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企業集團稅務風險及規避初探
[關鍵詞]集團;稅務籌劃;風險;規避[摘要]企業集團稅務籌劃有風險包括風險、行政執法風險、風險、信譽風險和心理風險。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并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可通過構建有效的風險預警系統進行規避,企業集團稅務籌劃方案應合乎稅收政策和產業政策導向,注重企業集團稅務籌劃方案的綜合性,堅持成本效益原則,搞好企業集團與稅收管理者的關系等措施可讓企業集團納稅支出最小化和資本收益最大化。
Initially search the risk and dodges of the enterprise group tax planning
Key Word:Enterprise Group; Tax planning ;Risk ;dodges
Abstract: Risk of the enterprise group tax planning including the legal risk, th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risk, the economical risk, the prestige risk and the psychological risk in does not violate the tax law under the premise and obtains the tax affairs institution the approval, may construct the effective risk early warning system to dodge, the enterprise group tax planning to be supposed to conform with the tax policy and the industrial policy guidance, the attention enterprise group tax planning has the comprehensive , persists the cost benefit principle ,enterprise group does well with tax revenue superintendent's measure and so on, may let the enterprise group tax payment disbursement be small and the capital income maximization.
企業集團稅務籌劃是企業集團在不違反現行稅法的前提下,通過對稅法進行精細比較后,對納稅支出最小化和資本收益最大化綜合方案的納稅優化選擇,它是涉及法律、財務、經營、組織、交易等方面的綜合經濟行為 。企業集團稅務籌劃是企業集團的一項基本權利,通過稅務籌劃所取得的收益是合法收益。企業集團對經濟利益的追求可以說是一種本能,是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利益的行為。然而企業集團稅務籌劃是一門十分復雜的實踐技術,其在給企業集團帶來稅收利益的同時也蘊涵著風險。如果無視這些風險,任其發生而不加以規避與控制,勢必有悖于稅務籌劃的初衷,其結果可能是以節稅目的為開始,卻以遭受更大的損失而告終。
一、企業集團稅務籌劃風險
法律規定,納稅義務人是稅收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之一,即法律賦予納稅義務人有包含了對其經濟利益保護的自保權,而納稅義務人有權對自己的納稅事務在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之內進行必要的籌劃權。稅務機關和納稅義務人都是稅收法律關系的權利主體之一,其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由于主體雙方是行政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關系,所以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不對等,表現為稅收征管法中賦予稅務機關具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和在稅收征管中“程序法優先于實體法”的規定;還由于稅收征管中對納稅人規定有納稅義務和承擔的法律責任,所以,納稅人的稅務籌劃就必然存在風險。企業集團稅務籌劃風險是企業集團的財務活動和經營活動針對納稅而采取各種應對行為可能出現的籌劃方案失敗、籌劃目標落空、偷逃稅罪的認定及其由此而發生的各種損失和成本支出。包括:法律風險、行政執法風險、經濟風險、信譽風險風和心理風險 。
(一) 企業集團稅務籌劃法律風險
企業集團稅務籌劃法律風險是企業集團在制定和實施稅務籌劃方案時,所面臨其預期結果的不確定性,而可能承擔補繳稅款的法律義務和偷逃稅的法律責任。如果企業集團在現有條件中只有其中主要條件或大部分條件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規定,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就要對部分經營活動從形式上進行變通或從政策的選擇上來滿足稅收優惠政策的規定,如果變通或選擇的“度”把握不當, 企業集團就有可能為此就要承擔追繳稅款、加處滯納金和罰金的法律責任,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二) 企業集團稅務籌劃行政執法風險
企業集團稅務籌劃行政執法風險是企業集團在制定和實施稅收籌劃方案時,所面臨預期結果的不確定性,而可能承擔因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導致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嚴格意義上的稅務籌劃應當是合法的,符合立法者的意圖,但這種合法性還需要稅務行政部門的認可。在這一確認過程中,客觀上存在著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從而產生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由于我國稅法對具體的稅收事項常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和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這些都客觀上為稅收政策執行偏差提供了可能。換句話說,即使是合法的稅務籌劃行為,也可能因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在實務中根本行不通;或者被視為偷稅或惡意避稅而加以查處。不但得不到節稅的收益,反而會加重稅收成本,產生稅務籌劃失敗的風險。
(三) 企業集團稅務籌劃經濟風險
企業集團稅務籌劃經濟風險是企業集團在制定和實施稅收籌劃方案時,所面臨其預期結果的不確定性,而可能使發生的納稅籌劃成本付之東流,可能要承擔法律義務、法律責任的現金流出和無形之中造成的損失。如果企業集團稅務籌劃方案失敗或目標落空,請專業人員制定籌劃方案支出代理費,企業內部籌劃人員的工資、福利支出、公關協調費用支出及為滿足稅收優惠規定而增加的支出和其他費用支出等的籌劃成本將無法收回;為此還要承擔追繳稅款、滯納金和罰金的支出;至于無形之中造成的精神損失也無法計量。
(四) 企業集團稅務籌劃信譽誠信風險
企業集團稅務籌劃信譽誠信風險是企業集團制定和實施稅收籌劃方案時,所面臨其預期結果的不確定性,而可能承擔的信用危機和名譽損失。如果企業集團曾經有過偷逃稅行為,又被稅務機關查實認定為偷逃稅,可能被貼上有或不講誠信的標簽,導致稅務機關對其更加嚴格和頻繁的稽查,加上苛刻的納稅申報條件及程序,企業集團就會因此而付出額外的代價,嚴重的還會其生產經營活動及市場份額。一些企業集團以假合資形式和假高企業進行的“避稅”行為被暴光查處后,發生了誠信危機,其產品的銷售額發生急劇下降;又如有些國家以納稅人是否發生過偷逃稅行為為標準,采用不同的納稅申報單顏色,實行黃色申報和藍色申報。常言道:“金杯銀杯不如口碑”。良好的信譽誠信是企業集團的無形財富與生存之本。樹立良好信譽誠信,只能靠企業集團誠實不欺,恪守信用,常年的日積月累。不講信用則害人害己,最終被所拋棄。
(五) 企業集團稅收籌劃心理風險
稅收籌劃心理風險是指在制定和實施稅收籌劃方案時,所面臨其預期結果的不確定性,而在可能承擔法律風險、經濟風險和信譽誠信風險的情況下,方案籌劃人由此而承受的心理負擔和精神折磨。常言道“做賊心虛”,由于納稅人的稅收籌劃行為和偷逃稅行為有承擔經濟、法律和信譽誠信風險的可能,每當納稅申報或每到稅務稽查之時,害怕稅務機關發現其破綻,或平時害怕內部人舉報,納稅人總是提心吊膽,擔驚受怕,遭受精神上的折磨。
二、企業集團稅務籌劃風險的原因分析
實際中企業集團稅務籌劃風險的原因有主觀因素也有客觀因素,其具體方面如下:
(一)政策的變化
企業稅務籌劃活動都與國家政策高度相關,國家政策分析是稅務籌劃活動的一個基本前提。由于國家政策具有時空性,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其時效性日益顯現出來。為了適應改變了的經濟環境,舊的政策必須不斷地取消或改變,新的政策不斷推出,因此一些政府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這樣國家政策變化很容易引起稅務籌劃的失敗。
(二)稅務籌劃存在著征納雙方的認定差異
嚴格地講,稅務籌劃應具有合法性,納稅人應當根據的要求和規定開展稅務籌劃。但是稅務籌劃是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行為,其方案的確定與具體的組織實施都由納稅人自己選擇,稅務機關并不介入。稅務籌劃方案究竟是否符合稅法規定和成功,能否給納稅人帶來稅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序上取決于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稅務籌劃的認定。如果納稅人所選擇的方法并不符合稅法精神,稅務機關將會視其為避稅或偷逃稅。
(三)集團活動的變化
稅收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任何稅務籌劃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時間、法律環境下,以一定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為載體制定的。企業稅務籌劃的過程實際上是依托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對稅收政策有差別進行選擇的過程,具有明顯的針對性和時效性。企業要獲取某項稅收利益,必須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的某一方面符合所選擇稅收政策要求的特殊性,而這些特殊性往往制約著企業經營的靈活性。同時企業稅務籌劃不僅受到內部管理決策的制約,還受到外部環境的,而外部環境是企業內部管理決策難以改變的。一旦企業預期經營活動發生變化,如投資對象、地點、企業組織形式、資產負債比例、存貨計價方法、收入實現時點、利潤分配方式等某一方面發生變化,企業就會失去享受稅收優惠和稅收利益的必要特征和條件,導致籌劃結果與企業主觀預期存在偏差。
(四)投資扭曲行為
稅制的一項主要原則是稅收的中立性,納稅人不會因國家征稅而改變其已定的投資方向,但事實上納稅人卻因稅收因素而放棄最優的A方案而改為次優的B方案,這種因課稅而使納稅人被迫改變投資行為而給企業帶來的機會成本的投資扭曲行為。這種行為源于稅收的非中立性。可以說,稅收非中立性越強,投資扭曲行為越強,相應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
(五)經營損益的變化
政府課稅體現對企業已得利益的分享,而并未承諾相應比例經營損失的責任,盡管稅法規定企業在一定期限內可以用稅前利潤補償前期發生的經營虧損。這樣雙方在某種意義上成為企業不署名的“合伙者”,企業盈利,政府通過征稅獲取一部分;企業虧損,政府因允許企業延期彌補虧損。但這是以企業在以后限定期限間內擁有充分獲利能力為假定前提的,否則,一切風險損失將完全由企業自己承擔即以稅后利潤彌補虧損。由于已納稅款不能返還,某種程度上意味著稅款是預繳,企業稅負也就相對加重。
除上述原因外還有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理解不準確,稅務行政執法偏差,稅收優惠政策要求的條件執行不到位及稅務籌劃具有主觀性。它們都會給企業集團稅務籌劃帶來風險,需要我們制定具體措施進行規避。
三、企業集團稅務籌劃風險的規避措施
由于企業集團稅務籌劃目的的特殊性,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但也是可以規避和控制的。當然風險也是機會點,籌劃人應當主動出擊,針對風險產生的原因,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減少各種損失和成本的支出,趨利避害,為我所用。
(一)構建有效的風險預警系統
無論是從事稅務籌劃的專業人員還是接受籌劃的納稅人,都應當正視風險的客觀存在,并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和涉稅事務中始終保持警惕性。 我們應當意識到,由于稅務籌劃目的的特殊性和企業集團經營環境的多變性、復雜性,稅務籌劃的風險是無時不在的,而且每個稅務籌劃方案并不是盡善盡美的,隨時都會發生籌劃失敗的風險。當然,從籌劃的實效性看,僅僅意識到風險的存在還遠遠不夠。企業集團中的企業間還應當充分利用現代化的設備,建立一套、快捷的稅務籌劃預警系統,對籌劃過程中存在的潛在風險進行實時監控。一旦發現風險,立即向籌劃者或經營者示警 。風險預警系統的設置如下:收集大量與企業集團投資、經營相關的稅收政策及變動情況,稅務籌劃存在著征納雙方的認定差異情況, 投資扭曲行為的情況, 經營損益的變化情況,企業集團活動的變化情況,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理解不準確的情況,稅務行政執法偏差的情況,稅收優惠政策要求的條件執行不到位情況及稅務籌劃具有主觀性的情況等方面的信息引起的金額偏差分別設為Xi (i=1,2,3,4,5,6,7,8,9),它們在整個系統中占的權數分別為Pi(i=1,2,3,4,5,6,7,8,9);然后求其期望值E(X)= Xi × Pi ,方差R2=∑[Xi-E(X)]×Pi ,標準離差率V=R/ E(X),對其進行統計,比較,并與同行業或相關行業的標桿企業的稅務籌劃進行比較分析,看是否達預警線。然后對癥下藥,制定有效的措施,遏制風險的發生。
(二) 企業集團稅務籌劃方案應合乎稅收政策和產業政策導向
企業集團稅務籌劃賴以生存的前提條件和衡量稅務籌劃成功與否的重要標準是企業集團稅務籌劃不違法。在實際操作時,要學法、懂法和守法,準確理解和全面把握稅收法律和產業政策,時時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和產業政策的調整。也可同該國國家稅務總局的專家多接觸,可獲得自己有用的信息例如文件準備、法律程序、執法情況、慣例、未來稅收政策和產業政策趨勢 或者主動與本國著名高校和院合作搞研發,這樣可以獲得先進技術又隨時符合稅收政策和產業政策的導向,因為這里面許多專家是國家政策的建言者或政策制定者,他們通曉國家政策并可以給企業集團獻計獻策,使企業在享受有關稅收優惠的同時順應國家宏觀調控的意圖,防止陷入稅收優惠、投資并購優惠的陷阱。
(三)注重企業集團稅務籌劃方案的綜合性
從本質上來說,稅務籌劃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企業價值最大化所決定的。企業集團稅務籌劃應著眼于企業集團整體稅基的降低和平衡企業集團各企業間稅負,而不是個別企業個別稅種稅負的減少。由于各稅種的稅基相互關聯和各企業間業績考核的緣故,各稅種間具有此消彼長的關系,某種個稅稅基的縮減可能會致使其他稅種稅基的擴張;加上企業集團各企業間又不愿放棄已得的利益,如處理不當,很容易產生內耗,多生出沒必要的成本。因而稅收籌劃既要考慮某一稅種的節稅利益和多稅種之間的利益抵消因素,也要考慮平衡企業集團各企業間稅負。其次,稅收利益雖然是企業集團的一項重要的經濟利益,但不是企業集團的全部經濟利益,例如某一項目投資稅收的減少并不等于企業集團整體利益的增加。如果由多種方案可供選擇,最優的方案應是整體利益最大的方案,而非稅負最輕的方案。因此,企業集團開展稅務籌劃應綜合考慮,全面權衡,不能為籌劃而籌劃。
(四)堅持成本效益原則
企業集團在實施某一項籌劃方案時,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以及選擇該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而產生機會成本。因此,稅務籌劃還應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既考慮稅收籌劃的直接成本又要考慮機會成本。只有當稅收籌劃方案的成本和損失小于所得的利益時,該項稅務籌劃方案才可行和可接受的。
(五)搞好企業集團與稅收管理者的關系
同稅收管理者搞好關系對于納稅人有特別的意義,這種意義在于稅收管理者在執法中有“自由裁量權”即在稅法規定尚無力顧及的地方、在稅法規定偏于原則性的領域、在稅法規定有一定彈性幅度的區間和在特定的場合下稅收管理者有其特定的管理威嚴,企業集團謀求這種威嚴為我所用。此外, 稅收管理者每每在制定一些具體的稅收管理制度、辦法、措施時,進行廣泛的調查研究,征求多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特別向有影響力的企業集團 “討教”。適時提出對稅收管理者有建設性的建議會增強征納雙方的好感,從而使企業集團在競爭中獲得優勢。或者主動出擊,由于企業集團是在當地具有影響力的組織,具有一定的經濟功能和職能,企業集團的興衰對當地產生一定影響,特別是高產業和關系國計民生的企業集團(電力企業,通信企業、企業、生物制藥企業),利用自己的優勢培訓當地政府官員,使其游說政府制定有利于企業集團的政策。這樣可以贏得當地政府的好感,又可使自己的技術得到廣泛同時很快的打開市場。摩托羅拉集團就是一個明證,他培訓了的政府官員同時贏得當地的好感,為其以后在中國的迅速發展提供了契機同時贏得稅收的好處 。
[]
[1] 蓋地.稅務研究.[ M]北京:中國出版社.2005.
[2]李占國. 納稅籌劃的涉稅風險及涉稅誤區分析[J].生產力研究.2004.(9).66-68
[3] 蓋地,王玉娟.稅收籌劃風險及對策研究[M].天津:天津財經大學.2005.
[4]呂建鎖. 稅收籌劃的涉稅風險與規避新探[J].山西大學學報,2005.(5).46-47
[5]Mark Atkinson
【企業集團稅務風險及規避初探】相關文章:
規避審計風險03-24
企業品牌并購及風險規避03-21
論審計風險的規避與防范12-07
試論企業負債經營及其風險規避03-11
淺談護理管理中的風險規避對策03-01
境外施工企業如何規避匯率風險07-18
論拓展訓練的安全風險與有效規避11-25
試論稅務籌劃的非稅成本及其規避03-21
國際貿易風險規避策略探討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