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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陽王氏的家世門風與《冥祥記》的創作
六朝時期,官僚士大夫是弘揚佛法的一支主要力量,現存的很多的宣佛小說,很多是具有佛教信仰的士大夫所創作的。《冥祥記》是現存較多的一部宣佛小說,原書10卷,現在輯錄有130多則,基本上是佛教靈驗傳說。從此書中,我們可以看出當時上佛教信仰流行的一般狀況;同時,它又可以視為是志怪小說的一種,在小說發展史上有著重要地位,對傳奇的形成有著相當重大的影響;另外,它又是在徵實的原則下構撰的,所以其人物、背景、細節等均具有相當程度的真實性,可以作為正史的補充!囤は橛洝返淖髡咄琰,出于太原王氏。東晉時期曾在政壇活躍一時的一流高門太原王氏,自從王國寶伏誅後,其事跡就不為史家所重視。我們結合對王琰生平經歷的討論,可以略略窺見此一家族在宋齊時期的活動狀況。除此之外,我們擬就此書與其他宣佛小說、僧尼傳記以及正史之間的關系作一些初步的探討。
一、晉陽王氏的家世門風與宗教信仰
《冥祥記》的作者,各類目錄均作南齊王琰!端鍟そ浖尽冯s傳類:“《冥祥記》十卷,王琰撰!眱伞刺浦尽低M琰此人,史書無傳。關于王琰的生平,最重要的就是《冥祥記·自序》,其云:
琰稚年在交趾,彼土有賢法師者,僧也。見授五戒,以觀世音金像一軀,見與供養……琰奉以還都。時年在齠齔,與二弟常盡勤至,專精不倦。後治改弊廬,無屋安設,寄京師南澗寺中……於時幼小,不即題記,比加撰錄,忘其日月;是宋大明七年(463)秋也。至泰始末(470或471),琰移居烏衣,周旋僧以此像權寓多寶寺。琰時暫游江都,此僧乃適荊楚;不知像處,垂將十載……宋昇明末(479),游躓峽表,經過江陵,見此沙門,乃知像所。其年,琰還京師,即造多寶寺訪焉……時建元元年七月十三日(479)也[1]。
根據其自序,再補充其他材料,我們可以大致勾勒出王琰的出身、家世門風、為官經歷。首先,我們來討論王琰的出身! ⊥琰的郡望,《高僧傳·序》與〈破邪論〉都云是太原[2]。東晉南朝時期,史書所記載的太原王氏有兩家,一為太原晉陽王氏,即從西晉王湛起一線傳承下來之家族;一為太原祁縣王氏,如《南史》所記王懿、王玄謨等人。按理說,祁縣即為晉陽郡之屬縣。但兩家并不是一族。祁縣王氏自稱是東漢司徒王允之後,然其家世頗可懷疑。史書在提到祁縣王氏之家世時,均云是“自言如此”,自言者,非公論也,照例表示不可信。祁縣王氏直到太元末年才渡江,始居于次等士族的聚居地彭城,後來前往更邊遠的姑熟、譙郡等地。所以,在王懿發跡之前,祁縣王氏是出身頗為可疑的三等士族,與晉陽王氏為晉朝一流高門不可同日而語。所以,盡管晉陽王氏與祁縣王氏均追溯到東漢王允,然據史家看來,兩家實非同族。
那么,王琰是祁縣王氏呢還是晉陽王氏呢?據《冥祥記·自序》,他似祖居建康,後又遷居烏衣。眾所周知,烏衣巷乃東晉一流高門如王謝家族所居[3],據此推測,王琰應屬晉陽王氏。太原晉陽王氏,其稚年為何遠在交趾?此條線索有助于我們對王琰之家世有進一步之了解。
我們知道,在東晉的晚期,晉陽王氏的兩支一支結姻帝室,一支聯婚相王。王湛一支王坦之之後,于孝武帝時依附居于相位的會稽王司馬道子,會稽王妃出于此支。王嶠兄弟王濛之後,則依附于孝武帝,孝武帝皇后出于此支。這是太原王氏的極盛期。然而好景不長,太元以後的主相之爭,造成了晉陽王氏的兄弟之爭,結果是兩敗俱傷,死亡殆盡。安帝即位以後,中樞全歸司馬道子掌握。道子所信任的是王國寶及國寶從弟王緒二人。王國寶、王緒力主司馬道子裁損王恭和殷仲堪的兵權。王恭等繕甲厲兵,表請北伐。隆安元年(397年),王恭表列王國寶罪狀,舉兵入討:
國寶尤懼,遂上疏解職,詣闕待罪。既而悔之,詐稱詔復其本官,欲收其兵距王恭。道子既不能距諸侯,欲委罪國寶,乃遣譙王尚之收國寶,付廷尉,賜死……及王恭伏法,詔追復國寶本官。元興初,桓玄得志,表徙其家屬於交州[4]。
據我看,王琰即是王國寶之後。從年齡上推算,王國寶應該是他的曾祖。王琰祖、父因國寶之罪而遷居交州,王琰出生在此。後來形勢發生變化,他們才舉家北遷,重新回都。明確了王琰為王國寶之後,我們就能對以下一條常被引用的材料有新的理解。《南史》卷五十七〈范云傳附從兄稹傳〉:
。。┦她R位尚書殿中郎。永明中(483-493)……竟陵王子良盛招賓客,縝亦預焉。嘗侍子良,子良精信釋教,而縝盛稱無佛……太原王琰乃著論譏縝曰:“嗚呼范子!曾不知其先祖神靈所在!庇趴b後對?b又對曰:“嗚呼王子!知其先祖神靈所在,而不能殺身以從之!逼潆U詣皆此類也。
范稹主張死后神滅,因此王琰隱刺其“曾不知其先祖神靈所在”。而王琰之曾祖國寶乃因罪伏死,范稹反唇相譏“知先祖神靈所在,而不能殺身以從之!绷斯舾缸婺俗畲笾胺,必遭致激烈回擊。范稹這一回答直擊王琰家族之隱恥,故被載入史書,稱為“險詣”。然范稹之激烈回擊實不能證明其為人“險詣”,追溯起來,晉陽王氏,尤其是王國寶一支與范氏早就結下世仇宿憾。范寧為王國寶之舅,然兩人卻互相譖毀,矛盾極深。范氏與太原王氏之分歧,不僅是政治及人格之因素在起作用,也可能是由于家學門風懸隔之故。范氏世敦儒業,而王氏則以玄風相尚。范氏曾著文攻擊王弼、何晏,認為二人之罪深於桀紂,“古之所謂言偽而辯、行僻而堅者,其斯人之徒歟!”[5]而范寧為范稹族祖,所以,范家與王家之矛盾由來已久。
范稹攻擊王琰先祖的這一箭之仇,由王琰在《冥祥記》中用筆桿子很巧妙地報了。《冥祥記》中有這樣一條有意思的記載,其云:
晉太元中,豫章太守范寧,將起學館,遣人伐材其山。見人著沙門服,凌虛直上。既至,則回身距其峰;良久乃興云氣,俱滅。時有采數人,皆共瞻視。能文之士,咸為之興。
王琰特意紀錄此事,意思很清楚:佛教神異之存在是你先祖親眼所睹,而你范稹卻拒不承認,豈非數典忘祖?
晉陽王氏從西晉開始已經由儒入玄,至王坦之時已明顯地具有佛教信仰。《世說新語》中有很多他與名僧支道林往返應答的記載。坦之四子王忱(王國寶之弟)太元中出任荊州刺史,時道安正在荊州,王枕“藉輔貞素,請為戒師,一門宗奉。”[6]坦之次子王愉一門與僧侶的關系就更攸關性命。晉安帝興元三年(404),劉裕討滅桓玄,獨秉朝綱,以謀反為名,誅殺尚書左仆射王愉及子荊州刺史王綏。王愉之孫、王輯之子王慧龍為沙門僧彬所匿,西上江陵,投靠叔祖王忱故吏荊州前治中習辟疆。義熙元年(405),劉裕荊州刺史魏詠之卒,習辟疆與江陵羅修、別駕劉期公、土人王騰等奉王慧龍為盟主,舉兵欲襲江陵。劉裕恐江陵有變,遣其弟劉道規至荊州,起兵之密謀流產,羅修與僧彬奉王慧龍北投襄陽,在雍州刺史魯宗之的資助下,投奔後秦。
至于王國寶,同樣與僧尼有較密切的關系。《晉書》卷七十五〈王湛傳附王國寶傳〉載,范寧勸孝武帝黜免國寶:“國寶乃使陳郡袁悅之因尼支妙音致書與太子母陳淑媛[7],說國寶忠謹宜見親信。”由此可知,坦之父子兩代,均與僧尼關系密切,在王氏家族遭致滅門之禍時,他們平日與僧侶的交往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所以,晉陽王氏與佛教關系淵源有自,這種關系在家族遭禍後得到了更進一步的發展。王慧龍乃依靠沙門僧彬所匿,才得以逃往北方;王徹兄弟則出家避難。被流放至交趾的王琰父祖想必也是類似情況。所以王琰有著堅定的佛教信仰一點也不奇怪。
王琰父祖被流放交州後的情況我們不得而知,但《太平廣記》卷三百六十引《幽明錄》所載的一條材料卻透露出幾分端倪,其云
:“元嘉中,交州刺史太原王徵始拜,乘車出行,聞其前錚錚有聲,見一輛車當路而馀人不見,至州遂亡!北M管我們不能斷定這位太原王徵與王琰是什么關系,但聯系到王琰在大明年間已經回到京師,說明這一時期太原晉陽王氏、尤其是王國寶一系的問題已經得到解決。由于王國寶子孫移居交州的決定是由桓玄作出的,所以在劉宋時期能夠很快地得到平反。
另外, 王延秀與王琰的關系值得我們分外重視!端逯尽冯s傳類著錄《感應傳》八卷,王延秀撰;垧ā陡呱畟鳌ば颉芬嘣疲骸疤跹有阕陡袘獋鳌贰!贝藭F已不存。王延秀此人,見于《宋書》卷十六〈禮〉三、《宋書》卷六十六〈何尚之傳〉(《南史》卷三十〈何尚之傳〉略同)、《梁書》卷二十六〈傅昭傳〉(《南史》卷六十〈傅昭傳〉略同)等。由這些材料我們知道,王延秀為劉宋時人,以玄學與禮學見長,曾任祠部侍郎,入玄學館,并與袁粲、傅昭等一流高門有來往。其郡望為太原,是太原祁縣,還是太原晉陽呢?祁縣王氏是三等士族,靠軍功起家,而王延秀一直任清顯之職,應該是晉陽王氏。王延秀于秦始時為祠部郎,而王琰于泰始末移居烏衣巷。這是否說明王延秀與王琰有某種關系呢?至少他們應該是族人,而王延秀年輩較高。
另外,《隋志》雜傳類著錄《補續冥祥記》一卷,王曼穎撰!磁f唐志〉作《續冥祥記》十一卷,撰名誤作王曼,〈新唐志〉入小說家類,書名卷帙同〈舊唐志〉,撰人同〈隋志〉!陡呱畟鳌犯戒浟送趼f給慧皎的來信,其云:“弟子孤子曼穎頓首和南。一日蒙示所撰《高僧傳》,并使其掎摭。力尋始竟,但見偉才。紙弊墨渝,迄未能罷!睋赌鲜贰肪砦迨茨掀皆逋鮽鳌担
平原王曼穎卒,家貧無以殯,友人江革往哭之。其妻兒對革號訴,革曰:“建安王當知,必為營理!毖晕从,而偉使至,給其喪事,得周濟焉[8]。
《梁書》卷二十二〈南平王偉傳〉略同。唯“平原”作“太原”。曹道衡先生猜測王曼穎為王琰之子[9],尚不能視為定論。如果王延秀為王琰之父輩,王曼穎為王琰之兒輩,那么他們一族三代都撰寫佛教靈驗記,算得是歷史上一樁奇聞,可見此家族對佛教崇信之深。
二、王琰的任官經歷
《隋志》古史類著錄王琰《宋春秋》二十卷,注云梁吳興令!度f歲通天帖》云為齊太子舍人,在職三載[10] 。《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全齊文》載有王僧虔〈為王琰乞郡啟〉:
太子舍人王琰(闕十五字)牒:在職三載,家貧,仰希江、郢所統小郡,謹牒。七月二十四日(闕),僧虔啟。
王僧虔由宋入齊,卒于永明三年(485),此啟當為齊初作。陸杲所作《系觀世音應驗記》中的《彭子喬》條最後寫到:
義安太義(守)太原王琰,果(杲)有舊,作《冥祥記》,道其族兄璉識子喬及道榮,聞二人說,皆同如此。
杲書序明確記載了年代,謂“今以齊中興元年,敬撰……”齊和帝中興元年為501年。
以上幾條材料可以互相映證。綜合以上幾條材料,我們可以看出王琰為官的大致經歷:梁時曾任吳興令,入齊後,于479-485年間,擔任過三年的太子舍人。太子舍人是第一流高門才能擔任的清官,這也說明太原晉陽王氏在南朝的狀況已經得到了改善。據《南史》卷五十七〈范云傳附從兄稹傳〉,永明中他與范稹辯論,此時他應該在太子舍人任上,由此我們可進一步推斷他擔任太子舍人的年代至少應在建元三年(481)後。由于做京官難以維持生活,通過王僧虔求外任,至少在501年已經擔任了義安太守。南齊置義安郡,故治在今湖北襄陽縣西,很顯然,王僧虔為其請托江郢小郡的使命完成得很圓滿。
至于王琰以後的經歷,《異苑》卷六有一條不甚可信的記載,其云:
沙門有支法存者……妙善醫術,遂成巨富。有八尺翕登,光彩耀目,作百種形象。又有沈香八尺板床,居常香馥。太原王琰(一作談)為廣州刺史,大兒邵之,屢求二物,法存不與,王因狀法存豪縱,乃殺而藉沒家財焉。法存死後,形見于府內,輒打閣下鼓,似若稱冤,如此經日,王尋得病,恒見法存守之,少時遂亡。邵之比至揚都,亦喪[11]。
此事《太平廣記》卷一百一十九〈報應〉十八引《還冤志》記作:
支法存者,本自胡人。生長廣州,妙善醫術,遂成巨富。有八九尺……王譚為廣州刺史,大兒劭之,屢求二物,法存不與……邵之比至揚都,又死焉。
據此,可能是《異苑》誤記。
三、《冥祥記》與各種感應傳的關系
《冥祥記》之內容,乃是與佛教有關的各種神異事跡,它的材料來源于三個部分,第一是此前各種佛教靈異記。第二是自東晉以後陸續出現的記載名僧行跡的各種僧傳以及其他雜史雜傳。第三是他自己的親見親聞。下面我們分別論述它與各種感應傳、僧傳以及正史的關系。
在東晉南朝,出現了很多由士大夫撰寫的記載佛教神異事跡的感應傳記。晉末荀氏的《靈鬼志》,內容已多涉佛門,但還不是專門的弘法之作,F存的第一部觀世音靈驗記——謝敷的《光世音應驗記》成書于晉安帝隆安三年(399)前。在此之後,這類書愈來愈多。在劉宋朝,現在所知的有五種:1、傅亮的《光世音應驗記》1卷,2、張演的《續光世音應驗記》,3、劉義慶《宣驗記》13卷,4、王延秀《感應傳》8卷,5、朱群臺《徵應傳》,(疑為2卷)。蕭齊計一種,即蕭子良的《冥驗記》,現存兩條佚文。蕭梁計4種:1、陸杲的《系觀世音應驗記》1卷,2、王琰《冥祥記》10卷,3、王曼穎《補續冥祥志》1卷,4、《祥異志》,撰人不詳。北魏計一種,即曇永《搜神論》[12]。值得我們重視的是專門記錄觀世音靈驗故事的宋傅亮的《光世音應驗記》、宋張演的《續光世音應驗記》、齊陸杲的《系觀世音應驗記》。這三本書在我國早已佚失,但在日本,一直保存在京都東山粟田口青蓮院中。1970年,牧田諦亮發表專著《六朝古逸觀世音應驗記研究》,對3部書加以?、注解和解說,孫昌武先生將這3部書校點後,于1994年由中華書局出版。這為我們研究那一時期的宣佛小說提供了方便。
《冥祥記》的寫作受前代各種感應傳的影響最大。在此以前,與此書性質較為接近的是劉義慶的《宣驗記》和王延秀的《感應傳》。有些事跡,《冥祥記》與《宣驗記》兩者重見,詳見下表:
表1
除“史雋”與“陳玄范妻”兩條是完全相同之外[14],其他則有詳略之不同。仔細對比一下這些相同的條目,給人的感覺是兩書并不屬于一個系統。相比之下,《冥祥記》中的大部分條目其描寫遠比《宣驗記》詳盡。這可能是兩書根據口頭傳說而分別敘述,或者是在節錄同一本文獻時有詳有略。據我看,以前一種情況可能性為大。另外,“趙泰”(第4條)、“桓溫”(第28條)、“石長和”(第58條)事跡又見于同為劉義慶所著的《幽明錄》卷五,相對來說,這些記載較為接近。
王延秀《感應傳》與《冥祥記》的關系也值得我們重視。據有關材料,當時的佛教靈驗故事往往在家族內部世代相傳,所以王琰很可能繼承了他的族人撰寫應驗記時的材料。這以後王曼穎的《補續冥祥記》,很明顯是補續《冥祥記》的。但由于兩書失傳,所以我們無法詳細討論。
傅、張、陸三種《應驗記》全是記載觀音靈驗故事的,傅書7條,張書10條,陸書69條,計86條。據魯迅先生輯本《冥祥記》計131條,其中觀音故事35條(其中“竺長舒”事重復),即超過全部條目四分之一。通過比較可以發現,其中竺長舒條、竇傳條、呂竦條、徐榮條、竺法義條5條同傅書,詳見下表:
表2[15]
實際上,王琰是完全抄錄了傅書7條故事,只是由于今本《冥祥記》已非完帙,所以“帛法橋”條、“鄴西三胡人”條不見于今本。
《冥祥記》同于張書的一共有兩條,一條是《法苑珠林》所引卷十九釋道泰事,此條為魯迅《古小說鉤沉》所輯《冥祥記》遺漏,它相當于張書第5條。另一條是“徐義”(第60)條,同張書第1條。
《冥祥記》中有17條同陸書。小南一朗曾列表如下:
表3
《冥祥記》與傅書的關系清楚,系全文照錄,這沒有什么疑問。與張書的關系稍為復雜一些。應該說張書的成書年代應該早于《冥祥記》,但兩者相同條數較少,相比之下《冥祥記》較為簡略,我傾向于認為這兩本書無承襲關系,相同處只是均得之于當時流行的傳聞。而《冥祥記》與陸書的關系。孫昌武先生指出:二書所錄故事情節、文字大體相同(有幾條如《懷刑明》、《沙門道冏》、《道徽》等王書內容有較多擴充),具體的描寫、修飾處則多有差。據《彭子喬》條的說明,陸杲記載得自王琰族兄王璉,王琰寫《冥祥記》也當是同一來源。那么就是兩人得到同樣的傳說,分別寫成了故事。但是這又很難解釋兩部書的絕大部分故事為什么那么一致。這就不能不設想二書相互間是抄襲了的。而從成書年代看,可能是陸書抄了王書[16]。實際上,從陸杲的序言中可以看出,陸杲一直在搜集觀世音靈異事跡,并把宣傳這些靈異事跡當作是積德求福的手段。搜集的途徑既有口頭傳說,也有文獻記載。在陸氏《應驗記》第六十三條中,他說:“杲抄《宣驗記》,得此事!笨梢,他自認抄了《宣驗記》,當然也可能抄《冥祥記》。
四,《冥祥記》與僧尼傳記之間的關系
湯用彤與湯一介指出:僧人傳記在東晉已有流行。一方面是繼承東漢以來品題人物的傳統而創作的著作,如孫綽《名德沙門贊》以及《名德沙門題目》等書。另一方面則出現了僧人傳記,如《安法師傳》、《高座傳》、《佛圖澄傳》、《單道開傳》等。其後始有人為一類或一地之僧人作傳。一人之傳記如《佛圖澄傳》、《支遁傳》等,可考者計二十余種。一類僧人之傳記,知名者有四:《高逸沙門傳》1卷,竺法濟撰;《志節傳》5卷,釋法安撰;《游方沙門傳》,釋僧寶撰;《沙婆多部相承傳》5卷,僧祐撰。還有一時一地僧人之傳記,《高僧傳序》曰:“中書郗景興(超)《東山僧傳》、治中張孝秀《廬山僧傳》、中書陸明霞(杲)《沙門傳》,各競舉一方,不通古今,務存一善,不及馀行!庇心醾,如梁釋寶唱有《比丘尼傳》,〈隋志〉著錄慧皎有《尼傳》二卷等等[17]。《冥祥記》的性質不屬于僧傳,而是屬于感應傳,在其前面有劉義慶創作的《宣驗記》性質與其較為接近。然而佛教的感應事跡很多是發生在僧人身上的,因此他必須吸收當時僧傳或者其他雜傳中的有關材料。在《冥祥記》“闕公則條”附載的衛士度事跡中,王琰說:“有浩像者作《圣賢傳》,具載其事,云度亦生西方。”可見他寫作《冥祥記》“衛士度”這一條時,肯定參考了浩象的《圣賢傳》。將《冥祥記》與各類僧尼傳記作對比研究,會發現有相當一部分兩者重出或類似,與慧皎《高僧傳》相似者尤多,詳見下表。
表4
另外竺道容(第16條)事見于《比丘尼傳》卷一,慧木(第89條)事見于《比丘尼傳》卷二,曇暉(第98條)事見于《比丘尼傳》卷四。
如此之多的條目相似,那么這些僧尼傳記尤其是《高僧傳》與《冥祥記》是什么關系呢?我們認為,盡管慧皎《高僧傳序》中提及王琰《冥祥記》,但《高僧傳》抄襲《冥祥記》依然不大可能,根據有三:
第一,兩者要求不一樣,一者僧侶的全面傳記,另一者是奇異事跡的記錄,所以《冥祥記》在一些重要僧侶,如支遁、慧遠、法護僅選取一些神異事跡而不及其他。一較略,一較詳。而在記錄神異事跡時,一般都是《冥祥記》較詳而《高僧傳》較略。這說明可能是利用同一材料,而王琰進行了加工。這也能說明為什么《高僧傳》中“神異”一門與《冥祥記》重出者最多。
第二,在記載同一事件時,兩者處理方法不同。如《冥祥記》將于法蘭事與竺法護事同傳,是因為他倆都有感枯泉漱水之事,然而對于法蘭感泉之事并沒有記載,這與《高僧傳》相同!陡呱畟鳌份d:“《別傳》云:‘蘭亦感枯泉漱水,事與竺法護同。’未詳。”可見他們都根據當時的一本《于法蘭別傳》。在這本別傳中說法蘭與法護有同樣的事跡,但沒有具體敘述。《冥祥記》逕直將兩者合傳,而《高僧傳》稍為審慎,特意注明此事未詳。另外一個更有說服力的例子是釋道冏事。此事在《冥祥記》中分見兩處,分別稱之為宋沙門釋道冏與秦沙門釋道冏。這位道冏顯然是位編故事能手!囤は橛洝分杏涊d了五段與他有關的神異事跡,而《高僧傳》中錄有三段,其中有兩段相似,但細節略有差異,更重要的是敘述迥然不同。顯然,《冥祥記》與《高僧傳》并不是互相抄襲的關系,而是共同參考有關材料而各作取舍、轉述,因此,兩者之間顯出較大的差異。
另外,道冏事兩見于《冥祥記》,作者明知前已提及,顯然不是作者的疏忽。而秦沙門道冏事基本上是觀世音靈異事跡,我們據此可以推測《冥祥記》原本是根據內容分了類的。
第三,《冥祥記》中所載的劉宋以後的僧侶事跡,很有可能是王琰的親聞,不是來自于前代原有傳記。這部分內容,除個別如求那跋摩等人之外,基本上不見于《高僧傳》。這也說明《冥祥記》不是《高僧傳》的主要材料來源,他們都是抄撮前代僧傳。
五、《冥祥記》與正史的關系。
《隋志》著錄有王琰所撰《宋春秋》二十卷,說明王琰應該受到過很好的史學訓練。曹道衡先生曾經用《冥祥記》中“竺曇蓋”條、“釋開達”條所記史實與《通鑒》、《宋書》、《晉書》中的記載互相對照,發現其中所載細節全都能互相驗證[18]!囤は橛洝反藭菄栏癜凑帐窌捏w例來記載神異事跡的,因此,《冥祥記》中有關日月記年以及人物生平行事的記載,較之于其他志怪小說有著更多的可信性。分析《冥祥記》與有關正史的關系,可以分為這么幾類:
第一類,是與正史互見的。這一類又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正史簡略而《冥祥記》詳盡的。如“漢明帝”條又見于袁宏《後漢記》卷十“永平十三年”和范曄《後漢書》卷八十八〈西域傳〉,王琰在記載了漢明夢見神人之事跡後說:“如諸傳備載!边@說明,此條材料流傳甚廣。除上引材料外,就現在所知,在王琰之前還見于《弘明集》卷一《牟子理惑論》、《祐錄》卷六引《四十二章經序》、《廣弘明集·笑道論第十四》引《化胡經》,據《高僧傳·佛圖澄傳》,石趙時王度奏疏也提及此事,除此之外,還見于劉宋宗炳《明佛論》。王琰大概不是抄自于正史,而是參考了很多與此有關的材料,所以與史書相比記載詳盡得多。又如白狼為王懿引路事見于《宋書》卷四十六、《南史》卷二十五《王懿傳》,沙門法稱云符命事又見于《南史·宋武帝紀》與《南齊書·祥瑞志》,只不過在《南齊書》中,掘取金餅的慧義變作了法義。與正史相比,這幾條《冥祥記》都要詳盡得多。這說明,是正史采撮小說家言,而非王琰襲自正史。
第二種是與正史互見,詳略大致相同,但又見于其他志怪小說的,如羊祜條見于《晉書》卷三十四〈羊祜傳〉,又見于《搜神記》卷十五,《太平廣記》三八七引《獨異志》;桓溫見比丘尼自斷其頭事見于《晉書》卷九十八〈桓溫傳〉,又見于《幽明錄》卷五,這種情況同樣是正史采撮小說家言。
第二類是可以與正史互相映證的。如何充信佛,屢見于史傳!囤は橛洝酚涊d道:“晉司空廬江何充,字次道,弱而信法,心業甚精。常于齋堂,置一空座,筵帳精華,絡以珠寶,設之積年,庶降神異!贝藯l記載可以作為史書的映證。何充此人在正史上評價不高,因此,在《冥祥記》中也不作宣傳佛教的正面典型,其接下去記載一僧預言何充“徒勞精進!”,然後“擲缽空中,陵空而去……(充)追共惋恨,稽懺累日。”這可以視為是對何充佞佛卻依然不受尊重的宗教性解釋。
又如王凝之妻見二兒通神條,亦見于其他史料。唐釋法琳《辨正論》七云:“謝氏通魂,見亡子而祈福!标愖恿甲⒁稌x錄》曰:“瑯邪王凝之夫人,陳郡謝氏,名韜元,奕女也。清心玄旨,姿才秀遠。喪二男,痛甚,六年不開帷幕。忽見二兒還,鉗鎖大械,勸母自寬,云:‘罪無得脫,惟福德可免耳!呤鲋T苦,母為祈福,冀獲福佑也!薄短綇V記》卷三百二十引《幽冥錄》大略同!囤は橛洝匪d謝韜元之事可作為這些記載的佐證。
第三類是可以作為史書補充的,尤其是正史不列傳記,只是偶見于其他記載的人物,這種記載史料價值就相當大。如何澹之此人乃是晉宋交替時期一位重要人物,其事跡散見于《晉書》卷七十四〈桓修傳〉、卷八十五〈劉毅傳〉與〈何無忌傳〉、卷九十九〈桓玄傳〉、卷一百十七〈姚興載記上〉以及《南史》卷一《宋本紀上》,《宋書》卷十四《禮志一》、卷四十七《劉懷肅傳》、卷五十一《宗室劉道規傳》。據這些材料我們知道,何澹之原為王恭部下,後投降桓修,成為桓玄手下的游擊將軍;感髯呓赆幔艄、何澹之固守盆口,被劉道規、劉毅等擊潰。他曾與辛恭靖一起被桓玄遣使姚秦,姚興留辛而遣何。後劉裕誅桓玄之後,何澹之投奔姚興。自此以後,其情況不明!囤は橛洝分械挠涊d可以補正史之不足:其云:
何澹之,東海人,宋大司農。不信經法,多行殘害。永初中得病,見一鬼,形甚長壯,牛頭人身,手執鐵叉,晝夜守之。憂怖屏營……澹之迷很不革,頃之遂死。
可見何澹之以後歸順宋朝,官至大司農。但其結局不佳,很可能死于非命。《冥祥記》中對人物的態度往往反映了官方對此人的評價。又如何敬叔,主要見于其子何思澄的傳記(《梁書》卷五十、《南史》卷七十二)以及《南史》卷七十〈循吏·傅琰傳〉,但語焉不詳,據《冥祥記》可以增加我們對此人的了解。
第四類是可以糾史書之謬的。如《南齊書》卷五十二《·王智深傳》:“先是陳郡袁炳,字叔明,有文學,亦為袁粲所知。著《晉書》未成,卒!比欢,陳郡袁照也字叔明,《南齊書》卷十三〈范云傳〉載:“(范云)嘗就親人袁照學,晝夜不怠。照撫其背曰:“卿精神秀朗而勤于學,卿相才也!贝耸隆赌鲜贰肪砦迨摺捶对苽鳌涤涀鳎骸霸屏鶜q就其姑夫袁叔明讀《毛詩》,日誦九紙。陳郡殷琰名知人,候叔明見之,曰‘公輔才也!薄赌鲜贰肪砥呤段膶W·袁仲明傳》云:“仲明,陳郡人,撰《晉史》,未成而卒!比绱苏f來,同出于陳郡袁氏的袁叔明和袁仲明都撰《晉書》未成。在這些說法中肯定存在錯誤。讀過《冥祥記》我們才知道錯在什么地方!囤は橛洝贰霸睏l說:“宋袁炳字叔煥,陳郡人也。泰始末為臨湘令。”由此我們知道,袁炳字叔煥而非叔明,《南齊書》誤。陳郡袁氏幾位成員的名字應該如下:袁照,字叔明;袁炳,字叔煥;袁仲明,不知其名。鑒于《南齊書》不能信從,我們寧可相信撰《晉書》未成的是袁仲明。
綜上所述,《冥祥記》在中國的宗教、文學和史學中,都具有重要的價值,值得我們進一步的研究。
[1] 魯迅:《古小說鉤沉》,《魯迅輯錄古籍叢編》第一卷(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9年),頁313-314。下引《冥祥記》、《宣驗記》同此本。
[2] [梁]慧皎撰,湯用彤校注,《高僧傳·序》云:“太原王琰《冥祥記》。”(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頁524!镀菩罢摗肪硐拢骸疤琰撰《冥祥記》一部。”
[2] [南朝宋]·劉義慶著,[南朝梁]·劉孝標注,余嘉錫箋疏,《世說新語箋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中卷《雅量》載王道之語:“我與元規雖俱王臣,本懷布衣之好,若其欲來,吾角巾徑還烏衣!弊⒁兜り栍洝吩唬骸盀跻轮,吳時為烏衣營處所也。江左初立,瑯邪諸王所居。”,頁356。《景定建康志》十六引《舊志》云“烏衣巷在秦淮南。晉南渡,王、謝諸名族居此,時謂其子弟為烏衣諸郎!
[4] [唐]·房玄齡等,《晉書》卷七十五《王國寶傳》(北京,中華書局標點本,1974年),頁1972。
[5] 《晉書》卷七十五《范汪傳附范寧傳》,頁1984-1985。
[6] 《高僧傳》卷五《義解二·僧輔傳》,頁196。
[7] 尼姑支妙音在東晉政治舞臺上是一個活躍人物,很多政治事件均與她有關。參見[梁]釋寶唱《比丘尼傳》卷一《支妙音傳》!妒勒f新語·尤悔》注引周祗《隆安記》曰“仲堪以人情注于玄,疑朝廷欲以玄代己,遣道人竺僧 赍寶物遺相王寵幸媒尼左右,以罪狀玄,玄知其謀而擊滅之!彼^媒尼余嘉錫懷疑也是支妙音。見《世說新語箋疏》,上卷,頁411。
[8] 此段記載并不嚴謹!陡呱畟鳌酚浭陆K于天監十八年(519),完成當在此年後,王曼穎卒更在其後。而天監十七年(518),高祖以建安土瘠,將建安王改封南平郡王。王曼穎卒時,不當稱建安王。
[9] 曹道衡:〈論王琰和他的《冥祥記》〉,《文學遺產》第1期(1992年3月),頁27。
[10] 見《三希堂法帖》。以上參見李劍國:《唐前志怪小說史》(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1984年),頁414-415。
[11] [南朝宋]·劉敬叔撰 范寧校點,《異苑·談藪》合訂本(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頁58-59。
[12] 李劍國:《論南北朝的“釋氏輔教之書”》,《天津師大學報》第3期(1985年9月),頁62-64。
[13] 《冥祥記》記作“郭宣之,太原人也……為楊思平梁州府司馬。”《宣驗記》記作“太原郡郭宣……先與梁州刺史楊收敬為友!眱烧呤论E不同,但我傾向于認為這是同一人,《冥祥記》與《宣驗記》各自采摭不同的事例。
[14] 《辨正論》八注云出《宣驗》、《冥祥》等書,所以輯佚者兩書皆錄。
[15] 表2與表3引自小南一朗:《六朝隋唐小說史の展開と佛教信仰》,《中國中世の宗教と》(京都,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1982年),頁448、頁446。
[16] 孫昌武:《關于王琰〈冥祥記〉的補充意見》,《文學遺產》第5期(1992年10月),頁117。
[17]湯用彤、湯一介:〈關于《高僧傳》〉、《高僧傳緒論》,收入《高僧傳》,頁557、頁1。
[18]曹道衡:《論王琰和他的<冥祥記>》,頁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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