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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整合的研究論文
1 企業內控審計與報表審計兩者之間的區別與聯系
“整合審計”概念的提出給國內大部分企業帶來了經濟與技術方面的巨大考驗,但與此同時,也使得愈來愈多的企業更加關注并重視審計建設,從而起到引導國內企管理念變革、推動企管向更先進方向發展的積極效應。所以,要想試行整合審計,就要做好內控審計與報表審計兩者之間關聯性分析的基本功,才能有的放矢地完成兩者的有機融合。
1.1 內控審計與報表審計的主要區別
1.1.1 審計目標和對象不同
內控審計強調的是對企業經營運作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的審計與監督,而財務報表審計則將其目標定位于對企業財務報告的有效性分析與審計,進而形成財務報告審計機制,故兩者的審計目標與審計對象存在差異。
1.1.2 測試范圍和目的不同
內控審計需要對企業內控的設計及運行進行全面測試,故涉及范圍較大,樣本容量及涉及內容也較多。而報表審計則相反,其一般只選取對企業列報的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的關鍵事項,進而尋找可靠數據指標以形成審計意見,故其測試的范圍、樣本量和內容都相對較小。
1.1.3 評價深度和準確度不同
內控審計除需對內控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外,還需要對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重大內控缺陷予以披露并對現存問題進行嚴格區分,從而形成精準的分析與評估,故對內審深度要求較高。而財務報表審計只是為了給后續實質性內控審計工作提供相應依據,所以,只需在做出必要分析的前提下,判斷出它對內控有效性的實質影響即可,因而評價結論在準確度與深度上要求略低。
1.2 內控審計與報表審計的主要聯系
談到兩者的聯系,具體表現為兩者在審計業務類型、風險導向理念、審計操作流程與方法等多方面體現出的一致性。畢竟,無論是基于何種指標的審計,其運用的審計理論都應具有高度適用性,另外,財務報表審計首先是針對企業所處的經濟、政治及自身行業特色,并依據審計風險模型對企業現行報表數據進行評估,獲取審計證據;而內控審計也是基于企業風險導向理念,特定領域存在缺陷的風險程度越高,審計關注則越多,再加上內控的日常審計主要是側重于財務報表的審計,因此,兩者在審計視角的確認等方面聯系頗為密切。
2 整合審計可行性分析
雖然內控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存在差異,但兩者在審計目標和技術操作上卻存在相似之處,因此,實現兩者的整合審計十分可行。
2.1 整合審計具有理論基礎
企業內控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最終服務對象都是財務信息的使用者,即涵蓋股東、債權人、監管部門等在內的各方人員,同時兩者的最終目的也都是為了通過提高他們對企業公布信息的信賴程度而維護和提高企業信息受眾的整體利益,所以,兩種審計在審計方法存在共性,在審計流程上亦有重疊。審計共性為整合審計提供了理論基礎,因此,理論上的可行將推動整合審計的發展。
2.2 整合審計具有實踐基礎
現階段,部分企業實行兩種審計并行,這勢必要增加企業的審計成本,而將審計過程進行整合,終將大大削減像審計證據收集、整體情況了解等這些基礎且重要的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等各項耗費,對企業與事務所雙方都將是利好消息。除了實現資源共享必然會節約時間成本外,雙方資源的機會成本也大大提高,所以,有效降低審計成本為整合審計進一步實踐提供良好基礎。
2.3 整合審計具有智力支持
隨著審計工作的深入落實及對企業的卓越貢獻,使得“審計”一詞深入人心,再加上國內注冊會計師行業逐步壯大,高精尖審計人才輩出,也為行業的進一步發展添磚加瓦。然而,在市場競爭日趨白熱化的情形下,分秒必爭的從業心態也不容忽視,注會行業應拓寬自身從業范圍,推陳出新,提升審計工作綜合效率,因此,整合審計在人才儲備方面應十分充足。此外,整合審計也并沒有忽略注會獨立性的體現,由于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本身都會對兩個出具的審計意見負責,所以,根本不存在以一方面業務為主導傾向而甘愿犧牲另一方面審計業務的客觀問題,這不僅體現了審計的特性,也迎合了企業的審計訴求。
3 企業整合審計協同機制構建
現階段,整合審計構建與落實還需多方共同協作,才能鋪平整合審計的前進道路,進而以此帶動業務本身、行業本身及企業等多方的共同進步與長足發展。
3.1 構建執行規范與操作指南
目前,整合審計備受青睞,但現行整合審計卻沒有與之配套的專項指引與具體規范加以指導,使其在實際操作與實施中,僅存概括性總體要求及簡易操作方法,從而呈現出一種重理念輕實際的現實問題。因此,要想使整合審計能夠長久發展,亟須盡快出臺針對整合審計計劃、實施、程序等方方面面的細化指引、規范及操作方案,甚至還要依據不同行業制定不同的執行指南,以更好地服務于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工作。
3.2 進一步加強注會素質建設
注冊會計師是新型整合審計的主要執行者,其職業判斷可謂是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的始終,故審計質量的優劣與注冊會計師的職業素養與操守有著緊密聯系。一般而言,國內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在企業進行整合審計時常采用分組合作方式,這就對一個注冊會計師的整體審計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另外,不可否認的是,企業有些涉及商業機密方面的審計結果不便對外報告,故一些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也表現得只是走走過場,未能深入考察,這些做法都無法滿足整合審計的要求。由此可見,目前事務所還缺乏整合審計方面的注冊會計師,因此,未來的人才吸納應多注意兩種審計人才的平衡,才能幫助注會行業實現良好發展。
3.3 精細區分審計界限與范疇
在企業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愿意分別聘請不同審計人員對內控與財務報表進行單獨審計是非常奏效的,但前述也提到過這個問題,如若這樣進行將會大大加重企業成本負擔。鑒于成本效益原則,企業也應綜合考量,采用整合審計方式進行兩者的協同審計。這里有一點值得強調:就是在整合審計過程中需明確審計界限并保證雙方彼此的獨立性,同時,為了防止審計人員審計時的主觀臆斷,應明令禁止其直接引用報表審計的證據或結論,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劃清財務報表與非財務報告兩者之間的審計范疇與涉及的審計界限。
3.4 構建溝通協調的合作氛圍
為了更好地完成整合審計工作,在執行過程中可要求企業與審計單位之間各司其職,并強化雙方及時而全面地溝通與協調的機制。具體地,企業應在保持彼此獨立性的前提下,積極配合審計工作,主動提供審計依據;同時,審計人員也應隨時與企業相關部門溝通,避免閉門造車和主觀傾向作祟,這樣一來可使雙方都能夠更加積極、認真對待審計工作,二來也能使注會提出的建設性意見很快落實與反饋,從而促進企業整改。
3.5 大力加強企業信息化管控
處在科技迅猛發展的時代,企業已逐步實現了財務電算化,但信息化步伐卻在審計應用上停滯不前。注會在內控審計時,需綜合考察其設計與執行的貫徹一致性及合理性,設計的合理性可通過企業章程進行預判,但執行一貫性判斷卻存在困難。如若企業引進ERP系統就可對企業內控相關業務流、審批流及人員權限進行事先設定,以保證內控執行的一貫性,從而使注會在整合審計工作中的難度大為降低,同時信息化管控也為整合審計的資料提取等工作相應縮短了時間,提升了工作效率,進而達到整合審計的總體目標。
4 企業整合審計執行著力點
整合審計可通過內控與財務報表兩種審計間的相互利用與彼此驗證降低了審計風險,并借著二者優勢使審計質量大大提升。但審計人員在使用共享信息時應保持高度警惕,不可盲目借鑒,否則可能會造成某項存在錯誤的審計影響性放大與延續,進而導致結論偏頗。故整合審計應保持高度的機動靈活性,每一步驟的繼續推進均需大量的職業判斷,才能切實保障審計的質量提升。
4.1 計劃階段
在審計計劃階段,風評、規模、工作量及協作程度等都應被看作是開展整合審計初始計劃的關鍵因素,需重點考慮。另外,審計總體策略與具體方案也應在這一環節加以制定,主要包括審計范圍、方向、時間及具體步驟等,才能保證環環相扣的連續性工作的信息聚集與分析判斷,并對所有環節中可能出現的缺陷進行及時修正,以保證審計計劃的順利施行。
4.2 執行階段
在審計過程中,為了確保內控審計與報表審計同等重要,應先對企業內控環境加以評估和判斷,以識別出重要信息,據此了解錯報來源。當然,對企業整合審計還應以內控審計要求為藍本,在研究內控制度前提下,對企業內控流程進行精心設計,以保證審計工作的運行更加有效。
4.3 評價階段
大量實例表明,現階段的注冊會計師對報表審計關注度較高。而關于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國家已在相關文件中規定了現代企業內部控制普遍存在缺陷的類型,即為設計與運行缺陷,并按影響程度具體細化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與一般缺陷等,所以,審計人員在此方面可能發揮的主觀作用較小。而在整合審計評價階段,需發揮人為主觀作用對各項缺陷進行嚴格評價,以便最大限度地規避缺陷和連鎖效應的惡性循環。
4.4 報告階段
報告階段的注會要借助職業能力對整個審計階段做出結果判斷,并最終形成報告報出。當然,注冊會計師在出具審計報告時,應綜合考量企業的客觀情況,如審計范圍受限,審計時間倉促等,皆會造成審計判斷的客觀性部分失效,所以,事務所應根據內控及財務報表的報告服務對象差異單獨出具審計報告,進而體現整合審計的協同與獨立。
國內的整合審計雖起步較晚,但它能夠促進內控審計的長效健康發展,使財務報表與內控審計質量得到雙重提升,并能夠促使注會行業職業能力和企業內控水平的整體提高,故相信實現整合審計,便可以促使國內企業的管理水平迅速提高,最終實現企業與事務所之間的協作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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