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退休制度:退休制度的改革
隨著我國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的不斷增長,以及人口老齡化現象的日益加重,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尤其是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運行過程中面臨著日益嚴峻的挑戰,究其原因在于制度設計上未調整好權利與義務的對應關系,而退休年齡是調整這一對應關系的關鍵點,為此改革現行的法定退休年齡制度,實行張弛有力的彈性退休制將逐漸提上議事日程。
彈性退休制,西方國家實行的一種退休制度,即z府規定一個退休年齡段區間(比如60歲到65歲),員工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在這個年齡段選擇合適的時間點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因為養老保險繳納的時間越長,繳納的資金越多,退休的時候領取的退休金就越高,所以一般不會有人選擇提早退休的。實行彈性退休制度實際上也是在鼓勵推延退休。但是,推延退休面臨的主要障礙是此措施與現在國內就業緊張狀況之間的矛盾。
2010年9月10日,法國議會眾議院投票表決,同意將其現行的法定退休年齡由60歲提高至62歲,而退休者要想獲得100%的退休金,則必須年滿67歲退休,而不論繳費期長短。此消息引發國內民眾不滿,該新聞一度成為世界媒體關注的焦點。2010年10月1日起,上海也正式實施柔性延遲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該政策一出臺,社會各界對此高度關注。
我國是否要延長退休年齡?持贊成意見的人認為,隨著我國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大幅提高,不合時宜的退休制度得跟得上時代變化亟需從新調整,盡快實行延遲退休制以減輕“白色浪潮”(名詞釋義白色浪潮也叫白發的浪潮、銀色的浪潮、銀發的浪潮。用來形容人口老齡化過程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沖擊和影響。國際上對人口老齡化有一個標準,即如果一個國家人口結構中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達到7%。)對社會養老的壓力。有專家指出,到2035年,我國將面臨2名納稅人供養1名養老金領取者的情況,這種情況被稱為“老齡社會峰值點”,歐美國家均提前30到35年制定養老戰略。因此,鑒于我國人口壽命延長的實際情況和養老保險基金壓力,應當延遲退休年齡。持反對意見的以一線工人和高校畢業生居多,這是因為,一線工人大多體力消耗大,在職時收入水平偏低且不是很穩定,退休后則可以獲得穩定的養老金收入。而年輕人則表示,近年來就業壓力又成為走出校門的學子身上的一座沉重大山,如果再延遲退休年齡,工作就更難找了。還有網友反映,2009年,中國人的平均壽命為73歲。假若將退休年齡推遲到65歲的話,那么平均下來就只能拿8年的養老金,而此前,已經交了幾十年的養老金,因此也讓許多人大呼不公平。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面對這場退休年齡之辯,看來延遲退休并非是應對老齡化的唯一良藥,更不可能以“一刀切”的方式推行。我國的法定年齡退休制度如何難以支撐多變的社會養老情況?我國的退休制度能否像發展經濟一樣走市場化和z府宏觀調控和諧發展的新路子?彈性退休又會為國民帶來哪些利與弊?快速發展的中國是否應另辟蹊徑?“以人為本”的理念能否在社會保障領域真正踐行?這都是我們值得思索的問題。
目前,我國法定的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并在這類崗位工作達到規定年限的職工,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退休。職工只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即可享受退休待遇。
已經實行50多年的法定年齡退休制時至今日又出現了哪些問題?它為何難以適應多變的社會發展?究其原因有如下幾點:
一、我國退休制度的基本格局已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我國現行退休政策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性職工60 周歲,女性職工55 周歲, 對特殊工種職工又放寬5 年期限。制定這一退休政策的基本依據, 主要是在于我國建國初期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我國人口平均壽命的客觀背景。50 多年來, 我國社會經濟格局、經濟結構和人均GDP 均發生了巨大變化。人口平均壽命已從20 世紀50 年代的50 歲左右, 21世紀初的70歲左右,較低的法定退休年齡和較高人口壽命之間的較大反差, 直接加重了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負擔, 影響養老保險的穩定與協調發展。同時, 現行退休政策與勞動力市場調節的不協調發展也導致部分人力資源的浪費。法定退休年齡較大幅度低于國際平均水平, 是現行退休制度由來已久,但尚未進行調整的主要問題之一,嚴重制約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退休制度中權利與義務的不對等性。20 世紀50 年代我國人民的平均壽命為50 歲左右,到21世紀初我國人民的平均壽命已達到70 歲左右,平均壽命提高了20 歲,但退休年齡尚未做出相應的調整。目前社會保險退休待遇中,職工個人繳費滿15 年,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便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體現社會福利因素較多,勞動者的社會保險繳費義務與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之間的對應程度較低,影響了該項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面,也影響了其可持續發展。
三、退休政策缺乏彈性,導致人力資源的浪費,F行的法定退休年齡制度,說明人在這個年齡會失去工作能力,需要退下工作崗位休息。但由于人的個體差異不同,人的精力、能力不盡相同,理論上講,決定是否退休的應該是人的身體狀況和工作能力,人的年齡只是一個參考因素。如果一個人只要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即使有很強的工作能力也必須退休,這樣對于許多有工作能力,而且希望工作的人來說是剝奪了其工作權利,人力資源的使用效率受到限制,無法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尤其是某些知識型、技術型行業的具有較高專業技術素質的人力資源特點,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一刀切”的退休方式顯然是不切實際的。
四、退休政策調整的改革方案滯后于社會保障改革進程。在近年社會保障改革設計中, 不論是退休政策有效性的調整還是它同同養老保險協調發展的改革, 往往只是著眼短期, 關注實行提前退休解決在經濟轉型中的附加產品:失業和職工下崗問題, 而忽視通過勞動力市場的結構性調整和發展模式的重大調整, 來緩解日趨嚴重的`失業風險。提前退休成為政策調整的一項重要工具, 但前退休已對我國目前養老保險費用支出的大幅度增長和部分省市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赤字產生了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提前退休對養老保險運行的近期影響直觀地表現為繳費人數的減少和領取養老金人數的增加。這不僅會直接加劇養老保險的資金供求矛盾, 而且會對養老保險的長期協調發展帶來十分有害的后果。
五、現行的退休制度及其發展走勢,構成養老保險穩定運行的潛在威脅。我國退休制度的現行格局以及日趨嚴峻化的提前退休問題已構成對我國養老保險長期穩定運行的潛在威脅。近年來由于種種原因引起的提前退休浪潮, 不但對養老保險的收支供求現狀構成威脅, 而且對養老保險的長期穩定運行帶來嚴重后果。若不有效地抑制, 甚至有可能瓦解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度基礎。
此外,我國的經濟環境、部分企業效率低下、我國勞動力市場的供求矛盾、失業壓力、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以及社會心理等也不同程度的制約了退休政策的調整和改革。
面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面臨的嚴峻挑戰,現行的法定退休年齡制度又存在許多缺陷,有必要對現行的法定退休年齡制度進行改革。提前退休、提高養老金保險繳費率(如果用提高養老保險繳費率來解決,而養老保險費是計入企業生產成本的,而繳費率不可能為了滿足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而無限上調,成本提高會導致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下降,企業利潤減少,國家所得稅也減少,出現一連串的副作用,因此不能簡單地用提高養老保險繳費水平來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降低養老金替代率(養老金替代率指退休人員退休時所領取的養老金數額占其退休前工資收入金額的比率, 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為社會平均工資的20 % ,如果養老金替代率低于適度下限36 % ,那么退休者的生活水平過低,成了社會救助;如果養老金替代率高于適度上限80 % ,那么則會加重養老保險基金負擔造成基金缺口,成了社會福利;而當養老金替代率為60 %時,可以使養老金待遇達到中上生活水平,基本滿足退休人員生活消費的需要,因此養老金目標替代率60 %不宜簡單降低。)又存在諸多難以解決的矛盾,屬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治標方案,無法實現治本,那么就必須另辟蹊徑,從社會養老保險的本質中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谏鐣B老保險繳費義務與退休待遇之間為對應關系這一前提,退休年齡在制度設計上可以是彈性的,實行退休年齡彈性有望解決這一難題,主要表現為:
1. 可以使人力資源得到充分利用。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醫療條件的不斷改善,人們的身體健康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有許多60 歲以上的人仍然精力充沛,其工作經驗和工作能力優于年輕人,如果不從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去考慮,而是按照規定的退休年齡“一刀切”的話,讓那些仍有充沛精力的人回家“頤養天年”,將導致人力資源的浪費。
2. 可以減輕人口老齡化帶來的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依據社會保險的權利與義務的對應關系,通過彈性退休年齡制度,每延后一年退休,參保人就多交一年的養老金,同時推遲一年領養老金, 研究表明若提高退休年齡五年退休金支出可以減少一半,這樣可以減輕人口老齡化帶來的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危機。
3. 可以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職工在職時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多少與其退休時的待遇應是相對應的,這樣才有激勵約束作用。而現階段實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國家包攬過多,保險基金不堪重負,繳費多者與繳費少者在享受退休待遇時差別不大,職工自我保障意識和責任淡薄,缺乏激勵約束機制。
對于退休年齡的討論,目前學術界的主流觀點是提高退休年齡或者實行彈性退休制度,各位學者都對自己的主張表明了理由和依據,盡管有些學者不贊成目前推遲退休,但推遲退休的和實行彈性退休是必然的趨勢。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期間也有不少政協委員提案熱議“彈性退休”。如政協委員程萍說:提前退休是一種“資源浪費”。在前年(200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上,民革廣東省委員會副主席、廣東省農業廳副廳長、全國政協委員程萍曾提出過有關“從專業技術、知識研究等領域開始,實行男女同等年齡退休”的提案,“去年(201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上,婦聯也曾經提出過這個提案,人大也有進行過研究,但最終還是被擱置了!背唐颊J為,尤其是對于科學技術、高等教育研究等專業研究領域來說,55歲就退休實際上是對社會資源的一種浪費,也是對于女性從業人員的一種不公平,“今年有關推遲女性退休年齡這個話題依然還有很多人在討論,可見它的社會關注度很高,亟待解決的程度也很高! 今年全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前,全國人大發布消息稱我國將充分論證、審慎研究女性退休年齡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婦聯副主席趙少華說,調整女性退休年齡,男女要平等,要同年齡,而且按自己個人的需求,有的愿意早退休就退休,當然一般情況要跟男性一樣,因為現在女性壽命很長。
有關進行退休年齡改革實施彈性退休的若干點建議:
一、逐步完善和調整我國的退休政策,實行由點到面逐步擴散的方式。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有示范和先例,正如我國80年代的改革一樣,可以先選擇試點基地進行試點推行,彈性退休政策雖已成為許多歐美發達國家應付人口老齡化挑戰、實施勞動力市場結構調整的重要政策主張, 并將發揮愈來愈重要的作用。在我國地域遼闊、經濟社會和人口態勢發展相當不平衡的基本國情的約束下,逐步改革傳統的一刀切的退休制度, 逐步實施彈性退休政策不失為一種較為明智的決策。采取彈性退休方式, 由部分退休、部分工作的彈性退休方式逐步過渡到完全退休, 可以減輕勞動者退休綜合癥的壓力, 避免勞動者因通貨膨脹而導致的收入的突然降低, 體現退休政策的靈活性。
二、實行改革引進彈性退休制度應同我國勞動力市場的供求相匹配。并不是每個領域都是適合引進彈性退休,對有工作能力,又希望能繼續工作的一部分人(專家、學者和專業技術人員等) ,應放寬退休年齡限制,職工和單位可以根據情況在一定的年齡范圍內決定退休的時間,讓其擁有工作的權利,進而提高人力資源的利用率。同時 建立科學合理的用人機制。勞動關系以人力資源管理為核心,引入競爭機制,就業崗位通過競爭上崗而取得,能者上,庸者下,建立能進能出、優勝劣汰科學合理的用人機制,使人力資源在良好的用人環境中得到充分利用,解決因延長退休年齡而減少就業崗位的問題。
三、我國的經濟發展及就業模式和就業壓力應該成為改革的根本著眼點。我國現行的發展模式和就業模式已經開始從以資源擴張向以人為本的戰略轉移, 從以城市為中心向城鄉一體化發展模式轉變, 但這一發展格局中退休政策的調整空間是有限的。所以必須著眼于中國人口眾多、勞動力資源充裕的基本國情,以經濟為中心為退休政策調整提供廣闊空間和調整余地,揚長避短地推進中國式發展模式和就業模式。很多人擔心延退將會導致更加嚴重的就業壓力。其實老年人與年輕人在身體與智力上的差別并不必然構成一種對立關系甚至構成互補在這基礎上可以形成更為細致的社會分工利用老年人的資源可以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而對于目前就業難的現狀,應當在花大力氣構建社會保障體系, 包括建立強有力的社會救助基金的同時, 逐步調整現行就業政策和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鼓勵畢業生創業甚至國考的首要前提是必須有至少兩年的基層工作經驗都是很好的政策導向。逐步緩解就業壓力。改革現有落后的法定年齡退休制從根本上說是為了發展社會生產力、改善人民物質文化生活,其意義不僅在當代, 而在今后的發展進程中將會愈加顯著。
四、“以人為本”是改革法定退休年齡制度的根本指導思想。正是基于我國幾年來保險費用支出的大幅度增長和部分省市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出現赤字,直接影響到了社會保險體系的穩定。我們才提出改革,改革的最終受益者使廣大人民群眾,所以應努力踐行“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
五、針對男女退休年齡的調整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區別對待。雖然說“男尊女卑”的思想早已被男女平等所代替,但男女身體條件的區別、能力的不同、社會角色的差異始終影響著男女工作的差異,當追求人力資源的最大使用率時,應區別對待男女工作,所以在進行改革時也要考慮男女退休年齡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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