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現如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機電設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確保防爆設備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制定以下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由防爆設備檢查組檢查其是否完好經檢查合格后,并簽發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方可入井使用。具體檢查標準:《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2、防爆設備入進前,必須由防爆設備檢查組檢查其防爆性能,經檢查合格后,并簽發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方可入井使用。具體檢查標準:《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檢查標準》。
3、防爆設備裝卸車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隨意亂扔亂摔,避免損壞防爆外殼、部件及中承。
4、防爆設備裝車后,必須將其綁扎牢固,避免在巷道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
5、在斜井運輸過程中速度不宜過快,防止掉道碰車,損壞防爆電氣設備。
6、安裝防爆設備的單位,必須按照設計圖紙,按其技術要求實施安裝,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圖紙,如有變動,須經機電經理批準。
7、防爆設備安裝必須達到《煤礦安全規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以及《機電質量標準化標準》的有關規定要求。
8、防爆設備安裝完畢移交使用時,由機電隊牽頭召集項目部位和人員,按照防爆設備有關標準,當場進行檢查驗收、試運轉,檢查驗收防爆設備臺臺完好,并試運轉正常,方可移交使用單位,否則使用單位有權拒絕接收。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2
一、全礦的設備由機電科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外借、亂拆、亂卸、亂調設備。否則限期整改或交回并處每日罰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為止。
二、所有使用設備的單位必須確定一名工作認真、業務熟練的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設備領取、記帳、管理和回收等工作,發現帳本與實際不符時,經分析核實后,對責任單位罰款300元,隊長罰款30元,對設備管理員按每臺50元處罰。
三、各單位領用設備、配件時必須將本單位設備、配件記入登記本,領用時持本單位登記本到機電科辦理領用單,持領用單到設備庫領取。節假日期間的設備領用要由領用單位值班隊長寫出書面借條,由機電科值班科長簽字后,憑借條到設備庫領取,但必須在節假日后24小時內補辦領用手續。否則超一天對責任人罰50元。
四、各單位需新增一般設備時,必須提前10天(特殊設備提前一個月)提出設備使用申請,經機電科設備組或運輸組審核后,需要調整負荷的單位到機電科電管組辦理“供電負荷整定審批單”,憑“審批單”辦理領用手續,否則不予辦理領用手續。
五、各單位更換新設備或配件時,必須先將舊設備或配件入庫,由設備庫保管員開據設備回收單,憑此單到機電科辦理更換手續。如特殊情況無法回收時管理員必須在領用單上注明回收日期,領用單位舊設備必須在規定日期內回收,憑回收票到機電科辦消帳手續,否則每超過一天罰款50元。
六、一切出入庫的機電設備,必須作到出有憑,入有據,有設備編號、檢修(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必須加蓋防爆驗收合格章),并保持庫內衛生清潔,聽從設備庫管理人員指揮,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人、次。
七、各單位使用的皮帶機、刮板機等機電設備,其隨機配套的附件不經機電科批準一律不準用作其它用途。已經發現對使用單位罰款100元/件。
八、回收入庫的機電設備,設備庫管理人員必須全面認真檢查并填好設備回收單,造成設備損壞和配件丟失的要進行處罰,個別無法確定的設備,應封存,通知有關單位現場拆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處罰標準:按設備拆舊后的殘值或分析結果確定)。
九、回收的設備要在當日內及時入庫,對將回收的設備私自放到庫外者給予該單位100元/車的罰款。如回收不及時,由機電科指定其他單位回收,回收單位憑回收單,機電科給予同等獎勵,因回收的設備不及時入庫而丟失,對回收責任單位按設備的原值進行罰款。
十、回收的設備要將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則按原值進行處罰。
十一、對于新安裝和井下移交的機電設備在未移交給接受單位之前,由原單位維護看管。如發生設備及零部件損壞、丟失,由原單位賠償;移交給使用單位后,設備發生損壞及丟失,由使用單位賠償。移交時機電科管理人員到現場交清接明,當日內辦理簽字手續,每遲一天罰款50元。
十二、設備移交時,除達到基本完好標準和正常運行外,對設備運行環境一并驗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凈(與溜子底槽平為準),皮帶巷無積煤(以露出h架底角為準),或達到現場確定的標準。否則按巷道長度處以20元/米罰款,并限期由移交單位處理。
十三、對于更換下的壞設備、配件正常情況下,2天內升井回收,檢查時,發現工作場所存放有壞的設備、配件,在規定時間內未回收的對使用單位處以100元/件。如發現備用設備丟失者,由使用單位按原價進行賠償。
十四、每月機電科根據生產需要,編排設備檢修及自制件加工計劃,修理加工單位必須按計劃完成,每少一項罰款100元,因設備配件檢修、加工不及時影響生產時,對修理加工單位按影響時間處罰。日常零星檢修、加工件按任務書要求工期完成,否則,每遲一天對修理、加工單位罰款100元,影響生產的罰款同上。在平地設備檢修完成后,由機電科組織檢修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每項罰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掛上驗收合格證,合格證上要有驗收者簽名,否則,每臺罰責任人20元。
十五、設備檢修完成后,檢修單位必須按設備種類進行編號、標志、銘牌齊全,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臺。
十六、設備、配件丟失、損壞按下列規定罰款:
1、電動機燒毀:10kw以下電機每臺賠償200元;10kw-75kw電機每臺賠償500元;75kw以上電機每臺賠償1000元。
2對下井使用時間不超過24小時毀壞的電機經分析處罰,但必須在24小時之內送回機修隊。超過24小時不再分析,直接罰使用單位。
3、電機安裝使用后,三天之內電機斷軸、切銷等屬安裝責任,對安裝單位罰款200元/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次。
4、設備安裝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試運期內(移交前)損壞,該設備必須在24小時內升井、組織分析。經分析屬運輸中碰傷、進水等原因者,由運輸單位負責,并承擔罰款。屬安裝造成的由安裝單位負責,并承擔罰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單位或采購部門承擔罰款,并由機電科、調度室共同分析決定。不按時升井者,由安裝單位負責處理。
5、對設備易損件的消耗按下列規定進行考核:
皮帶機托輥月損耗率0.5%,刮板月損耗率為2%,鏈環月損耗率4%,鏈環螺栓月損耗率10%。機電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標超過者,按原值的50%罰款;消耗在指標以內者,按原值的50%給予獎勵,每月兌現一次。掘進設備易損件消耗指標減半。
6、機電設備及附件、配件丟失按原價賠償(易損件除外),損壞的有舊物按原價賠償50%。損壞的零部件要以舊換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則按缺小件的價值給予罰款。
7、各單位所使用開關、電機、減速機、機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輥、縱梁、刮板等易損件,每月20-24日由機電科組織在當月設備例會上通報。清查設備有關隊無人參加時,一次罰責任人50元。清點發現帳物不符的,經核實后,對設備管理員罰款30元。
十七、每月設備例會,各單位設備管理網員必須參加,無故缺會對設備管理員罰款50元;發現替會,對替會者罰款30元/次,遲到對設備管理員罰款20元。各使用單位必須建立本單位設備分臺帳,每月與總臺帳對帳。無分臺帳,對設備管理員罰款50元/次。每月不及時核對設備臺帳,對設備管理員罰款20元/次。各隊設備臺帳每月評比一次,根據評定分數,第一名獎勵300元,最后一名罰款300元(最后一名評定分數超過95分者不再罰款)。
十八、不準用圓木及鋼管等物件在邊緣擋皮帶跑偏,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根;皮帶跑偏以皮帶邊緣超出托輥為標準,每處以30元為基數,發現跑偏一根托輥加罰2元;在用皮帶的'托輥發出尖叫聲者,每個罰款30元;托輥不轉或軸承已壞,仍在使用,每個罰款20元。
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φ300mm)等雜物不準拉入溜煤眼。設備運行過程中,發現大碴塊的,司機必須停機搬下,每搬一次獎司機5元(包括篩選系統),調度室裁定,并對責任隊給以相應處罰。
二十、在用的刮板機必須完好 ,要保持平、直、穩、牢不能有兩處彎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發現一處不合要求罰款100元;發現有跳鏈、飄鏈、跳槽現象每處罰款50元。
二十一、移動皮帶機、刮板機機頭、機尾部必須各用兩根點桿固定,點桿必須固定牢固(園拱巷道采取防止點桿受力松脫措施),點桿直徑在φ180mm以上,否則每根罰款200元;各段邊雙鏈必須等數,不得錯環、刮板機底槽煤必須及時清理,除機頭、機尾各挖一個底槽坑外,中間部每隔30m挖-個底槽坑,經常保持坑內積煤不高于下槽幫、刮板機鏈條松緊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與鏈輪中心線平行,否則每發現一次罰50元;及時補充刮板,保證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機刮板數量的5%,且不得連續缺少,不允許有彎曲變形損壞刮板,否則,每塊罰款10元。鏈環必須全部配備螺栓并上緊,否則每發現缺少或松動一條罰10元。
二十二、每一部皮帶機頭、機尾個不得少于二處濾煤器,每增加一個出煤點增加一個濾煤器,濾煤器必須是鋼板中間夾膠皮,禁止使用圓木及其它代替,發現缺少或不合格罰款50元/處。受煤皮帶機在受煤點加裝統-擋煤板,長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裝密集輥,密集區長度應于擋煤板長度-致,轉載皮帶與皮帶機搭接處安裝統一擋煤板長度不小于1.4m ,以上問題不合格罰款100元/處。
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帶機、刮板機不準拉水煤。否則,對使用單位罰款200元/次。
二十四、井上下備用設備及電源線路的管理規定:
1、井下凡有一備一用或多用多備的設備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運行某一臺設備,必須每七天倒換一次,逐臺投入運行。
2、各工作面備用設備(如乳化液泵站)必須每七天倒換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線的備用開關、電動機等電氣設備必須每半月接電試運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備用電氣設備每月試轉一次,每次試轉時間不少于2小時,以防潮濕。
3、井上、下高、低壓備用電源線路,兩回路每月倒換一次,防止線路故障,損壞設備。
4、井上大型固定設備,主扇、壓風機等必須每月倒換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備用水泵和提升機備用油泵等必須每半月倒換一次。大型備用電機必須每兩年倒換一次。
5、每次倒換和試運都必須有記錄可查,不進行或無記錄罰款200元/次。
6、備用設備或大型配件必須上臺上架,備用材料、配件必須分類上架擺放,備用設備、配件軸頭、接頭,必須涂油包扎,備用設備、配件、材料必須掛牌管理,注明品名、責任人等。否則,每處或每臺罰款100元。
二十五、設備轉動部位,應保持潤滑良好。減速器及齒輪箱的傳動齒輪保持油量適當,發現一處缺油、漏油各罰款50元;發現一處無油干磨,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罰款500元。
二十六、用膠帶聯接的聯軸節應保持間隔20--60mm,高低差不超過3mm。其它硬質聯軸節、銷子齊全,間隙、錯差符合標準規定。否則,缺銷罰款20元/根,間隙或錯差超限,每處罰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二十七、設備轉動裝置周圍積煤較多,影響散熱或摩擦轉動部位的,罰款300元/處。
二十八、液力聯軸器必須添加適當的傳動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點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聯軸節外殼涂飾變色時,必須更換升井檢修,發現一臺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元。檢修后的磨擦聯軸器清除涂層重新噴漆,達不到要求罰檢修單位30元/臺。
二十九、聯軸器應轉動靈活,對輪膠圈或彈性盤必須完好齊全。沒有使用膠圈、彈性盤(包括磨損嚴重的)或聯軸器轉動不靈活,每發現一處、一臺罰款100元。
三十、機電設備各部件連接固定螺栓及轉動部位護罩螺栓,必須保證緊固齊全、完好,每發現缺少一條或松動者罰款20元。每臺設備司機必須佩帶相應工具,經常檢查緊固。否則,對司機罰款50元/次。
三十一、機電設備的高速旋轉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須加裝護罩或防護欄。否則,對使用單位罰款300元/處。
三十二、機電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包機制,包檢查、包使用、包維護、包達標、包獎懲。檢查中發現包機制不完善的,罰款200元/次。
1、各包機組及包機人員必須明確規定職責范圍,各崗位必須掛牌留名,責任到人。
2、必須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證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得帶病運行。各種保護裝置按規定進行試驗,檢查試驗后要認真填寫記錄。
3、必須嚴格執行各崗位操作規程,按規定對設備進行全面檢修、保養,保證各制動系統靈活可靠,各部位潤滑良好,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4、各崗位包機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5、各包機組長要對管轄范圍內的人員分工明確,要做到工作任務有檢查、有布置、有落實、責任到人。
6、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對分管范圍內存在問題進行整改,搞好質量標準化工作。
7、如發生機電設備事故時,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事后認真組織分析,追究責任。
三十三、機電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定期檢查制,做到有布置、有監督、責任到人。
1、各單位要對本單位所使用的機電設備按要求進行定期檢查,搞好日常檢修和保養工作,做好定期檢查、檢修、測試、試驗工作。否則,每少一次罰款200元。
2、各單位要充分利用每天檢修時間,做好日常檢查、維護,處理設備存在問題。若存在較大事故隱患時,使用單位向機電科匯報共同研究,確定處理方案后,安排時間處理。
3、設備的檢查由崗位操作維護人員和包機負責人執行。檢查轉動部位及電器設備時,必須停電掛牌,并做好相應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4、備用設備的定期檢查,嚴格按照有關制度執行。所有設備檢查檢修后,檢查人員要認真填寫記錄。
5、凡屬于檢查不及時,隱患沒有排除而造成設備損壞的,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分析,追究責任。
6、機電設備日常檢修必須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機電科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發現不及時填寫或填寫不規范的,對設備包機人罰款30元/項。
三十四、礦井停產檢修后,三日內各隊必須將本次檢修內容、更換零部件、油脂情況、參與檢修人員、發現設備缺陷情況等記入本隊設備檔案,并書面報送機電科,由機電科負責整理存入設備技術檔案。否則,對檢修單位罰款100元/次,對檢修單位負責人罰款30元。各使用單位對所管轄主要生產設備必須做到一臺一檔,內容齊全,專人管理,設備履歷簿記錄編號應與設備編號一致。否則,對管理員罰款30元/次。
三十五、井上、下各種皮帶機、刮板機、給煤機、轉載機及井下在用各種絞車(大型絞車除外)、臨時水泵、噴漿機、扒碴機等各種設備運行時司機必須站立或在上方操作,時刻觀察設備運行狀態。否則,按違章處理。
三十六、各單位不準自購設備,需用設備由各單位提出計劃,經機電科選型、設計及負荷驗算后,由本系統礦長、機電礦長、經營礦長審批,并經主要領導批準后,采購單位按計劃采購,需招標時由機電科組織簽訂技術協議和購置合同。否則,機電科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三十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由機電科、安質科、調度室監督執行。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3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對設備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規程,搞好設備的綜合管理,保證生產需要;
。、本礦所有機電設備一律由機電科設備組統一分類打號,建帳、建卡,予以管理。設備管理應做到帳、卡、物、牌板四對照;
。、礦屬各機電班,應指定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負責本單位設備的領取、使用、維修、回收、建帳建卡等管理工作。在領取設備時,予先辦理好建帳手續。上井設備要及時委托銷帳。對設備損壞和丟失的要追查責任人,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每臺設備應有領用、發放、回收制度。設備組對全礦機電設備有權調整使用。使用單位無權外借、互借、轉讓、轉售設備。更不準隨意改裝,拆套設備。如工作需要在井下轉讓時,應予先與設備組聯系查清數量,辦理好手續,方可進行。違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怠⒐潭ㄙY產和租賃的機電設備,不準借出和出售,易耗機電設備經礦、科領導簽字批準,并辦理財務手續,方可出售;
6、各使用單位需要設備和其他部件時,必須提前做出月計劃報設備組,設備組積級組織貨源,保證生產需要。使用單位新增設備時,必須持電管組批發的設備用電申請單;
7、使用中的設備,不準隨意倒裝。機電設備改變安裝地點,應先同設備組聯系好,否則設備組有權停發該單位的機電設備。
。浮⑿碌貐^機電設備的安裝,應由機電科畫出機電設備安裝示意圖,設備組按圖準備設備。安裝隊辦理領用手續,設備安裝結束后,由使用單位,安裝單位和設備組到現場清點手續,辦理設備移交手續。
9、各單位不準存放閑置設備。井下閑置設備必須在5天內回收上交,停產工作面設備回收時間不超過10天;厥丈辖坏脑O備,設備組應抽專人檢查,零部件要保持齊全,無損,否則按價值賠損。
。保、各單位要加強設備的'管理工作,主要設備要實行包機制,分片包干,健全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牌一致,防爆設備不準失爆,完好率必須保持在90%以上。
。保、大修理返礦和新進的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維修工和防爆員檢查,發放合格證后,方準投入使用,在檢查中發現的一般問題由維護工處理,確系大修質量和制造廠家的問題,由設備組與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保、設備庫房的設備要分類擺設,庫房要清潔,設備要完好。檢修過的設備憑合格證方可入庫。庫內設備不準拆套,確因生產急需,應有領導批準。不經設備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準在庫房拉運,拆用設備和配件,否則按丟失論處。
。保、設備管理人員要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全心全意為生產服務,保證設備的合理使用。若因設備人員失職造成損失者,應追查責任。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4
機電設備由機動部門統一管理,由經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運轉工操作。
一、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機械設備規定定期檢修、保養,提高設備作業率和完好率,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2、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3、設備防護裝置要完善:
、艡C械設備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面的聯節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經常開啟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設備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鎖,即開啟防護罩時,設備不能開動。
、茩C械設備的制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⑶每臺機床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葯C床工作燈和鉗工臺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于36伏。
、筛赡ズ拖麒T等產生粉塵的工作應有吸塵裝置;用油冷卻和電火花機床應有吸霧裝置。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生裂紋,安裝時砂輪夾緊法蘭盤不能小于直徑的1/2或大于1/2,法蘭盤與砂輪間要墊一毫米的厚紙皮。
5、起重設備:
、牌鹬卦O備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⑵作業前和作業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
“四檢查”即:
、艡z查行車、葫蘆剎車的可靠性。
、茩z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
、菣z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
、葯z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
作業“二不準”即:
、牌鹬匚锊粶士缭饺撕驮O備上空。
、破鹬匚锊粶食^葫蘆和行車的設備噸位。
二、電機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電機設備必須裝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設施,并靈敏可靠。
2、電氣的防爆性能,繼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調整。
3、各種電機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并要按期檢修、保養。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我項目部機電設備的管理,保證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機電設備檢修應嚴格執行維修保養與預防檢修相結合的原則,推廣先進故障診斷和狀態監測技術,按設備狀態合理確定檢修時間和檢修制度,提高檢修質量,降低檢修費用,縮短檢修停機時間。
2、按不同檢修內容和工作量,設備檢修分為日常、一般和大修理三種。
3、日常檢修:按定期維修內容或針對日常檢查發現的問題,部分拆卸零部件進行檢查、修整、更換或修復少量易損件,基本上不拆卸設備的主體部分。通過檢查調整,緊固機件等技術手段,恢復設備使用性能。
4、一般檢修(中修):根據設備的技術狀態對設備精度、功能達不到要求的項目,按需要進行針對性檢修。一般要求部分解決、修復或更換磨損機件,必要時進行局部刮研,更換油質、校正坐標、以恢復設備的精度和性能。更換電機個別線圈和部分絕緣、進行浸漆烘干等。
5、大修理:對設備進行全面修理,使設備完全恢復精度和額定出力;必要時設備全面解體,對所有零部件進行清洗檢查,更換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復設備原有的精度和性能,調整機械和電器附件,重新噴漆,并按設備出廠或部頒大修標準進行驗收。
6、設備日常維修、一般檢修由各施工單位的機電班進行,其費用在項目部生產成本中列支。設備大修理向處租賃站申請,由本項目部機電隊修理,其費用由設備大修理資金中支出。
7、設備檢修計劃,根據修理性質的不同,日常和一般檢修,按照要求的內容每月由機電隊進行編制檢修計劃,并報處租賃站審批,由各施工連隊進行檢修;大修理按照大修理的要求時間,根據租賃站提列批準后的計劃,由機電隊按期進行檢修。主要設備要編寫檢修作業計劃,包括檢修前的'生產技術準備;對修理復雜的工作量大的重點設備應采用網絡技術編制大修理計劃,按計劃施工。
8、根據生產工藝特點和生產過程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檢修方式。
、俨删、運輸和其他移動設備,實行按計劃輪換檢修。采掘、運輸設備的維修,每天應不少于4―6h,交接班時要有15min的互檢時間。
、谟袀溆玫拇笮凸潭ㄔO備,應按計劃周期輪換開動,停下來的設備應及時檢修,礦井主要矛盾線的水泵及管路、供電設施設備,應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檢修完畢。
、壑魈嵘到y等平時不能檢修的設備,應在節假日停產期間抓緊時間進行檢修,例檢日全年應有12―15d,施工期間主要提升運輸系統的日常維護,每天應保證2―4h的檢修時間;實行四、六作業制的,要確保6h的檢修時間。
9、節假日例檢應按下列規定進行:
、倮偻.a檢修,應集中力量解決平時不能檢修的主要設備缺陷和多種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和整定,停產檢修確定后,應編制“檢修工程任務書”,檢修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勞動組織以及施工網絡圖或施工指示圖表等。檢修計劃、檢修質量標準和檢修工程任務書,應組織參加檢修的全體人員學習討論,制定保證措施。在停產前要檢查落實各項準備,并做好停風、停電、停水、停氣和停機等方面的具體事宜。
、诿宽棛z修任務都應指定負責人,明確分工,重大檢修項目應成立檢修指揮小組,在檢修期內加強調度工作,檢查檢修質量和進度情況。
③每項檢修工程檢修完畢后,要保證有足夠的試運行時間。
10、應嚴格執行設備大修理開、竣工報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設備必須做空、輕、重負荷試運轉和效能測定,按檢修質量標準嚴格驗收,隱蔽工程應有中間驗收記錄。
驗收合格后要將檢修內容詳細記入設備履歷內。
大修理后的設備實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內,發生的修理質量問題,應由承修單位免費修理,保修期不得少于三個月。
11、設備大修后的質量驗收,以質量管理的專職檢驗員為主,會同質檢設備及使用部門,組織維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參加。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6
一、認真執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主要管、線纜裝置,實行區域負責制,分片包干的.管理辦法
二、各種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合格證,方能上崗。設備司機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三、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日常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發現大問題,找維修人員處理。定期保養:設備運行1-2個月或運轉500小時以后,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配合,進行部分解體清洗檢查,調整配合間隙和緊固零件,處理日常保養無法處理的缺陷。定期保養完后,由車間技術人員與設備管理員進行驗收評定,填寫好保養記錄。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四、主要重點設備應定期進行精度、性能測試,做好記錄,發現精度、效能降低,應進行調整或檢修。對主要重點設備的關鍵部位要進行日常點檢和定期點檢,并做好記錄。
五、特種設備指防爆電氣設備、壓力容器和起吊設備,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使用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測和預防性試驗,發現隱患,必須更換或立即進行處理。
六、加強設備潤滑管理,建立并嚴格執行潤滑“五定”即定人、定質、定點、定量、定期制度,做好換油記錄。主要設備要建立潤滑卡片,開展根據油質狀態監測換油。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7
一、設備領用制度:
1、所有機電設備器材管理權、發放權在機電科,機電設備器材的修理、發放、回收及驗收等,由機電科進行統一管理。
2、各單位領用、上交的設備,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管理辦理上帳、消帳手續,建立帳、卡,做到帳、物、卡三相符。
3、工作面安裝設備和大型設備,由調度室牽頭,機電科、安裝單位、使用單位共同驗收,機分廠必須填寫設備檢修卡,杜絕不完好設備入井,確認設備完好,幾方共同簽字后,方可入井使用。
4、各單位工作面設備移交、安裝、更換必須經設備動態員做表,三方共同簽字方可生效,各隊組不允許井下互借,否則對雙方責任人管理性罰款各50元。
5、凡工作面移交,隊組必須當天內到機電科辦理下帳、上帳簽字手續,每超一天對責任人(機電隊長、包機組長)罰款30元。
6、每月23日以前由各隊機電隊長把所在隊組纜線、設備數量、型號、使用地點報動態員,雙方共同核實數量,如有丟失當場開具罰、賠款;凡不報者,對責任人罰款30元。
二、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1、設備使用要實行定人、定機、規范操作,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設備操作規程。
2、各類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嚴禁超負荷、超規范使用,杜絕野蠻操作,否則,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30元。
3、嚴格執行設備定期保養制度,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三、設備檢修:
1、機分廠所檢修的設備由機電科下達檢修計劃,按下達的計劃,機分廠到設備待修庫領取所檢修的設備,并由雙方對設備的狀況現場檢查,所修理的部位及需領取的配件填表、簽字,完不成檢修計劃,每臺件對車間罰款20元。
2、對各車間檢修的設備實行三級驗收制度,嚴把檢修質量關,每臺設備清潔、衛生、刷漆、通電試運轉,驗收合格后入庫。
3、委外修理的`設備,填寫《委外修理設備審批單》,嚴格按程序審批,修理后的設備,要做好檢查、試驗工作,不合格設備嚴禁入庫、上帳。對工作不負責任,將不合格設備驗收上帳,造成損失的,嚴肅追究責任,并對設備組負責人罰款20元。
四、設備回收:
1、井下閑置設備應及時出坑,大型設備要求五天內出坑,小型設備三天內出井,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及時出井,每推遲一天,對單位負責人(隊長、機電隊長、領料員)每臺件罰款20元。
2、對回收出井的設備,由設備大材組設備驗收員和交回設備隊組聯合驗收,認真把關,屬人為損壞、短缺設備及配件的,設備驗收員根據丟失損壞情況按原價開據賠款單。損壞嚴重者進行分析通報處罰。
3、井下工作面回撤結束,必須按調度組織的現場辦公紀要在規定時間內出井。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出井按設備管理規定處罰,工作面回撤結束后,各隊組(單位)必須在設備大材組通知時間三天內到機電科辦理對賬結賬手續,超過規定時間對責任人每天20元罰款。
五、井下動態巡回檢查管理:
1、井下備用設備要做到擺放整齊,文明衛生。為保證正常生產,電氣設備必須接上電纜,不定時的通電運轉,以確保備用設備起到備用作用,發現沒有通電,擺放地點不合理,每臺件罰隊長、包機組長各30元。
2、井下動態員必須經常下井,深入現場,了解設備使用情況,對閑置、更換下來的設備,及時下達出坑通知單,經雙方簽字交機電科設備回收,驗收員考核。
3、動態員堅持對使用設備巡回檢查,發現野蠻操作、超負荷運行、不合理使用、不維護使用及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發現一次對責任人處罰20元。
六、電機車、礦車獎罰管理辦法:
1)電機車、礦車統一由機電科管理,運輸隊使用、修理或委托機分廠修理。
2)運輸隊礦車報廢必須經機電科,并同時辦理報廢手續。1噸礦車報廢允許為每年5%,底卸車為1%,多一輛運輸隊按實際現價賠償。
3)機電科每月對礦車進行全面清查,發現丟失按原價賠償。
4)直流電樞(電機轉子)修理由機電科負責外委修理,驗收。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8
為正確使用設備,使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結合石窯店煤礦實際情況,制定石窯店煤礦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1. 對設備操作者要求
(1) 設備的操作者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取得操作合格證,持證上崗。
(2) 設備操作者應熟知“三知四會”(知道設備結構、知道設備性能、知道設備安全保護原理,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3) 設備操作者應掌握一些潤滑基本常識,所操作的設備注油部位、潤滑油脂牌號、潤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知識,切實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4) 設備操作者應責任心強,做到“五嚴格”(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5) 設備操作者在操作和運行中應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發現異常問題立即停機檢查。設備日常運行情況應及時向維修工和隊部通報。
2. 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1) 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現場工作條件,搞好環境衛生和設備衛生,創造整潔、通暢的設備運行環境。
(2) 根據設備使用和維護的要求,配備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并按照石窯店煤礦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管理辦法要求進行試驗。
(3) 對大型固定設備配置必要的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和提供必要的檢修場所,并對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定期校驗,確保準確可靠。
3. 建立健全必要的設備運行管理制度
(1) 建立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設備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應包括的內容:
a. 設備的主要性能和最大允許負荷;
b. 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驟(啟動、停車順序、操作注意事項);
c. 設備運行過程應注意事項;
d. 設備的記錄填寫要求;
e. 設備的清掃、潤滑、維護保養、檢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 操作者和維修者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g. 操作者和維修者應遵守的'規章制度和相關規定;
h. 設備與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項。
(2) 建立交接班制度
對重要的運行設備必須實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設備操作人員執行,在交接班時,應與日常設備檢查結合起來進行交接班設備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a. 交班人對接班人能否勝任工作要求進行檢查;
b. 接班人對交班人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c.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衛生、環境衛生進行交接檢查;
d.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現場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滅火設施等進行檢查交接;
e.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各運轉部位溫度、各儀表指示數據、各潤滑部位油位、油量進行察看交接;
f. 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各部位振動情況、聲響情況、緊固程度進行檢查;
g. 交接班人員共同試驗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 建立設備包機制度
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建立設備包機制度,每臺設備、每個小型電器均包機到人,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包機者必須按規程規定操作使用設備。并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設備完好運行,包設備和工作環境衛生,確保干凈整潔。
4. 建立設備經濟運行制度
(1) 對大型固定設備,應根據設備的額定負荷確定其運行負荷,不得使設備在長期超載情況下運行。
(2) 對大型固定設備應盡可能在使它們的工況點在高效區運行,通過測試發現設備本身和系統工況點不在高效區運行時,應及時安排檢查、檢修。確保大型固定設備安全經濟運行。
(3) 對采掘設備應在規定的額定值下運行,完善電機綜合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防止設備損壞事故發生。
(4) 根據負荷情況及時調整設備運行方式,減少空載損耗。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9
一、在礦機電科及工區領導下,負責全區機電設備的檢查維護,使分管機電設備正常運轉,安全無事故。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機電設備完好質量標準,刻苦鉆研業務技術,積極參加機電業務學習和機電設備檢查管理會議,努力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三、加強工作責任心,每班必須對全區機電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及維護保養,出現問題及時匯報,認真處理。
四、必須持證上崗,堅守工作崗位,堅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五、采掘供電必須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堅持”,確保安全生產。
六、機電設備完好率必須達到90%以上,設備杜絕失爆。
七、堅持機電設備管理制度,加強對五小設備的管理使用,必須達到完好標準。
八、嚴禁“三違”、遵章作業,不得帶電搬遷設備,不得帶電作業。
九、掌握區域內設備結構、性能、工作原理等,正確使用各種設備,掌握操作技術要領,確保安全生產。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10
一、凡發生機械設備或供電事故,造成損失在1萬元以下者,由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分析處理;造成損失在1萬元以上者,由安監科組織分析,查明原因,劃分責任,拿出處理意見,機電科積極配合。
二、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調度室及當班領導,當班領導應當立即趕往現場,調查分析取證,初步查明事故原因,報機電部審核。
三、機電部組織現場有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并檢查有關責任人及單位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被通知到的單位或人員應按要求的'時間準時參加事故分析會,否則不再分析,直接按規定加倍罰款。
五、事故調查人員有權向發生事故的有關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索取相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六、對于違反本規定單位或個人,視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給予100—500元的罰款;對責任人給予50—100遠罰款。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11
1.負責與專業相關的技術工作,協助隊長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2.現場處理施工生產中遇到的'技術難題,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3.負責編制與專業相關的施工措施,并上報處有關部門審批,負責措施的傳達、貫徹。
4.協助隊長搞好設備管理。
5.定期組織檢查、調試機電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確保靈敏可靠,做好安全運轉。
6.組織機電職工搞好業務技術知識學習,按月提出設備主要備品,配件計劃。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12
1、包機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包機人員對設備包使用、包維修、包完好、包整潔、包材料消耗。
3、包機人員每天至少一次到現場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包機單位必須把機電設備、電纜、環境衛生,分配到每一個人,做到掛牌留名,各負其責。
5、包機組長應責任心強,熟悉業務,經常組織全體人員總結經驗、布置任務、提出要求。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13
一、機電運輸科為礦設備主管部門,負責全礦設備計劃、驗收、大修、更新、改造、報廢等全過程綜合管理,并參與新設備的選型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制定本礦設備管理的實施細則和制度。
2、負責全礦設備購置計劃,大修計劃的編制及管理工作。
3、負責全礦設備報廢的鑒定、報批工作。
4、負責全礦設備分配、調撥工作。
5、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礦所屬各單位的設備管理,組織開展技術革新活動,推廣先進經驗,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6、參與新設備的驗收工作。
7、負責組織設備計劃檢修。
8、審查確定安全技術改造項目。
9、負責全礦機電設備安全、經濟合理運行。
10、協助安全監察部對機電運輸系統職工進行培訓、技術考核。
11、對大型、重大事故組織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
二、全礦的機電設備由機電運輸科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外借、亂拆、亂卸設備。否則,限期整改或交回并每日罰款10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為止;井下轉接的機電設備,轉交單位轉交的設備必須完好,不缺零配件,否則對轉交單位按不完好情況罰款100元/處。接收單位接收設備后要定期維護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損壞情況,由接收單位負責處理,設備不用后,拆卸的設備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丟失的零配件按原價賠償。
三、所有使用或回收設備的單位必須確定一名工作認真、業務熟練的兼職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設備領取、記賬、管理和回收等工作。
四、各單位領用設備時,必須由設備管理員持本單位設備賬本和填寫完整的設備領用單(填寫清楚設備名稱、型號、出廠編號等)到設備庫領用設備。對于少數從機修車間領出的設備,設備庫保管員必須到現場驗收簽字方可發放。領用單上要有主管領導的簽字方可生效。若遇特殊情況不能辦理正常手續的,可由當天值班礦領導簽字暫借,但必須在事后24小時以內補辦正常手續,不及時辦理的,一天罰設備使用單位100—200元,對機電隊機修車間私自發放設備庫設備的罰款100元/次。
五、各單位需更換新設備時,必須先將舊設備回收入庫,由設備庫保管員開具設備回收單,憑設備回收單到機電運輸科辦理更換手續。如特殊情況無法回收時,可持經主管礦長簽字的借條到設備庫借領。但舊設備必須在兩日內回收,補辦更換設備手續。否則,超過一天罰款100元。
六、五小電器(防爆按鈕、防爆電鈴、防爆電棒、防爆接線盒、4mm;以下電纜)的領用都要從機電設備庫領取,礦供應科中的五小電器只對機電運輸科發放;沒有經機電設備庫領取的五小電器,在生產中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供應科發放者和使用單位各承擔100責任。
七、各單位領用井下新增設備,必須提前兩天到機電運輸科辦理“采區供電整定審批單”,憑“審批單”辦理領用手續。即機電運輸科在接獲使用單位用電申請開工施工單后,兩天內完成負荷審批、接電設計、電纜、設備配套供貨,機電運輸科沒有按期完成“審批單”影響正常生產的罰款100元,井下施工單位不經機電運輸科同意私拉亂扯的,給予100—300元罰款。
八、各單位領用設備時,設備所配戴的完好卡片要由領用單位保存;厥諘r,卡片連同設備一并交回。如果沒有交回或將卡片丟失者,單臺(件)對該單位一次性罰款50元,對該單位設備管理員罰款20元;電纜走向“米標牌”丟失的罰款100元/次;丟失電纜按照采購價的3—5倍處罰領用/使用單位。
九、對于沒有辦理任何手續而設備庫管理員私自發放設備者,罰設備庫管理員50元/次,并限期補齊手續。
十、一切出入庫的機電設備,必須做到出有憑,入有據,有設備編號、檢修(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必須加蓋防爆驗收合格章);否則給予機電運輸科100元/次的罰款。
十一、各單位在使用皮帶機、刮板機等機電設備時,其隨機配戴的附件不經機電運輸科批準一律不準用作其它用途。如經發現,則對使用單位處以100元/件/次的罰款。
十二、回收入庫的設備,設備庫管理員和設備驗收員必須全面認真檢查,并填好設備回收單,造成設備損壞和配件丟失要賠償。個別無法當時確定的設備,可暫打封條,并在1———3日內由修理房拆開,通知有關單位現場分析,按分析結果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十三、回收的設備以最終入庫的數量為準,對回收過程中丟失的設備,回收單位應按原價賠償。
十四、回收的設備要將其配套的配件、底盤也一并回收。否則,按100元/件進行處罰。如果有設備標志牌的也要將標志牌一并回收,如丟失則按50—200元/個進行處罰。
十五、對于將要移交的機電設備在未移交給接收單位之前,由原單位維護看管。如發生設備及零部件損壞、丟失,由原使用單位賠償;現場移交簽字后,設備發生損壞及丟失由接收單位賠償。工程結束未移交前,機電設備的'丟失、損壞,由原單位負責賠償。移交時機電運輸科管理人員到現場交清接明,簽字生效。設備移交手續結束48小時內,各隊設備管理員要到機電設備庫消帳或注冊,凡超過規定時間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按100元/天處罰。
十六、設備移交時,除達到基本完好標準和正常運轉外,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凈(和溜子底槽平為準),皮帶巷無積煤(以漏出H架底角為準并保持底皮帶200以下無積煤),或達到現場確定的標準。否則,一處罰款100元,超過5米的按20元/米加罰,并限期由移交單位處理。交給接收單位處理的,對移交單位加倍處罰。
十七、對于更換下的設備、配件要及時升井進行檢修。如果安全檢查時,發現工作場所存放有壞的設備、配件,罰使用單位100元/次(若在檢查時當班損壞更換的除外)。如發現備用設備丟失者,由使用單位按原價進行賠償。
十八、在平地設備檢修完成后,由檢修單位申請,機電運輸科組織驗收,驗收中每發現一項問題,對檢修單位罰款10———5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掛上驗收合格單,合格單上需有機電運輸科內組織驗收者簽名。
十九、設備、配件丟失、損壞按下列規定賠償:
1、電動機、水泵燒毀按照“設備送修鑒定單”上所出現的修理費用賠償。
(1)電機損壞屬下列情況之一的不罰使用單位:
、龠\行時間超過一年燒毀的。
、诰植吭验g短路。
。2)對下井使用時間不超過24小時毀壞的電機、水泵經分析后處罰,但必須在24小時之內送回設備庫。超過24小時不再分析,直接罰使用單位。
2、電機安裝使用后,五天之內電機軸斷,屬安裝責任,一次罰安裝單位200—500元。
3、設備安裝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試運行期3天內(移交前)損壞,該設備必須在32小時內升井檢查。屬設備運輸中碰傷、進水等原因導致設備受損的,由運輸單位負責,并承擔罰款。屬安裝造成的由安裝單位負責,并承擔罰款。非以上原因者,由機電運輸科、調度室共同分析決定。不按時升井者,按安裝單位的責任處理。
4、對設備易損壞的消耗按下列規定進行考核:
皮帶機托輥月損耗率0。5%;刮板月損耗率為2%;鏈環月損耗率4%;鏈環螺栓月損耗率10%。
5、應回收而沒有回收的,發現后,回收單位應在接到通知當日內回收,可沖減消耗。否則,按原值對回收單位進行處罰。
6、機電設備及附件、配件丟失按原價賠償(易損件除外)。損壞的零部件要以舊換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則,按缺小件的價值給予賠償。
7、每損壞一臺減速機,罰使用單位500元;減速機加水,發現一次罰使用單位200元;減速機缺油發現一次罰使用單位200元;每損壞一臺開關,按照修理所需費用罰使用單位(人為損壞的加倍處罰)。
8、設備隨機保護失靈或不使用,罰使用單位100—200元。
9、各單位所使用開關、電機、減速機、機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輥、縱梁、刮板等易損件,每月清點一次,帳物不符的,按規定對使用單位進行處罰。
10、皮帶機的皮帶要經常調整,不準用元木及鋼管等物件在邊緣擋皮帶跑偏,發現用元木及鋼管調偏,每一根罰款100—200元。皮帶跑偏以皮帶邊緣超出托輥邊為標準,每處以50元為基數,發現跑偏一根托輥加罰5元;在用皮帶的托輥不準發出尖叫聲,發出尖叫者,每個罰款30元;托輥不轉或軸承已壞,仍在使用,每個罰款50元。工作面備用的電機不得放在有積水及潮濕處,并且每周至少接火開動一次。如果發現備用的電機受潮或更換后不能使用者,責任單位按原價賠償。數量多的配件要碼放齊全,分類存放。否則,發現一處罰款50元。
11、每一部皮帶不得少于兩處清煤器,然后,每增加一個出煤點,增加一個清煤器。清煤器必須是鋼板中間加膠皮,禁止使用元木及其它代替,發現缺少或不合格一處罰款100元。
12、在用的刮板機必須完好。如果發現有跳鏈、漂鏈、跳槽現象每次罰款200元。
13、皮帶缺過橋一處罰責任隊100元。
14、皮溜裝煤點前后10米衛生差罰所管區隊100—200元。
15、設備運輸時野蠻裝卸的,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造成設備損壞者按設備原價值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并對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
16、不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責任單位按原價進行賠償,并對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一次罰款50—200元。
二十、大碴(Ф≥300mm)等雜物不準拉入溜煤眼。設備運行過程中,發現大碴塊的,司機必須停機搬下,每搬一次獎司機5元(包括篩選系統),由調度室裁定。并對責任隊給以相應處罰。
二十一、工作面刮板機要保持平、直、穩、牢,不能有兩處彎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400mm,發現一處不合要求罰款50元。工作面刮板機拉水煤,對使用單位每次罰款20。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14
1、每天巡視各機房一次,查看運轉日志,檢查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動作情況,查鋼絲繩與吊掛裝置的檢查情況記錄,查設備運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安排處理,查司機持證上崗與堅守工作崗位情況。
2、區、隊二十四小時有人值班,查交接班情況,各個崗位上的.人員是否到齊,查夜班是否有人離崗或睡覺。
3、查設備日常維修與安排一般檢修執行情況與完成情況。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15
為確保機電設備安全可靠運行,正確科學的操作機電設備,特對安全操作規程作出如下規定:
1、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必須依據《煤礦安全規程》并結合具體設備,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具有實際操作性。
2、安全操作規程由使用單位技術主管負責起草,領導班子討論定稿后報機電部審核。
3、安全操作規程必須貫徹到每一位該工種職工,職工在學習該安全操作規程后,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必須每月進行一次學習,學習考試必須有記錄,存本單位檔案室。
5、安全操作規程必須懸掛上墻,懸掛在機房或硐室的最顯眼地方。
6、如對設備進行了改造,該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應做出相應的'修改,由使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做出修改方案,報機電部審批。
7、每一個單位的安全操作規程都應裝訂成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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