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基礎與經濟學的現代化
既然道德與理性是對立的,是非理性的,那么為什么還會有這樣的道德行為發生?道德是否是作為社會的基礎存在的,也就是說一個市場社會(請注意不是市場經濟),需要不需要一個道德基礎,這個道德基礎包括對產權的尊重、對他人權利的尊重、自我約束等等。
如果用我對道德事件的定義,那么基本的邏輯關系已經包含在這個概念里了。就是一群充分理性的自利的人(self-interested),是為自己的利益牟利的。但他們如果僅僅在自私的意義上是充分理性的(selfish),僅僅是自私的一群人,那么所有的其他人都只是他們的手段,是他們達到自私目的的一個手段。別人是我的手段,同樣你也是別人的手段,你的生命、你的財產、你的幸福都是他人的手段。在這樣一群人中可不可能有市場社會,再退一步可不可以有社會。在傳統政治哲學和道德哲學的討論中,答案是很明確的:不可能。在我們熟悉的一些政治哲學著作中,像英美傳統的洛克、霍布斯或康德哲學傳統中的有關論述,在自由意志這個傳統中生長出來的道德哲學,歐陸哲學,像盧梭,都有這一觀點:即便是一群自利的人,如果他們完全是自私的,那就是野蠻人,就沒有文明社會。
在英美傳統和歐陸傳統中都認為社會是文明社會(civil society),是civil,而不是野蠻(barbarian)狀態。而一個文明社會或市民社會、公民社會,這些詞在英文中都是civil society。civil在洛克的產權理論中,就意味每個人都必須尊重他人的生命、自由、財產占有權利,也就是他所講的Property。雖然在歐陸傳統中關于對財產占有的尊重與英美傳統有很大的不同,但從學術上歐陸傳統和英美傳統都承認只要是人類社會就要有一個文明的基礎,這個文明基礎就是道德共識(moral consensus)。在霍布斯、洛克、黑格爾的論述中,道德共識的意思就是人們相互間有一個起碼的尊重。這個尊重在前資本主義社會,即在歐洲進入啟蒙時代之前的時期,并不顯得很重要,因為它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沒有人認識到它一旦缺乏將是什么樣子,因此沒有形成啟蒙時代的道德危機。德克海姆關于社會道德共識的看法:在一個前分工社會或前資本主義社會、前現代社會中,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機械式的同一(mechanical solidarity)。因為那時分工不發達而且社會規模很小,秩序擴展得還不寬泛,所以就一小群人而言,他們之間的共識比較容易達成。這一小群人大都面臨同一種風險——大自然,他們之間沒有很廣泛的地理差別,人種上單一,在血緣上也是相互聯系的,而且他們的能力、他們的知識結構也差不多是一樣的。在這種情況下,不會產生現代社會的萌芽,它只能有mechanical solidarity ,機械式的團結、聚合(這個詞中文不太好翻),總之是一種前現代的共識:我們面臨同樣的生存問題,我們擁有幾乎同樣的生存手段,也就是我們擁有同樣的效用函數,那么我們就是一家子。這就是從血緣和地緣關系上形成的前現代社會,用中國人的話就是鄉土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