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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損失中責任相抵原則與減輕損害原則之比較分析
所謂賠償損失,亦稱為違約賠償損失,乃為合同當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之義務而予對方財產上之損失時,依法和依據合同之約定應由違約方承擔對方財產損失之賠償的一種責任形式。筆者根據案件討論過程中責任相抵原則和減輕損害原則于適用上之分歧,現結合我國現行的《合同法》,試將責任相抵原則和減輕賠償原則在適用上作比較。【賠償損失中責任相抵原則與減輕損害原則之比較分析】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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