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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石油企業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系統的審計重點存在問題及對策
一、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審計的重點
1.檢查會計憑證管理內控制度。所有會計業務是否都取得或填制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的填制和審核、復核、稽核是否符合《會計法》和上級有關會計制度的要求;記賬憑證的編制是否合規、合理、合法,要素是否齊全完整;憑證的傳遞、交接有無漏洞,是否及時有效;費用開支的審批程序是否符合規定,責任是否明確有效。
2.檢查貨幣資金管理內控制度。錢、賬是否由不同人員分管,是否符合相互制約的原則;銀行賬戶的設置、使用及核算是否合規、合法;現金、支票、有價證券、結算票據、印鑒的管理是否符合制度規定,有無漏洞,執行是否有效;貨幣資金收支有無審批制度,控制是否有效;貨幣資金有無定期盤點制度,出現差錯或出現長、短款時處理是否及時并符合規定。
3.檢查往來賬目管理內控制度。往來賬目的設置和使用是否符合會計制度;資金借入、借出有無審批制度,執行是否有效,財務處理是否附有批件;債權、債務是否定期核對、清理、清償,制度執行是否有效;呆賬、死賬的清查、處理是否合規、合法。
4.檢查資產管理內控制度。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調撥、出租、出借、投資、閑置、報廢、定期檢測、盤點等財務處理是否附有主管機關的審批憑據,附件是否合規、合法,手續是否齊全完備;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器材物資的采購、入庫、發出、盤盈、盤虧、處理積壓和報廢等的財務處理是否都附有主管業務部門的審批憑據,附件是否合規、合法,手續是否齊全;在產品、產成品入庫、發出、盤點、定期檢測、處理積壓和報廢等財務處理,是否附有主管部門的審批憑據,附件是否合規、合法,手續是否齊全完備;固定資產、材料、產成品等管理部門是否有賬目,是否與財務部門的賬目定期核對并及時調整處理,調整處理是否合規、合法。
5.檢查成本管理內控制度。成本費用的收集、分配是否合規、合法;產品成本的收集、計算、分配、會計核算是否合規、合法;專項費用(如折舊、養老保險、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等)的計提和分配是否合規、合法。
6.檢查銷售及利潤管理內控制度。產品銷售的會計核算是否合規、合法;稅金的會計核算是否合規、合法;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的歸集、核算是否合規、合法;利潤的會計核算是否合規、合法。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們在審計工作中發現,大部分單位能夠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財務內控制度,財務內控制度比較健全,但有相當一部分制度得不到落實,執行效果不佳。
(一)財務內控制度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會計憑證填制不規范。記賬憑證上填制、審核、記賬、主管人員印鑒不全;原始憑證要素不全,如購貨發票缺少品種、數量、單價,住宿費、餐費發票缺少日期等。憑證傳遞不及時,由于部分管理人員不及時將有關憑證向相關崗位交接,當期的生產成本(費用)和銷售收入跨期入賬的現象時有發生。
2.不相容崗位職責劃分不清。《會計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有的單位以精簡人員為理由,讓出納人員兼管報銷,單位的財務專用印鑒也由出納一人保管,嚴重違反了《會計法》的規定,這種做法不但容易造成工作中的差錯,而且為職業犯罪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3.往來賬目管理混亂。有的單位將往來科目當作萬能科目,實行經營責任制后,部分經營責任人為了滿足個人利益或小集團利益,將潛盈、潛虧以各種名目長期掛入往來科目不作處理;外投外借資金掛往來科目,有的外投資金由于對方倒閉、破產,已完全不可能收回,但仍然掛在往來科目中核算;債權債務中有的明細科目幾年都沒有任何變化,也不作相應調整和處理。以上做法導致債權債務嚴重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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