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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代理制度有關題目之我見
[摘 要]間接代理制度是指行為人以自己的名義,為被代理人之而為行為,其法律效果首先對間接代理人發生,再依內部關系移轉于被代理人。在當前制定民法典的過程中,以間接代理制度為核心引起的有關代理制度了諸多爭議。筆者試圖就有關間接代理的制度淵源,性質,與英美法上被代理人不公然制度以及有無設立的必要等方面進行剖析,以厘清某些易混淆的。【間接代理制度題目之我見】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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