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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場企業納稅管理的難點與解決措施研究論文
1建筑企業納稅管理難點
1. 1在外施工人員個人所得稅管理難點
大多數的施工活動都是在企業注冊地以外的地方開展的,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要求按照工程總造價0. 5-1%的比例來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建筑企業根本沒法將這被征收的稅額具體到每個人員身上,也就沒法正確的從工資中扣除掉相關的額度。況且,稅務機關按照這種方式來征稅,最終的額度是比較大的,這分攤到每個施工人員身上是很大的一筆稅額,企業沒法承擔,個人也沒法承擔。此外,建筑施工企業每月要在企業注冊所在地以全員實名的形式申報納稅,外地施工項目所屬的人員也還要在工程所在地申報納稅,這就很容易產生重復納稅。以上就構成了在外施工人員個人所得稅管理難點的原因了。
1. 2工程結算中營業稅及其附加管理難點
由于現在建筑市場競爭非常激烈,建設單位在招標過程中壓價壓的比較嚴重,施工企業為了能承接到工程不得不作出降價讓利行為。在工程結算時難免會體現出讓利行為,但稅務主管部門認為這相當于商品折扣,要求對這部分征收營業稅及其附加。此外,如果施工企業在工程的所在地有發生營業稅繳納,那也是建設方先行代為繳納的,而施工企業一般到了期末確認了收入之后才計提營業稅及附加,如此問題就出現在了工程結算和施工企業確認收入有較大差異或是建設方代繳扣不及時等情況,從而導致應交稅金科目貨方余額過大,稅務機關在年末稽查時會要求清繳該部分稅款,這部分建設方遲早都會給予扣繳,但問題就出在這部分被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扣繳了之后,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還要求繳納一次,這種情況在稅務稽查時經常發生。
1. 3企業所得稅管理難點
建筑施工企業的企業所得稅跟商品流通企業的所得稅在納稅實務上存在有一定的差異,管理起來具有一定難點,主要表現在:首先,建筑施工企業駐外地的分公司不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繳納主體,但還是需要在分公司所在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年終再在公司總部進行匯總調整,但問題是建筑施工企業工程結算、供材結算、分包結算等時間比較久,這就會使得分公司預繳過多的企業所得稅,而總部匯總調整時卻很難讓分公司所在地稅務機關多退少補;其次,在一些地處偏僻的山區稅務機關在辦理工程結算時要求施工企業提供各種資料,比如證明本工程收入成本已全部納入會計核算的證明,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企業所得稅征繳證明,如果駐外施工企業提供不了的話,則會被要求按結算金額的2%一3%扣繳企業所得稅。但是工程所在地被扣繳的企業所得稅并不能得到總部所在地和分公司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的認可,從而構成企業的重復納稅;最后,駐外施工單位在當地購買的材料、租賃場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都難以取得發票,沒有發票就沒法稅前列支。
2納稅管理難點解決措施
2. 1在外施工人員個人所得稅解決措施
針對在外施工人員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問題,比較合理的做法就是最好能夠在建筑施工企業所在地繳納,這樣比較統一,也好管理,不容易出現重復征收情況。即使沒辦法爭取統一在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也不應該按照總工程造價款的一定比例來征收個人所得稅,而是要按照施工人員個人的薪金收入來計算個人所得稅。要想成功爭取到這個結果,首先,建筑施工企業自身要完善和規范經營管理活動,并盡量提交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單位要求的相關資料。其次,駐外施工工作人員的工資不要在工程所在地發放,而是要在建筑施工企業總部所在地發放。最后,加強與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單位溝通、交流與協調工作。
2. 2工程結算中營業稅及其附加解決措施
由上文可知,工程結算營業稅及其附加的難點問題概括起來就是工程讓利及提取的稅金金額和甲方代扣繳存在差異性所造成的。一方面,需要解決工程讓利是否應該納入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范圍的問題,其實根據營業稅實施稅則的規定,讓利部分是不應該被當作工程結算的,不應該被認定為營業額繳納營業稅的,所以,施工企業在辦理結算的時候,要避免在結算報告中使用“讓利”這兩個字眼。另一方面,關于施工企業與建設方代扣代繳形成的營業稅額時間性差異產生的問題,實際上建設方審批的工程結算要遠小于建筑施工企業實際的工程完成量,所以要解決這一問題,建筑施工企業確認工程結算收入時盡量將時間保持跟建設方審批的工程結算一致,盡可能按建設方審批的工程結算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并計提營業稅。
2. 3建筑施工企業所得稅難點解決措施
首先,將駐外分公司的施工工程嚴格控制在甲方簽批的工程進度結算之內,遵守收入成本配比的原則,確認進度時要嚴格審查成本費用是否全部入賬,杜絕成本費用入賬不及時行為,并按時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其次,建筑施工企業要如果是持妙卜出施工經營許可證》施工的,則要在簽訂施工合同后及時應稅務機關要求到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外出施工經營許可證》,辦理工程結算時要了解相關需要提交的資料,對于提供資料有困難的,比如在偏遠山區,建筑施工企業可以讓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給予出具所得稅管轄征收證明文件。一般這樣操作后,在辦理工程結算時,工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大多不會扣繳企業所得稅,但是各地稅務機關要求不一樣,必須要做好前期的工作,才能得到稅務機關的理解和支持。
3結論
建筑施工單位在納稅管理的過程中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難點,所以更加要加強經營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提高各管理環節相關人員的稅法知識,在辦理相關業務時要具有納稅意識,負責財務管理人員更要精通稅法知識和財務知識,從而規范會計核算行為,力爭降低稅務成本,采取正確措施解決施工企業納稅管理的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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