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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葉生產企業有關增值稅計算的納稅分析
茶葉是我國的主要作物之一,從事茶葉生產加工的單位很多,有茶葉初制加工廠、農場、林場、茶葉精制加工廠(公司)等。2004年國家取消農業特產稅后,茶葉生產企業主要是繳納增值稅,由于茶葉企業類型較多,涉及的增值稅征納比較復雜。筆者在茶葉生產企業工作多年,對各類茶葉企業在核算時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做過一些調查,現就幾種類型的茶葉生產企業如下:一、茶葉初制加工廠
茶葉初制加工廠屬于農業初加工企業,生產的產品屬初級農產品,除自產初級農產品享受免稅政策外,其他初級農產品均應繳納增值稅。但就初制茶葉加工企業類型來分析,各類型初制企業納稅計算又不相同。
第一類茶葉初制企業是投資種植茶葉,擁有自已的茶園,對自產茶園的茶葉進行初加工、生產自產初級農產品毛茶的初制加工廠,這類企業銷售自產農產品屬于增值稅條例第16條稅法上規定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初級農產品免征增值稅”范疇,按稅法規定不應繳納增值稅。
第二類茶葉初制企業是沒有種植茶葉,向外收購茶青(茶葉鮮葉)進行初制加工,生產各類初級農產品毛茶的初制加工廠。這類初制企業銷售生產的茶葉農產品不是自產而是收購后生產,應繳納增值稅。如果該初制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其應納增值稅直接用不含稅銷售額乘6%的征收率,即:
應納增值稅=銷售額 × 征收率
如果初制企業是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計算則比較復雜,要求先計算出增值稅的銷項稅和進項稅。銷項稅按銷售的毛茶不含稅銷售收入乘初級農產品稅率13%計算。進項稅計算包括收購的原材料、加工過程中耗用的輔料、動力、包裝物,購銷原料及產品的運輸費等都要計算,收購的原料茶青按農產品收購發票上的買價乘13%扣除率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運費按取得的合法運輸發票上的運費金額乘7%計算增值稅進項稅,其他包裝物、輔料、動力等則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上的稅額抵扣。沒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得抵扣。
應納增值稅則按銷項稅減進項稅的差額納稅,即:
應納增值稅=銷項稅 — 進項稅
第三類茶葉初制企業是擁有茶園,但自產茶葉不能滿足生產需要,既生產部分自產毛茶,又對外收購部分茶青加工毛茶的初制茶葉加工廠。這類初制加工廠生產經營涉及到兩種情況,一是生產部分自產毛茶,二是生產部分外購毛茶。前者是免稅業務,后者是應稅業務,按照增值稅條例上規定“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所以,這類初制企業首要的是對自產和外購生產的毛茶銷售額分別核算,這樣自產毛茶納稅才能按按前面第一類初制加企業所述“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初級農產品免征增值稅”情況處理,外購茶青生產的毛茶則按前面第二類初制企業所述情況繳納增值稅。如果說不將自產和外購分別核算,按稅法規定自產免稅部分也會視同外購從高適用稅率納稅。
在初制茶葉加工企業中有些由于規模小、甚至是個體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或沒有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這種情況下,稅務部門往往會按稅法規定,對個體經營或會計核算不全企業采用核定征收辦法,征收增值稅。
二、茶葉生產農場或林場
農、林場茶葉種植、生產規模往往比較大,生產經營上大部分是初制、精制一條龍生產,即初制生產毛茶后又用毛茶生產精制茶,當然也有少部分農、林場只從事初制加工生產毛茶。由于農、林場的茶園是投資種植,如果只從事茶葉初制加工的農、林場,則生產的毛茶屬于自產農產品,如前所述,無論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均不需要繳納增值稅。但從事一條龍茶葉生產的農、林場,其生產的精制茶屬于產品,應當繳納增值稅,茶葉工業產品增值稅率為17%,該類企業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其應納增值稅直接用不含稅銷售額乘6%的征收率,即:
應納增值稅=銷售額 × 征收率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其銷售精制茶的銷項稅應按工業產品17%的稅率乘不含稅銷售額。其進項稅計算只計算當期加工產品耗用的動力、燃料和包裝的進項稅額,而原料進項稅、即生產精制茶耗用的毛茶進項稅計算有所區別,因為耗用的毛茶是自產農產品,不是外購農產品,用自產毛茶直接加工精制茶,耗用的原料毛茶不能抵扣進項稅,故耗用原料的進項稅不予計算,如果是外購原料毛茶加工精制茶則應計算進項稅,但在核算注意與自產毛茶加工精制茶分別核算。進項稅計算出來后,如前所述第二類初制加工企業一般納稅人相同,應納增值稅則按銷項稅減進項稅的差額納稅。
例如:某農場本月用自產毛茶生產精制茶20噸并全部銷售,取得銷售收入40萬元,本月外購毛茶10噸,買價共計7萬元,已驗收入庫,并開具收購發票。如果農場是小規模納稅人,本月應繳增值稅為2.4萬元(40×6%),直接用銷售收入乘征收率計算應繳增值稅;如果農場是一般納稅人,本月應納增值稅為5.89萬元(40×17%-7×13%),即用銷售收入40萬元乘精制茶稅率17%計算出銷項稅為6.8萬元,用外購毛茶買價乘農產品毛茶扣除率13%計算出進項稅0.91萬元,銷項稅減進項稅之差為當期應納增值稅。
從上例可知,生產精制茶耗用的自產毛茶不能計算進項稅抵扣。所以一條龍茶葉生產企業一般納稅人的稅負比小規模納稅人高得多,從納稅籌劃角度,可考慮不申請為一般納稅人資格或單獨成立由農場(林場)控股的茶葉精制法人企業,在加工精制茶時對農場的原料毛茶實行購買,這樣,就可以抵扣原料進項稅,合理降低稅負。
三、茶葉精制加工廠(公司)
茶葉精制加工企業從企業類型上講是工業企業,其生產的產品均為工業產品,增值稅率為17%。如果茶葉精制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其納稅計算與前面農、林場一條龍茶葉生產企業小規模納稅人計算相同;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其銷售精制茶的銷項稅應按工業產品17%的稅率乘不含稅銷售額計算。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茶葉精制企業外購部分茶葉不用于加工生產,而是做商貿流通,直接出售,這時,銷售這部分貨物的銷項稅計算要根據所購商品的屬性計算,如果購入的是精制茶,取得了17%增值稅專用發票,在銷售時就仍按17%計算銷項稅;如果購入的是農產品毛茶,取得發票有可能是13%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農產品銷售發票、農副產品收購發票等,銷售時要考慮到該外購農產品毛茶購入后沒有通過生產加工,沒有改變其原來的商品性質,仍是農產品毛茶,精制企業購入只是用于商品貿易直接銷售,所以,銷售該商品時,仍按農產品毛茶稅率13%計算銷項稅。但要注意的是,涉及兼營不同稅率業務,會計核算要分開,否則應從高適用稅率計算應納增值稅。在實踐中,這種情況比較特殊,企業發生類似經營活動,應向稅務部門解釋清楚,否則,稅務部門將要求精制茶葉企業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一律按17%繳納增值稅。
精制茶葉企業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進項稅計算也比較復雜,主要是耗用原料的進項稅計算,與初制加工企業一般納稅人相比,由于兩類企業原料取得的途徑不盡相同,精制茶葉企業取得原料途徑比較復雜,一般有四種情況需要考慮分析:一是原料購入已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企業開具的發票),就直接按專用發票上稅額抵扣;二是沒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只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小規模企業或自產農產品企業開具的發票),則應按發票上毛茶農產品金額乘以13%的扣除率計算原料進項稅;三是既沒取得專用發票、也沒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而是企業直接向外收購的毛茶原料,由企業自行開具農副產品收購發票,這就應按收購發票的收購價格乘13%的扣除率計算原料進項稅;四是沒有取得任何發票的原料,按增值稅條例規定一律不得計算該原料進項稅。
茶葉精制加工企業增值稅銷項稅和進項稅計算出來后,如前所述初制加工企業一般納稅人相同,企業應納增值稅則按銷項稅減進項稅的差額納稅。
另外,我們在分析茶葉生產企業應納增值稅計算的過程中,對一般納稅人企業遇到的一些特殊情況,如購進的原料毛茶或精制茶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以及造成非正常損失等情況的,也不能計算進項稅抵扣,已抵扣的要扣除,會計上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同時對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茶葉用于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集體福利、個人消費、贈送他人或自產產品用于非應稅項目等情況的,應視同銷售貨物應計算納稅。
以上是對幾種類型的茶葉生產企業應納增值稅的簡要分析,可能對茶葉生產企業在實踐中如何正確計算交納增值稅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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