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政策對企業創新的作用分析論文
由于中國目前還沒有出臺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而面向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的稅收政策體系的構建與優化要以稅收政策作用于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的方式和規律為重要依據,當前對于稅收政策如何促進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的機理性研究相對缺乏,僅有少數學者從產業視角提出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及完善思路與措施,還難以為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需求下稅收政策體系的系統優化提供有效的理論支持。
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特征及其稅收政策導向
1.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的耗散結構特征。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的要素及活動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復雜開放系統,受到系統內部構成和外部環境的綜合影響,其系統結構如圖1所示。在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內部,存在創新要素子系統和創新活動子系統,其中創新要素子系統包括技術子系統、人才子系統、資金子系統和設備子系統等,創新活動子系統包括研發子系統、中試子系統和產業化子系統;由于創新要素的投入,使得創新活動得以持續進行,而創新活動的開展又不斷地積累創新要素。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活動及績效不但取決于系統自身的結構與功能,更重要的是,還受到外部環境條件的深刻影響,是系統內外部因素綜合交互作用的結果。耗散結構理論認為,一個遠離平衡的開放系統,通過不斷地與外界交換物質與能量,能夠形成并維持一個有序結構,即耗散結構。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是一個遠離平衡態的開放系統,尤其是在外部環境(稅收政策、科技政策等)的作用下,具備耗散結構的特征。
2.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的稅收政策導向。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的運行,需要投入大量的創新要素和持續開展創新活動,該系統需要借助于外部力量,形成并維持一個耗散結構。由于戰略性新興企業需要持續投入大量創新資金,且往往缺乏配套的高端科技人才,就企業自身力量及其創新需求相比,其創新要素相對不足;同時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需要不斷取得新興技術突破,其技術研發、成果轉化與應用及市場開發缺乏前期基礎和可借鑒的經驗,存在較高的創新風險和不確定性。上述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了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因此,要形成和維持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的耗散結構及其良性循環,就必須使稅收政策導向能夠改善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運行的環境,以解決其創新存在的主要問題。為了引導和激勵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稅收政策的導向性應體現在:第一,從激勵創新活動來看,稅收政策應注重創新過程的上、中、下游的全面激勵和協調,其中重點是技術研發和產業化,以消除技術突破和市場開發風險引發的創新意愿和動力不足。第二,從激活創新要素來看,稅收政策一方面引導企業加大創新要素的投入和累積,提高創新要素的貢獻率;另一方面引導社會資金、人才等資源流向戰略性新興企業,彌補資源不足。第三,稅收政策不但能促進戰略性新興企業自身的發展,還能加強企業與產業鏈條上其他主體的合作,并加快企業技術擴散,充分發揮對其他主體和其他產業的輻射帶動作用。
稅收政策促進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的機理
從結果來看,稅收政策有助于向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引入負熵,促使系統總熵不斷減少并形成耗散結構的有序狀態,提高了企業自主創新成熟度及績效;從過程來看,稅收政策為自主創新系統創造了開放性、非平衡、非線性和漲落等耗散結構條件,從而使戰略性新興企業具備持續創新的條件,促進了自主創新過程中的要素整合與活動協同。
1.稅收政策向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引入負熵。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在與外界的交互作用中,系統總熵S不斷發生變化,系統總熵的變化ds包括兩部分:系統內部活動產生的熵dsi和系統與外界交換物質、能量引起的熵流dse,如式1所示。ds=dsi+dse(1)其中,dsi單調遞增,且大于等于0;dse大于、小于或等于0。稅收政策能夠通過直接作用和間接作用,向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引入負熵,從而使系統熵增為負,且始終保持一種低熵狀態。
(1)稅收政策下的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熵變原理。在稅收政策作用下,能夠促使戰斗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形成并維持耗散結構,如圖2所示。稅收政策體系的合理性及其有效實施有利于向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引入負熵,加速其形成和維持耗散結構。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活動(尤其是在企業發展初期)具有戰略性創新資源需求大、新興技術開發強度大、新興市場開拓難度高等特點,不但使企業面臨極高的技術風險,而且對企業引導和創造市場需求的“主導設計”要求較高,使企業研發、產業化和贏利的前景在短期內不明朗,抑制了企業自主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梢,自主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強、創新要素不足、創新資源配置不合理(未能將關鍵資源配置到關鍵創新環節、創新活動協同性差)、創新擴散的緩慢過程或技術流失等因素使戰略性新興企業在自主創新的過程中產生熵,影響其創新的效果。為了加速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稅收政策需要向企業自主創新系統引入足夠的負熵,使系統處于良好的發展狀態。戰略性新興企業在與外部環境相互作用的過程中,稅收政策(稅種重點是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關稅,優惠方式主要是減征、免征、抵免、扣除、退稅以及低稅率)通過向自主創新系統引入負熵,抵消系統內部產生的熵,使系統在內外部因素共同作用下,總熵減少,形成耗散結構,實現持續創新。
第一,降低企業創新成本,直接引入負熵。為了使企業能夠降低創新成本,稅收政策主要通過以下方式向企業自主創新系統直接引入負熵,從而抵消企業創新主動性不強、創新要素不足、資源配置不合理等產生的熵:通過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創新風險準備金稅前扣除等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可以引導和激勵企業加大研發經費投入,并降低企業的相對研發成本;另外,鑒于企業需要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且其成本較高,針對企業引進創新人才發生費用稅前計入成本等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創新人才的使用成本;此外,企業用于技術升級換代或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用途的增值稅和關稅等優惠政策,能夠改善和提升企業的創新基礎條件,提高創新效率和節約創新成本。
第二,提高創新要素貢獻,直接引入負熵。為了使企業創新要素貢獻率得到提升,稅收政策主要通過以下方式向企業自主創新系統直接引入負熵,從而抵消企業及其創新人才創新主動性不強、創新要素不足等產生的熵:通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或按比例扣除稅金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可以提高用于研發和生產等先進固定資產的使用率和貢獻率;通過創新人才、個人知識產權轉讓收入、科研獎勵等個人所得稅優惠,以及人才教育與培訓費、福利費等稅前扣除的企業所得稅收優惠,可以提高人才素質與能力,激勵人才在企業中發揮其創新的主動性,為企業創新作出積極的貢獻。
第三,鼓勵企業對外合作,直接引入負熵。為了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稅收政策主要通過以下方式向企業自主創新系統直接引入負熵,抵消創新要素不足產生的熵:通過對外投資合作業務境外所得稅抵免、外部研發支出所得稅加計扣除、出口退稅、進出口關稅優惠等稅收政策,鼓勵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出口與合作業務,加快引進先進的技術、設備和工藝進行消化吸收再創新或技術升級。
第四,加速企業創新擴散,直接和間接引入負熵。為了加快企業向外擴散創新成果,稅收政策主要通過以下方式向企業自主創新系統直接和間接引入負熵,抵消企業創新主動性不強和創新擴散產生的熵:通過實施技術轉讓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新產品或高新技術產品增值稅減免、出口退稅、關稅優惠等稅收政策,一方面向企業直接引入負熵,使企業得到直接的經濟補償;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快企業創新擴散速度、擴大創新擴散范圍和提高創新擴散效果,使更多的社會資金加快流向企業,向企業間接引入負熵,此時創新擴散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可為企業新一輪的創新奠定堅實的基礎。第五,引導社會資源流向,間接引入負熵。為了引導全社會資源流向戰略性新興企業,稅收政策主要通過以下方式向企業自主創新系統間接引入負熵,抵消企業創新要素不足產生的熵:通過針對高層次人才的個人所得稅優惠,引導優秀人才和團隊流向戰略性新興企業從事創新創業活動,間接向自主創新系統引入負熵;通過鼓勵風險投資的企業所得稅優惠,間接影響社會風險資金投向戰略性新興企業,拓寬企業資金渠道,加速研發與產業化。
(2)稅收政策下的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演化規律。稅收政策可以使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演化過程呈現無序到有序、低級有序到高級有序的規律,從而使企業自主創新成熟度不斷提高。第一,系統由無序向有序轉變。稅收政策直接或間接地向系統引入負熵,當使得dse<0且滿足|dse|>dsi時,ds<0,即系統熵增為負,系統總熵S減少,系統由無序向有序轉變,此時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由不成熟向日漸成熟轉變。第二,系統由低級有序向高級有序轉變。隨著稅收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斷加強,以及戰略性新興企業對稅收政策利用程度的提高,稅收政策一方面向系統引入越來越多的負熵,使得dse<0且|dse|不斷增加;另一方面還促進了系統內部創新要素之間、創新活動之間以及要素與活動之間的良性互動,使系統內部產生的熵dsi減少,從而不但滿足|dse|>dsi,而且使|dse|-dsi不斷增大,使系統趨向低熵狀態,由低級有序向高級有序轉變,此時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成熟度達到理想的狀態,自主創新水平高。在稅收政策的作用下,創新投入和創新產出的不斷增加,技術與市場不斷成熟,進而推進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成熟度越來越高,該過程是系統有序度逐漸提高的演化過程。稅收政策作用下的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有序度演化模型如圖3所示。圖中A→B→C代表著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的一般演化方向,即自主創新成熟度由低(技術和市場都不成熟)向高(技術和市場都成熟)的轉化過程,在該過程中,系統由無序向有序、由低級有序向高級有序演化。對于處于不同自主創新系統有序狀態的戰略性新興企業,稅收政策對企業自主創新的推進作用各有側重,但最終體現為促進自主創新系統有序度的持續提高。例如,對于技術先行(D)狀態,即技術已經非常成熟和領先,但是市場化程度相對較低,自主創新系統有序度較低,此時稅收政策的重點應是加速技術轉化,促進創新產出;當技術和市場成熟度較高(C),即自主創新系統有序度已經較高時,稅收政策的重點應在于加快創新擴散和新一代技術研發,促進系統向高級有序轉化;對于市場先行(E)狀態,稅收政策的重點應是激勵企業加大創新投入,鼓勵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合作研發以及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提升技術水平;當技術和市場成熟度較低時(A),此時自主創新系統處于無序狀態,稅收政策應全方位地引導企業加大投入,加強研發和產業化,加快企業成長。
2.稅收政策為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創造耗散結構條件。稅收政策能夠為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提供形成耗散結構的必要條件,即開放性、非平衡性、非線性以及漲落。
(1)稅收政策提高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的開放性。雖然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是一個不斷與外界交互作用的開放系統,但是,要使該系統形成并維持一個耗散結構,必須使系統外部引入的'熵流為負且足以抵消系統內部活動產生的正熵,才能逐漸降低系統的總熵并向耗散結構的有序狀態轉變,可見,開放性是耗散結構形成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在稅收政策的直接支持和間接引導下,不但為戰略性新興企業投入創新資金、加強對外合作創新和加速創新擴散提供了激勵和保障,直接引入負熵,還促使全社會的高層次創新人才、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以及創新創業資金流向戰略性新興企業,間接引入負熵,進而使企業利用外部資源的能力加強,源源不斷地與外界進行輸入與輸出活動,系統的開放性日益增強,能夠保證向系統引入足夠的負熵。稅收政策的上述作用使得“開放性增強+引入足夠的負熵”成為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形成并維持耗散結構的充分必要條件。
(2)稅收政策促進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的非線性作用。稅收政策能夠促進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內部各要素和各子系統的非線性作用,從而使系統具備形成耗散結構的內在動力和必備條件,使系統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不斷出現新的更加有序的耗散結構狀態。例如,激勵企業創新人才和團隊的稅收政策,能夠使創新人才具備競爭與合作的意識,在創新過程中既相互競爭、又通力合作,形成一種復雜的非線性作用關系;另外,稅收政策是從研發到產業化的整個創新過程出發來引導和支持企業自主創新的,既可以避免戰略性新興企業只注重短期利益而導致資源配置不合理,也可以引導企業將重要創新資源投向自主創新的關鍵環節,此時,在稅收政策的作用下,研發、產業化等各子系統之間不是簡單的分割并形成獨立個體的線性疊加效應,而是形成一種互惠共生、互為反饋的非線性關系,各子系統之間產生耦合作用并協同發展,實現倍增效應。
(3)稅收政策改變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的漲落并維持系統的非平衡性。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是一個遠離平衡態的開放系統,受到系統內外部多方面、多層次因素的影響和制約,例如,市場需求的變化、新技術的出現、產業政策的調整、創新人才的流動等,這些因素往往是創新系統不可能完全正確預測或掌控的,當這些因素發生作用時,會引發企業自主創新系統的漲落。稅收政策能夠放大積極性漲落、降低破壞性漲落,有助于使系統躍遷到一個新的穩定的有序狀態。例如,稅收政策能夠通過激勵創新人才進而減少企業人才流失的破壞性漲落作用,使這種消極漲落得以衰減,進而消除漲落的破壞性干擾,避免系統向低級狀態演變;另外,稅收政策通過引導企業加大創新投入和加強人才培訓,優化創新環境、提高人才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使企業能夠根據環境變化不斷快速開發出新技術或新產品,放大微漲落為巨漲落,不斷取得技術突破,及時滿足市場需求,不斷達到新的動態平衡。
結論
本文運用耗散結構理論,分析了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的特征,提出其稅收政策導向,揭示了稅收政策促進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的機理,即向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系統引入負熵,為系統創造開放性、非平衡、非線性和漲落等耗散結構條件。揭示稅收政策促進戰略性新興企業自主創新的機理,可為面向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中國稅收政策體系優化提供科學的依據。未來應進一步加強以下研究:一是明確中國現行稅收政策在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其優化方向和重點,二是構建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自主創新的稅收政策體系,三是設計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自主創新稅收政策實施的配套管理方法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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