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制度必備(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事故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事故管理制度1
1 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方針,加強事故隱患整改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的整體水平和保障能力,增強抵御重大惡性事故和自然災害的能力,制定本規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的事故隱患整改的管理。
3 引用法規、標準
《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
4 事故隱患包括以下內容:
4.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4.2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工藝、設備缺陷等;
4.3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各種傷害;
4.4停產、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
4.5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
4.6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返奶幚淼)。
4.7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4.8以往生產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5 事故隱患管理、整改責任
5.1事故隱患堅持“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監控整改”的原則,由存在事故隱患的部門組織管理、整改。該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各類事故隱患的管理、整改、排查,全面負責。
5.2事故隱患的責任劃分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
5.3事故隱患實行報告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對公司或本部門存在的各類事故隱患,均應及時報告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或本單位主要負責人。
5.4各部門應當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職責劃分,定期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具體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發現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排除。因各種不可抗拒的原因,難以立即排除的,應當成立由事故隱患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的隱患治理領導小組,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監控措施。
6 事故隱患的評估
6.1事故隱患的評估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選擇適用的評估方法對公司安全檢查、安全評價、員工合理化建議或生產中的隱患進行評估。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完整、齊全的事故隱患整改臺賬。其內容應包括:
(1)評估報告;
(2)評審意見;
(3)評審結論;
(4)隱患治理方案;
(5)整改進度和責任人;
(6)資金概預算情況等。
6.2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對各部門或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隱患進行整改。對于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應立即采取安全可靠的應急措施,防止險情的擴大和發展,立即上報公司負責人。同時,按照急事急辦的原則,優先安排整改治理投入。對需要列入技術改造項目和大修更新改造計劃進行整改的隱患項目,組織編制評估報告或整改方案后,上報公司負責人,安排落實。
7 整改要求
7.1整改責任部門的主要領導應親自抓整改,分管領導要靠上抓整改,齊抓共管、協同配合,不得推諉扯皮,確保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7.2整改責任部門要按照事故隱患整改的要求,對事故隱患認真整改,并于規定的時限內,向公司分管領導報告整改情況。整改期限內,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實施專人監控,明確責任,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8 隱患整改的費用從安全專項資金中列支。
9 事故隱患的檔案管理:隱患整改部門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檔案和臺帳,完善管理制度,做到專人負責,專人管理,及時準確,長期保存。
10 考核和獎懲
對隱患整改考核,納入年終安全管理評價和責任書考核。對落實責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時,效果明顯的部門和個人,作為年度安全管理評價、責任書完成的重要依據。對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達到安全整改要求的,記入年度安全管理評價和責任書考核。
11 附則
本規定由xxxx公司負責解釋。
事故管理制度2
1.各級醫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醫療衛生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職業道德,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2.醫院及科室均須建立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定期上報,一旦發生醫療事故,嚴重的差錯或糾紛,應當立即向科主任報告,科主任應及時向醫務科和業務院長報告。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重大醫療過失應在12小時內由院部上報區衛生局。
3.醫療事故、嚴霓的.差錯或糾紛發生后,應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各有關原始資料及物品,妥善保管,嚴禁涂改、偽造、隱匿、銷毀和搶奪病案。要積極發揮院醫療事故處理小組作用,組織專人調查研究,進行院內分析并提出意見。
4.疑藥品引起的不良反應,請院藥品不良反應領導小組成員到場,列該藥品封存、送檢,并會同有關供銷方共同處理。對一次性醫療用品引起的不良后果,請醫務科、保障部到場,與供銷商聯系,共同做好分析工作。
5.發生或發現醫療過失行為應立即采取有效,盡最大努力減輕不良后果并做好解釋與善后工作。
6.各科室要有醫療差錯事故預防措施,發生差錯事故的科室要認真討論分析,遇重大事故必須組織全院討論、院醫療護理管理委員會討論,吸取教訓,舉一反三,訂出改進措施,以防差錯、事故再發生。
7.患者死亡,醫忠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忠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尸檢;具備尸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尸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并簽字。
8.醫療差錯、事故有關人,按《醫院獎懲條例》予以處理。
事故管理制度3
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處理安全生產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事故統計報告
(一) 發生重傷事故后,受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或企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當立即用最快的速度報告企業主管部門。
。ǘ 發生一般死亡事故,即一次事故中死亡職工1-2人的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鎮安監站和區安監局、公安、監察、工會等部門。
。ㄈ 發生傷亡事故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報、虛報、瞞報或故意拖延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得阻礙和干預企業執行報告。
。ㄋ模 發生重傷、死亡事故,應積極搶救傷員和財產,保護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和取走現場物件,因搶救受傷人員和國家財產,防止事故擴大而需要一定物件時,必須無條件提供。同時對事故現場必須做好標識、記錄、拍照或攝像。死亡事故的現場需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后方可進行清理。
二、 事故調查:
。ㄒ唬1至2人的重傷事故,由企業和企業主管部門,鎮綜治辦、安監站負責組織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ǘ┮话闼劳鍪鹿,由企業和企業主管部門、鎮綜治辦、鎮安監站會同區安監局、公安、監察、工會組織調查,企業的主管部門牽頭負責。
。ㄈ┦鹿收{查組在調查過程中,必要時,也可以邀請其他部門的人員和有關專家參加,事故調查組成員與發生事故有直接利害關系者,應予以回避。
。ㄋ模┦鹿收{查組應查明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建議。
。ㄎ澹┌l生傷亡事故的企業主管部門應根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并分送到發生事故的企業和調查組成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 事故發生的經過及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
2、 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事故的性質及認定依據;
3、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及處理意見;
4、 事故的教訓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5、 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
6、 事故調查工作應當于事故發生之日起30天內完成,遇有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60天。
7、 發生傷亡事故的企業,應給事故調查組提供工作上的.方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或干預事故調查工作。
三、 事故處理:
。ㄒ唬、企業發生死亡事故,企業分管領導、企業主管部門、安監站、企業負責人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企業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指導和協助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ǘ、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ㄈ、企業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處理作業、玩忽職守造成傷亡事故的,或事故發生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報告,破壞事故現場及擅離職守逃匿的,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企業發生特重大傷亡事故,按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執行。
事故管理制度4
1、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事故分類為:
、偬貏e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圯^大事故,是指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芤话闶鹿,是指死亡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安監局報告。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交警部門處理。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報告消防部門處理。
3、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相應事故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當出現新情況的,應及時補報。
①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凼鹿拾l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苁鹿拾l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菔鹿蕡蟾鎲挝患爸饕撠熑、聯系人、聯系電話。
6、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7、公司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應配合人民政府成立或委托的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不得擅離職守,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8、發生事故后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并按照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復,對本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
9、事故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十九、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1、為提高項目部事故的防范和應急水平,在事故發生時將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控制在最小程度,必須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按規定上報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2、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
、賾o密結合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以及防盜、防破壞、防地質災害等特點,內容要有較強的針對性。
②救援措施、避險要領簡潔明了,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蹜裱髽I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3、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及要求:
、倌康暮鸵饬x
②單位的'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地址、經濟性質、從業人數、隸屬關系、主要經營品種、規模等內容;儲存倉庫的安全條件、運輸車輛情況;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情況;事故應急救援器材、裝備和救援人員狀況、庫區布局示意圖;救援保障和條件。
、畚kU源辨識與評價結果,可參照安全評價與重大危險源辯識進行確定;
④事故類型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分析;
、菔鹿蕬本仍M織指揮機構、救援隊伍及職責分工;
、奘鹿蕬本仍捻憫c處理措施;公司應根據危險辨識可能發生的各類事故,制訂相關的響應程序和現場處理措施。
、咝枰埱笊鐣仍氖马,以及聯絡電話,包括火警、匪警、急救中心、公司指揮部主要人員、上級公司、公安局、安監局、經貿局等相關單位和人員電話;
⑧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包括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考核與培訓、物資保障、隊伍保障、設施保障、制度保障等相關內容。
4、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指揮機構的負責人應由項目部主要負責人承擔,有關副職、職能部門領導為指揮機構成員,下設日常辦事機構(允許兼管)。
5、為應急救援配備的裝備不應移作他用,應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救護、救援等尖與本地有關單位保持良好的聯系。
7、為了能在事故發生時迅速啟動救援,要求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器材及人力資源的準備工作,落實責任制。
8、項目部每年必須至少組織一次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并形成相應的演練記錄、照片和演練總結。
9、項目部應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管理制度,定期對預案中規定的機構、責任制、報警系統、預防措施、演練記錄、救援設施等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0、根據人員變動和公司情況變化,適時修改應急救援的預案和組織。
事故管理制度5
第一條一般事故由企業組織調查。發生重大事故時,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參與調查。發生特大事故時,由集團公司會同地方有關部門組織調查。
第二條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為事故綜合管理部門,主管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有責任對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情況進行監督。對不符合“三不放過”原則的事故報告有責任要求重新規范。各類事故的調查主管部門為:
1.人身事故的調查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2.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由消防主管部門負責。
3.設備事故的調查由設備主管部門負責。
4.生產事故的調查由生產主管部門負責。
5.交通事故的調查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外委工程乙方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組織調查、處理。
第四條各單位所屬城鎮集體企業或其他企業發生的事故,應由該集體企業或其他企業及其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調查、處理;參加國有企業勞動的集體企業或其他企業職工發生的傷亡事故,由國有企業組織調查、處理。
第五條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專長;
2.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3.具有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品德。
第六條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確定事故責任者。
3.提出事故處理意見、防范措施和建議。
4.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七條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事故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含分支機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規范應急救援行為,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含分支機構)生產安全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二、職責與權限
第三條 主要負責人是企業應急預案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企業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負責。
2.簽署公布評審或論證通過后的應急預案。
3.負責建立健全企業應急救援體系,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
4.負責保證應急預案和組織應急演練支出的資金投入,?顚S。
5.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將應急預案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
6.發生事故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四條 企業應急指揮部由主要負責人任總指揮。
主要職責是: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情況,決定應急響應啟動和終止;統一指揮和協調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相關應急處置工作;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下達的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和處置任務。
第五條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
主要職責是: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保持與相關部門的聯系;負責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收集、核實、傳遞、通報,執行和實施指揮部的決策;組織應急預案演練、人員培訓和相關應急知識普及工作;指導和協助各單位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預案編制程序
第六條 編制應急預案包括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資料收集、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應急預案編制、桌面推演、應急預案評審、批準實施、應急預案備案、應急預案評估、應急預案修訂11個步驟。
第七條 企業結合部門職能和分工,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制訂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第八條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收集下列相關資料:
1.適用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技術標準及規范性文件;
2.企業周邊地質、地形、環境情況及氣象、水文、交通資料;
3.企業現場功能區劃分、建(構)筑物平面布置及安全距離資料;
4.企業工藝流程、工藝參數、作業條件、設備裝置及風險評估資料;
5.本企業歷史事故與隱患、國內外同行業企業事故資料;
6.屬地政府及周邊企業、單位應急預案。
第九條 企業開展生產安全事故風險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4.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確定事故信息報告、響應分級與啟動、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方面的內容,落實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的銜接。
第十二條 按照應急預案明確的職責分工和應急響應程序,結合有關經驗教訓,企業相關部門及其人員每年進行桌面演練,模擬生產安全事故應對過程,逐步分析討論并形成記錄,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并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第十三條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組織評審,評審分為內部評審和外部評審。應急預案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全面性、應急預案體系設計的針對性、應急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1.內部評審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2.外部評審由本單位組織外部有關專家和人員進行評審,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有現場處置經驗的`專家(評審人員不得與公司有利害關系),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應急預案論證可通過推演的方式開展。
3.應急預案評審程序包括以下步驟:
3.1評審準備。落實參加評審的專家,將應急預案、編制說明、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報告及其他有關資料在評審前送達相關人員;
3.2組織評審。評審采取會議審查形式,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由評審專家組長主持,按照議程組織評審;評審會議形成評審意見(經評審組組長簽字),附參加評審會議的專家簽字表。表決的投票情況應當以書面材料記錄在案,并作為評審意見的附件。;
3.3修訂完善。各單位認真分析研究,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十四條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通過后,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發實施,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十五條 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2.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3.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4.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十六條 企業應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每至少2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十七條 各級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演練結果和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各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1.企業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2.企業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或產生新的危險因素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
3.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或面臨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應急指揮機構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6.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等發生變化的;
7.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8.應急預案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企業應當及時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四、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十八條 企業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十九條 企業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企業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二十條 應急程序、措施的要點應當張貼在生產現場,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年度計劃,并根據企業事故預防的重點,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綜合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2年對所有專項應急預案至少組織1次演練,每半年對所有現場處置方案至少組織1次演練。
第二十二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在演練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將演練情況報企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預案體系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急預案體系主要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第二十五條 綜合應急預案是企業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企業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適用范圍、響應分級、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啟動、應急處置、應急支援、響應終止、后期處置、應急保障、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上述要求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明確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的職責分工、聯系方式。
第二十六條 專項應急預案是企業為應對某一種或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工作方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事故風險分析、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響應啟動、處置措施、應急保障等內容。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上述要求建立各個專項應急預案,對施工現場的事故風險進行全面分析,根據分析出的事故風險編制各個專項的應急預案,明確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的職責分工、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 現場處置方案是公司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事故類別,針對具體的場所、裝置或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風險描述、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和注意事項等內容。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崗位操作規程以及危險性控制措施,組織本單位現場作業人員及相關專業人員共同進行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上述要求建立應急處置方案,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事故類別,針對具體的場所、裝置或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明確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的應急工作職責。
第二十八條 企業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應急指揮系統、工作場所、崗位、事故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應急處置卡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企業應急指揮部應急處置卡內容編制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應急處置卡,并分發給各相關人員,每人一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急處置卡應發放給施工現場每一個管理人員,每人一卡;施工工種應急處置卡應按照工種分發給相關工種,每人一卡;事故類型應急處置卡應進行公示,可做成公示牌懸掛于施工現場顯著位置。
六、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企業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條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急預案未按照規定備案的,除接受主管部門處罰外,企業將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有關條款給予處罰。
第三十一條 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除接受主管部門處罰外,企業將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有關條款給予處罰。
事故管理制度7
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在發生突發事故時,能夠迅速、有效地實施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正常運營。
內容概述:
1. 應急預案編制:制定詳細、實用的應急預案,包括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預警機制、響應程序、指揮體系和職責分工。
2. 救援隊伍組建:建立專業的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提升隊員的應急反應能力和技能。
3. 設備與物資儲備:儲備必要的救援設備和物資,如急救器材、防護裝備、通信設備等,并定期檢查維護。
4. 安全教育與培訓:定期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應急救援培訓,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5. 信息溝通與報告:明確事故信息的報告流程,確保信息的快速傳遞和準確無誤。
6. 后期評估與改進:對每次應急救援行動進行評估,找出不足,及時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
事故管理制度8
工程事故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預防和控制工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風險,確保項目順利進行。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工程安全事故的定義與分類
2.安全責任制度的建立與執行
3.風險評估與應急預案的制定
4.安全培訓與教育
5.工程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6.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程序
7.事故預防與糾正措施
內容概述:
1.定義與分類:明確各類工程事故的定義,如設備故障、人員傷亡、環境污染等,以便準確識別和處理。
2.責任制度:確定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職責,強化責任追究機制。
3.風險評估:定期進行風險評估,識別潛在危險源,制定相應控制措施。
4.應急預案:編制全面的'應急預案,包括事故響應、疏散、救援等環節。
5.培訓教育:實施定期的安全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技能。
6.現場管理:設定工地安全規則,如安全防護設施、作業許可制度等。
7.事故處理:規范事故報告流程,確保及時、準確,同時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原因,制定糾正措施。
事故管理制度9
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面對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應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正常運營。該制度涵蓋以下幾個關鍵方面:
1.應急預案的制定與更新:明確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修訂和完善。
2.應急組織架構:設立應急指揮中心,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3.應急培訓與演練:定期對員工進行應急知識培訓,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全員應對能力。
4.設備與物資準備:儲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物資,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投入使用。
5.信息報告與溝通機制:建立快速的信息傳遞渠道,保證事故信息的及時準確上報和內部溝通。
6.后期評估與改進:對每次應急救援行動進行評估,找出不足,提出改進措施。
內容概述:
1.風險評估:識別和評估潛在風險,確定可能導致事故的`因素和可能性。
2.應急響應程序:詳細列出事故發生后的第一步到最終解決的步驟,包括啟動應急響應、現場控制、人員疏散、醫療救助等。
3.資源調配:確定應急救援所需的人力、物力資源,包括內外部資源的調用和協調。
4.緊急聯絡機制:建立與消防、醫療、環保等相關外部機構的緊急聯絡方式。
5.安全疏散路線與集合點:規劃并標識安全疏散路線和人員集合點,確保人員快速有序撤離。
6.應急恢復計劃:設定事故后恢復正常運營的策略和步驟。
事故管理制度10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制度對于企業的安全生產至關重要。它能:
1. 提高事故應對效率:通過預先規劃,減少混亂,快速啟動救援行動。
2. 保障員工安全:明確的應急流程可以降低事故對員工的傷害。
3. 減少財產損失:快速有效的響應有助于控制事故影響范圍,保護企業資產。
4. 符合法規要求:滿足國家和地方關于應急預案的法規要求,避免法律風險。
5. 提升企業形象:良好的`應急響應能力展示出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和管理水平。
事故管理制度11
事故應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能夠:
1. 保護生命安全:快速有效的應急響應可以減少人員傷亡,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
2. 減少財產損失:通過預防和快速響應,降低事故對設備、物料等企業資產的損害。
3. 維護企業聲譽:有序的應急處理展示企業的'責任感和專業能力,有助于維護公眾信任。
4. 確保業務連續性:通過有效的恢復策略,盡快恢復正常運營,減少經濟損失。
事故管理制度12
1.目的:加強公司經營藥品質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預防重大質量事故的發生。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其實施細則。
3.適用范圍:發生質量事故藥品的管理。
4.職責:各部門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質量事故的分類:分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兩大類
5.2重大質量事故
5.2.1在庫藥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蟲蛀、鼠害、霉爛變質、污染、破損等不能再供藥用,每批次藥品造成3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5.2.2銷貨、發貨出現差錯或其它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療事故的。
5.2.3購進無批準文號、注冊商標、生產批號的三無產品或假劣藥品,受到新聞媒介曝光或上級通報批評,造成較壞影響或損失在二萬元以上的。
5.2.4藥品在有效期內由于質量問題造成整批退貨的。
5.2.5因發生質量問題造成整批藥品報廢的。
5.3一般質量事故
5.3.1保管不當,一次性造成損失1000~3000元的。
5.3.2購銷“三無”產品或假冒、失效、過期藥品,造成一定影響或損失在二萬元以下的。
5.4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時限
5.4.1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性質惡劣、影響很壞的,所在部門必須24小時內報總經理、質量管理部,由質量管理部報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必要時上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5.4.2其它重大質量事故應當日內報總經理、質量管理部,三日內由質量管理部向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匯報(查清原因后,再作書面匯報,不得超過15天)。
5.4.3一般質量事故應三天內報質量管理部,并在一月內將事故原因、處理結果報質量管理部。
5.5出現質量事故,當事人(或所在部門)除立即按規定上報外,應積極參與質量事故的善后處理。若事故發生時,部門領導不在場,必要時,當事人可直接越級向上級部門報告。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后果。
5.6質量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5.6.1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時,公司應責成質量副總經理成立專門小組或指定部門,負責對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
5.6.2質量事故的調查,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相關部門和人員、事故經過、事故后果。調查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5.6.3事故調查完畢,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分析,確認事故發生的原因,明確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整改措施。
5.6.4質量事故的處理,應執行“三不放過”的原則: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及時、慎重、有效地處理好質量事故。
5.6.5質量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方法
5.6.5.1一般質量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警告、調崗或經濟處罰。
5.6.5.2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輕者警告、調崗或經濟處罰,重者將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5.6.5.3對質量事故隱瞞不報者,將追究經濟、行政、刑事責任。
5.7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應有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6.相關記錄
6.1《質量事故報告記錄》
6.2《質量事故分析報告》
事故管理制度13
事故調查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僅有助于我們找出事故的.真正原因,避免盲目歸咎于個別人或偶然因素,還能通過深入剖析,找出系統的漏洞和管理缺陷,從而改進工作流程,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此外,通過對事故的透明處理,可以增強員工的信任感,維護企業的聲譽。
事故管理制度14
一、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工作(生產)區域中所發生的和工作(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均需統計上報、分析和處理。
二、工傷事故分類,按GB6441-86國標執行。
三、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最先發現的人,必須立即報告其主管領導;主管領導必須立即轉報至倉庫安全員和安全領導小組。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倉庫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必須在24小時內,分別報告上級公司和當地勞動、工會、檢察部門。
四、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傷亡事故現場,必須經勞動部門和人民檢察院或事故調查組同意,才能清理。
五、輕傷事故發生后三天內,由所在部門負責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給倉庫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發生重傷事故后十天內,重大傷亡事故十五天內,特別重大傷亡事故三十天內,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原因。明確性質(責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責任,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和擬定防范措施,撰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分別上報。
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分級負責:
1、輕傷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門負責組織。
2、重傷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倉庫級負責組織。
3、重大傷亡事故,由上級公司組織,會同當地勞動、檢察、工會共同調查。
六、全面開展事故的經濟損失統計工作。在調查事故時,應對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按實際情況如實計算,不得遺漏,并填入事故“登記表”、“調查報告書”和“月報表”中及時上報。
七、在查清傷亡事故情況后,必須對事故進行責任分析。通過事故調查所確定的事實,根據事故發生的物質原因、人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關人員的職責、分工和在生產過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負的責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經濟損失大小,提出恰當的處理意見。
八、確定事故責任者的原則
1、因設計上的錯誤和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設計者負責。
2、因施工、制造、安裝和檢修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裝、檢修、檢驗者負責。
3、因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確定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者,由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的確定者負責。
4、因官僚主義、瞎指揮所造成的事故,由指揮者負責。
5、已發生事故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類似的事故重負發生的,由有關領導負責。
6、因缺少安全規章制度而發生的事故,由生產組織者負責;因違反規定或操作錯誤的而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負責;但未經學習,不懂安全操作知識而發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負責。
7、因缺少安全防護裝置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生產組織者負責;因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決定拆除者負責。
8、對于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但未及時解決而造成事故的,由主管領導或貽誤部門領導負責。
九、凡發生下述傷亡事故的,首先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1、由于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不健全,職工無章可循的。
2、發布的指令、命令、決定、規章制度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或違背本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違章指揮、強令職工或親自冒險作業造成傷亡事故的。
3、對職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未經考核合格就分配上崗操作造成傷亡事故的。
4、安全設施不齊全、人機匹配不良、設備失修或超負荷運行造成事故的。
5、勞動組織不合理,擅自加班加點作業,職工因過度疲勞而造成傷亡事故的。
6、發生事故后,不積極搶救或事后不認真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擴大、傷亡程度加劇或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7、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技術改造項目不執行“三同時”規定,不按規定提取或擅自挪用安全生產費用;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
8、在經濟體制改革和推動各種經濟承包責任制中,沒有安全內容和安全衛生措施而造成傷亡事故或職業中毒的。
十、事故發生后,當有關部門已將事故調查清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了處理,擬定并落實了改進措施,該起事故應予結案,事故結案的審批權限如下:
1、輕傷事故由倉庫職能部門審批。
2、重傷事故由倉庫級行政領導審批,報上級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3、重大傷亡事故報上級公司和控股公司及地區勞動部門審批。事故結案后的一切原始材料、登記表、報告書及處理意見的批復等一并納入事故檔案,妥善保管。
十一、事故統計及數據處理。
1、及時準確報送傷亡事故統計月、季、年報表,按報表所列內容如實逐項填寫。
2、對本單位事故資料和數據進行加工、整理,找出事故發生的原因規律及預防方法指導安全生產。
事故管理制度15
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新煤礦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章、標準、規程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第三條工區、班組、其他專業施工單位均應認真執行本制度。
第四條任何單位個人發現采區、班組、其他專業施工單位存在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科報告。
第五條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
。ㄒ唬┚鹿ぷ髅媸鞘鹿孰[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施工生產活動全過程,明
確排查地點、目標、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安全科應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臺賬、結合不定期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由安全負責人、隊長、技術員、專職安全員和其他施工單位負責人組織進行現場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各項施工工藝不安全、安全防護不到位、臨時設施不規范、有帶病運行的機械設備、設施,施工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違紀行為、管理人員存在有違章指揮或監督不到位、及生產場所存在的其他各類事故隱患。
負責人對井下工作面地事故隱患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安全負責人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ǘ┌踩贫ㄆ诮M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排查施工現場的事故隱患,并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施工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和責任,保證不留空擋,不留死角。
。ㄈ┌踩茟勒沼嘘P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要求制定具體方案,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資金投入、人員培訓、勞動紀律、現場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處以及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等方面組織自查。
。ㄋ模┌踩茟訌妼ψ匀粸暮Φ念A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勞務分包
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安全科報告。
。ㄎ澹⿲σ话闶鹿孰[患,各勞務分包單位接到安全科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時,必須立即按照整改措施,制定具體責任人負責按期整改,整改完畢報安全員監督驗收整改結果,進行消項。
。┎蓞^工作面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隊長應按規定及時上報,做好監控措施,并由安全負責人組織制定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隱患由安全負責人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在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后,由斧子行或其他施工單位負責人組織制定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內容,整改安全技術措施、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整改方案應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資金、整改措施、應急預案,做到按“五落實、五到位”要求進行整改。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第六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
。ㄒ唬┌踩茟敯凑沼嘘P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依預定要求積極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發現存在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應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
。ǘ⿲z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登記,分類編號,建立隱患管理臺賬,制定的重大隱患整改方案,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及時歸檔。
(三)安全科對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果進行復查銷項。對不積極按期進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單位應請示安全科下達責令停產指令。
。ㄎ澹┌踩珕T應做好日常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工作,隨時對整個施工現場、分包單位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安全隱患應及時依規查處與報告。
第七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報告
。ㄒ唬┌踩茖κ鹿孰[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及時向安全礦長報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二)安全科應當總結每月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施工隊伍通報工作情況,提出下階段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點。
第八條重大事故隱患的公示公告
(一)安全科自查和公司安監部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重大危險源要予以公示。
(二)應主動接受上級各有關部門的督查,及時公開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
第九條重大事故隱患的跟蹤督辦和逐項銷號
(一)安全科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落實跟蹤督辦的責任人,督促分包單位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工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
。ǘ┒酱僬牡呢熑稳思皶r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度,督促整改單位按整改方案
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ㄈ┲卮笫鹿孰[患整改結束后,上報項目部安全部提出驗收申請。
。ㄋ模┲卮笫鹿孰[患在整改期限內徹底治理,經上級安全科驗收合格后,應及時銷號,將有關檔案或檔案整理后歸檔管理。
第十條安全科按照有關規定,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事故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事故管理制度03-22
事故管理制度12-09
生產事故管理制度03-08
項目事故管理制度11-15
事故處理報告管理制度04-12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03-22
生產事故報告管理制度10-24
事故檔案管理制度12-19
傷亡事故管理制度03-31
質量事故管理制度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