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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寧波單位住房公積金怎樣繳存

        時間:2024-09-24 06:15:15 公積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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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波單位住房公積金怎樣繳存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寧波單位住房公積金怎樣繳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寧波單位住房公積金怎樣繳存

          一、單位繳存開戶登記

          1、本市市區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應當為其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并應自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開戶登記。

          2、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單位開戶時應指定經辦人員。需要更換經辦人員的,應及時到管理中心辦理單位信息變更。

          3、單位申請辦理繳存開戶登記需提供如下資料:

          ①法人證書(設立文件)或營業執照副本及一份復印件;

         、趪屹|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一份復印件;

          ③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④填妥并加蓋單位印章的一式二聯《寧波市實行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表》、一式三聯《同城特約委托收款合同》、一式三聯《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委托付款授權書》。

          單位的分支機構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開戶登記時還需提供:上級單位(總公司)的法人授權書原件,上級單位(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管理中心收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開戶登記申請后,按有關規定對單位所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并保存單位賬戶基本信息,經中心分管領導審批簽字后,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合同》上加蓋“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章。

          5、單位經辦人需將填寫有支付協議號的《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委托付款授權書》送至委托付款銀行,由委托付款銀行確認蓋章后,一份留存銀行,一份單位自存備查,另一份在5個工作日后送回管理中心業務辦理窗口。管理中心將同意開戶的《同城特約委托收款合同》和《寧波市實行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表》返還單位。

          6、辦理繳存開戶登記返還單位資料:

         、僖宦摗秾幉ㄊ袑嵭凶》抗e金單位登記表》;

         、诙摗锻翘丶s委托收款合同》(其中一聯由單位送委托付款銀行);

          ③一聯《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委托付款授權書》。

          7、管理中心需留存資料:

          ①法人證書(設立文件)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

         、趪屹|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份;

         、鄯ǘù砣松矸葑C復印件一份;

         、芤宦摗秾幉ㄊ袑嵭凶》抗e金單位登記表》;

          ⑤一聯《同城特約委托收款合同》;

         、抟宦摗锻翘丶s委托收款業務委托付款授權書》。

          8、辦理單位繳存開戶登記應注意事項:

         、俟芾碇行脑趯徍藭r應準確采集申請繳存開戶登記單位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法定代表人、聯系人、聯系電話、開戶名稱、銀行賬號、開戶銀行。

          ②單位名稱超過25個漢字的,單位應提出處理意見。

         、蹎挝灰袁F金或轉賬支票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無需填寫《同城特約委托收款合同》、《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委托付款授權書》。

          9、被執法查處的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開戶登記,按第五條至第十二條的程序辦理。

          二、單位繳存變更登記

          1、單位發生合并、分立、繳存方式、托收銀行、單位名稱、法人、地址等登記信息變更,原單位應在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證明資料到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

          2、單位辦理繳存登記變更需提供資料:

         、賳挝话l生合并、分立的,需提供相關的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的有關文件、工商變更文件;單位分立為兩個及以上新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分立決議(協議)或分立前單位上級主管單位批準文件;單位合并為新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合并決議(協議)或合并前單位上級主管單位批準文件。填妥并加蓋單位印章的《住房公積金變更注銷登記表》(一式二聯)。

         、趩挝煌惺浙y行變更的,需填妥并加蓋單位印章的《單位基本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三聯《同城特約委托收款合同》、一式三聯《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委托付款授權書》。

         、劾U存方式變更的,其中單位停止從銀行托收住房公積金的必須出具加蓋單位印章的申請書;單位改現金繳存為銀行托收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填妥并加蓋單位印章的《單位基本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三聯《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委托付款授權書》和一式三聯《同城特約委托收款合同》。

          3、管理中心對單位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修改單位變更信息。若是單位托收銀行變更和單位改現金繳存為從開戶銀行托收住房公積金的,報經管理中心分管領導審批后,在一式三聯的《同城特約委托收款合同》上加蓋“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章。

          4、辦理單位繳存登記變更需返還單位相關材料:《單位住房公積金文件變更登記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合同》和《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委托付款授權書》。

          5、管理中心留存的資料:

         、賳挝换拘畔⒆兏。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的名稱變更核準證明資料,工商變更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聯《單位基本信息變更登記表》。

         、趩挝汇y行開戶信息變更和單位改現金繳存為銀行托收住房公積金的,留存一聯《單位基本信息變更登記表》、一聯《同城特約委托收款合同》和一聯《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委托付款授權書》。

         、蹎挝煌V箯你y行托收住房公積金的,留存一聯《單位基本信息變更登記表》和加蓋單位印章的申請書。單位合并、分立的,留存一聯《住房公積金變更銷戶登記表》、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

          6、辦理單位繳存登記變更注意事項:

         、俟芾碇行墓ぷ魅藛T重點審核變更的單位名稱、單位地址、郵政編碼、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聯系人、聯系電話,以及需變更的單位開戶銀行信息(開戶銀行、開戶名稱、開戶賬號)。

         、谧兏髥挝幻Q超過25個漢字的,需將單位名稱縮減到25個漢字以內,并填入“單位簡稱”欄。

         、廴鐔挝缓喜、分立時無力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在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后,才能辦理繳存登記變更手續。

         、軉挝蛔兏鼘傩鲁闪⑿再|的,按“單位繳存開戶登記”辦理相關手續。

          三、單位繳存登記注銷

          1、單位解散、撤銷或者破產的,應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憑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批準文件到管理中心辦理注銷手續。

          2、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時,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清償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3、辦理撤銷、破產單位繳存登記注銷需提供的資料。

         、賳挝灰笞N繳存登記的書面報告。

         、谛姓聵I單位撤銷的,提供上級批準文件;企業破產的,提供人民法院破產裁定或上級批準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企業注銷工商登記的,提供企業注銷工商登記證明文件,上級批準撤銷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關閉文件。

         、厶钔滓皇蕉荨蹲》抗e金變更銷戶登記表》。

          4、管理中心對單位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經復核單位的繳存、職工資料(姓名、身份證號)等情況準確無誤后,在《住房公積金變更銷戶登記表》上加蓋有受理日期的“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專用章”。返還單位一聯《住房公積金變更銷戶登記表》。

          5、管理中心留存材料:

         、僖宦摗蹲》抗e金變更銷戶登記表》。

         、趩挝唤馍ⅰ⒊蜂N或破產的有關文件。

         、蹎挝灰笞N繳存登記的書面報告。

          6、辦理撤銷、破產單位繳存注銷注意事項:

         、賳挝粦粝聼o職工的按注銷辦理相關手續。

         、趩挝粦裘律杏新毠さ模毠人賬戶仍在該單位名下封存。

         、廴缃馍、撤銷、破產單位或清算組織已不存在的,由其主管部門代為辦理。

          四、單位緩繳與調整繳存比例

          1、新實施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按正常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困難的,連續2年經營虧損的單位,難以按正常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按規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連續經營虧損3年以上的單位,難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單位申請提高超過正常繳存比例的,必須是未實施住房補貼的盈利企業。

          2、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需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無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單位辦理降低繳存比例與緩繳需提供的資料:

         、俾毚鷷(工會)決議或決定;

         、趩挝贿B續虧損二年(降低)或虧損三年(緩繳)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復印件;

         、劢档屠U存比例申請報告或緩繳申請報告(包括原因和補繳計劃);

         、芴钔撞⒓由w單位印章、上級主管單位印章的一式五份《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申報表》或《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緩繳申報表》。

          4、管理中心對單位是否符合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條件等進行審核,簽署意見后將申報表和有關資料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或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審批,根據審批意見,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的降低、緩繳手續。

          5、返還單位資料:二份《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申報表》或二份《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緩繳申報表》(其中一份送上級主管部門)。

          6、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或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留存的資料:

         、俾毚鷷(工會)決議或決定。

         、趩挝贿B續虧損二年或三年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復印件。

         、壅{整繳存比例申請報告或緩繳申請報告。

          ④兩份《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申報表》或兩份《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緩繳申報表》。

          7、管理中心留存的資料:《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申報表》或《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緩繳申報表》。

          8、單位申請辦理緩繳與降低繳存比例注意事項:

         、俳档妥》抗e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期限均為一年。到期時單位仍需要繼續降低繳存比例、緩繳的,應按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②經批準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待經濟效益好轉后,應當恢復到規定的繳存比例,并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蹎挝粺o職代會或工會的,需提供經全體職工三分之二以上簽名同意單位緩繳或降低繳存比例申請的書面意見。

         、軣o上級主管單位的,上級主管單位意見欄無需蓋章。

         、輰徍、審批單位調整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從管理中心受理單位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薰芾碇行母鶕凶》抗e金管理委員會審批意見,給予單位是否同意緩繳或降低繳存比例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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