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建筑的經濟評
導語:綠色建筑的經濟效益主要其中包括:廢污水回收利用、節水設計及應用節水器具而節約的水費、節約的排污費、能耗減少節省電費、照明方面節省電費等。
1綠色建筑的費用/效益分析
1.1節地與節材的費用/效益分析
節約用地是指建設過程中在不減少建筑物功能要求的前提下,盡量可能減少用地面積,并使公共綠地、耕地少損失、不損失。由于綠色建筑節地技術的經濟效益還停留于定性、宏觀分析,暫無法量化成能耗量進行測算,所以對項目的增量經濟效益測算暫不考慮。建筑節材主要指在建筑物的建造過程中盡可能減少材料浪費和損耗;此外,還應包括循環材料、再生材料的利用和高性能材料的使用而節約的建筑材料,以及建筑在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報廢拆除后能再次利用的材料。由于目前建筑工程設計使用年限較長,報廢利用材料的價值難以準確估算;材料損耗的比率目前主要是參考國家與行業定額,企業定額尚不完善的條件下難以計量,而高性能材料應計入節能增量成本一項中進行測算,以避免重復測算,故對綠色建筑節材方面的增量經濟效益測算暫不考慮。
1.2節能與節水的費用/效益分析
1.2.1節能與能源利用的費用分析
根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建筑節能可以歸納為幾個方面:外圍護結構的熱工性能、朝向及日照等;照明系統的功率密度值;高效用能以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等。為了達到綠色建筑的節能特性,上述幾個方面相較于普通建筑需投入更多的技術和措施,這就構成了節能的增量成本。
(1)外圍護結構增量成本建筑物外圍護結構的節能措施是指從屋面、外墻、門窗等方面采取保溫隔熱有效措施。依據《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GJ08-205-2011)中“建筑和圍護結構熱工節能設計”相應標準來判斷綠色建筑外圍護結構的增量成本,達到標準要求的指標不計增量成本,未達到標準的指標則按照超出的部分來計算。
(2)照明系統的增量成本在現代建筑中,室內外照明系統的能耗應包含光源、電路電箱和照明配件等。在綠色建筑中為了節約此部分能源消耗,通常采用優質節能光源、建立照明控制調節系統、適當加大配電線路導體截面,降低線路損耗等措施,部分建筑還考慮到了引進和調節自然采光來降低能耗。依據《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中的標準,在達標的基礎上對超標部分計入增量成本。
(3)高效用能增量成本根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中關于建筑節能的控制項要求,建筑節能還應包括高效的空氣和空調調節系統的冷熱源機組、冷熱源、輸配系統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進行獨立分項計量系統、能量回收系統等高效用能設備和系統,這些設備和系統的設置也需要增加工程投資,故以《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GJ08-205-2011)中相關標準為基礎,在達標的基礎上對超標部分計入增量成本。
(4)可再生能源的增量成本可再生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能夠重復利用,并循環產生的能源,有潮汐能、地熱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依據《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GJ08-205-2011)中7.0.0條標準,在達標基礎上對超標部分計入增量成本。綜上,節能項目的增量成本為:C節能=C節能維護+C照明+C節能設備+C可再生能源。
1.2.2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的費用分析
根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綠色建筑的節水與水資源利用主要包括建筑管網及設備器具節水系統、雨水收集及利用系統、非傳統水源處理及利用等。由于使用了這些技術和系統,較傳統建筑會增加投資,由此而形成增量成本。為了準確地計算綠色建筑節水系統的增量成本,需將以國家有關建筑給排水規范中的強制性標準為基礎,并參照類似性質、規模的一般建筑,超過節水標準的部分記入增量成本,參照國家、行業和地方頒布的定額,并結合市場上同類產品的價格來計算增量成本值。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的增量成本主要包括以下三個部分:
(1)管網及設備器具節水系統增量成本目前,該系統主要措施有:供排水管網系統加裝監測設備,隨時監控管網的滲漏情況;安裝節水閥、調節閥等節水器具和設備;使用節水衛生器具;采用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方式等,這些技術和系統的使用將增加投資。管網及設備器具節水系統增量成本記為C1。
(2)雨水收集與利用增量成本雨水收集與利用系統會增加初始投資,但也可以減少部分原設計供水系統,進行增量成本計算時,不僅要考慮增加的投資,還要考慮到由此而減少的工程供水系統投資。雨水收集與利用系統增量成本記為C2。
(3)非傳統水源處理及利用系統的增量成本綠色建筑非傳統水源處理及利用主要指不同于傳統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利用,其中包括中水、再生水的利用和海水利用等。這部分系統的增量成本主要表現在管道系統和水處理系統的增量投資,記為C3。綜上,綠色建筑的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的增量成本計算式為:C節水=C1+C2+C3。而綠色建筑節能和節水的增量成本則為:LCC=C節水+C節能。
1.2.3綠色建筑的效益
綠色建筑的經濟效益主要其中包括:廢污水回收利用、節水設計及應用節水器具而節約的水費、節約的排污費、能耗減少節省電費、照明方面節省電費等。(1)建筑節能經濟效益綠色建筑的節能效益,可用下式計算:V=ni=1ΣQiPi=Q1P1+Q2P2+Q3P3+Q4P4+…式中:Q1———由于外圍護結構的優化而減少能耗損失;Q2———高效用能減少的能耗損失,包括空調系統、采暖系統等;Q3———在照明系統中節約的能源總量;Q4———再生能源利用而節約的能源消耗;P1———外圍護結構優化減少室內耗費資源的價格;P2———高效用能的能耗價格;P3———照明能源價格;P4———可再生能源價格,包括太陽能、地熱采暖等。為了準確計算經濟效益,以電能替代能源消耗來分析節能系統的效益,標準煤熱值取29308kJ/kg,1kWh=3.6×106J,將標準煤數量轉化為耗電量,則綠色建筑的節電經濟效益為:S節電=Tt=1ΣP電價t×Q節電式中:S節電———建筑節能在其生命周期內的節電經濟收益(元);P電價t———第t年的市場電價(元/度);Q節電———年節省電量(度)。(2)建筑節水的經濟效益綠色建筑的節水系統經濟效益為:S節水=Tt=1ΣP水價t×Q節水式中:S節水———建筑節水系統在其全生命周期直接經濟收益(元);P水價t———第t年的市場水價(元/m3);Q節水———年節省水量(m3)。綜上,綠色建筑的經濟效益為S經濟效益=S節水+S節能。
1.3綠色建筑的費用效益評估
建筑物在建成以后所產生的費用和效益將會貫穿整個建筑物的使用周期,所以對綠色建筑進行費用/效益評估時,需要在它的全壽命周期內進行考慮,在此引進資金時間價值的概念———增量投資凈現值(ΔNPV),即在建筑物的使用期內,增量投資與增量收益在一定折現率下(Ic)下現值差。ΔNPV=NPVs經濟效益-NPVLCC式中:ΔNPV———增量凈現值;NPVs經濟效益———綠色建筑的效益現值;NPVLCC———綠色建筑的費用現值;增量凈現值是評價項目盈虧的指標。如果ΔNPV<0,則表示該綠色建筑費用大于收益,方案不可行;若ΔNPV=0,則表示綠色建筑方案與一般綠色建筑的收益率相同;若ΔNPV>0,則表示該綠色建筑能獲得盈利。
2實例應用
上海浦東某商業綜合辦公樓項目擬申報國家綠色建筑設計二星標識,該項目占地面積約9000m2,總建筑面積62018m2,塔樓18層,裙房三層,地下三層,建筑高度82m。對項目采用的綠色建筑措施的增量成本和收益進行分析,主要是對項目節能和節水進行分析,并與普通建筑進行對比,如表1所示。在對項目的綠色建筑主要技術措施進行分析后,在全壽命周期內對項目的現金流量進行分析。本項目的社會折現率為10%,項目壽命為50年。根據國家概預算有關規定與當地定額,對表1的工程增量進行測算,由此計算出該項目建筑增量成本和經濟效益,結果如表2。可知,ΔNPV=329.2萬元>0,表明該項目的綠色建筑投入不僅可以取得良好的環境與社會效益,也可以取得良好的經濟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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