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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城市化與經濟協調發展
內容摘要:城市化與經濟發展相互促進、互為因果,二者的協調發展是建立和諧型社會的重要標志。本文根據城市化與經濟發展水平(人均GDP)之間的線性回歸模型,計算出重慶市及各縣域城市化與經濟發展之間的偏離差,并據此劃分協調度類型。結果表明:目前重慶城市化水平整體滯后于經濟發展,二者呈現極不協調狀況,而且協調度的區域差異十分明顯。并在此基礎上,深入剖析了影響城市化與經濟協調發展的主要因素,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推進重慶城市化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對策。
關鍵詞:城市化 經濟發展 協調度 重慶市
城市化與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經濟發展水平決定城市化進程和水平,而城市化引起的外部性經濟又成為推動經濟發展的主要驅動力,二者是相互促進、彼此制約、互為因果的關系。由于區域特征、社會經濟環境、歷史基礎的差異,城市化與經濟發展的關系表現出明顯的時空差異性。近年來我國城市化與經濟發展關系的研究備受學術界關注,目前的普遍看法是我國城市化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亦即城市化與經濟發展之間呈現非協調的發展狀況,城市化滯后已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本文試圖對重慶城市化與經濟發展的協調狀況進行定量分析,并診斷出城市化與經濟發展的協調度類型,明確城市化與經濟協調發展所面臨的問題,進而提出城市化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對策。
城市化與經濟協調發展測度模型
縱觀世界經濟與城市化發展的歷史進程,可以把城市化與經濟發展的相關關系概括為以下幾種主要類型:第一類,低度城市化,即傳統農業社會,工業化尚未起步,經濟發展緩慢、水平低,與此相對應,城市化進程緩慢、水平低,這是一種落后的低水平協調;第二類,過度城市化,城市化速度大大超越經濟發展速度,城市化水平遠高于經濟發展水平,存在于許多工業化水平不高的發展中國家;第三類,滯后城市化,經濟快速發展,城市化發展遠滯后于經濟發展的速度與水平,中國上世紀末至今即是如此;第四類,耦合型城市化,經濟發展迅速,城市化水平也不斷提高,經濟發展與城市化彼此推動、良性互動。四種類型粗略地反映城市化與經濟發展的協調程度,而定量分析城市化與經濟發展的協調性更具有實際意義。
在城市化與經濟發展的協調性定量研究中,我國城市地理學家周一星設計了理論模型。他以人均GDP來表征經濟發展水平,把1977年世界137個國家和地區的城市人口比重按2%的間距分成40個組,求出若干國家的平均城鎮化水平和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得出了40個組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x和城鎮化水平y,然后對這兩組數據進行一元回歸分析,得到的結論是:城鎮化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之間存在十分明顯的對數相關關系,見公式。
y=40.55lgx-74.96
式中:y為城鎮人口占國家或地區總人口的比例(%);x為該國或該地區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美元/人)。
上述方程擬合的曲線較好地反映了城市化與經濟發展相關關系的客觀過程,本文采用該模型來測度城市化與經濟發展的協調程度。按上述理論公式計算,2004年,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為1264美元,城市化水平應為50.8%,而實際城市化水平為41.8%,理論和實際相差約9%,說明我國的城市化水平滯后于經濟發展,這一結論與許多城市化理論研究的結論是一致的。
重慶城市化與經濟協調發展測度
城市化與經濟發展協調度計算
我們對2003年《重慶統計年鑒》數據進行整理得到重慶城市化與經濟發展現狀相關數據,表略。然后依據理論上述公式可以計算出重慶市及各縣域城市化水平值(本文稱這類城市化水平值為理論城市化水平值)。理論城市化水平值與實際城市化水平值之間必然有一定的差值,此差值我們稱為偏離差。
按上述理論公式計算得出2002年重慶市及各區(縣市)的理論城鎮化水平、實際城鎮化水平、偏離差,表略。由計算結果可知,2002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為763美元,實際城鎮化水平為23.2%,理論城鎮化水平為42%,偏離差18.8,即實際城鎮化水平滯后于理論城鎮化水平約19個百分點。其中,都市經濟區的理論城鎮化水平為55.9%,實際城鎮化水平57.7%,偏離差-1.8,實際城鎮化水平稍高于理論城鎮化水平;而渝西經濟區理論城鎮化水平為41.2%,實際城鎮化水平19.1%,偏離差22.0,實際城鎮化水平滯后于理論城鎮化水平22個百分點;三峽庫區理論城鎮化水平為33.1%,實際城鎮化水平13.6%,偏離差19.4,實際城鎮化水平滯后于理論城鎮化水平19個百分點。各縣(區、市)中,都市經濟區各區域實際城鎮化水平大多超過理論城鎮化水平,但與其它直轄市或特大城市比較,城鎮化滯后于經濟發展仍十分明顯,說明中心城市積聚功能還是比較弱;而渝西經濟區和三峽庫區各縣域除了萬盛區實際城鎮化水平與理論城鎮化水平相差不大外,實際城鎮化水平都遠滯后于理論城鎮化水平,可見,渝西經濟區、三峽庫區的城鎮化水平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
城市化與經濟協調發展類型判識
本文采用偏離差來反映城市化水平與經濟發展之間的協調程度,偏離差越小,城市化水平與經濟發展之間協調度越好,偏離差越大,城市化水平與經濟發展之間協調度越差。重慶各區(縣市)其理論城市化水平與實際城市化水平相差較大。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南岸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的實際城市化水平高于理論城市化水平,它們地處重慶都市核心,是重慶乃至西南地區的經濟中心,城市化水平高是自然的,其偏離差值較小,我們認為其城鎮化與經濟發展協調,但都市經濟區的城市功能對整個重慶及西南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還很弱,城市化水平尤其是城市現代化水平仍然比較低,因此只是低水平的協調。除都市經濟區以外的7區23縣4市的偏離差值在-2.7%—27.2%之間變動,偏離差基本均為正,即城鎮化都滯后于經濟發展水平,平均偏離差為18.0%,據此以9%作為城鎮化與經濟發展協調警戒線,據此劃分協調度類型見表1。依據這一標準對重慶及各縣(區、市)協調水平類型進行判斷,結果表略。從判斷結果可知,重慶直轄市城鎮化與經濟發展整體處于極不協調水平,三大區域中都市經濟區為協調型,渝西經濟區和三峽庫區都為極不協調型,其中大部分區縣為極不協調型,銅梁、南川等為強不協調型。
制約重慶城市化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因素
城市體系結構不全,中心城市缺少且輻射集聚功能不強
目前重慶市擁有特大城市1個,現代化水平較低;20-50萬人口的中等城市僅萬州、涪陵、江津3個,帶動輻射能力弱;小城市基礎設施落后,發展后勁不足;小城鎮產業結構雷同、層次低,缺乏規模集聚效應。重慶大中城市過少城市體系結構不全,以及各級城鎮集聚輻射功能不強,已成為制約城市化健康持續發展的障礙因素。特大城市的城市競爭力同發達地區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大中城市少、區域中心城市功能弱,難以起到帶動周圍廣大腹地經濟發展的增長極的作用,而且由于大城市的缺失,特大城市與中小城市之間出現斷層,阻礙了各級城市之間的經濟聯系和梯度擴散;特大城市現代化水平不高,中小城鎮基礎設施落后,缺乏明顯的集聚效應,無法創造高的規模效應、高的就業機會、較強的外部擴散效益,因此其對城市化的推動作用有限。 傳統體制和制度安排,城鄉二元結構剛性化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機制的逐步建立,城鄉聯系加強,但是導致城鄉分割的體制性和結構性矛盾沒有從根本上突破。表現在,處理城鄉關系問題上仍然存在:產業發展中“重城市輕農村”、“重大城市輕小城鎮”觀念,表現在產業政策、信貸政策的城市傾斜,小城鎮、鄉鎮企業則受到嚴格限制;公共資源分配的城市傾斜,如財政性社會保障投入主要著眼于城市,而投入農村的比例低;計劃經濟時期從體制政策上限制農民進城就業和定居造成農村人口非農化和城鎮化進程緩慢。這一系列因素使城鄉差距日益擴大且剛性化,嚴重制約鄉村城鎮化,因此要使城市化進程步入良性循環軌道,必須徹底解決農村和農業發展的體制性矛盾。
農業產業化發展使傳統的農業生產經營從單純的生產領域擴展到農副產品的加工及其流通領域,這就要求農業生產以市場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依靠區域內的農業資源優勢,優化配置各種生產要素,形成生產專業化、管理企業化、服務社會化的農、工、貿一體化經營,從而達到實現農業增產、農民增收、農業農村發展與工業城市發展相互促進的目標,可見農業產業化是加速農村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重要途徑,在“大城市帶大農村”的重慶尤應如此。雖然重慶農業產業化自1995年開始起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農業專業化、區域化、產業化發展水平仍然不高,農業產業化整體滯后,仍以傳統農業為主體,商品率低、市場化程度低、對地區產值貢獻低、效益低,比如2001年重慶農業商品率僅50.7%,糧食商品率20%,三峽庫區和渝西經濟區許多縣農業商品率在30%-45%左右。特別是農業產業化龍頭骨干企業少,市場開拓能力強、輻射帶動面大的涉農企業很少;農業產業化資金投入規模小、缺口大;農業管理體制落后、農產品市場體系不健全、農產品收購部門的本位主義嚴重、交通閉塞等等都成為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制約因素。
城鎮產業特色不明顯產業關聯度低,對農業輻射力弱
城鄉要素的傳遞和轉移必須通過城鎮二、三產業的鏈接,但重慶城鎮特別是中小城鎮現有二、三產業還難以較好實現這一作用。從第二產業看,多為傳統工業,基本為初級品生產,加工層次少而低,產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特色經濟不明顯;同時多數中小城鎮工業生產要素組合基本特征是勞動密集型,特別是歷史形成的傳統食品、煤炭、紡織等第二產業,對本地經濟的支撐作用減弱,如綦江的煤炭、冶金、輕工企業效益低下,萬盛的支柱產業煤炭長期虧損。再從三產的關聯看,很多地區在資源開發利用上與一、三產業缺乏有機結合,產業關聯度低,特別是小城鎮工業對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不充分,農副產品加工規模小、品種少、加工度低,缺乏特色、名優品牌,工業配套不力,第三產業發展緩慢,對農村剩余勞動力吸引力弱。
促進重慶城市化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對策建議
重慶“大城市帶大農村”和城市化滯后于經濟發展的客觀實際,決定了在推進城市化發展中必須實行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在發揮現有中心城市的集聚作用的同時,應積極培育新的集聚中心,如加強萬州和涪陵地方中心城市的建設和發展,提高其集聚功能,向大城市方向發展;在積極加快發展主城區的同時,必須充分發揮縣(區、市)城市建設的積極性,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大力推動城市(鎮)化和農村產業化的結合,才能加快城市化進程,實現城市化與經濟發展的協調。
優化城市體系結構,充分發揮中心城市集聚輻射功能
充分發揮特大城市集聚輻射作用,加快區域中心城市發展,積極規劃建設中小城鎮,形成重慶市層級分明、結構合理、互動并進的城市化發展格局。必須進一步發揮都市核心區的輻射帶動作用,為此規模上應進一步擴展,規劃為600萬人左右的超級大城市;完善基礎設施,不斷向現代化城市邁進;積極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和升級,只有如此才能充分發揮其核心輻射力,增強其在西南地區的中心城市地位。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區域中心性城市,完善城市結構體系,逐步將萬州、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黔江建設成為50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區域性中心城市,充分發揮其在特大城市與中小城鎮間的連動傳遞作用,并擔負區域中心城市的輻射功能。大力發展中小城鎮,主要從擴大規模、壯大實力、突出特色著手,尤其應該立足資源、面向市場、突出專業性、體現地區特色、增強現代經濟內涵,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其對縣域農村經濟的帶動作用。
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有效轉移
農業產業化實質是拉長農業生產鏈條,把農業生產延伸到加工和流通領域,包括農業布局區域化、生產專業化、服務社會化、經營一體化、管理企業化。農業產業化是充分利用農業資源尤其是特色農業資源、優化資源配置的有效形式,是實現農村工業化的重要途徑,而農村工業化有利于實現農業勞動力轉移和城鄉經濟的融合,從而推進城市化進程。目前應結合“農業產業化百萬工程”,加快傳統農業向產業化、特色化、效益化和現代化轉化,加速農村城市化進程。積極推進特色種植、養殖基地建設,重點是蔬菜、水果、中藥材、花卉、水產品、蠶桑、優質稻米、油菜生產基地建設;大力開發推廣應用農業科技成果,如配方施肥、集約養殖、農產品加工保鮮技術等的開發和引進;加快大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培育組建,鼓勵農產品生產、加工、運銷企業發展,加快各區縣(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步伐,力爭在近期內建成一批輻射力較強的專業批發市場。
加快城市產業結構調整,強化特色二、三產業發展
二、三產業發展是城市化發展的基本動力,重慶作為老工業基地,結構調整任務還比較艱巨。工業應壯大化工醫藥、重大成套設備、發動機、儀器儀表、數控機床等優勢支拄產業,提升以汽車摩托車為代表的機械工業,著力打造汽車和摩托車名城;空間布局看,都市區搞好產業功能分區,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金融、商貿等第三產業,提升重慶城市整體形象,大中城市加快特色工業園區建設,承接都市經濟區“退二進三”的部分產業,著力區域優勢產業產品發展,形成自己的主導特色產業,中小城鎮必須立足資源和區位優勢,著力于“專、精、特、新”產業的發展。各級城鎮都必須逐步建立起相適應的現代流通、金融保險、服務、旅游等第三產業,不斷提高三產比重,為城市化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突破城鄉分割的二元性制度障礙,促進城鄉關系良性發展
加快城市化發展,必須突破體制障礙。調整地區收入分配結構和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包括穩定增加財政支農資金投入總量;提高支農資金使用效益;建立促進農村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的公共財政體制等。逐步實現城鄉勞動力市場一體化,當前應特別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基本條件保障、工傷事故賠償等問題;同時農民工及親屬的教育、就業、社會保障、衛生保健、生育管理等也應逐步實行有序管理,逐漸把“農民工”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取消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管理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一元戶籍制度,確認城鄉居民平等自由的遷移、居住、擇業的權利,消除城鎮化進程中的體制和政策障礙,從法制上真正保證城鄉居民發展機會的平等。
參考文獻:
1.周一星.城市地理學[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5
2.重慶市統計局.重慶統計年鑒[Z].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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