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業秘密管理規定
一、目的
保護公司與客戶的商業秘密,維護公司的安全與利益。
二、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定義
(一)公司的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不為公眾所知悉,系指該信息不能通過公開渠道(如:報紙、新聞、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獲取;
2、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系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
3、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設置保密警示標識、制訂保密條款、簽訂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實施。
(二) 前款所述之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
1、公司管理、財務、人事等方面的系統設計、制度文本內容及方法;
2、公司公共關系的內容與方法;
3、公司客戶名冊;
4、公司經營計劃與營銷策略;
5、招投標的規劃與標底;
6、客戶資料;
四、本制度所稱之載體系指載有公司商業秘密內容的:
(一)各種工作底稿、文本、電子磁盤及其他載體(含正本、副本、影印件、傳真件、摘抄件);
(二)公司《文件檔案管理制度》規定的各類秘密文件、資料等。
五、保護原則
保護商業秘密的工作,遵循積極防范、層級管理、既確保商業秘密之安全性又便利于各項工作的原則。
六、責任部門與人員
(一)由綜合行政部負責公司商業秘密監督、管理事宜。
(二)公司全體員工負有保護商業秘密的責任和義務。
七、保護措施
(一)在《****公司個人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商業秘密保護條款,員工在聘用期與解聘后規定期限內須承擔規定的義務。
(二)公司根據需要,可要求專案和有關人員簽訂對特定事項的保密承諾書。
(三)行政部對電腦設定完整的文件目錄和子目錄系統,并根據需要設定管理密碼,由專人控管;同時公司與密碼控管人簽定保密責任協議書。
(四)行政部對傳真機、復印機統一管理,由專人使用,建立嚴格的使用登記管理流程。
(五)行政部建立嚴格的管理流程對公司發文進行管理。
(六)行政部負責根據《文件檔案管理制度》進行對各類載體設置警示標識的工作。警示標識包括:密級標識、字樣及“不得復印”、“不得攜出”等特定字樣。
八、泄密應急
(一)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有可能泄露時,均有義務報告主管部門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二)公司商業秘密已經泄露,發現人與當事人均有義務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即采取補救措施;
九、泄密責任追究
(一)當公司商業秘密已經泄露,公司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根據情況,公司同時可追究主管部門和人員的連帶責任。
十、本管理規定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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