐的火車、汽車、豪華大巴、飛機及夜間到達乘坐的市內計程車(只限一次)及特殊情況需乘坐的(特殊情況按第七點規定),均須出具統一的票據。
2、以上如確屬無法提供統一票據的可出具證明單,呈部門主管確認后方可報銷。
3、業務人員出差應扎實提供真實的憑證,如憑證私自涂改和無法辨認的,不予報銷。
4、出差人員乘座交通工具標準:
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須批準
硬臥大巴二等
5、市內交通費,伙食及住宿補貼標準(按以下限額內、按票據實報實銷):
職位項目補貼標準(元天)
北京、廣州、天津、重慶、上海、深圳
省會及廈門、泉州、寧波、溫州、東莞、珠海、中山、蘇州、無錫、常州
其它地區備注
總部經理級以上
住宿250 150 120
伙食40 30 30
市內交通30 20 20
區域主管
住宿150 100 80
不適用于設立辦事處的人員
伙食20 20 20
市內交通15 15 15
業務代表
住宿80 60 40
伙食15 15 15
市內交通15 15 15
到有租房的辦事處的.區域出差,原則上需到辦事處住宿。同性三人以內一同出差,本著節約原則,只許一個標準間住宿費。
五、員工出差差旅費應據實核報,不得弄虛作假,否則費用不予報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六、出差費用報銷流程
報銷人申請→部門主管復核→會計審核→總經理或授權人審批
1、報銷人申請:需將所有的票據整理好,報部門主管審閱。
2、部門主管初核:根據報銷申請人所提供的先前備案的出差計劃表進行了解、調查。
3、會計審核:會計對出差人員的報銷單據的真實性、合理性、有效性進行審定。
4、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根據會計審定的報銷單據的審批。.出差人員憑總經理審批過的報銷單據到出納領款。
七、本地區駐外人員交通補貼:駐外人員交通費可根據工作實際情況按票據實報實銷,業務人員外出需經區域主管同意,報銷時需附外出行車票據后注明往返路址,區域主管應認真做好監控工作。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區域主管及當事人按報銷單據金額的十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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